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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二十《宇宙里有些什么》同步训练

课外阅读

为什么穷国多位于热带

卢国斌

      ①上中学地理课时,我曾问过老师:“热带地区日照时间长,降水比温带充沛,植物繁茂,有些在温带只能收获一季的作物,在热带甚至能收获三季。有如此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什么大多数穷国还都在热带地区呢?

      ②我当然不会满足于地理老师给出的诸如黑奴贸易、列强征服掠夺之类含糊其词的答案:自然条件优势哪怕极微小,经过上百万年的复利累加,也会成为推动文明发展的巨大红利。如此优越的条件,热带民族不抢先发展,难道躺在家里等着抢劫犯和人贩子上门?

      ③戴维.S.兰德斯对此给出了三个答案:

      ④首先,炎热带来的不适大于寒冷。人类很早就学会了通过生火和狩猎获得动物毛皮取暖,这使得他们即使在温带寒冷的冬季也能过上相对容易、舒适的生活。

      ⑤热则是另一番情景,人体肌肉活动的能量,其中3/4以热能体现出来.人体必须释放多余的热,才能保持适宜的温度,防止脏器和大脑被高温烧坏。排汗是最重要的散热方式,而热带普遍闷热潮湿,降低了出汗的降温效果。所以,在热带地区,无论动物还是人类,都难以保持长时间的运动状态,必须不时停下来休息散热,人类更发展出一种社会化的适应方式:午睡,即中午不活动。印度有句谚语;只有疯狗和英国人才在中午的骄阳下外出。  

      ⑥一名孟加拉外交官访问温带地区时深有感触:“我看到,在印度和其他热带国家,几乎所有体力劳动者和机关工作者的工作节奏都很慢,稍一用力或用脑就感到四肢乏力,经常休息很长时间。而在温带国家,工作节奏非常快,人们充满了活力,很少休息。”

      ⑦其次,高温环境,特别是全年炎热,大大加快了害虫及寄生虫、病原体的繁殖和传播。热带国家常年肆虐的血吸虫、疟疾、锥虫病等,使当地人的健康和经济水平长期低下。

      ⑧如非洲锥虫病的传播媒介是采采蝇,这是以吸食哺乳动物的鲜血为生的小飞虫.即使今天有了强效杀虫剂,飞虫仍大量繁殖,使得牲畜无法在非洲热带的大片地区存活。人类的生存也步履维艰。在热带医学和药理学出现以前,经济曾长期被这种灾害破坏,家畜养殖和运输都难以为继。且不管诗人如何评判冬季,冬天确实是人类的好朋友;寂静的白色杀手,害虫和寄生虫的天敌。中国北方的谚语说得好;瑞雪兆丰年。

      ⑨最后一个大问题是水。热带地区降水充足,但降水往往没有规律、无法预测,且多为暴雨。计算平均降水量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里的降水会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每年每季都相差悬殊:在尼日利亚北部地区,90%的降水是25毫米每小时的暴风雨,一个小时的降水量(25毫米)等于伦敦郊区皇家植物因平均半个月的降水量。爪哇的降雨更为急迫-全年114的降水为60毫米每小时。在这种气候条件下-丛林和雨林杂生,种植颇为不易:这些物种多样的宝库滋养着各种生物,却偏偏不利于人类及农作物的生存。结果,人和自然都成了这场战争中的失败者。倘若人们砍伐了丛林,种植农作物,炙热的阳光直射而下,因为没有枝叶的阻隔,倾盆大雨便会冲走土壤的营养,造成土地大面积荒芜和沙漠化。新开垦出来的土地因此很快休耕,不久,藤蔓和卷须爬满了住宅和寺院,沙漠则吞噬了废弃的干旱农庄,而依赖周围地区食品供应的城镇也因此难以兴盛。大自然就是以这样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 , 把天使的福音变成了文明的诅咒。   

(1)、仔细阅读全文,概括说说为什么穷国大多位于热带?

(2)、第⑨段中加线短语“这样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具体指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各题。

机器人做手术越来越靠谱

    最近,一位名叫比利•惠特克的英国少年接受手术,摆脱了长达7年的癫痫病痛。医生让机器人钻入他的大脑,通过电极刺激大脑皮层,找出引起癫痫发作的部分,医生将病灶切除。这个手术被称为立体定向脑电,已经有过成功的案例。

    不仅如此,机器人还可以在其他类型的手术中大展拳脚。一台“手术医生”机器人,必须知道“要做什么”,并能规划“如何去做”。这就需要一套高效、稳定的微电子系统﹣﹣包括软硬件环境、传感器和机电设备。

    软硬件环境可以说是医疗机器人的大脑,它与家用台式电脑的工作原理类似。不过,医疗机器人往往是基于Unix或Linux等开源操作系统开发的,以保证软件的稳定性。同时,医疗机器人的中央处理器功率不会很大,否则就得配个风扇、扯个电源线在人体内横冲直撞了。这种低功耗、高稳定性的设计需求,恰巧与移动电子设备殊途同归。而移动电子设备近些年的发展,为医疗机器人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传感器通常是指一切物理、化学的感知仪器,比较常见的是压力传感器、视频采集装置、溶液成分检测单元。传感器相当于机器人的眼睛,“眼睛”收集信息,传递到“大脑”,“大脑”作出决策,而决策的最终实现者机电设备就是医疗机器人的手。它一般以高聚塑料为外壳,耐酸耐碱,不易在体内留下有毒物质,并且可以达到非常高的操纵精度,完成精密的外科手术任务。在这套系统中,人工智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它能辅助医生完善医疗计划,遇到突发问题时还能自动采取应急措施,降低风险。

目前市面上普遍使用的医疗机器人是“达·芬奇”系统。医生只需坐在显示屏前,操纵控制杆,便能完成手术。它的最大特点是“缩放”,主刀医生可以通过调节缩放比例,改变手动操纵和实际移动的尺度比例,从而实现超精细外科手术,提高手术成功率。美中不足的是,一个病人需要为这种手术支付昂贵的设备费用。

    医疗机器人的优势不言而喻。纵使最出色的外科医生,由于手部血管随着心跳有节律的颤动,都无法保证手术器械的完全稳定,而这一劣势被医疗机器人高精度的机电结构所补偿。医疗机器人还具有微创性,一个小的机电设备往往只需要2厘米的创口,甚至口服就可以进入人体,从而极大降低了术后感染的风险,加快了术后愈合的时间。此外,医疗机器人还可远程操作,只要连接网络,主刀医师无需与患者碰面,即可远程操纵机器人完成手术,极大地减少了医生和患者的时间成本。

    事实上,除了医疗机器人,越来越多神通广大的机器人不断问世,比如机器人厨师,又比如人工智能创意总监……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未来,机器人可能无处不在,并将为人类带来莫大的福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①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地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母亲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④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⑤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⑥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越剧

夜鱼

    我问过母亲:为什么我只有六七岁,那么小,就能看懂越剧呢?

    母亲说:是我们老家那边的戏呀,再说我那时不是给你讲解了么?

    我说:不对,我依稀记得第一次跟你看《红楼梦》的时候,你只顾先跟着哼,接着哭,没功夫跟我讲,是我自己懂的。

    母亲哈哈一乐:好吧,好吧,说明我丫头早慧。

    其实不是我早慧,该是我前世做过伶人吧,而且就在江浙那一带的水榭歌台里,直唱到人戏不分,直唱到华年枯萎,直唱到黯然失声。那几丈宽的戏台,是否浓缩过我一生的绮丽沧桑和爱恨?不然我如何会在今生听越剧听到发痴。如何会看到戏台就忍不住爬上去,呆呆地抚摸或亮丽或斑驳的柱子,定定地遥望台下,要找当年那个独捧我一人的痴情戏迷。

    像鲁迅文章《社戏》里的童年场景在我好像没有过的,可当我第一次读到却感觉熟悉不已。而当斜顶灰墙,青石小巷,小桥流水成了箱底黑白老照片的背景,再想亲近浸入,已是不能了的时候,只要越剧一开锣,故乡的风物人情,便能随着那抑扬顿挫的曲调,咿咿呀呀地跑出来。

    而我真正的戏曲童年应该是从安徽合肥附近一个郊县大院子里开始的。周围是稻田、竹篱、青山绿水,大院住了铁道部某分院的几十家人口。铁路部门还是很牛的,除了大卡车不断进进出出地运送物质,还能带大城市的最新稀奇来。一台黑白大电视,羡煞院外无数农人的孩子。那也是我人生第一次有优越感——他们不能进来看,我能。

    不过那个时候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是没完没了的《东方红》大型歌舞片,这让人们失去了兴趣。每天如火如荼抢占有利地形活动开始衰落,直到越剧电影《红楼梦》的播映。单位里江浙一带的人很多,这下子家家夜夜黑乎乎的,全都集中到放电视的食堂大厅里,悲悲凄凄地浸到林妹妹的眼泪水里去了。那时,才离开家乡不久,我和母亲的吴侬软语因为同乡众多,还没有成为后来武汉人的笑柄,会说能懂,看越剧得天独厚。

    就此成了王文娟的迷,迷她一把略显沙哑的磁性嗓音,迷她优雅自然的神韵姿态。那嗓音到老未改,已是高龄依然在夫君的导演棒下将孟丽君演得铿锵婉转。虽然身材臃肿了,面庞肥润了,但精髓还在。贵族气的典雅委婉仿佛已被她唱进了骨骼血液。在戏中将爱情演到痴,演到绝的女子,生活里也是一样,一生一世伉俪情深,到老还是夫唱妇随,不离不弃。

    恢复了现实姿态的伶人们仍着戏服再三鞠躬谢幕,如雷的掌声里,戏里戏外,台上台下可能皆未醒转,那个刚刚才焚稿焚到悲愤已绝的女子,粉妆上的泪被追光折射得晶莹欲滴,台下那对看痴了的母女,竟然还在哽咽。

    九十年代盛极一时的小百花曾经来过江城。那时还没有建长江二桥,我和母亲为赶往位于汉口的武汉剧院,早早地就出发了,坐轮渡,转公汽,一路劳顿,一路灰扑扑的阴霾,只为了感受那两三个小时的绮丽流媚。

    这样的盛况现在很难再见了,母亲如今已经老到没有专车接送,就哪也去不成。和我分住两处,平时也就只是电话联系问候一下而已。母女二人相携了做票友的情景仿佛已是上辈子的事情。

    去年深秋,母亲不慎摔断了腿,我接她到自己家休养,这才难得地多了一段日夜相聚的时光。怕坐着轮椅哪也去不了的她寂寞无聊,突发奇想,打开电脑视频给她看越剧,她居然还是那么兴致勃勃,跟着哼唱,那个活泼能干的母亲,那个跟我同唱经典名段的母亲,恍惚间,又回来了。哦,已是几十年了,几十年的颠沛流离,几十年如戏一般梦幻啊!

    一时间我百感交集,几欲涕下。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①今年二月初,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矮脚虎”方快相遇。方快叫着我的乳名骂我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矮脚虎’啊,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

②我递烟给他。他伸出沾着豆腐渣的大手接过烟,看看牌子,放在鼻孔下嗅嗅,然后夹在耳朵上,说:“工作时间,不能吸烟。”

③与方快分别后,我想起了好多与他有关的事。印象最深的是这件我马上要写的与朗读有关的事。

④方快在大街上当着很多晚辈的面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了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诺贝尔文学奖后有一位记者去采访他,他叫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

⑤我们那时上语文新课,总是先由老师朗读一遍。我们的语文老师是我们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我们那地方的人对说普通话的人有两种态度:如果你是外乡人,或是县里的干部,你讲普通话,大家都很钦佩。如果你是本地人,出去上了几天学或是当了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那就会成为被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我们的老师还能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他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⑥有一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下午要上新课,课文题目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每到黄昏,池塘边上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然后用颤音发出一声短鸣,接着满塘的蛙便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⑦我们从来没像这次朗读这样兴致勃勃,这样卖力,这样愉快。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着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那些青蛙在教室里蹦跳着。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听到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⑧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但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他的脸上出现酒涡,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⑨此后不久,方块便当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班长,他参加全县小学生朗读比赛,获得了第三名。我应该是方快引发的朗读热潮中涌现出来的一个典型。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与此同时,朗读也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因为,我们在朗读中获得了语感。

⑩后来当了兵,调到军校后,领导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为了使开学后的课讲得从容些,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

⑪话说当年我在邻居家的空房子里大声朗读,半个村子里的人都能听到。那其实已经不是朗读,而是标准的呐喊,甚至是吼叫了。我的朗读吸引了很多孩子躲在窗外听,大人路过时也会透过破窗往里望几眼。我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每逢恶劣天气不能出工,我就躲到东厢房里,先是默念,然后朗读,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⑫尽管我的呐喊式朗读被别人讽刺嘲弄,但这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

⑬去年秋天,我应邀去绍兴参加一个活动,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并听她吟诵了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散文是要朗读的;而古典诗词,是应该吟唱的,而且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⑭告别叶先生回京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到吟唱的自由空间确实大大超过朗诵,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吟唱,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选自《文汇报•笔会》,有删改)

[注]叶嘉莹:女,出生于1924年,现任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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