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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初升高名牌一级重点高中语文招生训练卷专题训练卷(五)散文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越剧

夜鱼

    我问过母亲:为什么我只有六七岁,那么小,就能看懂越剧呢?

    母亲说:是我们老家那边的戏呀,再说我那时不是给你讲解了么?

    我说:不对,我依稀记得第一次跟你看《红楼梦》的时候,你只顾先跟着哼,接着哭,没功夫跟我讲,是我自己懂的。

    母亲哈哈一乐:好吧,好吧,说明我丫头早慧。

    其实不是我早慧,该是我前世做过伶人吧,而且就在江浙那一带的水榭歌台里,直唱到人戏不分,直唱到华年枯萎,直唱到黯然失声。那几丈宽的戏台,是否浓缩过我一生的绮丽沧桑和爱恨?不然我如何会在今生听越剧听到发痴。如何会看到戏台就忍不住爬上去,呆呆地抚摸或亮丽或斑驳的柱子,定定地遥望台下,要找当年那个独捧我一人的痴情戏迷。

    像鲁迅文章《社戏》里的童年场景在我好像没有过的,可当我第一次读到却感觉熟悉不已。而当斜顶灰墙,青石小巷,小桥流水成了箱底黑白老照片的背景,再想亲近浸入,已是不能了的时候,只要越剧一开锣,故乡的风物人情,便能随着那抑扬顿挫的曲调,咿咿呀呀地跑出来。

    而我真正的戏曲童年应该是从安徽合肥附近一个郊县大院子里开始的。周围是稻田、竹篱、青山绿水,大院住了铁道部某分院的几十家人口。铁路部门还是很牛的,除了大卡车不断进进出出地运送物质,还能带大城市的最新稀奇来。一台黑白大电视,羡煞院外无数农人的孩子。那也是我人生第一次有优越感——他们不能进来看,我能。

    不过那个时候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是没完没了的《东方红》大型歌舞片,这让人们失去了兴趣。每天如火如荼抢占有利地形活动开始衰落,直到越剧电影《红楼梦》的播映。单位里江浙一带的人很多,这下子家家夜夜黑乎乎的,全都集中到放电视的食堂大厅里,悲悲凄凄地浸到林妹妹的眼泪水里去了。那时,才离开家乡不久,我和母亲的吴侬软语因为同乡众多,还没有成为后来武汉人的笑柄,会说能懂,看越剧得天独厚。

    就此成了王文娟的迷,迷她一把略显沙哑的磁性嗓音,迷她优雅自然的神韵姿态。那嗓音到老未改,已是高龄依然在夫君的导演棒下将孟丽君演得铿锵婉转。虽然身材臃肿了,面庞肥润了,但精髓还在。贵族气的典雅委婉仿佛已被她唱进了骨骼血液。在戏中将爱情演到痴,演到绝的女子,生活里也是一样,一生一世伉俪情深,到老还是夫唱妇随,不离不弃。

    恢复了现实姿态的伶人们仍着戏服再三鞠躬谢幕,如雷的掌声里,戏里戏外,台上台下可能皆未醒转,那个刚刚才焚稿焚到悲愤已绝的女子,粉妆上的泪被追光折射得晶莹欲滴,台下那对看痴了的母女,竟然还在哽咽。

    九十年代盛极一时的小百花曾经来过江城。那时还没有建长江二桥,我和母亲为赶往位于汉口的武汉剧院,早早地就出发了,坐轮渡,转公汽,一路劳顿,一路灰扑扑的阴霾,只为了感受那两三个小时的绮丽流媚。

    这样的盛况现在很难再见了,母亲如今已经老到没有专车接送,就哪也去不成。和我分住两处,平时也就只是电话联系问候一下而已。母女二人相携了做票友的情景仿佛已是上辈子的事情。

    去年深秋,母亲不慎摔断了腿,我接她到自己家休养,这才难得地多了一段日夜相聚的时光。怕坐着轮椅哪也去不了的她寂寞无聊,突发奇想,打开电脑视频给她看越剧,她居然还是那么兴致勃勃,跟着哼唱,那个活泼能干的母亲,那个跟我同唱经典名段的母亲,恍惚间,又回来了。哦,已是几十年了,几十年的颠沛流离,几十年如戏一般梦幻啊!

    一时间我百感交集,几欲涕下。

(1)、文章开头写“我”与母亲的对话,这对后文叙事有什么作用?
(2)、文中画线句子在写法和作用上有何特点?
(3)、品味文中划线词语,简析它们分别表现了母亲怎样的心理。

①台下那对看痴了的母女,竟然还在哽咽。

②她居然还是那么兴致勃勃,跟着哼唱。

(4)、文章结尾说“一时间我百感交集,几欲涕下”,请结合上文简析“我”的复杂感情。
(5)、文章的题目是“越剧”,但主要内容是围绕母亲展开怀念的,如果以“母亲的怀念”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不朽之盛事
①书写了给人读,人读了书又写书,写了书再给更多的人读。文化就是这么传承的,也是这么发展的。一个民族文化的繁荣,靠的是包括写书在内的这样一些创造性的精神劳动。中国最早的书,是刻在兽骨上的,后来是竹简,再后来是刻板、活字印成的纸书,如今是电脑页面,是数字化的书。
②花开花谢,往来古今,许多写书的人不在了,而他的书仍在,仍有人在读。许多写书的人和读书的人并不相遇,但他们的心仍跨越时空地在交流。读书之时,心如止水。仿佛两个人在空灵寂静的屋子里促膝交谈,彼此之间的呼吸也能听得清清楚楚。阅读能够使人进入不同时空的诸多他人的世界。这样,读书的人无形间获得了超越有限生命的无限可能性。阅读使人多识了草木虫鱼之名,而且可以上溯远古下及未来,饱览存在的与非存在的奇风异俗。
③读书不仅在于长知识,还有比长知识更为重要的,我以为是在学做人。人写书不是仅仅在于传授知识,当然传授知识是很重要的。事实上,所有的写书人都是在写自己。“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是辨证的。我们读书,读到了最后,就是读人。任何一个写书人,归根结蒂,写到了最后,莫不是总写进了自己的抱负、胸襟和情怀。他总是有所寄托,不然,他为何要写书?
④正是因此,我们读《离骚》读出了屈原,读《史记》读出了司马迁,读《岳阳楼记》读出了范仲淹,读《阿Q正传》、读《狂人日记》、读《孔乙己》、读《祝福》读出了鲁迅。我们读屈原、读司马迁、读范仲淹、读鲁迅,读出了世道人心,读出了悲天悯人,读出了光明正大。在中国的文学理念中,从来都把书和人联系起来讲,什么叫“文如其人”,什么叫“道德文章”,都是讲:书即人,人即书。
⑤这是否有些绝对了?也许有那么一点。的确存在一种文字和人品不相符甚而相背谬的书,那是一些假人写的假书。我们此时讲的,已将这些排除在外了。我们认定读书不可读欺世盗名的书,做人要做光明磊落之人。
⑥我们坚持这样的信念:读书除了长知识,更是要学做人。这对写书人和读书人来说,都是“不朽之盛事”。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百合花开

宓月

       ①小时候,跟父亲去山谷,一朵白色的花吸引了我。

       ②在草丛里,它独自开着。它几乎和我一样高,花朵像喇叭一样大,却一点也不张扬,白色的花瓣微卷着,露出嫩黄的蕊。擎起它的根茎好像不胜重力地自然弯曲,让它看上去那么高贵,却又那么地孤寂。

       ③我被这朵花迷住了,久久不肯挪步。

       ④父亲说,这是野百合。因为我喜欢,父亲决定把它带回家。我本以为,他只是掐了花就走。没想到,父亲小心翼翼地拨开草丛,先清除了周围的一大片杂草,很快,一株亭亭玉立的野百合出现在我面前。它像童话中迷路的小仙子,突兀地出现在这片山谷里。它纯洁的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了。可它又是那么无助而脆弱。我担心它那瘦长的根茎,风一吹就会被折断。父亲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小锄头从四周开始挖土,他掏得很深。我全神贯注地守在一旁,扶着花朵。很快,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球茎,完整地悬空出来。

       ⑤父亲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托着球茎,把花朵搁在肩膀上。我欢天喜地地跟在父亲身后。那朵百合花在父亲的肩头一颤一颤的,正冲我笑嘞。

       ⑥父亲把它种在屋旁的菜地里,用一根小木棒将它固定好。经过一番腾挪,野百合似乎也累了,有些萎靡不振。我疑惑地问父亲,它还能活么?父亲笑笑,说你明早来看它。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跑到菜地里。只过了一夜,野百合似乎适应了新环境,精神抖擞地立起来。硕大的花瓣上,还有几颗露珠在晨光中闪烁。我的整个暑假,因为它,多了许多憧憬和幻想。每天,我像探望老朋友,看它在风中摇曳,看蜜蜂在它的花蕊里沾满嫩黄嫩黄的花粉……

       ⑦九月天气逐渐转凉,野百合也在一阵阵的凉风中逐渐枯萎、凋零。看着凋落的花瓣,生命的短暂、美的易逝,让我第一次感到了忧伤。父亲说,我们可以把球茎分瓣,来年会变成几棵,父亲将百合花的球茎挖出来,分成七八瓣,在菜地的一角重新栽下去。

       ⑧八岁那个冬天,我每天都要去看看,但是,野百合的嫩芽迟迟没有冒出来,我便等得失去了耐心。美丽的雪花,春节的喜庆,使我几乎忘了野百合的事。春天来了。太阳的温暖改变了这个世界。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屋旁的菜地里齐刷刷地站着一溜茁壮的青苗,七八棵的样子,像一支小队伍。我即刻兴奋地跑去告诉父亲,我的百合花长出来了!

       ⑨父亲让我知道了一朵花是怎么长成的,也教会了我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是他给予我的欢乐太多,让我二十年都不愿走出他给我的幸福时光。可他又是多么的残酷,二十年前就丢下我独自远去。让我经常在这一刻谈笑风生,下一刻便愁云密布。

       ⑩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太过匆促、短暂。仿佛流星在心中留下的刹那光芒,要我们用尽一生去寻找、捡拾。我常常会突然忘却自己身在何处,满心满眼都是父亲的影子,伸出手却总也触摸不到他。那倏然间的惊悚,似一个无底的深渊,无论我怎么努力,世界的一角已无可挽回地沦陷……直到今天,每当看到百合花,我都会伤感和怅惘,我知道它们中永远不可能有陪伴我成长的那朵野百合。就像我把爱无限地放大,最爱我的父亲也不会再回来。可我仍固执地相信,还有许多野百合在某个荒野一年年寂寞地盛开。它是我孤寂中的念想,迷茫时的希望,是当我的人生沉入谷底时,亮着的最后一束光芒……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6年01期,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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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风

       ①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②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③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④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力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⑤乡村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拨又一拨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

       ⑥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裂痕

刘剑飞

    ①王木和李林是好朋友,俩人上学时是同班,上班时在一个大院,后来结婚买房子,又成了楼上楼下的邻居。偶有闲暇时,俩人喜欢推杯换盏,小酌几杯。或在家里,或至酒馆,整几样可口的小菜,弄两壶陈年老酒,就这么边喝边聊,天上地上、事业人生,无拘无束海侃一番,日子过得特别畅快!

    ②前几天,听闻李林刚刚荣升单位的副局长。作为好友,王木自然十分高兴,特意安排在这落雪的晚上宴请李林,要为他好好庆贺庆贺。酒是陈年的酒,壶还是那把老壶。王木这人好雅,平素饮酒对酒具很是讲究,无论到哪喝酒,都爱带上一把老壶。这是王木的父亲昔年下乡插队时从一老农手里淘回的,壶虽谈不上名贵,但也是上好的青花瓷,雪白的壶壁,上绘梅兰竹菊,再配上两只小巧的六角酒杯,喝起酒来,颇有几分的雅兴。

    ③这晚,喝着喝着,李林就有些喝高了。待到他要亲自把盏,为王木斟酒时,右手一颤,握着的壶不慎脱手。但听“咣啷一声”,酒壶磕在了盘子上,碎倒没碎,但那翘着的壶嘴却被硌掉了。李林脸一红,搓着手,很是过意不去。王木淡然一笑,一把破壶,烂就烂了吧!等明儿找人粘一下,还能凑合着用。言毕,收拾起掉嘴的瓷壶,继续畅饮。

    ④这以后,俩人依然隔三岔五小酌几杯。只是,再没用过那摔破的壶。

    ⑤几年后的一个春天,某收藏协会组织一批权威专家来小城鉴宝。也是出于好奇,王木找出那把摔破壶嘴后又重新粘上的青花瓷壶,请专家鉴定。没曾想,那位瓷器专家看过壶后,大为赞赏,说此壶用料讲究、做工精细、纹饰细腻、釉质莹润,乃是明代宣德年间的青花珍品。只可惜被损坏了,不值钱了。倘是保存完好,目前的市场价至少在三十至四十万之间。听完专家的鉴定,王木一下子愣在那里,老半天才醒过神来。抱着壶回到家里,王木顿足捶胸,懊悔不迭。心中既悔自己没能好好珍藏此壶,又恼李林不该这么不小心,把壶摔破。

    ⑥这以后,王木像被抽去魂魄一般,人一下子苍老了许多。每天回到家里,他都拿出那把壶,一遍遍反复抚摸,边摸边喃喃自语,深悔自己痛失了宝贝。妻子知道这事后,闹着要去找李林,让李林赔壶。王木苦着脸劝阻,都是多年的好朋友了,怎么着也不能这样做啊!尽管一再劝妻子,但王木的心里也在暗自埋怨李林。王木想,这李林也太不够意思了,如此珍贵的一件宝贝让你毁掉了,就是不让你按市场价赔偿,你也该来道道歉,表示表示心意啊!这么想着,王木对李林就有了芥蒂。以后李林再邀他喝酒时,他都婉言推托。

    ⑦此后,俩人的关系渐渐疏远,偶尔在单位或小区碰一下面,也只是相互点点头,一笑而过。三年后的一天下午,王木在单位看报纸,无意间看到一则报道,说是前几年来本地鉴宝的那几个所谓的专家,据调查是一个诈骗团伙。该团伙以鉴宝寻宝为名,流窜各地,借机收取鉴宝费或骗钱拾漏……看到这里,王木的心中猛一激灵:莫非——莫非自己的那把宝贝瓷壶,也是他们胡吹的?这下,王木再也坐不住了。第二天就带上那壶,到省博物馆找人重做鉴定去了。博物馆专家看过壶后,告诉王木,这就是一把民间常用的酒壶,只不过年代久些而已。

    ⑧这一结果,让王木大失所望。既而,他又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他蓦然感觉到,这几年撕扯内心的那种痛,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⑨此后,每有闲暇时,王木依然喜欢把玩那壶。回想起当初和李林推杯换盏、对坐小酌的情景,王木忽然迫切地想要喝酒,并且想和李林一起喝酒。但,拿在手中的电话,却始终没有勇气拨过去。这把壶都有难以弥合的裂痕了,还能再喝出以前的味道吗?王木想。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秋天的黄昏

丁立梅

①城里是没有黄昏的。街道的灯,早早亮起来,生生把黄昏给吞了。

②乡下的黄昏,却是辽阔的,博大的。它在旷野上坐着;它在人家的房屋顶上坐着;它在鸟的翅膀上坐着;它在人的肩上坐着;它在树上、花上、草上坐着,直到夜来叩门。

③而一年四季中,又数秋天的黄昏,最为安详与丰满。

④选一处河堤,坐下吧。河堤上,是大片欲黄未黄的草。它们是有眼睛的,它们的眼睛,是麦秸色的,散发出可亲的光。它们淹在一片夕照的金粉里,相依相偎,相互安抚。这是草的暮年,慈祥得如老人一样。你把手伸过去,它们摩挲着你的掌心,一下,一下,轻轻地,像多年前,亲爱的老祖母。你疲惫奔波的心,突然止息。

⑤从河堤往下看,能看到大片的田野。这个时候,庄稼收割了,繁华落尽,田野陷入令人不可思议的沉寂中。你很想知道田野在想什么,得到与失去,热闹与寥落,这巨大的落差,该如何均衡?田野不说话,它安静在它的安静里。岁月枯荣,此消彼长,焉有得?焉有失?不远处,种子们正整装待发,新的一轮蓬勃,将在土地上重新衍生。

⑥还有晚开的棉花呢。星星点点的白,点缀在褐色的棉枝上,这是秋天最后的花朵。捡拾棉花的手,不用那么急了。女人抬头看看天,低头看看花,这会儿,她终于可以做到从容不迫,稻谷都进了仓,农活不那么紧了。她细细捡拾棉花,一朵一朵的白,落入她手里。黄昏下,她的剪影,就像一幅画。

⑦你的眼睛,久久落在那些白上面,你想起童年,想起棉袄、棉鞋和棉被。大朵大朵的白,摊在屋门前的篾席上晒。你在里面打滚儿,你是驾着白云朵的鸟。玩着玩着,会睡着了,睡出一身汗来——棉花太暖和了啊。

⑧最开心的事是,冬夜的灯下,母亲把积下的棉花搬出来,在灯下捻去里面的籽儿。你也跟在后面捻,知道有新棉鞋新棉袄可穿,心先温暖起来。那时,你的世界就那么大,那时,一个世界的幸福,都可以被棉花填得满满的。

⑨人生因简单因单纯,更容易得到快乐。你有些惆怅,因为,现在的你,离简单离单纯,越来越远了。

⑩竟然还见到老黄牛。不多见了啊。人和牛,都老了。他们在河堤上,慢慢走。身上披着黄昏的影子。人的嘴里哼着“呦喝”“呦喝”——歌声单调,却闪闪发光。牛低着头,不知是在倾听,还是在沉思。你想,到底牛是人的伙伴,还是人是牛的伙伴?——相依为命,应该是尘世间最不可或缺的一种情感吧。

⑪鸟叫声在村庄那边,密密稠稠,是归巢前互道晚安呢。村庄在田野尽头,一排排,被黄昏镀上一层绚丽的橙色,像披了锦。炊烟升起来了,你家的,我家的,在空中热烈相拥,久久缠绵。还是村庄好,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设防。

⑫突然听得有母亲的声音在叫:“小雨,快回家吃晚饭啦——”你忍不住笑,原来不管哪个年代,都有贪玩的孩子。

⑬周遭的色彩,渐渐变浓变深。身下的土地,渐渐凉了,你也该走了。再贪恋地望一眼这秋天的夕阳,它一圈一圈小下去,小下去,像一只红透的西红柿,可以摘下来,炒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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