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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12课《本命年的回想》同步练习

《本命年的回想》文中对旧年习俗信手拈来,如等,充满了浓浓的乡土气息。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枫叶礼赞
                                                                                                       叶孟
        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多少年来,一想到秋,我首先就会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就会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会引发许多联想和感慨。在萧瑟的秋天,枫叶红得那么动人,不能不使我心驰神往。  
        在北京,重阳节过后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文人骚客,在这样的时候,往往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陶醉于枫叶那鲜艳的色彩,流连忘返。有时,他们还会即景遣兴,吟诗作赋。我虽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但我也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说,就是因为她红!
        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夜晚的街头,常常传来“萝卜赛梨”的清脆叫卖声,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萝卜有“红到心”的别称,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才见分晓。这哪里赶得上枫叶。枫叶是那么直接、那么毫不遮掩地展现自己的色彩。枫叶敢于红,红得有气魄。
枫叶之可爱,还在于当别的叶儿经秋枯落时,她偏偏红得艳丽。她耐得住风霜交加,经得起秋之摧残,战西风而不怯,披严霜而愈丽,显露出无畏无惧的神采。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赞美。
        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以枫叶吟离别,把枫叶比做血,这是随人的心情而生发的。但在我看来,说肃杀也好,比做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是在于枫叶;把枫叶之红比做血,这是因为她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挺拔的竹,清香的梅,或跟她同时,或相继绽放,都与枫叶相伴,在耐寒抗冷中各显风采。
        一想到秋,我就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往往使我又联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勇于克服困难、敢于展示自我的劳动者。他们抗严寒,战酷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奉献,弘扬了时代的精神。他们尽管很普通,却是我们时代的英雄。我觉得,用枫叶来比喻这样的英雄人物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名家咏物100篇》,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小的决定大的
        ①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没有一个是经国大计,却为任何一个当当政者所不能忽视。一场疯牛,几乎颠覆了英伦三岛。
        ②中国古典文学巨著以大开大合的情节见长,但感人肺腑,让人记下的却是“石卵化猴”、“桃园结义”,以及“玉在匣中”,“钗在奁内”这些生动的细节。
        ③几乎所有动植物繁衍的种子,都是核儿,很小很小的。风可以刮着走,鸟儿可以用嘴衔,被人不经心就可以忽略甚至丢弃的,却负载着生物自然的最伟大传承。
       ④任何庞然大物,都不能忽略小,只有小,才是最具繁衍力的。
       ⑤近代尽人皆知的重大发明、发现,从苹果落地发现地心引力,到开水冒气引发的蒸汽机的利用,无不是由偶发思端的小事影响整个世界的。
       ⑥一位生活在硅谷世界的人告诉我,微电子技术的诞生和发展,是从最初集成电路只包含几个几十个元器件,发展到一个小小硅片上可以制作出几十万个上百万个元件,形成微型电子电路的。正是这个微型电子电路,带来当今世界飓风般的各种生产方式大规模乃至超大规模变化。
       ⑦可见,未来最终改变我们这个世界、影响人们生活的,不在宇宙,乃在毫微。
       ⑧张艺谋初入社会,在生活的最底层当弹棉花的辅助工。那时候仅仅为了调节生活,他买了台照相机,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台小小的照相机,后来竟在他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时派上用场。从此,陕西少了一个苦力,中国多了一个让世界刮目相看的电影导演。
        ⑨美国的麦当劳,就是从吸引小孩,改变幼年的饮食入手,从小让你喜欢我这种快餐方式,然后到你上学长大,多少年,仍然光顾我。这是真正做不起眼的大买卖!
       ⑩由此观之,小事还能致走向。
       ⑪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中国至圣老子说的话,值得我铭记一生。
       ⑫想行千里吗?想成大树吗?那么,从脚下开始,从毫末做起。
                                                                                          (选自《经典阅读集萃》,有删改 )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黄河一掬

余光中

    厢型车终于在大坝上停定,大家陆续跳下来。还未及看清河水的流势,脸上忽感微微刺麻,风沙早已刷过来了。没遮没拦的长风挟着细沙,像一阵小规模的沙尘暴,在华北大平原上卷地刮来,不冷,但是挺欺负人,使胸臆发紧。我存和幼珊都把自己裹得密密实实,我也戴着扁呢帽,把绒袄的拉链直拉到喉核。一行八九人,跟着永波、建辉、周晖,向大坝下面的河岸走去。

    这是临别济南的前一天上午,山东大学安排带我们来看黄河。车沿着二环东路一直驶来,做主人的见我神情热切,问题不绝,不愿扫客人的兴,也不想纵容我期待太奢,只平实地回答,最后补了一句:“水色有点浑,水势倒还不小。不过去年断流了一百多天,不会太壮观。”

    这些话我也听说过,心里已有准备。现在当场便见分晓,再提警告,就像孩子回家,已到门口,却听邻人说,这些年你妈妈病了,瘦了,几乎要认不得了,总还是难受的。

    天高地迥,河景完全敞开,触目空廓而寂寥,几乎什么也没有。河面不算很阔,最多五百米吧,可是两岸的沙地都很宽坦,平面就延伸得倍加夐远,似乎再也勾不到边。昊天和洪水的接缝处,一线苍苍像是麦田,后面像是新造的白杨树林。此外,除了漠漠的天穹,下面是无边无际无可奈何的低调土黄,河水是土黄里带一点赭,调得不很匀称,沙地是稻草黄带一点灰,泥多则暗,沙多则浅,上面是浅黄或发白的枯草。

    “河面怎么不很规则?”我转问建辉。

    “黄河从西边来,”建辉说,“到这里朝北一个大转弯。”

    这才看出,黄浪滔滔,远来的这条浑龙一扭腰身,转出一个大锐角,对岸变成了一个半岛,岛尖正对着我们。回头再望此岸的堤坝,已经落在远处,像瓦灰色的一长段堡墙。又回头对建辉说:“这里离河水还是太远,再走近些好吗?我想摸一下河水。”

    于是永波和建辉领路,沿着一大片麦苗田,带着众人在泥泞的窄埂上,一脚高一脚低,向最低的近水处走去。终于够低了,也够近了。但沙泥也更湿软,我虚踩在浮土和枯草上,就探身要去摸水,大家在背后叫小心。岌岌加上翼翼,我的手终于半伸进黄河。

    一刹那,我的热血触到了黄河的体温,凉凉地,令人兴奋。古老的黄河,从史前的洪荒里已经失踪的星宿海里四千六百里,绕河套、撞龙门、过英雄进进出出的潼关一路朝山东奔来,从斛律金的牧歌李白的乐府里日夜流来,你饮过多少英雄的血,难民的泪,改过多少次道啊发过多少次泛涝,二十四史,哪一页没有你浊浪的回声?几曾见天下太平啊让河水终于澄清?流到我手边你已经奔波了几亿年了,那么长的生命我不过触到你一息的脉搏。无论我握得有多紧你都会从我的拳里挣脱。就算如此吧,这一瞬我已经等了七十几年了绝对值得。不到黄河心不死,到了黄河又如何?又如何呢,至少我指隙曾流过黄河。至少我已经拜过了黄河,黄河也终于亲认过我。在诗里文里我高呼低唤他不知多少遍,在山大演讲时我朗诵那首《民歌》,等到第二遍五百听众就齐声来和我: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风/也听见/沙/也听见。我高呼一声“风”,五百张口的肺活量忽然爆发,合力应一声“也听见”。我再呼“沙”,五百管喉再合应一声“也听见”。全场就在热血的呼应中结束。

    华夏子孙对黄河的感情,正如胎记一般地不可磨灭。流沙河写信告诉我,他坐火车过黄河读我的《黄河》一诗,十分感动,奇怪我没见过黄河怎么写得出来。其实这是胎里带来的,从《诗经》到刘鹗,哪一句不是黄河奶出来的?黄河断流,就等于中国断奶。山大副校长徐显明在席间痛陈国情,说他每次过黄河大桥都不禁要流泪。这话简直有《世说新语》的慷慨,我完全懂得。

    想到这里,我从衣袋里掏出一张自己的名片,对着滚滚东去的黄河低头默祷了一阵,右手一扬,雪白的名片一番飘舞,就被起伏的浪头接去了。大家齐望着我,似乎不觉得这僭妄的一投有何不妥,反而纵容地赞许笑呼。我存和幼珊都也相继来水边探求黄河的浸礼。看到女儿认真地伸手入河,想起她那么大了做爸爸的才有机会带她来认河,想当年做爸爸的告别这一片后土只有她今日一半的年纪,我的眼睛就湿了。

    回到车上,大家忙着拭去鞋底的湿泥。我默默,只觉得不忍。翌晨山大的友人去机场送别,我就穿着泥鞋登机。回到高雄,我才把干土刮尽,珍藏在一只名片盒里。从此每到深夜,书房里就传出隐隐的水声。

(略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探险家与骆驼

余显斌

    叮咚,叮咚——驼铃如水,在沙漠响起。一只驼,在沙漠里缓慢地走着,背上驮着被毯,还有水囊和食品。它的后面,跟着一个人——探险家。他们从家里出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明显的,驼已负伤。

    那是不久前的一个晚上,他们遭受到一只狼的偷袭。当时,探险家已睡熟,打着鼾声。一只狼借着云的影子,悄悄逼近,龇着牙,在月影下发出白森森的光。

    驼醒了,喷了一下鼻子,仰起脖子,叮当一声,驼铃响了。可是,探险家仍在打着鼾声,沉入梦乡。

    狼,在一步步逼近。

    驼站了起来,一蹄子,把狼弹出一溜跟斗。同时,自己的腹部也被狼咬了个大口子,长长的,血肉模糊。听到动静,探险家醒了,和驼一块儿赶走了狼。

    然后,一人一驼依然走在沙漠上,但速度明显慢了。因为,驼走起来步子很迟缓,一下一下的。也因为这样,到现在,他们仍没走出沙漠。

    他们已经陷入绝境:食物还有,可是,水已经不多。每喝一次,探险家心中,就会弥漫起一种绝望,一种恐惧。

    水囊里的水只有一小半了,他矛盾了,他知道,就这点水,无论如何供不了一人一驼走出沙漠。

    他静静地拍拍驼,驼停住了,望着他。他轻轻解下驼背上的被毯,还有食物,然后提着水囊,又拍拍驼,让它卧下。驼很听话,乖乖地卧下。他叹口气走了,走向山丘那边。

    走了一会儿,听到声音,他转过身,驼已经慢慢跟上来了。

    他摇摇头,又长叹一声。这只驼,没忘驼的职责,它跟人一直都跟得很紧。这是驼的主人告诉他的,现在看来,是真的。

    他想甩脱它,很难。

    无精打采地,他和驼一块儿走着。茫茫大漠,风刮起,有驼铃声响起,当啷,当啷——残阳如血。他和驼,在天地之间小如两只蚂蚁,慢慢蠕动。

    月亮,在天的另一边升起,光亮亮清冷冷的,如水洗过一样。他们终于停下,倒在沙上睡着了的驼仍没忘记自己的职责,紧紧靠在他身边。沙漠夜冷,它在为他取暖呢。

    驼慢慢睡着了,闭上了眼睛。

    他也睡着了,打起了鼾声。

    沙漠静静的,只有月光如水,映照着无边的沙砾。

    他轻轻打着鼾,过了一会儿,悄悄坐起来,看到驼仍睡着,就偷偷背着食物,还有水,趴在地上,一寸一寸向前移动,如一只蜥蜴一样,移向那边。终于,他移过一个沙丘,嘘了口气,站起来,向远处地平线走去。走了好远,回过头,白亮亮的月光下,沙漠如无垠的海浪。海浪上,再也不见了那只驼。

    他心里感到一阵轻松,同时,又有说不出的沉重。

    靠着水囊的水,还有食物,一步步,他走出了这片无人穿越的死亡沙漠,回到城市。顿时,他成了传奇,成了英雄,受到功臣般的待遇。每到一处,都有鲜花、美酒和掌声,还有女孩火辣辣的目光。

    他成了征服这块沙漠的第一人。

    那天,他应邀出席一个集会,受到如潮般的掌声。市长代表民众给他颁奖,因为,他也是这个市的市民,更是这个市的光荣,也是这个市市民的光荣。

    拿着奖杯,还有花环,他坐着车回到家。当走下车时,他惊呆了,一只驼蹲在他的门外。风吹过,脖上驼铃响起:叮当,叮当——

    这只驼,真是他扔在沙漠上的驼。

    它又回来了,在孤独和干涸中回来了。它的背上,驮着他的一些东西。一直,这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没忘记自己的职责。

    他跑过去,泪流满面,抱住那只驼。那只驼一动不动,已停止了呼吸。它的致命伤,仍在腹部,狼咬中的地方。那个伤口,已烂成碗大一个洞。

    它就是带着这个洞,在生命最后一刻,挣扎着赶到这儿,来完成自己一生最后一个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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