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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十六课《音乐之声(节选)》同步训练

阅读理解

那些卑微的母亲

     ①晚上,和朋友一起去吃烧烤,我们刚坐下,就见一个老妇人提着一个竹篮挤过来。她头发枯黄,身材瘦小而单薄,衣衫暗淡,但十分干净。她弓着身,表情 谦卑地问:“五香花生要吗?”彼时,朋友正讲一个段子,几个人被逗得开怀大笑,没有人理会她的问询。她于是将身体弓得更低,脸上的谦卑又多了几分:“五香花生要吗?……”

     ②她一连问了几遍,却都被朋友的说笑声遮住。她只好尴尬地站在一旁,失望和忧愁爬满了脸庞。我问:“是新花生吗?怎么卖呀?”她急慌慌地拿出一包,又急慌慌地说“新花生,三块钱一包,五块钱两包……”我掏了五块钱,她迅速把两包花生放在桌子上,慢慢退回去,奔向下一桌。

     ③每一次去逛超市,都会看到那个做保洁的女人。有五十多岁了吧,头发灰白,晒得黑红的脸膛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有几缕头发湿湿地贴在脸上。她总是手脚不停地忙碌,在卫生间,在电梯口,在过道。她弯着腰用力檫着地,超市里人来人往,她刚檫过的地,马上就被纷至沓来的脚步弄得一塌糊涂。她马上回过头来,重新檫一遍。

     ④有一次,我上卫生间,正好碰到她。她的头垂得很低,看不到脸上的表情,只看见她的两只骨骼粗大的手,捏着衣角局促不安地绞来绞去。那双手是红色的,被水泡得起了皱,有些地方裂开了口子,透着血丝。她的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看样子是超市的主 管,那人语气凛凛地训斥:“你就不能小心点?把脏水洒在人家衣服上,那大衣好几千块呢,你赔得起吗?这个月的工资先扣下……”她就急了,伸手拉住那人的衣袖,脸憋得通红,泪水瞬间涌得满脸都是。她 语无伦次地说:“我儿子读高三,就等着我的工资呢,我下次一定小心……我慢慢还,行吗?可不能全扣了呀……”她几乎是在低声哀求了。

     ⑤逛街回来,遇上红灯。我们被交通协管员挡在警戒线外,等待车辆通过。这时,马路中间正在行驶的车上忽然有人扔出一只绿茶瓶子。瓶子里还有半瓶茶,在马路上骨碌碌转了几个圈,眼看 就要被后面的车辗上。忽然,就在我身旁一个女人猛地冲过去,几步跳到马路中间,探手捡起那个瓶子,迅速塞进身后的蛇皮袋里。她的身后,响起一大片汽车尖厉的刹车声,司机气急败坏地冲她嚷:“抢什么抢,不要命了!”

⑥她一边陪笑着往后退,一边扬起手中的瓶子冲着我们这边微笑。我回头,这才看到,我身后还有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孩儿,也竖着两根手指在冲她笑。母子俩的笑容融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磁场,感染了所有的人。我明白了,她是一个贫穷的母亲。那个瓶子,不过一两毛钱,可对她而言,可能是一包供孩子下饭的咸菜。

     ⑦生活中,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女人。天不亮就满城跑的送报工,满面尘土的垃圾工,摇着拨浪鼓收破烂的师傅,被城管撵得到处跑的水果小贩……她们身份卑微,为了一份微薄的收入兢兢业业。她们又无比高尚,为了孩子,胸腔里藏着震惊世界的力量。

     ⑧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母亲!

(1)、文章③④两段描绘了社会中一类卑微的母亲,她们是一群怎样的人?请概括。

(2)、文章第①段“她头发枯黄,身材瘦小而单薄,衣衫暗淡,但十分干净”这句话运用什么描写方法?刻画了一位怎样的母亲形象?

(3)、从修辞角度品析文中划线的句子“母子俩的笑容融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磁场,感染了所有的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北京是可爱的

       ②北京城虽始建于12世纪,但它现在的式样是明朝永乐皇帝在15世纪初建造的,因之富有皇室的华贵。有一个南城,稍小于北城,自南城最南的门向内,有一条绵延五英里的中轴,它穿经依次相连的每一道城门,直抵皇宫正殿。紫禁城位于北城的中心,周围绕有城壕与金色瓦顶的墙垣,背后是煤山,山上共有五座亭台,顶上盖有灿烂彩色的瓦。由煤山可以看到那条中轴,附近还有鼓楼。三海位于紫禁城的西面与西南面,那里是皇室的画舫遨游之地。

       ③与中轴平行的是两条康庄的大道,在东城是哈德门大街,在西城是宣武门大街,每条大街宽约六十英尺。在紫禁城前连接两街东西直通的大道,是宽逾百尺的天安门大街。在外城南门附近,位于中轴东西两端的,是天坛与先农坛。那里是皇帝祈年风调雨顺之处。

       ④因为中国人对建筑美的观念,须兼顾雅适而不仅在高伟,宫殿屋顶所以都属于平阔一类的;也因为皇帝之外,无人许住楼房,所以到处都显得极其宽阔。

       ⑤居住在繁华街道附近的人,都能安详生活。那里的生活程度很低,生活也颇富意味。政府官员与阔人可以聚餐于大饭馆,而洋车夫用一个铜板,也可以买到油盐酱醋;不论在什么地方,附近总会有杂货店与茶馆的。

       ⑥那儿可以很自由地去追求你的学问、娱乐、嗜好,或者去赌博和搞政治。没有人理会你穿什么衣服,做什么事。这就是北京的兼容并包之处。你可以和贤人与恶人往来,和学者与赌徒往来,或者和画家往来。如果你景仰皇帝,可以到禁宫周围散步,幻想你自己也是一个皇帝。

       ⑦如果你要是有闲,你可以在城内的九个公园中,任意游逛,坐在竹椅上或是杉树下的藤椅上,整一下午喝你的茶;所费不过是两角五分。或者在夏天的下午,你可以去游什刹海,或者你可以出西直门去游览颐和园,在那里留连一整天的时光。沿途经过许多美丽的景象,玉泉山的大理石塔便在望了,在那里你可以留连一个下午,面前就是西山,景色迷人,可以数月忘返。

(节选自林语堂《动人的北平》,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选择

    ①他本在一家外企供职,一次意外,使他的左眼突然失明、为此,他失去了工作,到处求职都因“形象问题”连连碰壁。“挣钱养家”的担子落在了他那“白领”妻子的肩上。

    ②妻子日渐感到他的老父亲是个负担,不止一次跟他商量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去,他都没同意。一天晚上,他们在卧室里吵了起来,妻子嚷:“不把你爸送走,咱们就离婚!”

    ③第二天早饭时,父亲说:“有件事我想跟你们商量一下,你们每天上班,孩子又上学,我一个人在家太冷清了,所以,我想到老年公寓去住,那里都是老人……”

    ④他一惊,父亲昨晚果真听到他们争吵的内容了! “可是,爸——”他刚要说些挽留的话,妻子瞪着眼在餐桌下踩了他一脚。他只好又把话咽了回去。

    ⑤第二天,父亲就住进了老年公寓。

    ⑥星期天,他去看父亲。父亲问他工作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他好像被人打了一记耳光,脸上发起烧来。“你别过意不去,我在这里挺好,有吃有住还有得玩……”父亲看上去很满足,可眼睛里却渐渐涌起一层雾。

    ⑦几天来,他因父亲的事寝食难安。挨到星期天,又去看父亲,刚好碰到市卫生局的同志在向老人们宣传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意义,问他们有谁愿意捐,很多老人都摇头。父亲站了起来,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捐给自己的儿子行不行?二是趁活着捐可不可以——“我不怕疼!我也老了,捐出一个角膜,生活还能自理,可我儿子还年轻呀,他为这只失明的眼睛,失去了多少工作的机会!要是能将我儿子的眼睛治好,我就是死在手术台上,心里也是甜的……”

    ⑧所有人都停止了谈笑,把震惊的目光投向老泪纵横的父亲。一股看不见的潮水瞬间将他裹围。他满脸泪水,迈着沉重的步子,一步步走到父亲身边,和父亲紧紧地抱在一起……父亲用手给他挼了挼衬衣上的皱褶,疼爱的目光像一张网,将他兜头罩下。他再次哽咽,感受如灯的父爱,在他有限的视力里放射出了无限神圣的亮光。

    ⑨当天,他就不顾父亲的反对,把父亲接回了家。至于妻子,他已做好最坏的打算。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父亲的田野

金小林

    ①暮春的傍晚,妹妹打来电话提醒我又到栽秧的时节了,问我休息日能否回乡下帮衬父亲。犹记得今年春节返城时,我再一次叮嘱父亲:“今年的田就不要种了!”父亲仍像往年一样,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然而,年届古稀的父亲终究没有听劝,又买回了谷种,撒进了小山岙(ào,山间平地)里的那丘母田。

    ②父亲不肯歇种是有原因的。村里像他这般年纪的老农,早高高兴兴把田地交给儿孙们打理了。而作为父亲唯一的接班人,我离开乡村已二十多年了。他怎舍得那一丘丘的稻田就此荒芜?

    那可是长出过金灿灿的稻谷,养育了一大家子人的田野……20世纪80年代初责任田分到户后,父亲一直精心伺候着他的每一寸土地,那心思如同母亲待我们兄妹般细腻。

    ③那时乡亲们认定,子孙长大后是要种一辈子田的。所以,我十一二岁甚至更早时,便跟了父亲下地。

    ④清明过后就要撒谷种育秧了。村上的农户大多育的是水秧,谷种直接撒进蓄水的母田里,然后就等着插秧了;而我的父亲,总是先在一长溜田块上,用覆着尼龙膜的弓形棚育好秧苗,然后再移栽到水田里。

    ⑤秧苗的移栽即栽秧,这是一件极为枯燥而劳累的农活。栽秧时我整天跟着父亲,弓着背伏在水田中央,左手掌托着一大柄带泥的秧苗,右手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拔了秧,然后一根一根逐一插入田泥。三两天下来,刚搬了家的秧苗,绿油油、颤巍巍,成片成片立在初夏的微风中,煞是惬意。而我却浑身酸痛得直不起腰,走起路来像个老头儿。父亲是不计较栽秧的工夫和辛苦的,他只知道,比起水秧,这种方式育的秧插到田里,长势会更好、谷穗会更饱满。

    ⑥那时的乡村,插秧和尝新米是极为重视的两件事,分别代表着希望与丰收。因此,插秧那几日,家家户户的饭桌都特别丰盈。那些年,我既盼望丰盛的插秧饭,又害怕插秧。因为我插的秧总是疏疏密密、歪歪扭扭,横秧更是经常上下排错了行。而父亲对插秧是非常讲究的,每一株秧都要与前后左右四株秧间隔二十多厘米,竖秧横秧对得笔直,就像参加广播体操表演的队伍那样。

    ⑦插秧时,父亲打头,我在右侧。若是碰到百十米长的大丘田,我总要被父亲训斥几回。这期间,还免不了被他拔掉几排歪扭得太不像话的秧重插。望着父亲三五下就把我的秧行纠得笔直,挨了责的我虽然有些愤愤然,内心却也很是佩服。

    ⑧村里的农户,也有像我父亲一样把秧插得笔直的,但多数人家只管把竖秧插好,横秧则不做要求。秧插直了,主要为日后耘田时,田创能顺溜地通过。

    ⑨秘插下田后大约二十天,便迎来第一次耘田。耘田时,人挽着裤脚站立行走,双手一前一后握住田创柄,一推一拉间,田创在竖秧弄里“哗哗哗”地游走,创去杂草、创松了淤泥。而父亲的稻田,是必须隔月再耘第二遍的—让田创沿横秧弄也走一趟。那时的秧已密密匝匝,长到了齐腰高,秧叶边沿的锯齿锐得刺人。父亲是不允我放下裤脚耘田的,因为长长的裤脚糊着烂泥,会损坏秧叶。只消半天下来,原本光溜的腿肚子就被划得布满了不规则的血痕,细细长长,刺痛难耐。

    ⑩那时我便觉得在父亲的心里,我是不如他的稻田重要的。

    ⑪父亲不仅对稻田精耕细作,对田间地头的管理也总是一丝不苟。在父亲的农活日历中,自然也排上了拔田坎、砍田岸沿、铲田岸这些人工锄草的项目。

    ⑫经过一番辛苦的劳作,父亲的田野,总是田内郁郁葱葱、田外清清爽爽。几年下来,我们家种过的田地,就像有教养人家的后生一般,清爽而敦实。每次村里重新抓阄分责任田时,乡亲们都希望抓到的是我们家的稻田——因为好种!而父亲,则又开始调教起他新分来的田地。如此几轮分田后,父亲的汗水和足迹,几乎遍布了村庄里所有的稻田……

    ⑬父亲的田野是我的另一个课堂,我的童年与少年时期一直都在不停地学习着祖辈传下的农耕技术。然而,我学会了耕田、插秧、耘田、刘谷、打稻,最终并没有子承父业成为一个农民——我破天荒地成了全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并留在离家乡两百多里的城市工作。

    ⑭父亲老了,可是他依然不愿离开他的田野。有两回因为膝盖的骨刺让他疼痛难当,我把他接到了城里。去医院做完检查后,我想留他多住几日好好休息两天。然而,在熙熙攘攘的城市里,父亲显得无所适从——他一个人不愿上街,也不敢过马路。儿子上学,我和妻子上班,他就整天窝在家里的沙发上一直迷迷糊糊地睡觉。

    ⑮两天下来,父亲就仿佛池塘枯水期的鱼、烈日下离了土的葱一般,蔫蔫的没有了生气,整日唠叨着要我送他回去。可是只要他一回到乡下老家,没一会儿,他便又像一位重返沙场的老将军,精神抖擞地扛上农具,巡视他的田野去了。

    ⑯父亲的田野,年复一年,青了又黄,黄了又青!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学类文本,完成小题。

烟火里的疼爱

①那日回到家时,天色已晚,舟车劳顿的我很没精神。原想吃点水泡饭就得了,洗洗便睡。

②母亲不同意,她说知道我要回来,白天就买好了饺子皮,下午剁肉做馅儿,晚上包好了就可以吃上热乎乎的饺子,空着肚子的人哪能睡一场好觉?于是,她让我歇着,自己开始忙活。

③虽然一身倦意,但我看着清瘦的母亲端来菜肉馅儿,拿出圆筛子,放上一碗水,摊开了饺子皮,熟练无声地包着饺子,我不好再阻止。灶台旁放着的花茶,那是我过年时带回家给她泡着喝的,常听她说受凉嗓子疼,想着花茶会润喉滋脾。我过去打开一看,还有很多包,就问:“怎么没泡呢?”

④她抬头望了我一眼,继续低头包饺子。“白开水就行了,冲茶多麻烦啊。”“那包饺子不麻烦吗?白开水泡点饭不是更省事吗?”我对她的这种矛盾说法不依不饶。

⑤母亲回道:“你回来了做什么都不麻烦,我一个人哪怕是喝茶都觉得费工夫。”我没有答话,实在不知道如何回应这份她觉得理所当然的疼爱,我既心暖又心疼。

⑥平日她一人在家的时候,若不是过节的日子,很少煮肉烧鱼,常常是炒点自家长的蔬菜,烧一个汤便能完成一日三餐。耗费时间精力的,如包饺子、擀面、烙饼之类,她更是不愿意忙的。

⑦可我回来了,她必然是要大肆在油烟里做各种吃的,从不怕麻烦。回到家的第二个晚上,她捧出田里留的最老的南瓜,切开,打算烙南瓜饼。她笑意浓浓,拍着南瓜给我看:“南瓜越老越香,特意给你留着,做南瓜饼的手艺可是从你外婆那里学来了。”听她得意的语气,我真觉得她好像一个等着被夸的孩子。然而我知道,做南瓜饼耗时费力,光站在灶台边一个个煎就需一两个钟头。

⑧母亲愿意用整晚的时光去为我做南瓜饼,她说每次吃都会想起外婆,每次做出来都会想是否和外婆曾经为她做的一样。我知道,她是想我以后吃到南瓜饼也会想到她,吃不到就会深深想念,她想将她做的味道烙进我的生命里,念念不忘。

⑨我看着母亲用勺子一点点将南瓜肉刮下来,那逐渐堆砌的南瓜肉卷着边儿,在瓷盆里精致得很,仿佛是艺术品。再将鸡蛋打在南瓜肉里,放上切好的一堆碎葱,然后撒上盐、倒上豆油、添点味精。这时去看瓷盆里的南瓜,大片的黄配上新鲜的绿色,没有被破坏的鸡蛋就像娃娃躺在上面,单单去看,我就觉得世界的幸福应该都汇聚在那里了。

⑩母亲让我起火热锅,她则将面粉散落在南瓜肉里,和配料搅拌在一起。“我们一会儿就可以尝到香喷喷的南瓜饼了,明天中秋节,还可以盛两个放盘子里祭月亮……母亲站在灶边等着锅热,往窗外看着那轮已经渐圆的月亮,她应该是挺开心的,这个中秋不再是一个人过了。

⑪我很享受这样的时刻,母亲在锅边用勺子一个个烙着,锅里的南瓜裹着面粉一点点变得金黄,散发出沁人的香,她的脸上有着满足的笑容,说着一些寻常的话。我添着柴火,时不时跑到她身边,眼馋着锅里的南瓜饼,嗅一鼻子的南瓜香,体会着油烟里的她的快乐。外面的月亮就安静地照着屋内的我们。

⑫待第一锅的饼熟了出锅,母亲就用筷子夹了一块让我张嘴尝。她常说“孩子无论多大,在父母眼里始终是孩子”,所以我就真像一个孩子接受着她的宠溺。母亲做的南瓜饼,有着整个秋天的味道,带着烟火里的深情,无声无息就入了生命里。

月亮已经升至树梢,皎洁圆润,安静地照着屋内的我们,村子里一片宁静和清凉满满一盆的南瓜饼在屋内散发着清香,我们边烙边吃,早就吃不下了。全部烙好后,母亲收拾碗筷,洗刷锅盆,这才发现刮南瓜肉的时候太过用力,手指都划出了小口子,沾水了会隐隐作痛。我说:“给你吹一吹吧,再贴上创口贴,怎么那么不小心呢?”

⑭母亲憨憨地笑着:“忙着做好吃的,一点儿都没觉得。你回来了我高兴,一点儿都不疼。”她身上满满的南瓜香,还有岁月静好的味道,一并让回家的我感到心安。

⑮母亲在,家才是我日夜思念的地方,她做的所有饭菜,今生难忘。我会永远记得母亲在烟火里给我的疼爱,带着温暖走过日后的岁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途中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⑤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⑥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⑦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⑭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⑮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呢?

⑯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老余”的形象特点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㉑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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