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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高一第三册第四单元《谏太宗十思疏》同步练习题

读课文《谏太宗十思疏》,下列对“十思”理解不当的一项是(   )


A、作者提出,作为帝王,在他计划营造宫殿时,就要想到适可而止,以尽可能减轻百姓负担,使他们安居乐业。 B、帝王担负着治理天下的重任,当他产生骄傲自满时,就应想到自己要像江海那样宽广低下,有能容纳百川的胸怀。 C、帝王担心自己偏信谗言邪说,就要想到首先端正自身以便除去邪恶,将要施恩奖赏人时,要警惕不因自己的偏爱而赏错。 D、帝王喜欢到郊外去打猎,就要想到最多只能去三次。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 《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控诉大会

杨绛

    三反运动【注】期间,我在清华任教,曾参与几个“酝酿会”。那就是背着被控诉的教师,集体搜索可资控诉的材料,例如某教师怎么宣扬资产阶的生活方式,某教师怎么传布资产阶级的思想等等。

    我当时教一门“危险课”,大三的英国小说。外文系的“危险课”原有三门:诗歌、戏剧、小说。后来这三门课改为选修,诗歌和戏剧班上的学生退选,这两门课就取消了。我教的是大三的英国小说,因为仍有学生选修,我只好开课。我有个朋友思想很进步,曾对我说,你那老一套的可不行了,得我来教教你。我没有虚心受教,只留心回避思想意识,着重艺术上的分析比较,当时选定精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大卫考伯菲》,狄更斯公认为进步小说家。

    可是狄更斯的进步不免令人失望,比如小说里少不了谈情说爱的部分,我干脆把谈恋爱的部分全部都跳过拉倒。跳,有时有绊脚石。一次,精读的部分里带上一句牵涉到恋爱的话,主人公的房东太太对他说:“你觉也不睡,饭也不吃,我知道你的问题。”学生问:“什么问题?”我得解答:房东太太点出他在恋爱,我说:写恋爱用这种方式是陈腐的滥调,十八世纪斐尔丁的小说里,主人公虽然恋爱,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却还未能跳出中世纪骑士道的“恋爱准则”。我就这样踢开了绊脚石。

    酝酿控诉大会的时候,我正为改造思想做检讨,我的问题,学生认为比较简单。我不属“向上爬”的典型,也不属“混饭吃”的典型,我只是满足于当贤妻良母,没有新中国人民的主人翁感。我的检讨,一次就通过了。开控诉大会就在通过我检查的当天晚饭后。我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随我的亲威同去听控诉。我那位亲威不知哪里听说我的检讨获得好评,特来和我握手道贺,然后和我同去开会,坐在我旁边。主席谈了资产阶级思想的毒害等等,然后开始控诉。

    有个我从没见过的女孩子上台控诉,她不是我班上的学生,可是她咬牙切齿,顿足控诉的却是我。她提着我的名字说:

    “XXX先生上课不讲工人,专谈恋爱。”

    “XXX先生教导我们,恋爱应当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XXX先生教导我们;见了情人,应当脸发白,腿发软。”

    “XXX先生甚至于教导我们,结了婚的女人也应当谈恋爱。”

    我的亲威张大了眼睛,几千双眼睛都射着我。我只好效法三十年代的旧式新娘,闹房时戴着蓝眼镜,装作不闻不见,木然默坐。控诉完毕,群众拥挤着慢慢散去,一面闹哄哄地议论。我站起身,发现我的亲威已不知去向,谁这么巧妙地断章取义,提纲上线的,确实为控诉大会立了大功,我得承认,这番控诉非常动听,只是我给骂得简直不堪了。

    我走出大礼堂,恰似刚从地狱出来的魔鬼,浑身散发着硫磺臭,还带着熊熊火焰;人人都避得远远的,忽然我们的系主任吴达元先生走近前来,悄悄问:“你真的说了那种话吗?”

    我说:“你想吧,我会吗?”

    他立即说:“我想你不会。”

    我很感激他,可是我也谨慎地离他远些,因为我知道自己多么“臭”。

    我独自一人回到家里。假如我是一个娇嫩的女人,我还有什么脸见人呢?我只好关门上吊啊!

    季布壮士,受辱而不羞,因为“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我并没有这等大志,我只是火气旺盛,像个鼓的皮球,没法按下个凹处来承受这份悔辱,心上也感不到丝毫惭愧。我看了一会儿书就睡觉,明早起来,打扮得喜盈盈的,拿着个菜篮子到校内莱市上人最多的地方去招摇,看不敢理我的人怎样逃避我。

    有人见了我及早躲开,有人佯佯不睬,但也有人照常和我招呼,而且有两三人还和我说话,有一人和我说笑了好一会儿。避我只在情理之中,我没有怨尤;不避我的,我对他们至今感激。

    不久,《人民日报》上报道了我校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控诉大会,还点了我的名为例。幸亏我不是名人,点了名也未必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安慰是从此可以不再教课。可是下一学期我这门选修课没有取消,反增添了十多个学生,我刚经过轰轰烈烈的思想改造,诚心诚意地做了检讨,决不能再消极退缩,我也认识到大运动里的个人是何等渺小,我总不能借这点委屈就掼纱帽呀!我只好自我譬解:知道我的人反正知道;不知道的,随他们怎么想去吧。

    人生在世,冤屈总归是难免的。

    虽然是一番屈辱,却是好一番锤炼,当时,我火气退去,就活像一头被车轮碾伤的小动物,血肉模糊的创口不是一下子就能愈合的。可是,往后我受批评甚至受斗争,总深信这场控诉大大增强了我的韧劲。

一九八八年九月

【注】三反运动:三反运动是指解放初期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把灯光调亮

张抗抗

    “关店吧!”卢娜下定了决心。

    差不多从七八年前开始,书店的销售额就开始下降,像秋分以后的气温,一天天往下落。资金周转不灵,常常拆东墙补西墙,老公交到她手里的月工资,转眼让她垫付了员工的工资。如今已是严重亏损,真的山穷水尽了。

    她早早来到书店。她想让自己一个人静一静,仔细再仔细地盘点一番:店里现有的库存书、书柜书架沙发桌椅灯具电脑等所有的家当,总共能折算多少钱?……她必须速速把明光书店的“后事”料理完毕。

    她开锁进店,觉得光线有点暗,顺手开了灯,一时灯光亮得晃眼。她抬头,看见了天花板上前些天新换的灯泡,心里突然一阵刺痛:把灯光调亮?她气呼呼地顺手把灯关掉了,能省一点是一点。这家昏暗的书店里,只剩下她的心里,还有一朵小火苗,那么小,那么弱。而今,这朵风里雨里挣扎太久的小火苗,也终于快要熄灭了……不怪我不怪我,她对自己说,我实在是已经尽力了哦……

    手机铃声响起,她走到窗口去拿包取手机,顺手把窗帘刷地拉开了。

    顷刻间,书店里洒满了亮晃晃的阳光,一格格在书架上跳跃,把书店染得一片金黄。还是太阳好啊,她对自己说。把灯光调亮,就算再亮,也是夜里。她自嘲地笑了笑。

    手机里传来一个爽快的声音。电话是文化局的人打来的,就是上次让她填申请表的那个干部,让她赶紧到局里去一趟,要办手续——什么手续?就是省政府的那笔书店奖励基金,明光书店评上了!你变百万富翁了……

    卢娜站在窗口一动不动,然后肩膀轻轻地抖动起来,身子开始颤栗。她伸出双手捂住了脸,泪水透过指缝,从脸颊上哗哗淌下来。她似乎意识到什么,往前挪移了一步。是的,她想躲开那堆书,怕自己的泪水把书弄湿了……

    一百万是多大的一笔钱啊?这么说,明光书店就要起死回生了?可以把这几年累计的债务亏空都补上了,早就想添置的新书柜,也有了着落。老公的工资不用再贴补书店了,积攒起来给儿子上大学交学费。退一万步说,假若书店继续赔钱,一年赔几万块,这笔补贴的钱,也够她再亏损十几年了……她一直想着能把隔壁那家闲置的小阳台买下来,和自家书店打通,在二楼的咖啡吧旁边,再扩建一个儿童书屋,孩子们放学了,尽管可以到这里来读书嬉戏做梦……

    卢娜从文化局回到店里,已近中午。她从街上的灯具店里,买了一盒40瓦的飞利浦灯泡——把灯光再调亮一点!她要让明光书店的老顾客们,老远就看到书店的灯光。如果她的资金宽裕,最好把书店临街的窗户也扩大一倍,等到夜幕降临,玻璃窗内的灯光雪亮雪亮,明光书店就像一座透明的水晶宫,所有的书都在闪闪发光……这么多年,书本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改变了我。我办了明光书店,我的书店给人送去知识,知识可以帮别人改变命运……

    这么一想,卢娜的眼泪又流下来了——不对!不是知识改变命运,是文化!不对,文化也不一定能改变命运,但可以改变人!我不再是那个高考落榜的自卑女孩,我活得对人有用,我充实、我知足……

    就在这天晚上,明亮的灯光下,出现了一个人影。卢娜眯起眼打量,忽然想起他就是几个月前那个买了二十多本书并建议她把书店灯光调亮一点的省城顾客。他快步朝她走过来,抬起头环顾天花板的灯池,笑容满面地说:嗬,灯光调过了?书店亮了许多哦!我老远就看见了。

    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卢娜的意料。这个人对卢娜说了很多话,她好像听见他说,县城新区的整体规划中,需要有一家中等规模的书店。他想到了明光书店,他推荐了明光书店,明光书店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开在新区再恰当不过了。新区将为书店预留五百平方米门面房,作为公益书店,房租优惠到可以忽略不计。

    他还提到了城市发展战略,提到了公民的文化权利,提到了热爱、尊重、介入什么的,卢娜下意识嗯嗯地点头,只觉得他的话音一声声落下,头顶的灯光一盏盏亮起来。

    那天晚上,卢娜回到家,和老公一五一十地说了今天书店里发生的一连串怪事。

    老公开口说:卢娜,我晓得你开书店十多年,没一天好日子过。但是,假如你从此不开书店,恐怕就活不成了。命总比钞票要紧,你年纪还轻呢,我要你活着!

    卢娜鼻子一酸,眼圈就红了。心里那朵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呼地一下蹿上来,燃成了一蓬金红色的火焰。

    隔着一条街,隔着几道墙,卢娜看见“明光书店”四个字,在夜空里通体透亮。

(选自张抗抗《把灯光调亮》,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孩子你慢慢来

龙应台

    “阿婆,我要这一束!”

    黑衫黑裤的老妇人把我要的二十几支桃红色的玫瑰从桶里取出,交给小孙儿,转身去找钱。

    小孙儿大概只有五岁,清亮的眼睛,透红的脸颊,咧嘴笑着,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他很慎重、很欢喜地接过花束,抽出一根草绳绑花。花枝太多,他的手太小,草绳又长,小小的人儿又偏偏想打个蝴蝶结,手指绕来绕去,这个结还是打不起来。

    “死婴那,这么憨馒!卡紧,郎客在等哪!”老祖母粗声骂起来,还推了他一把。

    “没要紧,阿婆,阮时干真多,让伊慢慢来。”

    安抚了老祖母,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回教徒和犹太人在彼此屠杀,衣索匹亚的老弱妇孺在一个接一个地饿死,纽约华尔街的证券市场挤满了表情紧张的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王爱莲,补习费呢?”

    林老师的眼光冷冷的。王爱莲坐在最后一排;她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虽然她个子也矮。六十个学生冻冻地缩在木椅上,没有人回头,但是不回头,我也能想象王爱莲的样子:蓬乱的头发一团一团的,好像从来没洗过。穿着肮脏破烂的制服,别人都添毛衣的时候,她还是那一身单衣,冬天里,她的嘴唇永远是蓝紫色的,握笔的手有一条一条筋暴出来。

    “没有补习费,还敢来上学?”

    林老师从来不发脾气,他只是冷冷地看着你。

    “上来!”

    王爱莲抽着鼻涕,哆哆嗦嗦走到最前排,刚好站在我前面;今天,她连袜子都没穿。光光的脚夹在硬邦邦的塑胶鞋里。我穿了两双毛袜。

    “解黑板上第三题!”

    林老师手里有根很长的藤条,指了指密密麻麻的黑板。

    王爱莲拿起一支粉笔,握不住,粉笔摔在地上,清脆地跌成碎块。她又拾起一支,勉强在黑板边缘画了几下。

    “过来!”

    老师抚弄着手里的藤条。全班都停止了呼吸,等着要发生的事。

    藤条一鞭一鞭地抽下来,打在她头上、颈上、肩上、背上,一鞭一鞭抽下来。王爱莲两手捂着脸,缩着头,不敢躲避,不敢出声;我们只听见藤条扬上空中抖俏响亮的“簌簌”声。

    然后鲜血顺着她虬结的发丝稠稠地爬下她的脸,染着她的手指,沾了她本来就肮脏的土黄色制服。林老师忘了,她的头,一年四季都长疮的。一道一道鲜红的血交叉过她手背上紫色的筋路,缠在头发里的血却很快就凝结了,把发丝黏成团块。

    第二天是个雨天。我背了个大书包,跟母亲挥了挥手,却没有到学校。我逛到小河边去看鱼。然后到戏院去看五颜六色的海报,发觉每部电影都是由一个叫“领衔”的明星主演,却不知她是谁。然后到铁轨边去看运煤的火车,踩铁轨玩平衡的游戏。

    并不是王爱莲的血吓坏了我,而是,怎么说,每天都有那么多事要“发生”:隔壁班的老师大喊一声“督学来了”,我们要眼明手快地把参考书放在腿下,用黑裙子遮起来;前头的林老师换上轻松的表情说:“我们今天讲一个音乐家的故事。”等督学走了,又把厚厚的参考书从裙下捞出来,作“鸡兔同笼”。

    要不然,就是张小云没有交作业;老师要她站在男生那一排去,面对全班,把裙子高高地撩起来。要不然,就是李明华上课看窗外,老师要他在教室后罚站,两腿弯曲,两手顶着一盆水,站半个小时。要不然,就是张炳煌得了个“丙下”,老师把一个写着“我是懒惰虫”的大木牌挂在他胸前,要他在下课时间跑步绕校园一周。

    我每天背着书包,跟母亲挥手道别,在街上、在雨里游荡了整整一个月,记熟了七贤三路上每一个酒吧的名字:顶好、黑猫、风流寡妇、OK……

    被哥哥抓到、被母亲毒打一顿,再带回林老师面前时,我发觉,头上长疮的王爱莲也失踪了好几个星期。我回去了,她却没有。

    王爱莲带着三个弟妹,到了爱河边;跳了下去。大家都说爱河的水很脏。

    那一年,我们十一岁。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医院里,医生正在响亮的哭声中剪断血淋淋的脐带;鞭炮的烟火中,年轻的男女正在做永远的承诺;后山的相思林里,坟堆上的杂草在雨润的土地里正一吋一吋的往上抽长…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噪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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