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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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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卖厨刀

刘明

    ①早晨有雾,淡淡的。

    ②桐庐镇优雅的轮廓,在薄纱般的晨雾中显露出来。奔流不息的富春江和天目溪交叉着从镇前的岩石下缓缓流过,背后是若隐若现的青山翠岭。远远望去,水傍青山,雾缭古城,宛如一张鲜嫩碧绿的荷叶 , 托着颗晶莹闪烁的珠露。

    ③正是起早赶露水集的时候。来赶年前最后一个集市的乡民们,肩上挑着柴禾,手里提着鸡婆、绳头串着蘑菇,盆里盛着活鱼,从四面八方涌入这个小镇。

    ④桐庐镇仅有的这条直街上热闹起来了,热闹得就像一锅正在滚动着的粥。卖韭菜的放开嗓子直着吼叫:“多水嫩的韭菜,六角八一斤,便宜过草!”卖金针木耳的吆喝起来顿挫抑扬,如同唱戏文一般:“黄针——木耳,蘑菇——生姜!”卖藤条锅刷的吆喝声很有些特别,前声十二分地拖长,而到后半部分却喊得出奇的短:“卖藤——条!”卖葱煎包子的把平底锅沿敲得梆梆响;卖鸡的鼓圆腮帮吹开鸡婆的尾毛,两指捺着滚圆的鸡屁股直伸到买主的鼻尖,正和买主作激烈持久的讨价还价。人们仿佛不是来赶集,而是来比声音的。

    ⑤唯有市场西边的一根电线杆子下,一个穿黑袄的汉子一声不响地蹲着,跟前放着二十多把厨刀。汉子抬起胡子拉碴的脸朝喧闹的人群望了一眼,从他兜里摸出一块砚台大小的铁块和一团筷子粗的铁丝放在地下,捡起一把厨刀,低下头,“咔咔咔”砍起铁丝来了。

    ⑥“是在变戏法儿吗?”外圈的人只想往里面挤。

    ⑦“他怎么不说话?”里圈的人直纳闷。

    ⑧见人多了,黑袄汉子从他兜里摸出一张红纸,上面写着一行工工整整的柳体大字:自家打的厨刀,每把两元。

    ⑨“哼,店里张小泉剪刀厂出的厨刀也只卖一块六。”有人摇着头冷言冷语。

    ⑩“不过,这厨刀的刚火倒是硬碰硬的。”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见。

    ⑪黑袄汉子一声不响,低着头又砍起铁丝来。“咔咔咔”铁丝都断成了一厘米长短的小段。

    ⑫“嘿,这厨刀砍铁丝就像切粉丝一样,我买一把!”有人把捏着钞票的手伸了过来。

    ⑬“慢!”一个工人模样的青年挤到黑袄汉子跟前,从地上另捡起一把厨刀:“你换一把砍砍看。”众人都投来赞佩的眼光。

    ⑭黑袄汉子好像没听见,依旧埋头只顾自己砍。

    ⑮“唔——?是个哑巴?”工人模样的青年把厨刀递到黑袄汉子的手里,比比划划做了一阵手势。

    ⑯黑袄汉子接过厨刀,“咔咔咔”,一气砍了三十几下。青烟飘起,火星四溅,砍断的铁丝飞了一地。

    ⑰工人模样的青年夺过刀来,仔细地瞄了瞄闪着寒光的锋口,扔下两元钱,心满意足地走了。

    ⑱人群哄地一下炸了。“我买一把!”“我买一把!”几十只捏着钞票的手伸了过来。

    ⑲“砍得硬的厨刀不一定切得软!”刚才说风凉话的人又不阴不阳地插了一句。

    ⑳众人迟疑了,有几只捏着钞票的手缩了回去。

    ㉑黑袄汉子慢慢站起身来,高眉脊下那双明亮的眸子里,射出两道光来,直瞪着说风凉话的人的脸。瞪着瞪着,一言不发的黑袄汉子猛一抬臂,将厨刀举在了脖子跟前。

    ㉒众人吓了个大跳,哗地撒开了个大圈。只见黑袄汉子不慌不忙举刀在下巴上刮了几下。“嚓嚓嚓”,胡须纷纷落地,只留一片青青的胡渣儿。

    ㉓说风凉话的人嗫嚅着,似乎还想说几句什么,但人们一拥而上,早把他挤出了人圈。黑袄汉子的二十多把厨刀顷刻卖完。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搭上搭兜,走到卖葱煎包子的摊前:“喂,买四个葱煎包子。”

    ㉔两个刚买了厨刀的人听见他说话,大感惊讶:

    ㉕“咦,他会说话,他不是哑巴!”

    ㉖“他会说话,做买卖为什么硬是一声也不吆喝?”

    ㉗太阳升高了,晨露散尽了,桐庐镇幽雅的轮廓清楚地显露出来了。前面是奔流的江水,背后是兀立的青山,好一幅古朴淡雅的水墨画卷。黑袄汉子背着搭兜,手里托着四个刚出锅的葱煎包子,大踏步地走了。

(1)、第一段中“宛如一张鲜嫩碧绿的荷叶”,比喻非常精妙,请加以赏析。
(2)、小说中黑袄汉子做买卖“硬是一声也不吆喝”,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3)、概括小说中“黑袄汉子”的性格特点。
(4)、小说最后一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言文语段,完成文后小题。

穷鬼

莫泊桑(法)

    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

    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

    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

    “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不过他还是出发了。

    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

    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

    “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

    “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

    “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

    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

    小队长一声叱喝:

    “站起来!”

    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傍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府的首镇。

    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美在何方

    说起来十分奇怪,记忆中对美的觉悟居然是从书本开始。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美是需要用点劲才能看得出来的。城市给我的印象有些肮脏、杂乱、喧嚣、破旧。其间自然有许多美丽的事物,譬如一朵花,一片云。我的这个城市适宜拍照而不是游览。每次从风景地归来,总是十分沮丧,往日的麻木被瀑布森林大漠海洋洗去,活泼泼的感觉神经便觉得疼痛。朋友教过我一个看画的方法:卷起一本杂志,像单筒望远镜,用一只眼睛来欣赏。这时,遮去画框之外的纷乱,画居然明亮立体得多。城市之美也是这样得来的。

    不过,我不能总是眯着一只眼走在街上。我的印象总是整体的印象。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我的审美意识是从这里开始的。

    中国古典诗词的美是那么纯粹,令人情不自禁。我不知也无须知道翠柳置身何地,无须知道这千秋的沧桑与万里的景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词儿一蹦一跳的,读起来眼睛会一闪一闪。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

    这是气势。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这是慷慨。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这是沉甸甸的忧伤。

    人渐渐走入景中,将景淹去,留下一点气息。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有燕在双飞,人就立得更孤独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需要心情。凡俗的我虽然没有那种超然,却有对超然的向往。有位老先生近来发现陶渊明是个斜眼,因他东篱采菊却见了南山。我想这也是游戏之论吧。不仅南山,北山西山也是见得的,连眼都不必斜,只消转转身体就行。我想我们是很容易被这样的诗句烦了的,因为我们既无菊可采,又无南山可见,所见之物多是人之眼,所以需要研究它究竟是斜还是不斜。

    从诗词出发,回到生活中,人的感觉有了两个系统:艺术与非艺术。艺术是我们逃遁现实压力的港湾。美在心目中被放大,直到淹了一天一地。美在心目中被抽象,以至不需特定的对象。

美常常是无名的。走在九寨沟,看近处的水,远方的山,拍拍大树,数一数牦牛,在珍珠滩洗洗双足。我无力指出一个具体的美,即使指出也是虚妄的。那是天人合一、地人合一的感受。所有的细节都淡化了,心中起伏着一种莫名的愉悦。景物不再是对象;于是人也就不再君临一切。在这美好的时间和美好的地点,一切都是和谐的。不需要刻意修饰,努力操作,苦思冥索。许多人支起照相机,许多人架起画板。然而全都徒劳,因为取舍也是多余的。我想,我们热爱的还是这样一种深入其中的境遇,热爱它的全体,否则,旅游如何能成为人类如火如荼的节目呢?这样的美比起“绿肥红瘦”式的吟咏更有生命力。

    能在生活中常常看见美是一大幸事,如能看到他人未能体察的美尤为幸福。幸好在景观之外还有人性、力量、崇高,人的情感由此丰富起来。

    很多年以前,我常常站在晒台上看一个人走过弄堂。她走入我的视线直到消失,其间不过一分钟。那时我还小,不懂爱情或情欲,只觉得想看一看。假如世上有所谓“美的觉悟”的话,这就是了。这是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觉悟,其间没有语言的参与,其间无须学习和训练,是情不自禁的真正的觉悟。

(选自《躺着读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喊啥,小崽子?你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他愣了一下。我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好像一下子长大。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先别吹!”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面,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它们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晚上,坐在火堆旁,“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嘿,傻小子。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

    我看见鹿的后腿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竟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狼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就在狼对准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

    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有删节)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复仇

刘平

    矮坨一动不动趴在那块布满青苔的岩石后面,警觉的目光盯着前面不远那片箭竹林。他肯定那只熊瞎子就在里面,打了几十年猎,矮坨追踪猎物的经验十分丰富。旁边林子里,几只兔子悠闲地啃着青草,松鼠在松枝间跳跃,可因为那只熊瞎子闯入了矮坨警觉的网,矮坨对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就不感兴趣了,他手中猎枪的枪口一直瞄着前面那片箭竹林。

    “狗日的!你的死期到了!”矮坨想,有些兴奋。

    矮坨就靠手中的猎枪喝酒吃肉和到山下镇上享乐,那些兔子、野鸡、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他们常常鲜血淋漓被绑上腿挑在猎枪管上,晃晃悠悠变成矮坨的下酒菜或被弄下山换成钱。而那只熊瞎子就不一样了,熊掌、熊胆、皮毛、还有肉,那是一大堆现大洋。是猎人,就会眼红。

    那只狡猾的熊瞎子多年来一直在这片山林里游荡,矮坨和另一个叫坑头的猎人曾经联合起来围剿它,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围剿都失败了。在最后一次围剿中,矮坨瘸了一条腿,那天傍晚他心生一计扮成熊瞎子引诱那家伙,却被坑头开枪打中左腿。

    在这片大山里,矮坨和坑头的两个最有经验的猎人,他们常常一起喝酒吃肉交流心得,关系密切得像两兄弟。开始,矮坨认定坑头那一枪是故意的,他想独吞那只熊瞎子!可坑头赌咒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他真的把他当成熊瞎子了。矮坨说:“你哄鬼吧!”

    三个月后的一天上午,坑头独自一人就去找那家伙复仇,结果被那家伙咬断了喉管。

    坑头的坟就在矮坨身后的林子里,清明那天,矮坨去给坑头烧了一大堆纸钱。矮坨烧纸钱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他有些怀疑坑头那一枪究竟是不是故意的?坑头死了,这件事就成了永远的谜,矮坨心里不想再纠缠这个问题,他知道这片山林里少了一个顶尖的猎人,那只熊瞎子就属于他一个人的了。一大堆现大洋,他可以在小镇上买房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那只熊瞎子大摇大摆从箭竹林里走出来了。矮坨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那家伙,它大得像头牛犊,嘴张着,矮坨仿佛闻到了一股血腥气。熊瞎子没有意识到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瞄着它,它悠闲地在那里晃悠,这儿闻闻,那儿看看,一只蝴蝶飞到它面前,它还伸出一只爪子去拍。“畜生!你的死期到了!”矮坨又想,心里愈发兴奋了。

    矮坨觉得命中注定该自己发财,他和坑头联手围剿了那么多次都没有成功,而且坑头还把命丢了,今天,熊瞎子却自己往他的枪口走来!矮坨只要一扣动扳机,他和坑头的恩怨就彻底烟消云散了,啊,对了!小镇上那个满脸络腮胡的餐馆老板看到熊掌不知道有多高兴哪,嗯,不能轻易卖给他,要狠狠敲他一笔!

    那只熊瞎子还在那儿悠闲地玩耍,它把一丛白色的野花拔了起来,放鼻子上闻闻,又扔了。它似乎又对旁边树干上的一团蘑菇产生了兴趣,伸出一只爪子去拍。就在这时候,矮坨扣动了扳机!

    “砰——!”

    野兔、野鸡、松鼠们惊得四下逃窜,一股刺鼻的硝烟味弥散开来。可熊瞎子没有倒下,它肚子上淌着血愤怒地朝这边冲来。

    瘸了一条腿的矮坨还没来得及重新装弹,熊瞎子以愤怒地向他扬起了巴掌。矮坨感到脑袋被猛击了一下。

    那一瞬间矮坨还有一点意识,他突然想到了坑头,感到后悔不已!熊瞎子扑咬坑头的时候,他其实就在附近,那天他也在悄悄追踪熊瞎子。熊瞎子带伤跑到坑头面前时是他很好的开枪机会,那家伙脑袋的侧面正对着他的枪口。可他没有开枪,因为坑头打他的那一枪。

    那天,只要矮坨开枪,就可以救坑头的命。

    “完了!”矮坨绝望地哀鸣,可没有人能够听见了。

    拍昏了矮坨,熊瞎子又一巴掌将地上那杆猎枪拍成两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心和手

欧·亨利

    在丹佛车站,一帮旅客拥进开往东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车车厢。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身边摆满有经验的旅行者才会携带的豪华物品。在新上车的旅客中走来了两个人。一位年轻英俊,神态举止显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则脸色阴沉,行动拖沓。他们被手铐铐在一起。

    两个人穿过车厢过道,一张背向的位子是唯一空着的,而且正对着那位迷人的女人。他们就在这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年轻的女子看到他们,即刻脸上浮现出妩媚的笑颜,圆润的双颊也有些发红。接着只见她伸出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与来客握手。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又舒缓,让人感到她是一位爱好交谈的人。

    她说道:“噢,埃斯顿先生,怎么,他乡异地,连老朋友也不认识了?”

    年轻英俊的那位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强烈地一怔,显得局促不安起来,然后他用左手握住了她的手。

    “费尔吉德小姐,”他笑着说,“我请求您原谅我不能用另一只手来握手,因为它现在正派用场呢。”

    他微微地提起右手,只见一副闪亮的“手镯”正把他的右手腕和同伴的左手腕扣在一起。年轻姑娘眼中的兴奋神情渐渐地变成一种惶惑的恐惧。脸颊上的红色也消退了。她不解地张开双唇,力图缓解难过的心情。埃斯顿微微一笑,好像是这位小姐的样子使他发笑一样。他刚要开口解释,他的同伴抢先说话了。这位脸色阴沉的人一直用他那锐利机敏的眼睛偷偷地察看着姑娘的表情。

    “请允许我说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他正送我去内森维茨监狱,我将因伪造罪在那儿被判处7年徒刑。”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恢复了自然,“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钱总是生翅而飞的。你也清楚在华盛顿是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我发现西部有人赚钱的好去处,所以——,当然警长的地位自然比不上大使,但是——”

    “大使,”姑娘兴奋地说道,“你可别再提大使了,大使可不需要做这种事情,这点你应该是知道的。你现在既然成了一名勇敢的西部英雄,骑马,打枪,经历各种危险,那么生活也一定和在华盛顿时大不一样。你可再也不和老朋友们一道了。”

    姑娘的眼光再次被吸引到了那副亮闪闪的手铐上,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另外那位来客又说道,“为了不让犯人逃跑,所有的警长都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埃斯顿先生是懂得这一点的。”

    “要过多久我们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我想不会是马上,”埃斯顿回答,“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着。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妈妈和我在西部度过了整个夏天,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我想这儿的空气适合于我。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并执迷不悟地——”

    “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这太不公平了,我需要喝点酒,我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

    这两位系在一起的旅行者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拒绝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这是一位不走运的朋友。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你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你现在去不了东部太遗憾了。”她一面说着,一面重新整理好衣裳,恢复起仪态,“但我想你一定会继续旅行到内森维茨的。”

    “是的,”埃斯顿回答,“我要去内森维茨。”

    两位来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 , 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地看准了吗?我是说——你见过把犯人铐在自己右手上的警官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山前该有一棵树

张者

这是个啥地方嘛,都是光秃秃的石头,裸山。

树不知道跑哪去了,草也难觅踪迹,花儿那些娇惯的美丽都躲在人们的记忆里了。

这是一个矿区,属于天山深处的神秘所在,一个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可是,由于找到了一种神秘的石头,兵团突然从三个建制团中抽调了近千人,集结到了这里,并起名506矿。506矿到底有什么矿?我第一次听到它的传说是在晚上熄灯后,我那刚上一年级的弟弟从被窝那边爬到我这头,然后对我耳语道:“你知道506矿是什么矿吗?”我问什么矿?他神秘地说:“是铀矿。”铀矿是什么矿呢?弟弟又降低声音回答:“铀矿是造原子弹的。”

原子弹的赫赫威名谁不知道,于是,我们生活的地方就有了一种神秘色彩,哪怕是喝着苦泉水也不觉得苦了,因为我们的父母正干着一件天大的事情。

父母被调入矿山后,我们这些孩子就跟随着父母上了山,这样,一个简陋的学校就在山前用石头搭建了起来,屋顶用的是红柳枝和油毡。每天的上课铃声让正在开矿的父母们十分安心,只是他们开山的炮声却让我们十分惊恐。在炮声隆隆中上课,飞石砸在房顶上,如天神的战鼓。

胡老师正领读课文《曹刿论战》:“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听到房顶的咚咚声,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大家就会心一笑。胡老师也笑,望望房顶说,三而竭了,没事。同学们就哄堂大笑,疲惫的午后课堂突然就活泼了一下。胡老师是一个大学教授,右派,发配到新疆就成了我们的小学老师。我们这些在绿洲出生的新疆兵团人的二代,通过胡老师了解到外面的大千世界。他坚持让我们每周写一篇作文,比方:《苦泉水》《戈壁滩》等。当他望着远方的戈壁和漫山遍野的石头让我们写《树》时,我们不干了,因为我们的眼前根本没有绿色,更别说树了。

有同学就喊,胡老师,我们山上连一棵树都没有,怎么写?胡老师就说,眼前没树,心中难道没有树吗?回家问问父母吧。

于是,同学们就写了很多不一样的树。有村口的大榕树,有门前的大槐树。我爹给我讲了老家的大桑树。他边讲边咽着口水,说起了小时候吃桑葚的故事,那些黑紫的甜蜜安慰了他童年的饥饿和贫困。父母们都是有故乡的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屯垦戍边来到了新疆。他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棵树,而每一种树都寄托着他们的乡愁。比方:写大槐树的父母是北京人,写大榕树的老家是福建人……我爹是河南人,他给我讲了门前大桑树的故事。

可是,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兵二代”,眼前连一棵树都没有。我们望着窗外所有的石头,喊:“山前该有一棵树!”

我们是从山下绿洲来的,那里就有树。有沙枣树、白杨树……还有一棵最茁壮的胡杨树,就生长在胜利渠边上。水罐车从胜利渠给我们拉淡水,会从那棵孤独的胡杨树边路过。

那棵茂密的胡杨树孤独地生长着,在夏季它给我们带来一片巨大的绿荫,到了秋天,它那金黄的叶子展开来照亮了荒原。它是那么茁壮,又是那么孤独,美得却让人震撼。

那次关于树的作文课,让我们想起了那棵胡杨树,大家就齐声喊,把那棵胡杨树移到我们山前吧,让我们回家能找到路。

胡老师说:“山上没有水,树不能活。”

同学们喊:“山上没有树,人不能活。”大家七嘴八舌地说,我们可以喝山上的苦泉水,用山下拉来的甜水浇灌。胡老师被我们打动了,眼眶有些红,下课时他没有和我们告别,就独自走了。

没想到,我们的无理要求有了结果。矿长派出了东方红拖拉机,拉着爬犁子,还派了一辆水罐车,要去为我们移那棵胡杨树了。胡老师让同学们坐上了水罐车,下山去看移树的过程,让同学们好好观察,要写作文。

那棵美丽的胡杨树将移到我们的山前,成为我们的故乡树。从此,我们的心里也有一棵大树了,无论将来走到哪里,那棵树都会存在。无论我们走多远,那棵树都会在山前指引着我们回家。那棵胡杨树还没有生叶,只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萌芽。但我们知道它会有枝繁叶茂的那一天。大人们沿着胡杨树四周挖了一个大圆圈,然后那圆圈越挖越深,挖了一个很大的坑。树根终于露了出来,大人们就用稻草绳把带土的根部绑成了一个大圆球,再然后用撬杠和拖拉机拉动大圆球,让它滚上大爬犁。

它实在太高大了,树根那个大圆球和树干被捆在爬犁子上,有一半树枝还拖在地上。拖拉机拉着爬犁在前,累得直冒黑烟。装满了甜水的水罐车跟在后面,整个队伍开始向山上移动,远远望去像一个送亲的队伍。

胡杨树被运上山后,就栽在我们小学校操场中央。如果你上山,很远就能看见它。它高高地,耸立着,成了上山者的路标。坐在教室里依窗而望,也能看到它伟岸而又粗壮的树干,这让我们安心,给我们带来希望。栽树的时候全矿的人都来了,那简直就是一个节日。人们眼巴巴地望着从水罐车内放出的甜水浇灌它,用舌头舔着自己干裂的嘴唇。人们都来看栽树,因为不仅是孩子,成年人同样需要一棵树,这是人们对崇高精神的共同追求。

一口水只能解一时之渴,一棵树却能带来永远的绿荫。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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