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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2018—2019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读书(有删节)

胡适

    从前有一位大哲学家做了一篇《读书乐》,说到读书的好处,他说:“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意思就是说,读了书可以做大官,获厚禄,可以不至于住茅草房子,可以娶得年轻的漂亮太太。诸位听了笑起来,足见诸位对于这位哲学家所说的话不十分满意,现在我就讲所以要读书的别的原因。

    第一,因为书是代表人类老祖宗传给我们的知识的遗产,我们接受了这遗产,以此为基础,可以继续发扬光大,更在这基础之上,建立更高深更伟大的知识。

    人类之所以与别的动物不同,就是因为人有语言文字,可以把知识传给别人,又传至后人,再加以印刷术的发明,许多书报便印了出来。所以人最大的贡献就是能累积过去的知识和经验,使后人可以节省很多脑力。非洲野蛮人在山野中遇见鹿,他们就画了一个人和一只鹿以代信,给后面的人叫他们勿追。(A)

    但是把知识和经验遗给儿孙有什么用处呢?这是有用处的,因为这是前人很好的教训。现在学校里各种教科书,如物理、化学、历史等等,都是根据几千年来进步的知识编纂成书的,一年、两年,或者三年教完一科。自小学,中学,而至大学毕业,这十六年所受的教育,都是代表我们老祖宗几千年来得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所谓进化,就是叫人节省劳力。

    蜜蜂虽能筑巢,能发明,但传下来就只有这一点知识,没有继续去改革改良,以应付环境,没有做格外进一步的工作。人呢,达不到目的,就再去求进步,而以前人的知识学问和经验作参考。如果每样东西,要个人从头学起,而不去利用过去的知识,那不是太麻烦了吗?所以人有了这知识的遗产,就可以自己去成家立业,就可以缩短工作,使有余力做别的事。

    第二点稍复杂,就是为读书而读书,为求过去的知识而读书。

    不错,知识可以从书本中得来,但读书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不读书不能读书,要能读书才能多读书。好比戴了眼镜,小的可以放大,模糊的可以看得清楚,远的可以变近,所以读书要“戴眼镜”。不读书,学问不能进去,读书没有门径,学问也不能进去。(B)

    我十二岁时,各种小说都看得懂,到了三十年以后,再回头看,很多不懂。讲到诗经,从前以为讲的是男女爱情、文王后妃一类的事,从前是戴了一副黑眼镜去看,现在换了一副眼镜 , 觉得完全不同。

    现在才知道诗经和民间歌谣很有关系。对于民间歌谣的研究,近来很有进步,北平有歌谣周刊,歌谣丛书,关于各地歌谣收罗很广。我们如果能把歌谣的文章,社会学,人类学,研究一下,就可以知道幼稚时代的环境和生活很有趣味,例如诗经里有一段说:“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在从前眼光看来,觉得完全讲不通,现在才知道当时野蛮人社会有一种风俗,就是男子向女子求婚,要打野兽送到女家,若不收,便是不答应。

    还有诗经里“窈窕淑女”一节,从比较民族学眼光看来,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社会的人,吃饭时可以打鼓弹琴,丝毫没有受礼教的束辉。再从文法方面来观察,像诗经里“之子于归”、“黄鸟于飞”、“凤凰于飞”的“于”字,此外,诗经里又有几百个“维”字,这些都是有作用无意义的虚字,但以前的人却从未注意及此。

    总之,书是越看越有意义,多读书是为了要读更多的书,最大的毛病就在怕读书,怕书难读。越难读的书我们越要征服它们,这才是我们的“读书乐”。

(1)、  文章开头引述大哲学家提到读书好处的文字有什么作用?
(2)、下面文字作为论据,它应该放在文中A处还是B处?为什么?

    曾子固说过:“(读)经而已,不足以致(致:达到、实现)经”,所以他对于《本草纲目》、内经、小说,无所不读,这样对于经才可以明白一些,所谓“致已知而后读”,读书无非扩充知识而已。

(3)、文中“从前是戴了一副黑眼镜去看,现在换了一副眼镜,觉得完全不同。”加下划线的“黑眼睛”和“换了一副眼镜”分别指的是什么?
(4)、比较本文与下面三篇议论文的语言特色,根据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表格第一栏仅填写一项字母序号)

A.《最后一次演讲》        B.《敬业与乐业》        C.《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①与本文语言特色最接近的课文

 

②本文与你所选课文的共同语言特色

 

③抄录本文中能体现其语言特色的一个句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昆虫般大小的机器人
        ①一部分研制机器人的专家认为:下一步的研究方向主要是机器人的大小,未来机器人的大小应该和昆虫相仿。
        ②大型机器人需要沉重昂贵的发动机和大量的动力消耗,需要接合的手臂和数千米的连线。控制所有这些硬件又需要数平方英寸的微晶片。而如果机器人的这些部件组装起来只有昆虫那样大小,那么它的造价不但会便宜得多,它所能从事的工作也会给人类生存带来很大影响。
        ③一般说来 , 目前机器人所能做的工作都可由相应的机器来取代。与工厂中固定的有强大动力的机器相比,许多工作由机器人来做不如留给相应的机器去做。但是小机器人所能做的工作却不是机器所能完成的,这正如微型飞机比大型飞机更适合用来观测农场作物的生长情况以及控制自动灌溉和施肥系统一样。比如只有微型机器人,才能沿着患者的血管,进入变窄了的冠状动脉去排除血管壁上沉淀的胆固醇,从而解除病人的危险。
        ④当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说法未免言过其实。不过研究人员确已成功设计出一种能进入煤气或自来水管道去修补裂缝或漏洞的微型机器人。这种机器人进入管道之后,可用自己的身体测量经过地方的电导,一旦测不到这种电导,就表明那里存在着裂缝或漏洞。于是该机器人便作出“自我牺牲”,用自己的身体来把裂缝或漏洞堵上。
        ⑤如果许多这样的微型机器人通力合作,其功用更是一般机械所无法比拟的了。比如说战场上可使用微型机器人兵士。这些“兵士”可轻易地偷偷爬过或飞过战场,而不被敌方的雷达系统发现,因为它们体积微小,且可超低空飞行(乘微型火箭)。一旦越过敌人的防线,它们便可成为摧毁敌方设施的生力军,就像毁掉农作物的蝗虫一样。
        ⑥这种昆虫般大小的机器人目前已不再是科幻小说里的主人公。当然要它们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还需克服一系列技术上的障碍。其中主要是如何把现在机器人所用的齿轮、杠杆、曲柄、弹簧和其它机械部件缩小到比头发丝还细的程度,同时把传感器、电动机、控制计算机及其他系统装配到一块微晶片上。
         ⑦当然目前制作微型动力部件的技术还处于刚刚研制阶段。1988年初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一个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制造出了只有1/5毫米长的带连接部件的曲柄和齿轮。这种齿轮的轮只有红细胞一般大小。新泽西州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贝尔实验室的专家们已经研制出了比蚂蚱颚还要小的钳子。该实验室还研制出了只有半毫米大小每分钟24000转的气功涡轮机,其转速比许多喷气式飞机的发动机还要快。机器人微型化的另一个问题是动力问题。为微型机器人提供动力的装置要比电池小非常多才行。不过,微型发动机的研制工作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
        ⑧微型机器人的大量生产恐怕还不是近年之内能办到的事情。然而,一旦这种机器人能批量生产出来,它们在科研和生产中所起的作用将是无法估量的。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四十二粒芝麻
                                                                                                                   顾振威
         ①每天放学后,我都拖着饥饿的身子到村口去,双眼痴痴地望着灰蒙蒙的远处,望眼欲穿地渴望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能闯入到视野之中。
         ②父亲到平顶山拉煤已有十多天了。生产队在每年的春夏之交都要抽调劳力去平顶山拉煤。父亲是从上海来的知青,身子单薄得像麻秆一样,苍白瘦削的脸上还架副近视眼镜。父亲递给队长一支丰收牌香烟,晃了晃并不粗壮的胳膊,嘿嘿笑道,我不缺胳膊不少腿的,吃了三十多年饭,有的是力气,你就让我去吧!
         ③去平顶山拉煤是最累的活了。想想看吧,来回要走1000多里路,1000多斤重的煤车,全凭两条肉腿拖回来,即使是身强力壮的汉子也要累掉几斤肉。队长不解地问父亲,队里的人都怕拉煤,就你不怕,你到底图啥?父亲实话实说,图的是多挣点工分,为家里省点粮食。三个像狼崽一样的孩子,越来越能吃了,我不忍心让他们饿着肚子啊。
        ④队长指了指打麦场里的大青石说,去拉煤不是去享福,得有力气才行,你能挪走那块大青石我就让你去。
        ⑤这块大青石少说也有一百四五十斤,置于打麦场中岿然不动。父亲就是父亲,他找了根木棍,找了块砖头,把木棍放在砖头上,轻轻松松地撬走了大青石。队长笑道,你力气虽小,却会使巧劲,我同意你去拉煤了。
        ⑥在我焦灼万分的渴盼中,我终于望见了生产队拉煤的架子车像爬虫一样慢慢蠕动着。
        ⑦我耐心等待着,终于看见了父亲。父亲两手架着车把,车缰绳深深地勒在肩膀上,身子弯得像弓一样,双眼盯着凸凹不平的土路。A随着车子的蠕动,我听到了像老牛一样粗重的喘息声
        ⑧父亲抬头擦汗的时候看到了我,脸上顿时露出了阳光般明媚的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回家告诉你娘,就说我胜利回来了。
        ⑨我刚回到家里,父亲就大步流星地回来了。母亲目不转睛地盯着父亲。只是十多天,父亲的脸就瘦得像刀削一般,苍白的脸上嵌着一道道煤灰。母亲嗔怪道,人身不是铁打的,你呀,就是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
        ⑩父亲刚在板凳上坐稳,就把我抱到他腿上,又喊来两个弟弟,从怀里掏出一个烧饼,一脸自豪地说,走到漯河车站,队长大发慈悲,买了十多个烧饼,一人分一个。我把它分成四份,你们一人一份。
        ⑪看到我们兄弟三人狼吞虎咽的样子,父亲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⑫母亲把她的那份分成两份,逼着让父亲吃掉一份。父亲狡黠地说,你吃了我再吃。母亲坚持道,咱们一块吃。B父亲把洋火盒大的烧饼捧在手里,嘴巴埋在手心里,鼓动着脸颊。母亲吃了烧饼,父亲嘿嘿一笑──父亲手里,赫然躺着他那块烧饼。
        ⑬你咋没吃?你咋没吃?母亲不满地质问道。父亲羞愧地低下了头,嗫嚅道,怎么没有吃?我吃了,整整吃了七天。
        ⑭看母亲愕然得圆瞪了眼,父亲讷讷地说,我真该死,几十岁了还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将烧饼上的芝麻全吃光了,不多不少,42粒!
        ⑮房间里极静,我那时分明看到母亲的眼里蓄满了泪水。
        ⑯光阴荏苒,如今父亲已经作古,我也早做了父亲。当我饿着肚子,看孩子们津津有味地饱尝美味佳肴的时候,我体味到了父亲当年那种发自肺腑的喜悦,我感到自己的心也像父亲一样被幸福和喜悦涨得满满的。
         ⑰天下做父亲的,一定都是这样吧!
                                                                                                                                                                                                   (选自《意林》2014年4月第8期)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民工父亲的幸福

李良旭

       ①刚搬入新居的一天,外面响起一阵敲门声。从猫眼里往外看:一个陌生人。他的头发蓬乱,脸上的灰尘和着汗水,眼里露出一种焦灼和茫然。我警惕地将门打开一条缝,问道:“你找谁?”只见那人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从口袋里哆哆嗦嗦地摸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递过来,用一种近似乞求的语气说:“师傅,我是在您住的这片小区干活的民工,我想请您帮个忙,不知您能不能同意?”

       ②“什么事?你说吧。”我推开他递过来的香烟,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③见我态度和缓,他一激动脸涨得更红了,语速急促地说道:“是这样的,我的儿子马上就要放寒假了,他就要从老家到城里来看我了。孩子说,他想亲眼看看自己的父亲在城里盖的漂亮房子。我想,孩子来了后,我能带他到您家看看吗?房子盖了许多,可我从来不知城里人住在里面的情况,我很难对孩子说清楚。”这位民工一口气把话说完,然后,一脸企盼地望着我。

       ④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位民工父亲是为了让乡下的孩子亲眼目睹自己在城里的“杰作”,真是一个心细的父亲!我点头答应了。

       ⑤他见我爽快地答应了,激动地说:“谢谢!谢谢!您可真是个大好人啊!我问了好几家,人家一听我要带孩子来看看他们家,有的一句话也不说就将门关上了,有的说我脑子有问题,还有的跟踪我,以为我是坏人,一直看着我走进民工棚……今天,我可遇到大好人了啊!”这位民工的脸上满是喜悦,眼神里也荡漾出一种快乐。

       ⑥几天后,他果然带着一个小男孩来到我家。那男孩十三四岁的样子,皮肤黝黑,身体结实,还有一双很亮的眼睛。见到我,小男孩有一种怯生生的神情。

       ⑦父子俩套上我递过来的鞋套,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也许是第一次踩木地板,他们的步子迈得格外的轻缓。我看到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两人的目光中有一种扭捏的拘谨。做父亲的好像在努力显示出一种老练和成熟,只见他边弯下腰,边对儿子讲道:“叔叔家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爸爸所在的建筑公司盖的。当时盖这栋楼房时,我负责砌墙,你别小看了这砌墙的活,必须做到心细、手细、眼细,不能有丝毫的偏差。你看,这面墙上原来还留有一个洞口,为的就是运送砖块、水泥方便,待房屋建好后,再将这洞口堵上。哦,对了,我的中级技工考试也通过了,现在我也是有文凭的建筑工人了。”

       ⑧他竭力地想向孩子描绘出自己在城里打拼时的细节,让儿子感受到自己在城里工作的情景。儿子听了,不停地望着他的父亲,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自豪和骄傲的神色,同时他又用另一只手握了握父亲的手,父亲的腰板瞬间直了许多。

       ⑨没想到,在我看来一件简单、普通的事,只不过让这对父子进了我的新房看了看,竟让这位民工父亲这么激动。就这一下子,我感到我和这位民工父亲心的距离拉近了许多。周遭氤氲着一种温暖。

       ⑩父子俩互相搀扶着下楼,只听到孩子对他父亲说:“爸爸,您真了不起,盖出这么好的房子,城里人住得真舒服,如果我们在城里也能住上您盖的这么好的房子就好了。”儿子的语气里有种羡慕和向往。父亲爱怜地摸了摸孩子的头,说道:“傻孩子,这怎么可能呢?不要乱想了。你只要在家里把书念好了,帮爷爷、奶奶多干点活就行了。”

       ⑪孩子仰起稚气的脸,掷地有声地说道:“                                                                                  。”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北方的雪

高深

    ①下雪了。

    ②这是北方的雪,下得很大,寿命很长,长得像长白山的梦,长得让大兴安岭的大森林开几个月的梨花。

    ③铺天盖地的大雪,瞬间便染白了北方的一切,给南方人的口头文学丰富了许多传说,许多神话,北方成了寒冷和洁白的代名词。

    ④雪无声无息地飘落着……给小河捎来一面光滑透亮的镜子,给橡树林围起了一条温暖似棉花似羊毛织成的大头巾。森林里的音乐家远走高飞了;几个猎人从雪地上走过,悄手悄脚,只留下两行沉默的脚印。

    ⑤雪是天公送给北方冬季不可或缺的礼物。雪本来并不是来粉饰这世界这生活的,可是雪毕竟掩藏了许多陷阱许多沟壑许多垃圾,好似这世界永不存在任何暗算,任何污浊,任何朽败。

    ⑥雪的出身洁白无瑕,白得耀眼,洁得令人陶醉。生活的辩证法既是相辅相成,又是相反相成,越是洁白的东西越容易显现出被沾染的黑污,越是容易被黑污沾染。

    ⑦雪是诚实的,却也充满着欺骗,或许是由于人们受现象蒙蔽而自欺欺人。你看雪多像鹅毛多像棉絮,给人们目光的感觉是无比温暖的,可是你不能去触摸,它欺骗不了手感,雪给手指的信号是寒冷是冰冻是战栗。

    ⑧雪的形象和生命往往存在于瞬间,当三月的阳光投射到北方的大地,雪渐渐地化为一池一池的春水。可是雪对自己的死亡一点也不遗憾,它用灵魂和另一种生命去灌溉土地,去滋润五谷,去换取丰收。

    ⑨所以,雪也是无私的,雪是奉献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怀念一只叫阿黑的狗

    阿黑其实是我少年时期家中饲养的一只母狗。因毛发如炭黑,故美名其曰阿黑。阿黑是一位好伙伴送给我的礼物。

    当时阿黑只有三个月大,我把小黑球样的阿黑用书包背回家,安置在老屋的后院中,每天喂它一些残菜剩饭,阿黑每次享用完毕,总用湿漉漉的舌头添我的小掌心,以示报答!

    十多天后,祖母嫌阿黑长得黑不溜秋,又是只母狗,便以家中口粮较紧张为借口,叫我将阿黑送到离家五里多路的家境较富裕的三姑家,三姑一见阿黑,便高兴地说:猪来穷,狗来富,看来家里又要发财了!言毕,立即拿出剩肉汤,热情款待了阿黑!

    第二天清早,当我打开大门时,竟然发现全身沾满泥水的阿黑正在老屋门前的石凳旁,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小尾巴在忐忑不安地左右摇,它嘴巴微微翕动着,像在诉说昨夜回归之途的无比艰辛。

    祖母抚着阿黑,爱怜地说,这狗通人性呐!最后祖母又长叹一声说,通人性的畜生大多命苦哇!

    从那以后,阿黑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春雨夏雾秋风冬雪,阿黑总是陪伴我上学放学。盛夏酷热时,陪我在池塘里嬉戏;寒冬飞雪时,陪我在雪地里打滚……

    有一次,在去牌坊大队观看影片《南征北战》的途中,不幸发生了意外。一只恶狗忽然窜出,阿黑奋勇截住。一会儿,撕咬声愈来愈远,我欣喜地以为阿黑占了上风,但看完电影回到家中,我发现阿黑脖子下面上,有几道很深的殷红的伤口。

    祖母望着舔着自己伤口的阿黑说,这狗通人性呐,将来命苦!

    阿黑有了四只可爱的小花狗。

    阿黑经常领着它的小宝宝在后院中蹦来蹦去,阿黑尽情享受天伦之乐……这种日子对于阿黑来说既平静又满足。谁也想不到一场史无前例同时又不可抗拒的灭顶之灾就要降临在阿黑身上。

    不知何故,全公社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这场运动的斗争方向是针对全公社所有的狗,想达到的目的是要将所有的家养狗一律打死,就地掩埋。

    灾难降临时,阿黑正在后院给四个幼子喂奶,金黄色的夕阳照在阿黑全家的身上,象一幅静谧的油画。阿黑正斜着眼,温情地望着自己怀中的小宝贝……

    刚打死过十几只家养狗的打狗队长握着木棒不停的抖动着,不忍心下手。我大喊,阿黑,快跑!阿黑惊恐的站起来,破天荒地违抗了我的命令——它用身体挡住四只幼子,一动不动地钉在地上与打狗队长对峙着……终于打狗队长手起棒落,阿黑象黑色的闪电扑向对手,精确地用两只前腿按住了木棒,喉咙深处发出“呜呜”的哀求声,定然是在说,不要伤害我的孩子!那四只幼子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吓懵了,呆呆地看着殊死搏斗中的母亲。其他打狗队员冲上来,一阵乱棒飞舞,四只幼犬立即倒毙在金黄的夕阳中。

    阿黑一边凄厉地嚎叫,一边勇猛地搏斗。终于,阿黑冲出了重重包围。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极通人性的阿黑冲出二三十米远后,又悲壮地冲回院中,在每只幼犬身上不停地嗅着,打狗队长摸到阿黑背后,奋力一棒,正中阿黑的后腿,阿黑“呜”地一声倒下去,另一名队员上前在阿黑的左眼睛上补中一棒,阿黑左眼立即流出许多红色与黑色的混合物……

    所有的打狗队成员都呆呆地看着阿黑,不忍心再下手,阿黑挣扎着站起来,几步一回头,一跛一颠的走出了后院,走出了曾经养育过它,它又深深眷念的“家”。

    我庆幸阿黑以浓烈的悲情征服和震慑了所有想戕害它的“杀手”,保住了自己的性命的时候,祖母却说,一眨眼就失去了四个孩子,阿黑真是生不如死。

    这场惨烈的“打狗运动”过后不久,我们全家都搬到城里。我临行前唯一能为阿黑做的事就是永远打开老屋后院的门,假如阿黑能挺过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创伤,挣扎着活下来的话,它应该回到老屋的后院,回到那曾经属于,也永远属于它的“家园”,不至于成为一只流落他乡的野狗。我的家乡历来有捕杀野狗打牙祭的习俗。

    堂兄打电话来说阿黑回过一次“家”,瘦得皮包骨头的阿黑在老屋后院门外坐了一晌午,只是不进后院。现在全村的人都在传诵着——阿黑真是一条通人性的狗!

    放下电话,我已是泪流满面,我最淳朴的乡亲,你们怎能知道又跛又瞎的,生不如死的阿黑内心的忧伤——这后院既是阿黑曾经温暖的“家”,又是它“家”破子亡的伤心地!

(选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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