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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一第一单元第6课《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马克思之墓(节选)

南 帆

①在英国,可以见到许多名流的塑像,威灵顿、丘吉尔、司各特、牛顿等等。牛津大学的图书馆是某一个富豪捐赠的,图书馆门前就有一尊这个富豪的铜像。伦敦的某一个地铁站口甚至塑起了一尊福尔摩斯像。

②海德公园里矗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纪念碑。这座纪念碑如此之高,以至于拍照时不得不用广角镜头。纪念碑纪念的是一个叫做阿尔伯特的男人。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生平事迹,他最为重要的身份是女王的丈夫。据说他去世之后,伤心的女王大约有七年的时间不理朝政。这座纪念碑应当是爱情和皇家财富的共同象征。

③其实,英国人更为热衷的是另一桩爱情纠葛——戴安娜王妃的故事。纪念戴安娜的活动至今不衰。戴安娜逝世的周年忌日,无数人自愿地献上了鲜花和花圈。海德公园几条主干道的路面上,不远的距离就钉有一面铜牌子——因为戴安娜曾经从这几条路上走过。人们爱戴戴安娜的原因不仅是她的美貌,更重要的是她的平民精神。她时常以王妃的身份从事多种慈善活动,她不在乎皇家装腔作势的清规戒律,也没有刻意将那一场举世瞩目的婚礼作为摆脱平民世界的仪式。

④可是,这种爱戴之中是不是仍然隐藏了某些势利之心吗?戴安娜的传奇寄托了众多凡人的白日梦,而且,戴安娜故事的后半段仍然是这种故事的延续。她可以大步跨出肯辛顿宫的大门,然而,接走她的仍然是埃及巨富多迪的奔驰轿车。

⑤热衷于戴安娜平民精神的英国人大概不会想到马克思了。没听说英国的什么地方有马克思的塑像。马克思说了一些权贵们不爱听的话,有钱人当然不想为他树碑立传。令人感叹的是平民的沉默。穷困的马克思为无产者呐喊了一辈子,风雨无阻;然而,那么多人却慷慨地将鲜花和花圈掷给了象征性参加过几次慈善活动的戴安娜。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⑥当然,还不是所有的人都被电视或者报纸上名流表演的消息所收买。还有人懂得马克思和《资本论》。英国的BBC主持了一项调查——谁是影响二十世纪的十位名人?广泛投票的结果,马克思竟然名列榜首。这个消息令许多人意外,也令许多人惊喜。这个消息令人恢复了一些信心:历史的天平仍然存在。

⑦前往拜谒马克思墓的时候才知道,马克思所安葬的海格特公墓已经私有化,一个毕生倡导公有制的思想家还是无法让他的葬身之地脱离旧世界。收购海格特公墓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规定进入公墓必须交费。尤为苛刻的是,每带入一台照相机必须加付一个英镑。

⑧马克思的墓原先夹杂在一大堆坟墓之间,平躺于地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英国工人和各国共产党合力重建了马克思墓。新的马克思墓位于公墓东北角的路边,墓碑是花岗岩砌就的一个高8英尺的方柱,方柱顶上安放着马克思的铜铸头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看着墓碑上镌刻的这一句马克思的名言,心中无限感慨。

⑨返回的时候,有人问起马克思的后代。据说伦敦还有一个,不知是第几代孙子或外孙,在开出租车。如果这个传闻属实,那么,他至今应该还是标准的工人阶级的一员吧。

(1)、本文题目是“马克思之墓”,而文章前四段却写英国其他名人的塑像和海德公园中戴安娜曾经走过的几条路。作者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2)、第5段作者说“令人感叹的是平民的沉默”,结合文意,怎样理解作者的“感叹”?

(3)、第(5)段结尾作者含蓄地说“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请明确写出画线文字的意思。(不超过10个字)

(4)、第8段中引用马克思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后,作者为什么会“看着墓碑上镌刻的这一句马克思的名言,心中无限感慨”?请结合文意加以概括说明。

(5)、文章最后一段以提及马克思后人的情况。请简要分析本段中作者的思想感情。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戌:早期王权的象征

    王者,一国之主。其形三横一竖,为何这样的构形?汉字早期在表达这个王字时,以器具“戉”的象形来指代“王”,表明了“戉”即“王”的含义。不过这个原初的字义,似乎很快就被淡忘了。两周到西汉时期对“王”字的解释,臆断成分很重。孔子曰:‘一贯三为王’。”董仲舒曰:“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孔子和董仲舒都没有将这个字解释准确。

    甲骨文的发现,为推定“王”字的本初意义提供了证据。文史学家吴其昌说,戊、戉、戍、成、咸诸字皆由石斧的形状演化而来,其锋刃左右旁向者衍为上述各字,其锋刃向下时则衍为工、士、壬、王诸字。这个斧头的形状,居然造就了如此多的字形,斧头的方向判定了字的意义,让我们见识了古人造字的意趣。考古学家林沄有专文《说王》,论“王”字本像无柄且刃缘向下的斧钺之形,本表示军事统率权,后来这军事统率权的象征演变为王的权杖。

    戉( )的象形,是王字定形的基础,这已经成为古文字学家的共识。历史学家徐中舒也说戉的写法,“像刃部下向之斧形,以主刑杀之斧钺象征王者之权威”。甲骨文存在的商代,钺已经是青铜质,而戉字的出现却是更早时代的事,良渚文化陶器上的刻画就是证据。良渚文化玉戉的背后,也许已经有了王权的定义吧。

    戉这个字,可以给相关的字形字义更多的提示。有研究者论“辛”,说最早的甲骨文“辛”,是一把执行最严厉刑法的割人肉用的锋利小刀,三面有刃,字的下尖或左偏或右偏,表示刀锋歪斜,类似雕刻刀。这样解释其实并不到位,“辛”( )的字形其实是一柄刃部向上的戉,下面那个尖尖其实是柄,刃在上方,那些学者显然是将它认倒了。

    再看看带有“辛”字根的“辟”( ),甲骨文写成用戉砍掉了一个人的头的样子,所以这是一种极重的刑罚,砍头,古代谓之“大辟”。王是下达或者执行“大辟”的主体,所以王又有了“辟”这样奇怪的代称,这与用戉代称王的意义是一样的。《诗经》中有辟王,如《大雅·棫朴》有“济济辟王,左右趣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这里说的“辟王”,就是周天子。汉代贾谊《新书·审微》说到这样一个故事:卫侯要朝见于周天子,掌管接见事务的周行人问他的名号,说是叫“卫侯辟疆”。周行人郑重地对卫侯说,辟为天子之号,诸侯是用不得的。卫侯不得已临时更改了自己的名字,如此天子才接受了他的朝见。

    古人将天子、辟、璧相提并论。辟之名,可以是天子,也可以就是璧。金文璧( )字恰恰是借用了辟字的字形,借形亦借义,只是在字下加了个“玉”。璧是献给天子的,璧因此有了天子的称名“辟”。璧是由辟而来,辟即为戉。在红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中,都发现过璧形戉,也许透露出了一个信息:璧与戉之间本来是可以画等号的,都是王权的体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影子

    刘建超

    老街有“三老”,老招牌、老古董、老学究。

    老街的门店多,许多都是老招牌。看着不起眼的小店,门口的招牌上却是乾隆康熙所赐,在老街度过岁月的李白、杜甫、白居易、郑板桥之类的文匠骚客,他们题写的招牌楹联,不经意间就会出现在犄角旮旯的小店中。老街的古物多,古董遍地都是。老街家里打一口井,就能挖透几个朝代。老街流传个笑话,两个青年打架,一个用铁锨拍人,结果人没有拍到,却拍倒了一段土墙。这个小青年就被逮走了——被他拍倒的是隋朝古城墙,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老街以前的私塾多,教书先生多,有许多还给皇亲国戚做过先生。所以,老街有着尊师重教的传统。

    霍老、乔老、贾老都是老街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在老街,只要是有沾点文化色彩的事情,三位老者是必被邀请的。三位老者都是鹤发童颜,神采奕奕,往场合里一站,就觉得文风氤氲,儒气荡漾,场合就显得有了品位,提了档次。

    三位老者聚到一起,抱拳作揖,称兄道弟,一派和祥。其实,背地里谁也不服气谁,论年龄,三人同庚,出生月份不同;论资格,都是毕业于北京的名牌大学;论学识,也都出版过自己的文集著作。老街有场合时,请一位还行,如果是三位都到场,如何排座次就是个费死脑筋的问题了。常常是因为前后的次序不满意,有的老者就会拂袖而去,弄得主家不尴不尬。

    天下事没有难得住老街人的。有人就刨根问底儿,看看是谁最先发表过文章。三老提供的资料竟然都是同一年。那就看看谁发表的报刊级别高,居然也都是当年的《人民日报》。那就再看谁发表的文章字数多,三人都含糊着说记不清了,反正是版面挺大的。就有好事的人,去了京城的图书馆,查到了三老当年发表的文章,还复印回来了。结果是霍老的文章815字,乔老的文章770字,贾老的文章602字。霍、乔、贾的排序就被默认了。霍老自然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头羊了。老街的一些脸面的事务,霍老也就当仁不让地坐在主席台子的中间。

    面子上的事情解决了,心理感受还是不舒服的。在有的场合上,有意无意地就会涌出点暗波。霍老若是发了言,乔老随后就会提点不同看法,与之“商榷”。乔老若是发言了,贾老也要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把乔老的意见给间接地损一番。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也都心照不宣,却能相安无事,得过且过。

    贾老心里最不安分。三个人当中,只有他年龄最大,比霍老早来到世上二十五天,比乔老早活了四十五天。贾老也比那两位早毕业一年,在学校也是一支笔杆子,若不是当年自己把不住滑,犯了点小小的作风问题,早留在京城混出个模样了。在老街混到一把年纪了,还是个“小三”,这让贾老很是不爽。排在老三,实际上就是个搭头,有你没你都一样。

    老伴最能理解贾老的心境,安慰他说,现在要看谁能熬过谁。我看那老霍老乔都不如你结实,好好锻炼吧,机会都是留给活得最长的人。贾老心中豁然开朗,制定了一整套的健身养身计划,把自己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出席一些场合,他就特别注意观察老霍老乔的状态,闲聊听他俩念叨这个脂肪高那个血糖高的贾老就特别受鼓舞,自己啥都不高,就是心气高。

    事情总是在发生着变化,先是霍老中风住院去世,乔老接替了一大堆的名誉头衔。后是乔老心梗,撒手人寰,贾老继承了一大堆名誉头衔。以后,只要有车接,有饭局还有点小意思,贾老都会显身于各种场合。

    贾老在场合上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正中间了。坐在中间的位置上,似乎只是坐着,因为场合上的发言不是长官就是老板经理董事长,轮到贾老该说话时,就到了饥肠辘辘的开宴时分,个个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贾老也就没有了讲话的兴致。

    有一次,贾老坐在场合的中间,百无聊赖,忽觉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身,在场合上空游荡,看到自己的那副没有灵魂的空壳,就如同影子一样在耗费钟点。贾老恍然,其实在场合上,自己就是被用来做影子的。

    贾老觉得影子很好玩。

(选自《百花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寻找翠翠

祝勇

    闲坐于草亭,忽地想起翠翠,仿佛想起一个熟识的故人。

    天碰巧落着雨。我们碰巧饮着酒。雨和酒,碰巧都易于勾起人的愁肠。碰巧是在酉水边,酉水碰巧和沈从文小说里写的一般模样。我们碰巧都是沈从文迷。

    所有与翠翠有关的事物,碰巧在这个时刻,聚齐。

    而翠翠,却只能隔着茫漠的时空同我们说话。翠翠很远。翠翠只生长于沈从文三十年代的小说里,穿着图案简单的衣裳。悠远的日子早已布满了旧电影似的划痕,但她的明眸不会褪色。沈从文说:“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她便用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面前的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地来完成任务了。”严格来说,翠翠是由所有喜欢翠翠的人集体创作的。凡是读过《边城》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

    翠翠是典型的中国式梦境的产物。她容纳了民间中国对于自然、人性、爱情与生命的本质看法。或者说,翠翠是河流的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秋露和山雨凝聚成的,所以她才清明秀丽,有着透明的秉性。她是中国河流的青春写照。凡是河流可以带我们去的地方,她都可以带我们去。

    翠翠就是这样陪着我,在湘西,一路走了好远。她是无处不在的河水和月光。我知道她不独属于我,但她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这是《边城》以外的翠翠。沈从文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翠翠。翠翠在《边城》里,在沈从文的设计里,只属于傩送,傩送就一下子成了《边城》外许多人的共同的情敌。

    《边城》真正煽情之处,是翠翠的等待。翠翠的等待就是整部作品的高潮。也可以说,前面所有的故事,都只是一个交代,翠翠执着而执拗的等待,才是作品的核心。但是故事恰好就在这里戛然而止了,读者会根据自己的人生取向作出自己的抉择和判断,沈从文一句也没有多写,只有轻描淡写的几句:“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美丽的翠翠,就这样将期望抛向未知的远方。她实在不该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耗尽自己的一生,她蓬勃健美的生命不该有这样的结局。也许,在某个“明天”,翠翠会突然看见傩送风尘仆仆的微笑重又出现在岸头,但是我们仍不妨作一个残酷的假设——傩送从此远行,心中装着他的翠翠,梦里想着他的翠翠,走遍天涯,却永不归来。而翠翠,则同渡口一同老去。这样,翠翠的一生,因为爱而不完整;另一方面,对爱的忠贞又使她的生命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完整。翠翠于是成了沈从文为我们造的一个断臂女神

    然而,这一切即使是梦想,也来得太迟了。翠翠被时间裹挟着,像傩送一样一去不回头了。傩送和翠翠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着我们。翠翠如蓝印花布一样纯朴的背景,带着湿润的乡下气息,消失在时间深处了。

    坐在草亭里想念翠翠,翠翠既远且近。雨还在下,河面上是一片烟,天气越来越寒凉。酒还在饮,身子却越来越暖。野渡无人,视野里有浓有淡。浓的是水边的青石,怪兽般长满绿毛;淡的是若有若无的远山,以及山脚下的江水。一幅典型的中国式风景。遂想起沈从文的一句话:“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的人每个日子都在这种不可开窍的单纯寂寞里过去。”当然,翠翠也在其中。想起她的爱,她悠长的等待,想哭。生活也许早已不那么静寂,在自己的节拍里沉了很久的湘西人在现代的步伐面前也表现出一丝慌乱。要抵挡香车宝马的诱惑已不那么容易了,尽管它的价值并不超过当年的一座碾坊。爱情,早已成了休闲中的甜点与快餐,成了一次性消费品。这个时代里,过路的女学生,即使装扮再奇奇怪怪,行为再不可思议,也不是风景了。但翠翠是。

    可是河流还在。只要河流还在翠翠就在。

    当翠翠在孤独中等待傩送的时候,世间有多少个傩送,踏遍千山,在寻找着翠翠!

    寻找翠翠,翠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忧伤。

(选自散文集《凤凰:草鞋下的故乡》,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无一用

(意大利)卡尔维诺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斜照进街道,杂乱地照亮这条街。阳光从料想不到的缝隙里射出来,打在拥挤的人行道上匆匆走过的行人的脸上。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记不清他是停在那里还是往前走着,可以肯定的是,他离我越来越近,因此或者是我朝他走去,或者是他向我走来。他高大而消瘦,穿着一件浅色的雨衣,一把紧紧卷起的雨伞利落地挂在胳膊上。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毛毡帽子,也是浅色的,帽檐又宽又圆;底下紧挨着的是眼睛,大大的、冷冷的、亮亮的,眼角带有奇怪的闪光。他手里拿着一本书,一根手指夹在书里,好像是为了标记那个位置似的。

    很快,我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静止的目光打量着我,从头到脚。我立即把目光转向别处,但是每走一步,我就扫视他一眼,而每一次我都看见他离我更近,并且望着我。最后,他停在了我的面前,几乎抿着的嘴唇,正要摆出一个微笑。这个男人从衣袋里抽出一根手指,慢慢地,用它向下指着我的双脚。这时他才讲话,用一种有点儿谦卑的、极低的声音。“对不起,”他说道,“您一只鞋的鞋带开了。”

    真的。鞋带的两端垂到了鞋的边缘,拖拉下来,被踩脏了。我的面颊微微地红了,嘴里嘟哝了一句“谢谢”,我俯下了身子。

    在马路上停下采系鞋带是令人讨厌的,尤其是像我这样停在人行道的中间,还会被人碰到。浅色眼睛的男人低声告别后,就马上离开了。

    然而命运却注定我又遇到他:还没有过去一刻钟,我就又看见他站在我面前,望着一个橱窗。那时候,一种不可解释的冲动攫住了我,我想趁他正专心地看着橱窗的时候,转过身,退回去,或者赶紧走过去,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不,已经太晚了,这位陌生人转过身来,他看见了我,望着我,还想对我说些什么。我站在他面前,很害怕。陌生人讲话的声调更加谦卑了。“您看,”他说,“它又松开了。”

    我真想消失,我什么都没有回答,弯下腰,愤怒地努力系鞋带。我耳朵里嗡嗡响,觉得周围走过并且碰撞我的人,还是上一次就碰撞我、注意我的那些人,他们低声说着嘲讽的话。不过,现在鞋带系紧了、结实了,走在路上,我既轻松又自信。这会儿,我甚至怀着一种无意识的自豪感,希望再次巧遇那个陌生人,好为自己恢复名誉。

    刚刚沿着广场转了一圈,我竟发现自己离他只有几步之遥,又在那条人行道上,刚才催促我前进的自豪感突然之间被惊慌代替。陌生人看着我,脸上流露出一种遗憾的表情,他向我靠近,轻轻摇着脑袋,像是为某个不受人控制的自然事实而惋惜。

    往前迈步的时候,我担心地瞟了一眼那只让我内疚的鞋子:鞋带系得又紧又结实。然而,让我沮丧的是,陌生人继续摇了一会儿脑袋,然后说道:“现在,另外一只鞋的鞋带松开了。”

    这时候,我的感受就像是在噩梦中。我显露出一副反抗的怪相,用牙齿咬住嘴唇,像是不让自己发出诅咒,我又开始在街上弯下腰,暴躁地使劲系鞋带。我站起来,眼睛下面的脸颊火焰一般灼热,我低着脑袋走开了,只想要避开人们的目光。

    但是那天的痛苦并没有结束:当我吃力地急急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感觉到蝴蝶结一点儿一点儿地滑开,结扣则越来越松,鞋带正在渐渐散开。刚开始,我放慢了脚步,似乎只要小心谨慎一些,就可以维持那一团不稳定的平衡了。可是我离家还很远,而鞋带的两头则已经拖在地上,这边那边地甩来甩去。于是,我走得气喘吁吁,像是在逃开疯狂的恐惧:害怕再次遇到那个男人无法逃避的目光。人们的目光似乎在我周围密集,仿佛林子里的树枝一般。我钻进了遇到的第一个门廊,躲了起来。

    然而,在过道的深处,在半明半暗之中,我看见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站在那里,双手搭在紧紧卷起的雨伞的伞柄上,似乎是在等我。

    我起初惊讶得张大了嘴,随即大着胆子挤出笑容,我指着松开的鞋带,想阻止他说话。

    这位陌生人点点头,露出他那忧伤的表情。“是啊,”他说,“两只鞋的鞋带都开了。”

    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门廊更安静而适合系鞋带了,虽然我后面的高处站着一个浅色眼睛的男人,他看着我,不放过我手指的每一个动作,而且我还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中间,打乱我的动作。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现在我不再感到任何痛苦,我甚至还吹起口哨,第无数次重复着该死的系鞋带动作,不过这一次系得更结实。我很放松。

    如果那个男人保持沉默,不先轻轻地咳嗽几声,有点儿犹豫不决,接着以坚定的语调一口气说出下面的话,就没事了。他说道:“对不起,您还是没有学会系鞋带。”

    我满脸通红地转向他,仍然猫着腰。我舔舔嘴唇。

    “您知道,”我说,“对于系鞋带,我真的不在行。也许您不相信我的话。从孩童时代开始,我就从不愿意费力学会它。我用穿靴器。对于鞋的结扣,我无能为力,我弄得乱七八糟。也许这难以置信。”

    于是陌生人说了一句奇怪的话。“那么,”他说道,“您的孩子,假如您有孩子的话,您怎么教他们系鞋带呢?”

    然而最为奇怪的还是,我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给出答案,似乎我以前想过这个问题,解答过了,还把答案记下来,等待着迟早会有某个人向我提出它一样。“我的孩子们,”我说,“将从其他人那里学习怎样系鞋带。”

    陌生人更为荒唐地反驳道:“假如,比如说,发生了大洪水,整个人类都消失了,您是被选中者,您以及您的孩子们将延续人类。那时怎么办?您有没有想过?您将怎样教他们打结?因为不然的话,天晓得,在人类能够打结、重新把它发明出来之前,要过去多少个世纪!”

    我再也理解不了了,无论是打结的事,还是他的这番话。

    “但是,”我尝试着提出异议,“为什么恰恰我应该成为被选中者,为什么恰恰是我这个连打结都不会的人呢?”

    长着浅色眼睛的男人逆光站在门口,他的表情中有些可怕的、天使一般的东西。

    “为什么是我?”他说,“所有的人都这么说。所有人鞋上部有一个结,一件他们不善于做的事情,一份把他们与其他人连接在一起的无能为力。社会依赖现令人们之间的这种不对称。可洪水呢?如果来了洪水,需要一条诺亚方舟呢?不是单单一个人就能完成要重新开始而需要做的那几件事。您看,您不会系鞋带,另一个人不会刨木头,又一个人还没有阅读过托尔斯泰的作品,还有一个人不会播种,如此等等。我多年以来就在寻找,请相信我,很困难,困难极了。看来人们应该手挽着手,就像盲人和瘸子一样,尽管吵架拌嘴,却不能分开行走。”

    他这样说着,转身消失在街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直到今天我还好奇,他是一个奇怪的疯子,还是一位天使?多年以来这位天使徒劳地在人间转来转去,为的是寻找另一个诺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流浪女

〔英〕A·S·拜厄特

    “到时,”斯库珀夫人欢快地说,“公司会派车来接我们去逛‘好运大卖场’。我觉得,那可真是阿拉丁的宝窟啊!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要送给每个人的礼物,还可以放纵自己的购物欲。而且,安全没有一点问题,所有的进出口都在监控之下。觉得难受吗?非常时期这也是必要的。”

    夫人们挤进了车里。达芙妮坐在司机的身旁。这辆英国名牌德姆拉轿车静静地在拥挤的大街上穿行,防弹玻璃阻断了这个东方城市的气息。一入卖场,大家便急匆匆拥了进去。“好比一群母鸡东奔西忙,咯咯地叫着。”达芙妮有些恶毒地想道,因为她稍一迟缓,便落单了。

    她同司机对了一下时间,独自走进卖场。她穿行在手持机枪但睡眼迷离的士兵和佩带手枪与警棍的警察中间。再往前去,沿着卖场的墙根聚着一伙儿手拿袋子或瓶子的流浪汉,围拢在燃烧着牛粪或木块的微火旁取暖。他们和警察之间有一条清理得非常整洁的界限,界内是禁区,不得越过。

    达芙妮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购物。她看看手表,不知在会合前如何打发这两个小时。

    她被一些丝质的靠垫和台布吸引了。她快步走过来,翻看着一叠叠的织物:菊花、桃花、仙鹤、蓝鸟、山峰,各种图案,一应俱全。她挑了一块四边绣着金鱼的台布,红色、金色还有铜色凑在一起,显得别具一格。她看了看购物的袋子,发现相机不见了。她敢肯定出发时是把相机放进去的。在另外一层楼,她买了一枚玉石彩蛋,一把描漆的筷子,还为读中学的女儿买了一副白面小丑的脸谱。看到这层摆放着许多更别致、刺绣更精美的金鱼图案织品,她有些懊恼。她按照路标上的指示,一路小跑着寻找咖啡店,却没有找到在什么地方。她倒是找到了女洗手间,发现隔间小得几乎挤不进去。在那里她补了补妆,镜子里的她大汗淋漓,邋邋遢遢的。唇上的口红已经化在皮肤上。发卡也从头发上戳了出来,鼻子和眼帘上也因汗渍而发光。她看看表,心想要赶快找到回去的路,时间已经不可思议地飞逝过去了。

    路标不断标出“出口”的方向,它会将人带到“紧急出口”样的楼梯或电梯口,又让人折回到相同的一排排货架前。“这个卖场存心不让人出来,”她想道。她紧攥着包,一路小跑,在水泥楼梯上上下下。一只鞋跟从鞋上脱落下来。过了一会儿,她把两只鞋跟都取下来,装进包中,一瘸一拐地走着,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集合的时间早过去了。她想给旅馆打个电话,将手提包打开一看,发现钱包和信用卡都神秘地失踪了。

    她站在卖场里,一遍又一遍地翻检手提包。过了好一会,她才明白,东西全丢了。她开始在卖场里奔跑,结果袜子扯开了一个大洞,从脚面一直裂到了小腿,皱巴巴的,像脱落的皮肤。她看了看表,收拾行李和“美味的午餐”时间均已错过,已到了该去机场的时候。她内急得很,膀胱都要憋崩了,但她不能停下来,她必须到底层去,因为出口在那里。

    这么上下折腾着,她才明白,这卖场简直是上天入地、铺面相同的魔窟:玉器、金饰、银饰、漆具、丝织品、手表、服装、盆景、面具、木偶,让人进去便出不来。飞机该起飞了。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表——那分针曾经旋转得如风暴,让她心惊肉跳。可是,现在,腕上只剩下印在粉色皮肤上的印记,带着汗渍熠熠发光。她的表也丢了!她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声,开始试着尖叫。卖场里,人们对此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戴着随身听的顾客像聋子一样,而没戴的闲逛的人要么出于对外国人的畏惧,要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也装聋作哑。

    她不停地在沉沉的却是熙熙攘攘的寂静中尖叫。不管怎么说,尖叫还是起到了作用。一位身穿咖啡色大衣的男子将头戴钢盔、手持枪和警棍、全副武装的警察带到了达芙妮面前。

    “请帮帮我,”达芙妮说,“我是英国人。我遭到了抢劫,我必须回家。”

    “请出示证件!”

    她拉开手提包中的内兜。她的护照也没有了。“被偷了,所有的东西都被偷了。”她说。

    “像你这样的人是不允许进来的。”警察说。

    她从警察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的形象:一个流浪女,肮脏、邋遢、衣冠不整,口袋里装的都是别人买的东西,活像只败兴的母鸡。

    她明白自己要在外面和那些流浪汉们坐在一起,对面是那个界限分明的“禁区”。

(选自《译林》2008年第6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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