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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必修一第三单元14课《前方》同步练习

下列对课文主要句子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有什么事情可以比自己的孩子长大得能够兼为挚友更令人满意开怀啊!人生如有知己,应该以自己的孩子为最。(《十八岁和其他》)——作者认为父子关系应该是挚友加知己的关系,这才是父子关系中的最高境界。 B、鹰击长空,鱼翔浅底。(《沁园春·长沙》)——“击”字形象地写出了雄鹰矫健的身姿,“翔”字生动地描绘了游鱼在水中自由自在轻快自如的神态。 C、你对吊灯作第六或六十次研究,这时候你就可以知道,你差不多开始发疯了。(《我心归去》)——作者用一个夸张了的细节对孤独与无聊进行描写,表现了身处异地他乡的空虚寂寞之情。 D、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前方》)——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因为只有离开家,向着理想的目标走向前方,心灵才能有所依靠和寄托。这句话是文章的中心,也是文章的文眼。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投食下的阅读饥饿

鲁敏

    ①投食,一个比拟,像动物园里那样,给笼子里早已不猛的野兽丢些死鸡活鸭……这是个有点调笑的说法。调笑是为了减轻内心的不适感。我老觉得,我们现在的阅读很像是投食模式。投食的主要表现是榜单、书目、名人推荐、月选季选年选等。一到周末或月底的进食时间,流水线一样的资讯平台就开始推送了,详尽的内容简介、写作特色、章节摘要、专家评说,切成很小的碎块、撒好了提神的调料和悦目的花边,排列整齐地进入到我们各自所趴着的笼子里。如果你是一位在某个领域小有名声的人士,出版社还会直接把书给扔进来。这情况多么令人满意,你都不用动半根指头,就可以非常及时地进食到本季最时新的读物。

    ②某天,有个摄制组来家里拍东西,主持人随手拿起茶几上一本书,语调喜悦:“哦,我刚刚在某老师家也看到这一本哎。最近,老是听到人说哎……”我立即知道,我与“某老师”,还有别的一些老师,准是在同一时间被空投了同样的东西,都是刚刚打开包装,热气腾腾地放最靠手的地方,而这本书的下方,稍微带点陈灰的,是一堆同样来源的书。我不知道,我将在何时、或者是否真的会去拿起刀叉张开嘴巴……绝非胃口不好,相反,阅读上,这些年我一直饥饿,这满目琳琅、饱食终日的饿,已致严重的营养不良——听听,连我自己也要脸红了,多么矫情的令人反感的说法。

    ③我当然知道真正的供给不足是什么样的。从五十年代的前辈们那里,我们都听过许多关于阅读的故事,在那灰蓝色的回忆光圈里,他们到废品回收站找书、到贴有封条的仓库偷书、步行三个小时到一处去借书连夜急读并于次日凌晨交到下一个风尘仆仆的接力者手中。我的一位同行,是六十年代生人,也有类似的经历,他多次用一种不可思议地语气提起,他整个青少期的阅读,就是靠各种“意外”与“撞运气”,得以与某书碰上,然后就抱住死啃,啃得连碴子都不吐。他最神奇的是在垃圾堆里捡到过好书,拍拍灰,塞裤子口袋就拿回去读了……每每听之,我总是啧啧不已,并且有种向往的心态,觉得那种匮乏,一方面是残酷的、压迫的,可其中又有种初恋般的纯度与浓度,甚至带有传奇的美感。

    ④我这心态显然也是不大健康。这所谓的美感,是出于我的主观视角,是对比而生的,对比于当下的食欲僵死。投食而来的那些书单,一拨又一拨,挤挨挨、满当当地进入视线,爱恋的感觉就此稀薄了,似已没了起初的忠贞和虔诚,因它们不是我日思夜盼、苦苦求索而来的,甚至可能是并不需要的、伴有轻微质疑的。常常的,打开一本书,那样讲究的字体与排版,花了大心思的封面,体贴的、连配套的书签都备好了,可是啊,负疚地长叹,不想打开。我害怕会碰到反复碰到的情况,那既不甜也不苦,既不烫也不冰的滋味,都搅动不了齿舌,更何谈心肠与脑袋。当然,是可以看的,足可以翻上大半天,并也会条件反射地发笑与点头称是,直看得圆滚滚的、挺胸凸肚,可随后只消半个黄昏,就没了,就饿了,加倍的饿,空洞到极点的饿,并伴有异常的伤心,为那书,为它那好看的样子,为我对它的无情遗忘。更绝望的是:那不独是那本书的命运,那更是我的、我们的。

    ⑤我饿着。我羞耻于这种饿,像得了道德败坏、见不得人的病。这怨不得别人的,为什么会在大丰大收、供给丰沛到过剩的背景下如此之饿?是我的无能,是我自个儿丧失了觅食和追求的能力,去荆棘、去莽原、去冰雪中捕食的能力,从被抛弃的垃圾堆里、从加锁的门背后、从被打包变卖的废品中,翻找到那些破旧、残缺、没了用处、味淡如水的,但真正适配自己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吃大路货?为什么要叼起降落到眼跟前的发亮玩意儿,好像新晋小开总要赶上新品发布似的,哼哼唧唧地表示津津有味,以大合唱、团体操的标配方式来阅读、思考、发声?想想看,这真是可怜而贫瘠的局面!

    ⑥大概正是出于这种恐慌的心理,每次看到书单,看到排行榜,看到几乎像课堂作业般整齐的赞美式反馈,我总升腾起一阵迷雾般的焦虑,我不知道我能否有勇气立即站起身、跑出去,趁着肢体与脑力尚未完全绵软,离开这无需任何心力的富足之地,跃入旷野,跃入干涸,激活被干扰和驯化过的视觉与嗅觉,恢复那种挑剔但准确的灵敏,重新长出野蛮有力的肌肉……最终,在视线尽头的大地深处,在被忽略被冷落的地方,在依稀可辨的光线中,遭遇到我一直寻找和渴求的那本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茶爷

刘建超

    茶爷祖上三代在晋中老街经营茶货铺子,并且很有名望。

    茶爷卖茶,红茶、绿茶、黄茶、白茶、黑茶、青茶等,种类繁多,茶爷自己一年四季,杯子里就泡毛尖。

    茶爷好客,常请人喝茶。老街人都知道,茶爷请茶也是有讲究的。

    茶爷请客有两种说法,茶爷举举手中的杯子说,有空去我家里喝茶啊。这话是客套。你去也行,不去也行。茶爷要是说,走,去家里喝茶。那你注定是要跟着去的,茶爷的威望自不必说,茶爷在老街的辈分也是很大。邀你去喝茶,那是给足你面子了。

    七月天,闷热。茶爷在街上溜达,被一阵吵闹声吸引了,是和盛斋古玩店的胡老板。

    茶爷走进和盛斋,胡老板正扯着一个壮汉的胳膊不让走。

    胡老板说,这主进店就转悠着看看这儿,摸摸那儿,转身要出店时,店里的伙计发现一枚古金币不见了,拦住了壮汉不让走。壮汉梗着脖子,摊开两手说你们看看,我这个样子能拿你的东西吗?

    茶爷看看壮汉,壮汉膀大腰圆,挺着肚子,光着上身,只穿条简单的短裤。壮汉看着茶爷说,茶爷,要是不嫌弃我丢人,我立马脱光了让他们看看。

    店里的伙计哭丧着脸说,确实是他来了以后那枚古金币不见了。

    茶爷喝了口茶,拧杯子盖的当口,看了看壮汉,说,算了算了。走,去家里喝茶。茶爷扭头出门。

    胡老板张张嘴没说话,伙计还想拉住壮汉,壮汉一甩胳膊,跟着茶爷走出店门。

    茶爷家在老街八角楼旁,一个典型的老街四合院,院子当中放着个根雕制成的茶台。

    荼爷把壮汉领进门,两人坐在茶台前。茶爷满满地倒上一碗荼,说,这是家里人自己调配的凉茶,清心败火,疏肝理气。来,喝一碗。壮汉本就心急,加之天热,刚才走得也急,已经是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端起碗“咕咚、咕咚”就是个底朝天。

    茶爷微微笑着,又倒满一碗。来,接着喝,慢慢说。壮汉又是一碗喝进。

    两个人喝着茶说着话,一壶凉茶被壮汉喝完了。

    壮汉揉着圆鼓鼓的肚子,说,茶爷,我得用下您家的厕所,憋得慌啊!

    茶爷指指方位说,去吧。壮汉站起身,就听见“扑蔌”一声,一枚金灿灿的古钱币从壮汉的裤腿里掉出,骨碌到茶爷脚前。茶爷弯腰拾起古钱币,说,天热手滑,瞧瞧,这钱币滑落到你的腰间你都没留意啊。快去还给胡老板吧,回来咱爷俩接着喝茶。壮汉呆立着,涨红了脸。接过钱币羞愧地给茶爷鞠个躬,走了。

    夫人来收拾茶具,说,我都看出来了,他是把钱币藏在肚脐眼里了,不然裤子提那么高?茶水喝多了,肚子圆了,钱币就藏不住了。

    茶爷站起身背着手走出院门,说,我去叫华文华武来喝茶。

    华文华武是双胞胎兄弟,在老街开了间摄影工作室。去年兄弟俩的母亲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兄弟俩因为拆迁赔偿款的分配闹翻了,甚至还动了手。

    茶爷给兄弟俩倒上第一壶茶,说,在清朝啊,有位贤人叫王好古,他在《汤液本草》中茶能清头目。先人说的话,咱得信啊。我这 壶绿茶就有这个治疗头目不清的功效。来,喝喝茶。

    华文华武谁也不看谁,端起碗一饮而尽。

    茶爷说,头脑清楚点没有?头脑清楚就能想起点啥事情。你俩7岁的夏天,想起啥没有?

    哥俩7岁的夏天,一起去河边玩耍。弟弟华武不小心滑落到河里,河水很急,华武扑腾着喊叫。哥哥华文见状,一跃跳下河,紧紧抓住弟弟的手不丢。幸好进货路过的茶爷把他俩拉了上来。

    茶爷说,华文你小子也不会游水,还往河里跳。华文说,我是哥哥,我不让弟弟死。

    兄弟俩面对面,又喝了一碗清茶。

    茶爷换上第二壶茶,说,来尝尝乌龙茶。还是清朝啊,有个叫黄宫绣的人在《本草求真》里也说喝茶能治头目不清。先人说的话,咱得信啊。下午喝乌龙茶健脾消食让人神清气爽啊。你哥俩再想想,17岁,17岁的夏天。想起啥没有?

    华文华武17岁那年一起参加高考。哥俩都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哥俩家境窘迫,靠母亲打零工度日,供不起两个人上大学。弟弟华武把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藏下,去打工赚钱,最后悄悄去卖血,给哥哥攒够上学的钱。茶爷知晓情况后资助兄弟俩念完大学。

    茶爷说,骨肉之情的事,咋就都忘了?

    兄弟俩又喝了一碗茶,对望着,握住手,抱在一起默默流泪到号啕大哭。

    茶爷喝口茶,起身背着手走出院门。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①他那时刚刚勒上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禳祸乞福的吉祥物。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根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报考中学。领着他们去报考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

    ②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③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只毛笔和一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④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来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脚跟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

    ⑤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下狠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一段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中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那些纸张更经不住砂石的蹭磨,直到课本被撕光,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⑥伟大的转机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⑦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惊惧慌乱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⑧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而根本不用双脚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蹭血地踯躅!他无端地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有厚底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地不疼了,似乎那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者的……在离考场还有一二里的地方,他终于赶上了老师和同学。

    ⑨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而是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⑩他想给进入花季刚刚勒上头一条或第二条红腰带的朋友致以祝贺,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的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走你认定了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月亮归来

张抗抗

那一刻女儿在人群中,突然冒出一句话。这声音直捣他的耳膜,心猛地颤了颤,紧接着身上一阵燥热,低头就看见自己手上的青筋都鼓暴起来。

咱们走吧。女儿扭扭身子甩开他的手。自从他们在公园湖边发现了那些小野鸭子,整整半点钟,女儿守着草滩一动不动。

他扳住女儿的肩膀,晃了晃,想催她走。女儿转过脸来,冲着他又一遍大声地重复了那句要命的话:爸爸,你是不是说过,你吃过天鹅肉,是真正会飞的天鹅,这是真的,对吧?

你胡说些什么呀!他吼起来。一把将女儿拎出了人群。他觉得自己从脖颈到脚跟都在发烧,怕是连脚趾都红透了。

他半蹲在女儿面前,严肃地说:记住,以后再不要对别人讲爸爸吃过天鹅肉的事了,好吗?对那些曾经很骄傲的知青往事,突然连他自己也怀疑起它的价值。

故事中的他和“战友”们,都是英勇无敌的“好汉”,单调的业余生活中唯一的刺激就是打猎。一次,他和老四悄没声息地潜入苇荡深处,守到傍晚时分,两只雪白的大鸟,如同玉盘似的满月以及月的倒影蓦然降临,两道银色的亮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他听见枪响,听见有东西重重地坠在地上的声音。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它们就倒在他的脚边。

那天晚上宿舍里萦绕着他从未闻到过的香味,所有人都喝醉了。第二天中午,他昏昏沉沉地醒来,眼前闪过那白色的大鸟临死前忧伤的眼神,一片银灰色的细绒毛如幽灵般飞近他的嘴唇,他突然觉得有些恶心。后来的许多年里,他老有一种被什么东西卡住喉咙的感觉。这种感觉最初曾使他骄傲,在骄傲和炫耀的状态里,他给妻子女儿讲那个射落月亮的故事。然而更多的时候,他开始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

为什么?爸爸为什么不要对人说你吃过天鹅……

快走快走!他突然粗暴地一把拉起女儿就走。他觉得自己的心情坏透了。

酒醒之后,有人说,苇滩里可能还有天鹅蛋。几天后果然有人兜回来几只晶莹洁白的天鹅蛋。它的外形比鹅蛋更大,像一朵刚刚钻出水面的白莲花苞,婷婷玉立,纤尘不染。有人从卫生所借出注射针管,把壳中的蛋液吸净,用玻璃粘成个小方盒子,底座垫上大红绒布,最后把那冷艳照人的空蛋壳摆放上去,一片红光衬托着白玉,流溢出一种奇异而悲壮的美。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被这种天才的创作迷住了。

他的那只天鹅蛋盒如今就放在家里的写字台上。

一天他下班回家,女儿惊慌地告诉他桌子上的天鹅蛋标本突然不见了。

他定了定神,嗯嗯地敷衍着。他说那也许是小天鹅从蛋壳里钻了出来,飞走了。

女儿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问他,难道它是带着那只玻璃盒一块儿飞的么?

他不知道该怎么对女儿说。曾经,他眉飞色舞地讲述那只天鹅蛋的来历,是由于他的部分脑子被针管抽空。但当那部分脑子又重新长出来后,他发现这只盒子有时竟然使他感到毛骨悚然。

你什么时候再带我去看小鸭子呢?女儿又问。

其实,自从那次发现野鸭栖息的草滩后,他几乎天天都去看望它们。一天他看见几个孩子拿着长长的树枝,追赶着那些小鸭子。他忍不住大声吼叫,走过去一把夺下了孩子手中的树枝,狠狠地撅成几段踩在脚下。

撅断的树枝在他脚边变成了一根长长的套马杆,猛然抽在他的肩头……

那年春天,青黄不接,大家饿得脸色铁青。老四不知从哪牵来几匹马,外加几根套马杆。老四说,草甸子里的小鸭子,如今都已长得半大,那肉又嫩又鲜,只要敢干,今晚就开荤。

没有人反对,也绝不会有人反对。当晚他们就偷袭了草滩上栖息的野鸭,受惊的野鸭子纷纷飞起来,但那些半大的野鸭羽毛未丰,飞不高也飞不快,大伙挥舞起手中的套马杆,噼里啪拉一阵乱打,草滩上便落满了受伤的小鸭子。他,和他们,把一只只击昏过去的小野鸭子随手捡起。归途上一路唱着意气风发的歌,在歌声的间隙中,他听见从马背上鼓鼓囊囊的口袋里,传来小鸭子唧唧的呻吟……

他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自己有负于这个世界。

星期天他带女儿去看小鸭子。那一天风很柔和,他们沿着湖岸走了很久,但也没发现小鸭子的影子。女儿揪住他的衣角要他回答,那些小鸭子到底是到哪里去了。

他蹲下来,望着女儿的眼睛说,小野鸭子已经长大了,跟着鸭妈妈飞到一个更美丽的地方去了。明年春天,它们还会再来。

你骗人!女儿垂下头。我知道,它们是让人吃掉了!他们说,野鸭子肉很好吃。

他打了一个寒噤。似乎就在这一刻,他明白应该把那只锁入箱底的玻璃盒拿出来,依然放回它的老地方,他必须面对自己。

他说我们回去吧,野鸭子真的是飞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么别的地方的天鹅会不会飞到这儿来呢?女儿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

他转身回望湖面。轻风荡起丝丝灰白色的涟漪,如同一只大鸟丰满滑润的羽毛。近处漂浮着几片硕大的荷叶,像是大鸟忧郁而期待的眼睛。他说,当然。在以后,不仅会有野鸭,还会有天鹅。当天鹅飞来落脚的时候,就像一弯银色的上弦月,从黑暗的夜空升起。有月亮的夜晚,人就不再孤独。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离春天只有二十公分的雪兔

李娟

那个冬天的雪夜里,我们稀里糊涂用十块钱买回一只被当作黄羊卖的野兔子。

这种兔子又叫“雪兔”,它的确是像雪一样白的,白得发亮,卧在雪里的话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但是听说到了天气暖和的时候,它的毛色会渐渐变成土黄色的,这样,在戈壁滩上奔跑的时候,就不那么扎眼了。

我们有一个没有顶的铁笼子,就用它反过来把兔子扣在煤棚的角落里。我们每天都跑去看它很多次,它总是安安静静地待在笼子里,永远都在细细地啃那半个冻得硬邦邦的胡萝卜头。我外婆跑得更勤,有时候还会把货架上卖的爆米花偷去拿给它吃,还悄悄地对它说:“兔子兔子,你一个人好可怜啊……”我在外面听见了,鼻子一酸,①突然也觉得这兔子真的好可怜,又觉得外婆也好可怜……

冬天多么漫长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天气渐渐暖和了,虽然外面还是那么冷,但冬天最冷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们也惊奇地注意到白白的雪兔身上果真一根一根渐渐扎出了的灰黄色毛来——它比我们更迅速、更敏锐地感觉到了春天的来临。然而就在这样的时候,③突然有一天,这只性格抑郁的兔子终于还是走掉了

它怎样跑掉的呢,它能跑到哪里去呢?我们在院子周围细细地搜寻,走了很远都没能发现它。

那个铁笼子也一直空空地罩在原处,好像它还在等待有一天兔子会再回来——如同它的突然消失一样,再从笼子里突然地冒出来。

果然,有一天,它真的又重新出现在笼子里了……

那时候差不多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吧,我们脱掉了棉衣,一身轻松地干这干那的,把塌下来的煤块重新码了码。

就在这时,我们才看到了兔子。

我们用来罩住那只兔子的铁笼子没有底,紧靠着墙根,于是兔子就开始悄悄地在那里打洞,而煤房又暗,乱七八糟堆满了破破烂烂的东西,谁知道铁笼子后面黑咕隆咚的地方还有一个洞呢?

它打的那个洞很窄的,也就手臂粗吧,我们用了很长的一截铁丝捅进去,大概估计出这个小隧道约有两米多长,沿着隔墙一直向东延伸,已经打到大门口了,恐怕再有二十公分,就可以出去了……

真是无法想象——当我们围着温暖的饭桌吃饭,当我们结束一天,开始进入梦乡,当我们面对其他的新奇而重新欢乐时……那只兔子,如何孤独地在黑暗冰冷的地底下忍着饥饿和寒冷,一点一点坚持重复一个动作——通往春天的动作……整整一个月,没有白天也没有黑夜。不知道在这一个月里,它一次又一次独自面对过多少的最后时刻……那时它已经明白生还是不可能的事了,但还是继续在绝境中,④在时间的安静和灵魂的安静中,深深感觉着春天一点一滴的来临……整整一个月……有时它也会慢慢爬回笼子里,在那方有限的空间里寻找吃的东西。但是什么也没有,一滴水也没有(只在墙根处会蒙有一些冰霜)。它只好攀着栏栅,啃咬放在铁笼子上的纸箱子(后来我们才发现,那个纸箱底部能被够着的地方全都被吃没了),嚼食滚落进笼子里的煤渣(被发现时,它的嘴脸和牙齿都黑乎乎的)……可是我们却什么也不知道,甚至当它已经奄奄一息了好几天后,我们才慢慢发现它的存在。

都说兔子胆小,可我所知道的是,兔子其实是勇敢的。它的死亡里没有惊恐的内容,无论是沦陷,是被困,还是逃生,或者饥饿、绝境,直到弥留之际,它始终那么平静,那么淡漠。

春天已经来了……当兔子满院子跑着撒欢,两只前爪抱着我外婆的鞋子像小狗一样又啃又拽,它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它总是比我们更轻易地抛弃掉不好的记忆,所以总是比我们更多地感觉着生命的喜悦。

(选自《阿勒泰的角落》,有删改)

文本二:

重读过程中,既庆幸自己十年来的改变,又深深羡慕自己——又年轻又弱的那个她。出于弱而表现得反复无常、死性不改;出于弱,对世间万物似懂非懂似信非信——最后,⑤在弱的荒野耕种出烂漫迷离的无尽花海。这是弱的魅力,也是年轻的魅力。

(选自《<阿勒泰的角落>再版序言》,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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