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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18课《吆喝》同步练习

为什么“我”听到“卖荞麦皮”的吆喝会吓了个马趴?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因为上文已有交代“我怕听那种忽高忽低的”,对卖荷叶糕的吆喝“特别害怕”。所以,当有人在背后突然发一声喊,自然很可能会“吓了个马趴”。 B、这是夸张的说法,表现了作者幽默调侃的用意。 C、因为“卖荞麦皮”的叫得太难听,“我”趴在地上就听不到了。 D、因为小时人家告诉我卖荞麦皮的是“拍花子的”(拐卖儿童的),所以“我”特别害怕,“吓了个马趴”。
举一反三
阅读《割麦》,按要求回答问题。
        ①天还没亮,沈老师便起来了,妻子还在熟睡。他摸索着将窗帘拉开,桌子上便泻下了一片淡淡的月光,屋里的东西也便依稀可见了。他又摸摸索索地从墙上摘下镰刀,轻轻拉开门,来到院里的石墩旁蹲下磨刀。村子里很安静,只听见低低的沙沙磨刀声。
        ②磨罢镰,沈老师便走出了家门,他往东刚走了几步,不由笑了,用镰把敲敲脑袋,又回头往西。往东二里是学校,每天从家里出来便是往东去学校,走顺路了。自家的地在村西头,却很少去。家里家外的活,都是孩子他妈一手包揽,可真苦了一个妇道人家。妻子真是好样儿的,表面上她常对人说:“就他忙,一个孩子王有什么了不起的?”可她对丈夫获得的各级优秀教师证书什么的,却宝贝似的保存着。她从心里疼爱他,理解他,支持他。
        ③迎着一弯下弦月,沈老师走着,心里仿佛揣着一个神圣的使命。多少年了,他都没有完成这项“使命”,以弥补他对妻子的愧疚。
        ④他边走边想着孩子妈多少年来的辛勤。到了地头,借着月光,只见麦垅像一幅幅金黄的缎带,煞是喜人。他动镰便割了起来。麦子潮润润的,晨风凉爽爽的,地里就他一个人,割得挺自在。他估摸割完后还不会耽误到学校辅导学生晨读,待孩子妈来了,一定会惊喜。想到这儿,他笑了。然后,中午放学后再去找台打麦机,连三赶四将麦子脱出来,该是他今年麦收的功劳。
        ⑤他不由地想到了学校。割麦如救火,救火如救命,辅导学生复习准备中考不像救命?每当上学校经过村口,住在那里的驼背八爷总是眼巴巴地望着他,问:“小三呀,哦不,沈老师,咱这穷乡僻壤里啥时能飞出只金凤凰啊?”是啊,他肩负着多少乡亲的厚望啊,村里爷儿们识字断文的少,都希望小字辈有个出息;再说,前几天乡文教助理曾经拍着他的肩膀说:“沈老师,咱乡就看你们‘联中'了,你们‘联中'就看你教的那个班级。”……
        ⑥不知不觉中,月儿不见了,东方染上一片橘红,麦子割完了。望着满地的麦茌,他笑得好舒心。
        ⑦匆匆地赶回家,妻子也早起床做饭,见他拿着镰刀急急忙忙的样子,将一只手从面盆里抬起来在额头上搭个凉棚,望着东方刚露头的太阳:
        ⑧“哟,今儿个日头从西边出来了!”
        ⑨“别用老眼光看人嘛!”沈老师笑笑,“今儿上午你把麦子拉到场里,晌午我去找打麦机。”
        ⑩“嗯,我看错了,日头还是从东边出来了!”
        ⑪上午十点多钟,沈老师正给学生上课,妻子气呼呼地赶来了,当着几十个学生的面,劈头就问:“你割的是谁家的麦子?”“咱家的呀!”“胡说!你把三狗子家的割了!”“哄——”学生们都笑了。他难堪地站着。妻子气呼呼地走了。
        ⑫傍晚,沈老师家的麦田里,十几个活泼的身影挥舞着镰刀。他们是沈老师的学生。沈老师此刻正在学校油印室满头大汗地印第二天要用的模拟试卷……

花中君子不争春,千年菊馔益心神。

  菊馔之流变

◆贾祖璋

      ①我国以菊入馔(zhuàn,饭食)的最早记载,是公元前4世纪,爱国诗人屈原在《离骚》中写下的名句:“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②屈原之后,魏国人钟会有赋,称菊花是神仙之食。晋人傅玄,亦有赋称菊花“服之者长寿,食之者通神”,主要是食花。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一年四季都在食菊,他春食菊苗,夏食菊叶,秋食菊花,冬食菊根。

      ③我国的菊馔,最早是生嚼,所谓“无物咽清甘,和露嚼野菊。”后来,菊馔的烹制方法才逐渐丰富起来。在林洪的《山家清供》中,就记有三种食菊的方法,即油煎、煮食和作羹。“春来叶苗洗焯,用油略炒熟,下姜盐作羹,可清心明目,加枸杞尤妙”;“紫茎黄色菊英,以甘草汤少许焯过,候粟饭稍熟同煮,久食可明目延龄”。

      ④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笺》中,亦记有菊花的油煎法和凉拌法。油煎法为:“甘菊花春夏旺苗,嫩头采来……以甘草水和山药粉拖苗油焯,其香美佳甚。”凉拌法为:“凡苗采来洗净,滚汤焯起,拌料供食,其色青翠不变如生,且又脆嫩不烂,更多风味。”《遵生八笺》中还介绍了菊花饼的制法:“黄甘菊去蒂,捣去汁,白糖和匀,印饼。”

      ⑤我国食菊最有名气的地方,是广东中山市。该地历代有60年一度的“菊花会”,相传此俗源于南宋。“菊花会”的内容是赏菊和餐菊。据聂凤乔先生记中山市的“菊花会”盛况云:家家都要采清晨带露的清新菊花瓣,随采随用,以求其鲜。其餐菊名食,是菊花肉与菊花鱼。

      ⑥“菊花肉”的制法是:先将菊瓣加糖煮成糊状晒干成末,再用猪肉条入菊花末腌制三四天,再把腌后的肉入菊花糖浆内煮熟,最后每块肉外面再滚上新鲜带露的菊花瓣。“菊花鱼”的制法是:鱼肉制成丸,将菊瓣滚拌在鱼丸上,入滚汤汆。

      ⑦金色的秋天,(  )可欣赏多姿的菊花,(  )可品尝美味的菜馔,真可谓其乐无穷。

——节选自《贾祖璋科普创作选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父亲的准备是十分漫长的。他今天从地里捡回一块砖,明天可能又捡进一片瓦,再就是往一个黑瓦罐里塞角票。虽然这些都很微不足道,但他做得很认真。②于是,一年中他七个月种田,四个月去山里砍柴,半个月在大溪滩上捡屋基卵石,剩下半个月用来过年、编草鞋。

    ③大热天父亲挑一担谷子回来,身上淌着一片大汗,顾不得揩一把,就往门口的台阶上一坐。他开始“磨刀”。“磨刀”就是过烟瘾。烟吃饱了,“刀”快,活做得去。

    ④台阶旁栽着一裸桃树,桃树为台阶遮出一片绿阴。父亲坐在绿阴里,能看见别人家高高的台阶,那里栽着几棵柳树,柳树枝老是摇来摇去,却摇不散父亲那专注的目光。这时,一片片旱烟雾在父亲头上飘来飘去。

    ⑤父亲磨好了“刀”。去烟灰时,把烟枪的铜盏对着青石板嘎嘎地敲一敲,就匆忙地下田去。

    ⑥冬天,晚稻收仓了,春花也种下地,父亲穿着草鞋去山里砍柴。他砍柴一为家烧,二为卖钱,一元一担。父亲一天砍一担半,得一元五角。那时我不知道山有多远,只知道鸡叫三遍时父亲出发,黄昏贴近家门口时归来,把柴靠在墙根上,很疲倦地坐在台阶上,把已经磨穿了底的草鞋脱下来,垒在墙边。一个冬天下来,破草鞋堆得超过了台阶。

    ⑦父亲就这样准备了大半辈子。塞角票的瓦罐满了几次,门口空地上鹅卵石堆得小山般高。他终于觉得可以造屋了,便选定一个日子,破土动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豆汁,再来一碗

    ①豆汁相貌鄙陋,闻之又无喜感。

    ②坐在由四合院改建的小饭店内,北京朋友热情,点了一整桌地道小吃。当豆汁隆重登场时,已无处安放,他们干脆直接将豆汁挪至我面前,带着期许地望着我这上海客人平生第一回尝这北京味。

    ③捧起碗,摆出喝永和豆浆般的豪饮状,竟立刻被制止,“你别后悔啊!”举起小勺,顿觉自己是试验中的白鼠,往嘴里缓慢而郑重放入、倾倒、咽下,酸味随即满嘴蔓延。赶紧掰一块旁边碗里的油炸馍。

    ④一分钟心神气定后,那酸臭记忆似早已远去,剩下的唯独香甜回味,并感觉胃口大开,如故宫的笨重大门被缓缓推开,金光从不断扩大的缝隙中渗出。

    ⑤好喝。嘴角挂起笑意,我喝起来。四周见状,皆为惊诧,转瞬又为欣喜,至少谁都不愿远道而来的客人大哭闹脾气,甚至掀桌大骂“什么玩意儿”吧!况且,平生第一回尝试这“北京糖水”,我倒是既激动又真心喜欢的。

    ⑥朋友介绍,豆汁在北京百姓间极受欢迎,但唯独懂的人才懂,不爱的人是永远爱不上的,颇有些“灵性”的命运意味。喝下它,功效也极佳——通肠。

    ⑦听罢,我神色大变,即刻停手。难得来北京,不想整日与马桶为伴,即便欢喜,还是不要冒险。但时至今日,想来又有些悔恨,再也尝不到如此美妙的怪味了。

    ⑧有天,买到了薄荷茶叶,在办公室厨房泡茶,趁着滚烫,幸福地边用力闻薄荷香边吸鼻子,引来三两同事驻足围观,他们正喝着放满奶精的奶茶。好奇问这是什么中药,我说你尝试一下也会爱上,对方勉强地抿了口,立刻逃开。

    ⑨那该从何说起,每日早晨我必饮姜汁红糖茶的习惯呢?那气味、口感和薄荷茶是有过之而不及的。豆汁、薄荷、姜茶大概这种趋势下去,不免真会有天喝起苦到钻心的中草药来还觉味美。

    ⑩兴许经历过些事后才发现,人生的模样,绝非小朋友蜡笔画中的太阳公公,烟囱总是冒着幸福的白烟,还有在草坪上手拉手嘴角向上弯曲的爸爸妈妈和小孩。事实是,人生有如豆汁,相貌鄙陋闻之不喜,生有时死有命,中间的这段漫长旅途却也不得掌控,大风大浪或者琐碎扬尘,来什么就要硬着头皮喝下去。

    ⑪怎又知,苦与臭的身不由己终会过去,之后的回味,是甜是香是美好。古龙说:一个人如果走投无路,心一窄想寻短见,就放他去菜市场。我说:不行,那人见五彩蔬果,欢腾鸡鸭,只会一时有生之念头,长久看来必定再犯。倒可以给他买碗豆汁,相貌鄙陋闻之又无喜感。

    ⑫会喝豆汁的人,想必,遇事时不会绝望到哪里去。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甲】

    三十八岁的贺龙站在湖南西部一个长满香樟和苦竹的山顶上,目光越过山下的一大片平坝,在对面同样葱郁的山岭间游移,他想看见哪怕是瞬间闪现出来的那个熟悉的身影。

    个子不太高但显得十分结实的贺龙,与个子同样不高但显得有些瘦小的萧克之间的不寻常的友情,在中国革命史中堪称佳话。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娶了一对亲姐妹为各自的妻子,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具有同样政治信仰的共产党人志同道合。

    山下的那一大片平坝被当地人称为十万坪谷地。一场为摆脱围困而进行的伏击战就要在此打响了。

    这是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六日的上午。在离这里大约四百多公里的湖南与广西的交界处,中央红军庞大的队伍正在连绵阴雨中向着凶险莫测的湘江上游移动。而此刻贺龙的眼前却是阳光灿烂,宁静的坪坝在暖洋洋的冬日阳光的照耀下浮动着一层金黄色的尘雾。

    ……

    在南腰界 , 贺龙从当地小学里弄来一张国民党当局的报纸,他在报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江西萧克匪部第六军团窜入黔东,企图与贺龙匪部会合。”两军距离如此之近,这让偶然获得了消息的贺龙悲喜交加,他立即命令七师和九师分两路往贵州方向前进,他对红军官兵说:“咱们去撞六军团!”

    两天之后,红军九师到达一个叫铅厂坝的小镇。他们发现山下的小河边有一小股部队正在慢慢移动。在远远地开了几枪试探后,红军官兵在草丛中发现了一个令他们眼睛一亮的东西:一顶缀有红五星的军帽。A他们放下枪,轻轻地喊,大声地喊,然后,他们奔跑了过去,与虚弱的红六军团的士兵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一瞬间发生在一九三四年十月下旬。第六军团以巨大的代价揭开长征的序幕,尽管这一过程使这支红军武装经历了太多的艰险与困难,但他们终于与贺龙率领的红三军在贵州、湖南和四川三省交界处的荒僻群山中会合了。可以想象长着一张娃娃脸的萧克和留着胡子的贺龙自南昌起义后再次相逢时的情景。

(节选自王树增《长征》,有删改)

【乙】

    (美国记者斯诺随一支护送物资的红军队伍去往保安,途中,“说故事的好手”、亲历了南昌起义的红军指挥员李长林给他讲了一个又一个趣闻轶事。)

    “传说贺龙用一把菜刀在湖南建立了一个苏区。那是早在一九二八年。贺龙躲在一个村子里,同哥老会的兄弟们策划起义。这时有几个国民党收税的来了。他就率领村里的几个人袭击收税的,用他自己的一把刀宰了他们,解除了他们的卫队的武装。从这一事件中,他缴获了足够的手枪和步枪来武装他的第一支农民军。”

    贺龙在哥老会中的名声遍及全国。红军说,他可以手无寸铁地到全国任何哪个村子里去,向哥老会说出自己的身份后,组织起一支部队来。哥老会的规矩和黑话很难掌握,但是贺龙的“辈分”最高,因此据说曾经不止一次把一个地方的哥老会全部兄弟收编进红军。他的口才很好,李(长林)说贺龙说起话来能“叫死人活过来打仗”。

    “贺龙的外表怎么样?”我问李。

    “他是个大个子,像只老虎一样强壮有力。他已年过半百,但仍很健康。他不知疲倦。

    他们说他在长征路上背着许多受伤的部下行军。他生活跟他的部下一样简单。B他不计较个人财物——除了马匹。他喜欢马。有一次他有一匹非常喜欢的马,这匹马给敌军俘获了。贺龙又去打仗夺回来。结果真的夺了回来!”

    有一次贺龙逮到了一个名叫波斯哈德的瑞士传教士,军事法庭因他从事所谓间谍活动,“判处”他监禁十八个月。贺龙开始长征时,波斯哈德牧师的徒刑还没有满期,因此奉命跟着军队走,最后刑期满了以后才在途中释放,给旅费前往云南府。使得大多数人感到意外的是,波斯哈德牧师对贺龙并没有讲什么坏话。相反,据说他说过,“如果农民都知道共产党是怎样的,没有人会逃走。”

(节选自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有删改)

【注释】①南腰界:地名,位于重庆酉阳东南部,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贺龙同志在此创建川黔湘鄂革命根据地。②哥老会:起源于湖南和湖北,是近代中国活跃于长江流域,声势和影响都很大的一个秘密结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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