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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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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天青釉葵花洗

郭建国

    赵泊慌乱地收拾着瓷器,上品一一装箱入窖,只留一般的摆在柜面上。

    日本兵在县城闹得凶,光临古董店者寥寥。赵泊三代经营古董,常有京津藏家来访。在古董收藏圈里,赵泊有两个亮点,一个是,眼一扫古董,便知真假;另一个是,嘴一沾酒,不醉不休。收藏圈子曾疯传一件事,说赵泊古董店的镇店之宝是一件宋瓷,到底是盘子是碗,谁都没见,也说不清。赵泊更是守口如瓶,即使醉如烂泥,也不吐半个字。赵泊也有一个小毛病,就是爱吹牛,本来是生意人自夸养成的习惯,时间久了,倒成了一大缺陷。

    日本兵和二鬼子到古董店闲逛,赵泊边应承边想:你们愿意抢就抢,反正摆着的也没几个值钱的玩意儿。鬼子们似懂非懂,叽里呱啦,转一圈儿就走。一天,来了位穿长衫、戴礼帽、文质彬彬的客人,操着南方口音和赵泊攀谈,说自己手上有宋瓷,问赵泊是否收购。赵泊眼前一亮,便沏茶请他落座:“这位先生,能不能把玩意儿拿出来欣赏欣赏?”客人说:“因为贵重,没带在身上,几日后再来。”说着,屁股没沾板凳,告辞了。赵泊听到“宋瓷”二字就如遇到西施、貂蝉一般,焦急地等待着。一有空闲,他就独自在暗窖里欣赏镇店之宝,那雨过天青色、蟹爪冰裂纹,摸着,就如喝了高粱烧,醉倒在美妙的幻觉中。

    那位客人果然又来了,打开一个木盒,是一只天青釉葵花洗!赵泊惊讶之后,一眼便看出是赝品。可是客人并不认为是赝品。和赵泊论起道来。客人自称姓王,南京人,家人全死在大屠杀中了,一人漂泊至此。赵泊听过无数买卖行的虚段子,对他来由何方不感兴趣,倒是对王先生从景德镇的表白瓷讲到龙泉窑的“梅子青”,从钧窑色釉的“行云流水”,讲到汝窑的“雨过天晴云破处”,渐渐入迷。赵泊心想,这是何方高人?于是,赵泊连赞:“行家!行家!”招呼老婆做饭,招待客人。

    席间,二人推杯换盏,相谈甚欢。王先生见赵泊酒兴正浓,突然问:“听说赵老板有一镇店之宝?”赵泊一听,心里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故意装作稍有醉态:“没有的事儿。做买卖谁不闹点儿玄虚、装点儿门面呀?”又问:“你一个外乡人怎么知道这事?”王先生马上解释说:“你赵老板那是远近闻名啊!我祖上一直为官,原来家里有很多藏品,我对宋瓷颇感兴趣。”赵泊说,“难怪先生讲起宋瓷来如数家珍,佩服佩服!”夜深人静,赵泊喝得烂醉。

    过了一阵子,王先生领着一群人,来到古董店。赵泊认识,都是古洼城内有名气的藏家。赵泊把他们让到里间,喝茶聊天,王先生又拿出了他的天青釉葵花洗,说:“赵老板,今天我把古洼县城的名家都请来了,让大家一起鉴定一下,我这物件是不是赝品。”众人纷纷细瞧,都啧喷称赞是真品无疑。赵泊见众人都说是真品,心中难免气愤。赵泊说:“你们为什么识不破赝品?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们没见过真品。真品和赝品,往一块一放,不用我说,真假自现。”赵泊不顾老婆劝阻,把镇店之宝——天青釉葵花洗,和王先生的摆在一起,就如西施和东施肩并肩站立,谁是美人一目了然。

    第二天,赵泊正在后悔把镇店之宝示人,一群日本兵气势汹汹地闯进来。领头的是一个大脑袋翻译官,命令赵泊马上交出天青釉葵花洗,否则杀死全家。赵泊马上明白了一切,断定是王先生搞的鬼,想瞒也瞒不住了。赵泊怒目圆睁,骂道:“你们这帮吃狗屎的东西!”这时一个鬼子把刺刀逼近赵泊的胸口。赵泊不情愿地答应:“我去拿。”赵泊来到柜台里面,翻箱倒柜地找了一番,从一个角落里端出天青釉葵花洗,不慌不忙地问:“请问王先生怎么没来啊?我好知道这镇店之宝将来的去处。”大脑袋翻译官说:“实话告诉你吧,他就是大日本帝国著名收藏家茧山松太郎先生,早就想要得到你家的镇店之宝了!”

    赵泊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冷冷一笑。猛地,他高高举起天青釉葵花洗,向地板上狠狠地摔去。随着砰的一声枪响,赵泊应声倒地,鲜血染红了青花瓷碎片。

    后来,赵泊家人拿出了一件天青釉葵花洗,捐献给了故宫博物院。原来,赵泊为防备天青釉葵花洗被盗抢,早备下了一些赝品,当时摔碎的就是一件赝品。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文物“天青釉葵花洗”为标题十分巧妙,颇具匠心,这样既暗示了故事内容,交代了线索,又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小说开头写赵泊有两个亮点,看似闲笔,其实在概括人物形象的同时为下文写赵泊和王先生验真假天青釉葵花洗做了铺垫。 C、从王先生起初的行为、语言看,他似乎是一个懂文物的行家,但从故事情节的发展来看,他事实上是在假装行家,骗取信任。 D、“赵泊一听,心里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说明此时赵泊觉察到了王先生接近自己目的不单纯,已心生警惕,表现了赵泊的理智。
(2)、小说中设置王先生向赵泊讲述宋瓷的情节,有何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说明。
(3)、小说以补叙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表达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二)活着的伤疤

牛汉

    从口外草地回来的人,身上多半带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如果伤在手上脸上,谁都看得见,而有些伤是很难看得见的;首先,他就不愿让谁看见,而有些伤,即使让你看,你也看不见。这些伤,痛在骨头里,只能从他们艰难的步态(并非由于衰老,他们大都不过三十几岁的人)和深重的哮喘声中,猜想到他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病痛,小灾小病难不倒他们。

    秃手伯失去双手,一目了然,他无法瞒过谁,但是他那满胸脯的伤,却从来不让人看。

    我也只见过一回。

    有一年夏天,他一人在河里洗身子,我悄悄地游到他身边,想帮他擦擦后背,才第一次窥见他胸脯的伤疤(只听说狼差点把他的胸脯撕开)。不见则已,一见真把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伤疤?我心想,他回来已有两三年,再早的伤也早该结疤,但现在看见的是血淋淋的一个胸脯。我觉得血还不住地在流,映着夕阳的光辉。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

    我惊奇地对秃手伯说:“伤口还在流血,可不能见水!”

    秃手伯很平静地说:“不碍事,早已不见血了,这叫红疤。很不吉利。”

    秃手伯用“手”抚摩着自己多难的胸口,叹了口气,说:“红疤,就是说这伤还没有死。”

     “还没死?”伤还有不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没有死,伤还活着。天阴下雨时它不让我安生,整个心口还像那只狼在咬我撕我。”

    我禁不住想去摸摸秃手伯痛苦的血红的胸脯,他没有阻拦我。我不敢用手摸,生怕血冒了出来。

     “愿意摸就摸摸,不碍事。”

     “疼吗?”

     “不疼。”

    是的。伤疤显然没有死。我觉得它还在折磨他,哪有不疼的伤?尤其这红疤,还活着的伤疤,更不能轻信它。

    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

    一条条隆起的弯曲的伤疤里,似乎都生出了自己的筋骨,自己的血管,自己的神经,自己的记忆,难怪它不死!

    几十年过后,我才知道伤疤也是一种生命。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

    记得过了好多天,我问秃手伯:“你胸脯上的那些伤疤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看见?”

    他皱着眉头说:“伤疤千万不能露给别人看,不能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

    以后我再不向他提伤疤的事。我跟他常常一起吼唱西口调。

…………

    有关伤疤的道理,半个多世纪之前,秃手伯就对我讲过,当时我并不理解。直到我的身上心灵上,带上了许多伤疤,也很大,也很深,而且有的到我死后,可能仍然活着不死,我才真正地悟知了伤疤这个活东西。      

(选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异禀

汪曾祺

    ①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②他家在后街濒河的高坡上,四面不挨人家。房子很旧了,碎砖墙,草顶泥地,倒是不仄逼,也很干净,夏天很凉快。这家总是那么安静,从外面听不出什么声音。后街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的。他们家起得很早。天不亮王二就起来备料,然后就烧煮。他媳妇梳好头就推磨磨豆腐。后来王二喂了一头小毛驴,她就不用围着磨盘转了。省出时间,好做针线。

    ③每天下午,在人家淘晚饭米的时候,王二就在保全堂药店廊檐下,摆他的熏烧摊子。“熏烧”就是卤味,除回卤豆腐干之外,主要是牛肉、蒲包肉和猪头肉。到了上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就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他的主顾都是熟人,谁什么时候来,买什么,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④这一条街上的店铺、摆摊的,近几年,景况都不大好。只有王二的生意却越做越兴旺。后来经人说合,出了租钱,他就把他的摊子搬到隔壁源昌烟店去了。源昌烟店是个老名号,专卖旱烟,但渐渐败落了。王二来了,就占了半边店堂,他所卖的东西的品种也增加了。春天,卖一种叫做“鵽”的野味;卖鹌鹑;入冬以后,就卖五香兔肉。

    ⑤王二的发达,是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第一,他可以自由地去听书。王二最爱听书。以前去听书都要经过考虑,一是花钱,二是费时间,更主要的是考虑这于他的身份不大相称:一个卖熏烧的,常常听书,怕人议论。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下午的书一点开书,不到四点钟就“明日请早”了,这耽误不了他的生意。第二,过年推牌九。王二平常绝不赌钱,只有过年赌五天。过年赌钱不犯禁。下注时,王二把五吊钱稳稳地推出去,心不跳,手不抖。推牌九这玩意,财越大,气越粗,王二输的时候竟不多。

    ⑥王二把他的买卖乔迁到隔壁源昌去了,但是每天九点后他还是端了一杯茶到保全堂药店来。药店里的“先生”里分为几等,最低等的叫“同事”。“同事”每年都有被辞退的可能。像陶先生,就有三次差点被辞退。他咳嗽痰喘,人也不精明。没有辞退,是因为店伙纷纷说情,加上他也越来越勤勉谨慎了。“先生”以下,是学生意的,叫做“相公”。保全堂现有的“相公”姓陈。陈相公嘴唇厚厚的,说话呜噜呜噜地说不清楚。他老是挨打。挨打的原因大都是做错了事:纸裁歪了,灯罩擦破了。这孩子也好像不大聪明,记性不好,做事迟钝。有时,他会想一会家,想想他的守寡的母亲,想想他家房门背后的贴了多年的麒麟送子的年画。

    ⑦王二每天到保全堂来,是因为这里热闹。总有几个常客,其中有一个叫张汉的。这张汉有七十岁了,年轻时走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有一天,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凡是成大事业、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秉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樊哙能把一个整猪腿生吃下去;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⑧张汉猛吸了几口旱烟,忽然话锋一转,向王二道:“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王二不解何为“异秉”。“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⑨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⑩说着,已经过了十点半了,大家起身道别。管事卢先生向柜台里一看,陈相公不见了,就大声喊:“陈相公!”喊了几声,没人应声。

    ⑪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高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去了。

    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他问道:“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在这儿吗?”坐在餐桌尽头的奥士高纳大爷回答说:“在。”于是宪兵大队长又说:“奥士高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高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朗丹先生,马具商,他看见您捡到啦。”

    这时老人想起来了,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大爷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高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高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1时左右,依莫维尔村的农民布列东大爷的长工马利于斯·博迈勒,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维尔村的乌勒布雷克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高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

    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向过路的人讲,在酒馆里向喝酒的人讲,星期天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克里格多村的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高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故事每天都长出一点来,每天都加进些新的理由,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

    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两个人的历史

余华

    一九三〇年八月,一个名叫谭博的男孩和一个名叫兰花的女孩,共同坐在阳光无法照耀的台阶上。作为少爷的谭博和作为女佣女儿的兰花,时常这样坐在一起悄悄谈论着他们的梦。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十七岁的谭博已经不再和十六岁的兰花坐在门前的石阶上。那时候谭博身躯里青春荡漾,他有时会突然拦住兰花,眉飞色舞地向她宣讲一些进步的道理。那时候兰花总是低头不语。在这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里,兰花与往常一样用抹布擦洗着那些朱红色的家具。谭博坐在窗前阅读泰戈尔有关飞鸟的诗句。兰花擦着家具时尽力消灭声响,她偶尔朝谭博望去的眼神有些抖动。她希望现存的宁静不会遭受破坏。然而阅读总会带来疲倦。当谭博合上书,他必然要说话了。最近,他常常梦见自己坐上了一艘海轮,这种渴望出门的欲望在清醒时也异常强烈。“我想去延安。”他告诉她。她迷茫地望着他,显而易见,延安二字带给她的只能是一片空白。他并不打算让她更多地明白一些什么,他现在需要知道的是她近来梦中的情景。她重现了一九三〇的害臊。然后她告诉他近来她也有类似的梦。不同的是她没有置身海轮中,而是坐在了由四人抬起的轿子里,她脚上穿着颜色漂亮的布鞋。轿子在城内各条街道上走过。他听完微微一笑,说:“你的梦和我的梦不一样。”

    一九五〇年四月,作为解放军某文工团团长的谭博,回到了他的一别就是十年的家中。此刻全国已经解放,那时候兰花依然居住在他的家中,只是不再是他母亲的女佣,开始独立地享受起自己的生活。谭博英姿勃发走入家中的情景,给兰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兰花已经儿女成堆了,她已经丧失了昔日的苗条,粗壮的腰扭动时抹杀了她曾经有过的美丽。

    在此之前,兰花曾梦见谭博回家的情景,居然和现实中的谭博回来一模一样。因此在某一日中午,当兰花的丈夫出门之后,兰花告诉了谭博她梦中的情景。“你就是这样回来的。”兰花说。谭博听后也回想起了他在回家路上的某一梦,梦中有兰花出现,但兰花依然是少女时期的形象。

    “我也梦见过你。”谭博说。他看到此刻变得十分粗壮的兰花,不愿费舌去叙说她昔日的美丽。有关兰花的梦,在谭博那里将永远地销声匿迹。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垂头丧气的谭博以反革命分子的身份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他是来料理后事的。此刻兰花的儿女基本上已经长大成人。谭博身穿破烂的黑棉袄在兰花身旁经过时,略略站住了一会儿,向兰花胆战心惊地笑了笑。兰花看到他后轻轻“哦”了一声。于是他才放心地朝自己屋内走去。过了一会儿,兰花敲响了他的屋门,然后问他:“有什么需要我?”谭博不知该说些什么。母亲去世的消息是兰花设法通知他的。这一次,两人无梦可谈。

    一九八五年十月。已经离休回家的谭博,终日坐在院内晒着太阳。还是秋天的时候,他就怕冷了。兰花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可她依然十分健壮。她将一盆衣服搬到水泥板上,开始洗刷衣服。谭博眯缝着眼睛,看着她的手臂如何有力地摆动。在一片“唰唰”声里,他忧心忡忡地告诉兰花:他近来时常梦见自己走在桥上时,桥突然塌了。走在房屋旁时,上面的瓦片奔他脑袋飞来。兰花听了没有作声,依然洗着衣服。谭博问:“你有这样的梦吗?”“我没有。”兰花摇摇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读张爱玲

贾平凹

    先读的散文,一本《流言》,一本《张看》。天下的文章谁敢这样起名,又能起出这样的名,恐怕只有张爱玲。女人的散文现在是极其的多,细细密密的碎布儿如戏台上的旦角 , 性急的人看不得,喜欢的又有一班只看颜色的看客,噢儿噢儿叫好,且不论了那些油头粉面,单是正经的角儿,翠翠、白素贞、七仙女……哪一个又能比得崔莺莺?张的散文短可以不足几百字,长则万言,你难以揣度她的那些怪念头从哪儿来的,连续性的感觉不停地闪,组成了石片在水里的一连串地漂过去,溅一连串的水花。一些很著名的散文家,也是这般贯通了天地,看似胡乱说,其实骨子里尽是道教的写法——散文家到了大家,往往文体不纯而类如杂说——但大多如在晴朗的日子,窗明几净,一边茗茶一边瞧着外边;总是隔了一层,有学者气或佛道气。张是一个俗女人的心性和口气,嘟嘟嘟地唠叨不已,又风趣,又刻薄,要离开又招听,是会说是非的女狐子。

    看了张的散文,就寻张的小说,但到处寻不着。那一年到香港,什么书也没买,只买了她的几本,先看过一个长篇,有些失望,待看到《倾城之恋》、《金锁记》、《沉香屑》那一系列中她的毒已经日深。——世上的毒品不一定就是鸦片,茶是毒品,酒是毒品,大凡嗜好上瘾的东西都是毒品。张的性情和素质,离我很远,明明知道读她只乱我心,但偏是要读。古今中外的一些大作家,有的人的作品读得多了,可以探出其思维规律,循法可学,有的则不能,这就是真正的天才。张的天才是发展得最好者之一。我往往读她的一部书,读完了如逛大的园子,弄不清了从哪儿进门的,又如何穿过桥走到这里?又像是醒来回忆梦,一部分清楚,一部分无法理会,恍恍惚惚。她明显的有曹霑的才情,又有现今的思考,就和曹氏有了距离,她没有曹氏的气势,浑淳也不及沈从文,但她的作品的切入角度,行文的诡谲以及弥漫的一层神气,又是旁人无以类比。

    天才的长处特长、短处极短,孔雀开屏最美丽的时候也暴露了屁股,何况张又是个执著的人。时下的人,尤其是也稍耍弄些文的人,已经有了毛病,读作品不是浸淫作品,不是学人家的精华,启迪自家的智慧,而是卖石灰就见不得卖面粉,还没看原著,只听别人说着好了,就来气,带气入读,就只有横挑鼻子竖挑眼,这无损于天才,却害了自家。张的书是可以收藏了长读的。与许多人来谈张的作品,都感觉离我们很远,这不指所描叙的内容,而是那种才气如云,以为她是很古的人,当知道张现在还活着,还和我们同在一个时候,这多少让我们感到形秽和丧气。《西厢记》上说:“不会相思,学会相思,就害相思!”《西厢记》上又说:“好思量,不思量,怎不思量?”嗨,与张爱玲同活在一个世上,也是幸运,有她的书读,这就够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柴的记忆

兰善清

    柴烙印在灵魂深处,念今怀旧,日里梦里。

    游风景名胜,视野里不是茂林蕤草,而是可用来做饭烧火的柴草。那年在北京丰台,见野外一片酸枣刺,便不知不觉拾了几枝干枝。在神农架,见横于路边的枯枝,便顺手拾了,带进宾馆,同行者笑我放牛娃习气。今年到阿里山,衰朽的枯木又勾起了我心中柴的情愫……

    何以如此不下心头?只因柴燃起的炊烟曾多年萦绕我的饭碗,只因灶火里的艰辛日子潜入了我的下意识。

    我的故里是条山沟,扇形坡面,大部分是杂树荆丛,应该说砍柴没问题,可那年月开荒造地毁林,大型建设又伐走碗口粗的成材林,山秃了,柴与粮同样紧张。山坳里有限的柴山为集体所有,每年年底每家分得几百斤花栎柴、松枝,仅可烧一两个月,大量日子要靠割柴。我跑得动路就跟姐们放牛、割柴,半天割一小捆山草,用葛条作背带背回,姐们笑我割的柴不够烧盆洗脚水。有种柴叫红焰棒,水分大,三月俩月干不了,很少有人割,我割不够一捆时,割点充数。但当看到母亲在烧这柴时噗噗吹半天,熏得眼泪直流,呛得直咳,还误了做饭时间,我下次即使空手回也不要了。

    姐们相约到很远的大山割精良的山柴,青檀木、马槲梢、浮莲泡、黄椋树等指头粗细的好柴,一担可烧好几天。

    劳累之极时姐们也常抱怨母亲和嫂子烧柴太费,说她们不割柴不知割柴苦。其实,母亲和嫂子何尝不知节约?怎奈泥坯垒起的灶,不聚火不聚温,硕大铁锅,哪是几把柴解决得了的?一把一把塞进灶膛,一轰而燃,三下两下就烧了,锅里水还不泛泡,红薯还没有动静。

    山里人如此,山外人更操柴心。①冬季里常看到视线很远的对面山梁上,扯成线的人扛着尖担 , 清早进,擦黑出,挑着柴晃晃悠悠,远望每个人都抽象成一个横着的“王”字形剪影——立着的两捆柴和行立的人形成三竖,中间的尖担是横穿的一横。据说山外人烧柴节约得出奇,一个细细柴棍在灶内来回拨弄,烧到火灰散尽。②小如盆瓮的灶膛里捧进一小把点燃,风箱一拉,悠悠燃着,缓缓做出一两碗饭来,还能在灶台的煨水罐上煨出一罐热水洗脸。

    我读小学五年级时,中午在校自做一顿饭。在学校屋檐下垒个小泥灶,架口小锅。柴从家里带,若是半干的桐子树枝,一顿饭会弄几小时吃不到嘴。③阴雨天,屁股撅着吹火,噗嗤噗嗤吹得眼泪、鼻涕直流,屋檐雨直滴后裤腰。雨水、汗水和着烟熏的泪水,百般无状。

    高中时,半年进山担柴七次。单趟路程就五十里;去时还有劲儿,回来腿就酸软了,柴到肩上,两腿打晃,只能拖着腿,牛一样喘息着前行。

    参加工作之初,也曾靠烧柴度过一段日子。单位统一从山里购,按职工人数分,穿插烧煤,煤凭票供,比在农村烧柴的操心程度低多了。

    物换星移,为粮为柴而苦的日子终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打住。

    起初,我走到乡下还纳闷,为什么到了冬天,老家对面山岭上不见了络绎成线进山割柴的人们?平原上的人们怎么不再带着干粮起早摸黑进山去?后来看到姐们家烧起了沼气,河边人家户户有了承包的柴山,大量的人进城务工了,柴已丰盛得烧不清,我们山沟家家也大堆小堆的干柴垒于山墙边,这才想起时代不同了,原来新的曙光照亮了锅灶,柴的难题已经完全不是问题。

    彻底不被困扰,是电炊具、液化气、天然气走进寻常百姓家。

    一拧开关火就燃起来,千担万担柴何以抵得了这一开就来的蓝莹莹的火苗?厨房革命也减掉了先前锅台案板间的手忙脚乱,不咋忙乎,该熟的就熟了,想吃的就能吃了……火不再由柴燃,饭不再一把把火煮半天,炒煮蒸炖转瞬间。

    古来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柴之于民生,第一等要务。而就在这短短几十年里说解决就解决掉了,这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当那种由钻木取来的燃了千年万年、生生不息的柴火,被非柴而生的蓝莹莹的火甚至电磁、微波取代时,我们是否感到万古以来“烟熏火燎”的历史开天辟地般刷新了?

(摘自《人民日报》2018年09月01日)

【注释】尖担:挑柴用的长棍,竹木制成,两端尖,可插入柴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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