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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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江苏省扬州中学高一10月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异禀

汪曾祺

    ①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②他家在后街濒河的高坡上,四面不挨人家。房子很旧了,碎砖墙,草顶泥地,倒是不仄逼,也很干净,夏天很凉快。这家总是那么安静,从外面听不出什么声音。后街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的。他们家起得很早。天不亮王二就起来备料,然后就烧煮。他媳妇梳好头就推磨磨豆腐。后来王二喂了一头小毛驴,她就不用围着磨盘转了。省出时间,好做针线。

    ③每天下午,在人家淘晚饭米的时候,王二就在保全堂药店廊檐下,摆他的熏烧摊子。“熏烧”就是卤味,除回卤豆腐干之外,主要是牛肉、蒲包肉和猪头肉。到了上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就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他的主顾都是熟人,谁什么时候来,买什么,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④这一条街上的店铺、摆摊的,近几年,景况都不大好。只有王二的生意却越做越兴旺。后来经人说合,出了租钱,他就把他的摊子搬到隔壁源昌烟店去了。源昌烟店是个老名号,专卖旱烟,但渐渐败落了。王二来了,就占了半边店堂,他所卖的东西的品种也增加了。春天,卖一种叫做“鵽”的野味;卖鹌鹑;入冬以后,就卖五香兔肉。

    ⑤王二的发达,是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第一,他可以自由地去听书。王二最爱听书。以前去听书都要经过考虑,一是花钱,二是费时间,更主要的是考虑这于他的身份不大相称:一个卖熏烧的,常常听书,怕人议论。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下午的书一点开书,不到四点钟就“明日请早”了,这耽误不了他的生意。第二,过年推牌九。王二平常绝不赌钱,只有过年赌五天。过年赌钱不犯禁。下注时,王二把五吊钱稳稳地推出去,心不跳,手不抖。推牌九这玩意,财越大,气越粗,王二输的时候竟不多。

    ⑥王二把他的买卖乔迁到隔壁源昌去了,但是每天九点后他还是端了一杯茶到保全堂药店来。药店里的“先生”里分为几等,最低等的叫“同事”。“同事”每年都有被辞退的可能。像陶先生,就有三次差点被辞退。他咳嗽痰喘,人也不精明。没有辞退,是因为店伙纷纷说情,加上他也越来越勤勉谨慎了。“先生”以下,是学生意的,叫做“相公”。保全堂现有的“相公”姓陈。陈相公嘴唇厚厚的,说话呜噜呜噜地说不清楚。他老是挨打。挨打的原因大都是做错了事:纸裁歪了,灯罩擦破了。这孩子也好像不大聪明,记性不好,做事迟钝。有时,他会想一会家,想想他的守寡的母亲,想想他家房门背后的贴了多年的麒麟送子的年画。

    ⑦王二每天到保全堂来,是因为这里热闹。总有几个常客,其中有一个叫张汉的。这张汉有七十岁了,年轻时走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有一天,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凡是成大事业、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秉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樊哙能把一个整猪腿生吃下去;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⑧张汉猛吸了几口旱烟,忽然话锋一转,向王二道:“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王二不解何为“异秉”。“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⑨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⑩说着,已经过了十点半了,大家起身道别。管事卢先生向柜台里一看,陈相公不见了,就大声喊:“陈相公!”喊了几声,没人应声。

    ⑪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有删节)

(1)、王二“发达起来”,有哪些原因?请简要概括。

(2)、文章第⑤段写王二听书和推牌九,请说说这对表现人物形象的作用。

(3)、张汉在文章后半部分出现,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4)、“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探究文章最后一句的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玉狮子

了一容

“艾布家的马匹越来越多,没个人放牧,打算花血本找个放牧的巴郎子呢!”哈里克的婆姨罕古丽对丈夫说。

“你猜人家要找谁给他放马呢?”

“艾则孜?”

“艾则孜家的马都没人放牧着呢,能指望上他吗?指望不上他。”

“不是,那你说是谁啊?”哈里克也有些疑惑了。

“你猜不着了吧?我告诉你,人家要叫咱们把伊斯哈格让给他们呢,说伊斯哈格为咱家放了两年马,我们连一双鞋子都不给买,娃娃精脚片子在草原上跑,两只脚都被刺扎得到处是伤,流血流脓的!”

伊斯哈格其实还是个不满十四岁的孩子。三年前,由于家乡土地被污染,贫瘠难以活命,伊斯哈格偷偷跑出来,拽着大人的衣襟混在人群里挤上了从内地发往新疆的火车。这个内地的小站上,伊斯哈格将瘦小的脑袋伸出火车车窗,怅然若失地看着送行者里痛哭的人。他正要把头从窗外缩回去,可是一道从未见过的风景,闪电般击中他的小心脏:原来火车顶棚和窗户沿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麻雀,这些小精灵也搭乘火车上新疆呢。伊斯哈格倒吸了一口凉气,担心地想,不知道那些可怜的小家伙能否用自己纤细的爪子抠住奔跑的火车到达新疆?也许有一些麻雀,会疲劳过度而跌落,成为遥远戈壁荒漠迁徙路上的牺牲者。

在乌鲁木齐二道桥子,伊斯哈格混在那些打工的人流里等着看有没有人找他干活。哈里克大叔用一碗羊肉泡馍便带着伊斯哈格,乘坐班车来到了天山深处的草原上牧马了。

“说一千,道一万,人家艾布明天就要把伊斯哈格领走了。”

“不要胡说八道了,怎么可能呢?”

“真倒霉,看来,咱家的马以后得靠自己放了!

此时,哈里克家的晚饭已经吃了,天已经黑下去了,暗影慢慢地遮蔽了草原上的一切,远远近近,黑咕隆咚的,夜的颜色有厚有薄,带给人一种草原神秘的力量。

哈里克听到了他们家的马儿发出的咴儿咴儿的叫声。在他们家这群马匹里,有一匹马叫玉狮子。你说它是一匹儿马倒还罢了,可偏偏玉狮子是一匹骒马,它全身雪白,犹如和田白玉,亮光闪闪,色泽圆润。它常常乘其不备溜出队伍,尥着蹶子逃之夭夭。有时离群后就走失了,无论伊斯哈格怎么找都找不到,直到它自己觉得了无趣味了才会跑回来,或者伊斯哈格找到半夜才能在一个水草丰美的偏僻角落里看到它在独自品尝别的马永远品尝不到的野草。

此时,哈里克大叔心烦意乱地提着鞭子,在马厩前的路口子上等马群归圈。有几只野兔从草木掩隐的窝里偷偷地跑出来,寻找着自己喜欢的嫩草。草原在微风下,就像水的波纹一样微微荡漾,发出梦幻般的声音。

马群踏出隆隆的声音,排着整齐的队形走回来了,径自往马厩里走。哈里克检查了,玉狮子没有回来,牧马的巴郎子伊斯哈格也不见了。“是不是跑了?”哈里克心里特别沉重,思忖着,“我的玉狮子啊!”哈里克走出马厩,闩好厩门,提着鞭子,再一次想起他用这条皮鞭抽伊斯哈格的情景来了,他一边想一边走向马群常去的草场,寻他的玉狮子去了。

白天,中亚大地上毒日头晒出的温度似乎尚未消散殆尽。伊斯哈格口干舌燥,眼睛也干巴巴的充血一般,犹如狼的眼睛一样红苍苍的。他仔细地搜寻着每一个玉狮子有可能藏身的地方。他跑过时有些灌木被划出哗啦啦的声音,有时回音让他立即凝神静听,以为是玉狮子就在附近。但希望一次次变成了失望。

星空似海,月亮就像降落在草原上的草丛中。野狼的叫声让累得昏昏沉沉的伊斯哈格又紧张地翻身起来。他竖起耳朵,仔细谛听,似乎就在不远处传来玉狮子不同往常的嘶鸣声。他顾不得许多,一下子从灌木丛里蹿起来,就往玉狮子嘶叫的方向狂奔。

他想起白天他给玉狮子戴的马绊是一截青冈木制做的。马绊的绳子也是不容易坏的牛皮绳子,耐磨性特别好。他原本是躺在草丛里读书的,太阳正好晒着他的脚腕子。“老人在黑暗中感觉到早晨在来临,他划着划着,听见飞鱼出水时的颤抖声,还有在黑暗中凌空飞翔时挺直的翅膀所发出的咝咝声。”今天他在读《老人与海》,他已经读了五百遍了。

他在做好标记的草丛里找到了备好的马绊,这是他的专用座驾,全身无有一丝杂毛的黑骏马。他提着马绊翻身跃上黑豹,追赶玉狮子。

玉狮子也警觉了,知道是在追它,开始拼命狂奔。一白一黑,两匹马在草原上飞奔角逐,在地平线上旋转。中亚大地的胸膛上传出密集的鼓点般的节拍。黑豹在瞬间的爆发力犹如幽灵一样。很快就开始跟玉狮子比肩了,刹那又越过了马头,这时候伊斯哈格会准确无误地将马绊的绳圈套入玉狮子的脖颈。只要马绊入项,就好比枷锁上身,再不敢跑那么快了,因为跑得越快,那根木棒会绞绕在马的前腿的里里外外,敲打得极其猛烈,会钻心的疼。草原牧民的智慧真是让人叹服啊!

伊斯哈格跳下马背,又读《老人与海》去了。“他慢慢划着,直朝鸟儿盘旋的地方划去。”大海太美啦,那个打鱼的老人其实并不孤独,因为在这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个年轻人在牵挂着他!

倔强的玉狮子还是忍受着疼痛逃跑了。

伊斯哈格蹲下,双手扬起一些干土面,顿时土面像烟尘滚滚,吓得野狼跑远了。伊斯哈格拔了一把青草,走近了玉狮子。玉狮子似乎被折腾得有些困顿,它吃了他伸过来的草。他解下了马绊,它并没有逃跑,而是继续等待他用马绊的绳子做了一个简易的笼头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他骑上了玉狮子,冲下了草丘,向北斗星指引的方向飞奔。那些狼只是远远地跟着,不敢紧追上来。

草原上的月亮已经升上中天,天地亮如白昼,草木在骏马的蹄下轻轻地挣扎,发出唰啦啦的响声。伊斯哈格觉得自己在草上飘着。

天快亮了,草原和大海一样宽阔浩瀚,洁净无染的大海一般的草原上,一抹薄纱一样的色彩微微地向中亚大地铺陈开来。钢蓝色的亮光从草原的地平线上一点一点一点一点释放。

哈里克两口子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童年轶事 [德]赫尔曼·黑塞

几天以来,远处的树林已经闪烁着明朗的翠绿光彩,晴朗的天空中飘浮着轻柔的四月云,那片广阔的、尚未播种的棕色田地晶莹闪烁……在这温润和煦的气候里,万物都在期待萌发,充满梦幻和希望--幼芽向着太阳,云彩向着田野,嫩草向着和风。

从童年时代起,我就总是让自己的回顾同新开垦田地的气息和树林里嫩绿的新芽联结在一起,让自己回到春天的故乡,回到那些我已淡忘、并且不理解的时刻去。我曾是一个十分顽皮而任性的孩童,从小就让父亲为我大伤脑筋,还让母亲为我操心叹气!那天半夜时分,我惊醒过来,父亲在和母亲说着什么。

“你听说布洛西的情况了么?”

“我已经去探望过他,”父亲回答说,“那孩子真是受尽了折磨。”

“情况很严重吧?”

“坏极了。你看着吧,春天来临时,他就要离开人世。死神已经爬到了他的脸上。”

“要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去看望看望他?也许会对他有些好处。”母亲问。

“随你的便吧,”父亲回答说,“这么点儿大的小孩懂得什么呢?”

双亲都已入睡,周围一片寂静,而我的心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父母的言语,我虽然似懂非懂,却像一枚果子落进水池而荡起的涟漪,那些圆圈急速而可怕地越转越大,我这不安的好奇心也为之颤动不已……

我面前浮现出一个漂亮的孩子,他比我大一岁,个儿却比我矮小,他名叫布洛西,一年前成了我们的邻居和伙伴。那个阳光灿烂的秋天上午,木匠家的鹰从停车棚里逃走了,悠闲自在地停在对面的苹果树枝上,共有十来个人站在大街上仰头望着它,一面议论纷纷地商量着对策。我自己也不明白,究竟喜欢它被重新捉住呢,还是喜欢它远走高飞。不久,那只鹰松开树枝,猛烈地鼓动双翼,做慢地在空中划了一个大圆形,便无声无息地飞向闪烁的蓝天。突然间,布洛西朝空中发出一声欢呼:“飞吧,飞吧,现在你又得到自由啦!”

当时,他那只可怜的乌鸦还活着,到处欢蹦乱跳的。有一次我向它伸出食指,开玩笑地说:“喂,约可波,咬吧!”于是它便啄了我的指头。我火了,想揍它一顿以示惩罚。“是你自己亲口对它说“咬吧”的!”布洛西紧紧抱住我嚷嚷着,说明那鸟儿丝毫也没有错处,并要我保证不对它施加报复。见我态度僵硬,他便答应送我两只大苹果。不久,他家园子里的苹果树第一批果子成熟了,他真的送了我两只最大最红的苹果。

有一次布洛西奔跑得太热了,便脱去上装,躺卧在苔藓地上休息。当他侧转身子时,衬衫翻落到脖颈后面,我看见他雪白的肩上有一道长长的红色疤痕,吓了一跳。过去,我一向喜欢打听别人的倒霉事来取乐。但不知怎么搞的,这次我却不想打听,并且还装出一副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然而那个巨大的伤疤让我非常难过,当初那伤口一定很痛,一定流了好多血……后来一到家我就取出我那把用最好的接骨木树干做的手枪,把它送给布洛西。

我们在小河对岸的枞树林里找小鹿,我想把岩石上那些还没有巴掌大的苔藓揭下一块来。但布洛西急忙阻止我说:“别,别动它们!这是天使走过森林时留下的足迹。”于是我们痴痴期待着,也许会有一位天使恰巧来到跟前。我们呆呆伫立着,整个森林死一般寂静,褐色的土地上洒落着明晃晃的斑斑驳驳的阳光。

不久到了冬天,布洛西开始卧病不起。我去看过他一两次,以后就不曾再去。这样又过了一段时期,布洛西离我越来越远,最后被我完全忘却了一一直到今天晚上听见父母说:“春天来时,他就要去了。”我才想起了他。

第二天吃早饭时,母亲问我:“布洛西生病了,你不想去看看他吗?”我连忙回答说:“好的。”于是当天上午就去了他家。一会儿工夫,布洛西的母亲就拉着我的手站在二层楼一扇白色的门前了。这一双正在把我导向幽暗神秘而又充满恐怖的奇异环境中去的手,在我看来,不是一双天使的手,就是一双魔鬼的手。我踌躇不安地站在门边,这时布洛西向我们转过脸来。

我细细瞧着他的脸,这脸膛儿狭长尖瘦,不过我没能看出那上面的死神。只见他脸上有一层柔和的光彩,眼睛里有一些陌生的、既善良又顺从的神色,他的目光让我产生了类似那次在寂静的枞树林中伫立倾听时的心情,那时我怀着强烈的欲望屏息静气期待天使走过自己身旁。他似乎疲倦了,略略向旁边侧转身子。我忽然透过纽扣洞看见一丝红色的痕迹,这就是肩上那块大伤疤,我忍不住大声啼哭起来……

我最后一次去看他时,布洛西双目紧闭躺在床上,发出轻轻的呻吟。他的脸由于痛苦而歪扭着。他的眼睛大大的,已经变了样。他看着我时,那目光显得陌生而又冷淡。当天下午,他母亲给他讲起故事来,他听着听着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他那微弱的心跳动得越来越慢,终于完全停止了。

那天我一直想着布洛西,我不知道他那肩上有着大伤疤的瘦瘠身躯是否还躺在隔壁的房子里,我丝毫也没有听说埋葬的事,也没有看到埋葬他。

很长一段时期内,我脑子里尽想着这件事,直至已故者的身形在我的记忆里逐渐遥远,逐渐消失。后来,春天突然早早降临了,黄色、绿色的鸟儿飞过山头,花园里散发出草木的香味,栗树正在慢慢发芽,探出柔软卷曲的嫩叶。一道道水沟,金黄色的花朵在肥壮的茎杆上展现着灿烂的笑容。

(选自《温馨的摇篮--世界散文精品大观》,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逍遥游

聂鑫森

贺先生圣臣是江南大学中文系声名赫赫的老教授。他的专长是古籍校勘与论证,最为人钦服的是《庄子》研究,写过许多振聋发聩的专著。他字“散木”,也是取自《庄子》书中,自谦为无用之材,但“不材”即可免遭斤斧之苦而尽天年。

贺先生的样子,尤其是岁五十以后,极似一棵瘦矮枯黄的杂树,一点儿也不起眼。他的个子也就一米六高,背有些弯,平头,脸色蜡黄,唇上蓄两撇八字胡,说话时露出两颗大门牙。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中文系的办公楼,立在校园东南角的一个小庭院里,是彼此相连的双层木结构小楼,飞檐翘角,古色古香。有一天黄昏,不知何故,起火了,电铃骤响,让所有的教职员迅速撤离。贺先生当时正在办公室撰写讲义,同室的年轻教师陶淘慌忙丢下手中的书,往门外奔去。陶淘是教现代文学的,自己也写小说,在文坛已有相当的知名度。

贺先生一声大喝:“你跑什么?如果我跑,是因为我死了,就不再有人能这么好地讲《庄子》了。”

陶淘连忙恭敬地侧立门边,说:“贺先生,您请!”

事后,贺先生对陶淘说:“我让你等一下,是想提醒你,什么事都不必慌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陶淘说:“是,是。”

“文化大革命”来了。贺先生很快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红卫兵小将隔三差五拉着他去游街批斗。他被戴上一顶很高很尖的纸做的帽子,胸前挂着一块黑牌,上写“打倒反动学术权威贺圣臣”,手里提着一面铜锣。他没有一点沮丧之色,从容地走着,锣声响得有板有眼。

他的几个同辈人,有的受不了这种侮辱,自杀了;有的吓得旧病复发,住了院。他对他的老伴和儿女说:“我不会自杀,也不会因病而逝,我还有几本书要写,我不能让天下人有憾事。”

后来,贺先生又被遣送去了“五七干校”,以体力劳动来改造他的思想。和他同居一室的是陶淘。这一老一少的任务是喂猪,不是关着喂,而是赶着猪野牧。他们两个人共一口锅吃饭,俨然父子。

很奇怪的是贺先生对做饭炒菜十分内行,尤其是炒菜。虽说少荤腥,蔬菜由场部统一发放,也不多,但贺先生却能变通烹调之术,或凉拌,或爆炒,或清煮,做出陶淘从没有品尝过的美味。

贺先生还采了许多艾叶,晒干,做成艾条。他说他稍懂医道,有些病可以烧艾作灸,十分见效。

陶淘的情绪越来越坏。

有一天出门牧猪时,陶淘说身体不舒服,想休息半天。

贺先生说:“好吧。”

贺先生把猪赶到不远处的山坡上,让猪自去嚼草。他坐在树下,想他的《庄子》大义。坐了一阵,觉得陶淘的举动有些异常,慌忙往回赶。

推开门,陶淘上吊在矮屋的梁上。

贺先生忙把破子垫在地上,搬来凳子,站上去,用镰刀砍断绳子。陶淘跌落在被子上。

贺先生寻出一截儿艾条,在煤灶上引燃,然后灸陶淘的“人中”穴。

过了一会儿,陶淘醒来了。

“贺先生,您不该救我!”

贺先生说:“我已至花甲,尚不想死,何况你!我的《庄子》研究,想收个关门弟子,你愿不愿意?”

陶淘哭了。他因出身不好,又搁在这似无穷期的“五七干校”,女朋友忽然来信要和他分手……

“女朋友分手,好事!不能共患难,何谓夫妻?若你们真走到一块儿,有了孩子,再遇点厄难,那才真叫惨。”

陶淘说:“我愿受教于先生。”

此后,贺先生开始系统地向陶淘讲述《庄子》。没有书,没有讲义,那书和讲义全装在贺先生的肚子里。《汉书》记载《庄子》一书为五十三篇,实存三十三篇,分内篇、外篇、杂篇。贺先生先背出原文,再逐字逐句细细讲评,滔滔不绝,神完气足。《逍遥游》《齐物论》《养生主》……伴随着日历,一篇一篇讲过去。

贺先生讲课时,喜欢闭着眼睛,讲到他自认为得意的地方,便睁开眼问:“陶淘兄,你认为如何?”陶淘慌忙站起来,毕恭毕敬地说:“学生心悦诚服,确为高见!”

陶淘觉得生活有意思了,眼前常出现幻觉:贺先生就像那自由自在的鲲鹏,扶摇直上,“其翼若垂天之云”,自由自在,不以环境险恶为念,堪为自己人生的楷模。

世道终于清明了。陶淘当了贺先生的研究生和助手。在他的协助下,贺先生完成了几部关于《庄子》研究的重要著作。

贺先生说:“陶淘,我也该走了,我的肝癌居然拖过了这么多年,实为奇迹。庄子说,生为附赘悬疣,死为决疣溃痈。我现在把该做的事做完了,写完了书,还有了你这个传人,此生无憾。”

几天后,贺先生安详地去了,享年七十有二。(节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醒头草

刘正权

“由来佳节载南荆, 一浴兰汤万虑清!”

“兰汤浴?”她微嗔,你当我贪图享受来了?即便是,也没谁跑医馆里来消受的。怪自 己选的日子不对?又不是三月三。

①搁古时,三月三上已节这天,官员们会亲领下属,斋戒,兰浴,更衣后隆而重之,拜 天地,祭神灵,敬祖先。

她不屑这么做。人民公仆,不求医问药,谁有闲暇到医馆来!医馆里面消受,亏他想得 出来!

老中医对她的微嗔报之一笑:“别一看见流泪的红蜡烛,就认定是抄袭了李商隐的那 根,此一浴兰汤,与你想象的兰汤浴,只怕是大相径庭。”

果然大相径庭,此浴兰汤纯粹是治病,她对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感到好笑,浅薄了不是 !

以为跟西安华清池一样,被冠以莲花汤、海棠汤的那种兰花汤。

老中医所谓的“兰汤”,不过是采用本地最为常见的醒头草配制而成。醒头草是菊科植 物,因芬芳辟邪适合随身佩戴而得名,渌水河两岸遍布。她是不折不扣的本地人,对醒头草 再熟悉不过,自己出生第三天就跟醒头草有过交集。洗三是本城的风俗,每个刚出生三天的 孩子,都会用艾叶和醒头草熬的汤洗个澡,谓之醒身。

她肯定是醒身最好的孩子,读书聪明,当官有为,四十岁出头就成为分管文化旅游的副 市长,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本地最大的支柱产业。

她这会儿刚从会议上下来,肚子胀鼓。她吃得极少,可连续半个月的会议,到底让她的 肠胃败下阵来。不用把脉,只问症状老中医就知道,她这是需要醒脾胃了。

“醒头草可不是只有醒头这一个功能的,醒身,醒头,醒脾胃!”老中医停顿了一下, 很认真地问她,“为啥脾胃放在最后,晓得有什么讲究吗?”

她摇头,谈文旅产业发展,是她的强项,论中医理论,她是盲人骑瞎马。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盲点,哪怕在你熟悉的领域!”老中医这个感慨发得有点儿莫 名 ,好在,他没信马由缰下去,“一个头脑身心都清醒的人,脾胃是不会胀鼓的。”

原因很简单,什么该吃进肚子,什么不该吞下喉咙,不会心里没数。

她心里这会儿是没有数的,在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十四五”规划中,有人大代表在建议 中提到两个关键词:原生态、传统文化。

原生态、传统文化,都是老生常谈了,有点儿新意行不!当时她只差没冷笑。

质疑她辖下文旅产业融合得不够?都得到省市两级的表彰了,等同于官方认证呢!

②心底的冷笑没能让代表眼里燃烧的光芒冷场…… 有掌声,在代表发言时几度响起。

地的胃,就是在那时胀鼓起来的,不排除有外因的刺激。

或许是浴了兰汤,晚上,静坐灯下的她,细嗅老中医赠送的香囊,③把那个代表的发言 进行了一次全面“反刍”。 近几年,文化产业不断发展,“文旅融合”的建设模式,把文化 与景区开发联系在一起,是个好的开端。但文化不应该仅是外在符号,如何作为旅游产品的 灵魂真正渗透到开发理念中,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把文化真正吃透,之后再把文化渗透到旅 游产品与项目的开发中,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上升空间?她若有所思,把香囊递到鼻子下面,这香囊里有醒头草的气息,植物是不会 说话的,它们用散发的气味表达自己对疾病的认知。文化同样不会说话,提升文旅融合的空 间,这其中既有文化从业者对文化的认知问题,还有形成这种产业机制的体制问题。由于更 多时候是政府和商业资本开发旅游产业,真正研究文化的人想要在这样的机制中参与进去,

还是很难的。

文化不应该仅是外在符号!如同她最初对兰汤浴的理解,确实停留在字义上,缺乏真正的认知。

黄帝内经有言:“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 天下万物皆同此理。

“靠网红打卡带货助力,这种文旅宣传终究会成为过去,该醒醒了!”那个代表的话犹 如当头棒喝,丝毫不顾及她的感受,怎么说她也是大名鼎鼎的网红市长啊。④醒头草、醒身,醒头,醒脾胃!

草都慢得三配,人自当能够三省。

原生态、传此文化,追根溯源、不就是米尚古朴?

她想起来,那个代表,一直玫力于尚朴文旅项目的打造,对文化复灿工程身体力行。

三省吾身的地念及此,拨通那个代表的电话:“怎样更好地将文旅产业与脱贫攻坚相结 合,发挥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我想组织一班人对这个课题做个深度调研,时间就定在三月 三上巳节这天,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参加?”

“太好了!旅游业是老百姓可以参与、可以分享到最多利益的一个产业,我一直等者 的,就是您这句话。”代表很兴奋。

(原载于《金山》2023年第4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山前该有一棵树

张者

这是个啥地方嘛,都是光秃秃的石头,裸山。

树不知道跑哪去了,草也难觅踪迹,花儿那些娇惯的美丽都躲在人们的记忆里了。

这是一个矿区,属于天山深处的神秘所在,一个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可是,由于找到了一种神秘的石头,兵团突然从三个建制团中抽调了近千人,集结到了这里,并起名506矿。506矿到底有什么矿?我第一次听到它的传说是在晚上熄灯后,我那刚上一年级的弟弟从被窝那边爬到我这头,然后对我耳语道:“你知道506矿是什么矿吗?”我问什么矿?他神秘地说:“是铀矿。”铀矿是什么矿呢?弟弟又降低声音回答:“铀矿是造原子弹的。”

原子弹的赫赫威名谁不知道,于是,我们生活的地方就有了一种神秘色彩,哪怕是喝着苦泉水也不觉得苦了,因为我们的父母正干着一件天大的事情。

父母被调入矿山后,我们这些孩子就跟随着父母上了山,这样,一个简陋的学校就在山前用石头搭建了起来,屋顶用的是红柳枝和油毡。每天的上课铃声让正在开矿的父母们十分安心,只是他们开山的炮声却让我们十分惊恐。在炮声隆隆中上课,飞石砸在房顶上,如天神的战鼓。

胡老师正领读课文《曹刿论战》:“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听到房顶的咚咚声,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大家就会心一笑。胡老师也笑,望望房顶说,三而竭了,没事。同学们就哄堂大笑,疲惫的午后课堂突然就活泼了一下。胡老师是一个大学教授,右派,发配到新疆就成了我们的小学老师。我们这些在绿洲出生的新疆兵团人的二代,通过胡老师了解到外面的大千世界。他坚持让我们每周写一篇作文,比方:《苦泉水》《戈壁滩》等。当他望着远方的戈壁和漫山遍野的石头让我们写《树》时,我们不干了,因为我们的眼前根本没有绿色,更别说树了。

有同学就喊,胡老师,我们山上连一棵树都没有,怎么写?胡老师就说,眼前没树,心中难道没有树吗?回家问问父母吧。

于是,同学们就写了很多不一样的树。有村口的大榕树,有门前的大槐树。我爹给我讲了老家的大桑树。他边讲边咽着口水,说起了小时候吃桑葚的故事,那些黑紫的甜蜜安慰了他童年的饥饿和贫困。父母们都是有故乡的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屯垦戍边来到了新疆。他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棵树,而每一种树都寄托着他们的乡愁。比方:写大槐树的父母是北京人,写大榕树的老家是福建人……我爹是河南人,他给我讲了门前大桑树的故事。

可是,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兵二代”,眼前连一棵树都没有。我们望着窗外所有的石头,喊:“山前该有一棵树!”

我们是从山下绿洲来的,那里就有树。有沙枣树、白杨树……还有一棵最茁壮的胡杨树,就生长在胜利渠边上。水罐车从胜利渠给我们拉淡水,会从那棵孤独的胡杨树边路过。

那棵茂密的胡杨树孤独地生长着,在夏季它给我们带来一片巨大的绿荫,到了秋天,它那金黄的叶子展开来照亮了荒原。它是那么茁壮,又是那么孤独,美得却让人震撼。

那次关于树的作文课,让我们想起了那棵胡杨树,大家就齐声喊,把那棵胡杨树移到我们山前吧,让我们回家能找到路。

胡老师说:“山上没有水,树不能活。”

同学们喊:“山上没有树,人不能活。”大家七嘴八舌地说,我们可以喝山上的苦泉水,用山下拉来的甜水浇灌。胡老师被我们打动了,眼眶有些红,下课时他没有和我们告别,就独自走了。

没想到,我们的无理要求有了结果。矿长派出了东方红拖拉机,拉着爬犁子,还派了一辆水罐车,要去为我们移那棵胡杨树了。胡老师让同学们坐上了水罐车,下山去看移树的过程,让同学们好好观察,要写作文。

那棵美丽的胡杨树将移到我们的山前,成为我们的故乡树。从此,我们的心里也有一棵大树了,无论将来走到哪里,那棵树都会存在。无论我们走多远,那棵树都会在山前指引着我们回家。那棵胡杨树还没有生叶,只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萌芽。但我们知道它会有枝繁叶茂的那一天。大人们沿着胡杨树四周挖了一个大圆圈,然后那圆圈越挖越深,挖了一个很大的坑。树根终于露了出来,大人们就用稻草绳把带土的根部绑成了一个大圆球,再然后用撬杠和拖拉机拉动大圆球,让它滚上大爬犁。

它实在太高大了,树根那个大圆球和树干被捆在爬犁子上,有一半树枝还拖在地上。拖拉机拉着爬犁在前,累得直冒黑烟。装满了甜水的水罐车跟在后面,整个队伍开始向山上移动,远远望去像一个送亲的队伍。

胡杨树被运上山后,就栽在我们小学校操场中央。如果你上山,很远就能看见它。它高高地,耸立着,成了上山者的路标。坐在教室里依窗而望,也能看到它伟岸而又粗壮的树干,这让我们安心,给我们带来希望。栽树的时候全矿的人都来了,那简直就是一个节日。人们眼巴巴地望着从水罐车内放出的甜水浇灌它,用舌头舔着自己干裂的嘴唇。人们都来看栽树,因为不仅是孩子,成年人同样需要一棵树,这是人们对崇高精神的共同追求。

一口水只能解一时之渴,一棵树却能带来永远的绿荫。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日子你要一天一天地过

王开岭

北京台有档周播节目叫《七日》,其广告词这么说:“生活,就是一个七日接着一个七日。”我也做电视媒体,按同行眼光,这句话堪称神来之笔,既行云流水勾勒了百姓过日子,又将岁月和节目划了等号,自恋了一把。

可我老觉得哪儿不对,似乎某根神经被偷咬了一口,后恍然大悟:它在光阴上的计量单位——那个“七日”刺疼了我,它等于是在说,人生即一周加一周加一周……

这尺码太大、太粗放了,它把生命密度给大大冲淡、稀释了。若央视“春晚”给自己打广告,会不会说成“生活,就是一个春晚加一个春晚”呢?如此生命换算和记忆的刻度,简直恐怖。

地铁上,忽听一女孩儿感慨:你说哎,日子真快,眨眼又过年了,不就是看了几部剧,听了几首歌嘛,我夏天裙子还忘了穿呢……

是啊,我们对光阴的印象愈发模糊,时间消费上,所用尺码也越来越大,日变成了周,周变成了月,月变成了年……日子不再一天一天地过,而是捆成大包小包,甩手即一周,一月,一年。打个比方,从前是步枪瞄准,现在则像冲锋枪,突突一梭子,点射变扫射,准星成废物。

一把尺子毫米取消了,只剩厘米。

“今天几号啊?”这声音无处不在。

我自己也常想不起日子,甚至误差大得惊人。那天我寄一份文稿,末了署日期,将“2009”落成了“2007”。②我明白,这不是笔误,是心误。

时间的粗化意味着人生的恍惚,知觉的紊乱。

谁还记得时间本来的模样?

最朴素的生命知觉,最正常的光阴感应,如何获得呢?

或许,人忘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生物。

这个身份和公鸡没什么两样。

我一直凳得,既然生命乃自然赋予,光阴也源于自然进度,那么,一个人要想持有清晰、纯粹的时间印象,就必须回到大自然——到这位天时的缔造者和发布者那儿去领取。

我们要靠冰雪的融化、草根的发芽、枝条的变软来感知早春;要凭荷塘蛙声、林间蝉鸣、旷野萤火来记忆盛夏;我们的眼帘中要有落木萧萧和鸿雁南飞,要有白雪皑皑和滴水成冰……

最伟大的钟表,捂在农人怀里。

大自然的时间宪章,万余年来,一直镌刻在锄把上,犁刃上,镰柄上。立春、谷雨、小满、芒种、寒露、冬至……光阴哲学上,农夫是世人的导师,乃最谙天时、最解物语之人。错过节气,即意味着饥荒,颗粒无收。

看日期,不能只看表盘和数字,要去看户外,看大自然。

大自然从不重复,每天都是新的,每秒都是新的。细细体察,接受它的沐浴,每天的你即会自动更新,身心清澈,像婴儿。

牢记一条:我们是生物,首先是生物。

③若生物时间丢了,即丢了大地和双足。

日子须一天一天地过。

如此,才知时,知岁,知天命。

时间危机,即人生危机。

没什么比握紧光阴更重要。

有一天,突然想起儿时的日历本,即365页的那种撕历,一天一页,平日乃黑字,周末为红绿,除公历日期,还有农历节气。记得每逢岁末,父亲总要去新华书店买本新日历回来,用纸牌固定后挂墙上。早晨,父亲头件事即更新日历,他从不撕,而是用铁夹子将旧页翻上去,所以一年下来,还是厚厚一本。我最喜红绿两页,不仅颜色漂亮,更意味着可罢学了。

许多年了,我未见这种老日历,总是豪华的挂历和台历。本以为它消失了,可去年逛厂甸庙会,我竟然遇上了,兴奋至极。

从此我恢复了用老日历的习惯。

和父亲一样,我也舍不得撕它,只是一页页地翻。

和父亲一样,这也是我每天起床后的第一道功课。

像精神上的广播操那样。

那感觉很神奇,端详它,就像注视一个婴儿,欣赏一片刚出生的树叶。

一页页地迎接,一叶叶地告别,日子变得清新,丰腴,舒缓。

它每天提醒你,户外——遥远的大自然正发生着什么:雨水、惊蛰、白露、夏至、霜降、秋分、小雪……

我又恢复了“天时”的感觉、光阴“寸寸缕缕”的感觉、日子“一天一天数着过”的感觉。

生活,不再是条粗糙的麻绳,而是一串不紧不慢、心中有数的念珠。

④老日历是我保卫生活的工具之一。

你不妨也试试。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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