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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二第一单元第4课《鸟啼》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雾中的村庄

苏作成

①我一直觉得,雾中的村庄是有灵魂的,我好想到城市近郊去看看这种状态下的村庄。②尽管天气微寒,但天空的那一枚太阳,还是给了我温暖。吃过早点,我就开始了我的“短程旅行”。然而,还没有从城东走出城市,太阳就淡成了一片圆形的白纸。继而闪一下,便和天空融成了一块。从而,我就确定了这边起了浓雾。

③走入郊外的村庄,雾还真的来得气派。在一处废墟附近,我停了下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产生了一种恐惧。骤然像进入了童年,甚至有了一种回到了母亲子宫的那种感觉。我是在梦中吗?我蹲了下来,路边的几棵狗尾草却站在陌生的季节静悄悄地摇动它们的身子。几声虫鸣和移动的影子似的鸟啼,显然也无力撑开这种来得奇异的浓雾。一棵树挂了些枯叶,面对压抑,脱去了生动,只留下梦一样的剪影。

④我知道,如果不是城里的汽车声穿透了村庄,我真不会相信不是在梦中。然而,整个城外的村庄,乃至整个世界,只剩下了孤独的我。附近的田野,只有几畦白菜,在尽力地往我的目光和感知中伸出它们的存在,我脚边的一种野草,静静地匍匐,仿佛领了上级的潜伏命令,一种粉红的米粒大小的花,成了它们警惕的耳朵。在野草的附近,一些开着黄花的菜,全身披挂从深夜走来的露水,也安静着,计划着。一种植物已枯掉了叶子和身子,却依然开出一种像细丝棉似的花球,带着寒冬的眼泪,为丢失的时光伤感。就在左边附近,一个台阶举起的小小寺庙,淡成了一帧历史照片,也在静听尘世的声响。紧挨着它的一棵棕榈树,执拗地让干渴的绿色在暗色中坚守。在东边的雾中突然有了一枚银币闪动,就像某个官吏蛮横的眼神,那是太阳,瞬息它又被雾推开和融化了。雾不让我看到太阳的挣扎,我也不愿意听到太阳挣扎的声音。

⑤然而,我很快喜欢了这雾。雾淹没了城市,淹没了村庄,淹没了我,淹没了无数的思绪、野心和贪婪。雾真是一个高明的艺术家,雾精简了这个世界,雾精简了这个村庄。这个世界,这个村庄在此时此刻成了精品:脚下的一段道路,近旁一些忘记了季节仍然开着花的无名野草;不远处一些菜园,一些废墟,一个寺庙,几个被季节抹黑的菜棚的木架,两三个农家院子的轮廓,还有几个交流的人的声音,几声顽皮孩童的哭叫,几个脚步的声响和孤独的我的躯壳和思考。

⑥那一个白纸的圆在村庄的一处又闪了一下。我疑心它是另一个世界不怀好意的使者,它更像是我所在世界的一个威力无比的漏洞。我开始喜欢的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力量来堵塞这个漏洞?

⑦我感到我的躯体开始变热。我返身朝东边看了一下,那圆的白纸,在雾中已然光亮起来了。很快,越发亮起来的太阳光线,让城市这一面的雾开始后退,那雾竟然闪出一种好看的蓝光。有一座楼房的几排窗口,光鲜地露出了脸。我知道城市很急切地想将雾中的村庄纳入它的视野和地盘。鞭炮声、车子的喇叭声、街道的嗡嗡声,成了城市的帮手。我明白我很快又会被城市逮住,成为一个城市人。河边的一棵树,挺立着,似乎做好了面对现实的准备。然而村庄仍然懒在雾中,没有完全起身,我知道村庄的心事,我也同情村庄的心事。

⑧不久,城市露出了贴近村庄的更多的建筑,在散开了的雾中,清瘦着,精神着。

⑨有了几个农民在田野走动,一个还扬起了锄头,然而我明白,他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将那渐行渐远的世界留下,挖一锄,挖两锄,挖三锄,乃至挖一千锄,也只是枉然。

⑩然而,我真心祈祷,雾中村庄的灵魂,能够变成城市的音符。

 (选自2013年第4期《散文百家》,有删改)

(1)、文章不仅写了雾、村庄,还写了城市,这样写有怎样的作用?

(2)、文章第⑤段画线部分写了雾中的村庄的景象,请赏析其写作特色。

(3)、作者最后说“我真心祈祷,雾中村庄的灵魂,能够变成城市的音符”,请你结合文本,探究其含义和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二)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是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画笔,仍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以外,几年来没有什么创作。他替“艺术区”一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暗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二十五年了。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的像是枯叶一般的琼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联系,真会撒手而去。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讽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重,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来着?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为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的好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选自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空 村

农 人

    屈指算来,离开生我养我的那个偏远的小山村已经有整整二十五年了。与以往不同,这几年每次返乡,总有一种情感使我无法释然,我知道这种感觉叫做“孤独”,孤独的主人不是我,而是我的小村。

    为了表示对村邻们的尊重,或是为了更多地感受一下久违了的乡音乡情,每次回老家,我总是把车停在村口,步行回到在村子尽头的家。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走在我从小就摸爬滚打、嬉戏玩耍,熟悉到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的小村的当街上,却渐渐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陌生感。这就是,已经很少看到路上匆匆行走着的或三或两的荷锄下田的农人;也很难再看到街边路口或交头接耳或手舞足蹈地扎堆拉呱的村妇;更看不到滚得浑身是土的“泥猴子”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斜刺里冲出来、蹭着你一闪而过、眨眼间便没了踪影的孩子们。就连邻居家养的狗,也无精打采地趴在自家大门口,当你从它面前经过,只是百无聊赖、散漫地瞥你一眼而已,再没有了往日的暴躁和骄狂。

    显然,小村已全然是一副落寞的了无生机的模样。

    有时回家,也偶尔会住上一夜,过去那种吃过晚饭同老人兴致勃勃地拉上一通,然后就着浓浓的乡情倒头便睡的感觉再也找不到了,悄然而生的是夹杂着丝丝忧虑的长夜难眠。忧虑些什么呢?这村还是当年的村,这夜还是那样的夜,这夜静得还是像过去那样谁家的大人突然间打了个喷嚏,邻人们也会吓一跳的……

    昔日熙熙攘攘的水井周边空了,随之消失的不仅是村人们担着水挑子匆匆行走的声影,还有水桶碰磕井沿的叮当声和村姑们的棒槌敲打在井台边儿衣服上的空旷悠远声,最可惜的当属随着水担行走而顺着水桶的漏缝儿画在村路上那些蜿蜿蜒蜒的曲线,也早已湮没无迹了;过去塞满了欢声笑语的碾道子空了,再不见了石磙的两侧通常一大一小的两个人推着碾棍周而往复和旁边端着盛满粮食的簸箕候碾的人们,更不见了散在碾道里探头探脑啄食粮屑的鸟儿,剩下的只是碾道两侧石缝里冒出的小草,摇晃在风中,瘦弱又凄惶;过去时光里充满了苦也充满了乐的农家院落也空了,这不是过去农人们的篱笆柴扉被高墙深宅朱门铜锁替代的缘故,实则是因了那些在过去时刻飘荡着的人畜喧闹连同那些缥缥缈缈的炊烟一样,都被一风吹散,再无了踪影。

    过去的——那个早晨起来每家每户都会升起袅袅炊烟的小村,那个白天充斥着农具叮当声、大人吆喝声、小孩喊叫声并伴杂着狗叫鸡鸣声的小村,那个晚上在各家的母亲们或高或低的唤儿声中逐渐沉入梦乡的小村,只是我记忆甚或是梦中的故乡了。

    如今,小村真的成了老弱病幼的天下,稍微有点力气称得上劳力的人都走向了外面的世界。偶尔再在街上碰到一两个儿童,他们脸上呈现的不再是过去孩子脸上那种单纯的天真和活泼,取而代之的是让你感到隐隐不安的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静默和成熟。此时我的心情竟像极了现在的小村,空落落的。

    海子是同我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玩伴,初中毕业后,就成了村里打工队伍中的一员。去年在这个城市里碰巧见到了急匆匆赶路的海子,刚过不惑之年的他,由于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昔日满口白白的牙齿已经掉了一半。海子同我说,要到城市的另一头去跟在人家家里当保姆的媳妇见一面。海子说,现在都不知道哪里是家了,一家四口分在三个地方,只有在农忙和春节的时候才能回老家同两个孩子一起住上几天……

    有时候我常想,海子们的家究竟是在哪里呢?他们也已经成了村庄的客人了吗?或许当他们回家的时候,孩子们也会“笑问客从何处来”吗?

(选自《散文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每个夜晚都有星星

蓝鸿

    漆黑的夜,天空没有一丝光亮。

    又是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喜欢抬头看天的刘斌有点悻悻然。

    电话响了。“喂,110吗?我的小店被人偷了一只松花蛋……”刘斌恨不得摔了电话机。

    来郊区派出所两个月了,入警时烈焰般激情燃烧的豪情壮志,被这些平凡琐碎的报警电话消耗得所剩无几。毕业于某公安大学刑事侦察专业的刘斌渴望成为一名刑警,在重案组施展才华,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没想到入警第一天,市局领导讲话,新警全部下基层锻炼。

    值班、巡逻、社区查访……作为新警的刘斌每个岗位都要去熟悉,可是哪个岗位都与他、设想的警察工作相差甚远。值班接警,刚开始还挺兴奋,然而电话里的警情不是菜市场打架,就是邻里纠纷;不是丢了小猫小狗,就是醉汉趴在马路边上……

    有个警情倒是让刘斌“紧张”了一回。那是一个晚上,突然接到报警,在龙泉小区河滩边发现一具女尸。在赶往现场的路上,刘斌回想了无数在影视和书本上看到的凶案情节,并摩拳擦掌地准备大干一场。警车刚开到河边,一个老头拦住警车,“警察同志,对不起让你们白跑一趟,黑灯瞎火的是我看错了,不知谁把塑料模特扔河里了。”

    无语!刘斌心中的热火刚被浇灭,另一把无名燥火却燃起来了。

    这夜,刘斌跟着老民警吴强巡逻。在郊区派出所,接的警情都是一堆鸡毛蒜皮,夜间巡逻又能巡出什么大案来?刘斌跟着巡逻了大半夜,脚也累了,心也乏了,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委屈在胸口堵着。抬头看看天,又看看吴强的背影,刘斌边走边想,如果做个警察一辈子都在这里练脚板,又有什么出息?

    真没劲!天空今夜依旧没有星星,刘斌心里起了褶子。

    有一天,内勤让刘斌一起整理单位大练兵台账。翻到一份简历时,刘斌的眼睛都直了:吴强,海军陆战队出身,参加过两次维和任务,曾四次任职外交武官,拥有特种驾驶证(可驾驶所有的车辆及部分潜艇、飞机),正营级转业,现任巡逻组民警……

    太牛了!刘斌眼前满是星星。

    足足愣了半个多小时,刘斌才缓过神来。

    当初对吴强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本分的普通民警,年过五旬,不善言谈,做事情一丝不苟,巡逻时辖区内一个死角也不肯放过,登记台账时,一点细枝末节都要记得清清楚楚。看着这份简历,刘斌十分惊诧,一个经历如此传奇的人物,怎么会心甘情愿地从事如此乏味琐碎的工作?

    再见到吴强,刘斌的那一声“师傅”里,有了含金量非常高的敬意。

    这天晚上,又是跟着吴强夜间巡逻,刘斌好几次差点想把心里的疑问说出来,却又怕唐突了心目中的英雄。夜深人静,巡逻了大半夜的刘斌倚靠在电线杆上稍作休息。他抬头望了望天空,感叹道:“都说在城市里看不到星星,想不到在这乡下也看不到星星了。”

    吴强从口袋里掏出一粒花生米扔进嘴里,这是他夜间巡逻的习惯,肺部开过刀不能抽烟,吃花生米既解乏又顶饿。“其实,每个夜晚都有星星,不管人们看不看得到,它们都在那里。”

    抬眼望去,吴强警帽上的警徽在夜色中闪着一抹亮光,刘斌心里动了一下。

    刘斌去市局参加封闭式业务培训,一个月后回派出所,听到了吴强受伤住院的消息。

    一天凌晨,吴强带队巡逻时接到电台通知,一名抢劫嫌疑人从市区一路逃往郊区,吴强和队员们一路追踪,在一条小河边截住了嫌疑人。嫌疑人见无路可逃,拔出匕首威胁,吴强见状迅速扑上去,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嫌疑人在挣扎中用匕首刺中了吴强的腰部。

    所里要给吴强申报个人三等功,吴强推辞不让。在派出所晨务会上,伤势刚好就来上班的吴强说:“这个成绩不是我个人的,没有社区警组的人口信息快速收集,没有打击警组对嫌疑人的迅速有效处置,我们夜间巡逻组不可能有这样的成绩。警察是一个有着精细分工的整体,国家和人民的权益由这个整体来维护,如果要说英雄,每个警察都是英雄……”

    夜深了,大地在舒缓地呼吸,刘斌巡逻在寂静的街道上,淡淡的月光照亮了头顶的警徽。

    今晚的星星真漂亮,天上的与地上的相互辉映。刘斌心中重新燃起了一团热火,更加纯粹,也更加从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非攻(节选)

鲁迅

他穿过厨下,到得后门外的井边,绞着辘轳,汲起半瓶井水来,捧着吸了十多口,于是放下瓦瓶,抹一抹嘴,跑进厨房里,道:

“耕柱子!给我和起玉米粉来!”

耕柱子恰恰从堂屋里走到,是一个很精神的青年。

“先生,是做十多天的干粮罢?”他问。

“对咧。”墨子说。“公孙高走了罢?”

“走了,”耕柱子笑道。“他很生气,说我们兼爱无父,像禽兽一样。”墨子也笑了一笑。

“先生到楚国去?”

“是的。你也知道了?”墨子让耕柱子用水和着玉米粉,自己却取火石和艾绒打了火,点起枯枝来沸水,眼睛看火焰,慢慢的说道:“我们的老乡公输般,他总是倚恃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兴风作浪的。造了钩拒,教楚王和越人打仗还不够,这回是又想出了什么云梯,要怂恿楚王攻宋去了。宋是小国,怎禁得这么一攻。我去按他一下罢。”

他看得耕柱子已经把窝窝头上了蒸笼,便回到自己的房里,在壁厨里摸出一把盐渍藜菜干,一柄破铜刀,另外找了一张破包袱,等耕柱子端进蒸熟的窝窝头来,就一起打成一个包裹。衣服却不打点,也不带洗脸的手巾,只把皮带紧了一紧,走到堂下,穿好草鞋,背上包裹,头也不回的走了。从包裹里,还一阵一阵的冒着热蒸汽。

“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呢?”耕柱子在后面叫喊道。

“总得二十来天罢,”墨子答着,只是走。

墨子走进宋国的国界的时候,草鞋带已经断了三四回,觉得脚底上很发热,停下来一看,鞋底也磨成了大窟窿,脚上有些地方起茧,有些地方起泡了。他毫不在意,仍然走:沿路看看情形,人口倒很不少,然而历来的水灾和兵灾的痕迹,却到处存留,没有人民的变换得飞快。走了三天,看不见一所大屋,看不见一棵大树,看不见一个活泼的人,看不见一片肥沃的田地,就这样的到了都城。

城墙也很破旧,但有几处添了新石头:护城沟边看见烂泥堆,像是有人淘掘过,但只见有几个闲人坐在沟沿上似乎钓着鱼。

“他们大约也听到消息了,”墨子想。细看那些钓鱼人,却没有自己的学生在里面。

他决计穿城而过,于是走近北关,顺着中央的一条街,一径向南走。城里面也很萧条,但也很平静;店铺都贴着减价的条子,然而并不见买主,可是店里也并无怎样的货色:街道上满积着又细又粘的黄尘。

“这模样了,还要来攻它!”墨子想。

他在大街上前行,除看见了贫弱而外,也没有什么异样。楚国要来进攻的消息,是也许已经听到了的,然而大家被攻得习惯了,自认是活该受攻的了,竟并不觉得特别,况且谁都只剩了一条性命,无衣无食,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想搬家。待到望见南关的城楼了,这才看见街角上聚着十多个人,好像在听一个人讲故事。

当墨子走得临近时,只见那人的手在空中一挥,大叫道:

“我们给他们看看宋国的民气!我们都去死!”墨子知道,这是自己的学生曹公子的声音。

然而他并不挤进去招呼他,匆匆的出了南关,只赶自己的路。又走了一天和大半夜,歇下来,在一个农家的檐下睡到黎明,起来仍复走。草鞋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穿不住了,包袱里还有窝窝头,不能用,便只好撕下一块布裳来,包了脚。不过布片薄,不平的村路梗着他的脚底,走起来就更艰难。到得下午,他坐在一株小小的槐树下,打开包裹来吃午餐,也算是歇歇脚。远远的望见一个大汉,推着很重的小车,向这边走过来了,到得临近,那人就歇下车子,走到墨子面前,叫了一声“先生”,一面撩起衣角来揩脸上的汗,喘着气。

“这是沙么?”墨子认识他是自己的学生管黔敖,便问。

“是的,防云梯的。”

“别的准备怎么样?”

“也已经募集了一些麻,灰,铁。不过难得很:有的不肯,肯的没有。还是讲空话的多……”

“昨天在城里听见曹公子在讲演,又在玩二股什么‘气’,嚷什么‘死’了。你去告诉他:不要弄玄虚:死并不坏,也很难,但要死得于民有利!”

“和他很难说,”管黔敖怅怅的答道。“他在这里做了两年官,不大愿意和我们说话了……”

“禽滑厘呢?”

“他可是很忙。刚刚试验过连弩:现在恐怕在西关外看地势,所以遇不着先生。先生是到楚国去找公输般的罢?”

“不错,”墨子说,“不过他听不听我,还是料不定的。你们仍然准备着,不要只望着口舌的成功。”

管黔敖点点头,看墨子上了路,目送了一会,便推着小车,吱吱嘎嘎的进城去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采采蓼花

黎采

秋渐深,蓼花次第开放了。山野里,到处都有她们的身影。一串串,一丛丛,一片片,红艳艳,轻盈盈,娇媚媚。于我而言,低头看见蓼花,就像抬头就遇见彩虹一般美妙。

蓼花是花,也不是花。蓼花也称荭草、水荭、红蓼。“山有乔松,隰有游龙。”蓼花,即那种被古人叫做“游龙”的草,自《诗经》中走来,婷婷袅袅,缤纷了几千年。

秋天里,蓼花再也按捺不住一颗热烈激荡的心,倾尽所有的灵气,乘风破浪般冲入红尘之中,化为朵朵红花,在秋风里摇曳,在秋雨里静默。花朵是那样小巧那样可爱,像羞答答的眼波,如恍惚惚的幽梦。任你心似寒冰,也顿生缕缕温情。

多少次,我在村庄里四处游逛,只为采那惊艳的蓼花。我采呀采,在老家的屋后;我采呀采,在村头的小路边;我采呀采,在山脚下的清溪畔……我的长裙在阳光里映着蓼花的倩影,我的头发和着蓼花一起在风中轻舞,我的思绪散落在蓼花丛中,我的欢欣随着蓼花一同绽放……我采了一束又一束,花影在我眼眸里闪烁,清香在我呼吸里流淌。我举着一束蓼花在田野里如风一般地奔跑,花瓣纷飞,诗语飘洒。带一大束回家,泡在玻璃瓶中。一抹红颜,满屋清雅。我就这样采了好些个秋天的蓼花,童年就过完了。

我采蓼花,是为赏而采。还有一种采,是为吃而采。采些蓼花用来泡柿子。那些年,乡村里许多人家都做过泡柿子。迎着暖暖的秋阳,爬上高高的柿树,摘下一筐青黄青黄的半熟的柿子,再采些蓼花,分别洗净,然后一起装入坛子里,加清水泡着,密封。过二十天左右,蓼花就完成了人交给她的秘密“使命”一令一个个青涩的柿子成为农家人舌尖特有的美味。开坛,拨开蓼花,取出柿子,刮去表皮,咬上一口,柿子的涩味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满口的清脆与甘甜。仿佛平淡的日子一下子都跟着变得甜滋滋。那甜呀,是物质匮乏的年代里一丝甜彻心扉的甜,一尝永难忘。

我好多年不采蓼花了。离开了乡村,久居城市,看见蓼花的日子,越来越难得了。如今,不论在哪里看见蓼花,我都只安安静静地看着那些跟记忆中似乎一模一样的花朵。看着看着,我就看见从前那个采蓼花的我。我想回去,就算是在梦里回去一次也好。去把那些亲亲的蓼花再采一遍,把那些简单的快乐一一拾起来,密封,冻住,保鲜。就像把一部分自己保鲜。

我还看见,村里的玉姐、萍姐、敏姐,七婶、六婶、大婶以及侯婆婆、康婆婆、杨婆婆也在采蓼花。她们在乡村的各个角落采呀采,表情很模糊,动作快狠准。她们采蓼花时在想些什么呢?她们的脚步踩在了谁的心上?她们的身影温柔了谁的苍凉?她们都不知道自己如蓼花一样美,美得朴素又高贵,美得低调又神秘。她们只是低着头弯着腰不停地采呀采,采了一束束蓼花,放在竹筐里,或是拿在手里,慢慢悠悠地往家走一她们就要大显身手,让蓼花去遇见柿子,酿造生活的甜味。她们,各采各花,各做各的泡柿子,各甜各家人。这甜,穿越时空,在一村一村人的唇齿间久久留着清甜。

远去的蓼花,眼前的蓼花,重叠,交织,如梦,如幻。蓼花不语,我不语。有些东西,一出声就碎裂了。有时,静默是最虔诚最质朴也最深刻的交流。

不知从何时起,我对蓼花生出了羡慕之情。每一秋,蓼花都绽放,好像从来不曾枯萎,好像始终活力满满的样子。而我,在人间行走,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啥作为也没有,徒留一纸空文。曾经的理想,如云一般下落不明;曾经的爱恋,如风一样不知所踪。

一朵蓼花,在我眼里,不再只是一朵花,而是一个世界。敬畏之心,油然而生。我的双手,临花轻颤。我的欢喜,更胜从前。蓼花,遍地蓼花,一再枯荣,一秋又一秋,风姿不改,从容自如。蓼花明明是一副不问世事、无忧无虑的样子,却也拥有叫人心潮荡漾、情丝飞扬的本领。不信你看——

“蔟蔟复悠悠,年年拂漫流。差池伴黄菊,冷淡过清秋。”蓼花的雅致,化为郑谷眼里一抹淡淡的清愁。

“秋到梧桐我未宜,蓼花何事已先知。朝来数点西风雨,喜见深红四五枝。”蓼花,在宋伯仁的心中,开成四五枝喜悦。

“老作渔翁犹喜事,数枝红蓼醉清秋。”蓼花数枝,如醇浓的酒,醉了陆游的清秋。

“红蓼花繁,黄芦叶乱,夜深玉露初零。”繁茂的蓼花,温柔了秦观的失意。

……

蓼花,在时光深处的扉页里,在唐诗宋词的笔墨里,摇曳生姿,风采绝然。于诗词中“采”蓼花,每一“朵”都别有韵味。

忽地,我笑了。如秋风里的蓼花一样,笑得了无烦忧。浮生一梦,谁都逃不开命定的羁绊,所有的悲喜,都是生命的底色。正是这些底色的交融、碰撞、沉浮,才于漫漫无尽的时空里,于最纯的欢喜里和最深的孤寂里,悄然绽放出一种真实而绝美的“花朵”——它可能是一首诗、一阕词、一幅画,也可能只是一抹微笑、一滴眼泪、一声叹息……是它们,组成了完整的生命。

是它们,灵动了平淡的生活。你采或不采,它们都在那里,闪耀着人间某些情怀与思想的光辉。你懂得了,你就释然了。

闭上眼,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村庄,那里四野开满蓼花,秋风起,花轻摇,香远飘……采蓼花,悠悠我心。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假装是一棵桃树(节选)

蔡测海

①那个时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村里住进几个陌生人,有一个戴眼镜的大学生,说是学医的,会看病。他脖子上挂着听筒,村里人挤过来让他看病。那听筒,会听见身体里的虫子说话。听到虫子说话,病根子就找到了。

②我们古树村有很多虫子。虫子也是要过日子的,它们兴旺,日子就坏不到哪里去。它们也是生机。它们不会被赶走,也不会绝灭。戴眼镜的大学生,与我们不同,他怕虫子。

③能给人看病治病的人,是个好人。我们这些小孩子就跟他成了朋友。

④我们有好吃的食物,会和他分享。我们也领他认识一些草木、虫和鸟。和我们相熟的,也要与他相熟,这样才算好朋友。他说,以后不要叫他四眼,这是人身攻击。我们都有不好听的名字。板凳、巴篓、猪鼻孔、卷舌头……叫你四眼,算是好听的。我们叫他四眼,是为了记住他。一张缺腿的桌子比一张完好的桌子更能让人记住。我们容易记住一些残缺,与记忆里的恶意一起永世长存。

⑤我们古树村人,有善心,爱房屋,爱土地,爱邻人,也爱过客。爱牛和农具,爱果木和庄稼。我们的屋不漏雨,火塘里有千年不断的火种,我们爱屋,虫和鸟也爱古树村的木屋。蜘蛛在壁上结网,燕子在檐下筑巢,麻雀在屋顶下躲雨。也有老鼠和蜈蚣,水缸底下会有几只蟋蟀。我们爱土地,把坡土变成梯土。一道一道的土坎,是一代又一代的人砌成的。石砌的土坎,牢实。种庄稼,也蓄树木,水土不会流失。水丰土厚,在这样的地方,插根扁担也会发芽。农历四月八,是牛节,给牛吃放了盐的青草,还洒上一些甜酒。大年三十,用刀给果树切一个嘴巴,喂米饭,一个人问果树,一个装作果树的人答。结不结? 结。多不多? 多。大不大? 大。甜不甜? 甜。

⑥戴眼镜的大学生装过一回果树,他和别的几个知青还演了一出果树戏,有说有唱有扮相,有花有果,有香有甜。离开古树村那天,他们在一棵梨树下同我们合影,还哭了一场。梨树开花,离开的意思。分梨就是分离。我做了树叶盒子,棕叶编织的,放了一只金甲虫,叫凤凰,很漂亮,我还在盒子里放了几块柏脂和桃树脂,那是金甲虫的粮食。戴眼镜的大学生很喜欢,他让金甲虫在手上爬了一会儿,让它飞走了。他说,金甲虫吃完盒子里的食物,找不到吃的,会饿死。他只带了那只棕树叶盒子。他走了好远,回头向我们招手。我们一齐喊他:四眼——

⑦几年过去,古树村没人进来,有路过的手艺人、算命先生、牛客,一年也只来过几次。古树村出去的人,也杳无音讯。这天,我在路边看蚂蚁搬家,一群黑蚂蚁,由一只大蚂蚁领头,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很长的蚂蚁队伍。想象它们的目的地很遥远,像是从一个国度到另一个国度。有的蚂蚁还托着一粒蚂蚁蛋,那是它未出生的孩子。它将获得蚂蚁知识,成为蚂蚁先生。扶老携幼,蚂蚁艰难地行走,去哪里便去哪里,没有争论。

⑧这时候,来了个邮递员,他从邮包里取出一封信,还有几本书,说是我的。

⑨信和书,是四眼从省城寄来的。那封信写了什么,我早忘记了,但收到信的感觉,就像他当初来到古树村一样,忽然多出来了一个人。寄来的书叫《昆虫记》,是一个叫法布尔的人写的。是法国人还是英国人? 我读过小学,上过地理课。老师把地球仪放在讲台上,讲五大洲四大洋,讲地球是圆的。我还是认为地球是平的,和我的祖先一样,人站在地上,房屋立在地上,山河生在地上,月亮是圆的,太阳也是圆的。地理老师转动地球仪,世界分许多国家,给不同的人住,像不同的村落。出了中国,就是外国,出了古树村,就是别的村。

⑩小学语文课,学汉语拼音,我们用古树村的方言,把“中国”的国,念成gué,四眼费了好大的力气,纠正我的汉语发音。他教我查字典,到他离开古树村,我认识字典里所有的字,和他在一起,我会讲标准普通话。他离开时,把翻烂了的字典留给我。他离开不久,我又说起古树村的方言,普通话在古树村不流行。

⑪那个时候,古树村还没通电,《昆虫记》损害了我的眼睛。四眼寄给我《昆虫记》的时候,还寄了一只大号手电筒,装四节大号电池。等电池用完,我再没用过它。它慢慢变暗,后来熄了。我不知道换新电池,以为它死了。机器也有寿命。再说,我也没钱买电池。能在夜里发光的都贵。星星很值钱。

⑫一开始,我以为《昆虫记》是讲蚂蚁打架的故事,或者讲虫子的交配、争食、开会、历险、攻击,有时说谎,让一些虫子信以为真,或者复仇、相害。我要读让人着迷的故事。应该有一只叫凤凰的金甲虫,有一只从古树村出去而又回来的蚂蚁。这些,《昆虫记》没写,这是一本让我失望的书。我读这样一本书,损害了眼睛。我总也读不完满天的星星。

⑬不过,在省城几年,我一直在找四眼。怎么能找到四眼? 如果他是一位成功人士,在报纸上、电视上能见到他,至少也有些蛛丝马迹。他不是。到处都是人,四眼在哪里?

⑭我回到古树村的时候,发现一棵新桃树。我不记得那粒桃核是不是我吐的。它发芽,长成一棵桃树,开花,结果。黄桃又大又甜。等四眼回到古树村,我要让他先吃一个大桃子。

⑮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桃子是甜的。给桃树喂饭的时候,你假装是一棵桃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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