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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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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常州市省常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水墨文字

冯骥才

    ①兀自飞行的鸟儿常常会令我感动。在绵绵细雨中的峨眉山谷,我看见过一只黑色的孤鸟。它用力扇动着又湿又沉的翅膀,拨开浓重的雨雾和叠积的烟霭,艰难却直线地飞行着。我想,它这样飞,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目的。它是一只迟归的鸟儿?迷途的鸟儿?它为了保护巢中的雏鸟还是寻觅丢失的伙伴?它扇动的翅膀,缓慢、有力、富于节奏,好像慢镜头里的飞鸟。它身体疲惫而内心顽强。它像一个昂扬而闪亮的音符在低调的旋律中穿行。

    ②我心里忽然涌出一些片段的感觉,一种类似的感觉;那种身体劳顿不堪而内心的火犹然熊熊不息的感觉。后来我把这只鸟,画在我的一幅画中。所以我说,绘画是借用最自然的事物来表达最人为的内涵。这也正是文人画的首要的本性。

    ③画又是画家作画时的“心电图”。画中的线全是一种心迹。因为,惟有线条才是直抒胸臆的。

    ④心有柔情,线则缠绵;心有怒气,线也发狂。心静如水时,一条线从笔尖轻轻吐出,如蚕吐丝,又如一串清幽的音色流出短笛。可是你有情勃发,似风骤至,不用你去想怎样运腕操笔,一时间,线条里的情感、力度,乃至速度全发生了变化。

    ⑤为此,我最爱画树画枝。在画家眼里树枝全是线条;在文人眼里,树枝无不带着情感。树枝千姿万态,皆能依情而变。树枝可仰,可俯,可疏,可繁,可争,可倚;惟此,它或轩昂,或忧郁,或激奋,或适然,或坚韧,或依恋……我画一大片木叶凋零而倾倒于泥泞中的树木时,竟然落下泪来。而每一笔斜拖而下的长长的线,都是这种伤感的一次宣泄与加深,以致我竟不知最初缘何动笔。

    ⑥至于画中的树,我常常把它们当作一个个人物。它们或是一大片肃然站在那里,庄重而阴沉,气势逼人;或是七零八落,有姿有态,各不相同,带着各自不同的心情。有一次,我从画面的森林中发现一棵婆娑而轻盈的小白桦树。它娇小,宁静,含蓄;那叶子稀少的树冠是薄薄的农衫。作画时我并没有着意地刻画它。但此时,它仿佛从森林中走出来了。我忽然很想把一直藏在心里的一个少女写出来。

    ⑦绘画如同文学一样,作品完成后往往与最初的想象全然不同。作品只是创作过程的结果。而这个过程却充满快感,其乐无穷。这快感包括抒发、宣泄、发现、深化与升华。

    ⑧绘画比起文学更多变数。因为,吸水性极强的宣纸与含着或浓或淡水墨的毛笔接触时,充满了意外与偶然。它在控制之中显露光彩,在控制之外却会现出神奇。在笔锋扫过的地方,本应该浮现出一片沉睡在晨雾中的远滩,可是感觉上却像阳关下摇曳的亮闪闪的荻花,或是一抹在空中散步的闲云?有时笔中的水墨过多过浓,天上的云向下流散,压向大地山川,慢慢地将山顶峰尖黑压压地吞没。它叫我感受到,这是天空对大地惊人的爱!但在动笔之前,并无如此的想象。到底是什么,把我们曾经有过的感受唤起与激发?

    ⑨是绘画的偶然性。然而,绘画的偶然性必须与我们的心灵碰撞才会转化为一种独特的画面。绘画过程中总是充满了不断的偶然,忽而出现,忽而消失。就像写作中那些想象的明灭,都是一种偶然。感受这种偶然是人们的心灵。将这种偶然变为必然的,是大家敏感又敏锐的心灵。

    ⑩因为我们是写作人,我们有着过于敏感的内心。人们的心还积攒着庞杂无穷的人生感受。无意中的记忆远远多于有意的记忆,深藏心中人生的积累永远大于写在稿纸上的有限的素材。但这些记忆无形地拥满心中,日积月累,重重叠叠,谁知道哪一片意外形态的水墨,会勾出一串曾经牵肠挂肚的昨天?

    ⑪然而,一旦我们捕捉到一个千载难逢的偶然,绘画的工作就是抓住它不放,将它定格,然后去确定它、加强它、深化它。一句话:艺术就是将瞬间化为永恒。

(1)、根据文章内容,探究文章题目“水墨文字”的作用?
(2)、文中作者指出“绘画”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3)、探究文章第⑪节画线句子“艺术就是将瞬间化为永恒”的丰富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①~③题

我心如秤

    从前的秤十六两一斤,因此有半斤八两之说

    还在十六两一斤的年代,县城南街开着两家米店,一家字号“永昌”,另一家叫“丰裕”

    “丰裕”米店的老掌柜眼看兵荒马乱生意不好做,就想出个多赚钱的主。这一天,他把星秤师傅请到家里,避开众人,对星秤师傅说:“麻烦师傅给星一杆十五两半一斤的秤,我多加一串钱”

    星秤师傅为了多得一串钱,就忘掉了行德,满口答应下来老掌柜吩咐完毕,留下星秤师傅在院里星秤,自己就踱进米店料理生意去了

    米店老掌柜有四个儿子,都帮他料理米店最小的儿子两个月前娶一塾师的女儿为妻新媳妇正在屋里做针线,爹吩咐星秤师傅的话被她听见了,老掌柜离开后,新媳妇沉思了一会儿,走出新房对星秤师傅说:“俺爹年纪大了,有些糊涂,刚才一定是把话讲错了请师傅星一杆十六两半一斤的秤,我再送您两串钱不过,千万不能让俺爹知道”星秤师傅为了再多得两串钱,就答应了一杆十六两半一斤的秤很快制成,星秤师傅果真没把秤的变化告诉老掌柜老掌柜曾多次请他星秤,对他的手艺信得过,当天就把新秤拿到米店使用了

    一段时间后,“丰裕”米店的生意兴旺起来,“永昌”米店的老主顾也赶热闹,纷纷转到“丰裕”买米又一段时间后,县城东街、西街的人也舍近求远,穿街走巷来 “丰裕”买米,而斜对门的“永昌”米店简直门可罗雀

    到了年底,“丰裕”米店发了财,“永昌”米店没法开张了,把米店让给了“丰裕”,年三十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饺子老掌柜心里高兴,出了个题目让大家猜,看谁猜得出,自家发财盼奥秘,大家七嘴八舌,有说老天爷保佑的,有说老掌柜管理有方的,有说米店位置好的,也有说是全家人齐心合力的……掌柜嘿嘿一笑,说:“你们说的都不对咱靠啥发的财?是靠咱的秤!咱的秤十五两半一斤,每卖一斤米,就少付半两,每天卖几百几千斤,就多赚几百几千个钱,日积月累,咱就发财了”接着,他把年初多掏一串钱星十五两半一斤秤的经过说了一遍

    儿孙们一听,都惊讶得忘了吃饺子惊讶过后,大家都说他不显山不露水的,连自家人都没察觉,就把钱赚了,老人家实在高明老掌柜高兴极了,把胡子捋了一遍又一遍这时,新媳妇从座位上慢慢站起来,对老掌柜说:“我有一件事要告诉爹,在没告诉爹以前,希望您老人家答应原谅我的过失”待老掌柜点头后,新媳妇不慌不忙,把年初多掏两串钱星十六两半一斤秤的经过讲给大家听她说:“爹说得对,咱是靠秤发的财咱的秤每斤多半两,顾客就知道咱做买卖实在,就愿买咱的米,咱的生意兴旺尽管每一斤米少获了一点利,可卖的多了获利就大了咱是靠诚实发的财呀”

    大家更是一阵惊讶,一个个张大了嘴巴老掌柜不相信这是真的,拿来每日卖米的秤一校,果然每斤十六两半,老掌柜呆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慢慢地走进自己的卧室第二天吃过年初一早饭,老掌柜把全家人召集到一块儿,从腰里解下账房钥匙说:“我老了,不中用了我昨晚琢磨了一夜,决定从今天起,把掌柜让给老四媳妇,往后,咱都听她的!”众人为秤,半两之差,心明如镜做生意,讲究“诚”,做人岂不如此?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借,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来源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车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选自2016年第4期《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是瞎子

(美)坎特

    帕森斯先生刚刚跨出旅馆大门,就有一个乞丐沿着大马路走过来。这是一个瞎眼乞丐,拄着一根瞎子常用的斑斑驳驳的旧拐棍,小心翼翼地敲打着路面,慢慢向前移动脚步。乞丐的脖子很粗,长着绒毛,衣领和口袋上满是油腻,一只大手握着拐棍的弯把,肩上搭着一条褡裢。看样子,他还卖点什么东西。

    空气里满含着春意,金色的阳光洒在柏油路面上,暖暖的。帕森斯先生一动不动地站在旅馆门前,听着瞎眼乞丐“嗒嗒嗒”走过来的声音,心里突然升腾起一股对所有盲人的怜悯之情。帕森斯先生想,自己活着真是幸运。几年前,他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技工,现在,他获得了成功,备受尊敬,被人羡慕,这都是他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独自冲破层层障碍,艰苦奋斗的结果。

    瞎眼乞丐刚从他面前“嗒嗒嗒”走过去,他就迈动了步子。衣衫褴褛的乞丐立即转过身来。

    “等一等,先生,耽搁你一点时间。”

    帕森斯先生说:“已经迟了,我有约会。你想让我给你点东西吗?”

    “我不是乞丐,先生,我的确不是,我这儿有些小玩意儿。”

    他摸索着,把一个小物件塞进帕森斯先生的手掌——“挺精巧的打火机,只要一元。”

    帕森斯先生站在那儿,略略感到有些烦恼和尴尬。他是一个俊雅的男人,身着整洁的灰色衣服,头戴灰色宽边礼帽,手握一根棕榈木手杖。当然,兜售打火机的人永远不会看到这些……“我不抽烟。”他说。

    “等一等。我断定你认识许多抽烟的人,买一个作送人的小礼物吧!”乞丐谄媚地说,“先生,你不会拒绝帮助一个可怜人吧?”瞎眼乞丐紧紧抓住帕森斯先生的袖子。

    帕森斯先生叹了口气,伸手在内衣口袋里摸出两张五角票来,放进乞丐手中:“当然,我会帮你的。你说得对,我可以把这东西送人。或许电梯司机会——”他犹豫了一下,不想显得粗鄙好奇,即使是同一个瞎眼小贩在一起。“你是不是完全失明了?”

    乞丐把钱装进口袋,“十四年了,先生。”接着,又加了一句,带着一种神经质的自豪,“韦斯特伯里,先生,我过去也是其中一员。”

    “韦斯特伯里,”帕森斯先生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噢,是的,那次化学爆炸……报纸多年都不提它了。当时它被认为是最大的一次灾难。”

    “你想知道我是怎样瞎的吗?”乞丐喊道,“喂,听听吧!”他的话语里含着痛苦,但又带着一种讲故事的人时常有的夸张味道。“当时,化学药品店里,我最后一个跑出去。楼房在不断爆炸,跑出去就有了活的希望。许多人都安全冲出门,跑远了。当我冲到门口,正在那些大铁桶之间爬动时,后面有人拉住我的腿,说,‘让我过去,你——’他也许是个疯子,谁知道!我试图从心里宽恕他,先生。但他比我强壮得多,他把我拉了回去,从我身上爬了过去!他把我踏进尘埃里,出去了。我躺在那儿,毒气把我包围了,还有火在燃烧,药品在……”他咽下一口唾液——颇为熟练地抽动了一下鼻子——满含着期望,默默无语地站着。他或许还会讲出下面的话来:“太不幸了,伙计,不幸极了,那么,我想——”

    “这就是那个故事,先生。”

    春风从他们身上拂过,温润,刺骨。

    “不完全是。”帕森斯先生说。

    瞎眼的小贩发疯似地颤抖起来,“不完全是?你这是什么意思,你——”

    “故事是真的,”帕森斯先生说,“除去信口雌黄的部分。”

    “信口雌黄的部分?”他粗野地哇哇叫着,“哎呀,先生——”

    “我也曾在化学药品店里待过。”帕森斯先生说,“可事实不是这样的,是你把我拉回去并从我身上爬过去的,是你比我强壮得多,马克沃德特。”瞎子好长时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是一个劲儿地狠狠咽着唾液。最后,他忍着气,说:“帕森斯,上苍有眼,上苍有眼!我还认为你——”接着,他再一次大声地叫道,“是的,可能,可能,但我却瞎了!我是瞎子,你一直站在这儿让我滔滔不绝地讲啊讲,你一直在嘲笑我!我真是瞎了眼啊!”街上的行人都扭过头来瞪着他。“你走开,我瞎了!你听见没有?我是——”

    “算了吧,”帕森斯先生说,“别这样吵吵啦,马克沃德特……我也是个瞎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长毋相忘

    ①我有一个学生,她先到澳洲,后到英国,如今暂时栖泊在加拿大。飘泊的成果是英语说得像流水一样畅快,举止温柔舒曼,很有些欧美气味。可是这些年,总是会在假日里到唐人街去买些字帖、笔墨。她的才华并不在把笔挥毫上,她只是喜欢字帖里古典的气息。

    ②我想起秦汉瓦当、竹简上让人心跳不已的四个字——“长毋相忘”。这是怎样的一种割舍不断的情怀啊!

    ③有时我总是想,一个人的信念被遏止,譬如不让我纵笔泼墨,沉醉于这千年的回声里,日子将是何等昏暗,有时候出长差,宾馆舒适的环境只能看看电视,我明显地感到擅长提按的手指变得荒疏了。这使我生出几许恐慌来。可以消遣的娱乐场所无处不在,却从来没有一处摆上文房四宝,让这些痴迷于翰墨的游子放牧心灵。于是时间一长,心结就纷乱,惶惶然急着赶回,步入书斋,倒上一缸子墨汁,拈起那杆已经枯干多日的羊毫,痛快淋漓地埋头狂写,不知今夕何夕。

    ④在都市,每到周末,总会看到不少家长载着小孩,背着琴袋、画夹,提着笔墨、颜料,去学手艺。而我没有兴致教这些孩童,他们的监护人总是希望早日学成,眼神里闪烁着催促之光。他们没有耐心通过逝去的古代名家的遗留笔墨,回归到遥远而又寂寞的意境中。我只想循着自己的思路,培养一种兴趣,让其随时日推移而长,顺其自然地延伸,如听松风天赖,如观山光水色,这就是艺术生命的自然律。我听过《击壤歌》,见过那些带着泥巴气味的乡村人,他们该播种时播种,该收割时收割,该耐心等待时则和土地上的植物同在岁月中不急不踩地守望。他们面对好年成不喜,面对坏年成不忧。在他们看来,有了好的光景也必然有不好的年成,五个指头伸直了还不一般齐呢。那么,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吧。他们心目中没有搏一把就走的怪念头,他们缠系着最久远的亲情:人与土地长毋相忘。

    ⑤再回到艺术的话题上来吧。有着几千年积淀的古典艺术,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今人所把握呢?人总是希望一生更多地拥有,只是,不经磨难而拥有,则多半易逝。有几次我走进北方几家大的书画社,看到了名人之后的丹青,笔墨太平庸了,却在落款处都标明与祖上的亲缘。这是何等的笨拙呢。在我的印象中,父子同嗜一艺,子跃居其父之上的终归是少而又少。王献之着实是好样的,算是走出了其父的影子,而后来的欧阳通之于欧阳询、苏过之于苏轼、米友仁之于米希,大都在前辈荫底下讨生活。他们缺乏筚路蓝缕的拓跋精神,屋下架屋床上叠床,大气象萎落成了小格局。

    ⑥有一些质量充实的生命,要最后离去,不为我们琢磨,真是很难很难。这对于人们追逐时尚的天性来说,未免是一种悖反。时尚的追逐,显然容易多了,这支有声有色的队伍始终是以狂欢的状态行进的。而人,难以破开迷雾飞升。苏东坡活了大半辈子,最有价值的就是悟出了这个道理。远离,是对古典更真切的亲和 , 相对的控制力量被摆脱,那种支配艺术的利益、欲望会相应地远去,守护精神家园的愿望会愈发坚韧起来。曾经有几次,在偏僻的乡村,我看到了出手不凡的墨迹,贴在破旧的祠堂的柱子上。书写者远离文化中心,远离都市名人,却凭着由表的喜欢,常常是晚饭毕,推来几张旧报纸垫着,再放上一张毛边纸,不计新墨宿墨,不择笔尖笔秃,畅畅快快地写去。不知不觉,平平淡淡地萦回着田园牧歌。

    ⑦那些湿漉漉的古典情绪,期待着梳理和归位,还有些在喧闹的季节里走失了,需要找寻。青年时代的热烈和自信,也掺和着目空古人睥睨古典,似乎古人的笔墨也没有那般神奇。如今我们知道穿过古典的皮表很难,更不消说在古典的内核漫游了。我们为自己找到了理由,爱归咎于外界的诱惑呀,困扰呀,是它们使我们的精神锋芒如此疲软。如果从个体生命来剖析,我只能固执地认为,是元气流失了。人身上原来充足的精气神,漫漫旅程上,这儿滴漏一点,那儿跑冒一点,待用于自己喜爱的古典艺术上,已经力不能穿缟了。养气从来为文人所重,老庄提醒过“万物无足以铙心”,孟子“我善养吾浩然之气”,都在于提升净化人的自然生命,去除生理过分的欲求。当时光老人的巨手叩动我中年的心扉时,“删去平生多余事”的念头就转化为渴望。安宁清明中,我觉得自己仿佛坐落在古典的层面上,大量流逝的时光在这里汇聚,隔着老远的距离,可以察觉到古贤人正无声地呼唤着我的名字。

    ⑧每晚睡前,我总是取出枕边的一本《汉简书风》细细玩味,让飞扬的思绪湮没在已逝的久远里,长久相守,长毋相忘。

(取材于朱以撒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有人弄乱了玫瑰花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我曾想飞上祭坛摘下几朵最鲜艳的玫瑰花,但是我失败了。她跪在神像前,从我第一次遭遇到失败后,她就一直全神贯注地跪在那里。也许今天我能成功。但是灯光一闪一闪的,她从沉思中惊醒,抬起头来看了看墙角,椅子就在那儿。她肯定在想:“又刮风了。”因为这时祭坛上发出“吱吱”的响声,房子也晃动了一下。这时我明白了,摘玫瑰花得另选时机,因为她依然警觉地看着椅子,我的手从她脸边经过时,她会察觉到的。我应该再等一会,她会离开这里,到隔壁房间去睡午觉。每到星期天,这午觉她是必睡无疑的。只有那时,我才有可能带着玫瑰花出去,并且在她回到房间里看着椅子之前回来。

    上星期天的情况特别糟糕,我几乎等了两个小时,她才定下心来。她似乎有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为自己在家里的寂寞即将被打破的念头,搞得心烦意乱。过了一会,她出去找灯。借着走廊上的亮光,我看见她穿着深色外衣和粉红色的袜子,我觉得她还是四十年前那个在这间屋里扑倒在我床上的小姑娘。当时她对我说:“已经在你的眼中放了小棍,看,你的眼睛真大,真圆。”一切都没有变,从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起,时间仿佛凝固了。那天下午,那些女人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了看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是你的哥哥!”她扑在墙上,顺从地哭成一个泪人儿。约有三四个星期天了,我都想拿些玫瑰花,但是,她很警觉地站在祭坛前专心致志地守护着,她在家住的二十年中,我从未见她那么专心过。上星期天,趁她出去找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花做了一个花束,于是感到比以往更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但是,当我准备回到椅子那里时,忽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我赶紧又把花插回祭坛上。

    我的鞋已在不曾生火的炉子边烤了二十年,但是,那天下午粘上的泥块却还没有脱落。那天我去找鞋,大门已经关闭,挂在门框上的面包和芦苇条也已取下,家具都已搬走了,全都搬走了,只留下墙角的那把让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的椅子。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箱子,头顶绿色小帽。这副模样仿佛她马上就会叫出声来,要把那天下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天下午,当他们赶来时,我手里抓着折断的梯子,已经仰面躺在马厩里的草地上了。她把门完全推开,门上的合页吱纽响了一声。像有人在屋顶敲了一下似的,天花板上的尘埃扑通扑通往下掉。她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随即探进半个身子看了看房间,像是要叫醒睡梦中的人那样叫了两声:“孩子,孩子!”我仍旧安然地坐在椅子里,两条腿伸得笔直。我原以为她是回来看房子的,但是,她在家里住下了。她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从此后,她除了在隔壁房间吃饭睡觉外,其他时间都在这里,默默地和圣神交谈。下午她靠着门坐在椅子上, 边做针线边卖花。她缝衣服时总是在椅子上摇呀摇地,当有人来买玫瑰花时,她总是把钱放进腰带上的小布包里,她总是用同样的话说道:“从右边拿吧,左边的花是给圣神准备的。”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低下头想到,这次也许能碰到玫瑰花。如果我能拿到花,就将它拿到山坡上去,插到自己的坟头上,然后再回到我的椅子里,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

    当这一天来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我必须再次跑出去,告诉人们,那个卖玫瑰花的女人,那个住在破屋里的女人,需要几条汉子将她抬到山坡上,到那时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不过,她会感到满意的,因为她将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花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风。

(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问候天空

简媜

    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新生的秘诀。

    曾经,在课堂上老师口沫横飞地叙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一个不自量力的人疯狂也似的追着太阳,终于活活渴死。记得当时自己是个乖乖的女学生,文文静静地专心听讲,照理应该提笔在书页上记下“不自量力”的教训才是。可是,却有一股莫名的情愫在我心底涌出,便锁着眉吊念那位名叫夸父的人。如果他不渴死,一定可以追得到太阳。我想。

    某一个夏日的下午,有风。天空大大方方地蓝着,在无际的绿稻平原之上。就像夜晚灯下变化多端的蓝色晶体,总让人觉得神秘。可是还不至于深不可测到像一本有字天书。天书有的有字,有的没字,对我而言,无字天书是比较好懂而内容丰富些。读有字天书需要一等的智慧,读无字天书,则需要一等的心情。那天下午,我读的是一本全开蓝底没有封面的无字天书。踩着脚踏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反正没有字里行间。书名叫“天空”。

    蓝色令我心旷神怡,让我想笑。而远远天边堆垛的云朵,则让我向往,让我想跑。

    蓝的天空与白的云,向来是大自然最活泼、亮丽的打扮,像个热爱自由的少年。每次看到那么亮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在平原之上耳语时,我的心情就倏地开朗起来。只是想笑、想跑、想攀登那仰之弥高的云之山峦。云,即是高高的山峰,高到只能用眼睛去攀登。我向往有一天能躺在云峦那柔柔的曲线里睡一个宁静的午觉。这说来可笑,但我无法禁止自己在看到云朵时不兴起这样的念头。

    那天,看不见阳光,天空是带着神秘的温柔。而云,那真是诱惑。一团团地,像一头撞进太阳的怀里般,沾着粒粒金粉。一切变得神秘,令人愉快的神秘。

    我骑车弯进路头,那样的下午只能用来唱歌,歌词里有阳光、绿叶、飞鸟,车轮碾歪碎石的声音是伴奏,风在和音。我弯进路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看蓝得水水的天,看一团白云恰好在远远的路边的一家农舍的竹丛上头,好像不小心被竹子钩住跑不掉似的,我爱这样宽阔的平野任我一个人乱闯的那种感觉,我爱心房的栅栏一下子撞破了,兴奋的触须痒遍全身的那种激情,我爱这广阔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狂想,我也爱风在耳边激动地呼啸,把我的头发梳成虬结的团线的那种痛快。一心一意,我要追赶那团云,趁她还未解掉竹钩时,一头钻进她那如棉如絮又如春日海水的胸怀里。车在颠簸,心也在颠动。恨不得有一双长臂,两手一伸一揽,收集天上所有的云朵,堆成一张弹簧床,轻轻拍一拍,纵身便依偎了进去。于是,我加快速度,决心要追赶那云,啊!云,我的故乡!

    第一次,我惊觉到自己有着夸父的血统。

    然而云是愈追愈远了。农舍经过了,才发现她在河的对岸平原上。想必是她伶手俐脚地,竹钩上一条云丝也没留下地溜了。不知道当初那个被追的太阳是否曾在长河平野上踏下几个慌张的脚印?也许,云本是行于天上的,不似太阳有火轮般的脚,所以不会下凡来领受我的盛情美意,不过是我的错觉罢了,只是,这错觉未免太美了点。

    如果,蓝天是一本无字天书,云必是无字的注脚,而我急速的车痕翻译云的语言于路面上则是最新出版的注疏。天空以变幻的蓝色铺叙,云以干净的手法描绘,然后交给我的眼睛去印刷,我们都在叙述一个夸父的故事。那个古老却仍年轻的神话。

    我读懂了这一本无字天书。

    从此热爱天空。无论何时何地,总献上我舒畅的笑声与问候的眼神。

    后来,我的走姿变了。低着头,不理一切。凡尘太多,把我的心房占得客满。我很少再去关切天空。那时候,我几乎不再读云。曾经,我认为她是诗的放牧者,曾经,我羡慕她是天庭的流浪汉,她的行囊里装着的是神秘而奇幻的故事……而我不再是爱听故事的少年。没有人能懂我望云的眼神。那时,天色是阴沉的。

    梅雨开始,形成雨季。雨连续着,以一种无奈的落姿。有一搭没一搭的雨丝,像是乌云对大地不休地诉苦,无可奈何地。断断续续的雨,就如断简残编;不成句的字,不成字的笔画,组成一篇难懂的文章。诉得出的苦其实不是苦,诉不出的苦,方是真苦。云的倾诉,向来谁也不懂,大地不爱做考据。

    生命的历程中,其实也有雨季。所有的豪情壮志都在一刹那间被打湿了,像湿了翅膀的鹰,沮丧地凝望阴霾的天空,想要振奋,却挣不断细细密密的网丝,想要展翅,却甩不掉羽翼上凝聚的重露。乌云至少还有大地可泄漏,不管懂不懂,泄完了,雨季也就过去了。而无处可诉的苦,日积月累地便在内心形成阴沉的气候,形成没有阳光的一方天空。最悲哀的是,明明心里延续着梅雨,脸上却必须堆积着虚伪的晴朗。生命之中,总难免有这样的季节。

    等待阳光,是最折磨的等待。却又不甘心终日梅雨。有一天,路过淡水,见平畴绿野之上,太阳在一堆泼墨也似的乌云之中挣扎。时灭时显的光线,在天空中挣脱着要出来。我突然惊讶,内心深深地感动着。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新生的秘诀。天下没有永远阴霾的天空,只要让生命的太阳自内心升起。我感受到日出的惊喜。

    于是,我想起夸父,觉得他与我是如此地亲近。我聆听那血液在我体内窜流的声音,并感受到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我的心里呼啸着,说要霸占整个春天。

    于是,昂首,问候天空,伸指弹去满天尘埃,扯云朵拭亮太阳。从今起,这万里长空,将是我镶着太阳的蓝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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