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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滁州市九校联考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驿传制度是我国古代以“传命”为主旨,融通信、交通、馆舍三位于一体的命令上传下达机制。驿传制度伴随着国家政治及交通的发展而产生并逐渐发展。到了唐代,驿传制度更为严密和完善。树立起新的制度典范。对唐王朝产生了深远影响。《全唐诗》中有大量与驿传相关的作品,我们可以从中探析唐代驿传制度的相关内容与特点。

    唐王朝“东西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宽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旧唐书》卷三八)。统治者为了对辽阔的疆域实现有效统治。在中央统一管辖之下建立了各级地方政权及各级交通组织,与此相适应,形成了较完整的文书驿传网。较之于前代。唐代驿馆的数量有了较大的扩充。韩愈在《酬裴十六功曹巡府西驿途中见寄》中写道“四海日富庶,道途隘蹄轮,府西三百里,候馆同鱼鳞。”用“鱼鳞”来形容唐代驿站的数目繁多,可谓确切而形象。此外,从王周《路次覆盆驿》“曾上青泥蜀道难,架空成路入云寒,如何却向巴东去,三十六盘云外盘”中可以知道,唐代在最为偏远的地区也设置有驿道和驿站,就诗中所提到的驿站驿馆名称而言,我们很容易发现唐代关于水驿、陆驿、水陆兼办驿的驿传设置。例如,韩琮的《题商山店》商山驿是为陆驿;王建的《汴路水驿》提到的是为水驿;而武元衡《题嘉陵驿》写道:“悠悠风施绕山川,山驿空濛雨似烟,路半嘉陵头已白,蜀门西上更青天。”可以看出,嘉陵驿属于水陆兼办驿。

    不少唐代诗人初仕阶段都曾担任县级职官,主持驿传,并留诗以纪。“云别青山马踏尘,负才难觅作闲人,莫言馆驿无公事,诗酒能消一半春。”(赵嘏《赠馆驿刘巡官》)诗中看来,驿中生活十分清闲,甚至可谓百无聊赖,。但这只是对于驿长而言,下层驿使的工作与生活却是另一番景象。驿使的职责主要有三:一是迎接使客;二是管理驿厅,安顿食宿;三是传送文书,其中最为艰辛的必是舟车劳苦传送文书。蒋吉的《大庚驿有怀》中,“一囊书重百馀斤,邮吏宁知去计贫”,几字道尽驿使工作之艰辛。

    “驿骑来千里,天书下九衢。因教罢飞檄,便许到皇都。”(元稹《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传递文书是驿传最重要的任务。有时,驿使也会传递往来信件。“客思愁阴晚。边书驿骑归”(《边愁》)是崔湜客居他乡凭书传讯的无奈;“乡关若有东流信,遣送扬州近驿桥”(《逢归信偶寄》)是李益对亲人的牵挂和对家乡的思念。除此之外,驿使还会递送一些物品,作为边塞战士与家人沟通的桥梁。

    唐代驿传随国势变化而兴衰。中晚唐邮驿普遍衰落,许多曾经盛极一时的大驿站都已荒芜。刘禹锡的《杂曲歌辞,宜城歌》“野水绕空城,行尘起孤驿”,直观地反映出中晚唐驿馆衰败的荒凉景象。

    驿站为文人迁客等提供食宿,驿传大大便利了文化的传播,发展和繁荣,驿传制度的存在丰富了唐诗的发展,也成为唐朝文化传承千年的重要载体。

(摘编自王云庆,郭熠程《从(全唐诗)看唐代驿传制度》,有删改)

(1)、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驿传发挥的传递文书,往来信,提供食宿的功能。体现了统治者建立驿站的初衷。 B、唐代驿馆数量众多,分布极广,种类齐全,既巩固了统治,也丰富了唐诗的内容。 C、驿传制度到了唐代变得更加完善和严密,可见唐朝国家政治、交通有了很大的发展。 D、唐诗“日旰山西逢驿使。殷勤南北送征衣”所写内容应属唐代驿使的职责范围。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先后介绍了唐朝驿传机构的特点,驿使的职责和驿传制度的衰落,条理清晰。 B、从唐诗中可窥见唐朝驿传制度发展状况,这折射出文学具有反映社会风貌的功用。 C、文章引唐诗作品为证,阐释了唐朝驿传制度与馆驿诗相互促进的关系。论证充分。 D、文章分析了唐朝驿传机构的繁盛与衰落,印证了驿传的发展与国势盛衰息息相关。
(3)、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为一种命令上传下达机制,唐王朝驿传机制诸多任务的重中之重是传递文书。 B、唐代较为完整的文书驿传网的形成与疆域的广大及加强疆域控制的需求相关。 C、许多唐朝诗人曾经主持过驿传,虽然官阶不高,但其工作清闲,可诗酒怡情。 D、随着唐代驿传的衰落,中晚唐的国势也日渐衰落,在《宜城歌》中就有反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戏曲“贵和”思想的显著体现是“大团圆”的结构模式。这自然与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传统思维相契合。戏曲“始悲终欢”“始离终合”“始困终亨”的“大团圆”的结局遵循着古人对于“万物一而立,再而反,三而如初”的事物普遍发展规律的生命感悟,也同样体现着“悲者必终于欢,离者必结之以合”的“天圆地方”的审美轨迹。

    剧作家对于“大团圆”结局的追求是由作家自身地位低下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在我国古代,戏曲一直受到统治者的排斥,受到“正统文学”的排斥。元代时,蒙古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限制汉人参加科举考试,大量的文人失去了通过科举考试获得仕途的唯一道路,因此只能流落于坊间妓馆,以写词曲为生。《元史·刑法志》记载:“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诸民间子弟,不务生业,辄于城市坊镇演唱词话、教习杂戏、聚众淫谑,并禁治之。”以至明清律法仍有这样的条例。在这样的境遇下,剧作家则选择用笔来抒发自己的苦闷,消解现实的残酷,因此在戏曲中往往以“大团圆”的形式来寄托对美好世界的向往,表现对因果轮回的期盼。

    “大团圆”模式适应观众的审美期待,体现着老百姓对于美好世界的憧憬和想象。只有充满喜庆气氛的“大团圆”结局才能淡化悲剧的悲哀感和压抑感,把观众带入冲淡、平和的心理状态。李泽厚对这种“中和为关"的审美观念这样论述:“它们作为矛盾结构,强调的更多的是对立面之间的渗透和协调,而不是对立面的排斥和冲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戏曲是一种中和艺术。

    中国戏曲始终与儒家的伦理道德教化紧密联系。在戏曲中宣扬惩恶扬善的伦理道德必然是戏曲的旨归。这一诉求直接外显为戏曲的大团圆结局。中国人的特点是爱憎分明,戏曲中也往往体现的是善与恶、忠与奸、正与邪等对立面的斗争。观众不仅要求欣赏一个故事。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剧作家对事件的评价。因此安排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往往意在说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明有王法,暗有鬼神”,告诫人们时时刻刻要做一个好人。

    城市的繁荣促进了市民阶层的兴起,也刺激了通俗文学的繁荣。中国戏曲的显著特点就是其强烈的民间性,因此,剧作家的写作意图必然要从观众的欣赏意图出发,反映观众的审美趣味。演员表演惟妙惟肖,唱腔优美,故事吸引人,这都是观众需要的,而给戏曲中的人物安排一个合理的结局,更是观众所关心的。从我国戏曲的审关心理来看,观众看戏的主要目的是消遣娱乐,希望在繁重的劳动之余通过戏曲来获得精神上的享受和解脱,而不像西方戏剧那样进行沉重的道德说教和宣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两汉经学

    经学的真正确立是在汉武帝时代。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设置五经博士,收博士弟子五十人。其后博士弟子屡经增加,东汉时多达三万人。五经博士及其弟子以五经为研习对象,这就形成了经学。所谓经学,是指专门研究儒家经典的学问。从中国文化史看,经学出现的前提是汉王朝运用国家力量将民间流传的文化经典宣布为国家经典,并设立博士制度予以专门研究,于是,五经成为国家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的根据。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儒家经典的传习,确立了儒家经典在中华文化经典中的主流地位,客观上也确立了经学在中国学术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儒学作为汉代主流思想,是与中央集权的统一相适应的。儒家主张的五伦、五常作为社会伦理道德,也因儒家的主流地位而得以明确确立。

    两汉经学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秦始皇焚书,造成文化典籍的浩劫,五经借助儒生记忆而保存下来。用汉代流行的隶书书写的经书文本,被称为今文经。汉景帝以后,陆续在孔府旧宅壁等处发现的与五经有关的用战国字体书写的文本,被称为古文经。古文经与今文经不仅书写字体不同,而且同一部经典的篇章多寡也或有差别,如孔府旧宅壁中友现的《尚书》就比汉初伏生所传《尚书》多16篇。此外,还发现了一些其他古文经典,如《周官》《左传》等。因汉武帝及其后所立五经博士皆为今文经博士,西汉末刘歆便要求把古文经也立于学官,但遭到今文经学家的阻挠,一时没有实现,于是引起今古文经学家之间的一场大争论。西汉时期,今文经学是经学主流。今文经学通经以致用,注重思想的阐发,强调经书的历史借鉴意义,但弊病是与谶纬结合而流于神秘。古文经学在东汉发展昌盛,注重文字训诂和对典章名物的解释,突出还原历史和文化传承,学术贡献良多,弊病是流于繁琐的文献考证而脱离思想和生活。东汉章帝时的《白虎通义》主张今文经学,强调经学大义与社会价值,借以维护主流思想,带有一定的理论总结性。东汉末古文经学家郑玄融合今古文经学,遍注群经,成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今古文经学的分歧和论争促进了经学的发展,它们所代表的两种学术精神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对后来的中国学术史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文学经典的影视改编

    ①文学经典有着经久不衰的魅力,长期以来受到数字影视媒介编创者的青睐。

    ②以往,文学经典作为文本阅读的典范,通常以单一的线性阅读为主,对受众的文学水平及文学修养要求很高,隶属于“小众文学”的范畴。而随着数字影视媒介化的介入,“大众性”的特质使得文学经典从高高在上的存在,逐渐成为视听化的“大众文化”,这对文学经典的传播与传承有一定的推动。伴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革新,文学经典将会在电影、电视、艺术表演等多种形态之外,以全新的艺术形态示人,并能够更好地实现虚幻与现实的还原,使文学经典在表现和存在的形式上更丰富、更立体、更易于接受。

    ③当前,由文学经典衍生出的作品,正在和原著一起逐步进入产业化链条。一部作品的诞生,已经由单一的传播渠道向多渠道传播扩展,由此产生的人文价值、社会价值、商业价值也得到提升。文学是提供审美的艺术品,也是提供思想的精神养料。然而数字影视媒介化以声音、图像为主,以文字为辅的特质,或多或少地削减了文学经典的深度与力度。文学以或幽默、或平实、或优美、或泼辣的文字描述,给受众以玩味和想象空间,每个读者的脑海里都有一个对角色的重造,而数字影视媒介的具象化特点直接切断受众的想象空间。

    ④随着数字影视媒介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当下文学经典的数字呈现,在表现形式和声音的震撼上趋于极致,但在作品的内容上、角色的塑造上却显得苍白。如果说过去的文学经典的影视改编是“十年磨一剑”,那么现在数字影视媒介对经典的翻拍更符合市场化的商业特点,能收到良好的经济回报,可是媒介人却失去了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如果说早些年改编的影视作品是向经典致敬,那么时下泛滥于荧屏、银幕的改编就是在吃文学经典影响力的老本。如果以歪曲、无厘头的戏说来重复经典,则是对经典的不敬,更是对受众无情的戕害。

    ⑤在我看来,如何把握好忠实原著与锐意创新的关系非常重要。该超越原著的地方应当“飞跃到位”,忠实并不等于“死忠”。忠实于原著的,不一定是原著的人物设定和情节设置,而是原著的人文精神。

    ⑥文学经典的地位是建立在时代和读者的基础之上,分析受众的审美心理与时代风尚,应该成为影视艺术创作之前的一门必修课。观众对改编作品有着不同的心理期待,尤其在对文学经典的改编上表现得更为强烈。

    ⑦对于文学经典而言,如何更好地传播而不仅仅因袭原著文本,是对影视工作者阅历、见识的检验,是一种深刻解读文学经典基础上的高层次攀登。改编名著经典,前提是弘扬经典所蕴含的人文意义,使经典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得到更为广泛、深入的普及。

    ⑧在数字影视媒介产业化的今天,数字影视的编创者是以社会责任为先还是以经济利益为上,是决定文学经典重塑质量如何的关键。有必要呼唤投入与产出成正比,更有必要呼唤责任、道义与社会担当。

(选自2013年11月12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人民文学》杂志把我的两篇文章放在“非虚构”栏目,无意间使其获得了一种命名和意义。但是,它首先要面对的就是非虚构在文学中的合法性问题,也即“真实”在文学中的合法性问题。

    就文学而言,“真实”是一个很奇怪的词语。在通行的文学标准中,“真实”只是最低级的文学形式。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中谈到现实主义时认为,“现实主义的理论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坏的美学,因为一切艺术都是‘创作’,都是一个本身由幻觉和象征形式构成的世界”。“真实”从来都不是艺术的标准。但是,必须注意到,韦勒克所反对的“现实”和“真实”是就其最基本意义而言的,是指物理意义的现实和真实。“那儿有一朵玫瑰花”,这是物理真实,但这还不是文学。文学要求比物理真实更多的真实,“那儿是哪儿?庭院、原野、书桌?谁种的,或谁送的?那玫瑰花的颜色、形态、味道是什么样子?”这才进入文学的层面,因为关于这些会是千差万别的叙述。即使是非虚构写作,也只能说:我在尽最大努力接近“真实”。 在“真实”的基础上,寻找一种叙事模式,并最终结构出关于事物本身的不同意义和空间,这是非虚构文学的核心。

    非虚构文本并不排斥叙事性,相反,这也是它的必由之路。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美国出现了大量的非虚构作品,“一种依靠故事的技巧和小说家的直觉洞察力去记录当代事件的非虚构文学作品的形式”。 非虚构文学融合了新闻报道的现实性与细致观察及小说的技巧与道德眼光﹣﹣倾向于纪实的形式,倾向于个人的坦白,倾向于调查和暴露公共问题,并且能够把现实材料转化为有意义的艺术结构,着力探索现实的社会问题和道德困境。

    一个最基本的逻辑是,只有在你声称自己是进行非虚构写作时,你才面临着“是否真实”的质疑。假借“真实”之名,你赢得了读者的基本信任,并因此拥有了阐释权和话语权。它使你和你的作品获得了某种道德优势,更具介入性、影响力和批判性。同样的题材,同样的人物故事,当以虚构文学面目出现的时候,读者可能会读出趣味、人性和某种幽深的意蕴;但当以非虚构面目出现的时候,这一趣味和人性叙述就更具现实感和迫近感,它打开一个内部场景,让读者从“旁观者”变为“剧中人”,从“品味把玩”变为“息息相关”。

    非虚构文学,作为近几年才在国内被频繁提起的概念,总是容易被和虚构文学对立起来谈。作家一方面被吸引,因为它在短时间内引起的关注要大于虚构性文学,并且里面似乎包含着某种朴素且深远的品质; 另一方面又有所疑惑,认为它与文学的本质,即虚构性,不相符合。但我认为,通往文学的道路有多条,好的文学作品总是能够挑战既有的文学概念,从而使我们对文学本质、文学与生活的关系进行新的思考和辨析。

(摘编自梁鸿《非虚构的真实》)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逍遥游》是《庄子》内7篇之首,又是整部《庄子》的开卷第一篇。不管《内篇》是否庄子编订,把《逍遥游》放在首篇,客观上也的确显示了它在整个《庄子》中的突出地位。这足以证明编书者是一位对庄子思想理解极深又有高明见解的人。

    庄子是中国文化史上一种独特的思想学说——逍遥哲学的开创者。“逍遥”一词在《诗经》中就已经出现,但作为哲学概念和对人生心理状态的抽象哲学概括来使用,却始于《庄子》。它的内涵虽然继承了《诗经》中的基本义项,但总体而言又不同于《诗经》中的“逍遥”,而是更丰富了。从《逍遥游》的内容来看,“逍遥”在这里是指一种超凡脱俗,不为身外之物所累的一种心理状态和精神境界,近乎我们今天所说的“绝对自由”。追求“逍遥”是庄子人生哲学的主要内容,也是整个庄子思想的核心。庄子思想的庞大体系,就是围绕着这个核心构建起来的,其他一切思想观念和理论元素无不与这一核心存在着紧密联系。正是在这个基本点上,显示了庄子思想区别于其他任何一种思想体系的主要特质。因此我们可以说,庄子的整个思想体系就是一整套关于追求“逍遥”的“逍遥哲学”。若从“逍遥哲学”这个角度来观察庄子思想的各个部分,我们就会发现,庄子的自然哲学是它的理论基础,庄子的相对主义是它的认识论根源和走向逍遥境界的思想方法,庄子的社会思想是它产生及形成的心理土壤,庄子的文学思想和创作风格是它的具体表现和外化形式。

    庄子认为,宇宙中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都是不逍遥的,因为它的存在和生活方式都是“有所待”的,即有条件的、受限制的,因而都是不自由的,即使那些自以为逍遥,表面上看去也貌似逍遥的人与物,也是如此。比如,在《逍遥游》中描写的貌似逍遥的大鹏,是很不自由的,因为体型太大,飞翔时不仅需凭飓风之力来托负,而且还必须有大的空间才能展翅。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才受到小鸟斥鴳的嘲笑。斥鴳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比大鹏优越,是最自由的。其实这正反映了它由于生活环境的狭小所带来的局限,因为它无能力到广阔天地中去遨游,所以形成了目光短浅的习性。这讲的是万物在空间上的局限。

    在时间上也是如此。朝菌不可能了解一天之外发生的事情,寒蝉不可能知道一年四季的变化,而生命长的灵龟和大椿也不能知道其生前死后的事。这讲的就是万物在时间上的局限。至于人类,看上去似乎比动、植物自由得多,实际上他们所受的限制也更多,除了名、利、富、贵之外,还有伦理道德、感情欲望等多种牵累,而且对死亡的恐惧和担忧的精神负担,远远超过其他生物。从受限制这个角度来审视人生,人是世界上所有事物之中最不自由的。所以庄子认为只有“无己”的“至人”、“无功”的“神人”、“无名”的“圣人”才是进入绝对自由境界的人,这就是庄子的理想人格,而“逍遥游”也就成了庄子理想的人生境界。

(节选自《智通庄子——游心于物之初》)

阅读

    “无讼”概念源自孔子在《论语·颜渊》中的一句话:“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我审判案件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的目标在于使人们不争讼。这体现了孔子对理想社会关系的追求。在以儒家文化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两千多年的中国农业文明时代,“无讼”观念是调剂社会关系的美好愿景。在当今中国,尤其在广大的乡村社会,这种观念依然普遍存在,即在发生纠纷时通常愿意用传统的伦理道德等观念来调节,而非直接诉诸法律。

在孔子看来,“仁”是社会的基础。每个人都做到“克己复礼”,约束私利,天下皆“归仁”了,个人也就成为“不忧不惧”的君子,从而构成“君子”社会。君子“既明且远”,就可以从政来治理社会。如何调解社会纠纷矛盾?诉讼必不可少,但诉讼的目的是止讼以至无讼,消除诉讼的社会根源。孔子反对以力服人的强暴统治,强调道德模范的引领,认为这是实现无讼的关键。以道德和榜样的力量来影响社会,“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从而实现“仁者”爱人、识人、容人而无诉讼纷争的理想社会境界。

虽然孔子的“无讼”理想没能成为当时现实的社会场景,但这种社会治理理念却贯穿于中华文明始终。

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用“乡土社会”来概括中国社会的总体特征,称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在乡土社会的礼治铁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要打的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费孝通称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中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知礼是每个人的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近代以来从欲望到需求的文明转换,使乡土中国进入乡土重建。在乡间,普通人还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下乡了。尽管当时中国已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但原有对诉论的观念还是很牢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况且,依照现行法去判决,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合。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费孝通认为,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要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进行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不但法治秩序效果不好,而且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就会先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在城乡分割背景下的基层社会构建中,如何化解发生在人民内部的社会矛盾?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钢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整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其实质是对无讼的追求。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枫桥经验”创造了依靠发动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就地化解矛盾的基层社会管理方式,达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良好效果。

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社会发展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一体,社会运转方式发生相应变化。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逐步实现,社区治理的无讼思想无疑在此过程中得到了空前的提升。

在新时代,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许多地区发挥其主动性与创造性,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脸。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以“无讼社区”建设为抓手,以“诉调对接”为核心,以“息争止讼”为目标,针对快速城镇化、市场化、工业化带来的社会矛盾剧增,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等方式,打造综合性调解平台,节约了诉讼资源;在平台上预约服务,将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化下沉社区,根据群众需要定时定点到社区办公服务,将绝大多数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无讼社区”建设就是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立规矩、以德治扬正气,最大限度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倡导“和为贵”理念,主要针对民商事纠纷,本着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人民调解前端介入,运用“诉调对接”方式,对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增加调解的权威性,达到“息争止讼”目的。大邑县通过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五治”综合发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通过“无讼社区”建设,在基层社区进行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其实践是成功的、可资借鉴的。

(摘编自徐平《建设“无讼社区”实现有效基层治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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