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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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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鹤岗市一中2020届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目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树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揶。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肴,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构思精巧,看似散漫,实则严谨绵密。前半部分叙写了“我”对儿子成长的关注,后半部分叙写了父亲的“渐行渐远”,直至生命的终结。表面上看,似乎并无多大关联,却有着内在的契合,作者在这里叙述的其实是一个生命完整的过程。 B、文章全部采取了写实的手法,记述了我们司空见惯的几段情景,作者于其中做了深刻的思索,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别有境界。 C、“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被雨湿了的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作者以斜风细雨烘托惨痛别离的心情,再连用两个“深深”将自己对父亲的不舍和失去父亲的痛心直接抒写出来,使描写与抒情自然地融合到一起。 D、龙应台这篇《目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的感慨和温暖,更有一份对生命本质、生命起点和终点的深刻思索与关怀。
(2)、作者围绕“目送”写了哪些内容?请简要概括。
(3)、文中出现两次“不必追”,在内容和结构上各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景泰蓝的制作(节选)

               叶圣陶

第二步工作叫掐丝,就是拿扁铜丝(横断面是长方形的)粘在铜胎表面上。这是一种非常精细的工作。掐丝工人心里有谱,不用在铜胎上打稿,就能自由自在地粘成图画。譬如粘一棵柳树吧,干和枝的每条线条该多长,该怎么弯曲,他们能把铜丝恰如其分地剪好曲好,然后用钳子夹着,在极稠的白芨浆里蘸,粘到铜胎上去。柳树的每个枝子上长着好些叶子,每片叶子两笔,像一个左括号和一个右括号,那太细小了,可是他们也要细磨细琢地粘上去。他们简直是在刺绣,不过是绣在铜胎上而不是绣在缎子上,用的是铜丝而不是丝线、绒线。 他们能自由地在铜胎上粘成山水、花鸟、人物种种图画,当然也能按照美术家的设计图样工作。反正他们对于铜丝好像画家对于笔下的线条,可以随意驱遣,到处合适。美术家和掐丝工人的合作,使景泰蓝器物推陈出新,博得多方面人士的爱好。

粘在铜胎上的图画全是线条画,而且一般是繁笔,没有疏疏朗朗只用少数几笔的。这里头有道理可说。景泰蓝要涂上色料,铜丝粘在上面,涂色料就有了界限。譬如柳条上的每片叶子由两条铜丝构成,绿色料就可以填在两条铜丝中间,不至于溢出来。其次,景泰蓝内里是铜胎,表面是涂上的色料,铜胎和色料,膨胀率不相同。要是色料的面积占得宽,烧过以后冷却的时候就会裂。还有,一件器物的表面要经过几道打磨的手续,打磨的时候着力重,容易使色料剥落。现在在表面粘上繁笔的铜丝图画,实际上就是把表面分成无数小块小块面积小,无论热胀冷缩都比较细微,又比较禁得起外力,因而就不至于破裂、剥落。通常谈文艺有一句话,叫内容决定形式。咱们在这儿套用一下,是制作方法和物理决定了景泰蓝掐丝的形式。咱们看见有些景泰蓝上面的图案画,在图案画以外,或是红地,或是蓝地,只要占的面积相当宽,那里就嵌几条曲成图案形的铜丝。为什么一色中间还要嵌铜丝呢?无非使较宽的表面分成小块罢了。

粘满了铜丝的铜胎是一件值得惊奇的东西。且不说自在画怎么生动美妙,图案画怎么工整细致,单想想那么多密密麻麻的铜丝没有一条不是专心一志粘上去的。粘上去以前还得费尽心思把它曲成最适当的笔画,那是多么大的工夫!一个二尺半高的花瓶,掐丝就要花四五十个工。咱们的手工艺品往往费大工夫,刺绣,刻丝,象牙雕刻,全都在细密上显能耐。掐丝跟这些工作比起来,可以说不相上下,半斤八两。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庄子的翅膀

叶春雷

    人到中年,活着感觉越来越沉重。这种沉重就像一个人陷入沼泽,你拼命想挣脱泥水的围困,想让自己的身体变得轻盈,从而从泥沼的吸引中脱颖而出,但是你似乎越挣扎,陷得越深。

    感觉自己正陷入这种恐惧。我周围的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泥沼,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这时候我想到了庄子,想到了那个贫穷而中年丧妻的庄子。这只蝴蝶,或者大鹏。这是长翅膀的庄子,从人世的巨大泥沼中超脱出来从而变得轻盈无比的庄子。比起我生活的时代,庄子的周围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巨大的泥沼,一个恐怖的陷阱。庄子,包括和庄子一样地位卑微的“士”以及比庄子地位更加卑微也更多数的“庶”,他们只是君主的猎物,被围困在君主的苑囿里,君主什么时候高兴了或者不高兴了,就宰杀一只,纯粹为了娱乐。那是一个毫无生命尊严的时代,那是一个人命低于草芥的时代。

    (庄子也是一只猎物呀,被君主围捕,但却冲破君主的包围圈,胜利大逃亡了。对于“士”,君主不是纯粹用刀剑来对付,他们还用蜂蜜和甜酒,用玉帛和铜币。他们要让一部分猎物成为自己的宠物 , 供自己取乐,同时也会为自己充当爪牙,去猎杀更加低级的“庶”。

    庄子被诱惑。楚王派使者持千金来了。楚王要降服这一只桀骜不驯的猎物。温柔的大网张开了,暗藏杀机。但庄子就是不入其彀中。庄子选择了突围。庄子冲天而起。庄子就是这样被逼出了一双翅膀。

    庄子从此不再是一只猎物。庄子完成了自己。因为有了翅膀,因为舍弃。庄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自由是什么?自由是你一无所有之后,还能自信地对所有的人说:”我富甲天下。”我们有这种气魄吗?没有。所以我们成不了庄子。

    庄子曾经向监河侯贷粟,因为庄子家贫。庄子从来不是迂腐的伯夷叔齐,庄子知道生命的可贵。但庄子从来不向君主摇尾乞怜,像那些君主豢养的哈巴狗。庄子是有翅膀的人。庄子的灵魂在天上,在与天地精神相往还的浩渺宇宙间。庄子是能够吞吐宇宙的人,”抟扶摇直上者九万里”,庄子宁愿在污泥中曳尾,因为曳尾污泥,那是在与大自然肌肤相亲。

    庄子就这样拔地而起。庄子在我们灵魂的仰望中翩翩起舞。庄子是雄浑的,庄子也是妩媚的。庄子一会儿是大鹏,力拔山兮气盖世;一会儿是蝴蝶,流连戏蝶时时舞。庄子让当时的社会吃惊,更让后人吃惊。这个长着翅膀的怪物,滑过阴暗的宫廷,滑过君主的刀丛,竟然毫发无损。凭什么?凭他的一对翅膀。

    人到中年,我感到生命的沉重。因为我没有庄子的翅膀。说到底我没有庄子那样彻底的思想。思想使人轻盈。金钱使人沉重。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每个人都被捆缚在欲望的战车上,每个人都在冲锋陷阵,都在拼命拼杀。这是另一个尸横遍野的战场,没有硝烟,但比起战国的刀光剑影、血肉横飞,丝毫也不逊色。我们没有翅膀,我们只有欲望。

    沉重是自找的。

    庄子是战国时最伟大的散文家。因为庄子的散文也有一双翅膀。能够飞翔的散文才是好散文,而能够在飞翔中不被大风刮散架的散文才是散文中的珍品。庄子的散文在历史的大风中飞翔了两千多年,不仅没有散架,没有像羽毛一样被刮得无影无踪,反而在风沙的打磨中日益铮亮,这得益于庄子翅膀的轻盈,还有坚实。

    我飞不起来。因为我的沉重。这种沉重是污浊的,散发着生活的枯枝败叶的腐朽气息。我的生活中堆积着那么多腐朽的枯枝败叶,但我一点也不舍得丢弃,反而视若珍宝,所以我注定无法轻盈。

    我想飞,却怎么也飞不高。那是许多年前的一首老歌。一首老歌诉说着我们对飞翔的梦想,而一双绑缚着沉重黄金的翅膀,是怎么也飞不起来的啊!

    还是不要胡言乱语了。让我们的心,老老实实地在股票与基金的浮沉中,飞翔一生吧。

(选自《散文》2008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纯爷们

余显斌

    爷一手抱着爹一手提着刀,在空旷的原野上走过。身后,是死寂的虎山峪,是鹅毛一样乱飘乱飞的雪片。爹被寒风一吹,醒了,伸着胳膊踢着腿哇哇大哭起来。爹的哭声撕扯着原野的寂静,撕扯着原野上的狂风,也撕扯着爷的心。

    爷用脸轻轻贴了一下爹的脸道:“现在,虎山峪就剩下我们爷儿俩了。”爷的声音喑哑着,被狂风阻塞住,哽咽了一下。

    爷的刀上凝着血,复仇的血。

    死者,一个是藤野,一个是韦二。

    为了虎山峪,为了虎山峪一千多口子,爷提着刀摸进城去,手刃了仇人。虎山峪啊,在一个叫作藤野的少佐的带领下,一夜之间被一群披着人皮的东洋野兽围了起来。虎山峪一千多人,上至九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娃娃,几乎无一幸免。

    爷是在部队上听到这个消息的,他大叫一声晕倒在地上,醒来后,连夜赶回了家。

    爷离开村子已经两年多了,走时,没娘的儿子放在朋友韦二的家里。爷的老婆,也就是我奶奶,是难产死的。

    可是,韦二在这次劫难中逃了出来,带着自己儿子进了城,却丢下了爷的儿子。

    韦二能跑出来,是因为他有一个做日军翻译的表弟。因了那个翻译的求情,他带着他的病秧子老婆,抱着两个孩子——一个是他的,一个是爷的,走出人群,走向外面,可是迅即被藤野挡住了。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问翻译: “不是说出去三个吗,怎么成了四个了?”说完,他仁丹胡抖动了两下,“嚓”的一声抽出战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雪亮的光。

    韦二一惊,顿时怂了。

    韦二的裤裆慢慢洇湿了,竟然失禁了。

    他双手将怀里的孩子送过去,结结巴巴道:“我举报,他……他爹是八路,太君。”

    藤野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一眼,狼一样嗥叫一声,狠狠将孩子掼在墙上,孩子一声没吭就死了。人群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叫声。韦二的女人见了,张着嘴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然后,藤野举起手,使劲向下一切,枪声和手榴弹的爆炸声响起,中间夹杂着喊叫声哭泣声和咒骂声。当这一切都结束时,虎山峪一千多老少都倒在场地里,没有了声息。

    一桶桶汽油泼上,藤野一声吼,一片火海升腾起来,掩盖了一切。

    爷回来时,虎山峪已经不存在了。

    爷站在那儿,如一尊石刻的雕塑,泪水一颗颗落下来。然后,他抽出背后的钢刀,坐在磨刀石旁,咬着牙使劲地磨起来,整整磨了三天三夜,一把刀磨得雪亮,一双手磨得血水直流。在一个黑夜,爷走了,消失在虎山峪。

    第二天,整个丰阳城炸开了锅,藤野死了,死在一个窑子里,身上连中七刀,刀刀致命。另外,丰阳城还死了一个人,就是韦二。而韦二的儿子却不见了。

    韦二被爷一刀杀了,可是儿子却被爷抱走了。爷恨韦二,把自己的儿子交给了藤野,惨死在魔爪下,这样的人不死天理不容。至于爹,是虎山峪的爷们儿,得救。

    爹于是就跟着爷,就做了爷的儿子。

    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年。十几年后,解放了,一路从炮火硝烟里走来的爷成了将军,准备回到虎山峪,去祭祀那里的一千多亡灵,祭祀那群十几年前惨死的父老乡亲,告诉他们,小鬼子已经投降了,国家已经解放了,他们可以含笑九泉了。可是,在路上,却发生了车祸。爷被送到了当地医院,需要输血。爹听了,急了,一撸胳膊道:“用我的,我是他儿子。”

    医生听了,忙着抽血化验。

    当爷知道这事后,苦笑一声告诉爹:“不行的。”

    爹不解,忙问为什么。

    爷眼圈红了,再次想起故乡,想起虎山峪死去的父老乡亲,许久,告诉爹:“孩子,你不是我儿啊。”

    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话,大惊,瞪着眼睛望着爷。

    爷流着泪,把虎山峪的往事告诉了爹,过了一会儿,缓缓地道:“我是你的杀父仇人。”

    爹望着爷,想到爷对自己的好,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不相信地喃喃道:“不会的,怎么会?”

    两人正愣着,医生跑进来说;“快输血,化验成功了。”

    爷不解地望望爹,爹也不解地望望爷。两个虎山峪的爷们儿几乎同时一声大叫,扯过化验单,睁大眼睛瞪着上面的结果,再次傻了眼。

    爷看着看着,猛地醒悟到什么,一声长号,咚地跪在地下大叫:“我的韦二兄弟啊。”

    爹也醒悟了,也咚的一声跪在爷的身旁,流下泪来。

(选自2017年9期《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星空

何君华

    巴音诺尔苏木实在太小了,在这个人口还不到三千的小地方,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满都拉便是我在巴音诺尔见过的第一个诗人。“诗人”是我对他的称呼,他其实是苏木派出所新来的警察。

    不值班的时候,满都拉喜欢带我去查干敖包读诗,读惠特曼,读狄金森,也读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施塔姆和帕斯捷尔纳克,这些外国人的名字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查干敖包距离巴音诺尔苏木有十几公里,满都拉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他说,没有比这里更适合朗读诗歌的地方了。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诗?”我问满都拉。

    满都拉没有回答我,他只给我朗诵了几句诗,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自我之歌》:“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也一样适合你,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我邀请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遨游,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我现在三十七岁,身体纯然健康,我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诗了吗?”满都拉问我。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有明白。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入,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准则。在我看来,头顶的星空就是诗,心中的准则便是法律。”

    满都拉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我只好似懂非懂地问他:“如果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准则只能选一样,你选哪一样?”

    满都拉想了想,没有回答我。

    “我再给你读一首诗吧!”说着满都拉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到其中页大声读起来:“这一刻仿佛一生/这一生我总是一个人/走在这黑暗中/曾有许多人像我一样走在略上/但走着就丢了/有很多条路就这样被我走过/走过就消失了/路是否有尽头,我并不确定/但一直在走,这是我唯一/确信的事物/穿越一路的黑与暗/仿佛并不是为了抵达/仿佛并不是为了/远处的光……

    “写得真好”我赞美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满都拉说:“你猜。”

    我说:“我知道的诗人太少啦,猜不出来。”

    “是我写的。”满都拉说。

    哇,想不到你也会写诗!”我抢过满都拉的笔记本,上面满满当当全是诗。

    “都是你写的吗?”我一脸惊诧地问满都拉。

    满都拉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都是我写的。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将来还要出版呢。”

    满都拉说他的梦想是像惠特曼一样一辈子只写一本诗集,一本不断往里添加作品的诗集,满都拉告诉我说,惠特曼的诗集叫《草叶集》,他的诗集名字也起好了,被他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在笔记本的扉页上,也是三个字,叫《星空集》。

    可是,滿都拉来不及看到他的诗集出版了,他手写的那本诗集一直留在了我手上。

    满都拉牺牲了,就在他为我朗诵诗歌不久后的一个晚上。

    我将满都拉的诗歌一首一首地整理出来,它们便像雷花一样飘洒到全国各地的报刊上,无数的读者惊叹中国诗坛又有一位天才诗人横空出世,可他们并不知道,当他们读到这位诗人天才的诗作时,他已经不在世上,就像生前籍籍无名的艾米莉·狄金森一样。

我只是一直不明白,满都拉为什么从来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直到有一天我偶然读到《自我之歌》的最后几句:“我要像空气一样离去,我对着夕阳甩动头发,我把我的血肉投进涡流让它在镶嵌花边的步履中漂流。我把自己馈赠给泥土,以期从我心爱的草叶中复苏。你若想再见到我,可以看看你的足迹……你若一时找不到我,请仍然保持勇气,一处不见就到另一处寻觅,我总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你……”

    我仿佛明白了满都拉的选择,他用生命热爱头顶的星空,也用生命捍卫心中的准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下来,我想将来一定要将满都拉的诗集出版,我想让人们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他们热爱一些崇高的事物,就如同热爱生命一样。

(《微型小说月报》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雪

    年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村里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各家回来的年轻人,又陆续离开了家。村里并不太富裕,这些村中的年轻人为了自己将来的生活,需要到更为广阔的天地去打拼。过年的那几天,倒是村里最热闹的几天,也是村里年轻人最多的时候,也是李老汉感到最孤独落寞的时候。

    李老汉吃过了午饭,在自家门槛上坐着,朝着不远处的小路上张望了很久,扭过脸来,从腰间解下旱烟袋,用柴火点着后,“吧唧吧唧”地猛抽了几口,缓缓吐着烟气。抽了一会儿,又呆呆地望着家门前的洋槐树,望得出神。树是他年轻的时候种上的,那年春天,儿子刚出生,他心里头高兴,兴冲冲地跑到集市上,挑了棵最好的树苗种在了门前的空地上。以前,他一有空就来给它浇水,可现在,他皱着眉,瞪着树,突然骂了一句:“瞎长这么高,有啥子用!”

    他火气突然上来了,把脸强扭过去,眼眶不觉湿润了。于是站起身来,轻轻把门带上,蹒跚地沿着小路走了出去。村子里很安静,天也晴朗得正好,阳光从那些尚且光秃秃的树枝上投了下来,奇形怪状的影子交织了一路。最近的天气已经开始回暖了,燕子从南方回来,在李老汉头顶的天空轻快敏捷地飞过。李老汉这才想起这几日自家房檐下也多了一个燕子窝呢,白天雏燕在窝里叽叽喳喳地叫着,以前嫌吵,现在的他,习惯了这吵闹之后,突然觉得自己的周围静得可怕,让人发慌。路的尽头是一片碧绿的田野,绿油油的麦田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晃着,不远处几个孩子在兴高采烈地放着风筝,欢声笑语和耳畔的风声糅合在一起,像一首欢快的协奏曲。李老汉望了望孩子们,又望了望田野的尽头,他的面容舒展开来,扭过头去,又轻叹了一句。

    李老汉已经七十六岁了,老伴是前年初春走的,老伴刚走时,李老汉觉得天仿佛塌下来一般,虽然他拼命像以往那样,一天一天地过,但心头像是被活生生掏空了一般。那一阵子,他拼命地干活,干活,心里只想着:“我这把老骨头了,累死也就算了,也好陪她一起走啊!”索性李老汉干了一辈子的农活,身体还算硬朗,硬是将那段时光撑了过去。

    天已经不早了,太阳的余辉染红了西边的云彩,嬉戏的孩子早被爷奶叫回了家中。李老汉慢慢地往回赶,走到家门口,他忽然听到院中传来说话的声音,像是儿子的!李老汉咧开了嘴,激动地推开了门,蹒跚地走进院子里,四下里张望着。但是一个人也没有,他慢慢地低下了头,推开了灶房的门,坐在灶台前的小凳上。

    年前腊月廿八,李老汉也是像今天这样坐在小凳上,准备生火做饭。邻居家的小张突然过来,说是他儿子从省城打来电话,等着李老汉去接。李老汉一听,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赶了过去。那天晚上,天阴沉沉的,看不见星星。李老汉从小张家出来时,突然飘起了雪花,不一会,黑蒙蒙的夜色里多了一层亮晶晶的银白。方才的电话,让他整整半年的希望全部落空。“娃他爸,啥时候回来呀?”“大,这边活太忙了,俺们就不回了,强强寒假作业也多,不用挂念我们,这边过年管吃管住,工资还比往常多,给你汇了两千块钱,你在家……”李老汉在雪地里缓缓地走着,雪花落了他一身,他头顶上的银发全部变成了白色。来到门前那棵洋槐树下,他再也撑不住,扶着树,豆大的眼泪从眼眶中滴落,落到树脚下的雪地上,渗进了泥土中。他叫这棵树“怀根”已经三十多年了,因为他的儿子也叫“怀根”。

    他踉跄地来到堂屋,拿出那只他亲手糊好的风筝,上面是小燕子的图案,可爱无比,神采奕奕。李老汉轻轻抚摸着,突然双手一松,任由风筝飘下。风筝在空中徘徊了很久,轻轻地落到了地上。

    门前的雪一直在飘着,门前的那颗洋槐树的枝干,悄然无声地被雪覆盖。

(选自《名家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英雄之器

齐川龙之介

    “项羽这个人毕竟不是英雄之器!”汉将吕马童把一张长脸拉得更长,抚着稀疏的胡须说。他的脸孔四周,有十几张脸在正中央的灯火映照下,红彤彤地浮现在营幕的黑夜中。每张脸都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因为今天取得西楚霸王首级的战胜喜悦仍然没有消逝。——

    “这个嘛——”

    一张鼻子高挺、眼光锐利的脸孔,望了一眼吕马童,唇角泛起有点讽刺的微笑。不知为什么,吕马童似乎有些狼狈。

    “说强嘛的确很强,据说举起过涂山禹王庙的石鼎哪!今日之战亦然。我当时还认为这下可没命了。李佐被杀,王恒也被杀。但是气势却没有了,说强嘛的确很强。”

    “嗐。”

    对方的脸依然微笑,大大方方地颔首。营幕外,沉静无声,除了远处传来几次角笛外,连马匹的嘶叫也听不见,只偶尔飘来枯叶的芳香。

    可是,吕马童环视众人的脸,仿佛为了“可是”这个字,眨了一下眼睛。

    “可是,毕竟不是英雄之器。这可以今日之战为证。楚军被追到乌江时,只有二十八骑,对我方如云霞般的大军,根本没有战胜的机会。据说,乌江的亭长还特地用舟来迎接他到江东去,如果项羽有英雄之器,就应该含垢忍辱渡江,再图卷土重来。根本不必管什么丢脸不丢脸!”

    “这么说来,所谓英雄之器,就是要精于计算?”

随着这句话,众人不禁发出沉静的笑声。吕马童很意外的,竟然毫不畏怯。他把手从须上移开,稍微挺直身子,时时望着鼻子高挺、眼光锐利的脸孔,猛比着手势说:“不,不是这个意思——就项羽来说。项羽在今日之战开始前,据说曾向二十八个部下说:‘亡项羽的是天,并不是人力不足。证据是:用这一点点军队,就可以三破汉军。’其实岂止三次,九次都战胜了。可是,以我观之,这是怯懦。把自己的失败推给天——天才真倒霉呢!如果那是在渡过乌江,纠集江东健儿,再度逐鹿中原之后说的,就另当别论。但是,情形并非如此。还可以活得好好的,竟然死了。我说项羽不是英雄之器,不只是因为他暗于计算,更因为他想用天命来搪塞——这可不行。我想,英雄不应该这样。不知道像萧丞相这样的学者会怎么说。”

吕马童得意洋洋地顾盼左右,住口不说。他的说法,大家都会觉得言之成理吧。众人交互轻轻颔首,很满意地沉默下来。这时,只有那张鼻子高挺的脸,出乎意外地,竟然眼中闪现了一道激动之色。黑瞳孔仿佛带着热气,闪闪发亮。

    “真的?项羽真的这样说了?”

    “据说,这样说了。”吕马童的长脸大幅度地上下摆动着。

    “不是很懦弱吗?至少不像个男子汉吧?我想,所谓英雄,就该与天作战。”

    “是的。”

    “我想,纵知天命,也要继续战斗。”

    “是的。”

    “这么说来,项羽——”刘邦抬起锐利的眼光,望着在秋夜中闪烁的灯火,半独语般缓缓回道:“才是英雄之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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