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四川省雅安市2019届高三语文第三次高考诊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星空

何君华

    巴音诺尔苏木实在太小了,在这个人口还不到三千的小地方,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满都拉便是我在巴音诺尔见过的第一个诗人。“诗人”是我对他的称呼,他其实是苏木派出所新来的警察。

    不值班的时候,满都拉喜欢带我去查干敖包读诗,读惠特曼,读狄金森,也读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施塔姆和帕斯捷尔纳克,这些外国人的名字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查干敖包距离巴音诺尔苏木有十几公里,满都拉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他说,没有比这里更适合朗读诗歌的地方了。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诗?”我问满都拉。

    满都拉没有回答我,他只给我朗诵了几句诗,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自我之歌》:“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也一样适合你,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我邀请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遨游,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我现在三十七岁,身体纯然健康,我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诗了吗?”满都拉问我。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有明白。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入,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准则。在我看来,头顶的星空就是诗,心中的准则便是法律。”

    满都拉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我只好似懂非懂地问他:“如果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准则只能选一样,你选哪一样?”

    满都拉想了想,没有回答我。

    “我再给你读一首诗吧!”说着满都拉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到其中页大声读起来:“这一刻仿佛一生/这一生我总是一个人/走在这黑暗中/曾有许多人像我一样走在略上/但走着就丢了/有很多条路就这样被我走过/走过就消失了/路是否有尽头,我并不确定/但一直在走,这是我唯一/确信的事物/穿越一路的黑与暗/仿佛并不是为了抵达/仿佛并不是为了/远处的光……

    “写得真好”我赞美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满都拉说:“你猜。”

    我说:“我知道的诗人太少啦,猜不出来。”

    “是我写的。”满都拉说。

    哇,想不到你也会写诗!”我抢过满都拉的笔记本,上面满满当当全是诗。

    “都是你写的吗?”我一脸惊诧地问满都拉。

    满都拉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都是我写的。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将来还要出版呢。”

    满都拉说他的梦想是像惠特曼一样一辈子只写一本诗集,一本不断往里添加作品的诗集,满都拉告诉我说,惠特曼的诗集叫《草叶集》,他的诗集名字也起好了,被他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在笔记本的扉页上,也是三个字,叫《星空集》。

    可是,滿都拉来不及看到他的诗集出版了,他手写的那本诗集一直留在了我手上。

    满都拉牺牲了,就在他为我朗诵诗歌不久后的一个晚上。

    我将满都拉的诗歌一首一首地整理出来,它们便像雷花一样飘洒到全国各地的报刊上,无数的读者惊叹中国诗坛又有一位天才诗人横空出世,可他们并不知道,当他们读到这位诗人天才的诗作时,他已经不在世上,就像生前籍籍无名的艾米莉·狄金森一样。

我只是一直不明白,满都拉为什么从来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直到有一天我偶然读到《自我之歌》的最后几句:“我要像空气一样离去,我对着夕阳甩动头发,我把我的血肉投进涡流让它在镶嵌花边的步履中漂流。我把自己馈赠给泥土,以期从我心爱的草叶中复苏。你若想再见到我,可以看看你的足迹……你若一时找不到我,请仍然保持勇气,一处不见就到另一处寻觅,我总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你……”

    我仿佛明白了满都拉的选择,他用生命热爱头顶的星空,也用生命捍卫心中的准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下来,我想将来一定要将满都拉的诗集出版,我想让人们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他们热爱一些崇高的事物,就如同热爱生命一样。

(《微型小说月报》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一开头说“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是实话实说,被称为“诗人”的人是一个新来的警察。这暗含了这个“实在太小”的地方环境恶劣,也没有什么文化氛围。 B、满都拉牺牲后,“我”想将来一定要帮他出版诗集,表明“我”受到满都拉的影响,也开热爱诗歌,而且对满都拉心怀敬意。 C、“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看似平常的表达,却为下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D、小说善于使用衬托手法,尤其在满都拉牺牲前,以对诗歌陌生的“我”衬托了热爱“星空”的满都拉。
(2)、请梳理概括“我”对诗歌的认知过程。
(3)、满都拉牺牲后,“我”为他整理、发表诗歌并打算为他出版诗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 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油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俨然敞开,堆积的珠宝付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击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看,遍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的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抉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想通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多余一句话

秋林

    那天,我坐公交车去找朋友。

    车上人不多,但也没有空位子,有几个人还站着吊在拉手上晃来晃去。一个年轻人,干干瘦瘦的,戴个眼镜,身旁有几个大包,一看就是刚从外地来的。他靠在售票员旁边,手拿着一个地图在认真研究着,眼不时露出茫然的神情,估计是有点儿迷路了。

    他犹豫了半天,很不好意思地问售票员:“去颐和园应该在哪儿下车啊?”

    售票员是个短头发的小姑娘,正剔着指甲缝呢。她抬头看了一眼外地小伙子说:“你坐错方向了,应该到对面往回坐。”

    要说这些话也没什么错了,但是售票员可没说完,她说了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拿着地图都看不明白,还看个什么劲儿啊!”售票员姑娘眼皮都不抬。

    外地小伙儿可是个有涵养的人,他嘿嘿笑了一笑。旁边有个大爷可听不下去了,他对外地小伙子说:“你不用往回坐,再往前坐四站换904也能到。”

    要是他说到这儿也就完了那还真不错,既帮助了别人,也挽回北京人的形象。可大爷一定要把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说完:“现在的年轻人哪,没一个有教养的!”

    站在大爷旁边的一位小姐就忍不住了:“大爷,不能说年轻人都没教养吧,没教养的毕竟是步数嘛,您这么一说我们都成什么了!”

    这位小姐穿得挺时髦,两细带子吊个小背心,脸上化着鲜艳的浓妆,头发染成火红色。可您瞧人这话,不像没教养的人吧,跟大爷还“您”啊“您”的。谁叫她也忍不住非要说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呢:“就像您这样上了年纪看着挺慈祥的,一肚子坏水儿的可多了呢!”

    没有人出来批评一下时髦的小姐是不正常的。这不,一个中年的大姐说了:“你这个女孩子怎么能这么跟老人讲话呢,要有点儿礼貌嘛,你对你父母也这么说吗?”

    您瞧大姐批评得多好!把女孩子爹妈一抬出来,女孩子立刻就不吭声了。要说这会儿就这么结了也就算了,可大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呢:

    “瞧你那样,估计你父母也管不了你。打扮得跟鸡似的!”

    后面的事大家就可想而知了,简单地说,出人命的可能都有。这么吵着闹着,车可就到站了。车门一开,售票员小姑娘说:“都别吵了,该下的赶快下车吧,别把自己正事儿给耽误了。”

    当然,她没忘了把最后一句多余的话给说出来:“要吵统统都给我下车吵去,不下去我车可不走了啊!烦不烦啊!”

    烦不烦?烦!不仅她烦,所有乘客都烦了!整个车厢这可叫炸了窝了。骂售票员的,骂外地小伙子的,骂时髦小姐的,骂中年大姐的,骂天气的,骂自个儿孩子的。真是人声鼎沸,甭提多热闹了!

    那个外地小伙子一直没说话,估计受不了了,大叫一声:“都别吵了!都是我的错,我自个儿没看好地图,让大家跟着生一肚子气!大家就算给我面子,都别吵了行吗?”

    声音很快平息下来,但你们不要忘了,外地小伙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还没说呢:“早知道北京人都是这么一群不讲理的王八蛋,我还不如不来呢!”

    想知道事情最后的结果吗?

    我那天的事情没有办成,大伙儿先被带到公安局录了口供,然后到医院外科把头上的伤给处理了一下。我头上的伤是在混战中被售票员小姑娘用票匣子给砸的。你们可别认为我参与了他们打架,我是去劝架来着。我呼吁他们都冷静一点儿,有话好好说。

    我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不就是售票员说话不得体吗?你们就当她是个傻瓜,和她计较什么呢?”

(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绿风

陈忠实

    大约是十年前的那个夏天的末尾,即我下决心从都市返归故居的那一年,据说是关中几十年不遇的一个湿夏。

    那天晚上交过子夜睡得最酣的时刻,一声天崩地裂似的响声震得我从被窝里蹦起来,坐在炕上足足昏厥了五分钟。当我肯定并没有发生这样的灾难的时候,也就判断出来后院里可能有小的灾变发生。我打着手电筒出了后门,后坡上滑坡了——我祖居的房根距后坡充其量不过十米。

    我吓得再也无法入睡,坐等到天明一看,才真正地惊恐了。绿草和树木全部倾覆在后院里,和泥浆石头搅缠在一起。坡上竟是一片白花花的沙石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沙坡。我从有智能的年岁起,就记得这后坡上长满了迎春花,每年春天便率先把一片金黄的花色呈现给世界也呈现给父亲。父亲年年都要说一句:迎春花开了!然而父亲也说不清是我们家族的哪一位祖宗栽植的,反正整个后坡上都覆盖着迎春花的厚茸茸的枝条,花丛中长着一些不能成材的枸树榆树和酸枣棵子。现在完了,什么树什么花什么草全都滑塌下来,和泥浆砂砾搅缠堆积在坡根下捂死了。陡坡上也不知被掩盖了几千年乃至几万年的砂砾重新裸露出来,某种史前的原生原始的气韵瞬间使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畏怯。我联想到一架骷髅,这骷髅确凿又是我们祖先我们家族里男人的骷髅……一种从家族墓穴里透出的幽冷之气直透我的骨髓。

    我在那一刻便想到了覆盖,似乎不单是覆盖那一片史前的砂砾,而是把家族的早已腐蚀净尽血肉的骷髅覆盖起来。我要栽树,植草,然而须得等到秋后。

    树叶落光白露成霜的秋末冬初是植树的好时节。我到山坡上挖了十余株野生的洋槐树,很随意地栽下了。所以随意,是我深知洋槐树生存能力特别强,一般树难存活的贫瘠干旱的石山河滩都能繁衍它的族类。然而我也不能太随意,在那很陡峭的沙坡上挖下坑,再给坑里回填上肥沃的一筐黄土,以便它能扎根。我相信,在这一堆黄土里扎下根来,它就可能再把它的根一寸一寸一尺一尺地伸向砂层。

    当这一批指头粗细的小洋槐绽出绿叶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浮想联翩。一束一束鲜嫩的绿枝绿叶婷婷于沙坡上,一种最悠远的古老和新近的现实联结起来了,骷髅和新生的血脉勾连起来了,生命的苍老和生命的鲜嫩融合起来……无法推演无法判断家族悠远的历史,是一个从哪儿来的什么样的人在这里落脚或者可能是落草?最先是在山坡上挖洞藏身还是在河滩上搭置茅草棚?活着的最老的一位老汉只记得这个家族出过一位私塾先生,“字写得跟印出来的一样”。这位先生可能是近代以来家族中最伟大的一位,因为后人只记着他和他的字并引以为骄傲……整个家族的历史和记忆全部湮没了,只有一位先生和他写的一手好毛笔字的印象留传,家族没有湮没的竟然只是一个会写字的先生。

    洋槐很快就显出了差异,栽在坡根下有黄土的一株独占优势水肥,越往高处的树苗就逐渐生长缓滞了,尤其是最顶头的那一株,在抽出最初的几片叶子之后便停止了生长。直到随之而来的伏旱,我终于惊讶地发现它的叶子蔫了。我想如果再旱下去,不过三五天它就会死亡,便提了半桶水爬上坡顶,那水倒下去像倒入一个坑洞,然而那叶子就在眼皮下重新支棱起来了……这株长在最高处也是沙层最厚的地方的洋槐苗子,终究无法蓬勃起来。几年过去,最下边的那棵已经粗到可以作椽子了,而它却仍然只有指头粗细。那里没有水,它完全处于饥渴之中。在濒临早死的危亡时刻,我才浇给它半桶水,而且每次都要累出我一身汗。然而它毕竟活下来了。

    活下来就是胜利。它和其他十余棵洋槐苗子并无任何差异,在我从山野把它们挖出来移栽到我家后坡上的时候,它们自身仍然没有任何差异,只是我移栽的生存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差别,它们的命运才有了天壤之别。最下边在坡根下完全植根于肥沃土壤的那一株自然很欢势,我也最省事,从来也没给它浇过一滴水。而最上边的那一棵生存最艰难,我甚至感伤无意或者说随意选中它植于这块缺水缺肥几乎没有生存条件的地方,真是亏待了它,把它给毁了,它本来也应该有长成一棵大树的生存权利的。然而它也给我以启迪,使我理解到一种生命的不甘灭亡的伟大的顽强。

    这个启示是前年初夏又加深了的。那些洋槐已经成为一片林子,它们的各种形态的树冠在空中互相掺接,形成一个巨大的绿盖,把那史前沉沙严密地覆盖起来,那沉沙上也逐年落积了一层或薄或厚的黄土,各种耐旱的野草已形成植被,只有少许几坨地方像秃疤裸露。五月初,我的后坡上便爆出一片白雪似的槐花,一串串垂吊着,蜜蜂从早到晚都嗡嗡嘤嘤如同节日庆典。那悠悠的清香随着微微的山风灌进我的旧宅和新屋,灌进大门和窗户,弥漫在枕床被和书架书桌纸笔以及书卷里。我不想说沉醉。我发觉这种美好的洋槐花的香气可以改变人的心境,使人从一种烦躁进入平和,从一种浮躁进入沉静,从一种黑暗进入光明,从一种龌龊进入洁净,从一种小肚鸡肠的醋意妒气引发的不平衡而进入一种绿野绿山清流的和谐和微笑……尤其是我每每想到这槐香是我栽植培育出来的。

    最上边的那一棵没有开花。我根本没有对它寄托花的期望,它能保住生命就很不容易了,它保存生命所付出的艰辛比所有花串儿繁密的同族都要多许多。前年春天我回家去,我惊喜地发现它的朝着东边的那根枝条上缀着两朵白花,两朵距离很大而不能串结成串儿的花。我的心不由地微微悸动了,为了这两朵小小的洋槐花而悸颤不止。它终于完成了作为一种洋槐树的生命的全过程,扎根,绿叶,青枝和开花,一种生命体验的全过程,而且对生存的艰难生存的痛苦的体验最为深刻。我俯身低头亲吻了这两朵小花,香气不逊于任何别的一树。

    每有风起,这片洋槐组成的小森林便欢腾起来,绿色的树冠在空中舞摆,使我总是和那海波海涛联系起来。是的,绿色的波涛汹涌回旋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发出低吟响起长啸以至呐喊。这些都使我陷入一种温馨一种激励一种亢奋。每有骤雨降临,更有一种呼啸与喧哗,形成一种翻江倒海的巨声,使人感到恐怖的同时又感到一种伟力。那风声雨声和整个村庄的树木群族不可分割地融汇在一起。每当风和日丽,我在写作疲惫时便走出后院爬上后坡,手抚着那已经粗糙起来的树干倚靠一会儿,或者背靠大树坐在石头上抽一支烟,便有一种置身森林的气息。旱薄荷依然有薄荷的清香,腐烂的落叶有一股腐霉的气味。我的小森林所形成的绿色的风,给我以生理的和心理的调节;而这种调节却是最初的目的里所没有的。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假如你是一头大象

    ①如果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头大象,那会是什么情景?

    ②首先,你会发现自己的脸上多出了一只甩来甩去的、仅有两根指头的手。这条手又肿又难看,却能推倒一堵墙或捡起一颗樱桃。你也可以用这只手“闻”到数英里外的水源和脚下的野花。这只手还可以带给你五种讯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你脚下踩着的土地已经被污染所侵袭。随着卡车和出租车驶过,地面嗡嗡地震动着。这种震动轻搔着你脚上环层的触觉小体,让你不由得抬起脚来。你可以用自己的脚听到声音,你的股骨会变成扩音器。在你走十英里去寻找早餐的过程中,将会用跨越10个八度的声音和朋友们聊天。这会吵得附近的人类感觉自己像被敲响的鼓,因为次声波会不断震动着他们的胸口。

    ④即便整个城市都变成草地,而非水泥路面并且遍地狗屎,你仍然会觉得它太小太小了。你会觉得一层层的环路就像个紧身胸衣。你会闻到郊外芬芳多汁的草木气息,从而充满怀念和向往。但你仍然会把现有条件用到极致。你会沿着迷宫般的老路行走,这是依靠早已作古的大象们的智慧形成的,如今传给了你的女族长。你拥有的最愉快的政治体系,掌管在睿智的老妇人们手中。她们凭借自己对世界的认识和判断获得领导地位,不是为了权位而谋求权位,而是为最多数的成员谋求最大的福祉。

    ⑤如果你是头雄象,你将处于边缘,在家庭集团间来回游荡或者和你的单身汉朋友们在乱糟糟的象窝里鬼混。如此而已。至于政治,那是雌性们的事。

    ⑥你将成为一个社群主义者,关系在这里就是一切。这并不是说你不能独自生存,尽管成为社群成员必然能够带来一些生存上的好处,就像那些加入某个教会或者保龄球俱乐部的人会活得更长。没错,在某种层面上你的利他主义可能是一种互惠的利他,我给你挠挠背,你也给我挠一挠背。这种利他主义也可能是基因决定的,你的流血牺牲通常是为了保护那些携带相同基因的大象亲戚。

    ⑦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说,你会欣然地肩负起集体的责任,因为成为集体的一分子这一事实令你愉悦。你们有没有发现,我们大象常常是三五成群聚在一起的?想过我们为什么这么做吗?是因为要合力抵御外敌?还是因为对方有好吃的?当然都不是,我们这么做只是因为彼此喜欢。

    ⑧这其实丝毫不应该令人吃惊,但许多人类却会感到惊奇。这说明我们在所谓只有人类才拥有思想和真正情感的人类中心论的谎言里陷得有多深。值得庆幸的是它如今已经过时,但它曾长久阻碍对动物行为的研究。

    ⑨作为一头大象,你是有思想的。不用怀疑,你也是有意识的。所有证据都能证明这一点,完全没有任何疑问。你已经拥有一种自身有别于其它事物的自我认识。当你轻蔑地看向人类的时候,会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吃显然被污染了的食物,为什么选择过悲惨而孤单的生活,为什么把精力浪费在无谓的野心和焦虑上。这种心情只属于你自己,与其他大象都无关,更不是“动物性”的条件反射。这是从你眼中看到的东西,你也明白这是你在思考。

    ⑩美国生态学家卡尔·萨菲纳认为,大象X可以理解大象Y与大象Z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亲缘关系或者单纯的友谊。让我们来想象一下吧:大象X要对自身有所认识,还要将自己放到其它大象的角度进行思考,而且必须给自己清晰阐释一个三方关系的概念,这需要多么复杂的思考!

    ⑪我们可以谨慎地像儿童绘本作家比阿特丽克丝•波特那样用拟人的方式看待大象。当它们眼睛附近的颞腺湿润的时候,就是和我们一样动了感情,它们在哭泣。当一头刚刚丧子的母象把死去的孩子放在自己象牙上,垂着头颅在象群后面踽踽独行好几周,她是在思悼自己的孩子。当其它大象好几个小时围坐在一头死去的大象身边,它们正在哀悼同伴。当它们用土壤和植物盖在大象的尸体上,或者移动大象的骨头,它们在表示敬意。当它们盖住一个死掉的人类,或者用树枝为一个受伤的人类筑起一座防护墙,它们是在表示对我们共同命运的移情认知 , 这是值得人类学习的。这些生灵完美地阐释了大道至简的真谛。

    ⑫如果大象有思想,我们就能期待它们能与远处的大象进行交流,或许还能与其它物种建立联系。有一些不那么确切的证据似乎表明它们可以做到这一点。肯尼亚大象庇护所的一位饲养员告诉萨菲纳,这里的大象从很远处就知道其它大象正在路上走,这个距离远远超过了我们通常的感知范围。这就像非洲南部卡拉哈里的布须曼人可以知道在五十英里外的人们正在猎捕什么动物,还知道猎人什么时候会结束狩猎返回部落。当“象语者”劳伦斯·安东尼死去的时候,他救援的两群大象连续两天来到他家,而之前它们已经有一年没有来过了。

    ⑬我们之所以如此急切地否定非人生物的思想、意识和“人格”,一个原因或许就是——如果它们是人的话,就会是比我们更好的人。

    ⑭回到我们最初的设定:你变成了一头城市里的大象。你在城市里住得将比大多数人类居民都更充实和满意。你将比当地人更加当地,尽管你的老家其实在非洲。你懂得会比地理学家、历史学家、动物学家、植物学家还要多。

    ⑮但是,要小心。你很有可能惨遭屠戮,因为有人看上了你的那对长牙。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细马回家

曹文轩

    细马确实是一个很有主意的男孩。他已暗暗行动,准备离开油麻地,回他的江南老家。他去办户口的地方,想先把自己的户口迁出来。但人家笑话他:“一个小屁孩子,也来迁户口。”根本不理他。他就在那里软磨硬泡。管户口的人见他不走,便说:“我要去找你家的大人。”他怕邱二爷知道他的计划,这才赶紧走掉。他也曾打算不管他的户口了,就这么走了再说,但无奈自己又没有路费。现在,他已开始积攒路费。他把在放羊时捉的鱼或摸的螺蛳卖得的钱,把邱二爷给他买糖块吃而他没有买糖块吃省下的钱,全都悄悄地藏到床下的一只小瓦罐里。

    当然,细马在暗暗进行这一计划时,也是时常犹豫的。因为,他已越来越感受到邱二爷是喜欢他的,并且越来越喜欢。他不会游泳,而这里又到处是河。邱二爷怕他万一掉进河里——这种机会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也实在太多了——就教他学游泳。邱二爷站在水中,先是双手托着他的肚皮,让他在水中扑腾,然后,仅用一只手托住他的下巴,引他往前慢慢地游动。一连几天,邱二爷就这么耐心地教他。邱二爷是好脾气。细马终于可以脱开邱二爷的手,向前游动了,虽然还很笨拙,还很吃力,仅仅才能游出去丈把远。

    那天,邱二爷在河边坐着,看着他游,后来想起一件什么事来,让细马不要游远了,就暂时回去了。细马突然起了要跟邱二爷淘气一下的心思,看着邱二爷的背影,就悄悄悄躲到了水边的芦苇丛里。邱二爷惦记着水中的细马,很快返回,见水面上没有细马,一惊:“细马!细马!……”见无人答应,眼前只是一片寂静的水面,邱二爷又大喊了一声“细马”,纵身跳进了水中。他发了疯地在水中乱抓乱摸。在水底下实在憋不住了,才冒出水面:“细马!细马!……”他慌乱地叫着,声音带着哭腔。细马钻出了芦苇丛,朝又一次从水底冒出来的邱二爷,露出了大门牙,笑着。邱二爷浑身颤抖不已。他过来,揪住细马的耳朵,将他揪到了岸上,然后操起一根棍子,砸着细马的屁股。这是细马来到油麻地以后,邱二爷第一次揍他——第一次揍就揍得这么狠。细马哭了起来,邱二爷这才松手。细马看到,邱二爷好像也哭了。

    这天深夜,细马觉得有人来到了他的床边。他半睁开眼睛,看到邱二爷端着一盏小油灯,正低头查看着他的被棍子砸了的屁股。邱二爷走了。他看着昏暗的灯光映照下的邱二爷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然后闭上双眼。不一会,就有泪珠从眼缝里挤了出来。细马想起,邱二爷去江南向他的父亲提出想要一个孩子,而他的父亲决定让邱二爷将他带走时,邱二爷并没有嫌他太小,而是喜欢地将一只粗糙的大手放在了他的脑袋上,仿佛他此次来,要的就是他。而当他听父亲说要将他送给二叔时,他也没有觉得什么,仿佛这是一件早商量好了的事情。他在那只大手下站着,只觉得那只大手是温暖的……

    但细马还是计划着走。夏天过去之后,细马与邱二妈又发生了一次激烈的冲突。邱二妈向邱二爷大哭:“你必须马上将他送走!”

    邱二爷是老实人。邱二爷与邱二妈成家之后,一般都听邱二妈的。他们家,是邱二妈作主,邱二爷只是随声附和而已。他想想细马在油麻地生活得也不快活,就不想再为难细马了,就对细马说:“你要回去,就回去吧。”他去把细马的户口迁了出来。

    邱二爷把细马送到县城,给细马买了一张长途汽车票,又买了一些路上吃的东西。邱二爷很想将细马一直送回家。但他有点羞于见到细马的父亲。再则,细马已经大了,用不着他一直送到底了。

    细马上车后,将脸转过去看邱二爷。他看到邱二爷的眼睛潮湿着站在秋风里,一副疲惫而衰老的样子。细马还发现,邱二爷的背从未像今天这样驼,肩脚从未瘦得像今天这样隆起,脸色也从未像今天这样枯黑——枯黑得就像此刻在秋风中飘忽的梧桐老叶

    细马将脸转过去哭了。

    车开动之后,细马又一次转过脸来。他看到了一双凄苦的目光……

    第二天黄昏时,桑桑正要帮着将邱二爷的几只在河坡上吃草的羊赶回邱二爷家时,偶然抬头一看,见路上正走过一个背着包袱的孩子来。他几乎惊讶得要跳起来:那不是细马吗?但他不相信,就揉了揉眼睛,双脚不由自主地往前走着,仔细地看着:细马!就是细马!他扔掉了手中赶羊的树枝,翻过大提,一路往邱二爷家跑。一边跑,一边大叫:“细马回来了!细马回来了……”

节选自《草房子》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