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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高二第五册第一单元第一课《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课堂测试题

读《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本节中,林冲的性格可以用等词语来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论潇洒

姚雪垠

①潇洒,无论在中国人的生活上或艺术上,都是个好的形容词。它的含义是闲散、清雅和飘逸。究竟什么时候它就被用作代表一种美的观念,我们没有完备的词典,一时很难查出;大概说来,它被人们热烈地提倡、崇拜,是开始在魏晋时代。在当时,它是以反抗礼教与权臣高压而出现,和清谈有着同样的意义。虽然清谈受老庄的影响最大,潇洒是由于五石散的服用,但清谈之祖也就是最先服用五石散的何晏,这就明白地告诉我们二者的关系了。

②据鲁迅先生的研究,五石散几乎等于清末的鸦片,成了一种很普遍的嗜好。服了五石散以后,须吃冷食,喝热酒,并以冷水浇身和出外散步。服五石散的人,因皮肤易于擦破,便不穿鞋而穿屐;因身上发热,便宽衣缓带。至于服了五石散的人是否就清瘦起来,鲁迅先生虽没有说明,但想来是不会不清瘦的。人一清瘦了,再宽衣缓带起来,又不参加筋肉劳作,于是就自然潇洒了。所以提到“潇洒”二字,我们便不由地联想到隐士、诗人,和魏晋人物来。鲁迅先生说魏晋时服五石散的都不是穷人;其实不惟不是穷人,连商人也同样不配。因为过去的文化是封建地主的文化,大腹商人被认做恶浊俗物,讲潇洒的只是封建地主阶级,尤其是由这阶级出身的士大夫之流。

③潇洒不仅以反抗的姿态在历史上出现,并且直接与封建的身份观念相关联,也和封建地主的物质生活密切地结合着。在封建时代,地主阶级的生活是闲散的,且以参加筋肉劳作为有失身份,比如养长指甲,和男人的包脚,穿长衫,都是要表示他自己是有闲的,有身份的人。生活规定习尚,习尚影响美的观念,于是在那时,一切闲散的嗜好,如品茗,养鸟,赋诗,以及琴、棋、书、画之类,都成为高雅的了。在绘画上,山水画特别发达,又被人重视,便表现了人们对于潇洒生活的向往。山水画是地主阶级对于闲散欲求的扩展,希望摆脱扰攘的尘寰,到山林里边与清风明月共处。他们又用自己的眼光来观察事物,竹子就成为潇洒的代表;可怜的渔夫樵子也都是美的诗画题材了。

④在音乐方面,我们看见在历史上清唱与箫板之特别流行。中国音乐以缠绵和清雅为正宗,一方面是由于地主与士大夫生活之优美的关系,一方面不能不是受爱潇洒观念的影响。唐朝人歌七言绝句,旗亭画壁的故事,千古令人神往。至于提到宋朝人歌诗时,我们便马上会想到月明之夜,诗人们携妓泛舟,和“小红低唱我吹箫”的情景来。宋以后,散曲取代了词的地位。但它也以缠绵清雅为主,多是文静细曲,唱时没有锣鼓和科白,所以又叫做清曲。最讲究潇洒的袁中郎在《虎丘记》上说:“比至夜深,箫板亦不复用。一夫登坊,四座屏息,音若细发,响彻云际。”这是多么的清雅!

⑤潇洒表现在文学上,是冲淡和性灵两种风格相结合。本来二者原是互相关联,很难单独分开。在历史上,这二者都有着反抗的意义。陶渊明和袁中郎,都是当时文艺上的叛徒。在陶渊明时代,宫廷文人把文学领到一条死路上去,徒有华丽的躯壳而没有灵魂。在袁中郎时代,摹古之风特盛,文人作文,也忘掉了还有个自我存在。因此陶渊明和袁中郎都尽力地追求自然。自然有二:一是风物上的自然,一是人性上的自然。偏于风物上的自然,便多表现山水田园的爱好。偏于人性上的自然,便反对摹古与无谓的规律。二者结合起来,便是现实桎梏的解脱,便是潇洒之极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蠡

一个初冬的薄暮,弟弟气喘吁吁地从外边跑进来,告诉我邻哥儿捉得只鸟长脚尖喙,头有璎冠,羽毛洁白。“大概是白鹤吧。”他说。他的推测是根据书本上和商标上的图画,还掺加一些想象的成分。我们从未见过白鹤,但是对于鹤的品性似乎非常明了:鹤是清高的动物,鹤是长寿的动物,鹤是能唳的动物,是善舞的动物,鹤象征正直,鹤象征淡泊……鹤是隐士的伴侣,帝王之尊所不能屈的……

    当我们看见它的时候,它的脚上系了一条粗绳,被一个孩子牵在手中,翅膀上殷然有一滴血痕,染在白色的羽毛上,她们告诉我这是枪伤。瞧它那种耿介不屈的样子,一任孩子们挑逗,一动也不动,我们立刻便寄予很大的同情。我便请求他们把它交给我们豢养,答应他们随时可以到我家里观看,只要不伤害它。大概他们玩得厌了,便毫不为难地应允了。

    我们兴高采烈地把受伤的鸟抱回来,放在院子里。复拿水和饭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不饮不食,料是惊魂未定,所以便叫跟来的孩子们跑开,让它孤独地留在院子里。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起来现看这成为我们豢养的鸟。它的样子却相当漂亮,瘦长的脚,走起路来大模大样,像个“宰相步”。它的头上有一簇缨毛,略带黄色,尾部很短。只是老是缩着头颈,用金红色的眼睛斜看着人。

    昨晚放在盂里的水和饭粒,仍是原封不动。鹤是吃什么的呢?人们都不知道,书本上也不曾提起。“从它的长脚着想,它应当是吃鱼的。”弟弟也赞同我的意见,我们把鱼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仍是趔趄踌躇,便捉住它,拿一尾鱼喂进去。看它一直咽下,并没有显出不舒服,知道我们的猜想是对的了,使高兴得了不得。而更可喜的,是隔了不久以后它自动到水盂里捞鱼来吃了。

    从此我和弟弟的生活便专于捉鱼饲鹤了。它渐渐和我们亲近,见我们进来的时候,便拐着长脚走拢来,向我们乞食。我们时常约邻家的孩子来看我们的白鹤,向他们讲些“乘轩”“梅妻鹤子”的故事。受了父亲过分称誉隐逸者流的影响,羡慕清高的意思是有的,养鹤不过是其一端罢了。

    我们始终不曾听到它长唤一声,不曾看到它做起舞的姿势。它的超膀虽已痊愈,可是并没有飞扬他去的意思。一天舅父到我家里,在园中看到我们的鹤,他就皱皱眉头说道:

    “把这长脚鹭鸶养在这里干什么?”

    “什么,长脚鹭鸶?”我惊讶地问。

    “是的。长脚鹭鸶,书上称为‘白鹭’的。唐诗里‘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白鹭。”

    “白鹭!”啊!我的鹤!

    到这时候我才想到它怪爱吃鱼的理由,原来是水边的鹭鸶啊!我失望而且懊丧了。我的虚荣心受了欺骗。我的“清高”,我的“风雅”,都随同鹤变成了鹭,成为可笑的题材了。舅父接着说:“鹭肉怪腥臭,又不好吃。”

    懊丧转为恼怒,我于是决定把这骗人的食客逐出,把冒充的隐士赶走。我拳足交加地高声逐它。它不解我的感情的突变,徘徊瞻顾,不肯离开。我拿竹帘打它,打在它洁白的羽毛上,它才带飞带跳地逃走。我把它一直赶到很远,到看不见自己的园子地方为止。

    次晨踏进园子的时候,被逐的食客依然宿在原处,好像忘了昨天的鞭挞,见我走近时依然做出亲热祥子。这益发触了我的恼怒。我把它捉住,越过溪水,穿过溪水对岸的松林,复渡过松林前面的溪水,把它放在沙滩上,自己迅速回来。心想松林遮断了视线,它一定认不得原路跟踪回来的。果然以后几天内园子内便少了这位贵客了。

    几天后路过一个猎人,他的枪杆上挂着一只长脚鸟。我一眼便认得是我们曾经豢养的鹭。这回子弹打中了头颈,已经死了。它的左翼上赫然有着结痴的创疤。我忽然难受起来,问道:“你的长脚鹭鸶是哪里打来的?”“就在那松林前面的溪边上。”

    “鹭鸶肉是腥臭的,你打它干什么?”“我不过玩玩罢了。”

    “是飞着打还是站着的时候打的?”

    “是走着的时候打的。它看到我的时候。不但不怕,还拍着翅膀向我走近哩。”

    “因为我养过它,所以不怕人。”

    “真的么?”

    “它左翼上还有一个伤疤,我认得的。”

    “那么给你好了。”他卸枪端的鸟。

    “不要,我要活的。”

    “胡说,死了还会再活么!”他又把它挂回枪头。

    我似乎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便回头奔回家去,恍惚中我好像看见那只白鹭,被弃在沙滩上,日日等候他的主人,不忍离去。看见有人来了,迎上前去,但它所接受的不是一尾鱼,而是一颗子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擅于到来的人和擅于离别的人

李娟

    我妈是擅于到来的人。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坏天气和无数行李。

    她冒雪而来,背后背一个大包,左右肩膀各挎一个大包,双手还各拎一只大包。像是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

    一见面,顾不上别的,她先从所有包的绑架中拼命脱身。气儿还没喘匀,就催着我和她去拿剩下的东西。我跟着她走到楼下,看到单元门外还有两倍之多的行李。

    我妈为我带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两根长棍。

    准确地说,应该是两棵小松树的树干。笔直细长,粗的一端比网球略粗,细的一端比乒乓球略细。大约三米多长……

    难以想象她是怎么把这两根树干带上班车的。

    要知道,在当时,所有的班车都不允许在车顶上装货的。

    放进下面的行李仓?也不可能。

    放到坐椅中的过道里?更不可能。

    况且她还倒了三趟车。

    总之这是千古之谜。

    她把这两根树干挂在我的阳台上方,然后……让我晾衣服……

    她骄傲地说:“看!细吧?看!长吧?又长又细又直!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好的木头!真是很少能见到这么好的,又长又细又直!……”——于是就给我带到阿勒泰了。

    是的,她扛着这两根三米长的树干及一大堆行李,倒了三趟车。

    没有候车室,没有火炉。她在省道线或国道线的路口等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守着她的行李站在茫茫风雪之中。

    不知车什么时候来,也不知车会不会来。

    头一天她也在同一个路口等了半天,又冷又饿,最后却被路过的老乡告之班车坏了,要停运一天……但第二天她仍站在老地方等待,心怀一线希望。

    世界上最强烈的希望就是“一线希望”。

    后来车来了。司机在白茫茫天地间顶着无边无际的风雪前行,突然看到前方路口的冰雪间有大团黑乎乎的事物。据他的经验,应该有三到五个人在那里等车。

    可是走到近前,却发现只有一个人和三到五个人的行李。

    总之,她不辞辛苦给我带来了两根树干。

    ——它们又长又直又匀称,最难得的是,居然还那么细。她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完全能配得上城里人。却没想到城里人随便牵根铁丝就能晾衣服。

    后来我搬家了。那两根木头实在没法带走,便留给了房东。不知为什么,当时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又过去了好几年,搬了好几次家,最后打算辞职。我妈说:“你要是离开阿勒秦的话,一定记得把我的木头带回来。”……到那时,才突然间感到愧疚。

    我告诉她早就没了。她伤心地说:“那么好的木头!那么直,那么长,关键是还那么细!你怎么舍得扔了!”

    却丝毫不提当年把它们带到阿勒泰的艰辛。

    那是2003年左右,我在阿勒泰上班,同时照料不能自理的外婆。工资六百块,两百块钱交房租费,两百块钱存到冬天交暖气费,剩下两百块钱是生活费。也就是说,日子过得相当紧巴。

    我妈第一次来阿勒泰时,一进到我的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房间的30瓦灯泡拧下来,统统换成她带来的15瓦的。

    第二件事是帮我灭蟑螂。

    那时我不敢杀生,后果便是整幢楼的邻居都跟着遭殃。

    我妈烧了满满一壶开水,往暖气片后面猛浇。黑压压的蟑螂爆炸一般四面逃窜,更多的被沸水冲得满地都是。

    接下来的行程内容是逛街。

    乡下人难得进一次城,她列了长长的清单。然而什么都嫌贵。最后只买了些蔬菜。

    菜哪儿没卖的?但是阿勒泰的菜比富蘊县的便宜。

    还买了几株带根的花苗。

    天寒地冻的,她担心中途倒车的时候花苗被冻坏,便将它们小心地塞进一个暖瓶里,轻轻旋上盖子。

    她每次来阿勒泰顶多呆一天。一天之内,她能干完十天的事情。

    每次她走后,好像家里撤走了一支部队。

    走之前,她把她买的宝贝花慷慨地分了我一支。

    我家没有花盆,她拾回一只塑料油桶,剪开桶口,洗得干干净净。又不知从哪儿挖了点土,把花种进去,放在我的窗台上。

    因为油壶是透明的,她担心阳光直晒下土太烫了,对根不好,特意用我的一本书挡着。

    她走后,只有这盆花和花背后的那本书见证了她曾到来。

    而我,我最擅长离别。迄今为止,我圆满完成过各种各样的离别。

    我送我妈离开,在客运站帮她买票,又帮她把行李放进班车的行李厢,并上车帮她找到座位。

    最后的时间里,我俩一时无话可说,一同等待发车时间的到来。

    那时,我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的另一场离别。旧时的伤心与无奈突然深刻涌上心头。

    我好想开口提起那件事,我强烈渴望得知她当时的感受。

    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此时此刻,彼此间突然无比陌生。甚至微微尴尬。

    我又想,人是被时间磨损的吗?……不是的。人是被各种各样的离别磨损的。

    这时,车发动了。我赶紧下车,又绕到车窗下冲她挥手。

    就这样,又一场离别圆满结束了。

    最后的仪式是我目送这辆平凡的大巴车带走她。

    然而,车刚驶出客运站就停了下来。高峰期堵车。

    最后的仪式迟迟不能结束。我一直看着这辆车。我好恨它的平凡。

    我看着它停了好久好久。有好几次强烈渴望走上前去,走到我妈窗下,踮起脚敲打车窗,让她看到我,然后和她再重新离别一次。

    但终于没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祝福

(鲁迅)

    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我回到了我的故乡鲁镇。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他是我的本家,比我长一辈,应该称之曰“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他比先前并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但也还未留胡子,一见面是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借题在骂我:因为他所骂的还是康有为。但是,谈话是总不投机的了,于是不多久,我便一个人剩在书房里。   

    第二天我起得很迟,午饭之后,出去看了几个本家和朋友;第三天也照样。他们也都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家中却一律忙,都在准备着“祝福”。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的。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有的还带着绞丝银镯子。煮熟之后,横七竖八的插些筷子在这类东西上,可就称为“福礼”了,五更天陈列起来,并且点上香烛,恭请福神们来享用;拜的却只限于男人,拜完自然仍然是放爆竹。年年如此,家家如此,——只要买得起福礼和爆竹之类的,——今年自然也如此。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我回到四叔的书房里时,瓦楞上已经雪白,房里也映得较光明,极分明的显出壁上挂着的朱拓的大“寿”字,陈抟老祖写的;一边的对联已经脱落,松松的卷了放在长桌上,一边的还在,道是“事理通达心气和平”。我又无聊赖的到窗下的案头去一翻,只见一堆似乎未必完全的《康熙字典》,一部《近思录集注》和一部《四书衬》。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况且,一想到昨天遇见祥林嫂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住。那是下午,我到镇的东头访过一个朋友,走出来,就在河边遇见她;而且见她瞪着的眼睛的视线,就知道明明是向我走来的。我这回在鲁镇所见的人们中,改变之大,可以说无过于她的了: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①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我就站住,豫备她来讨钱。

    “你回来了?”她先这样问。

    “是的。”

    “这正好。你是识字的,又是出门人,见识得多。我正要问你一件事——”②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

    我万料不到她却说出这样的话来,诧异的站着。

    “就是——”她走近两步,放低了声音,极秘密似的切切的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我很悚然,一见③她的眼钉着我的 , 背上也就遭了芒刺一般,比在学校里遇到不及豫防的临时考,教师又偏是站在身旁的时候,惶急得多了。对于魂灵的有无,我自己是向来毫不介意的;但在此刻,怎样回答她好呢?我在极短期的踌蹰中,想,这里的人照例相信鬼,然而她,却疑惑了,——或者不如说希望:希望其有,又希望其无……。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

    “也许有罢,——我想。”我于是吞吞吐吐的说。

    “那么,也就有地狱了?”

    “阿!地狱?”我很吃惊,只得支梧着,“地狱?——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谁来管这等事……。”

    “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唉唉,见面不见面呢?……”这时我已知道自己也还是完全一个愚人,什么踌蹰,什么计画,都挡不住三句问,我即刻胆怯起来了,便想全翻过先前的话来,“那是,……实在,我说不清……。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

    我总觉得不安,过了一夜,也仍然时时记忆起来,仿佛怀着什么不祥的豫感,在阴沉的雪天里,在无聊的书房里,这不安愈加强烈了。不如走罢,明天进城去。福兴楼的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现在不知增价了否?往日同游的朋友,虽然已经云散,然而鱼翅是不可不吃的,即使只有我一个……。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词原是歌筵酒席间演唱的歌辞,然而后人却又往往从这种歌辞中看到了比兴寄托的深意。比兴寄托有广义的解释,也有狭义的解释;有字面的解释,也有引申的解释;有就作者方面而言的说法,也有就读者方面而言的说法。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先讲“比”“兴”二字。词天生有这一特质,容易把作者引向比兴寄托的路子,也容易引起读者比兴寄托的联想。本来“比”“兴”二字是写诗的两种手法,如果换一种较新的说法,我以为比兴就是指心与物相结合的两种基本关系,“兴”是见物起兴,是由物及心。

见物起兴是说你看到一个物象,引起你内心的一种感发。以《诗经》来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外在的物象,所谓“物象”,是眼睛所能看见的、耳朵所能听见的,凡是感官所能感受的统称物象。这在中国诗歌中有很久远的传统。即如《诗品·序》中就曾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又说:“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陆机的《文赋》也曾说“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都是说你看到外界的景物后引起了你内心的感发,是由物及心的物与心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兴”。李后主《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这种由于看到“林花谢了春红”而引起的感发就属于此类。

什么叫“比”呢?“比”是以此例彼,是说你内心中有一种情意,要借助于外在的物象来传达,因为诗歌这种美文,如果只讲抽象的概念中的情意,便不易引起读者直接的感动,所以常要把抽象概念的情意与具体的物象联系起来,才能引起读者的感发。由心及物的例证如《诗经·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是用一只吃粮食的大老鼠来比喻剥削者,这是他心中先有一个剥削者的概念,然后用硕鼠这一形象来表现的,是先有内心的情意然后找形象来比喻,是由心及物的心与物的关系,这就是所谓“比”。秦观的“欲见回肠,断尽金炉小篆香”(《减字木兰花》),说你要看到我内心中那千回百转的情意,就像篆字般曲折的小篆香一样,寸寸燃尽,以此形容其回肠的寸断。这也是“比”,是先有其回肠的情绪而后以小篆香来做比喻的。

所以一般说来,比兴就是表达情意的两种基本方式,或者是由物及心,或者是由心及物。这是对“比兴”最简单的解释。

不过,“兴”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兴”只是纯粹直接的感发,并没有明显的理性的衡量和比较,所以有时是正面的感发,有时是反面的感发,而且同样的物象可以引起不同的感发,所以“兴”这种感发的范围是非常自由的,不是理性所能够完全掌握的。相对而言,“比”是比较有理性的。总之,“比”与“兴”基本上原该是指诗歌创作中“心”与“物”相交感时的两种方式和作用,但是汉儒却对“比兴”有了另一种解释,说“比”是“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而“兴”则是“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周礼・春官・大师》郑玄注)。不过,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可信,因为从《诗经》的作品分析,用兴的方法写的对象不一定都是美的,用比的方法写的对象也不一定都是恶的。总而言之,在中国文学批评的传统上,“比兴”就开始有了另外的意思,就是“言在此意在彼”的一种美刺托喻的意思。这以后,在诗歌创作中说到“比兴”就再难只以单纯的心物交感的比兴来衡量,而有了一种言外之意可以追寻体会的意思了。

(摘编自叶嘉莹《诗显而词隐》)

材料二:

有时候你会感觉到一种宿命,好像是注定了要让一个诗人亡一次国,然后李煜才会写出分量那么重的几个句子出来。就是如果不是遭遇这么大的一个事件,他的生命情调不会从早期的有点轻浮、有点淫乐转到那么深沉。就是一个亡国,忽然让这个才华横溢的人领悟到繁华到幻灭。所以我们读到《虞美人》,读到《浪淘沙》,读到他这些后期的作品的时候,忽然带动了一个很不同的生命经验。这种在亡国之后产生出来的创造力,其实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五代词刚好是诗词这两种文体的连接,因为在唐诗的黄金时代之后,你要写诗超过李白杜甫,想都不必想了。所以要另辟蹊径,另辟一条新路出来,反而走到了通俗的这个世界上去,把通俗重新开创新经验。当时有一批傻傻的人,还在那边继续模仿唐诗的,全部都完了。反而走到流行歌曲的这批人出现了新的东西,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五代词的变革意义,就是词根本就是流行歌曲。

大家也许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今天读到“林花谢了春红”这样的句子,我们会隐约感觉跟唐诗不一样。“太匆匆”,就是一个很直接的民间感情,就是觉得好快啊。所以你会发现,把这些东西变成歌,变成现代的流行歌曲非常容易,因为它本来就是歌。我们现在读的《虞美人》《乌夜啼》都不是文学的名字,而是音乐的名字,等于现在我们讲的“降G大调”之类的意思,升调、降调的意思。

(摘编自蒋勋《为什么唐诗会变成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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