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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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河北省张家口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亲爱的丽丽姑娘

陆清时

    每次遇到名字叫丽的女孩,我都会深觉这个女孩生来就不受重视,好像就此被打上了平凡的标签一样。

    很久以前,在我认识陈丽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陈丽在学业上毫无天分,和我隔着一条过道坐着,支着脑袋昏睡沉沉,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她的座位也被越移越后,老师们提起她总像面前有只苍蝇那般不耐烦。

    高中总开那种要命的家长会,陈丽和她妈妈坐在角落里。两人一模一样的表情,支着头像要睡觉的样子。我妈奋笔疾书记着老师说的话,忙里偷闲还要嘲笑她们:“有其母必有其女啊。”我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的嘲笑肯定是有的。

    因为走得近,班主任总让我帮陈丽补课,好像不让她拖班级后腿是我的义务一样。有时候给她讲数学题,看她心不在焉的样子就忍不住来气,我一生气她就跑到楼下小超市买柠檬奶茶、妙芙蛋糕哄我。陈丽的零用钱总是比我多,她做好多副业,比如代借漫画书、代买电影票、代送鲜花。陈丽为这些小本生意忙得不亦乐乎,拿个小账本在我面前算得格外顺溜,还自己发明了一个类似复式记账的记账方法。

    成长总会经历些不可预料的意外,而那时候,陈丽表现得异常坚强。她开出租车的爸爸在她高二那年得肺癌拖了半年去世,她拉着我在小区门口呆坐了两个小时就转头对我说:“我好了,谢谢你陪我。”后来我觉得,可能陈丽就是在那个晚上长大的,她把所有因失去而产生的悲伤、对生活的恐惧,对未来的不安都凝结到了一起,转化为对赚钱的热爱,隔壁班有两个女生吃着陈丽大热天跑腿买来的可爱多,还嘲笑她:“你说那个陈丽是不是想赚钱想疯啦。”那一瞬,我有点心疼陈丽。

    在我不愿意坐公交出门就打出租的时候,陈丽已经因为给快餐店送外卖而对这个城市的道路了如指掌,陈丽绑一个高高的马尾,光亮的额头上总是一层汗。一小时八块钱的工资,风雨无阻。有几次我问她:“累不累?”她笑了笑,擦擦汗,然后转身就开始忙碌。

    高考结束后,陈丽和我都考到了苏州的大学,我学音乐,她念大专的会计专业,时不时她会来看我,食堂的饭菜明明那么难吃,她却总是吃得津津有味。四年的时间里,我忙着谈恋爱,陈丽忙着赚钱。从一开始的做家教、发传单,到之后办兼职中介、办健身教室。毕业的时候我的爱情结束了,工作没有着落。陈丽却成为开店的老板,对于经营生意头头是道。这中间经历的困苦与欺侮,陈丽说起来总是轻描淡写。

    毕业的时候,因为在学校毫无成绩,我的毕业履历看起来苍白无力。陈丽鼓励我再怎样也要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陈丽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了某某妇产科医院,给了我一场个人小提琴独奏会的赞助。我有些不乐意,谁愿意挂名一个妇产科医院啊,想想就觉得丢人,陈丽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尊严都是自己挣的,那种面子上的自尊不值钱。”

    那场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的小提琴独奏会为我的大学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掌声响起来的时候,我看向观众席的陈丽。她捧着一束鲜花,笑容真诚而欣慰,好像是我替她完成了什么一样。

    我忽然想起我们年少时的那张合影,还是在大院子里,并肩站在葡萄藤架子下,穿着新发的校服蓝裙子,一个笑着,一个皱着眉,照片因为有些曝光过度而显得天光格外亮,格外明媚。

    我这样望着陈丽,突然想流泪。那是我亲爱的丽丽姑娘。

(选自《2012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家长会时,陈丽和她妈妈坐在角落里,两人表情一模一样,支着头像要睡觉的样子,说明陈丽从小就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 B、陈丽做过许多副业,有经济头脑,说明她并非一无是处,只是现有教育评价制度无法对她做出全面评价,小说反映出一定的社会现实问题。 C、陈丽性格坚强,面对成长中经历的困苦和欺侮总是轻描淡写,从不抱怨,她对尊严的认识体现了她不畏困难、积极进取的性格。 D、小说倒数第二段写年少时的合影,以“格外亮”“格外明媚”意在突出陈丽的形象,也表现出“我”对陈丽的感激和对陈丽认识上的转变。
(2)、小说中的“我”对陈丽形象的塑造有反衬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回答。
(3)、小说整体结构采用了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拍卖灵魂

彭晓风

    ①  林子宇是个资深的书画拍卖师,同时还是位造诣很深、精通鉴赏书画的名家。

    ②在一场为期三天的拍卖会上,林子宇受邀拍卖字画。这是一幅《暮色鹿归》图,画的是暮色笼罩的森林边缘,一只母鹿带领着两只小鹿往森林走。该画布局合理,用笔轻快明了,墨色浓淡相宜,意境温馨恬淡。尤其是对母鹿回头凝望两只小鹿时,母性流露的神态刻画得入木三分。

    ③按一般程序,林子宇会先介绍该画的概况,然后进行点评,接着报出起拍价。但这次林子宇只寥寥介绍了几句,然后就报了起拍价,一会儿就落槌成交了。这幅作品拍卖完后,林子宇借故走出了拍卖厅。过了一会儿,拍卖行有人解释说他身体不舒服,余下的作品由另一个拍卖师接着拍卖。

    ④第二天的拍卖会上,林子宇就昨天的事向大家道了歉。他说,看了那幅《暮色鹿归》图后心情非常复杂。也许是为弥补昨天的失常,今天林子宇把现场的气氛搞得很活跃。在拍卖最后一幅书法作品前,林子宇卖了个关子,他讲了一个故事……

    ⑤一天晚上,环城高速公路上一辆小轿车把一个妇女撞伤后逃走了。当这个妇女被人发现送到医院时,已经气绝身亡。就在这天晚上,医院在清理妇女遗物时,发现她贴身衣兜里有封写给肇事司机的信。信上说她是故意寻死的,司机没有任何责任,她唯一的请求是让司机在撞了她后迅速把她送往医院,让医生在她临死前把她的两个肾取出来,以挽救她两个儿子的生命。妇女的双胞胎儿子都得了尿毒症,彻底治好必须进行肾移植。她的肾虽然可以移植,但医生说只能移植一个。可两个儿子她哪个都不想放弃,无奈之下她想到了以自己的死来挽救两个儿子的生命。但最后令妇女没想到的是,肇事司机竟然逃走了!

    ⑥讲完这个故事,林子宇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幅作品。”说完他挂出一幅书法作品,并说征求了拍卖行的意见,把作品的起拍价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⑦林子宇的这个举动引起了台下竞买者的不满。林子宇笑着说:“促使我提高这幅作品起拍价的是昨天那幅画,画中母鹿回首凝望时,眼中流露的母爱震撼了我。而刚才我讲的那个故事,说明母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以母爱为主题的作品理应更受尊重。”

    ⑧林子宇的话音刚落,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最后那幅作品以18万元的价格成交。林子宇激动地说:“明天是这次拍卖会的最后一天,经拍卖行同意,我个人有几幅字要出手,到时候还望大家捧场。”

    ⑨第三天,拍卖快结束时,林子宇拿出他带来的四幅字,一一挂好。台下的竞买者一看,四幅字竟然全是《游子吟》,唯一不同的是四幅分别以楷、行、隶、草等字体书写。大家都很纳闷,不知道林子宇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林子宇稳了稳情绪,然后坚定地说:“我虽然不是名家,但这几幅字是我用灵魂写的,四幅字起拍价100万!”他的话一出口,就有竞买者站起来说:“林先生,你的字虽然不错,但目前还只是叫好不叫价,四幅字充其量也就十来万,你以为用母爱作幌子,别人就会买账?”林子宇说:“你们可以指责我字写得不好,但不能亵渎我对别人表达母爱的崇敬,以及我自己对母爱的表达。这四幅字虽然不值那么多钱,但我还有附加条件,今后的10年,我每年再提供10幅作品。”这的确是个诱人的条件,很快就有人举牌。把这四幅字拍卖出去后,林子宇长嘘了一下:“谢天谢地,总算把我的灵魂拍卖出去了。”

    ⑩见众竞买者都不解,林子宇苦笑了一下,说:“我就是昨天那个故事中的肇事司机。我之所以要拍卖这四幅字,正是为了筹集给那个妇女的两个儿子做手术的钱。”说完,林子宇朝公安局方向走去。

(选自《中国微型小说名家名作百年经典》,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子其人其书的时代,自司马迁《史记》以来即有异说。清代学者崇尚考据,对此议论纷纷,如汪中作《老子考异》,力主老子为战国时人,益启争端。钱穆先生说:“老子伪迹不彰,真相不白,则先秦诸子学术思想之系统条贯始终不明,其源流派别终无可言。”大家都期待这个问题有新的解决线索。

    过去对于古书真伪及年代的讨论,只能以纸上材料证明纸上材料,没有其他的衡量标准,因而难有定论。用来印证《老子》的古书,大多受到辨伪家的怀疑,年代确不可移的,恐怕要数《韩非子》《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但这几本书成书太晚,没有多少作用。近年战国秦汉简帛逸籍大量出土,为学术界提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地下材料,这使我们有可能重新考虑《老子》的时代问题。

    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内有《老子》两种版本。甲本字体较早,不避汉高祖讳,应抄写于高祖即帝位前;乙本避高祖讳,可能抄写于文帝初。这两本《老子》抄写年代都晚,无益于《老子》著作年代的推定,但乙本前面有《黄帝书》四篇,系“黄”“老”合抄之本,则从根本上改变了学术界对早期道家的认识。

    郭沫若先生曾指出,道家都是以“发明黄老道德意”为其指归,故也可称之为黄老学派。《老子》和《黄帝书》是道家的经典,在汉初被抄写在《老子》前面的《黄帝书》显然在当时公众心目中已据有崇高位置,不会是刚刚撰就的作品。同时,《黄帝书》与《申子》《慎子》《韩非子》等有许多共通文句,而申不害、慎到、韩非三人均曾学黄老之术,这些共通之处可认作对《黄帝书》的引用阐发。申不害和慎到的年代,前人推为战国中期,《黄帝书》不应更晚。至于《黄帝书》与《老子》的共通之处也甚多,如《黄帝书•经法》篇云“王天下者有玄德”,什么是“玄德”,文中未见解释。查《老子》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帛书所讲“玄德”显然由此而来。此例甚多,那么为《黄帝书》所称引的《老子》必须再早上一个时期,也就是不会晚于战国早期。

    古书中有关老子和孔子关系的记述很多,但矛盾和可疑之点不少。近来有陈鼓应先生《老学先于孔学》一文,专门讨论《论语》受《老子》的影响,用以证成“《老子》成书早于《论语》”。如《论语•卫灵公》:“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无为而治”是老子的学说,细味孔子的话,是讲唯有舜称得起无为而治,很像是针对已有的学说而发。《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朱熹指出:“或人所称今见《老子》书。”因此这一条是《论语》引用《老子》的铁证,而且是对《老子》的批评。从这些情形来看,古书所记老子长于孔子,可以认为是确实可信的。

(摘编自李学勤《〈老子〉的年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地泉之灵

林子

    十月。一场秋雨。

    天空像是打了蜡,蔚蓝而明亮。在群山怀抱之中的广西兴安,更加明朗开阔了。秋风的水袖把许多的浮华、喧嚣、缀饰静静扬弃。山舒缓,似清淡的水墨画卷中的留白;水吟唱,像秋日醉人的醇酒;云柔软,还原为儿时记忆中的手绢。是的,从钢筋水泥筑就的城市,到达山水之间的时候,心,也实现了一次飘然的出走。放下所有的牵绊,如同赴一场约会,读一册山,念一卷云,随风飘然,与云嬉戏。秋天,我们真该遗忘一回,站在山水之侧,尝试舒展开目光的翅膀,去品味秋天的空旷、寂寥、神秘。

    来到山裙水袂之间的兴安灵渠。突然有恍然如梦的感觉,突然生出乡愁的幽渺。想着清澈美丽的漓江水,是从灵渠流淌过来,再看享有“世界奇观”美称的灵渠之水,怎么看都像一部百读不厌的素书。绵延而凝重,巧思而奇绝,蕴含诸多世间奥义。她婉约,慢转,不骄不躁,不瘟不火,不愠不喜,用柳暗花明的故事,引你进入一种百转千回的境界。听任着心灵被水中的绿草牵系,在绿草萋萋的水湄着陆。突然想起白居易“米泉之精”的诗句,“米泉”,指的是酒。用“米泉”称酒,该是多么性感而陶醉!而酒不醉人人自醉。看到灵渠,心底突然冒出两个字:地泉!在历史的土壤和积淀中,万斛泉源,潺潺流淌。这是多么厚重而飘逸的精灵啊!

    回首过往,灵渠曾引导过诸多千帆望尽的舟船,也曾有过千百度众人追寻的风光;它滋养土地,济世济人达两千多年。今天,它安详得就像一位见惯世道兴衰而不惊不喜,安然避世于山野的隐者,从容淡泊于海阳山下,悠然独饮时光泡制的清清泉茗。更像一只大隐于市的鹤。是的,我也突然聊发白日狂,梦见一只千年白鹤,梦见一道激越灵巧的白翅凌空。这就是灵渠的魂魄呵,是两千年来直冲云霄的智慧和底气的聚舞。他连着地气,张望天空,一步步盈盈而蹈于泉脉和地脉之上,像佛陀地涌金莲,惹人惊叹而静思。这也是生活的诗,每一字每一句都从土里冒出来,弥漫开来,荡漾而去,导引着你一起去体认着那一份份宽阔、坦荡、从容和深邃。

    地泉之灵,使我感到股股泉眼在心底静静开凿,深深被这无与伦比的设计和灵思感动。开凿灵渠,古人先在湘江中用石堤筑成分水铧嘴和大小天平,把湘江隔断。在铧嘴前开南北两条水渠,北渠仍通湘江,南渠就是灵渠,和漓江相通。湘江上游,海阳河流来的水被铧嘴一分为二,分别流入南渠和北渠,这样就连接了湘江和漓江。灵渠选择在湘江和漓江相距很近的地段,这里水位相差不大,并且让运河路线迂回,降低河床比降,平缓水势,便于行船。于是,便有了美丽的相约与离别,有了亘古的传奇和现实。灵渠,婀娜婉蜒于起伏的青山碧水,联姻湘江、漓江,沟通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滋养出一代又一代流光溢彩的繁华。

    灵渠的不朽,在于非常之“灵”。其中的每一块石料,每一道石缝,每一个细节,都是天衣无缝地配合与交结,才使枢纽的每一个环节都通灵般地经得起长期风雨的侵袭、流水的冲击,成为屹立两千多年的“神灵”。当然,灵渠能够保存到现在,除了它自身的坚固之外,显然还与一代代人对它的精心保护分不开。灵渠的“灵”,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魂灵。现代的灵渠,用依然不变的灵气和谐演绎着时光的走向、历史的延伸。面对灵渠,面对挥手指点江山的铧嘴,你可能会感慨,强大与弱小是没有绝对的界限的,堵与疏,急与缓,往往就是挥手之间的力量。很多的事,拐个弯或许就海阔天空,万里无云。很多时候,或许绕一下路,前方就一笑见天。此时,灵渠像明亮的眼,凝视着我们,教导着我们:把内心放在水中,慢慢清洗。淘洗多余的存储,让尘世的灵光照亮内心的圣洁和单纯。然后,再让心与心靠近,让心灵相通。我想,这也正是地泉千年不变的灵魂所系吧。

(选自《南方日报》2011年11月30日,略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搬家

    李城给我打电话,希望我能去一趟他的家乡。那时我正在青海参加一个笔会,向主办方请了假便奔向火车站。电话里李城的声音还挺风和日丽的,不像一个肺癌晚期又严重肾衰的患者。挂了电话他又往我手机里发来地址以及坐车线路——其实是多余的,即使没有这些,我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小官庄。李城无数次向我进行描述,好像小官庄也是我曾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的每一棵树,每一缕炊烟,以及头顶或缺或圆的月亮,都是我熟悉的。

    认识李城时,我刚开始写小说,妻子去世不久,而我也刚刚退休,为了排遣悲伤和寂寞,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给他们一个最朴素确切的名字,比如,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叫做王彩虹,她们内向而腼腆,追求像彩虹一样的绚烂美好;至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大多沉默木讷,隐忍顽强,无一例外都叫做李城。

    所以,当见到一个瘦精精的他时 , 我忍不住吃了一惊,而后又笑起来。我说,你叫李城?!你确定你叫李城?

    李城也愣了一下,然后也像我那样笑起来,他说,确定,我确定就叫李城。他正在我的小屋里,和一个工人要将一摞书抬出去,清晨通透而明亮的阳光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这个画面很多年后我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

    他们是搬家公司的,爱心搬家公司。

    这之后,又让他帮我做过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比如移动一下柜子,比如换一个灯泡,甚至是一颗螺丝松了,我都会给他打电话。李城很乐意,有时晚上来,有时第二天清早。自行车的铃铛在楼下先摁出两声,便噌噌跑上来。每次我会塞给他一些酬劳,他拒绝,只有我说“不收下次就不找你了”,他才会无奈收下,并总以老家的粮食蔬菜作为感谢。有一个傍晚,我去厨房倒水,转身时突然发现角落里有个金黄色的点,打开灯,原来是一朵菜花。那是李城一个礼拜前送来的,我没有吃完,蔫了,一棵已经没有根的青菜居然开出了一串花。我蹲在墙角很长一段时间,这些生命的顽强绽放使我泪水潸然。

    李城很喜欢在干完活后倚在门框上问我小说的事。

    你写过多少个李城?

    李城多大年纪了?

    怎么给他取李城这个名字?

    可以不把他写死吗?

    这篇还有多少字结尾?

    这些问题是不必回答的,很多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之后总是告诉我小说里的李城跟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或者说,这也许就是他的未来呢。

    后来,搬家公司倒闭,他去了一个建筑工地。对于这个工作,他很满意,住工棚,可以省下住铁皮屋的租金。

    李城比以前更黑了,也更瘦。如果不知道年龄,压根猜不出李城只有二十来岁。

    李城说他这些天都在最高的地方干活,风吹得人摇摇晃晃。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李城干活的场景,还有他的工友们,像蜘蛛侠似的攀援在高楼的四壁,他们吊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用混凝土一点点地将楼房喂大。楼长高了,结实了,漂亮了,他们也离开了,城里的人蜂拥而至,他们不会想起这座楼是怎么长大的,他们只会站在窗前向远方眺望。

    当我用“摇摇晃晃”这个词语描述李城时,我也曾想过,李城某一天会不会像一片树叶那样摇摇晃晃飘落下来。不过,我的想法并非完全准确,但相似的是,李城的确从一幢楼上摔下来了。我没有在现场,所以不能准确描述那一时刻。李城形容自己就像小鸟那样飞了起来,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想念老家年迈的父母,还有他的傻姐姐。

    那些他曾经搬运过的脚手架,救了他一命。从外表看,他几乎完好无损,但体内像经历了一场地震。医生嘱咐他不能再干体力活了,只能休息。李城躺在工棚的钢丝床上,似乎很平静,把我带给他的小说读了又读,甚至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问我正在写的小说里的李城是什么样儿的呢。

    两个月后,李城有了新工作,在一家化工厂做门卫,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恐怕连这样的“门卫”都干不了了。没到年底,他回到了小官庄。

    按照李城说的路线——下车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向西,过一个小桥,再沿着大堤向前走一段路,便是小官庄了。那片他描述过很多次的梨园,应该就在大堤下,还有桃园,柿子园,还有落满松针的松树。然而,这些,我都没看到,大堤上没有树,草皮之下的沙土已经裸露出来,一辆拖拉机正在挖土。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但地里的庄稼毫无生机。不少树木被砍伐掉了,树桩还是新的,村庄裸露出来,显得胆怯而瘦弱。

    我顿时明白李城向我描述的小官庄,应该是它曾经的样子,是李城记忆里的模样。

    李城特别消瘦,如果用数字形容的话,就是又被削去了二分之一。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十分难过,一路上幻想了很多结果,全部破灭。

    我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那个骑自行车意气风发的小伙子联系在一起,仿佛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我还记得那个人总是春风拂面,一脸笑容,他的声音清脆而干净,他喜欢帮我搬书,总是从高高的人字梯上噌地跳下来;他还和我争论小说里的人物,不能接受我将他们写成懦夫;还有,他的乐观让我从丧妻的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那天的阳光很好,一直照到李城床边。屋外特别安静,阳光一点点地移动,爬向我们的身体,仿佛从没感受过的轻柔与温暖。它一点点地攀登上来,向李城的身上移过去,阳光普照着,从不会对谁吝啬。

    我记不请自己后来是怎么离开这间屋子,离开小官庄的,我内心无比难受,却又无比轻松,李城说,他找我……是有一件重要的事,希望能帮帮他。我点头,身体向他倾斜,以便能听清他断断续续的声音。李城说,他想……搬家……,希望我能将他搬进小说里,和之前任何一个“李城”的命运都不一样,他希望,在小说里,他有一个……美好未来,当然,还要有他的父母和傻姐姐。

(取材于汤成难同名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雪山大士

陈春成

他惬意地陷在角落的软椅中,不像过去人们熟识的那样,置身于一片翠绿和山呼海啸间。关于他的退役有多种说法,伤病自然是一个,但三十岁也略早了些。

他小口地抿着酒,静默了一会,忽然说,你愿意听的话,我倒是可以提供一则素材,一个充满了失败和古怪的故事。周围太安静,他还是压低了嗓音。这简直像毛姆或茨威格笔下的场景。在那种旧时的疗养酒店,悠长的假日,或航海轮船上,渺渺烟波中,两个人相遇了,喝点酒,倾述平生,然后分别。外面仍是凉雨潇潇,庭院中的松干横过窗前,针叶披纷,频频滴着水。后面是云山。他开始讲述:

曾外祖父回国时带了几件纪念品:一盒檀香,总舍不得点,后来受潮了;一只黑色茶盏,摔碎在回程的船舱里;一尊小小的木雕。木雕是紫红色的,泛着隐隐的淡金色光泽,只有马克杯那么高。是一个瘦极了的老人,络腮胡子,半裸着,肋骨一道道很明显,坐姿,一腿盘着,一腿蜷立起来,双掌叠放在膝盖上,手背撑着下颏。我从小把它看得很熟。老人的眉目须发,筋肉的线条,衣服的褶皱,那种独特的紫红色,若有若无的金光,现在仍历历在目。几年后一场始于电熨斗、两小时就被扑灭的小火灾对我的影响重大。火从邻居家蔓延到我们家,烧掉了半层公寓。那尊木雕、我床头贴着的马拉多纳、九岁时拿的最佳射手奖杯,那间公寓里残留的一切东德记忆,全烧没了。

我的职业生涯你大概了解,算不上完全失败,但远远没达到人们的预期。我确实有个巨星式的开端。像许多横空出世的年轻球员一样,我被说成是天才。但要成为巨星,就要比别人厉害很多。除了天分本身,还要有能实现天分的天分,比如心态好,球荒再久也不被自我怀疑摧毁;比如好胜心强,这没法后天养成,是成为顶级球员的禀赋;比如不易受伤的体质。众所周知我缺乏最后一种。我的盘带方式、惯用的加速和急停转向,注定了我的膝盖和脚踝是消耗品。

以后没人再踢古典前腰了。人们说我踢得富有观赏性,但对比赛结果没有决定性影响。炫技,粘球,对抗不强硬,说的都没错。可我就爱这样踢球,从小如此。现代足球追求的是快节奏和高强度,是一脚出球,高位逼抢,任何人都很难从容地拿球,剩不下多少优雅和细腻。防不住的,放倒就行。我不想踢那样的足球。我喜欢盘带,我享受球与脚的触感,在人群中游走,送出意想不到的妙传,或者后插上,打一脚凌空远射。马特乌斯有一次和我聊天,说我的踢法只适合在小俱乐部里当核心,任性地踢一些漂亮的比赛,拿不到什么奖杯,但赢得球迷的爱戴。有些球员热衷于罗列自己的荣誉纪录,几个奖杯,几次金靴;我则有一连串的伤病纪录,哪个部位,伤停了几月。

我浅薄的文学爱好始于一次养伤期间。我发现一堆书里央了一本忘了是谁的诗集和黑塞的《悉达多》。我花一个午后翻看了后者。悉达多的原型就是释迦摩尼,他出身贵族,却投入空门苦修,又放弃了苦修,想参与这尘世,从中获得彻悟,于是学习经商,敛财,欢爱,几年后又厌倦这一切,准备投河。这时他听见一个声音,是一声“唵”,这音节代表圆满,是他过去说惯的祷辞的起始和收束。他在脱口而出这音节的刹那,得到了寻求已久的彻悟,领会了世间的全部真谛。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气味。木头的气味。我合上书,很认真地回想家里那座被烧掉的木雕,像记忆马拉多纳的动作一样,它抱膝而坐,原来是释迦摩尼在雪山中苦行坐禅。

我涉足了一个完全异样的境界。作为一个球员,你天生要有对胜利无止境的饥渴,要有对失败的极度羞耻,咆哮庆祝和掩面痛哭可能发生在五分钟内,要惯于承受这剧烈的感情颠簸;而在闭目静坐的时刻,在回想那尊雪山大士的时刻,这一切暂时松开我了。我体验着这没有情绪的情绪,稀释着自我意识,抱膝而坐,往返于存在与消失的边缘。你的膝盖也痛吗,悉达多,不然你干吗那样怜惜地捂着它?我百无聊赖,把耳朵贴到膝盖上去听。过了很久,从骨节与骨节的深谷,从积液的湖底,从我半月板的颓垣断壁间,升起一个音节,像一粒星,越来越亮,悠长如一声钟响,是那声“唵”。这一声“唵”中包含了所有的声音。我听见远古的霹雳响彻荒野,群龙的哀啸,板块深处的吱嘎,花粉坠地时的轰然,听见水的奔涌,分不清来自江河还是叶脉中的汁液,听见战阵中兵刃的斫击,也可能是酒杯里冰块的叮叮。全人类的话语化为巨大的嗡鸣,而我像一只承接瀑布的陶罐……众声在我意识中鼓荡,纷飞盘绕,最终又凝结为那一个音节:“唵……”

你可能不信,我常读里尔克,介于懂和不懂之间,而且无端觉得他也听过那声“唵”。“美无非是我们恰好能承受的恐怖的开端”,说的就是那音节,不是吗?此外,我是《暗黑》的剧迷。我依然享受足球,作为一个观众,我能更彻底地享受了,因为观看时不再怀有竞争心和偏见。我如今是梅西的忠实粉丝。

谈话到这里结束。外面的雨小了,成了濛濛的雨雾,后面是云山。第二天,他就离开了酒店,飞往柏林。

(选自《收获》2021年第5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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