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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唐山市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口述历史旨在以访谈方式发掘、采集、整理与保存口述者的历史记忆,呈现口述者经历的历史真实。真实是历史的灵魂,然而口述历史因为经由口述者的记忆,叙述以及访谈者的文本整理这些环节往往使客观的历史发生变形甚或失真。

    首先是历史记忆的问题。历史真实经过口述者的记忆存储、保持与回忆诸环节的过滤与筛选,形成了历史记忆。这中间口述记忆的特殊机能而使历史事实有所变形,并非全部的历史真实都存储为历史记忆,大脑中存储的历史记忆之真也与历史之真有较大的间隔和差距,历史记忆的真实已经对客观存在的历史真实打了一些折扣。可以说,口述者的历史记忆之真不再是全部的历史真实,而是选择后的部分历史真实,是经过记忆本身过滤和阻隔后的部分历史真实。

    然后是历史叙述的问题。历史记忆的呈现是以语言和文字为中介的,以语言表述出来的就是口述,以文字表述出来的就是文献。语言和文字将存储于大脑中的历史记忆呈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受语言的限制和阻隔后呈现出来的历史记忆,往往既非记忆的全部、也非记忆的准确呈现。记忆在呈现中既有数量的减少,更有内容的变形甚或失真。在历史记忆转变为历史叙述过程中,心理、生理及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着历史记忆的呈现结果。

    最后是文本整理的问题。口述历史有双重主体,访谈者与口述者必须共同参与。访谈者对口述历史的文本整理,实际上是对口述者呈现的历史记忆进行主观的检验、修订、补充和取舍。经过访谈者这道工序的过滤与阻隔,口述者叙述的记忆中的历史事实再次经过处理。

    历史之真经过记忆、叙述、文本整理的过滤和阻隔,口述历史的历史真实实在堪忧。我们应该坦然承认口述历史存在着某种失真及不可靠性。为了保证口述历史文本的真实,必须着力保证历史记忆的真实和历史叙述的真实。历史记忆受其内在机制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其真实性很难为口述者所左右,但历史叙述的真实则是口述者所能把握的。所以,口述历史的主要环节应该放在历史记忆呈现过程中,研究影响历史记忆呈现的多重因素,从而将历史记忆完整而准确地以语言表述的方式呈现出来,使历史记忆尽可能真实地呈现出来。

    历史的真相是唯一的,口述者对历史之真的追寻很像是瞎子摸象,自以为摸到了历史真相,但他所触摸到的仅仅是部分的历史真相,是其历史记忆中的部分真相,离客观存在的历史之真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口述历史研究,就是这样一种以挖掘历史记忆的方式无限逼近历史真实的追逐历程。

(摘编自左玉河《口述历史视域中的真实性》)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受语言的限制和阻隔,口述者呈现存储于大脑中的历史记忆欠完整、准确。 B、口述历史发生变形甚或失真的原因只是在口述历史的形成过程中主观因素多。 C、访谈者对口述者的历史叙述进行的文本整理过程就是访谈者主观处理的过程。 D、口述者历史记忆、历史叙述两者的真实程度决定着口述历史文本的真实程度。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交代口述历史研究目的之后,文章提出口述历史存在变形或失真的问题。 B、文章主体从历史记忆、历史叙述、文本整理三个环节阐述历史失真的原因。 C、文章分析制约口述历史真实的诸多因素,提出了确保口述历史真实的方法。 D、文章写作的目的是减少口述历史的变形或失真,最大限度逼近历史的真实。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口述历史研究的对象是口述者的历史记忆,因此保证历史记忆真实的因素是研究核心。 B、访谈者对口述者呈现出来的历史记忆进行的检验、修订、补充和取舍会造成历史的失实。 C、口述者如果有很高的语言造诣,对历史记忆的叙述就会完全避免史实的变形甚或失真。 D、如果口述者的历史记忆、历史叙述跟历史事实吻合,口述历史文本就与历史真实吻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千秋文化诗意解

张同吾

    我国古典诗词博大精深,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曾诞生了许多才情卓绝的诗人,他们创作出的想象神奇、构思灵妙、语言精湛、意境优美、音韵和谐的诗篇不胜枚举。这些作品的文化命脉和精神命脉,都源于中华民族的文化江河,它们像熏风细雨一般,浸润着世代中国人的心田,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塑造着我们的文化性格、哲学理念和审美心理。

    我们把当代人按照古典诗词的艺术法则、美学范式和表现程式创作的诗词,称为旧体诗词。当下旧体诗词创作呈繁盛态势,作者之众铺天盖地,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尽管其中多有平泛概念之作,却也不乏显现诗人禀赋和诗艺才华的诗篇。名山含古寺,佛教文化、道教文化浸染其中,如披神秘的面纱,含蕴氤氲的气氛。“鸟鸣经卷润泉水, 花放杜鹃散炉香”,真是一片不染尘埃的怡乐世界。

    江西有很多名载青史的书院,象山书院、白鹿洞书院、白鹭洲书院、鹅湖书院、信江书院、叠山书院等,都以名人足迹、先哲传说而著称。当代人以凝练的语言和鲜活的意象再现先哲风采和诗家富有个性的价值取向与审美理想。鹅湖书院在鹅湖山北麓,因以得名,在这里曾有两次“鹅湖之会”,均在南宋淳熙年间,一次是朱熹、陆九渊等四贤讲学,一次是辛弃疾、陈亮等在此共商抗金之事。诗曰“气象群峰护,天眸一水开。鹅湖集会地,今古蕴贤才”(《鹅湖书院感事》)。而白鹿洞书院在庐山五老峰下,唐贞观元年,李渤在此隐居而养白鹿,故称白鹿先生;此处周山环谷如朝天洞穴,故名白鹿洞,朱熹在此建院讲学而名播四方,朱熹号紫阳,传说在院中手植桂花,诗称“苍苍古木影,隐隐奔雷鸣。五老邀明月,一灯照宇庭。曾芜白鹿逝,转赖紫阳生。喜看手植桂,秋风香满亭”(《白鹿洞书院》)。白鹭洲书院建在吉安白鹭洲上,传说因李白诗句“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得名,江万里建白鹭洲书院,文天祥等均出此门,江万里老迈辞归定居鄱阳,元兵陷城,投水殉国可谓壮哉!诗称“云章存正义,风月自春秋。家国兴亡事,书生千载忧”(《白鹭洲书院》),从他的诗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昔日英武之风、豪迈之气。

    众所周知,白居易的《琵琶行》与他的《长恨歌》堪称悲剧长诗经典之作,以往文学史家们对《琵琶行》强化其批判意识:“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同时也赞颂白居易的怜悯之情:“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然而白居易这位具有强烈男性本真和浪漫情愫的诗人,其心理形态必然含有更多人性意味。隽永的人性之美,融贯其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茶与中国传统文化表现出了密切的关系,儒释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思想来源,中国茶学与儒释道的思想理念有着极深的渊源关系。

    陆羽《茶经》是中国最早的茶学著作,书中也十分鲜明地体现了这种关系,茶文化与儒家思想中“礼”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儒家认为礼就是秩序与和谐,“礼”也是一切民俗民风由来的源头。礼仪的观念深入到社会活动的一切领域,那么在茶文化中,自然也会有所体现。在古代家庭中的敬神祭祖、宾客相见、婚丧大典、节庆宴饮中都需要用到茶。晚唐人刘贞亮《茶德》中提出了“十德”说,其中就有“以茶利礼仁,以茶表敬意”二句,这说明最迟在唐代,来客敬茶,以茶为礼,已成为普遍风俗,而在官场中,茶礼则已经演化为一种区别官阶等级的标志,点茶与点汤成为官场的待下之礼。

    “中庸之道”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其哲学思想强调适度原则。茶丈化中体现了这一点.《茶经》中强调选水要选缓流的活水,反对急流之水,也不能用停蓄不流的死水。在饮茶之中,第一次泡茶之水,仅作“暖盏”之用,并不饮用,第二次的茶汤才是最佳之“至味”。饮茶的量也强调适度。饮茶人通过品茶而悟道,在精神上达到一种“和”的最高境界,这就是茶道。饮茶的全过程贯穿着儒家的中庸思想,也就是提倡通过茶道,营造出社会和谐稳定、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空间。

    唐代诗人的品茶,已经超越解渴、提神、解乏、保健等生理上的满足,着重从审美的角度来品赏茶汤的色、香、味、形,强调心灵感受,追求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通过饮茶与茶道展示,表现出人的精神气度和文化修养,表现人的清高廉洁、节俭朴素的思想品格。

    道家思想强调对自然的追求。老子的《道德经》说:“道法自然”,这个“自然”,是指道是自己如此的,自然而然的,而非有意造作所至。茶本是野生之物,宜生长于川谷之间,古人推崇野生茶的品质,提倡“真茶”的观念,反对在茶汤中渗以香料.在饮茶上,追求忘机超脱、冲淡自然的情趣,这些都是对自然之趣的反映。茶文化中也有道家养生的精神.最早的神农尝百草,以茶解毒,作为本草的茶的确与药草有密切的关系。茶主下气,除好觉,消宿食,还可以消除心中的烦闷。因而茶与道家的养生乐生精神的结合,也就成为了早期的茶文化形态。

    佛教传入我国是在西汉末期,由于僧侣活动的需要,茶就与佛教结下了缘分.佛教的重要活动是僧人坐禅修行,“过午不食”,不可饮酒,戒荤吃素,清心守规.因而就需要有一种既符合佛教规诫,叉能消除坐禅带来的疲劳和补充“过午不食”的营养,茶叶中的各种丰富的营养成分,有提神醒脑的作用,茶于是成为了僧侣最理想的饮料。《晋书》中记载,东晋敦煌人单开道,在昭德寺修行 时,室内坐禅,昼夜不眠,“不畏寒暑”,诵经四十余万言,经常用饮“茶苏”来提神防睡。“茶苏”是一种将荼和姜、桂、桔、枣等香料一同煮成的饮料,虽然,这时茶叶尚未单独饮用,但它表明佛教徒饮茶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坐禅修行。唐宋时,佛教盛行,寺院饮茶之风更热,此时,饮茶已成为禅僧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茶与佛教的结合还表现在一个“悟”字上。正是在这个“悟”字上,茶与禅有了它们的共同之处。“凡体验有得处,皆是悟”,都与荼事活动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佛家视悟得茶道为一种修身的过程。把佛家的“悟”的境界和茶道统一起来,要求要保持高尚情操,茶道融贯着佛家对真、善、美的追求。

    中国的茶文化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儒释道的思想和荼学相结合,丰富了茶文化的内容。茶之为饮,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与相处,营造的是一种清正廉洁、恬淡安静、和诚处世的气氛,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

(选自《中国的茶文化与儒释道》,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有人会说,幸福这个东西很难说,好像是很主观的感觉,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确实是这样,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但是,你若深入地问为什么会不一样,其实还是有标准的。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从大的方面来说,其实是体现了价值观的,就是你究竟看重什么。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幸福是我们一切行为的终极目标,我们做所有的事情其实都是手段。一个人想要赚钱赚得多一点,这本身并不是目的,他是为了因此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有人可能就要反驳了:我不要那么多钱,也可以幸福。比如说我读几本好书,就会感到很幸福。其实对后一种人来说,读书就是他获得幸福的手段。

    对于什么是幸福,西方哲学史上主要有两种看法、两个派别。一派叫做“快乐主义”,其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近代以来,英国的一些哲学家,如亚当·斯密、约翰·穆勒、休谟对此也有所阐发。这一派认为,幸福就是快乐。但什么是快乐?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身体健康、灵魂安宁就是快乐,就是幸福。他们还特别强调一点,人要从长远来看快乐,要理智地去寻求快乐。你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眼前的快乐,而给自己埋下一个痛苦的祸根,结果得到的可能是更大的痛苦。另一派叫做“完善主义”。完善主义认为,幸福就是精神上的完善,或者说道德上的完善。他们认为人身上最高贵的部分,是人的灵魂,是人的精神。你要把这部分满足了,那才是真正的幸福。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苏格拉底、康德、黑格尔等,包括马克思,他们强调的是人的精神满足。

    这两派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都十分强调精神上的满足。如伊壁鸠鲁强调,物质欲望的满足本身不是快乐,物质欲望和生命本身的需要是两码事。生命需要得到满足那是一种快乐,但是超出生命需要的那些欲望反而是造成痛苦的根源。约翰·穆勒则强调,幸福就是快乐,但是快乐是有质量和层次的区别的,一个人只有各种快乐都品尝过了,他才知道哪一种快乐更深刻、更持久、更强烈、更美好。

    在中国哲学里,我感觉,道家比较接近“快乐主义”,尤其是庄子强调生命本身的快乐,还强调精神自由的快乐,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快乐。儒家比较接近“完善主义”,儒家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最高的享受就是道德上的完善。

    也有哲学家认为,幸福是根本不可能的。最典型的就是德国哲学家叔本华。他说人是受欲望支配的,欲望就意味着匮乏,你缺什么往往就对什么有欲望,而匮乏意味着痛苦。所以,欲望没有满足的时候你是痛苦的,但是欲望满足以后,人是不是就快乐了呢?非也。欲望满足以后是无聊。叔本华说,人生就像钟摆一样,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幸福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们仅仅从满足身体的、物质的欲望层面来理解的话,幸福确实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们超越欲望层面来看幸福,这个观点就不成立了。比如如你非常爱读书,你渴望去读那些好书,你知道一些好书在等着你读,那个时候你会痛苦吗?你不会。读完了以后你会无聊吗?不会。你感到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你会因此快乐。这就进一步说明,我们谈幸福问题,一定要超越纯粹欲望的层面,要从价值观角度去谈。

(摘编自周国平《幸福的哲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把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什么今天还要研究优秀传统文化?因为许多思想是古今一脉的。

    中国很早就产生了民本思想,比如“怀天心”、“抱天心”、“顺天心”、“承天心”、“度天心”等。什么是“天心”?天心就是民心,天之所想所欲即民之所想所欲。“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郭店楚简·缁衣》引子思的话说:“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好则体安之,君好则民欲之”,形象地阐述了君民之间的紧密关系。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这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扬弃。习近平同志在一些重要讲话中多次引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中国古代对官吏的重要要求包括“廉洁正直”,相关记载在出土文献中比比皆是。《睡虎地秦简·语书》记载,“良吏”的表现是“明法律令,事无不能也,又廉洁敦慤而好佐上”;“恶吏”的表现则是“不明法律令,不知事,不廉洁,无以佐上”。《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写道,“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认为吏有“五善”、“五失”,“五善”之二为“清廉毋谤”,“五失”之三为“居官善取”。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中国古代对官吏在清廉方面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可以看出,古今社会对官吏在清廉方面的要求具有一贯性和延续性,古代的优秀传统和合理规范可以为今天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借鉴和参照。

    中国古代典籍中有很多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理念。在古代,山林水泽皆有专人管理,采获捕捞也要求有节制。《荀子·王制》中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再进一步看,古人认为天地为大宇宙,人体为小宇宙,小宇宙的运行要与大宇宙的运行相合,否则就会“悖乱”,此即“天人合一”。出土文献中也有很多古人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资料,如《睡虎地秦简·田律》律文中有“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壅堤水。不夏月,毋敢爇草为灰……”这正可与《荀子》的记载相印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思想上的古今一脉决定了我们必须深入研究优秀传统文化,把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同时,这也对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提出了新要求。比如,研究出土文献与古文字,既要做好扎实的文本复原、字词考释、义理推阐等工作,又要与现实联系起来,提炼其当代价值。

(选自刘钊《从古今一脉看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次元是当下社会存在的一个亚文化族群。早期的动画、漫画都是由二维图像构成的,其画面是一个平面,所以被爱好者称为“二次元世界”,简称“二次元”。广义上说,各种虚拟世界的卡通、动漫、电子游戏及其相关的核心产品与衍生产品都可以归为二次元的范畴。

    为何那么多人痴迷二次元文化?细究起来,主要有两点原因。其一是逃避现实的心理需求。不少青少年沉迷于二次元世界无法自拔,其实是不愿面对充满竞争和纷扰的真实世界。二是寻求认同的心理需求。处于边缘地位的亚文化族群往往要通过对亚文化的集体消费,不断强化着彼此间的认同感,感知个体存在的价值。

    二次元文化的盛行,于资本市场可能是利好,但对文化领域是喜是忧,则需要时间的验证。当下二次元文化的各类活动主要是在互联网这个场域完成的。新媒体不仅为二次元作品提供了便利宽广的展示平台,还为网络一代找到了同好聚集、思想碰撞的交流空间。在这种环境下,二次元逐渐跳脱了孤立的虚构故事空间,超越了动漫的艺术形式,形成涉及人群更广泛、内容更丰富的时尚潮流。然而,由于互联网对海量内容的筛选、监管和把控不甚严格,使二次元文化落入野蛮生长、良莠不齐的案白。

    随着主要受众群体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二次元文化与主流文化破壁交融的进程将逐渐加速。为了更好地获得年轻人的认同,我们应当通过参与创作或评论引导的方式影响二次元文化,指引其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有鉴于此,国产二次元作品.至少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提升:一是融入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文化提倡的要素。二次元这种创作传播方式,须在中华文化内涵的挖掘上有所倾斜,这样才能为青少年亚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对接打下基础,给主流文化的发展开辟更多维度。二是从注意力经济转向情感力经济。动漫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情感丰富。尚处于发展初期的国产二次元作品却更多地流于肤浅的无厘头搞笑,或一味追求视觉刺激,堆砌俊男美女、宏大场景。试问,如果没有充分的情感张力,又怎能与观众深度互动、引导他们进行理性思考呢?三是取材于现实,靠生活质感打动观众。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二次元文化唯有回归现实,脚踏大地,才能更加震撼人心,引发共鸣,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

(摘编自宋磊《面对“二次元潮流”主流文化不应缺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正统儒家注重提升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基于法律制定与实施可能与道德产生重大冲突,设定了对法律原则的一些限制。

    ②首先,在价值导向上,法律受道德的指导、约束。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法律的实施,都须与道德方向相一致,法律必须符合道德的基本原则。北宋王安石提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王安石所称“善法”,就是要符合“天理”、“人情”,符合自然社会规律,符合道德伦理。清朝乾隆初年制定《大清律例》,肆例馆总官徐本在奏疏中说:钦恤之仁,好生之德,始终是制定法律的基本宗旨。而在法律实施方面,董仲舒提出,听讼断案,必须重点考虑行为人的道德动机。这一原则,对汉以后历朝司法影响重大。

③其次,在实施原则上,道德优先。法律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运作过程中,需要遵循自身的一些规则。但是,如果其运行规则与道德准则发生冲突,法律必须作出适当的让步。对于人身伤害、财产侵害等案件,历朝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但亲属关系、家庭伦理属于传统道德重点维护的对象。西汉以后,这一道德原则逐渐渗入法律条例之中。唐宋明清各朝法律均规定,对于亲属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侵犯等案件,当事人承担与非亲属关系当事人不同的法律责任。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实施尊长优先原则。尊长对卑幼伤害,减等处罚;反之则加重处罚。其背后的家庭哲理在于:卑幼对尊长必须给予更多关切和尊重。又如,在财产纠纷案件中,实施亲属对冲原则。亲属间如发生财产侵权,则比照普通案件处理标准,减等处罚,而且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轻。其背后的家庭哲理在于:亲属关系越亲近,越应在财产方面相互扶持。这种法律责任的差别性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伦理道德的让步。另外,对于已经判决的罪犯,因其亲属的特定状况,可以调整处罚方式,以满足其履行伦理责任的特殊要求。唐律现定:犯徒、流、死罪者,如果其祖父母、父母年过80岁,或者患笃疾重病,而家中无其他成年男子侍奉,可通过改变处罚方式,或者专案上报朝廷以求皇帝特旨的方式,以使得罪犯能够留待家中侍奉祖父母、父母。

    ④再次,在作用范围上,对法律作必要的限制。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纠纷,法律都已作出相应规定。但对于普通伤害行为或者一般财产纠纷,从官府到民间都鼓励当事人通过法律之外的其他途径解决。一方面,“息讼”“贱讼”观念在民间广为流行。曲阜孔庙石碑上的“忍讼歌”,对于诉讼程序所涉及的各环节有着生动的描述:“听人挑唆到衙前,赢也要钱输也要钱。”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法律为诉讼提起人设置了艰难的诉讼程序。法律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合法拷讯被告。但如果被告在法定拷讯之后仍不招供,可对原告进行拷讯。无论是观念與论,还是制度设计,其目的都在于阻碍意图通过法律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当事人,从而将法律的作用限定在狭小的范围。

(摘编自来勇《中国古代社会基于人文精神的道德法律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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