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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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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梅州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茶爷

刘建超

    茶爷祖上三代在晋中老街经营茶货铺子,并且很有名望。

    茶爷卖茶,红茶、绿茶、黄茶、白茶、黑茶、青茶等,种类繁多,茶爷自己一年四季,杯子里就泡毛尖。

    茶爷好客,常请人喝茶。老街人都知道,茶爷请茶也是有讲究的。

    茶爷请客有两种说法,茶爷举举手中的杯子说,有空去我家里喝茶啊。这话是客套。你去也行,不去也行。茶爷要是说,走,去家里喝茶。那你注定是要跟着去的,茶爷的威望自不必说,茶爷在老街的辈分也是很大。邀你去喝茶,那是给足你面子了。

    七月天,闷热。茶爷在街上溜达,被一阵吵闹声吸引了,是和盛斋古玩店的胡老板。

    茶爷走进和盛斋,胡老板正扯着一个壮汉的胳膊不让走。

    胡老板说,这主进店就转悠着看看这儿,摸摸那儿,转身要出店时,店里的伙计发现一枚古金币不见了,拦住了壮汉不让走。壮汉梗着脖子,摊开两手说你们看看,我这个样子能拿你的东西吗?

    茶爷看看壮汉,壮汉膀大腰圆,挺着肚子,光着上身,只穿条简单的短裤。壮汉看着茶爷说,茶爷,要是不嫌弃我丢人,我立马脱光了让他们看看。

    店里的伙计哭丧着脸说,确实是他来了以后那枚古金币不见了。

    茶爷喝了口茶,拧杯子盖的当口,看了看壮汉,说,算了算了。走,去家里喝茶。茶爷扭头出门。

    胡老板张张嘴没说话,伙计还想拉住壮汉,壮汉一甩胳膊,跟着茶爷走出店门。

    茶爷家在老街八角楼旁,一个典型的老街四合院,院子当中放着个根雕制成的茶台。

    荼爷把壮汉领进门,两人坐在茶台前。茶爷满满地倒上一碗荼,说,这是家里人自己调配的凉茶,清心败火,疏肝理气。来,喝一碗。壮汉本就心急,加之天热,刚才走得也急,已经是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端起碗“咕咚、咕咚”就是个底朝天。

    茶爷微微笑着,又倒满一碗。来,接着喝,慢慢说。壮汉又是一碗喝进。

    两个人喝着茶说着话,一壶凉茶被壮汉喝完了。

    壮汉揉着圆鼓鼓的肚子,说,茶爷,我得用下您家的厕所,憋得慌啊!

    茶爷指指方位说,去吧。壮汉站起身,就听见“扑蔌”一声,一枚金灿灿的古钱币从壮汉的裤腿里掉出,骨碌到茶爷脚前。茶爷弯腰拾起古钱币,说,天热手滑,瞧瞧,这钱币滑落到你的腰间你都没留意啊。快去还给胡老板吧,回来咱爷俩接着喝茶。壮汉呆立着,涨红了脸。接过钱币羞愧地给茶爷鞠个躬,走了。

    夫人来收拾茶具,说,我都看出来了,他是把钱币藏在肚脐眼里了,不然裤子提那么高?茶水喝多了,肚子圆了,钱币就藏不住了。

    茶爷站起身背着手走出院门,说,我去叫华文华武来喝茶。

    华文华武是双胞胎兄弟,在老街开了间摄影工作室。去年兄弟俩的母亲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兄弟俩因为拆迁赔偿款的分配闹翻了,甚至还动了手。

    茶爷给兄弟俩倒上第一壶茶,说,在清朝啊,有位贤人叫王好古,他在《汤液本草》中茶能清头目。先人说的话,咱得信啊。我这 壶绿茶就有这个治疗头目不清的功效。来,喝喝茶。

    华文华武谁也不看谁,端起碗一饮而尽。

    茶爷说,头脑清楚点没有?头脑清楚就能想起点啥事情。你俩7岁的夏天,想起啥没有?

    哥俩7岁的夏天,一起去河边玩耍。弟弟华武不小心滑落到河里,河水很急,华武扑腾着喊叫。哥哥华文见状,一跃跳下河,紧紧抓住弟弟的手不丢。幸好进货路过的茶爷把他俩拉了上来。

    茶爷说,华文你小子也不会游水,还往河里跳。华文说,我是哥哥,我不让弟弟死。

    兄弟俩面对面,又喝了一碗清茶。

    茶爷换上第二壶茶,说,来尝尝乌龙茶。还是清朝啊,有个叫黄宫绣的人在《本草求真》里也说喝茶能治头目不清。先人说的话,咱得信啊。下午喝乌龙茶健脾消食让人神清气爽啊。你哥俩再想想,17岁,17岁的夏天。想起啥没有?

    华文华武17岁那年一起参加高考。哥俩都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哥俩家境窘迫,靠母亲打零工度日,供不起两个人上大学。弟弟华武把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藏下,去打工赚钱,最后悄悄去卖血,给哥哥攒够上学的钱。茶爷知晓情况后资助兄弟俩念完大学。

    茶爷说,骨肉之情的事,咋就都忘了?

    兄弟俩又喝了一碗茶,对望着,握住手,抱在一起默默流泪到号啕大哭。

    茶爷喝口茶,起身背着手走出院门。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梳理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主要是通过茶爷请茶为古玩店巧向壮汉索还古金币,请茶为华文华武兄弟重归于好巧劝和这两件事来塑造茶爷这一形象,情节紧凑而集中。 B、小说对人物的刻画简洁又不失生动,运用肖像、动作、语言、心理等手法,把喝茶壮汉描写得生动传神。如“梗”“摊”两个动作描写,刻画出了壮汉偷拿古金币后却又摆出无辜,百般抵赖的形象。 C、小说通过茶爷夫人之口揭示茶爷让壮汉喝茶的原委,也对茶爷形成一种衬托。 D、小说中茶爷为华文华武两兄弟说和时,引用了王好古《汤液本草》和黄宫绣《本草求真》两个清朝名人、两本典籍的事例,符合其身份与职业。
(2)、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分析茶爷的形象特点。
(3)、小说中划横线的第四段交代茶爷请客的两种说法,看似闲笔,实为必要交代。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其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村声

老向

    没有声响,不足以表现寂静;没有寂静,也不足以显示声响。这种情理,在居住乡下的人们很容易悟出来。

    从太阳没有了说起吧:爱吵爱叫的孩子们,都像小麻雀似的各自回家去了。所有的街巷,一齐入了睡眠状态。完全黑夜自不待言,就是有月光的日子,那路旁的树影儿,也不会把孩子们喊出来再玩玩不是?偶尔,纯乎是偶尔,有个小贩在晚餐以后会来的喝一声“老豆腐开锅!”那声调又高又颤,好像一只带伤的秋雁,飞到东西,飞到南北,终于又飞回来;因为四周都让寂静给塞满了,没有它的去路。

    “雄鸡司晨”,仿佛是鸡祖宗留下的老例。然而定县的雄鸡,很有一些“祖宗不足法”的创造精神,它爱几时叫了就几时叫。它的鸣声很草率,大概它并不指望着震动天下,也不管那些“打夜作”的人们听了发生什么感想。它仿佛是对于这黑夜的寂静有些胆怯了,所以要试着叫一叫。

    俗谚说:“夜猫进宅,无事不来。”夜猫,俗名叫做秃枭。许多人家都把秃枭当作凶鸟,很厌恶它在深夜间大呼小叫的。本来夜里静得就有点死气,它的啸声仿佛使死气颤动起来,自然不免有些鬼气森森,无怪乎人们听了觉得有点毛骨悚然。我个人并不怎样讨嫌它;绕在我的住室前后的古树上,时常有一两只枭鸟夜鸣。在这无边寂静的秋夜,它的一声高啸,到底把寂静画了一个轮摩。

    在这并不“夜不闭户”的年头,夜间有比枭鸣更足以使人提心吊胆的声音,那便是群狗狂吠。自然,狗有时也会“咬空儿”,所谓为了要叫而叫的;但是据说大部分是“有所见而叫”,人们怎么能不惊心?在有许多村狗向着一个目标叫成了一片的时候,留心门户的人们,会爬到房上,相应的有一两声表示他有戒备的假咳漱。

    夜间的声音,不知道从哪一个时刻起便宣告结束。黎明,首先进村街的是一面“蓬蓬蓬”的破皮鼓。敲鼓,在北平是卖零碎木炭的唤头,在此间却成了卖豆腐的了。无论多么困倦的人,听了这破鼓晨声,若还赖在炕上,那便是村中加料的懒人,便会失掉许多街坊的同情。像我们这些按照钟点作息的人们,有时感到这面破鼓惊扰睡梦,心里很不高兴。可是既而一想,这只能怪自己起得太晚,怪不着别人。而且这面破鼓,不论冬夏,也不论风雨,比鸡叫还靠得住,天天准是黎明即到,默默之中有着报时钟的作用。

    晨鼓之外,这一个整天儿还有一种经常的声音,就是卖烧饼麻糖的那面小铜锣。乡下人们,要不是去瞧病人或是哄孩子,谁能那么不知物力艰难,随便拿起个烧饼来吃吃?好,这样儿,一时售不完,那卖烧饼的可有活儿干了。他好像一人吃着双工钱的更夫,由早到晚,由东铛铛到西,由南铛铛到北。最初我们觉得他简直是发疯,以为敲一两下,大家都听见就得了,何必

那么不怕麻烦连续着敲?后来明白这道理了:说他深怕锣声一住,这个村庄便真个静得死过去,也许靠不住;说他自己忍不住这寂静,八成没有错儿。

    在寻常的日子,村子里再没有别的声音了。遇上城里大集的日子,有个把卖鸭梨的小贩,剩下了货底,在归途上路过这个村庄,也许顺便摆在街上吆喝两声。这时,许多人们不论买与不买,总要跑出街门来,看看,但是十集八集,这类小贩也未必来一回。

    村妇骂街,也不失为冲破沉寂的声音,可惜是也不常有。

    另外,在白天,碰巧了有“钱买杂皮”或是“猫皮狗皮换鞭梢”的小贩到了,村里的狗们一定会总动员去欢迎他,远远的向他狂吠致敬,也还有相当的热闹。

    晚饭以后,我们时常翻阅“皇历”,挑拣“诸事皆宜”的好日子,猜想会有谁家“娶儿嫁女”,会有一班吹鼓手来大闹一阵。及至到了那一天,并无此事,心里仿佛失掉些什么似的。

    有时觉得下雨也好,下雨可以听到檐前的滴水浙沥;刮风也好,刮风可以听到屋后的白杨萧萧。恰巧在这“春秋多佳曰”的季节,又少风无雨。

深山古寺里的和尚,不肯蒲团静坐,养性修真,偏要去听听鸟叫,听听泉鸣;早晚还要轻叩木鱼,低诵经文;有了这一切还嫌不够,不时的还要笙管箫笛铙钹钟鼓的大吹大擂。以前我不懂这是什么出家人的道理,现在,我明白了。街上一个小孩子随便大嚷一声,不是都能把我叫出去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平安夜的愿望

侯发山

    12月24日,儿孙们约好了似的,如小鸟归巢一样从天南海北赶回来,家里一改往日的清静,热闹起来,充满了浓浓的亲情。这才像个家嘛。老焦乐得咧着嘴,嘴巴老半天都合不上。不知道谁说了一嘴,明天是圣诞节,今晚是平安夜。“剩蛋”还有节日?老焦憋住笑,没敢多问,怕他们笑话他没文化。在他们老家,“剩蛋”就是二球,二百五的意思。前年跟小女儿冬去杭州旅游,在岳王庙里,看到“岳母刺字”的铜像后,老焦忍不住说道:“这个丈母娘真狠心!”弄得冬他们几个很没面子,私下没少数落老父亲。

    接到他们归来的消息,老焦早就备好了丰盛的饭菜。大家一落座,一道道菜便粉墨登场了。除了凉菜,都热气腾腾的,散发着浓浓的香味,直往人鼻孔里钻;花红柳绿的,耀人的眼睛。老焦发现,儿孙们几乎不动筷子,却都盯着手机。

    老焦忍不住说道:“春,这是你爱吃的红烧鲤鱼。”春是老大。他头也没抬,说:“爸,等会儿,我给老板问候一声。”

    老焦看了看老二,说:“夏,这是你爱吃的拔丝山药。”

    夏只顾瞄着手机,说:“爸,等会儿,我给朋友聊着呢。

    老焦看了看大女儿秋,说:“秋,这是你爱吃的炝冬笋。”

    秋也没抬头,说:“爸,等会儿,我把这批货发走。

    老焦转脸看了看冬,说:“冬,这是你爱吃的糖焖莲子。”

    冬没吭声,看着手机出了神。

    “冬,这是你爱吃的糖焖莲子,趁热吃吧。”老焦以为冬没听见,加大了语气。

    冬点了点头,说:“爸,等会儿,我给同事说点悄悄话。”

    老焦把目光投向孙子小欢:“小欢,这是你爱吃的山鸡丁儿。”

    小欢说:“爷爷,等会儿,我正在战斗,不能临阵脱逃”

    战斗?老焦吓了一跳,旋即明白是网络游戏。他对孙女小喜说:“小喜,这是你爱吃的瓜丝儿。”

    小喜说:“爷爷,等会儿,我把鬼片看完。”

    老焦吆喝了半天,没有一个人响应。看到有的菜凉了,他就挪动脚步去厨房热菜,一盘又一盘,一趟又一趟。

    小欢的战斗终于结束了,说声“我饿了”然后拿起筷子叨菜。老焦趁机又催促吃饭,大家才不情愿地拿起筷子,一边叨菜一边看手机。

    小欢一边往嘴里塞鸡丁,一边皱着眉头叫道:“爷爷,您爱吃啥菜啊?”

    小喜说:“爷爷最爱吃剩菜!”

    一句话,大人们都笑了。看得出,那笑不是十分的自然。春忙转移话题,说:“大家都许个愿吧,圣诞老人会帮大家实现的。”

    听说圣诞老人要来,最开心的要数孩子。

    小欢说:“我要当班长。’”

    小喜说:“我要当班花。”

    春说:“争取来年当上部门主管。”

    夏说:“明年赚20万。”

    秋说:“到美国旅游一次。”

    冬说:“减肥十斤。”

    轮到老焦了。他看看这个,瞧瞧那个,犹豫半天,还是没说话。

    小欢说:“爷爷,圣诞老人真的会来,去年我睡觉前许愿要个新书包,醒来就发现枕头边有个新书包。”

    “真的,”小喜点点头,“我许愿要个蝴蝶发卡,第二天就发现书包里有个蝴蝶发卡。”

    “真的这么灵验?”老焦有点不相信。

    春夏秋冬一律憋着笑,忙点了点头——他们想给老人买点礼物,却不知道老人缺少什么。之前他们给老人买了不少东西,除了吃的,好多都没拆封。

    看看这个,瞧瞧那个,老焦说:“我希望你们的愿望都能实现。”

    冬说:“爸,您怎么老想着我们呢?不算,说您自己的。”

    “说您自己的。”其他几个人也随声附和。

    老焦这才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说:“我、我希望自己变成手机。”

    手机?在座的都傻乎乎地瞅着老焦。

    “我要是能变成手机,就能跟你们不离不弃了……”老焦解释道。

(摘自《微型小说月报》,2017年第12期)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各题。

蕙兰芫荽

木莲

    不喜欢芫荽,或者叫不重视芫荽,全因了那香。

    芫荽不像葱,爆锅时,细细地一股干香气窜出,长驱直入,进了肠胃;也不像姜,煮出的汤喝时平淡,不过数分钟,七窍全部打通,尽情地欢畅;甚至不像辣椒,噼里啪啦一阵拳打脚踢,一上场就将人打翻,那份火爆干脆利索,像海湾战争的地毯式轰炸,一点都不隐瞒,直率率逼得你泪水横飞。

    芫荽的香,浓重,烈性,怪异,鬼魅,阴沉,像捂在被窝里的汗气,借着热腾腾的食物,妖冶地上升。那香气,是芫荽嫩弱单纯的相貌无以承担的,太浓烈了,压了食物的原汁原味,显得歪门邪道。宗教信仰者忌讳食用浓烈气味的蔬菜,比如道家就忌韭菜、蒜、胡荽。胡荽即是芫荽,因了张骞从西域引进,汉人称作胡荽,道家不食它,认为它身上有荤气。《罗氏会约医镜》中有芫荽辟一切不正之气的说法。我倒以为它本身就不正气,何来辟了别人的不正气?

    单说芫荽,是餐桌上的配角,摆盘时的装饰材料,煲汤时的提味用料,它不单独成菜,豪放的师傅在做好的鱼汤里抓一大把芫荽撒下,厚厚的一层,虽然骇人,但即便再多,食客也明白,那不过是调料之一,顶多是个配菜而已。但,去除气味浓重,入口的怪异外,单作为植物的芫荽,我是欣赏的。

    周末,菜市场的芫荽青碧碧的,携带着夜里的露水,即使放在众多的蔬菜之中,它依旧是显眼的,它嫩,嫩的出水,它绿,绿成碧色,它看似细小,不占位子,却散发出一股股早春气息,使人爱怜。芫荽两个字,草字头,与草木关联,草木在新疆尤其珍贵,满目黄沙,苍凉大地,嶙峋山脊中忽然跳出个葱葱郁郁,大脑被绿波涤荡,整个身体都跟着鲜绿起来,人也变得阴柔起来,婉转起来。而芫荽两字,又不常见常用,偶尔遇见一次,像邂逅的梦中情人,心底一亮,想说的话太多,竟无从说起。这也是我欣赏作为植物的芫荽的一个理由。

    记得当年读三毛,读到结婚时,三毛说,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长衣衫,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穿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一顶草编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荷西打量着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他们锁了门,走进沙漠里。香菜就是芫荽,一把芫荽点缀的三毛,给荷西带来了一股田园风味,简单反而好看。芫荽作植物时,是有这个特点的,增辉添色,却不过分,适时又适宜,更何况是在沙漠里,在黄沙茫茫的天地间。

    我母亲读芫荽时,很动听,她把芫读做盐,我以为是方言的读法,后来查《植物图谱》得知,芫荽也叫盐荽,延荽,盐是北方发音,读的时候不如芫字委婉,像含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出来,盐是把舌头摊一下,嘴型成一字,很朴素很厚道地吐出来。据此,每当她说,放点盐荽吧,我都学着她的样子,心里重复一遍盐荽,再看一眼质朴的她。她在出锅前的面条汤里撒上芫荽花,嘴里说,放点盐荽吧。手撒下去,像天上下了绿草,整个一碗面条都成了早春的颜色。

    青碧碧的芫荽入诗、入歌,才叫出神入化。

    早先听《斯卡波罗集市》,旋律幽婉,心动了好多年。一个苏格兰男子,借着象征爱情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四种植物,思念心中的女子。你去斯卡波罗集市吗?那遍布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的小山坡,代我向那儿一位姑娘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叫她为我做件麻布衣衫。

    绝妙的译者,借了《诗经》的风格,译出蕙兰芫荽。歌词中那四种象征爱情的植物,并无芫荽,译者却生生地写出个芫荽来,并为题,是看中了芫荽的青碧,细嫩,还是草字头,要么是喜欢这两个组合在一起的汉字吧。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蕙兰芫荽,郁郁香芷。彼方淑女,凭君寄辞。伊人曾在,与我相知。嘱彼佳人,备我衣辎。竟有这般清雅的译者,坐在孤昏的油灯下,听着歌者声声倾述,顺手牵来一纸,饱蘸墨汁,提笔落案,问尔所之,是否如适?一字一字,字字珠玑,隽永的笔迹微微倾斜,一首千年后的诗经歌咏印到纸张上,她又加了诗名,不再是《斯卡波罗集市》,而是集市中常出现的蕙兰芫荽。

    后来,传唱,诵咏,译者隐没了自己。因为隐没,诗的美质在译的程度上再次被放大,更加地接近了《诗经》本身。而我脑海中的译者肖像该是:女性,清瘦,美目,蓄着齐眉刘海,穿棉布素色旗袍,对着手中的书,书中的诗,谦和地微笑着。

(《新疆经济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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