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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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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揭阳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美美

纪东方

    哨所设在人迹罕至的大风口。当地的老百姓说,山上一年只刮两次风,夏天一次,冬天一次,一次刮半年。

    冬天里的风刮起来的时候,山上除了军装就再也看不见绿色,方圆几十里除了山就是光秃秃的石头。

    大风刮了一天一夜,轮到新兵站哨了,一点也没有停歇的意思。

    好像连山都刮散了,眼前飞沙走石,灰蒙蒙啥也看不清,耳朵里只听见呜呜的风声。不时有拳大的石头甩到哨位前。

    一块石头滚进来,恰巧滚到新兵脚下。新兵用脚踢踢石头,发现石头会动,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鸟。

    鸟一只翅膀耷拉着,显然是受伤了;腿上也有血,准是风刮起的石头砸的。鸟羽毛散乱,眼睛一睁一闭,不知道是冻的还是疼的,浑身哆嗦。新兵蹲下身子仔细看,鸟比麻雀大,比灰喜鹊小,秃尾巴,全身灰白,尾巴有一点黑毛。新兵不懂鸟,不认识这是什么鸟,想了想,就把鸟塞进军大衣的袖筒里暖和着。

    下哨了,新兵小心翼翼两手把鸟捧回宿舍,找来剩米饭喂它。灰鸟见了生人也不害怕,瘸着腿一下一下艰难地吞米粒,吞一下仰一下脖子。老兵正在弹吉他,笑了,说:“看我的。”他先是轻轻顺毛抚摸鸟的身子,拿茶缸盛来半缸子温水,又找来药涂在伤口上,拿来绷带给它包扎。鸟吃饱喝足,拖拉伤腿在桌上走了一圈,啪嗒拉一摊屎,把新兵老兵都逗笑了。

    两人商量给鸟起个名字。

    老兵逗新兵说,这鸟秃毛乌灰,真丑,叫老丑吧。

    新兵不愿意听,说,我看挺俊,叫美美。

    新兵有个女同学叫美美,长得漂亮,学习又好,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想起她,新兵心里暖暖的。

    转眼冬天的风刮过了,夏天的风刮起来。山变得绿乎乎的,石缝里钻出草和矮灌木。美美腿伤好了,却不愿意飞走。新兵上哨,美美就在哨所附近的石头缝里找东西吃,要不就站在石头上用细细的喙梳理羽毛。新兵下哨,它忽前忽后,像个小跑腿儿,扑棱扑棱往回跑。开饭的时候,新兵给它也盛一小盘米饭。吃不饱,它在盘子边站着不走;吃饱了,就扑棱扑棱跑回去,蜷缩到床角睡觉。美美不是来时的样子了,变得又胖又笨,像只半大鸡,翅膀好像拖不动笨身子,忽达忽达飞不了几步远。羽毛却变得水滑光亮,脱去一层绒毛,长出的新羽毛黑白花相间,细看还真的有点漂亮。

    没有美美的时候,新兵下了哨就看看书,看一周才送一次的报纸。然后闷闷地想家,想爹娘,想着想着就会偷偷流泪。老兵下了哨也是看看书,看一周才送一次的报纸。然后闷闷地想家,想爹娘,想谈了两年的对象,想退伍后安排工作,想着想着就会发愁。有了美美,两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新兵想家的时候,就和美美说话;老兵发愁的时候,也和美美说话;美美咕噜咕噜的小眼睛瞪圆了,你说什么她听什么,高兴了咕咕叫,不高兴了也咕咕叫。美美咕咕一叫,新兵就不想家了,老兵也不发愁了。

    这天,新兵在宿舍里和美美说话,连长突然领着班长、排长上山查岗来了。新兵手忙脚乱地把美美放进抽屉。

    按照条例,营房不得喂养宠物,不得收留和部队无关的动物。违反者要受到纪律处分。

    连长满意地巡视一遍,然后坐在桌前和新兵说话。新兵吓得心里怦怦跳。

     恰恰就在这时,抽屉里突然一声清脆的鸣叫。连长疑惑地一拉抽屉,美美几个月吃饱喝足,身材肥胖,在抽屉里憋得难受,憋出一泡稀屎来。新兵心都凉了,完了,露馅了。

    美美不知道自己闯祸了,神气地在桌上走来走去,还咕咕地叫了几声。

    新兵脸都吓黄了。

    连长黑着脸,问:“哪弄来的鸟?”

    新兵不敢回答,也不敢不回答,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我……”

    老兵抢断他的话:“连长,这鸟是我养的。您处分我吧!”

    新兵泪簌簌地流:“连长,处分我吧。让鸟留下,它会陪人说话。”

    老兵几乎哽咽了:“连长,千万别赶它走,和它说话,就不想家了。”

    连长不理他,从窗户往外看,好大一阵子没回头,好像一直看远处的山。看了一会儿,低下头慢慢地说:“通信员,明天到城里买个像样的鸟笼子。连个笼子都没有,像什么养鸟的样子?”

    很快,山下的战士们都知道山上哨所有一只鸟。战士们传说,这只鸟不但会说话,会唱歌,还会给人跳舞解闷。战士们还发起给鸟起名的活动,有的说应该叫山里红,有的说应该叫边关月,还起了佳佳、团团、圆圆等等,文书专门查过书,说这鸟应该叫山雀。

    连长听了说,尽扯淡!我们就叫它百灵!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多处运用反复的修辞手法,突出哨所环境的恶劣,哨兵生活的单调、枯燥以及精神的贫瘠,表达了作者对边防哨兵深切的同情。 B、“鸟吃饱喝足,拖拉伤腿在桌上走了一圈,啪嗒拉一摊屎”“在抽屉里憋得难受,憋出一泡稀屎来”,这两处描述生动,充满生活气息。 C、本文叙述饱含诗意,既体现在诗性的情节建构上,还体现在充满诗性语言铺陈的描写上,如画线段落对老兵新兵的描写,富有韵律。 D、“连长不理他,从窗户往外看,好大一阵子没回头,好像一直看远处的山”,表明连长内心被触动,对新兵老兵在哨所的处境感同身受。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开头前两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3)、本文题目《美美》内涵丰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书圣

                                                                                                                   孙海龙

这天,因为写大字的事厂办高主任犯了愁。

干了多年厂办主任,敢说没有多少事能难住高主任的。要说发怵的就是要他自己动手写大字儿,一拿带毛的笔,手就直哆嗦。但他并没有因此误过事,因为他可以找小季写,只要打个招呼,小季就会把写大字的事给他办的妥妥帖帖。

小季是会计,不属于高主任管。但小季毕竟还是本厂职工。更主要的是小季会写大字,且蝎子巴巴,全厂独一份,人戏称“书圣”。有了他,高主任不会写大字儿又怕甚。厂办主任也不是要个个会写大字儿。

说小季的大字儿是全厂独一份并不确切,确切的是厂里会写大字的还有一人。谁?老季。老季是业务主任。但老季很谦虚,任谁去求字均不写,说些写不好,拿不出手,惭愧呀惭愧之类的话。但有人见过老季的字,在厂长家高主任也见过。字咋样叫好?高主任不大懂,但看起似乎比小季的更顺眼。然而别人顺眼没用,老季自己瞧不顺眼。老季怕人见笑,死活不拿毛笔,别人终是说不出个啥。日子久了,也就再没人去找老季提写字儿的事了。

小季则与老季大相径庭,到底人年轻,年轻有时就不大会谦虚,就有着极强的表现欲。有人找小季写字,叫声“书圣”,小季瞅着你手中纸的双眸就会炯炯发光,会立即放下手中的活儿两手去接那纸。铺开,润笔,倒墨,问所写内容,开写,一气呵成。之后,就会执着笔从头至尾仔仔细细一番过目,很陶醉,很自得的样儿。

可是,小季休假了。

小季没上班,是因为媳妇要生孩子。你说他媳妇也真会添乱,干嘛非赶这时候生孩子!高主任正眉头紧锁,厂长见了,笑:“咋的啦,一副苦瓜相?”

高主任说:“厂长,你笑,我可笑不出。今儿个这任务我是抓了瞎。”随即,高主任把事儿一二三四讲了一番。

厂长不笑了,也皱起了眉:“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还真叫这点小事难住了哈。检查组说话就到,你这该写的字还没着没落,叫人看着咱厂没人是不!这小季……他媳妇不是还没生么,你没再找找他,让他先别休假?”

“找过。”高主任摊开两手,一脸无奈,“人家说,媳妇生孩子跟检查组要到一个样,都是说话就来的事,没个准头。万一,要是……谁负责!所以……”

“自负有两把刷子,要架口呐!”厂长挺气,“现在的年轻人……好,不说他。没那个鸡蛋,还真做不成蛋糕了?我就不信!你,去找老季。”

“老季?”高主任瞪大眼,“厂长,老季你又不是不知道……”

“嗨,我说你这个当主任的,你没去,咋知……”厂长一下子打住话头。原来,老季不知啥时已站在一边。老季说:“厂长,你们是在商量写大字的事吧?我来试试怎么样?我的字虽然不大行,但这节骨眼上……得为领导,为咱们厂分忧不是?!”

厂长上前握住老季的手,先对高主任说:“瞧着没,关键时候,还是老同志……”又对老季道:“那就辛苦你啦!”

“哎,那里那里。”老季脑袋摇的拨郎鼓儿似的。

检查组走后,恰逢年底评先,厂长很自然的讲起了老季“应急”这件事,老季成了先进。也有人提到小季,却被厂长一句关键时刻方能看出英雄本色所驳回。这一切,小季当然并不知晓。小季一如既往地工作,为找他写字的人写字。又有人去找老季,说老季才是真正的书圣,那字实实在在胜似小季。

老季笑道:“言过其实,言过其实。咱那字只是能应个急,跟猪急了能上树,狗急了会跳墙差不多。小季后生可畏,不能比。”

说这话时,老季两只手一齐在胸前轻轻摇动,一脸的真诚。

 (选自《天池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毁灭的背影

沈从文

    “其为人也,温美如玉,外润而内贞。”

    “君子”在这个时代虽稀有难得,也就像是不切现实。惟把这几句作为佩弦先生①身后的题词,或许比起别的称赞更恰当具体。佩弦先生人如其文,可敬可爱处即在凡事平易而近人情,拙诚中有妩媚,外随和而内耿介,这种人格或性格的混和,在做人方面比做文章还重要。经传中称的圣贤,应当是个什么样子,话很难说。但历史中所称许的纯粹的君子,佩弦先生为人实已十分相近。

    我认识佩弦先生和许多朋友一样,从读他的作品而起。先是读他的抒情长诗《毁灭》,其次读叙事散文《背影》。在诗歌散文方面,得把他的作品和俞平伯先生成就并提。作为比较讨论,使我明白代表“五四”初期两个北方作家:平伯先生如代表才华,佩弦先生实代表至性。记得《毁灭》在《小说月报》发表时,一般读者反应,都觉得是新诗空前的力作,文学研究会同仁也推许备至。惟从现代散文发展看全局,佩弦先生的叙事散文,能守住文学革命原则,文字明朗、朴素、亲切,且能把握住当时社会问题的一面,贡献特别大,影响特别深。在文学运动理论上,近二十年来有不断的修订,语不离宗,“普及”和“通俗”目标实属问题核心,真能理解问题重要性,又能把握题旨,从作品上加以试验、证实,且得到有持久性成就的,少数作家中,佩弦先生的工作,可算得出类拔萃。求通俗与普及,国语文学文字理想的标准是经济、准确和明朗,佩弦先生都若在不甚费力情形中运用自如,而得到极佳成果。一个伟大作家最基本的表现力,是用那个经济、准确、明朗文字叙事。这也就恰是近三十年有创造欲,新作家待培养、待注意、又照例疏忽的一点。正如作家的为人,伟大本与朴素不可分。一个作家的伟大处,“常人品性”比“英雄气质”实更重要。但是在一般人习惯前,却常常只注意到那个英雄气质而忽略了近乎人情的厚重质实品性。提到这一点时,更让我们想起“佩弦先生的死去,不仅在文学方面损失重大,在文学教育方面损失更为重大”(冯友兰语)因为冯先生明白“教育”与“文运”同样实离不开“人”,必以人为本。文运的开辟荒芜,少不了一二冲锋陷阵的斗士,扶育生长,即必需一大群有耐心和韧性的人来从事。文学教育则更需要能持久以恒、兼容并包的人主持。佩弦先生伟大得平凡,从教育看远景,是惟有这种平凡作成一道新旧的桥梁,才能影响深远的。

    一个写小说的人,对人特别看重性格。外表轮廓线条与人不同处何在,并不重要。最可贵的是品性的本质与心智的爱恶取舍方式。我觉得佩弦先生性格最特别处,是拙诚中的妩媚。他对事、对人、对文章,都有他自己的意见,凡事和而不同,然而差别可能极小。他也有些小小弱点,即调和折衷性,用到文学方面时,比如说用到鉴赏批评方面,便永远具教学上的见解,少独具肯定性。用到古典研究方面,便缺少专断议论,无创见创获。即用到文学写作,作风亦不免容易凝固于一定的风格上,三十年少变化,少新意。但这一切又似乎和他三十年主持文学教育有关。在清华、联大“委员制“习惯下任事太久,对所主持的一部门事务,必调和折衷方能进行,因之对个人工作为损失,对公家贡献就更多。熟人记忆中如尚记得联大时代常有人因同开一课,各不相下,僵持如摆擂台,就必然会觉得佩弦先生的折衷无我处,如何难能可贵!又良好教师和文学批评家,有个根本不同点:批评家不妨处处有我,良好教师却要客观,要承认价值上的相对性、多元性。陈寅恪、刘叔雅先生的专门研究和最新创作上的试验成就,佩弦先生都同样尊重,而又出于衷心。一个大学国文系主任,这种认识很显然是能将新旧连接,文化活用,引导所主持一部门工作到一个更新发展趋势上的。中国个大学的国文系,若还需要办下去,佩弦先生的这点精神,这点认识,实值得特别注意,且值得当成一个永久向前的方针。

(选自《不毁灭的背影》 有删节)

【注】①佩弦先生:即朱自清,中国现代作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 。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注】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显得如此冷漠、如此无情,仿佛他们抬着我穿过一座死城博物馆,穿过一个与我无关的、我所陌生的世界,虽然我的眼睛认出了这些东西,但这只是我的眼睛。这是不可能的事:三个月前我还坐在这里,画花瓶,描字,休息时带上我的果酱黄油面包下楼去,经过尼采、赫耳墨斯、恺撒、西塞罗、马可•奥勒留的画像前,再慢慢地走到楼下挂着《美狄亚》的过道里,然后到门房比尔格勒那里去,在他那间昏暗的小屋里喝牛奶,甚至可以冒险地抽支烟,尽管这是被禁止的。这怎么可能呢?他们一定把躺在我旁边的那个人抬到楼下放死人的地方去了。也许那些死人就躺在比尔格勒那间灰蒙蒙的小屋里,这间小屋曾散发着热牛奶的香味、尘土味和比尔格勒劣等烟草的气味……

    抬担架的终于又进来了,这回他们要把我抬到木板后面去。我躺在手术台上,看见自己的身影清晰地映照在上面那只灯泡的透明玻璃上,但是变得很小,缩成一丁点儿的白团团,就像一个土色纱布襁褓,好似一个格外嫩弱的早产儿。这就是我在玻璃灯泡上的模样。

    医生转过身去,背朝着我站在桌旁,在手术器械中翻来翻去。身材高大而苍老的消防队员站在木板前,他向我微笑着,疲倦而忧伤地微笑着,那张长满胡子茬的肮脏的脸,像是睡着了似的。我的目光扫过他的肩膀投向木板上了油漆的背面。就在这上面我看见了什么,自来到这个停尸间之后,它第一次触动了我的心灵,震撼了我内心某个隐秘的角落,使我惊骇万状,我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黑板上有我的笔迹。在上端第一行。我认出了我的笔迹,这比照镜子还要清晰,还要令人不安,我不用再怀疑了,这是我自己的手迹!其余的一切全都不足为凭,不论是美狄亚还是尼采,也不论是迪那里山地人的侧面照片,或是多哥的香蕉,连门上的十字印痕也不能算数。这些在别的学校里也都是一模一样的,但是我决不相信在别的学校有谁能用我的笔迹在黑板上写字。仅仅在三个月以前,就在那绝望的日子里,我们都必须写下这段铭文。现在这段铭文还依旧赫然在目:“流浪人,你若到斯巴……”哦,我现在想起来了,那时因为黑板太短,美术教师还骂过我,说我没有安排好,字体写得太大了。他摇着头,自己却也用同样大的字在下面写了:“流浪人,你若到斯巴……”

    这里留着我用六种字体写的笔迹:拉丁印刷体、德意志印刷体、斜体、罗马体、意大利体和圆体。清楚而工整地写了六遍:“流浪人,你若到斯巴……”

    医生小声把消防队员叫到他身边去,这样我才看见了整个铭文,它只差一点就完整无缺了,因为我的字写得太大,占的地方也太多了。

    我感到左大腿上挨了一针,全身猛地震颤了一下,我想抬起身子,可是坐不起来;我向自己的身子望去,现在我看到了,因为他们已经把我的包扎解开了,我失去了双臂,右腿也没有了!我猛地仰面躺了下来,因为我不能支撑自己。我失声呼叫,医生和消防队员愕然地望着我。可是医生只耸了耸肩膀,继续推他的注射器,筒心缓缓地、平稳地推到了底。我又想看看黑板,可是现在消防队员就站在我跟前,把黑板挡住了。他紧紧地按住我的肩膀,我闻到的是一股烟熏火燎的糊味和脏味,这是从他油腻的制服上发散出来的。我看到的只是他那张疲惫忧伤的面孔,现在我终于认出他来了——原来是比尔格勒!

    “牛奶,”我喃喃地说……

(节选自《流浪人,你若到斯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距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火车票儿子都给买好了。张叔和张婶就按儿子说的,怎么到车站去取票,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们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就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们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现代文阅读Ⅱ

我不是一条鱼

非鱼

我是一条鱼。

鱼戏莲叶间,是理所当然的。每天,我所有的快乐就是在那片荷塘里游来游去,嬉戏、觅食。夏日来临,荷叶田田,荷花绽放,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偶尔,我会和其他鱼们比赛,那就是看谁能吃到荷花的花瓣。

老实说,花瓣并不好吃。作为鱼,我们天生就不是吃花瓣长大的。可有时候,那些淡粉、鹅黄、洁白的各色花朵,实在是太过鲜嫩娇艳,让人,不,让鱼们调皮一下,从水里跳起来,叼一口。

大多时候,我们谁也吃不到,毕竟荷花端端地高高在上。有时候,偏就有那么一朵低了一点儿,运气好的话,就会成功。对此,我比它们经验略多,胜出的次数也更多。

我不是一条鱼。

我是岸边捕捉鱼戏莲的一个摄影师。

说实话,我也算不上一个真正的摄影师,临近退休,我需要给自己找个事做。想来想去,唯有摄影还略有兴趣和基础,就在几个老朋友的撺掇下,我置办了一套相机,周末有空了,就来这荷塘边随意拍拍。

有人说这片荷塘里的鱼会吃荷花,我不信。鱼就是鱼,怎么会吃荷花呢?可从他们发来的照片上,我的确看到了一条张着嘴的鱼,正跃出水面,奔向头顶的那朵粉色荷花。另一张照片上,那条鱼已经得嘴,一瓣花朵衔在唇边,正欲沉入水中。开眼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吃荷花的鱼。

我决定蹲守一下。

和他们一样,大清早太阳还没出来,我就把三脚架支在荷塘边,对着那几朵贴近水面的荷花,等待着阳光和鱼,如果运气好,也许就会抓拍到一幅完美的作品呢。

盯着取景器,我慢慢地等着鱼跃出水面咬上花瓣的那一刻。

为了有一张“镇得住”的照片,我有的是时间和耐心。

我是一条鱼。

岸上架起的一排排黑洞洞的“炮口”,对准了这个小小的池塘。我知道,他们在等什么。

荷花?不。年年岁岁花相似,他们已经对那些花失去了兴趣,他们等的是我们。我记得我说过,我们偶尔会调皮一下,会比赛,就是比看谁跳出去能吃到花瓣,他们等的就是这个。我们一跃出水,那些“炮口”就会齐刷刷地“咔咔咔咔咔咔……”

我告诉他们,别急。看谁能耗过谁,反正我们在水里,有的吃有的玩,让他们慢慢等去吧。

我不是一条鱼。

但我此刻有些恨那些鱼。连着七八天了,我的耐心快耗尽了,还没有一条鱼跳出来,别说拍了,连看我都没看到。荷花深处,倒是听到有鱼们跳出水面弄出来的动静。

太热了。那些聒噪的蝉们拼了老命在叫,好多人已经收拾设备准备撤了,我也打算走。电话响了,一个熟悉的号码。他问我,在哪儿?我说,在钓鱼。他说,发个位置,我马上去。我赶紧告诉他,没在钓鱼,在拍鱼,等着鱼吃荷花呢。他说,鱼会吃荷花?我不信。很快,他就来了。

我们席地坐在一棵树下,我给他说了鱼戏莲,是真的,我在等那个惊艳时刻。他看了看我的设备,又看了看别人的。他笑道,哥,你这装备不行啊,入门级的。我说,就是玩玩儿。

过了几天,他又打电话,说给我捎了一份土特产。土特产?他老家离我老家不过三十里,他的土特产还能比我爹娘种的更土更特别?我说,不用了,家里人少,吃不了多少。但他还是送来了,一个大纸箱,箱子上真的写着山珍特产。我压根儿不会相信。打开,果然是一个硕大的照相机镜头,佳能,六百变焦。

我立马封上,打电话让他拿走。他说,哥,就一个镜头,不值几个钱。我咨询过了,想拍那种鱼戏莲,得用这种设备,你那个是拍不到的。我说,你再不拿走,我就把箱子放你公司门卫室了。

我是一条鱼。

那个老头儿太执着了。最近每个大清早都来,在众多的长“枪”短“炮”中,支起他寒酸的相机,跟他们一样耐心地等着。

嗨,看在他这么大年纪的份儿上,我就跳一下,给他表演一下,能不能拍到,就是他的事了。

我不是一条鱼。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等到了。我盯着取景器,手一直放在快门上。看到一条青色的大鱼在水中绕着一朵花盘旋,我就觉得可能有戏。

果然,那条鱼好像知道我做好了准备,它晃了晃尾巴,一跃而起,嘴巴大张,咬住一片花瓣,又一个甩尾,那片花瓣就被它衔在嘴里,然后和它一起沉入水中。

从出水到入水,不过短短的一两秒钟。我全部拍了下来。

等那些长“枪”短“炮”们听到动静,调整相机,去摁快门,那条鱼已经完成了它的全部动作。我给他发信息,说我拍到了鱼戏莲,就用我的破设备。这么久了,那条鱼终究还是没忍住。忍不住,就会有被拍到的可能。

他没回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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