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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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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内蒙古集宁一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自传:私人回忆

    作为霍金的华人弟子,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吴忠超认为,“霍金的《我的简史》全球学界都已经期盼很久。作为一本自传,这本书肯定也会像《忏悔录》《我的苦难史》一样,传诸后代”。

    吴忠超向记者说起了霍金写这本自传的起源,那是霍金70岁生日那天,剑桥大学和国际同仁为霍金举办了“宇宙的态”的学术会议。“但是因为霍金的健康状态,医生不允许他亲自出席庆典。所以霍金在生日前预先录制了题为《我的简史》的视频,并在宴会之前向来宾播放。这就是这部自传的雏形。”

    在吴忠超看来,《我的简史》一书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准确。“因为身体原因,霍金不能正常写字,看书也必须依赖一种翻书页的机器,甚至在读文献时必须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逐页阅读。”吴忠超感慨说,“但是《我的简史》是霍金在新技术帮助下完全凭借一己之力写成的书,他写得很慢,所以这本书也很短,但是他却能把自己的生平和研究经历写得很清楚。”

    在书里,霍金浮光掠影般讲述了自己从战后伦敦的男孩成长为国际学术巨星的岁月。用简明、风趣、坦诚的语言让读者了解了过去著作中难得一见的霍金:曾经和同事为特别黑洞存在打赌的开玩笑者;在物理学和宇宙学世界博取立足之地的年轻的丈夫和父亲等等。

    《我的简史》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霍金个人宇宙的窗户,让人们得以认识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如何书写科学的历史、创造生命的奇迹。

    他传:充满敬意

    起初,物理学教授杨建邺对霍金并没有特别的认识,然而,在翻看《时间简史》之后,杨建邺便被书中的语言、思想所吸引。

    后来杨建邺看了吴忠超写的中文版序之后对霍金有了大概了解。又先后看了《时间简史续编》《霍金讲演录》等资料,对霍金有了更深的了解,并于2005年完成《霍金传》一书。2014年,杨建邺出版了新作《霍金传奇》。书中新增了2006年以后霍金经历的一些事情,包括霍金的第三次中国行、与第二任妻子离婚等内容。写作时间也一直写到2013年3月霍金获得“特殊物理学基础奖”为止。

    在杨建邺看来,霍金被人们铭记不仅仅是因为他在学术界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更是因为他是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物。“他的贡献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30多年的情况下做出来的,此外他还多次因为疾病命悬一线。人们对具有如此顽强生命力、不懈追求宇宙真理、充满传奇色彩同时又具有非凡幽默性格的他,都不得不从内心发出深深的感叹和由衷的敬意。而我对霍金的敬意就是写一本他的传记。

(摘编自王俊宁《霍金自传与“他传”》)

相关链接:

①霍金不愿对恶疾低头,甚至不愿接受任何帮助。他最喜欢被视为科学家,然后是科普作家,最重要的是,被视为正常人,拥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欲望、干劲、梦想与抱负。 (摘自百度百科)

②霍金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提出了黑洞蒸发现象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在统一20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理论——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 

(摘自中国新闻网《霍金到底厉害在哪》)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霍金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主要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 B、杨建邺起初对霍金并没有特别的认识,通过阅读《时间简史续编》《霍金讲演录》等资料,对霍金有了更深的了解。 C、如果想认识霍金这位伟大的科学家是如何书写科学的历史、创造生命的奇迹的,那么不妨读读《我的简史》。 D、霍金在自传中,浮光掠影般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包括霍金和同事打赌开玩笑、与第二任妻子离婚等内容。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的简史》是霍金在新技术帮助下完全凭借一己之力写成的书,吴忠超认为准确是此书最主要的特点。 B、霍金70岁生日那天,身体很差,到了不能亲自出席庆典的地步,因此,霍金决定写自传《我的简史》。 C、霍金是杰出的物理学家,在学术界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曾经在2013年获得"基础物理特别突破奖"。 D、霍金是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物,怀着对他的由衷的敬意,杨建邺写了霍金的传记《霍金传奇》。
(3)、你觉得霍金身上有哪些人格魅力?请根据材料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木笛

    南京乐团招考民族器乐演奏员,其中招收一名木笛手。

    应试者人头攒动,石头城气氛热烈——这是一个国际级乐团,它的指挥是丹麦音乐大师,这位卡拉扬的朋友长期指挥过伦敦爱乐乐团。

    考试分初试、复试和终试三轮。两轮过后,每一种乐器只留两名乐手,两名再砍一半,二选一,终试在艺术学院阶梯教室进行。

    “木笛。有请朱丹先生。”

    声音未落,从一排腊梅盆景之间站起一个人来。修长,纤弱,一身黑色云锦衣衫仿佛把他也紧束成一棵梅树。衣衫上的梅花,仿佛开在树枝上。走进屋门,朱丹站定,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他的木笛。之后,抬起头,他看见空濛广阔之中,居高临下排着一列主考官。主考席的正中,就是那位声名远播的丹麦音乐大师。大师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打量朱丹。半晌,大师随手从面前的一叠卡片中抽出一张,助手谦恭地拿过卡片,把它递到朱丹手中。接过卡片,只见上面写着——在以下两首乐曲中任选一首以表现欢乐:1.贝多芬的《欢乐颂》;2.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

    看过卡片,朱丹眼睛里闪过一丝隐忍的悲戚。之后,他向主考官深深鞠了一躬,抬起眼睛,踌躇歉疚地说:“请原谅,能更换一组曲目吗?”这一句轻声的话语,却产生沉雷爆裂的效果。主考官有些茫然失措起来。

    片刻,大师冷峻地发问:“为什么?”

    朱丹答:“因为今天我不能演奏欢乐曲。”

    大师问:“为什么?”

    朱丹说:“因为今天是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久久,久久,一片沉寂。

    大师问:“你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考试吗?”

    朱丹答:“没有忘记。”

    大师说:“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艺术前途应当懂得珍惜。”

    朱丹说:“请原谅——”

    没等朱丹说完,大师便向朱丹挥了挥手,果断而又深感惋惜地说:“那么,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听到这句话,朱丹顿时涌出苦涩的泪。他流着泪向主考席鞠了一躬,再把抽出的木笛轻轻放回绒套,转过身,走了。

    入夜,石头城开始落雪。朱丹披着雪花不知不觉走到鼓楼广场,穿过广场,他又走向坐落在鸡鸣寺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碑。

    临近石碑是一片莹莹辉光,像曙色萌动,像蓓蕾初绽,像彩墨在宣纸上的无声晕染。走近一看,竟然是一支孩子方阵。有大孩子,有小孩子;有男孩子,有女孩子。他们高矮不一,衣着不一,明显是自发聚集起来的。他们的头上、肩上积着一层白雪,仿佛一座雪松森林。每个孩子手擎一支红烛,一片红烛流淌着红宝石般的泪。

    顷刻之间,雪下大了。雪片密集而又急促,仿佛纷纷丝巾在为记忆擦拭锈迹。

    伫立雪中,朱丹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轻轻吹奏起来。声音悲凉隐忍,犹如脉管滴血。寒冷凝冻这个声音,火焰温暖这个声音。坠落的雪片纷纷扬起,托着笛声在天地之间翩然回旋。

    孩子们没有出声,孩子们在倾听,他们懂得,对于心语只能报以倾听。

    吹奏完毕,有人在朱丹肩上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望,竟然是那位丹麦音乐大师。朱丹十分意外,他回身向大师鞠躬。大师说:“感谢你的出色演奏,应该是我向你鞠躬。现在我该告诉你的是,虽然没有参加终试,但你已经被乐团正式录取了。”朱丹问:“为什么?”大师略作沉默,才庄重虔敬地说:“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说完,大师紧紧握住朱丹的手。朱丹的手中,握着木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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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陷落

老舍

    天很热,而全国的人心都凉了,北平陷落!

    李四爷立在槐荫下,声音凄惨地对大家说“预备下一块白布吧万一非挂旗不可,到时候用胭脂涂个红球就行!”说完话,他蹲在了地上,呆呆的看着一条绿槐虫儿。

拉车的小崔,赤着背出来进去的乱晃。今天没法出车,而家里没有一粒米。晃了几次,他凑到李老夫妇的跟前:“四奶奶!您还得行行好哇!”李四爷没有抬头,还看着地上的绿虫儿。李四妈,不像平日那么哇啦哇啦的,用低微的声音回答:“待一会儿我给你送二斤杂合面儿去!”“那敢情好!我这儿谢谢四奶奶啦!”小崔的声音也不很高。剃头匠孙七今天铺子都没开市,他在家中喝了两闷酒,脸红扑扑的走出来。借着点酒力,他想发发牢骚:“我恨日本鬼子!我等着,他们敢进咱们的小羊圈,我教他们知道我孙七的厉害!”六号没有人出来。小文夫妇照例现在该吊嗓子,可是没敢出声。刘师傅在屋里用力地擦自己的一把单刀。

    头上已没有了飞机,城外已没有了炮声,一切静寂。只有响晴的天上似乎有一点什么波动,随人的脉搏轻跳,跳出一些金的星白的光。亡国的睛寂!

    瑞宣,胖胖的,长得很像父亲。不论他穿看什么衣服,他的样子老是那么自然,文雅。这个文文雅雅的态度,在齐家是独一份儿。在他心境不好的时候,他像一片春阴,教谁也能放心不会有什么狂风暴雨。在他快活的时候,他也只有微笑,好像是笑他自己为什么要快活的样子。

    他很用功,对中国与欧西的文艺都有相当的认识。可惜他没机会,或财力,去到外国求深。当下过雪后,他一定去上北海,爬到小白塔上,去看西山的雪峰。那白而远的山峰把他的思想引到极远极远的地方去。赶到不得已的由塔上下来,他的心便由高山与野海收回来,而想到他对家庭与学校的责任。他没法卸去自己的人世间的责任而跑到理想的世界里去。于是,他顺手儿在路上给祖父与小顺儿买些点心,像个贤孙慈父那样婆婆妈妈的!好吧,既不能远走高飞,便回家招老小一笑吧!他的无可如何的笑纹又摆在他冻红了的脸上。

    今天,瑞宣失去了平日的沉静,也不想去掩饰出了屋门,他仰头看看天,天是那么晴朗美丽,他知道自己还是在北平的青天底下。一低头,仿佛是被强烈的阳光闪的,眼前黑了一小会儿。天还是那么晴蓝,而北平已不是中国人的了!他赶紧走回屋里去。今天,北平亡了,该怎么办?他能甩手一走吗?不能!不能!可是,不走便须在敌人脚底下作亡国奴,他不能受!不能受!

    他想起文天祥,史可法,和许多许多的民族英雄,同时也想起杜甫在流离中的诗歌。

    老二还在屋中收听广播日本人的广播。

老三在院中把脚跳起多高:“老二,你要不把它关上我就用石头砸碎了它!”

    瑞宣一声没出的把老三拉到自己的屋中来。

    哥儿俩对愣了好大半天,都想说话,而不知从何处说起。

    屋里,院中,到处,都没有声响。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亮,可是整个的大城一一九门紧闭,像晴光下的古墓!忽然的,远处有些声音,像从山上往下轱辘石头。

    “敌人的坦克车,在街上示威!”老三的嘴角上有点为阻拦嘴唇颤动的惨笑。

    老大又听了听。“对!坦克车!辆数很多!哼!”他咬住了嘴唇。

    最爱和平的中国的最爱和平的北平,带着它的由历代的智慧与心血而建成的湖山宫殿,坛社,寺宇,宅园,楼阁与九条彩龙的影壁,带着它的合抱的古柏,倒垂的翠柳,白玉石的桥梁,与四季的花草,带着它的最轻脆的语言,温美的礼貌,诚实的交易,徐缓的脚步,与唱给宫廷听的歌剧……不为什么,不为什么,突然地被飞机与坦克强奸着它的天空与柏油路!

    “我得走!大哥!不能在这里作亡国奴!”

    “啊?”瑞宣的心还跟着坦克的声音往前走。

    “我得走!”瑞全重复了一句

    “走?上哪儿?”

    坦克的声音稍微小了一点。

    “上哪儿都好,就是不能在太阳旗下活着!”

    “我怎么走?难道叫这一家老小都…”

    “太可惜了!你看,大哥,数一数,咱们国内像你这样受过高等教育,又有些本事的人,可有多少?”

    “我没办法!”老大又叹了口气,“只好你去尽忠,我来尽孝了!”

瑞全小声地说:“大哥!你要是这样,教我怎好走开呢?”

    瑞宣用手背把泪抹去。“你走你的,老三!要记住永远记住,你家的老大并不是个没出息的人…”他的嗓子里噎了几下,不能说下去。

(选自《四世同堂》,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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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8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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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机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

(选自《刘慈欣作品集·山》)

现代文阅读Ⅰ

材料一:

达尔文雀隶属于雀形目燕雀科,一共14种,其中13种分布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另一种分布在距加拉帕戈斯群岛600km的可可岛上。达尔文雀羽毛颜色均为暗色,体形相似,体长7—12cm不等,种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喙部的形状和大小。据考证,这14种达尔文雀是在过去的100万年至300万年间由同一祖先进化而来。

1835年9月,达尔文乘“贝格尔”号航行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时,在岛上发现一些羽毛颜色暗淡的雀形目鸟类,并采集了标本带回英国。后来,英国鸟类分类学家古尔德在研究达尔文收集的鸟类标本时发现这些雀形目鸟类是一些以前没有描述过的新种。达尔文也因此受到了启发,在《物种起源》中论述到:“这些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生活的雀形目小鸟实在令人感兴趣,它们由一个种分化出来而适应了不同的生活环境。”这些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雀形目小鸟促使达尔文产生了生物进化的思想,后人为了纪念达尔文就把这些雀形目小鸟称为“达尔文雀”。

(摘编自邓文洪、郑光美《达尔文雀与生物进化》)

材料二:

1938年12月,28岁的英国帅小伙大卫·拉克和他的研究团队登上了圣克里斯托巴尔岛,研究不同种“达尔文雀”的繁殖和觅食行为。每天上午他外出观察这些小鸟,下午则捕捉个体尝试进行圈养,看不同种之间是否会发生杂交。正如达尔文曾指出的那样,“达尔文雀”非常温顺,不怕人而易于接近。这些“很傻很天真”的鸟,是拉克在野外非常难得的理想观察对象。

1939年4月,拉克一行和4种共计40只地雀一起来到美国旧金山的加州科学院。从4月底至9月初,拉克在加州科学院、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等地的馆藏做研究,还专程去大英博物馆检视了达尔文当年采集的标本,最后他竟总共测量了近6400号“达尔文雀”标本!根据掌握的翔实资料,拉克很快撰写出了题为《加拉帕戈斯地雀亚科形态变异研究》的专著。而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面对同样的原始资料,1947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发行了拉克的新作《达尔文雀》,书中竟得出了几乎完全不同的结论!

拉克在第一本书中依据野外观察和标本测量数据对“达尔文雀”的分类进行了修订,并把主要篇幅放在了阐述种间以及种内变异上。比如喙的大小和形状在不同种之间和同一种但分布于不同岛上的种群之间都存在明显差异。受到当时主流观点认为亚种之间形态差异不具备自然选择上的适应性的影响,拉克在“达尔文雀”身上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认为上述差异主要是在不同种间生殖隔离当中发挥作用,即同种的雌鸟主要通过喙型来识别同种的雄鸟。而生活在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由于具有介于两种之间的喙型,而被认为可能是杂交的产物。

在回到达丁顿会堂学校又教了一年中学生物之后,拉克开始为军方工作,主要是与其他科学家一道为刚刚投入实战不久的雷达提供智力支持。在这期间,生态学上一项名叫高斯原理的理论引起了拉克的注意,并最终改变了他关于“达尔文雀”的研究结论。他明确地指出竞争导致了“达尔文雀”在食物资源利用上的分化,产生了已知的14个种和它们形态各异的喙。以地雀为例,在同时有大、中、小地雀的岛上,3种鸟喙的大小都不重叠,对应着取食大小不同的种子。而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喙的大小却介于两种的正常值之间,这两个小岛上各只有一种食种子的地雀,因此表现出了竞争释放,即在缺乏竞争者时物种会拓展实际的生态位。就是说这两个岛的中地雀和小地雀可以选择利用的种子大小更为多样化。拉克的新书用形态学、生态学和行为学方面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予以佐证,并揭示了地理隔离和生态位分化在物种形成上的重要作用。

稍显遗憾的是,拉克的新书更多提供的还是一种描述性的结论,定量性统计分析有限。比如,尽管他指出了对食物资源的竞争是主要的演化驱动力,却没有提供大、中、小地雀在取食种子大小上是如何分化的例证。又如,他指出了对于同域分布的种群而言,生殖隔离是最后形成物种的关键一步,却没能说清楚究竟是何种机制导致了生殖隔离的实现。这些遗憾被开始于34年之后并延续至今的一项长期研究弥补。1973年,英国鸟类学家格兰特夫妇开始在大达夫尼岛展开持续40多年的研究,这段经历,将他们的名字与“达尔文雀”紧紧联系在一起。

对“达尔文雀”的研究,研究者们手中的工具从达尔文时代的猎枪,到拉克的望远镜,再到格兰特夫妇的雾网和录音机,发展到了今天的基因组高通量测序仪。对于“达尔文雀”的认知,既有最初达尔文的慧眼未识珠,也有拉克两本著作之间观点的骤然转变,更有格兰特团队42年的荒岛坚守。“达尔文雀”的传奇,生动地展现了追求真知的人们在旅程中可能会遭遇的起伏波折和不经意间的曲径通幽。在生态学和演化生物学的研究中应当去追求长期的开放式的持续工作,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演化及生态过程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尽头。

(摘编自Robbi《迈入基因组时代的“达尔文雀”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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