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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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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西省高安市2018-2019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父亲的长笛

    小时候,每天晚饭后,父亲总喜欢拿出心爱的长笛吹奏一曲。那时,她特别爱听,笛声一响,她就用跑调的声音跟着哼唱。母亲也停下手边的活,侧耳倾听,发丝垂在脸上,格外柔美。

    夏天的傍晚,父亲有时会拿着长笛去巷口儿。邻居们都说:“来来,吹一段儿!”“吹一段儿?”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清脆悠扬的笛声从父亲的嘴边漫延开来,如哗啦啦的小河流水。大人们摇头晃脑陶醉着,孩子们停止嬉闹,围在父亲身边,眼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

    她开始讨厌父亲吹长笛,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天晚上,她写完作业后,父亲又拿出长笛来吹。笛声刚响,她就大吼一声:“唉呀!别吹了好不好!烦死人了!”笛声戛然而止。她看也没看父亲一眼,转身跑回自己屋里。

    她三年级时,父亲的工厂倒闭。两年后,左腿残疾有没技术的父亲被安排当了环卫工,负责她学校周边街区的卫生。那天,一个捣蛋鬼在班里嚷嚷:“门口那扫地的老大爷是小敏她爸!”顿时,嘘声、哄笑声连成一片。她感到无地自容,趴在桌上哭了。那一刻,她恨父亲没出息!

    她毕竟还是个懂事儿的孩子,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亲。只是不再喜欢父亲吹长笛了,每次父亲一吹就被她狠狠地制止。渐渐的,家里听不到笛声了。

    上了初中,离家远,她从不跟别人提家里的事。可事情就这么巧,父亲工作间隙坐在环卫车旁的马路牙子上吹长笛,竟被电视台记者录进了镜头。节目播出后,恰巧被她老师看到,把这事当作励志故事讲给同学们听,班里爽直的同学对她说:“小敏,你爸好酷呀,扫大街还忘不了吹笛子!”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极力隐藏的父亲,就这样被曝光在全班同学面前。她忍无可忍,到家就跟父亲吵:“你说你扫个垃圾,还吹什么长笛,丢人都丢到电视上去了,我都快没脸活着了!”“啪”地一声,母亲的巴掌抽在她脸上:“你个没良心的,你怎么这样说你爸!要不是你,你爸……”“别跟孩子瞎说八道!”父亲喝住了母亲。“你可是听着你爸的笛声长大的呀!你小时候那么爱听,你爸干一天活儿回来,多累都吹给你听……”

    父亲的沉默和母亲的训斥并没有打动她。她还是悄悄拿走长笛,扔进了城外的小河里。虽然那一刻她心里也有丝丝的不舍。她等着父亲爆发。然而,没有。自此,父亲再没提过笛子的事儿。

    多年以后,她有了孩子,懂得了做父母的艰辛。她对父母很好,常常给他们买吃的穿的。孩子初一那年,学校要开“感恩”主题晚会。儿子在家里练唱《父亲》这首歌:“想想您的背影,我感受了坚韧;抚摸您的双手,我摸到了艰辛……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您只尝了三分。”儿子唱了一遍又一遍,唱得她心里一阵阵酸,一阵阵疼……

    第二天,她买了一支上好的长笛。给父亲送去,父亲先是一愣,随即欣喜地摩挲起来。她吞吞吐吐,说:“爸,对不起,当初是我扔了您那长笛。”父亲一笑:“傻丫头,我早知道是你干的。”母亲走过来:“还是闺女疼你呀!你这条腿没白断!委屈没白受啊!”“腿?没白断?”她吃惊地问。“还不是因为你三年级那年非吵着要电子琴,你爸为了挣钱给你买琴,大雪天骑车子给人家送货,摔断了腿……”“哎!跟孩子提这些干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父亲笑着打断母亲,转脸看她,她赶紧抹一把泪,挤出笑来,说:“来来,吹一段!”“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

    久违的笛声,从父亲嘴边蔓延开来,飞扬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她跟着哼唱,母亲则满脸温柔,鬓角的白发泛着银光,格外柔美。

(作者:赵文静。有删改)

(1)、请以长笛为线索,从父亲的角度概括父女之间发生的四件事。
(2)、下面的语句是如何描写笛声的?请简要赏析。

清脆悠扬的笛声从父亲的嘴边漫延开来,如哗啦啦的小河流水。大人们摇头晃脑陶醉着,孩子们停止嬉闹,围在父亲身边,眼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

(3)、请品读下面的语句,联系上下文揣摩她和父亲的心理。

她赶紧抹一把泪,挤出笑来,说:“来来,吹一段!”“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

(4)、母亲这一形象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读下面短文,完成文后题目
                                                                                                        天堂的灯
        2006年7月3日,星期一。洛阳市浅井头中学特别批准:允许初一(2)班的女生胡艳艳来校上半天课。这是已经停学三年、患再生性贫血停治三个月、奄奄一息的胡艳艳最大的幸福了。
        胡艳艳家穷,母亲早逝,她和捡破烂的父亲相依为命。艳艳9岁才上学,小学几年,她品学兼优,获得过市级和省级各类大奖28次。为了上学,她成了最苦累也最快乐的孩子。她必须抢课堂之外的所有时间干活,只为了能让爸爸每天多捡点垃圾。可惜,15岁时,胡艳艳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时,医生护士没能禁绝她在病床上继续她的学习,同学们来当“二传手”复述课业,老师们也每个星期轮番到病房为她补课,她是在医院的病床上读完了小学并考上了初中!她还发表过不少文学作品,最大的理想是 “把自己的生命之火化作一篇篇温暖人间的诗文”。
        家里太穷,社会各界捐助的钱,让她的生命在不断输血中延长了三年,已经算是奇迹了。几天前,一向坚强的胡艳艳哭了,她嘤嘤地说:“爸爸,我很想回学校上一堂课……”爸爸立即去学校。学校惊动了,校长当即就落泪,特意批准她上半天学!八个女生用手臂交织成特殊的“担架”,把胡艳艳架进了校园。到校,离上课还有十多分钟,每间教室都有欢迎她的队列,还有“艳艳你好”的彩旗!一走进校园,每个人眼前的风景都有前所未有的新意——花坛、雕塑、操场、小果园,那棵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树,还有图书室、教学楼、宿舍楼、教室。
        上课铃响了。看似正常中的震撼与悄然转变:人们都比往常认真了,亲近了,默契了。老师含泪的微笑,同学们端正的坐姿,就连校园清洁工也格外勤奋起来,一遍又一遍擦洗花坛的池壁栏杆!艳艳在靠前正中的位置坐好,笑着,但仍是没忍住,泪水撒在了桌面上——幸福的泪、疼痛的泪,留念的泪……
         这节课,是老师特意安排的,艳艳最喜欢的作文课。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作文题是:《今天》。
        同学们都含着泪在写,包括平日最讨厌作文的同学。
         “我有许多‘今天’没能做到最好。今天,我又回到学校了,这里是我的天堂……” 胡艳艳在本子上一字一字的写,很重很慢……
        胡艳艳的作文没有写完。她写的最后一行字是:我真想做一盏灯,挂在这人间天堂的上空……她晕倒了。送医院后,由学校发起,一场来自四面八方的义捐又自发形成,但,艳艳生命的火焰已经燃至极限了。
        2006年7月7日,艳艳走了。但,她把天堂的灯留给了大家。 
(选自《杂文报》)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选  择
      ①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②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
      ③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他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要逼着他选择拉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为什么家里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时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他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练了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
      ④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此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带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之前和拉琴之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都对他充满了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这种情况依然没有改变,大家对此感到非常遗憾。他成了学院里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⑤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也是他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示意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每个角落。他从来没有这样放松地拉过琴,时而弓飞如雨,时而弦惊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奔跑,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诉说着一个琴童的哀求与抗争……
      ⑥没有用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回忆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痛苦历程。起初,他只想随便拉一拉,这毕竟是他在学校里的最后一次考试——他已经考了多少次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 , 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为之动容。
      ⑦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⑧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⑨“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 :“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⑩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甚至可以听到人们的呼吸声。
      ⑪泪再一次流下来 , 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⑫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义重情深的恩赐

从维熙

       ①炎夏七月,年过八旬的我,冒着似火炎阳,从北京飞往汉水之畔的襄阳;后又从襄阳乘大巴寻觅汉水之源,远行至陕南的汉中和安康。一周的行程虽然大汗淋漓,但“南水北调”的人文情怀,却给我留下无尽的情思。

       ②归来后,还演绎了一曲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童话”,那就是我锈迹斑斑的牙齿,昔日刷牙都无法让它由黑变白﹣﹣回到京城,面对镜子,我惊愕地叫了一声:“啊!五十八年吸烟历史、凝固在牙齿上的黑黄斑痕,怎么一下子变白了?”静思之后,答案终于浮出水面:那就是“南水北调”的汉江之水,对我的恩赐……

       ③到了襄阳,让我勃然心动的是这座城市的风情:一条清波碧浪的汉水,从美丽的城市中间穿行而过;南边是城,北边还是城。抵达入住的南湖宾馆,打开水龙头洗脸时,发现这里的水,比北京的水清亮许多。因而当天下午在“人文汉水襄阳笔会”启动仪式上,我倾吐出初识襄阳的感受:我和湖北的缘分很深,去过武汉等多个城市。这些城市都曾给我人文启迪﹣﹣但让我一见钟情的,却是大美的襄阳。当天晚上,我和文友们登上一叶小舟在汉江上夜游,两岸灯火映照下的古城亭台和现代楼阁相辉映的画面,让我当真产生了相见恨晚的痴醉之感。

       ④正是出于这种痴爱在内心的穿梭,一种忧郁之情突然从心底升腾而起。来襄阳之前,我读到过如是一条新闻,今年襄阳雨水偏少,水位下降致使江中鱼类繁殖率下跌,这对襄阳人民生活来说,已然是个负面信号。汉江今年本身就水脉欠缺,还要为更为缺水的北方“补血”,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不是自残之举吗?

       ⑤两天后,我们登上了丹江口水库大坝。当文友们纷纷拍照时,我却避开众人,想找个地方尝上一口水库的水。

       ⑥无计可施之际,只好向讲解员求救。她问我喝过“农夫山泉”没有,我说喝过。她说部分瓶装水就是从库区深水岩洞中灌的。我十分惊愕,讲解员为我压惊说:“经过专家检验,库边之水因与堤岸相接,属二类净水;库心的水,仍为一类最佳水质﹣﹣这种优良水质,已经连续保持六年了。”接着,她对我谈起襄阳和当地为了保护丹江口水质,所付出的努力和牺牲:从2003年起,在总干渠两侧先后关停并转了三百多家冶炼和造纸企业,现在水源保护圈高达三千多平方公里。

       ⑦归来途中,赵丽宏等几个年轻的文友,正在讲述着他们的汉水情话:他们居然穿上泳装,表演了一场泅渡汉水之举。我想参与到车上的欢声笑语之中﹣﹣但到底年纪老了,没有高声说话的底气,因而只能对身旁的文友低声抒发我对汉水的情怀:“我不会游泳,但也尝到了汉水之美味,在南湖宾馆我尝了几口自来水,这不算新奇﹣﹣新奇的是,采风团只有我喝到了汉江的圣水。”

       ⑧“圣水?你不是说梦话吧?”身旁的文友不解地询问我。

       ⑨我诙谐而幽默地说:“汉江圣水偏爱老人。为了照顾采风团里年纪最大的我,当地专门开来一辆车,送我提前到了山上的鹿门寺。这儿是唐朝诗翁孟浩然少年读书之地,曾给后人留下《春晓》名诗。能到他的故土,寻觅他的形影,内心十分激动……”

       ⑩“你喝了那儿的水了?”文友问我。

       ⑪“让你猜着了,我喝了鹿门寺的水!”

        ⑫他说:“那也不能称其水为圣水呀?”

       “你听我说下去么。进了这个寺院,正好碰上一位僧人,用一只水桶在岩洞口提水。我向那位老僧说想喝上一口你打上来的水。老僧绽露出一丝笑意,但并没答应我的要求,而是用手指了指岩洞旁悬挂的另一只小小水罐,让我自己动手舀水。我拿起水罐从岩洞里舀上水来,一扬脖子喝了下去:“你想,千年前的诗圣孟浩然,在这儿耕读挥墨多年,一定喝过这洞中之水;现在寺院的僧侣们,又用其水制其禅食,称其为圣水,不是挺合适的吗!”

       ⑬友人笑了,说了一句文学行话:“你真富有文人的想象力……”

       ⑭水﹣﹣又是水。不管是南湖宾馆还是鹿门寺的水,其根脉都离不开浩浩荡荡的汉水,因而我深感不虚此行。我深知水对中华民族的分量,它是流淌于一个国家体内的血液。作为一个国人理应关注水情,如今许多省份都在闹水荒,没有想到的是,汉水是这么义重情深,将远行一千多公里,向贫血北方输血。

       ⑮直到两天后,长途行车返回襄阳﹣﹣我可是一个抚摸过整条汉江的文化水痴。因而在与襄阳的告别晚餐上,八十一岁的我连连高歌,以抒发一个文人难以忘却的汉水情怀……

(选文有改动)

阅读《水是最好的药》中的几段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我们对水了解很多,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水在身体内的运行,会惊讶地发现,许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身体缺水造成了水代谢功能紊乱,生理紊乱最终又导致诸多疾病的产生。而治疗这些疾病的方法,简单得令你难以置信,那就是:喝足够多的水。

       ②人体内有一套完善的储水系统,在体内储备了大量的水,约占体重的75%。正因为如此,人能在短时间内适应暂时的缺水。人体内还有一个干旱管理机制,其主要功能是:在人体缺水时,严格分配体内储备的水,让最重要的器官先得到足量的水,以及由水输送的养分。在水的分配中,大脑处于绝对优先的地位。人体内的干旱管理机制发出局部缺水信号后,人立刻感到口渴;警报信号越强烈,口渴就越厉害;口渴越厉害,身体对水的需求就越急迫。不可思议的是,人们往往会犯常识性的错误:当身体急需水时,我们却给它茶。咖啡、酒或用工业化方法生产的饮料,而不是纯净的天然水。不可否认,茶、咖啡和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不仅含有大量的水,还含有一些对身体有益的物质。可这些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中,还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由此,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从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颈椎疼痛,消化道产生溃疡,血压升高;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③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常常把简单的事物复杂化,复杂到连自己都懵懂的地步,身体缺水不仅会发出口渴的信号,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患病信号。此时,如果我们不仔细分析原因,一味地用化学药物让这些信号“闭嘴”,就会铸成大错。

(节选自《水是最好的药》一书)

文学类文本阅读。

怀念麦子

彭家河

ㅤㅤ①麦子,是乡下最顾家的媳妇。

ㅤㅤ②农历十月,水稻已装进了仓,踏实的农民们便早早地忙碌着麦子的婚礼了。光亮的犁铧、黑色的钉耙、带着农药气味的耧斗是麦子千百年来简陋的陪嫁,其实也不完全算是陪嫁,农家计算好的那些碳铵、尿素、农家肥才是麦子最好的嫁妆。丰盛的早餐过后,一家老少便扛上犁耙、炊具,连同孩子、耕牛、黑狗,一路浩浩荡荡,送小麦出门。新犁过的田散发着纯朴的芳香,每一个畦埂都像用墨线量过那样的笔直,每一垄土都被铁耙细细地平整过,每一块大一点的坷垃都被敲碎,那是小麦的婚房,它们将隆重地迎接小麦的到来。一粒粒饱满的褐色的小麦马上就将成为这片整侍妥帖的土地上的新媳妇了。农户在田野垒起锅灶,露天生火做饭。这顿午餐,是为麦子摆设的婚宴。

ㅤㅤ③小麦深入土地,度起了蜜月。蜜月过后,她慢慢探出了头,那望穿秋水的村庄便远远地成了她的娘家。在新的土地上,小麦越长越滋润,腰身越来越苗条。微风过处,麦子们在自己的家里不断地忙碌,有时也会在田野里载歌载舞,以细细的绿色绸带舞起秧歌。娘家的亲人会不时地过来走走,拔一拔麦子的院子里生的几棵荒草;看到麦子生活幸福,也乐得吼几声山歌,于是山外的云就飘得更加悠然。

ㅤㅤ④麦子守护着自己家园,默默担负着自己的责任。农夫的儿子打工去了,媳妇也打工去了,麦子的亲人们基本上都到远方追逐梦想去了。有的带回来成扎的钞票,有的带回了时髦的衫裤,还有的把尸骨抛在了异乡。然而,麦子们仍生活在朴实的村庄,坚守着自己的家园。

ㅤㅤ⑤所有麦子肤色的男女,都是小麦健康的后代。不管走到哪里,他们都继承着小麦遗传的色彩,这或许是小麦最大的安慰。小麦的子女一个接一个地来到都市,有的头发被染成红色、黄色、蓝色,有的脸上擦着雅芳、资生堂、欧莱雅,但总掩饰不住小麦的烙印。小麦惦念着四处散落的儿女,便以馒头、饼干、方便面的形式进城探望自己的儿女。那些工地上的苦力、流水线上的女工还亲腻着乡下的麦子,深深地想念着老家并仍然与馒头为伴,有的却早已恋上了生猛海鲜、麦当劳或雀巢咖啡,他们更愿意撕开面包,涂上牛油,过与霓虹灯相伴的更加洋派的日子。

ㅤㅤ⑥进城的面粉有的时常出入烤箱,与各种香精、防腐剂甚至苏丹红一起,敷着厚厚的各型粉脂粉墨登场,在灯红酒绿中占据或者洁白的或者印着各色花纹的碟子。它们也许忘记了小麦的嘱咐,有的已经面目全非。

ㅤㅤ⑦没有人听到麦子的叹息。深山里的麦子孤独地坚守着自己的家园。当城市在污染中变得越来越神经质的时候,才想起乡下的麦子。于是绿地、绿色食品、绿色水果、绿色软件、绿色建材等新词如雨后的麦苗拔地而起。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记不起乡下的麦子,只是记得乡下的绿色。

ㅤㅤ⑧村子里的男女一个一个进入城市,成为农民工、都市新贵或者都市盲流等。村庄也随之半个或整个地搬进城,镶嵌在城市与郊区的夹缝里。村庄只剩下老人和小孩儿了,麦子也被抛弃在一旁。

ㅤㅤ⑨山里山外的土地上全长出了野蒿,麦子失去了自己曾经坚守的家园。麦子,只得躲在村庄的粮仓里哭泣,直至死去。

ㅤㅤ⑩野蒿疯长,让人忘记了麦子的家。然而,我却时刻惦念着乡下的麦子。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如果耳朵也有乡愁

张金凤

①如果耳朵也有乡愁,它最先怀念的,一定是母亲那一声声呼唤。黄昏时候,暮色四合,炊烟袅袅散入天际。大街上玩耍的孩子,草坡里剜菜的孩子,田埂上捕鸟的孩子,沿着小河摘打碗花、捉蚂蚱的孩子,跟小羊在西坡上睡着的孩子,场院上看晚霞走了神的孩子,都会在母亲的喊声中醒来,抖掉满身的草叶、尘土和野地里的风,带一身花香回家吃饭。而今,那一声声呼唤在哪里呢?耳鼓已经寂寞得锈迹斑斑,长满了青苔,如今的孩子们放学回家,就埋在作业本、点读机、电视、电脑中,一个手掌大的手机里,藏着五花八门的游戏,他们戴着厚厚的玻璃镜片儿,佝偻着弱小的脊背,苍白着不沾泥土的小脸,钻进这些数字游戏和电子垃圾里,何须母亲呼唤,他们是宅一族、宅一代呀!

②如果耳朵也有乡愁,它一定怀念那些乡村最经典的天籁:清晨里最早叫醒它的鸟鸣,深夜里点缀梦境的落叶的脚步和沙漏般的清露的滴答。最早醒来的那是柳莺,在三月的树枝头跳跃;那是蓝鹊,在五月的麦田上畅游;那是燕子,在高高的电线上、高高的竹竿头、丝瓜藤上、葡萄架上呢喃着春风秋雨,呢喃着临冬的告别和春来的欣喜。夏夜的鸣蝉落脚在一封旧信笺上,那略显微黄的脚从稻田边、晒谷场边的老槐树上,吟唱到梨树下小院一角的星辉里,不肯消歌的歌吟半夜都会梦游出口,抚摸静谧夜色里的月华。昏黄的油灯下,伴着母亲纺线织布搓麻绳打补丁的针脚,是促织那深深浅浅、远远近近、平平仄仄的鸣唱,有了它的伴唱,清冷的秋夜似乎就不那么漫长了,寂寞的冬寒似乎就被挡在窗外了。

③如果耳朵也有乡愁,它一定惦念田野里那一声声吆牛犁地的声音,大路上催促马拉车的声音,沟畔里驯导羊不要靠近庄稼的声音。牛哞,羊咩,马嘶,那悠然漫长的蹄印,淹没在长长的阡陌间,长长的庄稼垄间。犁铧撕开硬土的声音,锄头斩除杂草的声音,牛鞭在空中“啪啪”一甩,那清脆的抽响,不是在催赶憨厚的牛,而是要拴住浓妆艳抹的夕阳。“呱呱”的驴叫声,是农耕交响曲里的高声部,短促高亢,却充满了号角般的激情;还有马的一声声响鼻,从架子车里传来,仿佛在讥笑那些沉甸甸的庄稼垛,在藐视那些看起来沉重的农活儿。马的蹄印“嗒嗒”地敲击着石板铺成的桥,驾轻就熟地驮着那熟睡的庄稼回村。

④如果耳朵也有乡愁,它一定怀念河畔上的交响曲,青蛙是主唱,它伏在芦苇间、菖蒲间,拨动着青苔,滑动着清水,它“咯咯、咯咯”地练声,然后“呱呱呱”高昂、气壮山河地高唱,那是撕裂长空般的欢笑,那是笑傲江湖的豪爽。来助演的还有那些小虫,它们声部庞大,井然有序。高声部在歌颂光明;低声部伏紧大地,握紧了大地的脉搏;中声区委婉迤逦,有时候也跳跃暴发一个小花腔,如那钻天的云雀。虫子们、青蛙们唱累了,会给一个弱小的纺织娘展现的机会,那琴弦上汩汩流淌的是抒情的小夜曲,与叮叮咚咚的溪水渔樵问答、和谐统一,许多小虫们就跟着那些琴声练轰鸣,如赞美诗般神圣。

⑤如果耳朵也有乡愁,它记得每一个柴门里的每一声犬吠,它记得谁家的雄鸡在清晨的墙头上,最自信地嘹亮歌唱;它记得那些咕咕叫的母鸡,在草垛根呼唤小鸡来吃虫的殷切;还有那些虚荣的年轻母鸡,每一次下蛋,都会张扬得村庄里每个角落都听见。这些,耳朵都记得,它都想念,可是,都远啦!村庄里还有狗,却不是那些柴门边巡夜的狗,它们睡在沙发上、炕头上,是卷毛的宠物,它们早已经背离了看家护院的神圣使命,它们的叫声谄媚而矫情,远没有穿透黑夜的力量和威慑罪恶的正义。鸡们群居在狭窄的笼子里,一生的使命,就是在体内用激素制造出圆溜溜的谎言,来欺骗世界。公鸡们更是凄惨,高科技缩短了它们的生命,一只骨骼未成年的雄鸡,被迫不及待地送上了人类的餐桌,满足那饕餮的嘴巴。乡村的雄鸡高唱图呢!耳朵,伤心地想,这图景,真的存在过吗?耳朵不记得了,难道它也老了?

⑥故乡,故乡,请唤我,唤醒我几近失聪在异乡的耳朵,游子将沿着你的召唤回来!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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