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试题来源:人教版语文必修二第一单元——2课《故都的秋》同步练习

    读课文《故都的秋》,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对之理解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 这充分说明作者对色彩的研究也颇有造诣,也反映了作者对颜色的看法。 B . 这与文眼一致,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清、静、悲凉”,恰当地传达了作者的情感。 C . 四种颜色里,确确实实是蓝、白色最好,不浓不淡,不妖不艳,恰倒好处。 D . 作者仅仅是为了表达一家之言,未必可信,实际上,淡红色的牵牛花还是蛮不错的。
    【考点】
    【答案】
    【解析】
      

    收藏 纠错

    组卷次数:57次 +选题

  •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言文语段,完成文后小题。

    穷鬼

    莫泊桑(法)

        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

        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

        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

        “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不过他还是出发了。

        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

        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

        “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

        “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

        “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

        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

        小队长一声叱喝:

        “站起来!”

        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傍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府的首镇。

        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勘书的祖父

    毕淑敏

        朋友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他祖父小的时候,很聪明,也很有毅力,学业有成。一天,曾祖父拿出一个古匣,对他说“我有一件心事,终生未了。我得到它们的时候,一生的日子已经过了一半,剩下的时间不够我把它做完。现在,我交给你的是一件半成品,不如让你从头开始”。

        原委是这样:早年间,江南有一家富豪,家有两册古时传下的医书,集无数医家心血之大成,为杏林一绝。富豪视若珍宝,秘不传人。后来,富豪出门遇险,一位壮士救了他的性命。富豪感恩不尽,欲以斗载的金银相谢。壮士说:“财宝再多,再贵重,也是有价的。我救了你,你的命无价。我想要你的医书,救普天下人的性命。”富豪想了半天,说:“我可以将医书借给你三天,但是三日后的正午,你必得完璧归赵。”壮士得了书后,请来乡下的诸位学子,连夜赶抄医书。时间紧迫,荧荧灯火下,抄书人依样画葫芦地描了下来,总算在规定时间之内抄完了。壮士长出一口气,心想从此以后,便可以用这本医学宝典造福于天下黎民了。谁知,抄好的医书拿给医家一看,才知竟是不能用的。这种在匆忙之中由外行人抄下的医方,讹脱衍倒之处甚多,且错得离奇,漏得古怪,谁敢用它在病人身上做试验呢?壮士又急急赶回富豪家,再请富豪借医书一用。当他到达目的地时,迎接他的是冲天火光。富豪家因遭雷击燃起天火,藏书楼内所有的典籍已化为灰烬。从此,这两册抄录的医书就像鸡肋,一代代流传了下来。没有人敢用上面的方剂,也没有人舍得丢弃它。书的纸张黄脆了,布面断裂了,后人就又精心地誊抄一遍。因为字句的文理不通,每一个抄写的人都依照自己的理解,将它订正改动一番,闹得愈加面目全非。

        曾祖的话说到这里,目光炯炯地看着祖父。

        祖父说:“您手里拿的就是这两册书吗?”

        曾祖父说:“正是”。

        祖父说:“您是要我把它们勘出来?”曾祖父说:“我希望你能穷毕生的精力,让它死而复生。但你只说对了一半,不是它们,是它。你这一辈子,是无法同时改正两本书的。现在,你就从中挑一本吧。”

        祖父看着两本一模一样的宝蓝色布面古籍,随意吧。它们难度相同,济世救人的功用也是一样的。

        祖父随手点了上面的那一部书。他知道从这一刻起,这一个动作,就把自己的一生,同一方未知的领域,紧紧地粘在一起了。

        祖父没有辜负曾祖父的期望,皓首穷经,用了整整半个世纪的时间,将甲书所有的错漏之处更正一新。册页上临摹不清的药材图谱,他亲自到深山老林一一核查;无法判定成分正误的方剂,他采集百草熬药炼成汤,以身试药;为了一句不知出处的引言,他查阅无数典籍……凡是书中涉及的知识,祖父都用全部心血一一验证,直至确凿无疑。到了祖父垂垂老矣的时候,他终于将那册古书中的谬误全部订正完了。

        人们欢呼雀跃,毕竟从此这本伟大的济世良方,可以造福无数百姓了。

        但是,敬佩之情只持续了极短的一段时间。远方出土了一座古墓,里面埋藏了许多保存完好的古简,其中正有甲书的原件。人们迫不及待地将祖父校勘过的甲书和原件相比较,结果是那样令人震惊。祖父校勘过的甲书,同古简完全吻合。

        祖父用毕生的精力,创造了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又在瞬忽之间,烟消灰灭。古书已经出土,正本清源,祖父的一切努力,都化为劳而无功的泡沫。人们只记得古书,没有人再忆起祖父和他苦苦寻觅的一生。讲到这里,朋友久久地沉默着。

        “古墓里出土了乙医书的真书吗?”我问。“没有”朋友答。我深深地叹息说:“如果你的祖父在当初选择的那一瞬间,挑选了乙书,结果也许就完全不一样了啊。”

        朋友说:“我问过祖父这个问题。祖父说:‘对我来讲,甲书、乙书是一样的。我用一生的时间,说明了一个道理。’”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醉拳张三

    楸立

        我是张三。

        张三语气中荡漾着蔑视,平淡而又坚定。日本少佐美津智朗,上下打量了面容清瘦却棱角分明的张三。

        哟西,有胆量。

        斟得满登登的四十大碗酒,排满了两张条案,正宗鲁北烧刀子。

        美津智朗伸手道“请”。你的,一碗酒放一个,四十碗我放四十人。张三爷点了点头,走了过去。

        张三德州武城人,几十年来,人们记忆中的张三总是身着长衫,袖口高挽,手端鲁北老酒,泰然自若,在柴家酒铺门旁的长椅上,有滋有味地品着。

        所有老人的记忆中,没人清楚张三爷以什么为生,有无子嗣,有人说他在辛亥革命去过东洋,有人说他参加过义和拳,还有人说他在马家作坊教过私塾。

        酒是张三爷的全部生活,酒持得稳,喝得淡,放得轻,一天没酒日子就不是张三爷的日子,日头从东方初升,张三爷的酒碗端起,日头落西,最后一滴酒也淌入肚子。张三爷微抖长衫,轻抬阔步的样子,反复在人们的记忆里。

        民国二十五年的冬天冷得早,可张三爷一身单布长衫早早坐到了柴家酒铺门口,右手高擎海口酒碗,口称,武城张三烦请柴掌柜赐酒。

        早有伙计从坛子里舀出一提,斟到三爷的碗里,三爷泯了一口,扬手将酒泼在青石砖道上。掺水了。伙计赶忙又开一坛,十里香。苦,又泼。伙计热汗直流,柴掌柜闻听颠颠地跑上来,连开隔壁好、四季青、一杯醉三坛老酒。张三泼了三碗,腥,涩,嫩……,一时酒气冲满了整条青石街。柴掌柜面红耳赤,哭丧着老脸无计可施。张三爷喝谁的酒是给谁家捧场子,是看得起你,你想请都轻易请不来。何家的“小米香”、胡家的“杂粮酒”、马家的“地瓜烧”和孙家的“状元红”,那都是张三爷给品出来,叫出来的。

        忽听一声银铃之声,请三哥品小女子的手艺。柴家掌柜大女儿双手捧着一碗高粱酒,轻迈金莲来到张三近前。酒未沾唇早闻酒香,张三脖子一扬滴酒不剩。好一碗女儿红,抬足离去。自那次后,柴家红高粱酒坊叫响了鲁北一带。

        美津智朗是想夺柴掌柜的酿酒方子的,柴掌柜就是不吐个口话,美津智朗恼羞成怒。一个破坏大东亚共荣,就捆了柴家四十来口。

        张三爷端起一碗酒,咕咚一口,那边绳子头就松一个,张三爷连干二十碗。烧刀子常人一碗就会放倒在地,美津智朗不住点头。

        张三爷喝到三十来碗时候,身子晃动了一下,柴掌柜吓得体如筛糠。张三爷淡然地看了柴掌柜一眼,又一碗酒入口,柴掌柜那头绳子一松,人瘫倒在地上。

        张三两碗咕咚咕咚吞了下去,四十碗喝完,在场所有人都惊得目瞪口呆。美津智朗拍了拍军刀,放人。

        张三爷迈着八仙步,拨开日本兵的刺刀就向院外走,美津智朗屋里哇啦地说一通日本话。

        张三爷止住了脚步,回头问美津智朗,你说中国人酒痞野蛮无酒德?告诉你,酒德两字,最早见于我中华民族《尚书》《诗经》,儒家有“饮惟祀”、“无彝酒”、“执群饮”、“禁沉湎”。晋代《断酒戒》,唐代《酒箴》,宋代《酒赋》,元之《饮膳正要》,明之《本草纲目》,清之《日知录》,无不是酒德之说。小小番邦岛国无端侵略,竟敢陈说礼法,只如蜾蠃螟蛉如侍在侧焉也。

        张三爷滔滔不绝,不觉兴起,身子晃动,嘴里兀自振振有词:

        铁拐李提腿把神起,回头观望汉钟离,韩湘子口中吹玉笛,李纯阳拔剑把头低……一套八仙拳使出来,如风如影飘逸出神,少顷收势站定,张三爷气不长出面不改色,更增神采。

        美津智朗没想到张三精通日语身怀武功,狞叫:八嘎,把人留下。

        张三爷一鹞子翻身飘上了高墙,晃动几下就没了影子,从那以后,武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张三。

        张三爷后来的故事发生在建国后的五二年,武城县政府联合何胡柴马孙五家,各取其祖传酿酒秘方之精华,组建新国营酿酒厂。酿出新酒的第一天,大门口外,直直走进一位清瘦矍铄的七旬老者,说是来尝新酒的。门卫见来人仪表非凡,不敢阻拦,又恐是敌特分子,赶忙向厂民兵连报告,民兵连紧急集合赶到,那老人早不知去向。众人听到贮酒仓库有轻微声响,民兵们进去搜查,见一坛高粱酒封泥打开,一口空瓷碗放在当场,墙上用干树枝划得一行草字笔走龙蛇:

        好酒。故人张三到此。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美丽乡村

    芦芙荭

        那天早上,他刚一进办公室,电视台的总导演就找到他。这些年,电视台和他有很多合作,他和总导演都合作成朋友了。

        他一看是总导演,就开玩笑说,是不是又要我赞助?我都成了你们电视台的钱袋子了。

        总导演接过他递过来的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你说说,你除了钱,还能有什么?开过玩笑,总导演才言归正传,说,电视台准备拍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地点选在你老家的那个村子,这一次,不要你出钱,但你得给我们帮帮别的忙。

        他的老家距县城有七十多里,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傍水的小山村。村子里的房子、门楼、院墙以及鸡舍、猪圈、牛栏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砌成。虽然没有街道,但户连户、舍连舍勾连成一片,错落有致,看起来特别美。他虽然离开村子多年,每年总会回去转上几次。这些年,他在城里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心里却总是割舍不了那些石板房。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美好的记忆。一听说在他老家拍电视片,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你要我做什么?总导演说,是这样的,我们已到你老家那个村子踩过几次景了,一切都满意,唯一缺的就是人了。缺人?他有些不明白。

        是的。你的老家你知道。这几年村子里的人外出的外出,搬走的搬走。那天我们去村子里踩景时才发现,偌大的一个村子几乎成了空村。只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是老人。

        他说,这我知道。

        总导演说,问题是,我们拍纪录片,不能拍个空村子吧,那么好的景致,没有人,拍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你想想,一个有人声有狗叫又有炊烟的村子出现在电视里该是多么美的画面呀!

        他明白了总导演的意思,可这比出钱的难度还大。

        别给我说难。我知道你的能耐,凭你在村里的威信,这事对你来说就不算个事。

        这事还真是个事。

        送走总导演,他就开始给村子里在外的人打电话。

        一开始,大家听说要在老家的村子里拍电视,都兴奋得不得了。可一说到具体的事情上,问题就来了,有的说生意忙走不开,有的说小孩要上学得照看,推三挡四找各种理由。尽管难度大,最终他还是做通了全村人的工作。他答应所有人,回村拍电视那几天生意上的所有损失都由他来承担。事情总算定了下来。竟然还有一个意外之喜。村子里一户准备给孩子结婚的人家,也被他说动,决定将婚礼搬回村子里办。在摄制组开拍的前两天,他和村里的人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了村子里。那时孩子们刚好放寒假。为了还原生活,他还特意买来了红辣椒、玉米棒子,将它们穿起来,挂在各家各户的山墙上。石板墙红辣椒,一下子将所有人的记忆拉回到过去的岁月。

        生活其实是不用导演的。大人们平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火塘里生起火,围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小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在村子里追来跑去。偶尔响起一声两声狗叫,村子就一下子活起来了。

        电视开拍的第二天,那户给孩子结婚的人家,门上贴上红红的对联,场院里摆起了酒席,全村的人都来喝喜酒。主家还请来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地热闹了起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拍电视的事。

        电视片拍得是异常顺利。杀青那天,总导演握着他的手说,多么好的乡村生活呀,真有点儿舍不得离开呢。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下雪,要是下一场雪,孩子们再在村子里打雪仗,堆上雪人就更有意思了。

        送走摄制组的那天晚上,他让老婆将炕烧热,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些年他真的没有好好睡过一次安稳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真是好。

        早上起床,他一打开门,外面竟然下起了雪。昨天晚上他已想好,和大伙儿商量一下,这个春节就在村子里过吧。

        转过墙角,他却发现,村子里好多人正将他们带回来的行李往公路上搬。那里停着他们开回来的车。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将车发动了起来。

        他们是在准备回城了。

        怎么就不能在村子里过一个年呢?

        他回过头往村子看去,此时,整个村庄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雪越下越大,那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要将整个村子掩埋掉。

    (选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列小题。

    莲蓬

    韩开春

    ①汉乐府诗里有首著名的民歌叫作《江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可见莲是江南一道独特的风景,采莲是江南夏日一种常见的劳动或者游戏。但采的莲花还是莲蓬,似乎颇费思量,我更倾向于后者,理由是莲花虽然好看,可惹人占有之思,但这种超尘脱俗的花毕竟更适合远观而却不适合近亵,不像莲篷,直接就与人的口腹之欲联系起来——采了可以吃,当然应该是首选。

    ②实际上,说到底莲花与莲蓬只是一种事物的两个不同时期,和大多数的植物先开花后结果不同,莲蓬是和莲花一起出现的,《群芳谱·荷花》中说得明白:“凡物先华而后实,独此华实齐生。”莲的“实”即莲子,藏于莲蓬之中。起初,莲蓬只是莲花的花心,娇小嫩黄,隐藏于美丽的花瓣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花心逐渐长大,花瓣逐渐脱落,莲蓬也就开始显山露水,正式跳脱出来,从莲花的配角升为主角。农历七八月间,满湖满荡的莲蓬成熟了,姑娘们划着小船,穿行于万顷碧水之上的田田荷叶间边唱歌,一边来莲,场面壮观且热烈。上面说到的那首汉乐府表现的正是这样一种劳动场面,有人便据此认为《江南》就是当时采莲姑娘劳动时唱的歌,我信。这也从倒面证明,汉乐府和《诗》三百一样,大多来自于民间,劳动是诗歌亦或是文学不竭的创作源泉。

    ③莲花的颜色分红、白、粉等色,这是有道理的。莲能食用的部分无非是水上的果实莲蓬和水下的地下茎莲藕两种,从花的颜色上就能知道这株莲是莲蓬好还是莲藕好。开白花的莲藕丰硕肥满,入口甘甜,开红花的则莲蓬硕大,籽粒饱满。从这个意义上说,莲花的颜色好像就是个标志,所谓“红花莲子 也,汪曾祺先生在《鉴赏家》一文中写了一对伯牙子期式的知已,有一天,果贩叶三给画家送去一大把莲蓬画家一高兴,就画了一幅墨荷,好多莲蓬,画好后,画家征求叶三的意见,叶三说:““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画家因此感慨题诗 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这一细节说明先生十个懂生活爱生活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文章写得这样活色生香。我之所以特别喜欢先生的文章,除了他文字本身的原因外,还有他的这种对待生活的态度,这一点让人觉得他在可敬之外,更多了一层亲切。

    ④莲蓬的模样活像老家屋檐下倒挂着的马蜂窝,连里面包舍的内容都像,每个小格子里都藏着一个小东西。只不过莲篷里藏着的是一枚枚包裹着青绿外皮的莲子,老熟了也不会自己走出巢穴,不像马蜂窝,一间一间设计精巧的小屋子里藏着的是白白的蜂蛹,时间一到,这些肥白的蜂蛹便会变成一只只黄黑相间的“细腰美人”,施施然从小房子里探出身子,抖抖翅膀飞将起来。

    ⑤在乡下孩子的眼里,莲蓬是和马蜂窝有着同样诱惑力的,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是蜂窝中白白的蜂蛹用油炸了是极其可口的小吃,有着浓郁的肉香,香且脆;而莲蓬里包藏着的莲子也非常好吃,剥去外皮,一枚白白的莲子入口,也是满嘴的清香。只是要想吃到香脆的蜂蛹,必得冒很大的风险,弄不好就要被蜂群蜇个青头紫脸,火烧火燎地疼痛,所以,在采取行动之前,你必得考虑一下是否可以吃得了那样的苦头而采莲蓬却不须那样的冒险,只会游水就行,游到莲蓬跟前用镰刀轻轻一割就能把它带上岸来。不会游泳也没关系,还可划一小船或者大些的洗澡盆或者杀猪桶,同样可以接近莲蓬。顶不济还可在镰刀的长柄上再绑上更长的竹杆,站在岸边也能达到目的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的结果,当然是莲蓬占了上风,更受欢迎,除了极个别极富冒险精神的调皮猴子外,大多数的乡下孩子还是更乐于去享受没有风险的莲子的清香。辛弃疾在一首词里写“最喜小儿无赖,村头卧剥莲蓬”,确实是夏天水乡孩于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⑥莲子除了生吃,更多的还是熟食,而且,除了小孩子,也确实很少看到大人经爱剥新鲜的莲子吃。是缺少闲情逸致,还是觉得那样不够雅观?个中缘由我不太清楚。不过,生吃新鲜的莲子实在是别有一番风味,满口的清香,能让人感觉到清水的味道老熟的莲子,可以就在稀饭里和大来一同煮。可去烦躁、清心火、安神养心,若是酷热的夏日中午能有一碗冰镇的冰糖莲子羹吃,怕是连神仙都不想做了。

    ⑦不过,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多数人都是要把莲子中间的 “心”去掉的,因为莲很苦,心很苦,但去掉并不代表就是扔掉,用莲心泡茶喝,是夏日许多人的嗜好,它可爍湿泻火,但去掉并不代表就是扔掉,用莲心泡茶喝,是夏日许多人的嗜好,它可爍湿泻火,有利尿调肾之功效 。

    (选白《散文》2011年第10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犁的情结

    高维生

    农具中,我最喜欢的是犁。辽阔的土地, 一头牛, 一只犁杖, 一个人,耕过的田地,像海中翻 腾的浪花,有了鲜活的气息。犁像笔一样,写下对土地的情感,对丰收的渴望。农人的吆喝声,单调、朴实、透明,风儿似的掠过,牛儿循着熟悉的声音,牵动犁杖。

    一个农人的活计做得是否地道,不仅看他出不出力,重要的是对土地的情感和对农具的热爱。

    打量他的犁杖,就了解了一切。

    农具当中犁是让人尊重,敬畏的 , 如果把农具排行的话, 犁应为老大。这并不是因体积而论, 是它的耐苦、执著和坚毅。犁像动物界中的老虎,平时安静,隐卧一旁,动起来有摧枯拉朽之势。

    一年中,大多的时候,它闲置被人遗忘,只有播种的季节,回到土地上,积攒的力量才爆发出来。

    今年春天,我回到故乡,在延吉喧闹的街头,寻找童年的足迹。童年的大杂院,变作前尘往事, 一条宽大的马路,掩盖了我在异乡的不尽思念。站在马路边,注视穿梭般的车流,耳边的聒噪,有了不尽的感伤。

    第二天,在友人的陪伴下,来到了五凤屯,这是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

    乡村人少车少,没外人打扰这儿的平静生活, 一个人走在洪分河的堤坝上,两旁是桦树林,它 摆脱了冬天的冷酷折磨。新生的叶子滑爽,富有弹性,清晰的纹络,流动着土地的汁液。蔓延的野 草中有打碗花和飞舞的蝴蝶,草的清香像水一般地涌动, 一潮潮地扑鼻。鸟儿像歌手,唤醒了深深 的记忆,消除了心中郁积的烦躁。欢快的河水,像大地的女儿抛下的缎带,丰富的情感,润养岸边的村庄、田野。慢悠悠走动的牛车,铃铎的叮咚声,让我想起童年的欢乐。

    不远处的土地上, 一头牛拉动犁杖。农人的吆喝声,听后特别舒坦,不像汽车的噪音,撕裂耳 膜。牛听着主人的指挥,犁划开黑土地,犁尖被土地磨得锃亮,没一点斑斑锈迹。农人神情专注,  无一丝杂念,那一刻,他在倾听土地和犁的情语,翻耕的泥土,像一朵朵开放的花儿,舒展的叶子, 浸润清晨的露珠,漫着花的清新。我在鲁北平原,见过忙春的景象。有的人家牲口紧张, 一家老少 齐上阵,父亲扶犁,儿女和妻子拉犁。套绳搭在肩头,弯弓腰身, 一步一个脚印,留在身后的土地上。汗水湿透衣服,滴落在泥土中。人和土地的情感,不是一两句简单话说得清的。

    我扶过犁,上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铺天盖地,风起云涌。 一个学期要有多少课时学工学农,  走出校门,到广阔的天地里去学习劳动。上农业课的老师是个男老师,课堂上除了讲课本的知识,  他还说了很多的趣事。在他下乡的邻屯,有一个上海知青集体户,刚到东北的时候,闹了好多的笑话。上海弄堂长大的年轻人,细皮嫩肉,穿着统一发的黄大棉衣,戴着黄棉帽子,操一 口南方口音, 惹得乡下人好喜欢。他们还不知苦难的滋味,对乡村事事感到新鲜:板障子、柈子垛、土炕、雪堆、 屋檐下的冰溜子。看村头往地里拉粪的牛车,觉得很有意思,就像电影中的英雄人物在战场上,对  着前方大声地喊道:,前进!"牛车一动不动,急得不停地拍打牛身上,牛慢慢地倒刍,听不懂知青小伙子在说什么,更听不懂江水滋润的南方话。

    我们喜欢男老师的实习课,在田间地头的劳动,搀杂玩耍的因素。有一次,我们到学校的学农 基地上课, 一张犁摆在地头,他牵来牛,教同学们如何上套,讲耕地对一年的重要性。他做一 系列 的示范,告诉我们在扶犁中注意那些环节,牛在他的吆喝声中,拉着犁听话地向前走。犁翻开土地, 男老师扶犁的神态,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个同学都要上去,亲手扶犁,试一试,犁在我 们的手中变得不听使唤,牛也不听话了,走走停停,像在田地散步休闲。轮到我上场,更惹得同学们大笑,我扶犁时东摇西晃,像喝醉了酒,牛儿不时地,哞哞'叫两声,提出抗议。

    犁在我的眼中是浪漫的,像一首长诗,歌颂人、土地、未来。  它是那么地热爱土地,从不背叛。

    它不像镰刀,如同一只不安稳的松鼠,做些琐碎的事情,然后被人随便地丢弃。

    一个人在春天,在童年的乡村的大地,又一次听犁的歌唱。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

    共计:(0)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