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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3课《丑小鸭》同步练习

阅读理解:

生命的掌声  董保纲

我常常想起一个关于掌声的故事。

那是我上高中一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位叫英子的女孩儿,沉静漂亮,但是总爱蜷缩在教室的一角。上课前,她早早地就来到了教室,下课后,她又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的腿因为得了小儿麻痹症而落下了残疾,她不愿意让人看到她走路的姿势。

一天,上演讲课时,老师让同学们走上讲台讲述一个小故事。轮到英子演讲的时候,全班四十多双眼睛了齐投向了那个角落,英子立刻把头低了下去。演讲老师是刚调来的,还不了解英子的情况,他就一直点英子的名字。

英子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慢吞吞地站了起来。我们注意到,英子的眼圈儿红了。

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英子终于一摇一晃地走上了讲台,就在她刚刚站定的那一刻,不知是在谁的带动下,骤然间响起了一阵掌声,那掌声热烈、持久,在掌声里,我们看到英子的泪水流了下来。

掌声渐渐平息,英子也定了定情绪,开始讲述她童年的一个小故事,她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声音也十分动听。当她结束演讲的时候,班里又响起了一阵掌声,英子很礼貌地 向 老师深鞠一躬,又向同学们深鞠一躬,然后,在掌声里一摇一晃地走下了讲台。

奇怪的是,自从那次演讲以后,英子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不再是那么忧郁了,她和同学们在一块游戏、说笑,甚至有一次她还走进了学校的小舞厅,让同学们教她跳舞。后来,荚子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是数学和物理,高二那一年,她代表我们学校参加了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还得了奖。

三年时光,匆匆而过,三年之后,英子被北京一所大学破格录取。后来,英子给我来信说:“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次掌声,因为它使我明白,同学们并没有歧视我。我应该鼓起勇气微笑着面对生活,那次掌声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我这才明白了英子变得开朗活泼的原因。从那以后,我学会了给人鼓掌,尤其是当别人身处困境的时候。其实,人都是需要掌声的。在人生的舞台上,谁不希望自己的演出得到喝彩?掌声,是一种尊重,更是对一个生命的鼓励和肯定。

(1)、文中两次掌声的内涵是否完全相同?为什么?

(2)、为什么把掌声视之为“生命的掌声”?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父亲挑书
        ①重一百多斤的书压在六十多岁的父亲的肩上。
  ②我几次请求父亲放下担子让我挑一气,都被顶了回来。没办法,我只得借着电筒发出的可怜的光跟在父亲修长的身子后面,背上背着装有几件衣服的旅行包和一把红色吉它,样子潇洒得要命。
        ③我很清楚父亲此刻的心情。中学时我因母亲病逝,被迫从滇东北转学到滇东南就读。六年多来,父亲都是形单影只地过着独身生活,一大把年纪了,仍起早贪黑地劳作,其苦不言而喻。今年大学毕业,在众亲友的劝说下,我最后放弃了在昆明一报社工作的机会,到了离别多年的家乡。这一决定做出后,最高兴的当然是父亲了。“这回有个说知心话的地方了!”父亲逢人便说。
  ④一路上,父亲重复着那句重复了很多年的话:“做人不要做浮漂草,要做水上捕鱼人。”碰上熟人问:“要干什么去?”他就抬高本来就很洪亮的声音:“秀才搬家——净是书。帮娃娃挑书到他舅舅家,请他家的客车送到城里去,明天娃娃就要到城里上班去了。”“这回算得了!”对方回敬了一声。“嗨!”
  ⑤农村人的“要干什么去”是路上打招呼的客套话,今晚做的事又是父亲盼了很多年的,于是,在回话时父亲便理所当然的欣慰了一番,就好像辛苦几十年就是为了等这几句让人欣慰的话从心里流出来,以至于每个字都吐得相当有力,像钉子落到玻璃上一样,发出的声音乐曲般悠扬。尤其是那个“嗨”字。只可惜,父亲的身子摇出的每一个动作,都使我联想到“蹒跚”这个词,加之脚下不时地打滑,父亲几乎是踉跄而行了。
  ⑥我没有再要求父亲让我挑一气了。这个时候,即使再加上一百斤,只要是书——能照亮我的人生之路的赋予我智慧的书,父亲也会固执地把它挑在肩上。我小心地跟在后面,看着被书的重量挤压成弓形的父亲的身子,眼里溢满了一种闪亮的东西,让我觉得满天都是星星,我也像是借着这满天的星星发出的光前进了。
  ⑦希望赋予人的力量是何等巨大啊!
      ⑧从今以后,我想我会更加珍爱这些书——即使不能为父亲做些什么。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让它像春风跟随种子一样跟着我——我忘不了这个雨夜,白发苍苍的父亲为我挑着沉重的书踉跄在一条又稀又滑的泥巴路上。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浅议健忘
                                                                                                        王延群

         ①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当人离开这个世界走向阴间的时候,必须经过一个叫“奈何桥”的地方。奈何桥边住着一位叫孟婆的老人。人死后都要先到她那里喝上一碗孟婆汤,然后才能进入阴间。孟婆汤使人忘却一切,忘记功利,忘记憎恨,忘记忧愁,忘记一切不愉快的事情。
         ②人活一辈子不容易,我们的生命行囊盛不下太多的往事,一路走来,我们注定要忘却许多。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 中说“有着污染的记忆是一种永远的毒药”。 如果我们不懂得珍爱自己,不常常主动地给我们不堪重负的心灵减负,那我们的人生之旅只能每天以毒药相伴。
         ③其实,我们不必等到那一天才去忘记烦恼、舒展眉头。现在我们就可以为自己制作一份孟婆汤 , 卸下心头的沉重,学会遗忘并善于健忘。
         ④学会遗忘,并不是清空历史,一股脑儿地删除所有记忆,一切归零,而是在记忆中“去粗取精”的选择,是一种理智的扬弃,是一种清醒的忘却。只有忘却那些本该忘却的,需要牢记的才会在心底永存。教育家赛蒙兹认为有一种健忘是高贵的,就是不记旧恶。生活中,我们快乐着、痛苦着、烦恼着、憧憬着,有许多的人和事值得我们记忆并珍藏。懂得感恩,记住他人的好,不忘别人的情,是做人的根本。忘记那些不快的人和事,记住那些快乐的时光,以一颗平常心快乐并从容地活着,我们的生活就自然会充满阳光。
        ⑤善于健忘是一种品性修为,是一种人生境界。要做到善于健忘,就要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心想大事,剔除私心杂念,克服个人主义,淡泊名利,宁静致远。还要经常进行自我心理调节,想大一点、想远一点、想开一点,从名利得失中解脱出来。对已经过去的无关紧要的事物,要糊涂一点、淡化一点、朦胧一点,及时将这些东西从大脑这个仓库中“清除”出去,不让它们在记忆中占有一席之地。
       ⑥善于健忘是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是一种处世的大精明。为人处世没有不磕磕碰碰的,如果你从揭开新年第一页日历起,把不顺心的事记在大脑的流水账里,到了年终就是几百件不愉快的事。天天如此,年复一年,积水为海,何以能堪?人生苦短,你又何必过分地留恋和计较过往的东西,何必把那些无谓的怨怼、懊恼扛在肩上,让心灵去承受挤压和负载,让精神遭受折磨和打击?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不需要牢记,比如同事间的无端摩擦、邻里间的细微纠纷、恋人间的情感波折、夫妻间的小小口角等,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忘记朋友有意或无意的伤害,才能建立至真至纯的友谊;忘记恋人分手时的绝情,才能怀念有过的那些美丽缤纷的日子;忘记给予,才能不再希求知恩必报。
       ⑦善于健忘是解脱痛苦的一剂良药,是一个人身心健康与成熟的标志。年轻人,你在为什么而忧愁呢? 是为了手上的工作做不完、做不好,没有一个好的前程而忧愁呢? 是为了日常生活的无趣,身边缺少了欢歌笑语而忧愁呢? 还是为了感情上的挫折,爱上了不爱自己的人而忧愁呢? 忧愁不是过错,但阳光态生活才是我们的专属。 何必整天摆着一张苦瓜脸,而不用笑容来点缀面容呢? 我们要做的只是淡忘忧愁,积极面对。生命是一棵树,树上那些多余的枝杈,需要我们随时修剪,生命之树才会更加茂盛
                                                                                                                                                                     (摘自《思维与智慧》下半月 2014年08期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老妪》
       ①那个老妪是一个卖茶蛋的老妪。在12月的一个冷天。在北京龙庆峡附近。儿子须做篇“游记”我带他到那儿“体验生活”。
       ②卖茶蛋的皆乡村女孩儿和年轻妇女。就那么一个老妪,跻身她们中间,并不起劲儿地招徕。偶尔发一声叫卖,嗓音是沙哑的。所以她的生意就冷清。老妪锅里的蛋未见得比别人锅里的小。我不太能明白男人们为什么连买茶蛋都要物色女主人。
       ③老妪似乎自甘冷清,低着头,拨弄煮锅里的蛋。时时抬头,目光睃向眼前行人,仿佛也只不过因为不能总低着头。目光里绝无半点儿乞意。
       ④我出于一时的不平,一时的体恤,一时的怜悯,向她买了几个茶蛋。活在好人边上的人,大抵内心会发生这种一时的小善良,并且总克制不了这一种自我表现的冲动。表现了,自信自己仍立足在好人边上,便获得一种自慰。
       ⑤老妪应找我两毛钱。我则扯着儿子转身便走,佯装没有算清小账。
       ⑥儿子边走边说:“爸,她少找咱们两毛钱。”
       ⑦我说:“知道。但是咱们不要了。大冷的天她卖一只茶蛋挣不了几个钱,怪不易的……”
       ⑧于是我向儿子讲,什么叫同情心,人为什么应有同情心,以及同情心是怎样一种美德等等……
       ⑨两个多小时后,我和儿子从公园出来,被人叫住——竟是那老妪。袖着手,缩着瘦颈,身子冷得佝偻着。
       ⑩“这个人。”她说,“你刚才买我的茶蛋,我还没找你钱,一转眼,你不见了……”
       ⑪老妪一只手从袖筒里抽出,干枯的一只老手,递给我两毛钱,皱巴巴的两毛钱……
       ⑫儿子仰脸看我。
       ⑬我不得不接了钱。我不知自己当时对她说了句什么……
       ⑭而公园守门人对我说:“人家老太太,为了你这两毛钱,站我旁边等了那么半天!”我和儿子又经过卖茶蛋的摊前时,见一老叟,守着她那煮锅。如老妪一样,低着头,摆弄煮锅里的蛋。偶尔发一声叫卖,嗓音同样是沙哑的。目光偶向眼前行人一睃,也不过是任意的一睃,绝无半点乞意。比别人,生意依旧冷清……
       ⑮人心的尊贵,一旦近乎本能的,我们也就只有为之肃然了。我觉得我的类同施舍的行径,于那老妪,实在是很猥琐的……

阅读下面记叙文,完成以下问题。

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单位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有玉兰、海棠、碧桃、榆叶梅……每当春天到来,花开之时,树下、花边总少不了赏花者。人们常说,最美人间四月天。想来,春天里那些盛大的花事,无疑是最美的四月天里最绚丽的一道风景。

       不过,于我而言,眼前的此般花景再美,却不及记忆里的“那一朵”亲切。因为,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说起来,这种花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它们广泛地种植于祖国大地上,每到春天,花开之处,仿佛一片金黄色的海洋。那满世界的金黄,浓得化不开的金黄,让人震撼,难以忘记。天南海北的人们,不远千里赶赴一处处花海,只为陶醉于那一望无际的灿烂的金黄。这种花,就是油菜花。

       一直以来,我总认为油菜花是一种很特别的花。因为在我心中,没有一种花比油菜花更具有故乡的意味了。这不仅是因为我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盛产油菜花,它承载着我对于家乡和童年的美好记忆,更是因为油菜花朴实平凡的气质,与“故乡”这个字眼最为贴切,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故乡景,故乡事,乃至故乡人。

       即便你从未亲眼见过生命力旺盛的油菜花,从未置身过油菜花海中,光从那些图片里,你也可以发现,油菜花的遍野之处,从来不是一方阳台、一处庭院、一所公园,而是连绵起伏的大山脚下,阡陌交错的田埂之上,河网密布的水乡岸边,白墙黛瓦的房前屋后……漫山遍野盛开的油菜花,这不正是我们最常见的家园的模样,不正是最典型的乡土中国的图景吗?

       如果说有些花天生只可欣赏的话,那么油菜花则天生就是和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它沾满了生活的烟火气。当有些花正在得到人们的精心栽培、呵护之时,与油菜花的命运相关的,却永远是田间地头的播种、收获,是水乡垛田间的摇橹穿梭,是房上屋顶的缕缕炊烟,是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是故乡的生产与生活,农事与家事。

        而油菜花又像极了故乡的那些人。普通、平凡、质朴,但明亮、健康、泼辣、热烈,长成了一片明媚与灿烂。故乡的那片油菜花,总会让我想到,从这里走出的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受戒》里那个活泼直率的小英子,还有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柳堡的故事”里那淳朴可爱的二妹子。这些故乡的他(她)们身上,有着原生态的美,自然的美,乡土中国的美。可惜的是,当我们身处其中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太熟悉、太常见,以至于熟视无睹,往往只有在身处异乡之后,再回望他(她)们时,才会越发感觉到这种美好。

       如果每一种花都有“花语”,我想,油菜花的花语就是——故乡。

(作者:舒翼   本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柔软的父亲

    ①清晨,经过小区的池塘边时,见到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中年壮汉,趴在雨后潮湿的木栏杆上,执着一根简易的木勺费力地在水面上舀些什么。

    ②原以为是小区的清洁工,走近一看,不是。不会有清洁工穿一身休闲西装来工作的。这人约莫40岁,面孔和身材都带着北方人的轮廓,显得很硬朗。他另一只手上提着东西--那是一次性塑料袋,灌了点水,里面游弋着一只黑蝌蚪。

    ③这时,另一位好奇的老头儿也背着手凑了过来,开始给他提意见:“这哪有蝌蚪哟,还早哩……”男子唯唯听着,也不辩解,仍旧兢兢业业地沿着栏杆逡巡。

    ④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在小区隔壁的政法大学,有一块大水塘,那里已经是蝌蚪成群了。上周我就带着孩子去过,孩子第一回见到那么多黑溜溜的蝌蚪,欢喜得不得了。但由于天生不善与陌生人搭讪,我并没说。

    ⑤出了小区很久,我还在想,这个粗粝的男人适才捕捉蝌蚪时的那种神情,看起来竟是如此“柔软”。我当然也猜得出来,这位显然并不擅长捕捉蝌蚪的男人,之所以出现在池塘边,必然是为了某个孩子。准确地说,是为了孩子的愿望而来。没有喧哗,没有铺张,甚至于有些笨拙,但这就是父亲啊。父亲大多就是这样的。

    ⑥他的神情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⑦我读初中一年级时,有一位十分要好的同学。我经常去他家玩,很恣肆,但只要他父亲一回家,我就不自觉地收敛了。他父亲是一位拳师,满脸横肉,彪悍异常,我心底十分怕他,从不敢正眼看。然而,有一天,这种感觉被彻底改变了。那是在初夏,我在同学家耍到很晚,干脆留宿。至半夜酣然大睡时,一只手--那是一只非常粗糙强壮的手掌--把我跟同学从蚊帐里轻轻摇醒,我们半睡半醒睁开眼睛,一只手朝我们眼前伸了过来。就像变魔术那样,一个透明的玻璃瓶被放进了漆黑的蚊帐里,亮晶晶的,闪闪烁烁的--里面全是飞舞的萤火虫。

    ⑧从此,我知道了,拳师跟我所见过的另一些父亲并无区别,在那令人畏惧的外貌下面,其实也藏有一颗慈爱而且浪漫的心,那是父亲的柔软之处。

      ⑨年少时,当我们提起父亲,总觉得这是一个坚硬的词,抑或是一个沉默的形象,因为他们总是话不多,总是让你惧怕,让你觉得难以接近。

    ⑩我跟父亲就是如此,从不交流。记得十岁那年的一个黄昏,父亲在后门口为我洗澡,他的手搓在我身上,就像砂纸摩擦在我皮肤上,我极力地压抑着,才没让自己叫出声,没让眼泪流出来。而疼痛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被邻居们笑嘻嘻地围观,才是最令我痛苦的。但我没有告诉他这些,一直到四年前他去世,他也不知道我对这件小事有如此深刻的记忆。

    ⑪很多年来,我总认为自己没有享受过“父爱”。然而,当他离世,当我自己也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终于明白,原来我不是没有得到过爱,而是那时的我根本理解不了--父亲的表达总是很隐晦,隐晦得让你无从察觉。

    ⑫就像那个让我羞耻的黄昏,他可能早已预知到,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洗澡,所以他把全部的不知来处的忧伤和酸楚都积聚在了手掌里。

    ⑬那一种疼痛,现在想来也是一种无以言表的柔软。

(摘自《读者》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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