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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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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年高考语文真题试卷(天津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 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油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俨然敞开,堆积的珠宝付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击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看,遍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的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抉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想通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之不去的是家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与白马在一起的夏天

威廉·萨洛扬

    凌晨4点,整个村庄都在沉睡中。突然,一阵轻敲窗户的声音惊醒了我。“阿兰姆。”一个声音在窗外轻轻叫唤道。

    是我的堂兄穆拉德!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打开窗户。

    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看到的一切。虽然还不是早上,但因为是夏天,黎明前的亮光足以让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我13岁的堂兄穆拉德正骑在一匹漂亮的白马上。

我把头伸出窗外,揉揉眼睛。“你没看错,”穆拉德用亚美尼亚语说道,“是一匹马,你没有在做梦。如果你想骑的话,就快点出来。”

    我知道穆拉德是所有同龄人中行为最疯狂的一个,但是我仍然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关于马的记忆,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骑马。但我们很穷,就是因为穷,我无法相信我所看到的。我们没有钱,我们整个部落都处于贫困之中。每个家庭的钱都只能勉强维持一日三餐。然而,我们很诚实,我们因为诚实而闻名。因为诚实,我们甚至相信我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我们以诚实为荣,而且我们是非分明。我们不会利用任何人,更别说去偷别人的东西。

    我知道穆拉德家没有马,他本人更不可能有钱买马。这匹马一定是他偷来的。可是我拒绝相信他偷了这匹马。我们部落的人不可能是贼。

    我盯着我的堂兄和他胯下的马。“穆拉德,你从哪里偷来的马?”我问道。

    穆拉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以平静的语气说道:“从窗户跳出来,如果你想骑马的话。”

    看来我的猜测是真的了。

这匹马是他偷来的。然而我对马太痴迷了,在我看来,偷一匹马来骑跟偷别的东西(比如偷钱)似乎是不一样的,也许这根本不算偷。

    我迅速穿好衣服,然后从窗户跳到了院子里。穆拉德轻轻下马,把我扶到了马背上。在我们的房子后面是田野、果园、灌溉沟渠、乡间公路。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乡间公路。空气无比清新,骑在马背上奔跑的感觉真是爽极了。穆拉德不由自主地唱起了歌。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是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

    “阿兰姆,坐稳了。”穆拉德提醒我。然后,他双腿用力一蹬马的肚子,喊道:“驾!”白马后腿站立,前脚扬起,长嘶一声,然后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马穿过田野,跨过灌溉沟渠,向乡间公路跑去……我们跑了一圈又一圈,马和人都大汗淋漓。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我们得回去了。要不大家都起床了,我们的秘密就藏不住了。”穆拉德说道。

    “我们把它藏在哪里?”我问道。“我知道一个地方。”穆拉德答道。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悄悄地牵着马走进了一个废弃的谷仓。谷仓的地上有一些燕麦和干草。

    那天下午,我正在穆拉德家玩,一个叫约翰·拜伦的农民来穆拉德家做客。约翰·拜伦的家在另外一个村庄。“我丢失了一匹马,一个月了还没见它回来。”约翰·拜伦对我的伯父、穆拉德的父亲扎拉布说。

    “你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很多亚美尼亚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我们的部落被迫迁徙到这里。你只是丢了一匹马,不要在意。”扎拉布伯父大声说道。

    “可是这匹马花了我60美元啊!”约翰·拜伦回应道。他们接下来说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已经跑出去找穆拉德。

    穆拉德正在一棵桃树下救治一只受伤的小乌。“你居然已经私藏了那匹马一个月!”我盯着他说道。

    穆拉德没有看我,只是专心地给小鸟受伤的翅膀涂药。

    “干脆,我们把马留下来一年时间吧。”说完,我热切地看着穆拉德。

    “我知道你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学会骑马,但我们不能留它这么长时间。”穆拉德头也不抬地回答我。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马还回去?”

    “最多六个月。”说完,穆拉德站起来,用力把小鸟抛向天空。小鸟努力拍打着翅膀,几乎要掉下来,但最终,它还是飞走了,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稳。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穆拉德每天凌晨都来接我出去骑马。我们在田野旁的公路上尽情地驰骋。太阳升起来之前,我们就把马牵回那个废弃的谷仓。那是一段多么快乐的日子啊!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临了。那天早上,我们在牵马回去的路上碰到了正赶往镇上的约翰·拜伦。他盯着白马问道:“孩子,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小心肝。”穆拉德答道。

    “我可以看看它吗?”约翰·拜伦问。

    “当然可以。”穆拉德说。

    在仔细查看了几分钟后,约翰·拜伦说:“如果你们部落不是享有诚实的美誉,我几乎就认为这匹马是我丢失的那匹马。嗯,也许它跟我的马是双胞胎。”说完,他转身就离开了。

    我看着穆拉德,穆拉德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把马牵回了旧谷仓。

    三天后,约翰·拜伦又来到了穆拉德家。

    “我的马回来了!而且,它比以前更强壮了!”他高兴地说道。

(摘自《现代青年》 2017年第5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子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 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

    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潮湿的下午

曹文轩

    时间到了一九六零年……

胡妈早已发现奶奶去当铺当家里的东西了。半年前的一天晚上,她向奶奶说,她打算离开蓝屋了。她说家里要她回去带孙子。奶奶摇了摇头说:“你说的不是实话。”她安慰胡妈:“这里的日子,自然不如从前了,但还能过下去。你在这里,还能挣一点钱;这钱,对你乡下的家,也许很重要呢。别再想着离开吧,我总会有办法的。再说,阿梅还小,打她出生,就是你带的,她也离不开你。在奶奶的再三劝说下,胡妈才答应留下。

    而现在,奶奶在踌躇了许多天后,却要对胡妈和宋妈开口说,她们两个人中间,得有一个人要离开了,未来的日子,已使奶奶寝食不安,若要每月再拿出一些钱来支付胡妈宋妈的工资,实在太困难了。这一天下午,犹豫了好几天的奶奶终于把胡妈宋妈叫到了楼下客厅,说岀了她心中的决定。那时,奶奶显得极度不安,脸上满是愧疚,她甚至都不好意思看着她们。

    胡妈和宋妈听罢,却都没有感到吃惊。离去的想法早已在她们的心里翻来覆去。蓝屋的窘迫,一天不如一天的衰落,她们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只是乡下的日子因为灾荒越过越紧巴,她们每月得到的报酬越来越显得重要了。她们没有决然离开,还有一个原因:她们实在舍不得离开蓝屋,离开这一家人。

    她们熟悉这里的每一根筷子、每一把勺子,熟悉这蓝屋里所有人的喜好和脾气。一年四季,她们手脚不停地劳作,把蓝屋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干净净。在日子越来越窘迫时,她们费尽心机,帮奶奶精细地计算着家人的开销。胡妈去小菜场买苿,要把菜场来回走好几遍,然后走向那个菜价最便宜的卖家。开始买卖时,又是一番讨价还价。那时,她脸上的表情,完全不像佣人,而像是这个人家精打细算的主人。

    有剥好的、现成的毛豆卖,但胡妈不买,为了省那一斤五分钱。当奶奶问起何不直接买剥好的毛豆时,胡妈说“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剥毛豆,热闹。”她回头看了一眼阿梅“我们家阿梅最喜欢剥毛豆了,是吧?”阿梅就会说“我要剥毛豆!”后来,奶奶也喜欢上了剥毛豆,一边剥,一边与胡妈宋妈说笑,或不时地夸阿梅:“阿梅剥得又快又好。”

    厅里的气氛有点儿特别。

    先是胡妈开始说话。

    胡妈笑着说:“夫人,您不要为难。您留我又多待了这么久,我心里已万分过意不去了,蓝屋不比从前了,我和宋妈心里都清楚。夫人您整天是一张笑脸,可我们知道,您心里苦着呢。在这里多待一天,就让您多一天负担。夫人您不必为我们担心。我们是乡下人,什么苦都吃过,回到乡下去种地饿不死的,说不定还会好一些呢!只是心里有点放不下这里,放不下老爷、夫人,放不下阿梅……”她朝阿梅拍拍手,阿梅连忙跑过来,胡妈弯腰将阿梅抱到怀里,用她满是皱纹的脸用力贴住阿梅粉嫩的脸蛋儿,“就没有见过这么好看、这么让人疼的孩子……”

    不一会儿,阿梅觉得自己的脸湿了——胡妈无声地哭了。

    阿梅呆呆地看着。

    接下来,宋妈也说了很多话,不停地安慰奶奶,希望奶奶心安。

    她们用乡下人的语言,一遍一遍地赞美着奶奶——由哀地。

    奶奶一直微笑着,那是胡妈和宋妈所熟悉的微笑:安宁、温柔。那微笑里,还永远有一片淡淡的羞涩——是一个女孩的羞涩,虽然她已老了,但那羞涩依然。

    说着往事、眼下和往后的日子,许多事,许多话,说着说着,三个人泪流满面。

    阿梅见她们三个人哭,也哭了起来。她不太能够明白,她们为什么泪流满面,但见她们三个人哭,她也想哭。

    胡妈连忙用衣袖擦去阿梅的眼泪:“这孩子,你哭什么呀!”

    阿梅却哭出了声。三个人都笑了起来——放声大笑,笑声里是流动在皱纹里的泪水。

    那个下午,世界一片潮湿……

(节选自长篇小说《蜻蜓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山地回忆

孙犁

从阜平乡下来了一位农民代表,参观天津的工业展览会。我们是老交情,已经快有十年不见面了。临走的时候,我一定要送点东西给他,我想买几尺布。

 为什么我偏偏想起买布来? 因为他身上穿的还是那样一种浅蓝的土靛染的粗布裤褂。这种蓝的颜色,使我想起在阜平度过的三年战斗的岁月。

 阜平的天气冷,山地不容易见到太阳。那里不种棉花,我刚到那里的时候,老大娘们手里搓着线锤。很多活计用麻代线,连袜底也是用麻纳的。

 就是因为袜子,我和这家人认识了,并且成了老交情。那是个冬天,该是一九四一年的冬天,我打游击打到了这个小村庄,情况缓和了,部队决定休息两天。我每天到河边去洗脸。有一天早晨,刮着冷风,只有一抹阳光,黄黄的落在河对面的山坡上。我蹬在那块石头上去,砸开冰口,正要洗脸,听见在下水流有人喊:“你看不见我在这里洗菜吗?洗脸到下边洗去!”

 这样冷天,我来砸冰洗脸,反倒妨碍了人。心里一时挂火,就也大声说:“离着这么远,会弄脏你的菜!”

 洗菜的人也恼了,说:“菜是下口的东西呀! 你在上流洗脸洗屁股,为什么不脏?”

 我站立起来转过身去,才看见洗菜的是个女孩子,也不过十六七岁。风吹红了她的脸,像带霜的柿叶,水冻肿了她的手,像上冻的红萝卜。她穿的衣服很单薄,就是那种蓝色的破袄裤。

 十月严冬的河滩上,敌人往返烧毁过几次的村庄的边沿,在寒风里,她抱着一篮子水沤的杨树叶,这该是早饭的食粮。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心平气和下来。我说:“我错了,我不洗了,你在这块石头上来洗吧!”

 她冷冷地望着我,过了一会才说:“你刚在那石头上洗了脸,又叫我站上去洗菜!”

 我笑着说:“你看你这人,我在上水洗,你说下水脏,现在叫你到上水来,我到下水去,你还说不行,那怎么办哩?”

 “怎么办,我还得往上走!”

 她说着,扭着身子逆着河流往上去了。蹬在一块尖石上,把菜篮浸进水里,把两手插在袄襟底下取暖,望着我笑了。

 “什么时候,才能打败鬼子?”女孩子望着我,“我们的房,叫他们烧过两三回了!”

 “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八年。可是不管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我们总是要打下去。

“光着脚打下去吗?”女孩子转脸望了我脚上一下,就又低下头去洗菜了。

 我一时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问:“你说什么?”

 “说什么?”女孩子也装没有听见,“我问你为什么不穿袜子,脚不冷吗?不会求人做一双?”

 “哪里有布呀?就是有布,求谁做去呀?”

 “我给你做。”女孩子洗好菜站起来,“我家就住在那个坡子上,”她用手一指,“你要没有布,我家里有点,还够做一双袜子。”

 她端着菜走了,我看了看我那只穿着一双“踢倒山”的鞋子,冻的发黑的脚,一时觉得我对于面前这山、这水、这沙滩,永远不能分离了。 

 第五天,我穿上了新袜子。

 女孩子的父亲计划贩红枣到曲阳去卖。上级允许我帮老乡去作运输,每天打早起,我同大伯背上一百多斤红枣,顺着河滩,爬山越岭,送到曲阳去。女孩子早起晚睡给我们做饭,饭食很好,一天,大伯说:“同志,你知道我是沾你的光吗?”

 “怎么沾了我的光?”

 “往年,我一个人背枣,我们妞儿是不会给我吃这么好的!”

 我笑了。女孩子说:“沾他什么光,他穿了我们的袜子,就该给我们做活了!”

 又说:“你们跑了快半月,赚了多少钱?”

 我们一同数了票子,一共赚了五千多块钱,女孩子说:“够了。”

 “够干什么了?”大伯问。

 “够给我买张织布机子了!”

 我们到了曲阳,把枣卖了,就去买了一架机子。大伯不怕多花钱,一定要买一架好的,把全部盈余都用光了。我们分着背了回来,累的浑身流汗。

 这一天,这一家人最高兴。这像要了几亩地,买回一头牛。

 以后,女孩子就学习纺织的全套手艺了: 纺,拐,浆,落,经,镶,织。

 当她卸下第一匹布的那天,我出发了。从此以后,我走遍山南塞北,那双袜子,整整穿了三年也没有破绽。 

 我同大伯一同到百货公司去买布,送他和大娘一人一身蓝士林布,送给女孩子一身红色的。大伯没见过这样鲜艳的红布,对我说:“多买上几尺,再买点黄色的!”

 “干什么用?”我问。

 “这里家家门口挂着新旗,咱那山沟里准还没有哩!你给了我一张国旗的样子,一块带回去,叫妞儿给做一个,开会过年的时候,挂起来!”

      1949年12月

(选自《白洋淀纪事》,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女工头

李伶伶

①铁芳是马家岭唯一的女工头。

②马家岭盛产水果,村里家家都有几百棵果树,到秋天水果成熟的季节,忙不过来,都雇人。

③来马家岭干摘梨这活儿的,都是男工。男工能干,比女工出活儿。女工都干挑梨的活儿,比摘梨挣钱少,可铁芳非要干摘梨的活儿。男工们都笑她,觉得她是想钱想疯了。

④一个老大爷雇了几个男工,没够,犹豫地问铁芳:“你一天能摘多少梨?”铁芳说:“这个不好说,看树大小,还得看果多少。”老大爷一听,知道她是行家,没再多问,说:“走吧。”

⑤铁芳跟着老大爷来到果园,园里已经有五六个男工在摘梨。老大爷找了个2米高的凳子递给铁芳。摘梨的凳子分2米高、2.2米高和2.5米高三种。铁芳知道老大爷把2米高的凳子给她,是对她的照顾,但是她没接,而是另外找了个2.5米高的凳子。她今天是成心想跟那些给她白眼的人较个劲。

⑥铁芳把2.5米高的凳子搬起来后,大伙儿手里的活儿就慢了下来,都看着她,看她把凳子放在哪里。高凳子是摘大树的梨用的。大树比小树难摘很多,这事傻子都知道。摆放凳子也有技巧,内行人从你摆放的位置就能看出你一天能摘多少斤梨。铁芳搬着凳子来到一棵大梨树下,相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凳子摆在两个枝丫中间偏外的位置。大家看到后都不吱声了,低头忙自己手里的活儿去了。

⑦那天,铁芳摘的梨比男工只多不少,早上嘲笑她的人都哑了口。晚上老大爷开工钱的时候给她的跟男工一样多。

⑧铁芳在马家岭一炮打响。

⑨知道铁芳在马家岭踢得开,村里人想去摘梨都找她,有男有女。铁芳不管男女,手快活儿好就行。

⑩铁芳经常带十来个人在马家岭摘梨。因为铁芳的队伍里有女工,不了解她的人有点儿信不过他们。这天,一起摘梨的王妲身上有点儿不舒服,手慢了点儿,东家就一直催。刚干了不到两小时,催了三次。铁芳听不下去了,让大伙儿都从树上下来,跟东家说:“这活儿干不了了,我给人干活儿还没被人催过。”说着要走。这个时间不好雇人,东家不想让他们走,又不想说软话,场面一时很尴尬。这时雇过铁芳的那个老大爷来东家家里借东西,听明原委后,把东家埋怨了一通,又代东家给铁芳赔了不是,铁芳他们才留下来。那天,他们一直干到天黑把东家的梨都摘完了才收工,但是工钱并没有多要。东家有点儿过意不去,给每个人多买了一盒烟。

⑪铁芳干活儿不糊弄人,不磨洋工,一天能干完的活儿绝对不会干两天。大伙儿都愿意跟她干,雇主也愿意找她。后来雇主们想找人干活儿,都直接给铁芳打电话。这样无形中就得罪了老黑——以前雇主们都是先找老黑,老黑手里没人再找别人。

⑫老黑咽不下这口气,到处说铁芳的坏话。

⑬这天,老黑意外跟铁芳一起给一个东家干活儿。老黑后到的,见铁芳在,想走,想想,又没走。

⑭老黑找了个2.5米高的凳子,专找大树摘梨。那天老黑干活儿很卖力,摘了很多梨。摘到最后剩了一棵最大的梨树,大伙儿一起摘。有个枝丫上的梨,站凳子上不够高,搭梯子又搭不了,铁芳就爬到了树上。正摘着,忽然觉得脚踩的枝丫往下倾斜,刚想问是谁,枝丫又反弹上来,铁芳一下子从树上掉了下来。幸好树下有个土堆,又是脚先着地,没摔到哪儿。要是头或者腰先着地,铁芳整个人就废了。铁芳从地上站起来,看到老黑的背影。她什么也没说。

⑮树尖上还有最后一枝梨,太高了,谁也够不着。老黑爬树去摘也没摘到。东家说:“算了,不摘了,等它自己掉下来吧。”那枝梨向阳,颜色特别好看,掉下来实在可惜。铁芳看了看树枝,又看了看梯子和凳子,想了一会儿,找了个2.5米高的凳子摆在树下,又在凳子上立了个7米高的梯子。东家怕出危险,忙说:“别摘了,那几个梨值不了几个钱。”铁芳没说话,找根绳子,把梯子底座和凳子绑在一起,又找根绳子,一头绑在自己腰上,另一头拿在手里,然后嘱咐身边人扶稳梯子,便上凳子蹬梯子爬到了梯子尖。铁芳爬梯子的时候,梯子一直忽悠忽悠地颤,大家都很紧张。铁芳却很沉稳,爬到梯子尖后,先用绳子把梯子尖和树杈绑在一起,然后才开始摘梨。树上的梨不多不少正好摘了一筐。铁芳小心翼翼从树上下来后,大家发自内心地为她鼓掌。铁芳微笑着,悄悄扫了眼老黑,老黑不敢看她。

⑯老黑暗算铁芳的事,不止一个人看在眼里。大家都觉得老黑不地道,不愿意跟他一起干活儿了,雇主们也不愿意找他了。老黑最后落个找不到活儿干的下场。铁芳知道后,不计前嫌,跟老黑说:“你要是愿意,可以跟我一起干。”

⑰人们不理解铁芳为什么接纳老黑,铁芳说:“出来干活儿,都不容易。”

⑱铁芳的男人给人开车出了车祸,她把自家果园卖了,也没能让男人从病床上站起来,整个家都靠她一个人撑着。铁芳的话,让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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