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嘉兴市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测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白玉盅

林清玄

    ①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台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苦瓜”,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 , 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1)、文章以“白玉盅”为题,有什么好处?
(2)、请根据下面的提示,把作者的写作思路梳理清楚。

第①—③段先写苦瓜,再写苦瓜内里的美,表达自己对苦瓜的之情;第④—⑧段写吃苦瓜的经历,表达了由怕吃苦瓜到的情感变化;第⑨⑩段写看苦瓜树和买苦瓜的经历,说明了的道理。

(3)、请从修辞或描写的角度赏析第②段画线的句子。
(4)、作者在第⑧段中说“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在第⑩段又说“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你认为这矛盾吗?请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饺 子
        ①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的食俗丰富多彩,在除夕夜,北方人要吃团圆饺子。
        ②饺子,在东周时称“饼饵”,据说因其外形似耳朵而得名。到了隋朝,颜之推在他的文集中这样说:“今之馄饨,形如偃月,天下通食也。”可见饺子还曾称“馄饨”。民间还把这种偃形的食品称作“粉角”或“角子”。
        ③在新疆吐鲁番县阿斯塔那的唐墓里,曾出土距今1300年唐代的饺子,出土时,一只饺子和四只馄饨一起放在一个木碗中,证实至少在唐代就已经有了像现在一样的饺子,并且饺子与馄饨已分为两个不同的品种,连我国边远地区都已食用。
        ④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把饺子称为“扁食”。在《帝京岁时纪胜》中就有“扁食包细馅”的记载。至今陕西一些地区仍把饺子称为扁食。
        ⑤清朝入关后,满族把饺子、糕点、馒头等统称为饽饽,把饺子称煮饽饽。人们如果形容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就说这个人是“见了煮饽饽也不乐”。
        ⑥民间有“好吃不过饺子”的俗语。可见这种可荤可素、营养全面的传统饮食,多么受到人们的钟爱,一直流传千年以上。尽管名称由“饼饵”到“角子”、“扁食”,人们对它的喜爱却从来不变,以致成了过年必备的饮食。按照民间的习俗,除夕夜的“子时”,要放鞭炮、吃饺子、辞旧迎新。由于除夕夜是两年相交于“子时”,意寓“交子”。后来就把“交子”时吃的这种美食谐音称“饺子”。从此,“饺子”不仅是美食,还蓄含了美妙的文化色彩。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一生中落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①15岁那年,我们搬进了一个陌生的小区。住得离学校更远了,出入都要带门禁卡,这更让吊儿郎当的我头疼。

      ②每次走到门口,我就会忽然弯腰直接从栏杆下面钻过去。这时候,门口保安总会以一副我欠了他八百万没还的样子,让我出示业主卡,本来无伤大雅的事到了这里却让我莫名生厌。我常常漫不经心地说出门牌号,然后大大咧咧地离开。我和所有生活优越的少年一样,不知什么是尊重。

      ③有一天,我又忘记带门禁卡,他照常拦住我。我忍不住破口大骂,把平时累积的不爽一并奉还。保安大叔憋红了脸,礼貌地向我解释这是规定,我只觉得他就是那种有点小权力就要用尽的小人,嘴里蹦出两个字----傻帽,然后径直走了进去,内心有一种打败他人之后的暗爽。

      ④某天下午,楼下尖锐的谩骂声吵醒了午睡的我。一个中年男人正指着那个保安大骂着,面目狰狞。保安大叔则无助地叹着气向四周张望,灼灼的烈日下,穿着制服的他汗流浃背。

      ⑤原来,他一天要承受许多次这样的谩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⑥那天我特意带了门禁卡,还在门口的超市买了两罐可乐给他。他一开始不肯接受,最后接过可乐放在一边。自那之后,那个保安每次见到我都对我笑。

      ⑦春节期间,下着雨,他一个人站在小小的亭子边,时而抬头看天,时而往远处呆望。保安亭没有电脑、没有电视,他就这么一天天无聊地站立着。这一场景,定格在了我年少的记忆里。

      ⑧我想,他一定也有自己的父母、孩子、爱人。原来一个人为了家人,可以这般坚忍地站过一个又一个炎夏与寒冬。

      ⑨初中毕业以后,我便离开了父母,在陌生的城市读高中。

      ⑩在那里,我常常三餐不定,有时随便就在路边解决温饱问题。

      ⑪有个卖山东煎饼的小摊我经常光顾。我记得卖煎饼的大叔有个小男孩,小男孩每天下午六点会准时到他爸爸的小摊。有时在一张塑料凳上面写作业,有时在玩树下的小花小草,有时困了就枕着小书包在手推车旁的硬纸板上睡觉,不吵不闹。

      ⑫有天晚上我路过那条街,发现那个卖煎饼的小摊被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大发雷霆,指着不小心将面糊溅到他身上的小男孩的爸爸大声谩骂。小男孩的爸爸很窘迫,一个劲地道歉。我透过人群看到了小男孩,他被人群包围着,眼里满是惊恐和无助,紧紧地抓住爸爸的衣角。

      ⑬后来中年男子骂舒服了,终于走了。

      ⑭人群散后,他爸爸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凳子上——也许是在儿子面前丢脸了,也许是心酸和委屈。小男孩的爸爸摸着小男孩的头,嘴里大概说着一些“没事”之类的话。

      ⑮我本来想顺便多买一个煎饼,走上前却看见那个小男孩爬到了爸爸的腿上,用小手拍着爸爸的背。小男孩咬着嘴,努力忍着,不让爸爸看到,双手不断交替着擦自己的眼睛。

      ⑯那一瞬间,我被心酸淹没。

      ⑰我想起了我忙碌的父亲,我们总是很少交流。哪怕在他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也不曾像这般拍拍他的背,说说鼓励的话----那样显得很别扭。在体恤父母方面,我甚至连一个小男孩都不如。

      ⑱从那之后,我开始有事没事打电话回家,我知道,等我长大了,父母就老了。

      ⑲作家刘亮程曾说过:“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那些生命中的陌生人,如果我可以和他们一样,为了亲人而忍耐那些劈头盖脸的风霜雨雪,忍耐所有世事艰险,然后依旧坚持,依旧感恩,依旧奋斗,也许那样的男人,才算是真正的成长与成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流浪汉的尊严

李良旭

    ①英国一个名叫哈里·海洛斯的流浪汉,今年已经72岁了。他住在伦敦有名的富人第三区,他在一处森林公园的西南脚,拥有一块面积约9平方米的土地。他的主要财产是:两个帐篷、几堆垃圾和一片残垣断壁。20多年前,哈里流浪到此,看到有这一块空地,就安顿下来,从此,靠捡破烂谋生。

    ②近日,一位开发商看中了这片土地,打算投资8000万英镑,将它打造成一座全英国最昂贵的公寓。开发商当时根本不把这个流浪汉放在眼里,只是一句话,让他赶紧走人。

    ③面对有钱有势、咄咄逼人的开发商,哈里没有大哭大闹,没有以死相拼,没有绝食抗议。而是一个转身,向英国的社会福利处申请了一名免费律师,他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他,请求法律保护自己。

    ④律师告诉他,根据英国《占住者权利法》,如果一个人在一片土地上居住超过12年而无人提出异议,那他就有权拥有这片土地。当然,前提是“你得证明自己的居住时限”。可是,哈里只是个流浪汉,他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比如水电账单、银行账单等。

    ⑤没想到,当法院前来调查时,他请来周围的邻居们:哈里住的这片住房的管理人员、疗养院的员工、扫马路的清洁工、上学的学生,甚至这片巡逻的警察。他们都纷纷为他作证,证明哈里一直是居住在这里的。于是,律师将一份由伦敦地政局颁发的地契亲自送到哈里的手中,它标志了哈里对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⑥盛气凌人的开发商,面对哈里这个流浪汉,没有强拆强迁,没有开来推土机、没有召集大批人员。因为,开发商深深地清楚这样一个事实:即使自己再有钱有势,但是,在法律面前,自己和一文不值的流浪汉是完全平等的,毫无任何特权、优势可言,一切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如果背道而驰,违背法律,自己将很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⑦无计可施的开发商只得低眉顺眼地哀求流浪汉哈里,向他提出购买土地的要求,价格从最初的200万英镑,飙升到如今的400万英镑,甚至价格还可以再商量。

    ⑧可这个倔强的英国老头却拒绝了这笔巨款。他说,这是一个人的尊严问题,尊严是无价的。我要开发商为当初的傲慢和轻狂付出代价,要让他们知道,任何一个人的尊严都不可侵犯,包括我这一文不值的流浪汉。

    ⑨一天,我将这条新闻讲给了我的一些朋友们听了。朋友们听了,一个个将眼珠子得好大,连声骂着那个英国流浪汉是个大傻瓜,到手的金钱不要,却守着那不值钱的两个帐篷、几堆垃圾,真是不可思议。

    ⑩这时,一个朋友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个英国流浪汉最后怎么办了?我告诉他,那个英国流浪汉始终坚守着自己的观点,不为金钱所动,他说了这样一句话:“钱,其实并不能意味着什么,我在这里过得很快乐,这并非金钱所能衡量的,我更不会去想到自杀。快乐,对一个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⑾这些朋友听了这句话,一个个缄默无语了,他们仿佛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思考中。

(选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按要求回答问题.

那条河流

我怀念那条河流。

    a.远远地看,它就像一根孤独的琴弦绷在原野上,任风雨和岁月弹拨。

    我是生长在它旁边的一双耳朵。当时我不觉得幸运,以为这音乐、这波涛的诉说、这不尽激情的灌注,都是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柳阴是理所当然的,洋槐洁白芳香的花絮是理所当然的,竹林里布谷鸟、黄鹏鸟的啼鸣是理所当然的,两岸湿润的炊烟和歌谣是理所当然的。当时幼稚的心里,却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念头:这河流以及与它有关的一切,理所当然属于我们。

    我在河湾里学会了游泳。我把蝴蝶的姿势、青蛙的姿势展示给水中的鱼;我仰躺在水床上,看天,在天蓝和水蓝之间,我是漂浮的梦。我捉螃蟹,石缝里小小的反抗弄疼了我的手,而它并没有多余的恶,小小的身体上全是武器,一生都在战争的恐惧里度过,最大的成功仅仅是防止过分的伤害。在横渡河湾的时候,我遭遇过一条水蛇,小小的头昂着,更小的眼睛圆睁着打量陌生的天空,它也在不测的水里横渡它的命运。

    我在竹林里制作了第一管竹笛,摹仿北斗的指法(它也是七个音孔),我在静夜里向身后的村庄和远方的岁月吹奏。

    当时,我不觉得这一切都是奇迹,我不觉得我内心的水域,有一多半来自这河流的灌溉。我那浮浅、单纯、蒙昧的心里,以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我没有想过这河流会有断流的时候,我没有想过它似乎源远流长的水,是来自哪里?它的温柔碧波和浩然激流,是怎样一点一滴汇成?

    带着它的涛声和波光,我湿淋淋地走了。我走到哪里,就把它带到哪里,我是它站起来行走的一部分,我的记忆里流淌着它的乳汁。

    我仍然觉得它理所当然存在于那里,理所当然属于我,属于我们,而且永远。

    年前回家,我愕然了。我再也看不到那条河流。横卧在面前的,是它干涸的遗体,横七竖八的石头,无言诉说着沧桑;岸上的柳林、竹林、槐林、芦苇荡都已消失,荒滩上,有人在埋头挖坑淘金;三五个小孩,在放一只风筝,几双眼睛一齐向上,望着空荡荡的天空,和那只摇摇晃晃的风筝。

    我已找不到当年游泳的地方,那让我感到河水深度、照过我少年倒影、用蓝色的漩涡激起我最初诗意想像的地方,已被高大的垃圾堆覆盖。

    我多想,我多想找到死去的源头,去大哭一场,让泪水复活这条梦中的河流。

    这时候,才痛彻心肺地明白:天地间没有理所当然永远属于我们的事物。

    理所当然,理所当然地去珍惜——这才是唯一属于我们的理所当然。

    b.我们不过也是游荡于河流中的另一种鱼。我们不愿成为干鱼,但我们很可能要把 自己折腾成干鱼。许多河流枯竭了,污染了。爱,枯竭了;我们内心的河床,不再是碧波倒影,而是注满了污水,堆满了垃圾。

    我该怎样打开内心的纯洁水源,复活那死去的河流?

(节选自《散文》2001.2)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散步

    ①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②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③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④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⑤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⑥后来发生了分qí: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⑦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lín lín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⑧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猫狗之缘

韩少功

    ①小猫咪咪本事渐长,表现欲也渐增,见到我在院子里走过,忽然冲到我的前面,唰地蹿上树,又唰地从树上蹿下来,其实没有什么要事,只是想请你见识它非凡的速度和高度。

    ②它也有失手的时候。它不明白竹子不是樟树或梓树,不知道竹竿太滑也太硬,有一次当着我的面一路猛冲,闪电一般蹿上竹竿,仁瓜子抓拉不住,终于哧溜溜滑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真是很没有面子。

    ③它夹着尾巴快步溜走,以后再也不爬竹竿。

    ④实在很无聊的时候,它才会想到名叫“三毛”的一条狗。三毛比它年长几岁,算是狗大哥。但大哥在本领上比不过小弟,上不了树,爬不了墙,打架也笨,只会傻乎乎地硬着头皮朝前拱,架不住小弟十八般兵器组成的立体攻势——手抓、脚蹬、尾巴抽、牙齿咬。就算三毛的身躯大,重型战车撞倒了对方,但小弟腾空一跃上了楼梯,没等对手看清楚,已迅速退到安全地带。

    ⑤三毛甩甩一身长毛,发现没了目标,一犯傻就朝错误方向扑去,在一个个房间里蹿进蹿出地搜查,气喘吁吁还是一无所获。它没有料到咪咪此时正端坐高处,以逸待劳,悠悠然摇着尾巴,对敌方的忙碌懒得搭理。

    ⑥到后来,狗哥甘拜下风,凡事让猫小弟三分。见咪咪抢吃它的饭,就一旁待着,实在冒火了,才去猫碗里大吃两口,算是很没出息的报复。有时躺在地上,听任椅子上的咪咪垂下尾巴,在它的头上不时敲打。三毛半眯着眼睛,忍着。

    ⑦它们一般来说还算友好,有时可以同睡一个纸箱,甚至互相抱着(如同热拥)。如此至爱亲朋,僵住好一阵,直到睡意大发,才结束亲密的一幕,分头各睡各的。它们也开始互相学习,比如三毛学会了抓老鼠,咪咪则学会了见人即仰卧,亮出肚皮以示友好。有一次,院子西头发出一声惨叫,听上去像猫的声音。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三毛全身一震,已狂叫着朝惨叫的方向蹿去,四蹄刨得沙土翻飞,蓬松长毛被疾风刮得紧贴全身,使它平平扁扁完全变了形。虽然它最后没发现蛇,没发现黄鼠狼,只发现一只野猫越墙而去,但还是在草丛里四处嗅,好一阵才罢手。它刚才一定是在担心猫小弟的安危。

    ⑧这使我夸了它好一阵,见义勇为和高风亮节的高帽子,一顶顶戴在它头上。咪咪也许能听懂一二,也许听得有点不服气。接下来的几天,每天早上打开大门,门外正当眼的地方,可能有血淋淋的一丝鼠肠或一只鼠腿——这当然是咪咪的战绩,是它割下敌寇的首级,回头向主帅报功。我突然明白了,它有心留下这一口,无非是表示它没有白吃饭,至少不比三毛草包到哪里去。

    ⑨比较麻烦的是,它割来的首级不但有鼠肉,有时也有鸡肉或者鸟肉。这就是说,它一直不清楚自己110的职责范围,一直把鸡和鸟看作有翅膀的老鼠。尤其是那些灰黑色的小东西,在它看来一定是老鼠的乔装打扮,绝不可放过和轻饶。我家的鸡崽在它嘴里好几次减员大半,使我们后来根本不敢买小鸡,尤其是黑毛小鸡。我气得大骂它践踏法律 , 但它瞪着眼睛并不理解。

    ⑩有一次,它叼着满满一口黑毛兴冲冲地跑来,再一次引起公愤:“你叼鸟做什么?讨打呵?”我破口大骂一顿,吓得它东躲西藏,却绝不松口。我抄起树棍猛追,又用泥块连续射击,打得它在林子里乱窜,最后呼啦啦跳上了墙。但它还是死叼着小鸟不放,眼里满是委屈和困惑,对我不赏反罚大为义愤。

    ⑪这一天晚上,它很晚都不回家吃饭,可能是已被一只鸟塞饱了肚子,也可能是想狠狠地发一回脾气。

(有改动)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