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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梅州市2019届高三语文5月总复习质检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中国画的本质特点是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象形与写意的相辅相成,这种主客体的对立统一,生成了中国绘画的本质哲学观,并由此生发出中国画丰富多样的独特表现方法;二是兴成教化的核心价值观和适情达意的审美价值论的辩证统一。

    中国画具有写形、象形之历史传统,虽然文人画重写意简笔,但仍有写实工笔的意蕴存在于中国画的形式和精神之中,否则,中国画会完全拒绝西式素描、明暗造型等写实手法,而西方之古典写实方法在中土也会水土不服。无论是徐悲鸿、蒋兆和等人的教学与创作体系,还是周昌谷、方增先等人的新浙派人物画,都较为成功地将西方写实因素同中国水墨画相结合,推动中国画的现当代革新和发展。如果中国画本身没有工笔写实的历史传统和白描、色彩晕染等方法,这种结合就没有基础,这种革新也就不会成功。

    中国美学精神又有言志表情的传统。先秦至汉魏美学,将诗歌、音乐和书法都看成是心灵意志和情感的表达。汉魏六朝绘画美学虽然主形和重形,但是我国的心志论和情感论美学精神,对于绘画仍有影响,这种影响在理论上主要表现为东晋顾恺之的“以形写神”“传神观照”,以及南朝宗炳的“畅神”和谢赫的“气韵生动”等观念中。顾恺之、宗炳、谢赫都是著名画家,他们在强调写形、象形的同时,还注意到写形状物的精神表达,即更高的精神与心志内容的要求,就是要以形“写神”“传神”,还要“畅神”,借以达到最高的美学标准“气韵生动”。

    对“意”的表达也是中国画最重要的本质特点。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提出“意存笔先,画尽意在”。苏轼进一步发展了士夫画观即文人画观,强调以画达意,以诗适情。而到元代倪瓒,更鲜明地提出“聊以写胸中逸气”。此外在创作中,唐代王维提出水墨最为上,五代董源、巨然,到宋代文同、苏轼、米芾,再到元四家、吴门四家、清四王,水墨写意,特别是山水画、花鸟画得到较快发展,成为主流画科和主要表现方法,那么写意自然成为中国画最重要的本质特点。

    中国画家和理论家是辩证把握了主体与客体二者的关系,既强调写形,也强调传神;既强调写实,也强调表意。由于中国文人画的写意表情特点,所以在20世纪初,当西方现代主义艺术流派引入到中国时,林风眠等人开辟中西结合的另一道路,即将中国写意笔墨同立体主义、表现主义等相结合,创造现代形态的新的中国画。中国画的本性中所具有的象物写形及水墨写意的双面特征,既辩证地解决了创作中的主客体精神哲学问题,同时也为中国画发展开辟了无限广阔的道路,使中国画具有较大的包容性,以至20世纪初以来,在中西文化交流之中,既能够吸纳西方古典写实和素描的表现方法,创造新的水墨人物画,又能够融合西方现代艺术中的表现、抽象以及立体主义语言特征,创造新的现代艺术。

(节选自陈池瑜《中国画的本质:写形兼写意》)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画会拒绝西式素描、明暗造型等手法是因为中国文人画看重写意简笔,强调以画达意。 B、中国画工笔写实的历史传统和白描、色彩晕染等方法为新浙派人物画的诞生提供了基础。 C、中国绘画美学发展到汉魏六朝,虽然出现了心志论和情感论等观念,但整体还是强调写形、象形的。 D、在理论上,苏轼等人强调文人画观;在创作上,王维等人强调水墨为上。水墨写意成为主要表现方法,写意为中国画最重要的本质特点。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提出中国画的本质特质主要有两点;其中本文着重于论述第一点,即象形与写意的相辅相成。 B、文章以对比论证的方式证明了中国画具有写形、象形之历史传统又有言志表情的传统。 C、文章按历史发展的顺序论述了水墨写意是如何逐步发展为中国画最重要的本质特质。 D、文章立足于中国画的写意特征,以林风眠等人创作新派国画的例子,论证了中国画的包容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画强调兴成教化的核心价值观和适情达意的审美价值论的辩证统一,所以对中国画而言,最重要的是承担社会责任和发挥伦理作用。 B、汉魏六朝绘画美学追求的最高的美学标准是“气韵生动”,因此“畅神”比“写神”“传神”更重要。 C、正是因为中国画家和理论家辩证把握了主体与客体二者的关系,因此中国画既强调写形,也强调传神;既强调写实,也强调表意。 D、得益于中国画的包容性,中国画融合西方现代艺术中的语言特征,创造新的现代艺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的题。

      论述20世纪最初三十年中国小说转型中传统文学的创造性转化所起的作用,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研究对象不只很少提供可资直接引用的论据,反而冒出许多反面的证词。也就是说,新小说家不大论及他们接受西洋小说的影响,而强调其与传统中国小说的联系;反之,“五四”作家则大都否认他们的创作与传统小说有直接的联系,而突出域外小说的影响。关键不在于对吴趼人、林纾或者鲁迅、叶圣陶的说法加以辩证,而是必须说明,为何那么多真诚而且精明的作家,会同时产生这么一种显而易见的“错觉”。

      除了策略的考虑,作家们之所以不大谈论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主要原因在于,这种“转化”,是在作家不自觉的状态下完成的。

      对于“五四”作家来说,幼年时代熟读经史、背诵诗词,以及明里暗里翻看《三国》《水浒》,只是一种必要的人文修养,或无功利的娱乐,并没想到从中学习什么写作技巧。而青年时代如痴如醉地啃读域外小说,却颇具学习借鉴之心。这就难怪他们创作小说时,理直气壮地以域外小说为榜样。偶尔也会师法“传统”,但有意无意间将其西洋化进而合理化。一方是无意中接受,一方却是有意去模仿。尽管后世的研究者可能对那无意中接受的观念如何歪曲模仿的对象、限制模仿的效果更感兴趣,“五四”作家则大多只意识到后者而忽略了前者。还不只是前者“得来全不费工夫”,故视而不见,后者“踏破铁鞋无觅处”,故弥足珍贵;更因为传统文学更多地作为一种修养、一种趣味、一种眼光,化在作家的整个文学活动中,而不是落实在某一具体表现手法的运用上。无疑,具体而可视的“手法”,比起抽象而隐晦的“趣味”,更容易为作家和读者所感知。

      新小说家的情况恰好相反。梁启超、吴趼人、刘鹗等人的实际创作,已经突破了旧的格局,可仍喜欢使用传统的批评术语。大家似乎都有“以中化西”的愿望,只不过不像林纾表达得那么直白而已。在借鉴域外小说技巧的同时,尽量在传统文学中寻找对应物;一旦证明古已有之,用起来自然更得心应手。接受外来文化,本来就有重新选择、解释传统的权利,“以中化西”也无可厚非,只要不过于离谱。可这么一来,很容易造成一种错觉,似乎并没接受什么新东西,只不过是“出土文物”。殊不知“文物”之所以“出土”,也必须借助新的眼光。不理解这一点,单从言论及术语判断,新小说可能显得很旧。

       也许更重要的是,新小说家和“五四”作家接受的不仅仅是中国古典小说,而是整个中国文学传统的影响。单从小说的承传,确实无法说清从《儒林外史》到《狂人日记》的嬗变。只有将其置于20世纪初整个文化变迁的大背景下,才能纠正上述并不轻微的“错觉”。在东西方文化碰撞与交汇中演进的中国小说,既不可能完全固守传统,又不可能被西方小说所同化,而是在诸多个平行四边形的合力作用下蹒跚前进。

(选自陈平原《中国散文小说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与一些新兴的视觉艺术形式如设计、摄影等相比,书法的审美评价有一个清晰、成熟的标准和参照系,那就是历朝历代经典的书法范本。众多传统范本本身存在多元化的风格趋向,并不是每一种风格都适合每一个现代人,只有选择最符合自身气质与审美的范本入手,才能够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理想的书法启蒙教育,应该是给学习者开列一个由三至五种不同审美类型的范本组成的“帖目”,由学习者根据自身喜好来判断、选择一种最契合的风格。与此同时,如果范本的内容本身也是文史经典,能够引起阅读和研习的兴趣,就更好了。

    ②还应该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范本都具有通向行书、草书或者其他字体的可能性。如果只是当作修养,传统所谓的欧、颜、柳、赵都是可取的范本,但如果考虑到学习者日后可能进行专业的书法学习与创作,则入手时所选择的范本就要细加斟酌。当然,即便日后从事专业的篆书和隶书创作,楷书和行书的训练也是必需的基础和必经的阶段。以唐楷而论,如果日后要进入行书及其他字体的学习,则应该考虑在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张旭等书家中选择,而不宜从欧阳询、柳公权、薛稷等入手。

    ③究其原因,是因为虞世南的书法尚在唐楷严谨的“法度”形成的早期,一些笔法与晋人楷书更加接近,因此他的楷书与晋人行书的接续更加自然。此外,虞世南尚有摹本《兰亭序》传世,学习一段时间其楷书后,过渡至虞摹本《兰亭序》或者虞世南之甥陆柬之的《文赋》来学习行书都是不错的选择。褚遂良亦然。他的楷书灵动飘逸,甚至略有行书的笔意,而褚遂良也有临本《兰亭序》传世,从其楷书转入此帖也顺理成章。颜真卿的楷书和行书俱佳,楷书从颜入手者,学习行书时自当选择其本人的《祭侄文稿》这“天下第二行书”或是《争座位帖》等其他刻本,也可不必经过“兰亭”一路秀美的风格了。

    ④欧体、柳体则不然。这两家虽然也有行书法帖传世,但他们的行书笔画迟滞、连带生硬,摆脱不掉楷书的笔法,水准较其楷书大为逊色。尽管从他们的楷书风格来看似乎与《兰亭序》相类,但我们却没有见到欧、柳诸家临摹的《兰亭序》,原因或许在于这两家楷书过多使用提按笔法,强化起笔和收笔处的装饰性,在章法上讲求横有行、竖成列,是唐人所尚“法度”的顶峰,而这恰恰与行书的品性不符。因此,如果初学者从这两家入手,很可能停留在唐楷装饰性的细枝末节上,从而影响日后对于行书特质的把握。

    ⑤如果说楷书学习是为了通向行书等其他字体,那么,是不是直接从元以后的一些行书大家,比如赵孟頫、文徵明等人的楷书入手更好?其实不然。书法学习学“流”更应重“源”。如果我们把中国书法史比作一条长河,从王羲之、王献之到褚遂良、颜真卿,这些经典书家及其作品大约相当于这条河流的源头。从“宋四家”开始,后世无论哪个朝代都要学习这些经典,赵孟頫、文徵明等也不例外,只是他们在传承的过程中会加入自己的书写习惯、所在时代的审美风尚等,这些附加在作品之上的因素对于初学者来说很难分辨。因此对于书法史这条长河来说,他们乃至何绍基等清人的作品只是“流”而不是“源”,学习“流”永远不会超过“流”,而欲想取法乎上,还必须回到“源”中去寻找智慧。

(摘编自祝帅《学书当溯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进入十月,各高校的校园招聘陆续升温。与此同时却出现了一种被媒体称为“慢就业”的现象,即部分毕业生不急于求职和求学,而是让自己暂时处于待定状态。

    事实上,“慢就业”是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带来的客观趋势。面对日益激烈的求职竞争,部分大学生“错峰就业”,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用来积蓄力量,或者四处走走、多看看就业市场,这应当是一种多元选择的权利。有些主动“慢就业”的毕业生,在就业理念方面可能比想象中更成熟。比如,他们会更加着重专业是否对口、薪酬是否合理,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宁愿再等等看,毕竟“入错行”的代价可能会很大。还有一些毕业生选择继续考研、考公务员,或者准备各种资格考试,提升自己的就业台金量,等等。这些选择,都很正当,也大都值得支持。和“拣到篮子里都是菜”的就业心态相比,这其实是成熟、理性的表现。

    如果说“慢就业”已经成为就业现实的一部分,那么从教育主管部门到高校、家长和用人单位,应该给毕业生更多的选择。在保证大部分人顺利就业的同时,也应该允许部分毕业生更加从客、自主地设计自己的职业规划和人生道路,给高校和学生都“松绑”。

(摘编自《人民日报》《大学生就业,观念须“松绑”》)

材料二:

(摘自《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

材料三:

    面对复杂而困难的现实,不去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却千方百计地生造一些看似浪漫新奇实则容易麻痹大众的新词。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无助于解决现实问题,甚至会激化一些矛盾。新近流行的新词“慢就业”和“待定族”,就是典型例子。这两个词其实是在经济就业遭遇双重压力的现实背景下,一些媒体重新包装出来的伪概念。

    大学生毕业后出去旅游、支教、当志愿者或在家陪伴父母,只要是自主选择,皆无可厚非。人们常说中国大学生社会交往能力、动手能力不足,用一段时同学习、充实、调整,作为个体选择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相关职能部门以此作为说服或者麻痹社会的依据,那就有些令人担忧了。

    尤其最近几年,大学毕业生不断遭遇“最难就业季”,就业形势并不乐观。不难看出,许多所谓的“慢就业”扣“待定族”实际上是被动无奈地处于无业状态,而非有底气、有雅意地主动选择。不管是叫“下岗”“待岗”还是“创业人员”,没有工作就是没有工作。不会因为称呼变了,家庭就凭空多出一份收入。同样,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也不会因为他们被贴上“待定族”的标签,就得到任何改变。

    没有多少家庭能够承受孩子不工作的现实,也没有哪个问题会因为造出了新奇的概念就得到解决。有关部门最该做的,是正视现实问题并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

(摘编自新华社《“慢就业”“待定族”本质是掩耳盗铃》)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传统的节日仪式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许多节日的文化内涵渐渐不被人重视。今天,在物质生活已经比较富足的情况下,人们更加注重在感情上相互倾诉、回应彼此的心理和精神需求,追求节日所带来的愉悦感。一些喜欢过西方节日的人,往往只是想在欢快、温馨的气氛中表达自己美好的情感。这就启示我们,要充分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中的“情感”元素,让人们在节日的氛围里心存敬畏、体验传统、享受亲情、告慰祖先,在感受舒心与祥和的同时,寄托对来年的美好希望与祝福。

    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思想、智慧存在于优秀的文化传统之中,传统节日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代表。因此,要重视对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的挖掘、整理,让传统节日逐渐融进现代社会的审美需求,赋予传统节日更多的现代性,使之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标准。否则,节日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洞符号,不可能行之久远、世代相传。

    中国传统节日有着丰富的文化符号、载体及仪式。文化符号与载体是节日内涵的重要内容,让文化变得生动可感,尽可能给予人们视觉、听觉、触觉的多元享受。如春节流行的对联、年画、龙灯、窗花、舞龙等,端午节的包粽子、赛龙船,元宵节的逛灯会、猜灯谜,重阳节的爬山、赏菊、登高望远等,都是传统节日符号、载体的体现。这些节日符号与载体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不仅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而且展示过程也轻松活泼、贴近自然,使人们在其中体会亲情,感受欢娱,传递温暖。

    中国是礼仪之邦,仪式表达着中国人对事物重要性、价值性的认同,没有仪式感的节日难以让人们对节日产生心理上的认同和依从,而仪式本身又是让人参与进来的重要方式。在这样一套看似繁琐的仪式里,人们的情感得到表达和宣泄,节日的文化内涵和意义也得到彰显和传承。

(摘自范如国《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人们习惯称农历过年的那个一月为“正月”,这是为什么?一种说法认为“正岁之首月”,表示农历新年第一个月的意思。另一种说法认为“正”的本意蕴含着“正统”的意思。在古代,每年以哪一个月当第一个月,有时是随着朝代的更换而变化的。不同王朝更改了月份的次序,便把更改后的第一个月叫作“正月”。在帝王看来,既然他们占据了天下,居了正位,一年十二个月的次序,也得跟着他们“正”过来。还有一种说法是因秦始皇姓嬴名政,他嫌“正”字的读音同他的名字同音犯了忌讳,就下令把“正月”读作“正(征)月”,一直沿用至今。

    《淮南子·时则训》记载,“孟春之月,招摇(即北斗星柄)指寅”。古代以北斗星斗柄初昏时所指的方位作为确定季节的标准,称为斗建,亦称月建。这是说一年的第一个月开始的时候斗柄指在寅位上,此月即为建寅之月,即正月。正月名谓的出现甚早。

    《诗经·小雅》有《正月》的诗篇:“正月繁霜,我心忧伤。”史传夏商周至秦汉各朝,正月的月份次序,各有一定的更改。战国秦汉年间对此尚有所谓“三正论”:认为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是夏商周三代轮流更改正朔。司马迁《史记·历书》还有记载:“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然而,诚如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所言“这并不可信”。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改建亥即夏历的十月为岁首。汉沿秦制,汉武帝时改用“太初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以后约两千年间,除王莽、唐武后等一度改为殷正、周正外,大多沿用夏正。由此可见,历史上大多王朝似乎没想到将正月和改朔“正统”绑在一起。而自汉以降,历史上那么多朝代以夏正为一年的开始,这恐怕也就是正月通常被人们视为岁首的原因。

    清黄生《字诂·正》中认为:“世传秦始皇讳政,故民间呼正月之正作征音,此说非也……古者因斗柄所指之方,以其月为岁首,盖准此以为标的,故曰正,犹言斗柄所指之月耳。”由于斗建为确定月份的标准,故斗建也称为正。唐王冰注“正,斗建也”,即为此意。另外,黄生也认为,正月之正本来就有平声的读法,并非由于避秦始皇的讳而改读平声。正月写作“征月”,可知正月之正早在秦始皇之前就读平声。

    如何准确解读“正月”呢?“正”在这里是“以此为正”的准则、标志。如此,“正月”即为一年刚开始时,年内所确立的标志性月份的意思。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人们就要借“时新”而除旧布新,以新的标准、新的气象塑造人生,由此而形成一系列新年前夕和正月风俗。正月实施除旧立新的方式,见证于文献的是先秦时期的逐除。据《吕氏春秋·季冬纪》记载,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用击鼓的方法来驱逐“疫疬之鬼”,这就是“除夕”节令的由来。

(摘编自陈勤建《传统年节的文化密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研究各种分配正义的原则,确定并规范各种资源、机会和财富的分配。在当代,政治哲学家基于不同的立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分配正义观念,对这些具体的分配正义观念进行归纳,我们会发现存在三种基本的原则,即平等、需要(福利)和应得。相较于当代分配正义观念,儒家视域中的良序社会应秉持哪些分配正义原则呢?

儒家分配正义的第一原则是“生存需求原则”,也称人道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每个人的人格在天赋中都具有道德尊严;每个人的生存需求与同类人一样都应受到一视同仁的人道对待。儒家认为,人应受到一视同仁的人道对待。当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时,儒家生存需求原则提出了一种类似于“优先主义”的分配策略,主张优先满足那些生活更加困难的弱势群体,即“贫困者优先”。为此,儒家肯定了物质财富对于普通人民的重要性,“无恒产者无恒心”(《孟子·膝文公上》),在儒家看来,物质利益不仅是人民生存的前提条件,更是实现人性向善的必要基础。因此,政府有责任保障老百姓的物质利益不受侵犯,而且应关注天下的穷苦百姓,尤其是须关注和救济鳏、寡、孤、独等无法自足的弱势群体。

儒家分配正义的第二原则是以仁礼为基础的差等分配原则,又称贤能分配原则,其主要表现为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根据这一原则要求,职位与俸禄应当按照人的贤能与贡献程度来进行分配,因此造成的职业分途、地位与收入的不平等并不是不正当的,故依儒家之见,仁德圣贤人物和士人君子与普通百姓相比,因为道德修养、功绩大小而占据不同的权位,享有不同的待遇所造成的差别又是应得的。在儒家的观念中,差等分配的合理性与正义性,常常通过社会分工加以论证。或者说,按社会分工所形成的等级差序来进行分配,显然是合乎正义的。相反,如果人人平等,事必躬行,反倒会乱了社会秩序,使人人疲于奔命,故孟子说:“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儒家分配正义的第三原则是“机会开放原则”,也称机会平等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国家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开放部分社会职位,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被教化、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知识水平和能力,从而担任一定的官职,带领民众走向仁爱之道。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儒家的这一主张的确在客观上将“劳心”“劳力”与“治人”“治于人”等同起来,将社会分工与政治学意义上的社会等级混同在一起,造成了“治人”或政治统治异化成了少数人的特权,而广大劳力者只能被治于人。但我们也要看到,儒家在理论出发点上未必承认统治的一劳永逸,也并不否认包括平民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学习技艺和修身而获得参与政治的正当资格。

(摘编自敦鹏《论儒家分配正义思想及其现代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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