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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汕头市金山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人们习惯称农历过年的那个一月为“正月”,这是为什么?一种说法认为“正岁之首月”,表示农历新年第一个月的意思。另一种说法认为“正”的本意蕴含着“正统”的意思。在古代,每年以哪一个月当第一个月,有时是随着朝代的更换而变化的。不同王朝更改了月份的次序,便把更改后的第一个月叫作“正月”。在帝王看来,既然他们占据了天下,居了正位,一年十二个月的次序,也得跟着他们“正”过来。还有一种说法是因秦始皇姓嬴名政,他嫌“正”字的读音同他的名字同音犯了忌讳,就下令把“正月”读作“正(征)月”,一直沿用至今。

    《淮南子·时则训》记载,“孟春之月,招摇(即北斗星柄)指寅”。古代以北斗星斗柄初昏时所指的方位作为确定季节的标准,称为斗建,亦称月建。这是说一年的第一个月开始的时候斗柄指在寅位上,此月即为建寅之月,即正月。正月名谓的出现甚早。

    《诗经·小雅》有《正月》的诗篇:“正月繁霜,我心忧伤。”史传夏商周至秦汉各朝,正月的月份次序,各有一定的更改。战国秦汉年间对此尚有所谓“三正论”:认为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是夏商周三代轮流更改正朔。司马迁《史记·历书》还有记载:“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然而,诚如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所言“这并不可信”。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改建亥即夏历的十月为岁首。汉沿秦制,汉武帝时改用“太初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以后约两千年间,除王莽、唐武后等一度改为殷正、周正外,大多沿用夏正。由此可见,历史上大多王朝似乎没想到将正月和改朔“正统”绑在一起。而自汉以降,历史上那么多朝代以夏正为一年的开始,这恐怕也就是正月通常被人们视为岁首的原因。

    清黄生《字诂·正》中认为:“世传秦始皇讳政,故民间呼正月之正作征音,此说非也……古者因斗柄所指之方,以其月为岁首,盖准此以为标的,故曰正,犹言斗柄所指之月耳。”由于斗建为确定月份的标准,故斗建也称为正。唐王冰注“正,斗建也”,即为此意。另外,黄生也认为,正月之正本来就有平声的读法,并非由于避秦始皇的讳而改读平声。正月写作“征月”,可知正月之正早在秦始皇之前就读平声。

    如何准确解读“正月”呢?“正”在这里是“以此为正”的准则、标志。如此,“正月”即为一年刚开始时,年内所确立的标志性月份的意思。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人们就要借“时新”而除旧布新,以新的标准、新的气象塑造人生,由此而形成一系列新年前夕和正月风俗。正月实施除旧立新的方式,见证于文献的是先秦时期的逐除。据《吕氏春秋·季冬纪》记载,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用击鼓的方法来驱逐“疫疬之鬼”,这就是“除夕”节令的由来。

(摘编自陈勤建《传统年节的文化密码》)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商朝、周朝、秦朝分别把11月、12月、10月算作每年的第一个月,一直到汉武帝时期才恢复夏朝的月份排列法。 B、正月通常被人们称为岁首,这是因为从汉朝以后的约两千年的时间里,采用的是太初历,以夏正为一年的开始。 C、如今我们习惯称农历一月为“正月”,但在我国的古代时期,这并不是固定的,历史上有好几个朝代,正月不是一月。 D、最早提及“除夕”这一名称的是《吕氏春秋·季冬纪》,“除夕”就是在新年的前一天用击鼓的方法来驱逐“疫疬之鬼”。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一段列出农历一月被称为“正月”的三种原因:“岁之首月”,朝代更换后的第一个月,为避秦始皇的讳。 B、第三段引用“三正论”和《诗经》《史记》的记载,是为了论证夏历、殷历和周历所定的正月的时间各不一样。 C、第五段多次引用黄生的观点,呼应第一段,有的放矢,否定了“正月之正”是因为避秦始皇的讳这一说法。 D、文章提出议论的话题后,分析了农历一月被称为“正月”的真正原因,进而准确解读了“正月”的文化内涵。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古代以北斗星斗柄初昏时所指的方位确定季节,如正月指寅,为建寅之月,二月指卯,为建卯之月。 B、春秋战国时期有所谓夏历、殷历和周历,这三者的区别在于岁首的月份不同,因此存有“三正论”。 C、秦始皇为表达“占据天下”之意,更改了一年十二个月的次序,从此“正月”之“正”就有了“正统”的意思。 D、“农历”又称“夏历”,是因为它产生于夏朝,且自汉武帝重新使用夏历后,除个别朝代外大多沿用夏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重新认知“老戏”的经典魅力(节选)

   一般概念中,京剧中的“老戏”泛指建国后到现代新编戏的反义词,但实际上并不准确。近日,戏曲评论家柴俊为在上海图书馆所做的名为《情定四季戏里姻缘》讲座中提到,京剧形成以后,产生了两个阶段的传统:在谭鑫培逝世之前,形成的称为京剧的第一传统;谭鑫培以后,以梅兰芳为代表的新派名家崛起,梅兰芳以后的京剧传统称为第二传统。而现在通常意义上所称的“老戏”,其实指的是第一传统的那部分。

   在“老戏”中,看不到爱情。来源民间草根的老戏,素来以直白、实际见长,丝毫没有文人的浪漫气息,男欢女爱根本不会被刻意描绘,至多涉及到婚配问题,也是以一种两性伦理关系的形式存在。另外一个原因,老戏都是男演员编、男演员唱、男观众看的,所以老戏中表现的两性关系完全是男性视角。在老戏的原则里,女性必须贤惠、贞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过去《武家坡》和《汾河湾》都有这样的唱词:“我离家一十八载,不知她的贞洁如何,待我来试她一试。她若贞洁,将她认下,她若不贞,一箭将她射死,转头就走。”放到现代来看简直封建到令人发指,所以现在这些唱词被删去了,但是这就是老戏根深蒂固的基本观念,代表的是那个时代的文化。

   《御碑亭》也是传统老戏中的一个典型。虽说宣扬的是封建腐朽的“太上感应篇”,却也能在今天品出新意和喜感来。

   茅盾的《子夜》里面有一个老太爷,天天念“太上感应篇”,一看到花花绿绿的东西就昏过去。“太上感应篇”开头就两句话,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御碑亭》的主旨也正是这“万恶淫为首”。一对夫妻感情本来非常好,丈夫去赶考。清明节,娘家要女子回去祭坟,祭完回家的路上下起大雨,她就躲进了一个御碑亭避雨。正赶上另一个赶考的叫柳生春,一看到里面有个妇人,他就不敢进去避雨了。两个人一个在檐外一个在檐内站了一宿。结果因为不“淫”,积了阴德,玉皇大帝决定让他中举。但中举回家后他却因为妻子跟别人在御碑亭呆了一宿暴跳如雷决定休妻。直到玉帝插手才让误会消除。《御碑亭》虽然跳不出伦理、寓意说教,但是在表现上还是颇有人情味。最后,误会消除了,也是符合人伦的美好结局。

   看老戏,已经不在于看故事情节,而是听门道、看技术,重新认识经典作品中蕴含、呈现的表演艺术精华。那些历史观念、伦理观念或许已不符合当下的价值观,但是观众仍能发现、审视其中的魅力——我们所经历的历史文化中曾有这   东西,还是有一种普世价值”,这就是艺术独有的穿越时空的力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感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儒家教育特重诗,《论语》有一段话总述儒家教育宗旨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礼、乐三项可以说都属于美感教育。诗与乐相关,目的在怡情养性,养成内心的和谐;礼重仪节,目的在使行为仪表就规范,养成生活上的秩序。蕴于中的是性情,受诗与乐的陶冶而达到和谐;发于外的是行为仪表,受礼的调节而进到秩序,内具和谐而外具秩序的生活,从伦理观点看,是最善的;从美感观点看,也是最美的。儒家教育出来的人要在伦理和美感观点都可以看得过去。

    这是儒家教育思想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他们的着重点无疑是在道德方面,德育是他们的最后鹄的,这是他们与西方哲学家、宗教家柏拉图和托尔斯泰诸人相同的。不过他们高于柏拉图和托尔斯泰诸人,因为柏拉图和托尔斯泰诸人误认美育可以妨碍德育,而儒家则认定美育为德育的必由之径。道德并非陈腐条文的遵守,而是至性真情的流露。所以德育从根本做起,必须怡情养性。美感教育的功用就在怡情养性,所以是德育的基础功夫。严格地说,善与美不但不相冲突,而且到最高境界,根本是一回事,它们的必有条件同是和谐与秩序。从伦理观点看,美是一种善;从美感观点看,善也是一种美。所以在古希腊文与近代德文中,美善只有一个字,在中文和其他近代语文中,“善”与“美”二字虽分开,仍可互相替用。真正的善人对于生活不苟且,犹如艺术家对于作品不苟且一样。过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文章求惬心贵当,生活也需求惬心贵当。我们嫌恶行为上的卑鄙龌龊,不仅因其不善,也因其丑,我们赞赏行为上的光明磊落,不仅因其善,也因其美,一个真正有美感修养的人必定同时也有道德修养。

    美育为德育的基础,英国诗人雪莱在《诗的辩护》里也说得透辟。他说:“道德的大原在仁爱,在脱离小我,去体验我以外的思想行为和体态的美妙。一个人如果真正做善人,必须能深广地想象,必须能设身处地替旁人想,人类的忧喜苦乐变成他的忧喜苦乐。要达到道德上的善,最大的途径是想象;诗从这根本上做功夫,所以能发生道德的影响。”换句话说,道德起于仁爱,仁爱就是同情,同情起于想象。比如你哀怜一个乞丐,你必定先能设身处地想象他的痛苦。诗和艺术对于主观的情境必能“出乎其外”,对于客观的情境必能“入乎其中”,在想象中领略它,玩索它,所以能扩大想象,培养同情。这种看法也与儒家学说暗合。儒家在诸德中特重“仁”,“仁”近于耶稣教的“爱”、佛教的“慈悲”,是一种天性,也是一种修养。仁的修养就在诗。儒家有一句很简赅深刻的话:“温柔敦厚,诗教也。”诗教就是美育,温柔敦厚就是仁的表现。

    如上所述,美育不但不妨害德育而且是德育的基础。不过美育的价值还不仅在此。西方人有一句恒言说:“艺术是解放的,给人自由的。”这句话最能见出艺术的功用,也最能见出美育的功用。

(摘自朱光潜《大美人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各题。
    中国古代小说对现当代小说的影响最为典型地表现在“故事新编”这一小说创作形式上。“故事新编”指从20世纪20年代以来直至目前都盛行不衰的一种小说艺术创作手法:即通过对中国远古神话、历史故事、民间传说或古代小说的改写来创作具有明显的现代意识的新小说,这一方式已成为传统题材和现代手法融汇的重要表现之一。
    “故事新编”这一术语作为鲁迅小说集《故事新编》之书名,是鲁迅对这本小说集创作方法的一个理论概括。但如果要追根溯源,仅从创作方法的角度说开创者并非鲁迅。周作人认为“故事新编”的小说创作方法古已有之,其中最独特的乃清初拟话本小说集《豆棚闲话》,他把《故事新编》跟这部拟话本小说集相提并论,显然是看到了二者之间在创作手法上极为相似,但就小说的思想价值和现代意义而言,两者则绝不可同日而语。《故事新编》的《铸剑》这一篇,完全据魏晋志怪故事“三王冢”改编而成,如果追溯其本国传统,则可以上接宋元话本、“三言”、“二拍”中那些改编自文言小说或历史故事的篇目,但是就其在细节、情节方面的创造性增饰与主题上的极大深入、极具现代意识而言,则已经远过于宋元明之紧紧依傍于原作之拘谨撰作,从这个层面上说,“故事新编”的现代意义比其创作手法本身更为重要。
    到20世纪30年代初,或许是受周氏兄弟译介的日本小说与鲁迅本人创作之影响,也可能出于其他原因,当时的青年作家施蛰存与沈从文几乎是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故事新编”式的小说创作尝试。施蛰存的此类代表作《石秀》是对《水浒传》中石秀故事的“翻案”式改写,以当时作者所信奉的弗洛伊德的理论来重新表现人物的深层心理与行为动机,表现人的欲望与道德、信仰及伦理之间的激烈冲突。《石秀》一文在《水浒传》原有情节框架之中大量插入石秀对于潘巧云复杂的心理活动以及这种心理所造成的行为方式的细致描写,跟原有故事情节结合得天衣无缝,让原本单一的人物形象变得更为复杂、真实、有深度。这要部分归功于原作所创造的故事情境及其注重行动描写而极少心理描写的特点,为作家留下了展开心理分析的空间,也为其施展创作才能与创作理念提供了一试身手的绝妙舞台。
    若以对古代小说进行“新编”的“新”之程度而论,王小波要算是所有作家中走得最远的了。他从1982年开始这方面的尝试,“故事新编”的原型全部来自唐人小说。其中《夜行记》的原始故事为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九的韦生夜行遇盗侠故事,其他各篇的原型均为唐代小说名篇,为一般人所熟知。据称王小波写这些小说可能受到鲁迅《故事新编》的启发,因此在写法上有些类似,二者的幽默感也有相通之处。但王小波对这些唐代小说的改写其实跟鲁迅等人的做法很不相同,已经远离“新编”而近乎“戏说”了,往往只取原作的人物关系与一点情节片段加以大肆发挥,古今并出,时空错杂,想象荒诞奇诡,风格幽默诙谐,颇有点无厘头、后现代的做派。
(摘编自李鹏飞《论中国古代小说对现当代小说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谁是叙述者?根据一般的常识,叙述者就是那个讲故事的人。基于这一点,过去人们常常把一篇小说的叙述者和它的作者等同起来。例如,人们通常把《祝福》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看作是鲁迅本人。其实,叙述者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作者并不是一个人。有时,在一个叙事文本中,我们可以同时发现几个叙述者,这几个叙述者的面貌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哪一个是作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如英国作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就是如此。另外,在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叙述者。倒如阿城的《棋王》和《孩子王》都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叙述者却完全不同。即使叙述者的价值观念、情感倾向与我们了解的作者的情形大致相同,我们也不应当贸然把二者等同起来。正如M·比尔兹利所说:“文学作品中的说话者不能与作者划等号,说话者的性格和状况只能由作品的内在证据提供,除非作者提供实在的背景或公开发表声明,将自己与叙述者联系在一起。”但即令如此,说话人也不是作者,而是“准作者”或最好称之为“作者-叙述者”。

    叙述者也不是“隐含作者”。在叙述中,隐含作者的位置可以说介于叙述者和真实的作者之间,如果说现实中的作者是具体的,那么所谓隐含作者就是虚拟的,它的形象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根据文本建立起来的,它是文本中作者的形象,它没有任何与读者直接交流的方式,它只能通过作品的整体构思,通过各种叙事策略,通过文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来显示自己的存在。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的区别在于,同一个作者可以写作两部甚至更多的作品,每一部作品都包含着一个隐含作者。例如菲尔丁便在几部作品中分别创造了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各不相同的几个隐含作者。另外,在现实中,一部作品可以由几个作者共同创作,但一个文本的隐合作者却永远只有一个。

    最确切的显示隐含作者存在的是对“不可靠的叙述者”的辩识,我们如何来确定文本中的某些叙述是不可靠的呢?判断的依据就是看它是否与隐含作者的价值观念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叙述者的态度就是值得怀疑的。《红楼梦》三十四回,王夫人在午睡时发现金钏儿与宝玉调笑,于是抽了金钏儿一耳光,同时不顾金钏儿的苦苦哀求,将她逐出大观园,一场风波过后,叙述者评论道:“王夫人固然是个宽仁慈厚的人,从来不曾打过丫头们一下子,今忽见金钏儿行此无耻之事,这是平生最恨的,所以气忿不过,打了一下子,骂了几句,虽是金钏儿苦求,也不肯收留,到底唤了金钏儿的母亲白老媳妇儿领出去了。”这段话读起来几乎是在为王夫人辩解,她的天性是宽厚仁慈的,她打了丫头并将其撵走,是因为金钏儿与她儿子调情,触犯了她“平生最恨之事”,但我们通过叙述分明看到,此事原本是宝玉先带头的,而王夫人当时只是在假寐,她完全听到了金钏儿与宝玉之间的全部对话,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但她仍然不发慈悲,因此尽管叙述者为王夫人辩护,我们依旧感到王夫人是不公正的,叙述者对王夫人的赞誉也是不可靠的,不足信的。那么是谁有意识地做出这种叙述安排,是谁引起我们对叙述者态度的怀疑呢?这个人就是小说的隐含作者。

(摘编自罗钢《叙事学导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先秦儒家已形成比较立体、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

    这种思想首先体现为“乐”。孔子非常擅长在观察自然现象时对自身社会经验进行审视和升华,自然之道和其处世之道在某个合适的时间节点产生共鸣,从而引发孔子深层的思考,其生态情怀也在类似的体悟中逐渐浓厚。认知自然、体验自然、进而体悟人生哲理,让孔子得出“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这样的结论。

    由“乐”而生“畏”。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在孔子看来,四季的轮回、万物的生长都有其运行轨迹和规律,这种力量非人力所能干涉,孔子对自然的敬畏之情也在这种感慨中毕现。荀子则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既然这种“常”的力量如此强大,非人力所能改变,聪明的做法就是顺应这种力量并对之合理利用,即荀子所讲的“制天命而用之”。那么,该如何“制”呢?荀子较为强调见微知著、因循借力、顺时守天、因地制宜。这种总结比起孔子体验式思维多了些理性,已试图对联系自然与人类社会的“道”进行理性阐释和总结。

    在此基础上,“推人及物”的思想就产生了。“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是孟子生态道德的基础,“不忍心”推广于自然万物就成了推人及物的生态道德。如果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是简单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推恩思维,是简单的换位思考、推己及人,那么,孟子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则已拓展为推人及物了。荀子也说:“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至。”他认为自然万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共性,有同质性生;同时,根据某种特质,又可在共性的基础上区分差异,剥离出异质性。这种异质性基础上的同质性是推人及物的逻辑基石。

    在生态实践中,先秦儒者非常强调“时禁”与适度消费。孟子和荀子都注意到“时禁”的良好效益,可保证后续消费的“不可胜食”“不可胜用”。除了“时禁”,先秦儒者也意识到适度消费的重要生态价值。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在以传统工具和方法捕猎物、适度消费和以“先进”工具和方法大量获取猎物、过度消费两者之间,孔子选择了了前者,这和孔子“乐山乐水”的生态情怀是契合的。孟子也注意到,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费和连续性破坏已经严重超出自然的可承受范围,破坏了自然界生息繁衍的内在规律,使其自我修复能力失效,这样的过度消费当然会“无物不消”。

(摘编自赵麦茹《先秦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关于中国古文字的产生时代这一问题始终缺乏具体确切的答案。就是世界各国的文字学专家,对于文字产生的具体时代也有着不同的见解和学派。

    一种说法,认定文字的起源并不比语言产生晚,认为人类早在旧石器时代或新时器时代初期就产生了文字。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把人类最早的图画、图示和各种刻记纳入了文字的范围。他们把原始人的许多岩画谓之“图画文字”;也有把纹文时期的纹记视作正式的文字。这主要是对文字的真正定义和内涵缺乏一个正确的认定。当然我们很容易想象人类没有形成语言的时候,他们要表达某种意念或某种信息,只好用手势比划或在地上画图表示。但是文字终归是文字,它和那些原始的辅助表意手段有着根本的区别,这个根本的区别是不管世界上哪个民族的文字,没有一个不是他们民族语言的符号,尽管世界文字之林中有的是表意文字,有的是表词文字,有的是标声文字,但都是和他们自己民族的语言一致的,凡是语言能表达的,文字就能表达。所以可以说文字尽管在某种功能上超出了语言,但仍然是语言的辅助工具。这样的文字,自然是产生在语言产生以后。

    还有一种观点也是不能使人认同的。那就是拘泥于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即没有见到完整的实证材料,就认定事物的不存在,就对没有被认识或没有被发现的甚至对理应存在和实际有过但已消失的事物持一完全否定的态度。这种实证主义的方法并非是科学的态度。比如说,在中国古文字起源的研究中,很多人认定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就是最古老的汉字,可在甲骨文被发现以前,人们长期认为商周时期的金文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字。这些一见实物就动辄定论的习惯,一直妨碍了对文字起源的系统地、理论地探讨,也难以形成一个科学的客观的明晰结论。

    当然,甲骨文是比金文更为古老的汉文字,有一些甲骨文的单字比钟鼎文的结构带有更为原始的特征,如“(子)”、“(午)”、“(丁)”等。但人们都能看到,甲骨文的结构比钟鼎文简练,是简化了的古文字。甲骨文大多是当时用来刻在甲骨片上的占卜记录,为了便于镌刻,长期形成了一种非常简练的书体。文字的简化是文字形成以后的运作行为,所以甲骨文的出现,说明文字的产生已经有了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究竟中国古文字起源于何时?根据种种依据推断,中国古汉字最早出现在六千年以前的中石器时代,形成于五千年后的新石器时代。

(摘自牟作武《中国古文字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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