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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一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历史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年),地方自治开始向近代转变,治安法官取代郡长,逐渐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斯图亚特王朝时期(1603-1688年),经历两次内战和共和国的实验,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世纪,治安法官按照地方习俗进行管理,完全不受议会法令的影响,地方自治发展到鼎盛时期。随着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8世纪后期开始出现国家立法机关主动控制地方自治主体的现象。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1894年制定颁布了《区、教区、乡议会法》,规定民选议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地方逐步仰仗中央财政支持,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体制研究》

材料二:西方地方自治观念传入中国,始于道光年间,在内忧外患之下,:1907年清政府的地方自治序幕在江苏的“上江”(上元和江宁)两县拉开,自治局、调查局、调查官署局等自治机构先后成立)同年,清廷令各省设立咨议局。)1908年开始,清政府先后颁布《洛议局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等,从而形成了由城镇乡自治到府厅州县自治的等级地方自治架构。但地方自治未脱离“官治”,自治章程严格规定业务范围、活动规则;在相关政策的宣讲过程中,出现了民众误会、反对等现象。1909年,各省议员赴京请愿速开国会,遭到清廷坚决拒绝,矛盾很快激化,地方自治运动逐渐脱离政府的控制。

--编自丁旭光《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地方自治与近代英国地方自治的相同之处,并说明造成不同结果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两汉的户籍是在秦朝户籍框架下进行的。但这并不是说两汉户籍制度就没有独到之处。汉代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兴、厩三篇而成,称为《九章律》,自此,关于户籍、赋税的户律便正式入律。其次,汉代户籍簿上要“具署郡、县、里、名、姓、年、长、物色”,以及有无残疾、职业、爵位、财产等。为确保户籍登载的真实性,防止脱逃赋役,汉代还实行案比的制度,即户口调查,清算人口。

——摘编自姚秀兰《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

材料二  按照《宋史》记载:“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保正”。除了将所有的人户按照一定数额进行编排之外,更重要的是实行伍保法连坐制:“同保犯强盗、杀人、放火、强奸、掠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如此则保内之人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摘编自杨国安《古代基层社会如何治理》

材料三  中世纪西欧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为市民争取自由权利的斗争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而市民阶层的壮大及其发达的市民社团组织为持续的斗争提供了强大的阶级和组织基础;而中世纪前期的基督教文明普及使得市民阶层能够像“兄弟”般团结一致,中世纪城市社团组织都有强烈的宗教精神为基础。中世纪的城市最终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自治权利,并实际上形成了市民阶层的精英人士主导的城市自治格局。

——摘编自陈兆旺《西欧中世纪城市自治的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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