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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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遵义市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4月第二次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钢的琴

申平

    我们扶贫工作组进驻红土沟的第二天,作为组长的我,就发现村里在精准扶贫方面存在重大纰漏。村里一户最困难的人家,竟然长期没有被列入扶贫对象。

    这户人家的男人叫吴更里,是个长相敦厚的中年人。我们到他家走访,发现他一点也不像其他贫困户那样要么哭穷装可怜,要么牢骚满腹怨气冲天。他不卑不亢,神情淡定,对人热情实在。当我们得知他上有老母,下有病妻,还有一双上学的儿女都要他靠种地打短工养活,而村里却从来没有救助过他时,我立即对他充满同情,拍胸脯表示一定要帮助他解决困难。

    但是他却连连摆手说:“算了算了,我们有吃有穿,有手有脚,不想给政府找麻烦!”

    这使我对他更加同情,甚至有点喜欢,暗下决心一定要帮他解决问题。

    第二天,我就主持召开了村委会和扶贫工作组联席会议。会上,我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接着重点讲了扶贫工作要全覆盖、一户都不能少的道理,最后我把话锋一转,把吴更里的问题当做炸弹抛了出来。在我的想象里,村干部们肯定会被炸晕的。但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们听完,竟然不约而同嘿嘿地笑了起来。村支书徐友谊说:“哎哟,看来老问题又摆上台面了。”

    徐友谊等人的态度令我十分不满,我厉声说:“怎么,难道因为是老问题就不解决了吗?请问老问题是怎么形成的?是不是不作为造成的?”

    见我生气,徐友谊赶紧说:“李组长,我们不是那个意思。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呀。你不知道,吴更里家里,可是有一架价值几十万的钢琴啊!”

    “什么?钢琴!”他的话倒把我搞懵了。

    “是啊,他家的确困难,村里其实每次都想往上报他。可是一报吧,群众就拼死反对,到处告状。说家里有那么贵重的钢琴,还算什么贫困户!”

    哦,原来如此。可我们去的时候,怎么没有注意他家有钢琴呢。

    散会以后,我带人再次到吴更里家调查。咦!眼前这几间村里最寒酸的土瓦屋,还有屋里灰头土脸的几个人,无论怎么也不能和高雅的钢琴联系起来。

    看见我们又来,吴更里好像早有预料似的,他啥也不问,只是冲我们笑一笑,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我就问他:“吴更里,听说你家有一台很贵的钢琴是吗?”

    吴更里点了一下头,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是呀,是有啊!”

    “能让我们看看吗?”

    吴更里又点点头,带我们来到一间上了锁的房间,打开门,说:“各位请吧。”

    尽管我们有精神准备,但是我们还是被屋里那架精美的钢琴震撼了。这间房里什么杂物都没放,就在屋中央摆了那架钢琴。它一尘不染,气势非凡地雄踞在那里,霎时使这间土屋蓬荜生辉。我们小心翼翼走过去,轻轻抚摸,通过视觉和触觉进一步感受它的高贵。说实话我对钢琴一窍不通,但是直觉告诉我这的确是一架非同凡响的钢琴。我对照上面的字母,用手机迅速上网查了一下,立刻明白这是一台立式施坦威牌钢琴,是钢琴中的精品,价值真的有几十万上下。

    我们都把疑问的目光定格在吴更里的脸上,等待着他的回答。

    吴更里走过去,手拿一块抹布轻轻擦拭我们刚才摸过的地方,话语也同样轻轻地说:“各位领导别见怪,这钢琴是我爸爸当年买的,是给我买的。那时候他在城里当包工头,赚了钱,就去买了一台最贵的钢琴运回来,他说他要把我培养成郎朗一样的人。可是,唉……”他停住不说了,似乎陷入回忆之中。

    “那后来怎么样呢?”

    “后来我爸打算专门请一个钢琴老师,先到乡下来教我。等条件成熟了,就把全家搬进城去,让我受最好的教育。可是那年,他承包的工程拿不到钱,还死了人,他赔光了一切,最后……他跳了楼。那年我才8岁。”

    屋里的空气立刻有点压抑,我感觉那架钢琴也似乎变得沉重起来。

    “那你就不得不过早地挑起了家庭生活重担,你一直留着钢琴,是为了纪念你的父亲,对吗?”我是个急性子的人,忍不住说出了最后结果。

    谁知吴更里看了我一眼,说:“你只说对了一半。这钢琴,我是留给我儿子的,可是他偏偏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就想,将来我还会有孙子呀,孙子也会有儿子呀。我就不信,我家里就出不了一个钢琴家。”

    吴更里语气坚定,目光灼灼,仿佛对未来充满必胜的把握。

    “出钢琴家,那当然好。可你得面对现实呀。假如你先把钢琴卖了,你家现在的一切都会改变,政府也能名正言顺帮助你。将来有钱再买嘛……”

    “不,我不想那样过日子。李组长你说,人活着,除了钱,总得还要为点啥吧?

    吴更里口气坚决,咬钢嚼铁。我不由再次打量眼前的这个农民,感觉他的质地真的比钢铁还硬。

    吴更里,就这样作为一个特殊的扶贫对象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天夜里,我竟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去参加一个钢琴演奏音乐会。在金碧辉煌的舞台上,有一个人坐在一架巨大的钢琴前,身体摇摆,十指飞舞,天籁般的乐曲汪洋恣意,跳跃流淌……大厅里掌声雷动。当那人站起身来谢幕时,我不由狂喊:吴更里!吴更里……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开头制造悬念,扶贫工作有问题;接着指出事出有因,贫困户家有钢琴,悬念再生;最后吴更里自述经历,疑云揭开。 B、主人公吴更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着与众不同的追求。小说准确地再现了一位有志气、有追求、有个性又稍显执拗的新时代农民形象。 C、这架一尘不染、气势非凡的钢琴与土瓦屋的简陋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但在吴更里的心中,这架钢琴承载着他对父亲的无限怀念,别无他义。 D、小说以“钢的琴”为题,隐喻着吴更里美好的理想和比钢铁还硬的精神意志。有意将“钢琴”断开,更耐人寻味,引人深思,暗示中心。
(2)、品味文中划线的句子的含义,并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看见我们又来到他家,吴更里好像早有预料似的,他啥也不问,只是冲我们笑一笑,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②不,我不想那样活着。李组长你说,人活着,除了钱,总还要为点儿啥吧?

(3)、小说以工作组长梦见吴更里在钢琴演奏会上大获成功结尾,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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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 念 地 坛(节选)  

史铁生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坐在那园子里,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任何地方,喧嚣都在远处。近旁只有荒藤老树,只有栖居了鸟儿的废殿颓檐、长满了野草的残墙断壁,暮鸦吵闹着归来,雨燕盘桓吟唱,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四季的歌咏此起彼伏从不间断。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

    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丝风飞叶动,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与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因而地坛的安静,也不是与世隔离。

    记得我在那园中成年累月地走,在那儿呆坐,张望,暗自地祈求或怨叹,在那儿睡了又醒,醒了看几页书……然后在那儿想:“好吧好吧,我看你还能怎样!”这念头不觉出声,如空谷回音。

    谁?谁还能怎样?我,我自己。

    我常看那个轮椅上的人,和轮椅下他的影子,心说我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和他一块坐在了这儿?我仔细看他,看他究竟有什么倒霉的特点,或还将有什么不幸的征兆,想看看他终于怎样去死,赴死之途莫非还有绝路?那日何日?我记得忽然我有了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惟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于是乎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我记得于是我铺开一张纸,觉得确乎有些什么东西最好是写下来。那日何日?但我一直记得那份忽临的轻松和快慰,也不考虑词句,也不过问技巧,也不以为能拿它去派什么用场,只是写,只是看有些路单靠腿(轮椅)去走明显是不够。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只是多年以后我才在书上读到了一种说法:写作的零度。我想,写作的零度即对生命意义的扣问,写作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寻求,即灵魂的眺望。

    否则,写作,你寻的是什么根?倘只是炫耀祖宗的光荣,弃心魂一向的困惑于不问,岂不还是阿Q的传统?倘写作变成潇洒,变成了身份或地位的投资,它就不要嘲笑喧嚣,它已经加入喧嚣。尤其,写作要是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 , 它就更何必谴责什么“霸权”?它自己已经是了。我大致看懂了排名的用意:时不时地抛出一份名单,把大家排比得就像是梁山泊的一百零八,被排者争风吃醋,排者乘机拿走的是权力。

    想念地坛,就是不断地回望零度。放弃强力,当然还有阿谀。现在可真是反了!--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人呢?名人,强人,人物。可你看地坛,它早已放弃昔日荣华,一天天在风雨中放弃,五百年,安静了;安静得草木葳蕤,生气盎然。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

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了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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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奇

侯发山

    放学的铃声一响,似乎转眼之间,同学们都一个个兴高采烈地被爸爸妈妈接走了,唯有丫蛋形单影只,孤零零走出了幼儿园大门。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使得丫蛋永远见不到爸爸了,妈妈的一条腿也残废了。为了养家糊口,妈妈一天到晚就在街口卖烤红薯。妈妈跟学校老师求情,说丫蛋今年都五岁了,非常懂事。学校这才破例,每次放学后,丫蛋不需要家长接,可以独自一个人回家。

    风呼啸着,刀子一样刮着人的脸。丫蛋背着小书包,东张西望,磨磨蹭蹭不愿赶路。忽然,她看到前面不远处围着一堆人,还不时传来阵阵喝彩声,她这才一蹦一跳跑了过去。

    原来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中年汉子在表演魔术。丫蛋赶到的时候,他正在表演“空手取物”的魔术——他伸出空荡荡的双手,让大家看看,确认他手里没有什么东西。然后,他的两只手捂在一起,翻来覆去地转动。同时,他用嘴往手上吹了三口气。接下来,他的右手猛地往前一伸,像是要抓什么东西似的。待他打开攥着的右手,手心里有一只乒乓球!围观的人都拍手叫好,嚷嚷着让他再表演一个。

    丫蛋脱口说道,叔叔,您给我变出一个红围巾好不好?

    围观的人愣了一下,明白过来后都跟着起哄,让中年汉子赶快变出一条围巾来。

    中年汉子面红耳赤,手忙脚乱。

    丫蛋以为中年汉子不给他变,忙说,叔叔,我妈妈没有钱买围巾,脸冻得又青又红……我想让您给她变一条红围巾。

    中年汉子回过神来,说,小朋友,叔叔可以给你变,但现在叔叔肚子饿了,饿了就变不出围巾,我明天给你变好吗?

    旁观的人都轰一声四下散去了,他们根本不相信中年汉子的话。丫蛋认真看了看中年汉子,重重地点了点头,满怀希望地回家了。

    第二天,天空飘起了雪花。下午一放学,丫蛋就飞快赶到了老地方。由于天气恶劣没有观众,中年汉子没有表演魔术,他的身上披了一层雪花,从远处看,简直就是个雪人。丫蛋两眼一亮,喊了声“叔叔”。

    中年汉子忙说,小朋友,叔叔今天就给你变出一条围巾来。说罢,中年汉子舞乍两手,没有舞乍几下,果然就变出一条红色的围巾!

    丫蛋怔了一下,兴奋地“哇”了一声,抓起围巾转身往家里跑去。

    因为路滑,中年汉子的轮椅走得很慢。他没有走出多远,丫蛋就气喘吁吁追上来,从书包里掏出红围巾要还给中年汉子,撅着嘴说,妈妈说了,不能要叔叔的东西。

    中年汉子想了想,说叔叔的东西是变出来的,是专门给你变的 ,你不要谁要啊?叔叔能变出来的东西太多了,家里都没地方放。

    丫蛋想不出反驳的话来,才又把围巾装进书包,高高兴兴地走了。

    第三天,天放晴了。这天是个星期天,中年汉子正在那个地方表演魔术,丫蛋呼哧呼哧跑来了。

    丫蛋眼睛一眨巴,说,叔叔,您给我变出两个烤红薯好吗?

    中年汉子为难了,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个场面。

    围观的人都想看热闹,催促中年汉子变烤红薯。其中有个小伙子冷嘲热讽道,你不是会变吗?赶快变啊?你要能变出烤红薯来,我给你一百块钱!

    这个、这个……中年汉子张嘴结舌,真急了。

    谁说叔叔变不出来?叔叔变的烤红薯在我的兜里呢。丫蛋说罢,把两只烤红薯从兜里掏出来,趁着中年汉子愣怔的时候,放到他手里,“咯咯”笑着转身跑了。

    呵呵,这个孩子!拿着热乎乎的烤红薯,中年汉子的眼睛湿润了。

    此后,丫蛋和中年汉子就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中年汉子经常给丫蛋变出书包、变形金刚、作业本等学习用具和玩具来。丫蛋呢,也常给中年汉子带一些好吃的,如葱花油馍、豆腐包子、三鲜饺子,更多的则是烤红薯。大约一年后,有一天,丫蛋忽然对中年汉子说,叔叔,您给我变出一个爸爸来好吗?别人都有爸爸,就我没爸爸。丫蛋说罢,显得很无奈,很无助。

    中年汉子拉过丫蛋的手,苦笑着说,丫蛋,这个叔叔真做不到。

    叔叔撒谎,妈妈说叔叔能给我变出一个爸爸来。丫蛋天真地说道。

    你妈妈?中年汉子心里一动,似乎明白了什么。

    那不是,妈妈来了。丫蛋叫道。

    中年汉子抬眼一看,看到一个拄着单拐的女人一步一步朝他走来,女人的脖子上围着一条鲜艳的红围巾。中年汉子迟疑了一下,转动轮椅迎上前去……

    后来,丫蛋就改口叫中年汉子“爸爸”了。

(摘自《微型小说选刊》2012年第8期,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老屋情思

    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金色的鞭子,猛烈地抽打着门窗,不锈钢的防盗门嗡嗡地响,第六感觉告诉我,老家那老屋,这回是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了。

    清明时节,我回到老家,给父母上完坟后,来到老屋的废墟旁边,目睹着老屋的残砖断瓦,默默感受着老屋淳厚温暖的泥土气息,我突然有一种现实被抽空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惆怅涌上心头。

    老屋究竟有多老?父亲没说过,我也没查过。我只知道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们这个李姓屋场就有新屋老屋之分,老屋比新屋地势稍高一些,中间隔着一口蒿笋塘。随着子孙的繁衍,房屋不断扩建,蒿笋塘被填平了,新屋和老屋便实行了无缝对接。老屋原来有上下两个堂屋,叔父成家后,上堂屋那边的房子给了叔父,父母和我们六兄弟住在下堂屋的三间房子里。

    对生长在城里的孩子们来说,老屋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它不过是傍山而建的一栋普通农舍,土墙青瓦,杉木门窗。既没有青山环绕,碧波荡漾的美景让人流连,也没有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供人欣赏,更没有叹为观止的文化古迹让人演绎,即使不倒,也卖不了几个钱。但是,在我们心中,感情这个东西是无法估价的,就像“儿不嫌母丑”一样,老屋不但寄托了父辈对儿女的福佑和期盼,而且也凝结了我们这代人的心血和汗水。老屋扩建的地基是我们一担担土从烂泥塘里填起来的;老屋的砖瓦,是我们挖土拌泥一口一块做出来的;老屋的木料,是我们一步一颤从几十公里路远的山里买来的。老屋的一砖一瓦,一木一梁都注入了我们的灵魂,它和父母连在一起,成了一种血浓于水的情节,不管你走多远,不管你漂泊多久,它都会牢牢牵住你的心。可是现在,它已经容不下“从前……”这样的故事了。

    老屋倒了,它倒得悲壮。

    它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先天不足,没有钢筋的支撑、没有水泥的庇护,除了半截经过火炼的红砖外,几乎都是原生态。赤身裸体迎击狂风暴雨,霜刀雪剑。几十年来,尽管伤痕累累,它把眼泪藏在心中,屹立不倒。这次,它拖着摇摇欲坠的病体,与百年不遇的强敌决斗,终于倒下了。就像一个身受重伤的战士,面对力量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打出了枪膛里最后一颗子弹,然后倒下了。他是英雄!

    老屋倒了,它倒得其所。

    它本是水田中肥土层下的一层粘土,被主人发现后挖掘出来打造成合适的形状,用到了合适的地方,便成了屋。为报主人知遇之恩,它以有限的空间,接纳和承载了主人一家三代人,在这里,它送走了两位坚持与自己相伴终身的老主人;在这里,它见证了少主们一个个成家立业,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在这里,它见证了第三代人的出生成长,然后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出家门。它为主人一家付出了自己的一切,直至他们搬进新居才了无牵挂地倒下,它已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来之于土又归之于土,这是它最好的归宿。

    老屋倒了,它倒得刚义。

    老屋知道,它存在的价值,就是有人居住。“没人住,毋宁死”,这是它的生命信条。自从两位老主人去世后,它就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因为狭小的空间已经无法满足主人一家子孙繁衍的需要。它不想顶着落伍者的代号苟活于世,也不想用残缺不全的病体博得世人怜悯。“士为知己者死”,能够读懂自己生命密码的就是躺在不远处坡地上的两位老主人,于是,它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回归。

    老屋倒了,它静静地躺在大地母亲的怀里,与离它不远的二位老主人相依为伴,默默地注视着从这里出发四处闯荡的子孙后代。它带走了寂寞与忧伤,留下了质朴与纯真。它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把一股浓浓的乡情注入了它所承载过的游子心中,让你牵挂、让你眷恋、让你回归。这种乡情将伴你一生并延续子孙,直到永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光束里的微尘

秦德龙

    他在漫不经心中发现,一束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而静谧的光束中,悬浮着一些微尘。他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抓不住。那些微尘忽然飘动起来,瞬间消失在幽暗深处。

    渐渐的,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微尘是在光束中存在的。如果试图挡住它们,它们即会遁失。

    微尘尚且如此,那么个体生命呢?离得开阳光吗?

    到阳光下面去,晒晒太阳。他时自己说。

    每一枚太阳都是新鲜的。

    他曾经到过大海,也到过大山,还到过城市里,感受着太阳带来的温暖。是的,大千世界,让他感慨,可后来,他还是厌倦了一切。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何况,他无法忍受来自生活的挤压,从各方面的挤压。

    他再次回到蜗居的小屋,每天对着电脑,虚构着人生。这天,他百无聊赖,在电脑上敲下几个文字;“昂贵的证据”。很快,电脑便跳出了博尔赫斯的诗句:“这是多么昂贵的证据,尘土,使我们相信难免一死。我们放慢脚步,压低嗓音,走过一列列缓慢的墓碑……”

    博尔赫斯的诗句,在他心里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他一遍一遍地默读着那些诗句,不住地洗刷着自己的心灵。自己是多么渺小啊,犹似一粒微尘,微不足道!火热的生活,自己有什么资格去批判呢?该拥抱它才是!

    于是,他打点行装,来到了太阳照耀的乡下。

    他看见一个老农民头顶着烈日,扶着耕牛身后的犁铧在田野里劳作。也许是累了,老农民慢慢地吆喝耕牛停下,然后,楗出一支烟,坐下来休息。香烟从老农民的鼻孔中袅袅冒出,景象美极了。他看得发呆,忘记了时间。

    老农民没有搭理他,在老农民的心中,他是不存在的。老农民吸完了烟,缓缓地站起了身子,重新吆喝耕牛犁地。

    他昂头走了,去寻找乡村新的风景。他边走边想,自己也就是一粒微尘,如果没有阳光的照射,别说舞动起来了,恐怕已不知飘向了何方。

    灵魂啊,需要阳光!

    回到生存的城市,他找来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建立了“微生”论坛。每晚,坐在电脑前,发表自己的感悟。那些深邃的思想伴随着妙语连珠,洒向广袤的宇宙。以往,他几乎是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的,落落寡合。从乡下回来后,他像变了个人,生命中总有使不完的热情。他似乎有许多话要说,不说出来,灵魂无从安放!

    人们悄悄地打量着他,议论着他。

    他知道,自己也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得有普通人的活法,得过普通人的日子。

    不久,他就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每天,夹着公文包或拎着手提电脑,行走在路上。

    又后来,他娶妻生子,建立了一个安康和谐的幸福家庭。

    只是,一个人孤静的时候,他会回忆从前的日子。这时候,他就打开博尔赫斯的诗集《里科莱塔》,为自己读上一段。然后,对着灿烂的银河遐想,把神秘的夜空瞭望。

    他依旧在“微尘”论坛里发表自己的言论,这都是他对人生的观察、体悟。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许多粉丝。这些粉丝不断地要求他更新论坛里的帖子,把精辟的论断展现给大众。

    他无法满足粉丝们的要求,只是按部就班地做着想做的一切。他把自己比作一只老黄牛,他喜欢勤勤恳恳的老黄牛。

    有一天,妻子问他:“你为什么喜欢老黄牛呢?”

    他若有所思地说:“在乡下,有一位老农民。扶着老黄牛身后的犁铧在犁地。”

    妻子又说:“你这个人就是喜欢低调。”

    他温厚地笑道:“我看见了光束里的微尘,只有阳光照射它,它才会舞动。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老黄牛就是这种品格——需要阳光!”

    接下来,他和妻子同声朗读博尔赫斯的诗句:“这是多么昂贵的证据,尘土,使我们相信难免一死。我们放慢脚步,压低嗓音,走过一列列缓慢的墓碑……”

    妻子陶醉地说:“让我们一起慢慢地老吧。”

    他笑道:“还是让我先死吧,死在你前头!”

    妻子捶了他一下,充满诗意地说:“想得美,谁先死谁有福,还是你送我吧。”

    他揽住妻子的肩头,幸福地笑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银杏树,银杏碑[注]

徐怀中

(一)

    来到一处山洼里,三面为陡峭的悬崖石壁所环抱,一道瀑布从岩壁上抖落下来,腾起一团团水雾。远远看见一棵高大挺拔而又枝杈稠密的古树,顶端处有两个硕大的老鴰窝。

    司令员齐竞走在前面,他首先发现一头完整的大牲口骨骼,白花花的,犹如古脊椎动物展览馆一件弥足珍贵的陈列品。

    “滩枣!滩枣!”齐竞自语道。

    想象得到,勉强将汪可逾的遗体运出来,老军马“滩枣”已是奄奄一息,便卧下动不了啦。成群的鹰鹫在上空盘旋已久,不等老军马死去,便发起了集团攻击,不要几分钟,只剩了一副骨架。

    齐竞的坐骑屡立战功,现在更是这等荣耀,竟享受了如此尊贵的“天葬”仪式。他热泪盈盈,捡起一块肋骨,悄悄珍藏在衣袋里。

    在一片乱石中发现了汪可逾的古琴,进一步证实,司令员的推断完全符合事件的真实经过。“一号”从木盒中取出古琴,脸贴在琴面上,然后反过来正过去,仔细观察被损坏处,如同查看一位亲人尚在渗血的伤口。

    当初初次见面,他一眼就认出,北平女学生抱着的是一张宋代老琴。并且随口就背诵出了白居易诗《废琴》。事情竟然是如此急促,挥手之间已经物是人非。永远不会再有七弦琴弹奏应和,两人联袂上演的异常激越而又足够凄苦的战地恋歌,就此烟消云散。

    “在那里,在那棵老树的树洞里!”是谁忽然呼喊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于那株大树,至少要四五个人伸展手臂,才可以环绕对接。树的根部出现分裂,形成了多个树洞。远远望去,汪可逾参谋的遗体背靠树干,站立在那里。

    “一号”视力不好,他观望了许久,没有看见汪参谋的遗体在哪里,倒是辨认出了面前的是一株银杏树。这个发现对于齐竞来说,简直不下于发现了新大陆。他激动地对随行人员说:“没错!是一棵银杏,小汪最喜欢的树种,又叫白果树!”

    有过多次,“一号”齐竞佯装自己对古老的银杏树一无所知,总是饶有兴味地听小汪给他上课。而讲起银杏,小汪总是两眼闪动激情的泪花,显露出她对于这个神奇树种的喜好,到了何等痴迷的程度。

    银杏出现在地球上有两亿五千万年了,是第四纪冰川运动后的孑遗植物,同时代的恐龙灭绝了,古生代植物也绝迹了,唯有银杏坚韧地活了下来。它的生长演化绵长不绝而又生机勃发,被称为“生物活化石”。

    小汪回忆,她每年有两次跟随父母去北京潭柘寺看银杏。春夏时节,扇形树叶葱绿葱绿,显得那样沉静庄重。秋冬之际,又染作金黄金黄,优雅而灿烂。当最后一片树叶刚刚飘落,你踮起脚尖仔细去看,枝条上每一个小小的冬芽,全都笑眯眯地张开了口。

    “一号”眯缝着双眼,向银杏树洞内观察。终于他看清楚了,汪可逾头部微微偏向一倒,两臂松弛下垂,全身呈浅古铜色,骨骼突出的部位,在日光下闪放着光亮。她的一条腿略作弯曲,取的是欲迈步前行的姿态。她显然是意犹未尽,不甘心在两亿五千万年处迟滞下来,想必稍事休整,将会沿着她预定的返程路线,向零公里进发,继续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距离银杏树很近了,齐竞忽然注意到,各种小虫虫比如蚂蚁、地鳖、黑虫、蜣螂等绕行银杏树庞大的根部,不停地在转圈圈。却没有一只小虫超越无形的界限,爬到树干上去。也许,银杏树原本就是不招虫的,不必大惊小怪。

    但是,“滩枣”尸体被鹰鹫争抢一空,只剩下一堆白骨,汪参谋遗体距此不过几步路,却保全了下来,为什么?齐竞一时心虚,以为不仅是地上爬着的虫类,也不仅是天上飞着的鹰鹫,就连他本人在内,都必须遵守某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能在古老的银杏树周围打转转,而不可越雷池一步。

(二)

    战争结束,中高级将领们早着手在编织升级版的凯旋门之梦,齐竞却彻底把自己封闭了起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陪伴老将军的,是汪可逾留下的那张宋琴。琴身早已残破不堪,唯独靠外面的一根“宫弦”,尚可弹拨出声音。老人每晚就寝之前,必不可少的,要坐在琴桌前,久久抚摸古老的宋琴,间或弹出一两个空弦音。

    齐竞原想为汪可逾举办一次正式的安葬仪式,在大别山主峰下那一棵银杏树旁,立一个石碑以供悼念,他要亲自执笔起草悼文。那天,他忽地联想起汪可逾父亲为女儿取的“纸团儿”的乳名,茅塞顿开,一挥而就,写下“银杏碑”:

    汪可逾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生于北平市一个诗书之家,一九四五年初入伍,在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独立第九旅司令部任参谋。一九四七年九月九日在一次战斗中受重伤,逝世于大别山主峰下一个水溶洞中,时年一十九岁。

    人的一生,不外是沿着各自设计的一条直线延伸,极力进取。而汪可逾却是刚刚起步,便已踏上归途,直至回返零公里。从呱呱坠地,便如同一个揉皱的纸团儿,被丢进盛满清水的玻璃杯。她用去整整十九个冬春,才在清水浸泡中渐渐展平开来,直至回复为本来的一张白纸。

    与她相识的人,无不希望以她为蓝本,重新来塑造自己。她的那个标志性微笑总是会随着一缕春风浮现在我们面前。

    祝愿汪纸团儿一路走好!

齐竞赛泣血顿首敬书

    【注】本文节选自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牵风记》之第二十八章《银杏树银杏树》和《与序曲同步之尾声》,标题为命题人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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