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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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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铜仁市思南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目前,养老保险还是省级统筹为主。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虽然达到4万多亿元,但是省与省之间不平衡,有的省份养老金结余较多,有的省份已面临支付困难。全国统筹,有助于实现互助共济,均衡地区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对建立人工成本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形成顺畅流动的劳动力大市场,也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需要指出的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统筹基金,更需要统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技术,这就需要多方面的协调推进。

(摘自人民日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如何加强》)

材料二:

材料三:

    老年人具有高患病率、高伤残率、高医疗利用率的特点。因此,在建立面向整个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有必要为老年人制定有关政策,以保障老年人医疗的基本需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退休人员的养老功能基本上由单位和家庭承担。我国“入世”之后,企业不仅面对国内竞争,而且面对国际竞争,企业中的“小社会”功能一定要向社区转移。老年人口中的大多数已从过去的劳动岗位上退下来,活动范围圈在缩小,因此社区成为老年社会活动的基本领域。社区养老服务包括提供家务劳动、医疗保健、老人护理,兴办老年食堂、托老所、法律咨询站以及文体设施等。面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形式的系列服务,努力做到老年人的小事不出家门,难事不出居委会,有些大事也不出街道。

    老龄产业就是指由老年消费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而形成的产业,它包括所有有关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生产、经营、服务等设施和经济活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产业尚未完全开发,企业经营者对老年消费市场需求攀升反应比较迟缓,政府部门对此也还没有相应扶持引导政策。但我们应对老龄产业的发展持乐观态度。

(摘自中国产业网《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材料四:

    开展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教育,医学教育要兼顾人口老龄化的特殊性,在医学院校、护士学校的课程中增加有关内容,使医务工作者系统掌握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疾病特点。同时要培养一批适合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全科卫生工作者,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成员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服务。

    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除了加快经济发展、实现物质养老外,也必须重视文化养老。发展老年文艺事业,是推动文化养老的一个重要方面,以文艺的形式对老年世界和人生进行诠释,寻找人类存在和人生发展的根据和意义,将使老年人精神世界得到滋养、情感得以升华、心灵得到安抚。

(摘自中国产业网《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下列对材料一,材料二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当前实行的省级统筹为主的养老保险,存在地域之间的不平衡,有的省份养老金结余较多,有的省份已面临支付困难。 B、全国统筹,有助于实现互助共济,均衡地区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但并不适合中国国情。 C、材料二的图表显示,从2005年至2015年,老年抚养比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15至2050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D、材料二的图表显示,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将会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警示中国在养老问题上必须及早拿出相应对策。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医学教育要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在医学院校、护士学校的课程里增加与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疾病相关的教学内容。 B、国家应该培养一批适合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全科卫生工作者,专门负责老年社区成员的初级医疗保健服务。 C、社区面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形式的服务,使老年人的小事不出家门,难事不出居委会,大事也不出街道。 D、老年文艺事业应该成为养老事业的组成部分,只要让老年人欣赏老年文艺作品,就能使他们升华情感、完善道德。
(3)、根据材料三,简要概括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对策。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弗朗西斯•高尔顿与优生学

    弗朗西斯•高尔顿以创立并且热情地传播优生学而被大家牢牢记住。优生学是一种建议人类可以像动物一样促进“好的”特性,抑制不必要的遗传的理论和计划。

    1822年高尔顿生于英国伯明翰,父亲是一位银行家,母亲是伊拉兹马斯•达尔文的女儿。父母最初计划让他学习医学,因此十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在伯明翰综合医院学习,之后进入伦敦的国王学院。1844年1月他在剑桥的三一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不久他父亲去世了。

    高尔顿继承了巨额遗产变得十分富有,因此可以做一些他感兴趣的事情。从1845年开始,他和朋友一道赴尼罗河流域进行考察,穿越萨哈拉大沙漠,游览贝鲁特和耶路撒冷。

    1850年,经过与皇家地理学会协商,高尔顿决定考察从非洲西部和南部到恩加米湖的道路。这次探险充满了困难和危险。在两年的时间里,他与各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历尽艰辛,获得了大量西南部非洲资源和风土人情的第一手资料。

    到了夏季,他喜欢到设得兰群岛去捕鱼和收集海鸟标本,有时也驶帆出海,或者乘热气球升空。后来,他通过观察发现了一种顺时针旋转的大规模空气漩涡,并把它命名为“反气旋”﹣﹣如今更为人所知的名称是高压系统。

    1859年高尔顿的表兄达尔文出版的《物种起源》引起了他对人类遗传的兴趣。他的科学研究很快转移到与生命有关的领域。他把达尔文关于围绕着群的平均值的偶发变异原理应用于人类研究,与1869年发表了专著《遗传的天赋》。他确信身体特征、智力和性情等是遗传的,“在人类的发展中,遗传是比自然有力得多的动因”。高尔顿写道:“我以一种最没有资格的方式反对自然平等的主张。”他相信解决的办法是通过控制人类繁殖的血统。“在培育者意愿的控制下,后代的身体结构看起来似乎像粘土一样具有可塑性。”

    在完成了智力天赋的家族谱系研究后,高尔顿又致力于建立更精确的测量方法来考察人类才能的差异。1883年他出版了专著《人类才能及其发展的研究》,书中概述了自由联想和关于心理意象的问卷调查这两项在实验心理学上划时代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在这本书中,高尔顿还第一次提出了一个以人类的自觉选择来替代自然选择的社会计划,为此他还创作了“优生学”这个词。如他后来定义的,“优生学是一门研究能够改进一个种族的先天品质的所有影响以及将这些影响发展到极致的科学”。

    然而,优生学也成了禁止不同种族间通婚的法规背后的智力动因。 丹尼尔•凯维勒斯写道,“从高尔顿开始,‘优生学’成为了一个具有丑陋含意的词﹣﹣这是理所应当的。”需要注意的是,高尔顿是在做一项有缺陷的工作,它被称作“遗传的祖先定律”。他相信父母的每一方对后代的特征做出的四分之一的贡献,每一方的祖先对剩下的部分负责。

    高尔顿熟悉“高斯曲线”或者“钟形曲线”,他还成为生物测定学的创始人之一。1884年他在南肯辛顿举办的国际健康展览会上开设了人体测量实验室,在那里测量参观者的体重、身高、肺活量、力量、视力和听力,还有其他变量。为了优化社会,他提出了一种度量智力能力的方法,对阿尔弗雷德•比奈的普通智力测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888年,他开始对指纹研究产生兴趣,并于1892年在其专著《指纹学》中提出了指纹分类法。他的指纹编码法被伦敦警察局采用,作为伯特隆测量系统的补充手段来建立犯人档案。

    高尔顿于1911年1月17日去世,他创立的优生学协会在1989年由伦敦创办的高尔顿研究所继续下去。

    高尔顿一生发表了300多部作品,范围很广,表现出不羁的好奇心。在广泛的旅行中他成为一位卓越的超然物外的人类学家。

 (摘编自约翰•西蒙斯《科学家100人》)

【相关链接】①弗朗西斯•高尔顿,从小就聪颖过人,出生12个月后,便能认识所有的大写字母,18个月后则能辨别大写和小写的字母。 3岁时他学会签名,4岁时能写诗,5岁时能背诵并理解苏格兰叙事诗。《马米翁》,6岁已精通《荷马史诗》。7岁对博物学产生兴趣,并按自己的方法对昆虫、矿物标本进行分类。他曾到西南非洲探险,因树立功绩而知名并被选为英国皇家地理学会会员,三年后又入选英国皇家学会,晚年受封为爵士。他的学术研究兴趣广泛,包括人类学、地理、气象学、心理学、统计学等方面。(百度百科)②高尔顿的遗传决定论重视遗传素质的研究,但夸大了遗传素质在个体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忽视了后天生活环境的作用,这是欠妥的。(佚名《高尔顿的遗传决定论》)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

    “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一只破靴子

【英】高尔斯华绥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他的年龄已让他辉煌不再,一周四镑的薪金也不能使他再发财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一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地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凯斯特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

    “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我说呀,老兄,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是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

    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睁得滚圆——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过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绺白头发!”“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星空

何君华

    巴音诺尔苏木实在太小了,在这个人口还不到三千的小地方,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满都拉便是我在巴音诺尔见过的第一个诗人。“诗人”是我对他的称呼,他其实是苏木派出所新来的警察。

    不值班的时候,满都拉喜欢带我去查干敖包读诗,读惠特曼,读狄金森,也读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施塔姆和帕斯捷尔纳克,这些外国人的名字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查干敖包距离巴音诺尔苏木有十几公里,满都拉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他说,没有比这里更适合朗读诗歌的地方了。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诗?”我问满都拉。

    满都拉没有回答我,他只给我朗诵了几句诗,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自我之歌》:“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也一样适合你,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我邀请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遨游,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我现在三十七岁,身体纯然健康,我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诗了吗?”满都拉问我。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有明白。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入,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准则。在我看来,头顶的星空就是诗,心中的准则便是法律。”

    满都拉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我只好似懂非懂地问他:“如果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准则只能选一样,你选哪一样?”

    满都拉想了想,没有回答我。

    “我再给你读一首诗吧!”说着满都拉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到其中页大声读起来:“这一刻仿佛一生/这一生我总是一个人/走在这黑暗中/曾有许多人像我一样走在略上/但走着就丢了/有很多条路就这样被我走过/走过就消失了/路是否有尽头,我并不确定/但一直在走,这是我唯一/确信的事物/穿越一路的黑与暗/仿佛并不是为了抵达/仿佛并不是为了/远处的光……

    “写得真好”我赞美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满都拉说:“你猜。”

    我说:“我知道的诗人太少啦,猜不出来。”

    “是我写的。”满都拉说。

    哇,想不到你也会写诗!”我抢过满都拉的笔记本,上面满满当当全是诗。

    “都是你写的吗?”我一脸惊诧地问满都拉。

    满都拉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都是我写的。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将来还要出版呢。”

    满都拉说他的梦想是像惠特曼一样一辈子只写一本诗集,一本不断往里添加作品的诗集,满都拉告诉我说,惠特曼的诗集叫《草叶集》,他的诗集名字也起好了,被他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在笔记本的扉页上,也是三个字,叫《星空集》。

    可是,滿都拉来不及看到他的诗集出版了,他手写的那本诗集一直留在了我手上。

    满都拉牺牲了,就在他为我朗诵诗歌不久后的一个晚上。

    我将满都拉的诗歌一首一首地整理出来,它们便像雷花一样飘洒到全国各地的报刊上,无数的读者惊叹中国诗坛又有一位天才诗人横空出世,可他们并不知道,当他们读到这位诗人天才的诗作时,他已经不在世上,就像生前籍籍无名的艾米莉·狄金森一样。

我只是一直不明白,满都拉为什么从来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直到有一天我偶然读到《自我之歌》的最后几句:“我要像空气一样离去,我对着夕阳甩动头发,我把我的血肉投进涡流让它在镶嵌花边的步履中漂流。我把自己馈赠给泥土,以期从我心爱的草叶中复苏。你若想再见到我,可以看看你的足迹……你若一时找不到我,请仍然保持勇气,一处不见就到另一处寻觅,我总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你……”

    我仿佛明白了满都拉的选择,他用生命热爱头顶的星空,也用生命捍卫心中的准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下来,我想将来一定要将满都拉的诗集出版,我想让人们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他们热爱一些崇高的事物,就如同热爱生命一样。

(《微型小说月报》2018年第1期)

 现代文阅读(35分)

1.非连续文本阅读

历史的车轮行过辽阔大地,总能在某些特殊拐点留下难以磨灭的辙痕。打开神州地图,我们可以在历史的天空看见无常的风云变幻,又可以在岁月长河磨洗出文明古国的精神图腾。

盘点沿革至今与远古传说关联的地名,我们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即与大禹治水的故事关联的特别多。今河南省开封市下辖的禹王台区,因著名古迹禹王台而得名。禹王台又称古侯台,最初与大禹并无关系,相传春秋时期晋国乐师师旷曾在此吹奏乐曲,称此台为“吹台”。自元朝以来,开封屡遭黄河水患,到明嘉靖二年(1523年),人们于古台之上建禹王庙,为其供奉香火,才有了“禹王台”这个名称。

以知名度而论,杭州绝对算得上“顶流”之一。但很少有人知道,杭州地名的由来也与大禹有些渊源。杭州古称临安、钱塘、武林、杭城等,但它在历史上的第一个名字叫余杭。清嘉庆《余杭县志》记载说“余杭”本为禹杭,因大禹在此治水而得名,后转讹为余杭。不过这种说法存在争议,也有学者认为,“余杭”系百越语地名,和大禹是否在此治水无关。

打开河南省地图,在洛阳、焦作、新乡这三座城市下辖的区县里,会发现有不少地名皆因3000多年前的一场决定中国历史走向的战争——武王克商之役而诞生。周武王率大军行至黄河北岸一处渡口时,举行了一次具有强烈政治意义的阅兵仪式——“盟津观兵”。武王此举有两个目的:一是带有军演性质,熟悉地形与路线,预先作好部署,以便日后大军渡河北伐;二是约定诸侯在此会盟,约定日期,今后于此会合誓师打响灭商的最后一战。这个影响历史进程的“盟津”究竟在什么位置呢?今天地图上有两处地名与此皆有渊源,一处是河南洛阳市下辖的孟津区,另一处是焦作市下辖的孟州市,相距大约60千米。 

公元前1046年,周军与诸国部落组成联合军,渡过盟津,东进伐纣。如今河南省西北部焦作市下辖的武陟县之名,与这场大进军有关。此地因是周武王进军克商、提牧野之师、兴兹土之地,遂名“武陟”。另有一种说法认为“陟”有登高之意,认为可能是武王进军途中在这里登上一座高山而命名。

大军向商王都朝歌不断推进,在决战打响之前,周武王作《牧誓》进行全军总动员,随后于朝歌城外的牧野与殷商展开最后决战。当时都城朝歌由内而外的位置分别以城、郭、郊、牧、野来称呼。“牧野”指的是都城郊外的地方。但牧野之战后,人们但凡见到此地名,联想到的却是这场决定商亡周兴的命运之战,以及发生决战的那一片地区,大体相当于今河南省卫辉市。

灭商后,周武王罢兵西归,我们也跟随武王回师的路线,将目光再转回洛阳地区。与孟津区毗邻、位于洛阳盆地东隅的偃师区,其名同样源于这场战役。史学家杜佑在《通典》中首次载其名之源:“偃师,武王伐纣,回师息戎,遂名偃师焉。”

西周时,统治者分封了71个诸侯国,其君主主要是王室亲族与开国的功臣谋士。至今,在中原大地上仍然可以找到一些古国封邑的名字。比如今天河南省省会郑州与其下辖的新郑市的来历,就都与春秋时期的郑国有关。郑国的开国君主郑桓公是周宣王之弟,最初分封在西周王畿之内的“郑”,就以地名称其国。那个“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在位时,郑桓公身为皇叔,在镐京担任司徒。他眼见“王室将卑,戎狄必昌”,只得替自己家族留一条退路。公元前779年,郑桓公把家族、部属、财产搬到“济、洛、河、颖(济水、洛水、黄河、颖水)之间”,建了一个新邦,仍然称之为“郑”,于是就有了“新郑”这个地名。

西周王朝还在汉水以北、淮水上游一带设置了随、蔡、蒋、唐、息等诸多同姓封国,“来头最大”的大概是蔡国了。其开国始祖是周武王的弟弟蔡叔。可惜进入春秋时代以后,蔡国国势不振,

先为楚灭,而后幸运地异地复国。这一来一去,就在今天河南省驻马店市留下了“上蔡”“新蔡”两个县名。

秦统一六国后,改分封设郡县,此后近百年间诞生的一系列地名,绝大多数与秦始皇和汉武帝这两位政治强人有关。今河南省洛阳市下辖的新安县在秦时属战略要地,秦始皇给地名取“安”字,有长治久安之寓意。我们再来看河南省新乡市下辖的获嘉县。仅凭地名,人们恐怕很难想到,它的由来与一场千里之外的叛乱有关。元鼎五年(前112年),南越国宰相吕嘉起兵反汉,后被汉伏波将军路博德诛杀。汉武帝出巡行至汲县新中乡时,正好收到献来的吕嘉首级,武帝大喜,改新中乡为“获嘉县”。

丰富多彩的神州地名里,三国这个时代自然也有巨大贡献,例如今河南省许昌市下辖的魏都区和建安区。前者是1986年2月设立的,命名由来也比较好理解,曹丕称帝后,定都洛阳,又设了4个陪都,曾经曹操王霸之业的“起飞点”许昌就是其中之一。至于建安区,是2016年11月才改的名,意在纪念许昌建安文化在我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影响。

唐时,武则天称帝后曾驾临嵩山,并亲登太室山封中岳之神,她将少室山下的阳城县改为“登封县”,年号改为“万岁登封”,这个称谓一直沿用到今河南省登封市。河南省灵宝市之名也是唐玄宗因个人崇信道教,喜得“灵符”后御赐。从远古到现代,留在神州版图上一个个别具一格的地名,可以说是几千年风雨中那些惊心动魄的历史瞬间的见证。这些名称从诞生到演变乃至含义发生变化,折射出的也是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中国人所追求的道德标准与人文精神。

(摘编自国家人文地理《华夏青史的地理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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