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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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台州市2019届高三语文4月调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塔下人家

沈念

    和那个阳光般的男孩相见时,抬头就是被雨淋湿的古塔。那是一片老城区,黑色的、赭色的屋脊,高低交错,如波浪翻滚,把一块块光投射到远处的天幕、山峦、岛屿、湖泊。塔就站在一眼望不见尽头的“波浪”之上,瘦削的身体,穿一身褶皱青衣,脸色永远白皙。

    “塔,记录了我对这座城市的初印象。”我和男孩说起25年前的记忆。成长于乡野之地的少年,14岁离家,尚未脱去稚气,求学而来,懵懂无知地“探”进这座城市。那时候,我乘坐的大客车要搭上轮渡才能抵达城市。①汽车排着老长的队伍,把前面的车挤上船,然后等着后面的车把自己挤上去。我在车上伸长脖子,也看不清城市的面目,只能眺望车窗外一湖阔朗的水波。在我“渡”到这座城市的漫长分秒中,屹立水边的塔,若隐若现。

    男孩恰是那一年出生在塔下人家。他的咿呀学语、玩耍嬉戏、学习成长,塔都是见证者。塔看着人们来来往往,蹁跹游走,看着城市换着容颜,延展变迁。

    那时的老城区是衰颓、晦旧的,房屋、水电路等各类基础设施苟延残喘、灰头土脸,塔下人家的生活也多艰涩愁郁。男孩那张阳光灿烂的脸,自信,刚毅,活力潜涌,怎么看都不像是从老城区走出来的孩子。“你到鱼巷子,离塔就不远了,我家就在塔下面。”男孩的电话指路,让我想起多年前寻塔的经历,同样被人这般介绍而记住了呈“7”字形的鱼巷子。过去多少年,远近渔民打鱼上岸,就在附近交易,鱼巷子久而久之闻名遐迩,是与塔一步之遥的水上集市。②多少年过去,鱼巷子的市井气鱼腥味仍丝丝缕缕飘在城市的上空,湖里的鱼和别的水产把狭长的巷子弄得湿漉漉的。塔整天看着巷子里的“人间烟火”,喜笑怒哀的人们从这里走过,又回到柴米油盐的生活轨道上。

    男孩的父亲在这里贩卖过鱼,生计所迫,这位中年男人下岗后,干过多种活计,孩子要长大,老人要赡养,没有任何优势、背景、资源、专长的他,注定要付出成倍的努力。塔,看到过男人从巷子里早出晚归,也看到过他拥抱孩子和妻子时的微笑。塔下住着很多这样的家庭,大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张拧巴,就像走出门,坑洼的街面,不小心就会踩一脚烂泥水。男孩那一年喜欢上了绘画。夫妇俩纠结了一天一夜,决定送他去培训班,家里的一切开支压缩到最低限度。贫穷并没有限制这个家庭的想象力。男孩坚持了7年的绘画学习,考进了北京电影学院。男孩画过的速写本、用过的铅笔头,被夫妇俩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几个纸箱。许多次,他们拒绝了友人资助的善意,却不知要如何述说陪伴、培养孩子的经历,好像是咬咬牙就走过来了,那些艰辛、隐忍和坚强却只字未提。自己的路自己走,男孩从小就记住了父亲的这句话。只有塔,是最熟悉这些塔下人家的困窘和努力的。然而似乎只要汇入城市的人流,这对夫妇、男孩和老街坊们,都变得从容、勇毅了。

    在水的波光浪影中,塔把时间创造的变化藏进了城市的身体里。水在西边老城区划下一道边界,城市不断地往东走,越走越远,日新月异,人们的目光追随着这种“新”,只有老街如故。男孩的家至今都没从老城区搬走,有些老街坊离开后会常回来看看,不知从哪一天起,老街巷也悄然变化。③那些曾经一成不变的店面——刻字厂、打鱼佬特色鱼馆、江清侠中西结合门诊、好帮手清洁用品批发、牙科诊所、兴旺布行……,屋瓦上叠积的尘灰,茂盛的茅草,走出人们习以为常的“看见”里,替换的是整修之后朴素洁净的新气象。细心的人发现,七拐八弯的老街路面铺了柏油,填平了积水的空洼;路灯擦亮了这里的夜晚,暗夜行走变得暖意丛生;社区服务延伸到街巷每个角落,塔下人家多了欢声。这些变化跟着时间前行,这些变化来自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美好共享。男孩每次从外地回来,都会穿过挨挤的房屋中的窄路,走到湖边看水,也抬头回望几年前整饬过的塔。那一刻,男孩似乎能猜到这座实心塔里浮动着的欢喜心思。

    我离开这座城市好几年了,挥之不去的城市影像里,众多的建筑标识在脑海中你起我落、熙熙攘攘,而塔的形象一直挥之不去。谁也没有登上过塔去眺望水的风光,塔的实心结构 , 注定它是这座城市的一个特定坐标。二十多年来,我也说不上有多少次一个人或陪外来朋友看塔,每一次的场景仿佛都是流动的,只有塔是坚定的不变者。我和男孩每每谈起这座城市,都需要从塔出发,似乎这里是寻找宝藏的入口,似乎离开它就不能拼凑出一个记忆中的城与市。

    男孩学业优异,大四时被选送到巴黎一所著名的学校交流,结束学业后他选择了回国,先去了上海,又回到北京,刚做出自己满意的有中国元素的动画设计作品。这些年,男孩一边上学一边打工,靠自己去挣专业学习的高昂费用,从未停下迈进的脚步。和他的父亲母亲一样,在困难面前,男孩从没有生发过退缩的念头。自己的路自己走,男孩鼓舞他自己,向前走。

    正是这座城市的底蕴,赋予了年轻的他和他们勇于担当的力量。

    这些年城市的变化,细微的,翻天覆地的,塔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有时我想,一座城市总是涌现出诸多变化当然是令人欣喜的,然而,某些不变的东西更是珍贵的。从我所认识的男孩及其父母身上,我看到了属于这座城市的那种珍贵。忧乐之间,先忧后乐,忧中有乐。男孩和他的父母,以及每一个与这座城市有关的人,在这里居住、生活的人,从这里离开、归来的人,他们血液中流淌的,是豁达、勇毅、坚韧、无畏。有谁能否认,恰是最普通的他们所坚守、坚持的这些品质,恰是他们怀着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进发,积淀成一座城市的品质、生机和变化。

(选自2018年11月23日《光明日报·周末文化版》,本文有删改)

(1)、赏析文中两处画横线的语句。

①汽车排着老长的队伍,把前面的车挤上船,然后等着后面的车把自己挤上去。

②多少年过去,鱼巷子的市井气鱼腥味仍丝丝缕缕飘在城市的上空,湖里的鱼和别的水产把狭长的巷子弄得湿漉漉的。

(2)、作者因老街巷悄然变化的欣喜之情在文中划线句子③表现为怎样的语言特点?
(3)、简要分析“男孩”这一人物形象在文中的作用。
(4)、根据全文,分析“塔的实心结构”这一说法在文中的多层内涵。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旋

九水

    里德警官这几天精神高度紧张。副局长在特别会议上说,新局长马上就到任。新局长曾经是一个神探,破获过许多疑案大案,正因为这样,新局长也是一个行踪不定的人。这是他这种神探的特点。副局长声色俱厉,要求大家这几天务必谨慎小心,不能出现任何岔子,“否则当心饭碗!”屡获嘉奖的里德被派到这个混乱的小城最繁华的黄金街当巡警,要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责任,而且是一份不小的荣誉。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里德正在黄金街上巡视,突然一个怪异的红头发的男人出现在里德的视线里。就在二人目光相对时,红头发转身就跑。里德感到疑惑,急忙追了过去。这个小个子没跑多远就被里德逮到了。里德说:“先生,看来您要到警署吃午饭了。”红头发耸了耸肩,表现出一种无奈。

    红头发自称叫吉米,曾经是一名心理学硕士。里德问道:“吉米先生,你见到我为什么跑?”吉米一脸冤枉:“警官,本国法律哪一条规定公民不准在街上跑步?”“可你是在见到我时才突然跑起来的。”“就算是我见到你时才开始跑的,可是你看,这有什么问题吗?”里德听着吉米不怀好意的笑声十分气愤,但没有一点办法,只好把他放了。

    第二天依旧阳光明媚,里德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中还残留着那个红头发不屑的表情,里德觉得深受侮辱。突然,里德看到了一个红头发男人,那个小个子见到里德转身就跑。里德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过去。吉米又被带回了警署,询问的结果和昨天一样,里德只能又将吉米释放了。他觉得吉米简直是个疯子。里德咬着牙根冲着警署门口的一个穿灰色风衣的老人大声呵斥,他已经多次看到他看热闹时幸灾乐祸的嘲笑,就将在红头发那里受的气,一股脑撒向这个可恶的家伙。灰风衣耸耸肩膀踱着步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德总是能看到那撮令人生厌的红头发,红头发也一如既往地“逃跑”。每次里德都想,最好让那红头发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倒。

    现在的里德若是见不到红头发反倒觉着不正常了,甚至那个灰风衣不怀好意的嘲笑也变得像每天明媚的阳光一样寻常。这时,吉米又出现在里德的视线内,还是一看到里德就跑,里德压根就不想理会:“最好把这个红头发带到精神病院去!”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抢劫”,一个年轻女人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个红头发的家伙……抢劫……”

    里德赶紧追了上去。里德没费多少劲就抓到了吉米,不久女人也赶了上来说:“就是他!这个红头发的坏小子!”里德终于如释重负,将两人一同带回了警署。

    里德喝了一口浓浓的咖啡,得意地问:“我的心理学硕士先生,这回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吉米笑着说:“警官先生,您难道看不出来她是个疯女人吗!”里德忙问那女人:“小姐,他抢了你什么东西?”“感情!”

    “什么?”里德大吃一惊。这时女人又说:“我叫露丝,是吉米的女朋友,他不顾我们三年多的感情,像许多恶棍一样,抛下了我,您说他是不是抢走了我的感情?”说着,露丝就“呜呜”地哭了起来。里德此时抑制不住愤怒之情,他觉得自己受了这红头发和他所谓女朋友的玩弄,便气急败坏地喝道:“小姐,你说的抢劫对象,它应该是金表、皮包之类的财物!”

    露丝擦了擦眼角说:“警官先生,这只是您将抢劫的概念局限化了,难道感情就不能抢劫吗?您可要好好处罚他,好好治理我们的城市,肃清我们的风气呀!”说完,她望着吉米又哭了起来。我只是个警官,风气?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荒唐的事,里德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把他俩请出了警署。

    没想到第二天,闹剧又重新上演了,阳光也依然明媚,只不过这次的女主角换成了一个叫玛丽的女人,所有的经过一模一样,连台词都如出一辙,只是临走时玛丽加上了一句:“警官先生,要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家伙可是抢走了不少女人的感情!您可要好好处罚他,肃清我们城市的风气呀!”

    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里德坐在咖啡馆里发誓,再发生这类“感情抢劫”的事,我躲得远远的,绝不理睬。

    里德在第三天上午耀眼的阳光里,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子仍然被可恶的红头发和他那些感情被抢劫的女人们搅得一团糟。里德又听到有人在喊“抢劫”,随着叫声,他又一次看到了那团红头发从他眼前跑过去。里德的忍耐已经超出了极限,他决定要兑现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毫不犹豫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店。

    几天以后,黄金街上换了一位新警官。里德因为前不久的那个上午,黄金街上最大的一家珠宝商店被一伙歹徒抢劫,而他竟然坐视不管而受了很重的处罚,据说为首的是一个红头发的家伙。

    第二天上午,依旧阳光明媚,街头人们步态悠闲。当里德去警署领取处罚通知单时,却惊讶地看见红头发吉米正被押上警车,而以前总是趾高气扬的副局长居然也接到了调离通知单,正在对着那个灰风衣哭丧着脸,点头哈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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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和我们的街

(土耳其)阿古兹·涅辛

    我们街上的邻居对于四年举行一次的参议员选举觉得很不理解,而且怨声载道。您别以为我们有自己的参议员,能替我们做主,哪有这样的好事?……也别以为我们能从自己街坊里选出一个参议员。那是白日做梦!参议员们根本不到我们这条街上来,要是真有一位信步走来了,那么他一定出不去。汽车从来不从我们这条街经过,电车不通,大车也不来,就连骡子也过不去。

    您可别一高兴就路过我们的街——保管连您的怀表也会停住。一个文明人在这个大城市里见到这样的街道,他的大脑准会出现故障。

    可是我们却整天在这条骡子也过不去的街上来来往往。大姑娘们拖着木屐吧嗒吧嗒地走着,光脚丫的孩子们在噼啪噼啪地瞎闹。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住在这条街上,能不走这条路吗?

    可是我们街上的居民不知天高地厚,居然要管起国家大事来了!他们居然不满意四年选举一次!

     “哎,你们都是什么人哪?你们知道什么是选举吗?你们懂得参议员是怎样的人吗?”我这样劝解他们、可是白费劲。他们哪能懂得这些?他们自作聪明,而且根本不想明白一点道理。这也难怪:他们每天来往的这条街道是连骡子也过不去的呢。

     “那好吧,既然不赞成四年选举一次,那么八年选举一次怎么样?”我对他们说。

     “不,选举次数要多些!”他们回答说。

     “两年选举一次吗?”

     “不,老兄!要每天晚上天一黑就来一次选举。”

     “哎——敢情是咱们的街坊都疯了。”我叹了一口气。

    我们这条街也真怪,每个居民都欠着一身债。这里房东在撵房客,那里的债主把门捶得震天响。门板上横七竖八地刻满了道道儿,因此送牛奶的,卖水的和面包铺掌柜的都没法再用小刀或铅笔在上面做记号了,小商贩在主顾家的门上用刀或铅笔画道,作为欠账未付之记号。我们天还没亮就起身,然后一直到中午都在为生活而奋斗:又是还债啦,又是收账啦,闹得不亦乐乎.从中午到第三次祷告,是母亲揍孩子的时间,过了这段时间直到天黑,就是孩子你打我、我打你的时间了。在一片搬嘴弄舌、说长道短的气氛中,夹杂着煎大葱的气味。在这个时候,妇女们也不忘彼此相骂。而从晚上一直到天亮,她们就一直和自己的男人吵架。

    据说咱们这个地球的战争已经结束了,但是这和我们有什么相干?我们街上的战争并没有停止。

    总之一句话:我们街上的居民被这些所有使人忧伤、悲伤、烦恼的事弄得疯疯癫癫了。

     “我说各位街坊,像选举这样的大事能每夜来一次吗?”我想说服他们。

    不料问题根本不在这里。

    这里面另有文章。我们街角上有一座路灯。不瞒您说,这座路灯是有名无实的:它既没有玻璃,也没有灯罩,也没有灯头,一句话——凡是路灯所应该有的一切玩意儿它一概没有,有的只是一根铁柱,可是我们已习惯叫它路灯了。

    我们街上的居民早就忘记了路灯应该照耀街道这样一条真理,这根铁柱子光秃秃地竖立在街角,就好像一种装饰品、可是它倒能使孩子们解闷开心。他们走在铁柱周围转来转去,一看见乌鸦落在铁柱顶上,就拿弹弓射它们、

    这座路灯是谁装的呢?是一位什么大慈善家?慈善团体吗?国家吗?政府吗?市政府吗?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装的?为了什么?管这些干什么,我们只听年逾古稀、行将就木的老年人说过。

    这座路灯只在当年雷莎德苏丹登位的时候亮过一次,后来公布宪法的时候,它还点过一两夜。至于它在共和国宣布成立的时候有没有点过,至今还是一份疑案。有的人说点过,有的人却说没点过,

    现在言归正传,且听我们的街坊对路灯和选举的关系如何解释。一位老大爷心直口快地说:“您记得不久以前的那次选举吗?在选举的那天,给咱们的路灯安上了灯罩、玻璃、灯头,当天晚上就点上了煤气。咱们这条街顿时热闹起来了!可是一过了那夜,直到如今,路灯都没有亮过。”

    感谢上帝,这下子我总算明白过来了。我懂得了我们这条街上的居民为什么希望每天晚上天一黑就进行选举——因为一选举我们的路灯就亮。说实在的,我是同意他们的意见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拔草

李娟

    我们家自行车的全部构件只剩下两个轮子、一只坐垫、一副龙头以及连接物。连踏板都没有。至于刹车器,就更是奢侈物了。需要刹车的时候,只须把脚伸直,用鞋底在飞速运转的车轮上“嗞——”地蹭一下,车自然就会减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则两只脚一起上。

    有一次我妹骑车的时候,骑着骑着车链条掉了,并且掉得极不是时候——当时我们正在被两条大狗狂追。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穷凶极恶的狗!在阿克哈拉,最凶的狗一直都是我们家的琼瑶。可是和这两条狗相比,我们家琼瑶简直温柔极了。我妹的车链子不巧就在那时候掉了!她“啊——”地叫起来,两条腿蹬得飞快,面无表情,大汗淋淋。亏她车上还载了小山似的一堆干草,居然也没给狗扒掉。要是掉了的话谁敢回去捡啊?

    家里养鸡,一养就是一百多只,还有五只野鸭子。小的时候还好打发,长大了简直跟一群强盗似的。我妹每天都要拔瓷瓷的两大编织袋蒲公英回来才够它们吃,加上家里打算再养只小毛驴,于是草就得拔得更勤了。每天拔回来的草都得晒干一部分,留作冬天给毛驴的草料。

    到了一年一度的打草季节,牧民们纷纷从深山返回乌伦古河流域,为大畜准备冬天的草料。一辆辆打草的马车晃晃悠悠,满载而归。

    我家没有草场,只好去草场里捡别人割剩下的。拉草的车经过的地方,沿途路两边的树枝多多少少会把垛得高高的草从车上挂下来一些。于是我妹就天天沿着打草的车辙走啊走啊,前面掉,后面捡。就是被狗追的那一次,我也跟去捡草了。去的路上果然捡了很多,我们细细拢一拢,居然有好几抱,便藏在路边灌木丛里,准备回去的时候捎上。

    风很大很大,在高处呼啦啦地响。苞谷地如丛林一般,茂密地高过头顶,又如大海一般起伏。土路孤独地在这片海洋中延伸。走在这路上,像是走在消失之中。

    我们每捡够一大抱的时候,就集中到一处放着,然后空手向前继续捡。这样,走过的路上每隔不远就垛着一堆,一路延伸得很远很远。

    阳光灿烂,却下起雨来。真奇怪,雨从哪里来的呢?摔在地上有五分钱镍币大小,砸在脸上更是梦一样的痛觉。风呼啸着从天边奔来,苞谷地动荡不停。雨点有一阵没一阵地洒着,后来越下越大。天气炎热,风势不减。

    又过了大约十来分钟,这场奇怪的雨才止住。土路上雨的痕迹瞬间就蒸发了,只留下一个又一个环形小坑。密密麻麻地、寂静地排列着,如月球表面一般寂静。自从打完草后,这条路很长时间都没人走过了。

    这里的碎草更多,带刺的灌木丛中,铁丝网上,道路拐弯处,遗落得到处都是。我们不停地左右开弓,不一会就码了齐腰高的一垛。

    这么多怎么拿得回去呢?我站在旁边想了又想,对我妹说:“分成四次,我们一人抱一堆走,两个来回就拿完了……”

    我妹也站在旁边想了想,一弯腰,把那堆草整个儿抱起来就走……

    我就只好跟在后面,一路上捡她身后掉下来的碎草。

    今天的任务还早着呢,我们还得一人拎一条编织袋,走进林荫道对面的田野里去拔新鲜草。刚才的草料是用来储存到冬天的,而家里的鸡鸭还在等着今天的晚饭。

    风依然很大。这样的天气最好了,没有蚊虫。在这样的大风里它们那扇小翅膀飞不起来,也就不用因为它们钻进耳朵而吓得要死,平常田野里很可怕,草丛中的蚊子跟云雾似的,一片一片地荡漾,还极均匀地发出嗡嗡不绝的重低音。所以才说刮大风的天气是幸福的啊。大地和天空之间被大风反复涤荡,干干净净。

    我们一人扛一只袋子往回走,迎风穿过这片美丽平坦的田野,远处的林荫道像是等了一百年一样。里面停着我们的自行车。

    回到家,我妈说:“啧!今天捡了这么多!两个人一起干到底不一样啊。”

    我老老实实地承认:“哪里哪里,我是去当啦啦队的。”

    再说说鸡吃草的情景:这群死鸡跟债主似的,一个个上蹿下跳,脸红脖子粗,把五只可怜的野鸭子在脚下踩来踩去,根本靠不到食槽旁边。有的鸭子不知怎么的居然也在糟子边挤到一个位置,还没下嘴,突然看到左右前后全是鸡,立刻大惊小怪地尖叫着跑掉,四处乱跳,寻找同伴。不知鸭子为什么这么怕鸡,它们明明长得比鸡大。

    这些鸡可狠了,从小就会啄人,疼得要死。由于嘴尖的原因,一个个特能挑食。鸭子就笨得不可思议了。每次都要等鸡们吃得神清气闲了,才敢蹭到槽子边上,而且还努力地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一有风吹草动,就忙不迭排成一条队逃跑。

    其实鸭子有时也很令人烦恼的。我们在鸡棚里放了一只小铁盆给大家饮水。每次注满水后,它们总要跳进这方狭小的水域游上几圈过干瘾。游就游呗,可它们还要扎猛子。有时候这小小一盆子水里居然能挤进去三四只鸭子,把盆子挤得满满当当。明明一动都不能动了,却仍扭着身子假装游泳。害得鸡们围着盆子干着急,一口水也喝不到。

    鸭子最有意思了,我妈叫:“鸭!”它们就“啊!”地回答一声。我妈要是叫:“鸭鸭!”它们就:“啊!啊!”我妈:“鸭鸭鸭!”它们:“啊!啊!啊!”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吃大饼(有删节)

沈从文

    战前数年朋友来往通信中,遇到形容生活穷困境况时,照例常说“吃大饼”过日子。凡使用这个形容词的,在他本人生活上,虽未必即到“陷入绝境”,在他本人情绪上,实俨然已有点“招架不住”神气,似乎只要加重一点儿,就到“喝北风”程度了。可是“大饼”是个什么样子?有多大?如何做?如何吃?倘若他是一个南方人,要他老老实实回答时,这人若够老实,也许自己会瞠然不语,却令人哑然失笑,因为他虽惯会使用这个名词,可未必见过“大饼”,更未必吃过“大饼”,他吃的或者是巴掌大、焦盐、揉糖,再沾上一小撮芝麻,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上面那个装阔旗人掬两丈京钱买的东西一样,事实上名叫“烧饼”,或“烤饼”。(橘生淮南而为枳,这东西过长江就越来越小巧秀气,到后就索性改名为“金钱烧饼”了。论式样,昆明地方所见的倒不少如三尖角的,褡裢式的,银锭式的,隔月形的,……至于中间有个孔,相传为三百年时戚继光征倭寇用作军士干粮,如今说来还带点抗战意味的“戚饼”,反而少见。)也许达人虽吃过“大饼”,还依然不明白这东西本身有多大的,因为凡在桌子旁坐定吃大饼,可能是照云南人熟习的炒饵块烩饵块方式,早已切成丝切成片,加上作料,把大饼原来的素朴与壮观全失去了。宋人笔记说,秦桧的儿孙生长城市,不识豆麦所出,量米时桧询问米粮来源,有人说从簟席上出,有人说从斗斛中出。无一个想得到是从田地里生长。邯郸淳《笑林》说,北人不识笋,吴人为设笋,问从何来,告说是竹子生的。还家煮床箦,预备大吃一顿,久煮不烂,还以为是吴人不诚实,有意捉弄他。可见有些东西即或吃过,还不知道它的本性,也是常有的事。

    生长于长江以北的山东河南朋友,必自以为对于大饼是个完全内行,其实所知道的也只是就经验所及而言罢了,大饼过了河过了江向南方跑,沿黄河上海长江上游向西南高原跑,大饼的命运如何,就依然不大容易知道。

    民国十八年我到武昌时,被朋友孙大雨诗人邀到一个小铺子去吃牛肉大饼。大雨那时节正对于许多事都还充满好奇心,认为这小铺子极有诗意。铺子中简单得很,除却几件粗重桌椅,只是当门一个大而厚重的黄铜锅罐闷了一大锅白汁牛肉,另外站板上棚下一个两尺大三寸厚的大饼。照习惯,限定每天卖完一锅肉,一个饼,即关上铺板休息。小碗盏,大筷子,桌凳复拙重古朴,加上那做买卖人的神气派头,不免令人疑心这原是个有历史背景的职业。问一问,才知道这一家人的先代,原来是随同蒙古达达迈过长江到此落脚的,到太平天国时,又成为长毛贩卖制度之一种,并说那口铜锅,那份锅家业,都是祖先传下来的!试看看那口厚重放光的锅罐,那个二尺大三寸厚素朴壮观的饼面,同时再注意一下掌柜的伸出生有疏疏黄毛的太手,持着大铜勺从热气基勝锅中取肉,舞着大铜刀割饼时情景,真不能不相信,这里有的是“历史”,面前的一位,也许还是匈奴族王子的遗裔。使人想起荆轲专属本来的活计,干这种活计的人,当前已不足请,在历史上刼很做过几件不平凡事业的。

    民国二十八年我在昆明,某一天忽被朋友邀到一个丽江朋友家中去吃西藏式大饼。上桌时,一尺五六寸大,三寸厚,特点是饼面干干净净一片素朴的焦黄(看就使人又感觉接触了神农氏后代的传统生活习惯,也接触了另外一个民族的宗教习惯)。把这个东西一片片割切下来,用大雪山下牦牛身上出产的酥油制成酥油茶同吃,原是边地最平常的方式,不值得提。可是当时我们却还用《红楼梦》上史湘云吃过的鹿脯(而且照孔子旅行时的方式,用刀削吃的),以及《吕氏春秋·本味篇》(亦即历史上有名大厨子伊尹)所未提及的,来自一万尺高大雪山上的四五种稀奇古怪动植物,一同填入腹中,这两件和大饼有关的事,我相信生长北方每天吃大饼的朋友,是不会想到的。

    第三件事是大饼既用“大”为名,最大的饼究竟能有多大?就个人眼目所及,大饼似乎和普通锅面有关,锅面大小又和家庭组织有关,所以如今所见的二尺见方三寸厚的形式,可以说是一般形式,论家庭组织,唐代算得庞大,一家百口是常有的事,可是不分家未必即同炊。杜阳编述叙杂事最善夸饰,记同昌公主死事,李可及为安排一场叹百年舞,用到八百匹官施,舞竟珠翠满地。可是轮到赏赐三十骆驼的饼送给葬役夫时,还是只说“各径阔二尺”。从记载上看,且像是已到最大限度,大饼之大超越纪录,实应数一位赵老总的成就。孙光宪《北梦琐言》说:五代王建主蜀时,有一位善吃喝好客人的赵雄武,绰号“赵大饼”,每次用面三斗做饼一枚,做成后,有好几间屋子大。唐人普通房间纵不如宋人费木料,也总得有两丈见方,这个饼很可能就有六丈大小。当时这种大饼的用途,说是值大内宴会,或豪家设厂筵时,这位起官人即于众宾内奉献一枚,裁剖用之,各人一份,吃得大家饱饱的。至于这个六丈见方的大饼,从赵府转到另外一处筵席,如何抬去,可不说明。若不太厚,或者卷成一束,派那十五位鲜衣花裤大师傅抬去,也未可知。这种大饼的制法,就是一种秘密,据说当时至亲好友,即不肯传授,无由模仿。若不然,别的不说,现在昆明电话局长赵先生,既以喜做烧鸭子著名,又好客,只要如法仿造大饼一枚,请客时,就可以把三百客人同时邀集,不至于感到束手了。

    后记:假期匆匆过去,家中大小工作重新开始,想起孩子们在嚷叫“吃不饱”之余,然能不断大笑。在讨论到大小男丁三口今年雨季来临时,得如何学习赤脚和泥浆奋斗,都十分高兴。主妇在为家事为生活把一个作主妇的最高工作效率用尽后,尚永远不失去脸上代表从容与快乐的微笑。以及寄住城中由念佛而神经失常的妹妹,在极痛苦情形中,亦尚能独自用笑来排遣挣扎,我心想,一家人尚能笑,真不妨事。写点小故事,赠给同样无可吃的正直国民,在他的单纯沉闷工作外,若能有机会笑笑,也不为无意义!一般人常说,战争是要血和泪的。据个人意思,人生中某一种无形战争,所需要的也许倒是保持那个“虽败北不气馁”的微笑或大笑!

    三月一日桃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穿军装的牧马人

曾剑

    我穿上军装,来到这深山老林时,有一种被贩卖的感觉。我家是鄂西山里的,跑到这东北原始森林。我如果像电影里那些大兵,在崇山峻岭间真枪实弹地干几场,倒也像个兵。连队居然让我放马,成为整个连队执行任务时,唯一不带实弹的兵。

    那是个灰蒙蒙的冬日,连队一个满脸通红的老兵,把我领到一群军马前,把一只狗尾巴草一样布满毛刺的旧马鞭递到我手中。我心里亮闪闪的希望,就在眼前的灰蒙蒙中淹没了。我没有立刻去接马鞭,而是把右手掌贴到胸前。我摸到了我的心,像这冬日山里的石头,又冷又硬。

    在老兵的背影就要消失在马棚拐角处的那一刻,我一个百米冲刺,追上那个老农一样的背影,问,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有怨气,我连一声班长都没喊。

    老兵转身,把右手搭在我的肩上,把自己装扮成一位慈祥的长者。

    老兵反问,为什么不能是你?

    他说完这句话,伸了—下脖子,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只盯着我的一张脸看,许久,给我一个僵硬的笑。

    我的脸上有什么?我冲到溪沟边,弯腰。在水里,我看到了自己:黑皮肤,娃娃脸,月牙眼,自来笑,这不就是个山里放牛娃嘛!

   我站起身,望着班长那个令人沮丧的背影,哀叹道,我会成为他吗?

    我顺着溪流,走向我的马群。

    为什么偏偏是我?为什么不能是我?这两个巨大的问号,像两把弯刀,砍着我脑子里的每一根神经,折磨着我。

    指导员到马场来看我。

    指导员的到来,让我这个冷意很浓的马棚里有了一丝暖意。指导员是来开导我的。指导员说,你真行,刚当兵就是班长。班长?我直着脖子问。指导员笑着拍拍我的肩,说,对呀,你不但是班长,你的兵员还是咱连最多的,你看,指导员指着那些马说。我说,指导员,你就别逗我了。指导员说,我怎么就逗你呢?它们都是战马,曾经驰骋过疆场。现在,都实行摩托化了,用不着它们了,不忍心把它们抛弃,就养起来,任它们老去,死去。但是,马班是有编制的,它们都有编号,军委首长都知道我们这儿有二十五匹马。

    说来说去,我干的是无用功,我还以为这些马,有朝一日能驰骋疆场,或是能成为某位将军的坐骑。

    我很烦,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我的价值。

    那天,黄昏沉寂,空荡荡的大地显得悲戚。本来放牧一天我应该很疲惫,可一只马鹿的出现使我兴奋起来。我其实并不认识马鹿,是一个老兵告诉我的。老兵说,马鹿像小马驹,但长着鹿茸,特别漂亮。马鹿见了我,并不惊跑,而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用两只充满灵性的眼睛望着我。我也望着马鹿。马鹿一动不动,在黄昏的光线里,像一张色彩强烈的油画。

    然而,一杆猎枪,却要毁坏我眼前的这一切。那是一个身披翻毛羊皮坎肩的猎人。我走向他,用我的身体,挡住他朝向小马鹿的枪口,一动不动。

    天地静得一枚松针掉下来都能听得见。

    最终猎人枪口朝下,长吐一口气,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软了下去。他冲我喊,行,当兵的马夫,你行!

    我行吗?当那个猎人远去时,我问自己。我吓出一身汗,心都快停止跳动,血好像凝滞不流了,他居然说我行。

    那人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林子里的那一刻,我的血管跳得更厉害了,像解冻的冰河。是后怕吗?我问自己。是的,我后怕,但是,我行!我回答自己。我只是一个牧马人,制止猎人的捕杀,这不是我的职责,但是,我站出来了,站在一管随时可能把我打成筛子的老式猎枪面前。从那个黄昏起,我在我的心里,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了。我是个马夫,但我不可以被忽略!

    我慢慢地对我的马好起来。我从来没有重重地抽打过它们,现在,我连鞭哨都不忍心挥响。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胡文阁是梅葆玖的徒弟,近几年名声渐起。

    ②胡文阁告诉我,20世纪80年代,他还不到20岁,在西安唱秦腔小生,却痴迷京戏,痴迷梅派青衣。水袖是青衣的看家玩意儿,既可以是手臂的延长,载歌载舞;又可以是心情的外化,风情万种。但和老师学舞水袖,需要自己买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做水袖。这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当时需要22元,正好是他一个月的工资。关键问题是,那时候,胡文阁的母亲正在病重之中——他很想在母亲很可能是一辈子最后一个生日时,给母亲买上一件生日礼物。但是,他买了水袖就没有钱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了。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他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他想得很简单——年轻人,谁都是这样,把很多事情想得简单了——下个月发了工资之后,再给母亲买件生日礼物。然而,无情的病魔没有给胡文阁补上母亲生日礼物的机会。

    ③30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胡文阁都非常后悔。水袖,成为他的心头之痛,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根永远拔不出来的刺

    ④胡文阁坦白道出自己的心头之痛,让我感动。

    ⑤我们也常常会面临类似的“水袖”之痛。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事业、爱情、婚姻、子女……我们觉得每件事都比父母重要。

    ⑥都说人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是不懂亲情。爱情,总还要去追求,亲情只要伸手接着就是,轻而易举。问题是,胡文阁还敢于面对自己年轻时的浅薄,坦陈内疚——多少孩子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地方,没有什么心痛之感,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

⑦想起我的父母,我常常会涌出无比惭愧的心情。当初母亲从平房搬进新楼,已年过80,腿脚不利索,我生怕她不小心会摔倒,便不让她下楼。母亲去世之前,一直想下楼看看家门口新建的元大都公园。正是伏天里,我对她说:“等天凉快点儿再去吧。”谁想,没等到天凉快,母亲突然走了。

    ⑧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电视里,看到胡文阁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

(选自肖复兴《水袖之痛》,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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