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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桂林市第十八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明代手工业高速发展,文化艺术复兴昌盛,在这种情况下,明代在衣、食、住、用等领域里,出现了种种不寻常的文化现象。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型。在全国最富庶的江南地区,不仅木作、漆作行业兴旺,而且出现了一批专做硬木家具的小木作行业。店铺内不仅生产出售各种硬木家具,店主还常常根据用户需求到家中加工制造。按不同的用材,明代家具可分为传统的漆饰家具和新颖的硬木家具,以及采用竹藤等制作的民间家具。

    国内最早的漆饰家具是明宣德年间的方角双门橱,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馆。这种被称为雕漆的工艺,比单纯填漆家具更华丽。明中叶后,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出现了以黄花梨、紫檀木等优质木材为主材的復木家具。在另外的广大南方地区,人们就地取材,制成别具一格的竹家具,尤以斑竹所制枝木家具最为贵重。明代家具在宋代家具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明式家具品种丰富,用材多样,其中以黄花梨最佳,这种硬木色泽柔和、纹理清晰坚硬,富有弹性。由于木质坚硬且有弹性,所制家具用料的横断面很小。因此,家具造型简练、挺拔。由于木材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施漆,仅仅擦上透明蜡即可充分显示木材本身质感。另外,明式家具制作工艺精细合理,全部以精密巧妙的榫卯结合部件,坚实牢固,能适应冷热干湿变化。高低宽狭的比例或以适用美观为出发点,或有助于纠正不合礼仪的身姿坐态。

    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清代家具中最出色的是宫廷家具,各种宫廷家具色彩鉤丽、纹饰华美。其中,最华贵富丽的雕漆家具以吉祥图案为装饰主题,刀法深锐,花纹与雕刻手法均严整细密,无论在中国家具史上,还是中国漆器史上,都是不可多得的杰作。这些家具的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去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并逐步扩展成了 “清式”家具的主体风格。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体已趋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繁缛的雕饰破坏了整体感。但在民间,家具仍沿袭“明式”特色,保留了朴实简洁的风格。

    中国家具艺术成就对世界艺术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特别是明清家具。西方一些著名设计师将西方古典主义风格与中国传统家具风格相互贯通,设计出既适合东方人口味又能引起西方人兴趣的创新家具。

(摘编自王翔子《浅谈中国家具的精髓——明清家具》,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因为明代家具业呈现不寻常的发展态势,所以促进了手工业、文艺领域的快速发展。 B、明式家具用材多样,常以黄花梨、斑竹等为材,以这些木料所制家具造型简练挺拔。 C、在制作过程中,明式家具的形体比例既有审美层面的追求,也有实用方面的考虑。 D、清代的家具最华贵富丽,在我国家具行业、漆器领域中均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价值。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先概述了明代家具的发展背景,随后重点论述了漆饰家具与硬木家具的特征。 B、文章论述家具特色各有侧重,明式家具详述用材做工,清式家具则详述宫廷家具。 C、文章第三段运用事例论证的论述方法,概括分析出了清代宫廷家具的主体风格特色。 D、作者花费大量笔墨分述明清家具特色,是为了阐述明清家具对世界艺术的重大影响。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木作行业出现,不仅是硬木家具业新兴的标志,也是明代家具业发展特色之一。 B、如果明式家具木料的色泽纹理不美观,就会以施漆美饰,进而促进漆作行业兴旺。 C、用料、装饰、做工都会影响到家具整体感,因而制作中不能偏倚其一而有损整体。 D、继承创新不仅让家具业积极影响了文化艺术,也成为了家具业不断发展的生命动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给诗下定义是很难的,如果一定下一个的话,就是诗是心灵的产物。诗难写就难在这儿了。为什么说诗是属于年轻人的?因为年轻人涉世未深,还保留着“赤子之心”,王国维在谈到古代诗人李煜时,特别强调这个“赤子之心”。也许,对一个诗人的基本判断就是他是否还保留着“赤子之心”。

    诗歌具有的恰恰是其它文学形式没有的。比如,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诗歌诗歌,所谓歌就是音乐。最初的诗歌是唱给人听的,所以决定了它的语言必须是简洁的,音乐性还体现在押韵上,但一篇故事怎么能一直押韵呢?随着书面阅读的发达,音乐性逐渐弱化了,诗与歌分离了。还有其它叙事艺术的出现,诗歌的叙事功能也退化了,因为叙事从来不是诗歌的长处。

    但是不管它怎么变,诗歌最古老的元素还在,诗这种分行的形式就是节奏,就是音乐和旋律,所以不能小看诗歌的分行。

    诗在它的演变过程中,弱化了叙事,也就相对和现实生活拉开了距离,因为它不注重描述了;诗的音乐性弱了,它的理性色彩变得浓了,变得复杂化了,之前因为有押韵等等限制,不可能写得太复杂;继而增强的是,诗歌转向了诗人内部,它更像是心灵的产物,更注重于抒情,甚至是幻觉、是梦;同时也改变了创作者观察生活、理解生活的眼光。

    一个小说家看待事物、观察世界,即使没有看到世界的隐喻层面,仍然可以不失为一个好的叙事作家。但是诗人如果只看到生活的表层,而对它的隐喻层面无所察觉的话,那他就不可能写出好诗来。这也造成诗人和小说家表达上的不同。诗歌最终依赖的是语言,如果语言出了问题,一切都将无以表达。诗歌的语言很多人有误解,以为应该是华丽的、优美的,其实不是。诗歌并没有创造出自己独有的文字和语言,它和非诗语言的不同在于它的组合,所谓组合就是音韵和节奏感,这是诗歌最古老的元素,它使日常化的语言得到了提升。

    现代诗歌对中国诗歌而言指的是“五四”以后的白话诗,对西方而言指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端于欧洲的诗歌流派,传统诗歌我们一般指的是古典诗词。作为体现时代精神的诗歌,它们在时间上的差距那么大,当然诗歌的精神迥然而异了。至于形式上的不同,不用我说,谁都看得到的。那是诗歌自然演变的结果,这个演变的真正导演说到底还是时间。有人爱拿古典诗词和现在的诗比较,说现代诗就是不如古典诗词好。怎么说呢?我觉得这两者很难比较,尤其孰优孰劣更不好说了。就像李白不会玩电脑,你就说李白不如现代人聪明,不是一回事嘛。内行人的做法应该是,不去做那种无益的比较,而是认真学习古典诗词的精髓,摸索到它与现代诗歌传承的路径,这才是对传统真正尊重的态度。

    我是写现代诗的,一开始就喜欢上这种形式,写了几十年,越来越体会到写好太不容易了。用什么形式写、写什么,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写作者可以没有权利、金钱 ,但必须给他自由。

                                                    (选自《山西日报》)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①当今的艺术仿佛在兴致勃勃地享受一场技术的盛宴。戏曲舞台上眼花缭乱的灯光照射,3D电影院里上下左右晃动的座椅,魔术师利用各种光学仪器制造观众的视觉误差,摄影师借助计算机将一张平庸的面容修饰得貌若天仙……总之,从声光电的全面介入到各种闻所未闻的机械设备,技术的发展速度令人吃惊。然而,有多少人思考过这个问题:技术到底赋予了艺术什么?关于世界,关于历史,关于神秘莫测的人心——技术增添了哪些发现?在许多贪大求奢的文化工程、文艺演出中,我们不难看到技术崇拜正在形成。

    ②技术是艺术生产的组成部分,艺术的创作与传播从来没有离开技术的支持。但即便如此,技术也从未扮演过艺术的主人。《史记》、《窦娥冤》、《红楼梦》……这些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它们的思想光芒与艺术魅力,而不是因为书写于竹简,上演于舞台,或者印刷在书本里。然而,在现代社会,技术的日新月异造就了人们对技术的盲目崇拜,以至于许多人没有察觉艺术生产正在出现一个颠倒:许多时候,技术植入艺术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工业社会的技术消费,而不是艺术演变的内在冲动。换言之,这时的技术无形中晋升为领跑者,艺术更像是技术发明力图开拓的市场。

    ③中国艺术的“简约”传统隐含了对于“炫技”的不屑。古代思想家认为,繁杂的技术具有炫目的迷惑性,目迷五色可能干扰人们对于“道”的持续注视。他们众口一词地告诫“文胜质”可能导致的危险,这是古代思想家的人文情怀。当然,这并非号召艺术拒绝技术,而是敦促文化生产审慎地考虑技术的意义:如果不存在震撼人心的主题,繁杂的技术只能沦为虚有其表的形式。

    ④这种虚有其表的形式在当下并不少见,光怪陆离的外观往往掩盖了内容的苍白。譬如众多文艺晚会和其他娱乐节目。大额资金慷慨赞助,大牌演员频频现身,大众传媒提供各种空间……形形色色的文艺晚会如此密集,以至于人们不得不怀疑:这个社会真的需要那么多奢华呈现吗?除了晚会还是晚会,如此贫乏的文化想象通常预示了主题的贫乏——这种贫乏多半与技术制造的华丽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时的技术业已游离了艺术的初衷,众多的娱乐节目——而不是艺术——充当了技术的受惠者。

    ⑤技术是一个中性的东西,是一种工具,关键在于怎么使用。对于技术的盲目崇拜无异于对于工具的盲目崇拜,这种崇拜的实质,是重技而轻道,重物而轻人。如果任由其泛滥,容易遮蔽掉技术背后真正关键的东西——使用技术的人的作用与良知。前一段诸多社会事件引起舆论大哗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将这些社会事件与技术联系起来。从瘦肉精饲料、三聚氰胺奶粉、毒胶囊的制作到利用电话、互联网精心设计的钱财欺诈,舆论同声谴责的是无良企业、利欲熏心的商家、心狠手辣的骗子以及失职的监管机构,而技术研发者的责任似乎被轻轻放过,人们没有看到参与这些社会事件的技术人员出面道歉,这个环节成为盲点因而遭到遗忘——文化领域的事情也似乎常常如此。社会的进步、文化的繁荣,需要让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重回人们的视野之中,如此我们方可避免陷入技术盲目崇拜的陷阱与误区。

(选自《新华文摘》2013年第23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白诗的语言弹性,他的修辞、句式和篇章组织的生命感,都是与渗透于其间的诗性直觉和用典密不可分的。直觉与用典,是诗学领域的两种文化现象。一般说来,直觉是始生性文化现象,用典是再生性文化现象。比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的直觉。但据传他梦见族弟谢惠连,似有神助而拾得此句,因而李白《送舍弟》云:“他日相思一梦君,应得池塘生春草。”这就成了用典,成了对谢氏直觉的再生性处理。钟嵘《诗品·总论》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用事即用典,直寻即直觉。但钟氏的话带有片面性,好诗是不废直觉,在不少场合也不忌用典的。关键在于如何用。直觉的文化密度较疏,用典的文化密度较密,诗中的文化疏密度应该得宜。更重要的是,直觉须具精神深度,直逼事物本原;用典须能点化,化出文化真趣。

    李白为诗,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神韵,因此直觉在他的诗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以山水为友,总能以一种不隔、不俗的心情体验山光水色,常常凭着瞬间的直觉,把带着自然露珠的新鲜意象采入诗中。他这样写《对雨》:“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他这样写《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水纹不起,你何必发愁?风线难牵,你岂能感到它重?这些不可言喻的感觉,都是把风线水纹牵系着自己感觉神经所致。雨后初晴,清池积雨而满,绿树淋湿而低垂,但是迎着晓光已是鱼跃莺吟的生命欢快,诗人已经以直觉切入自然界的生命节奏之中了。他这样写郊外:“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寻雍尊师隐居》)他这样写县府衙门:“山鸟下厅事,檐花落酒中。”(《赠崔秋浦》)在郊外,他体验到青牛趋暖、白鹤栖高的情趣,直觉到大自然饶有意味的沉默。在县府衙门,他体验到无为而治的县令公事清闲和诗酒兴浓,竟然与花鸟同乐了。由于他以直觉拾取清新的意象,有些诗行几乎语语珠玑,带有自然的光润性。

    直觉的魅力,在于它抛开某些文化杂质的拖累,还原出诗的天然本性和天真情调。面对这种天然纯真,人们当会感到这才是真正的“思无邪”。也就是说,直觉的本质在于真,它卸去了某些文化化妆。如《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女笑入荷花去,是一幅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何等鲜丽的画面。她竟然会“佯羞”,但人们不会因其“佯”而觉得在作假,反而觉得她胸无城府,脱口而出,天真无邪。作诗作到这个份上,也可谓化境矣。

(摘自杨义《直觉的魅力与流水用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伊秉绶的空间思考

    有清以来,书坛名家辈出,高手如林,伊秉绶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以古穆的格调构成了清代隶书成就的最高峰,留下了“书如佳酒不宜甜”的书史名言,其艺术底蕴是极其深邃的。

    伊秉绶出生于书香门第,喜绘画,工四体,其行楷有颜真卿之神韵,博采广收,兼师百家,自抒己意,为时人瞩目。其隶书成就最高,为清代碑学中的隶书中兴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少年即喜爱三代两汉文字,朝夕临摹碑碣,曾拜书法大师刘石庵为师,深得其惠。

    于隶书方面,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探索,最后在五十岁左右找到了适合自我个性的书路——方正雄伟的风格。所以其书风中以《张迁》《衡方》《裴岑》诸碑的成分为多。他根据上下左右的结构和字与字之间的关系,随机应变地将字形处理成或扁平、或竖直、或正方,使其寻找到最佳的造型空间,造成意想不到的自然妙趣。

    发掘空间架构的奥妙是伊秉绶成功的基点。他善于发现字之本形可变的因素,然后加以大胆的变形。其隶书风格的基本特点是横平竖直、方正宽博、雄伟庄严,但又奇巧灵秀,具有强烈的表现意识和大胆奇特的艺术想象力。他的书法不只在向同时和后世的书家们彰示着书法艺术的构成潜能,而且会唤起今世书家对书法作为现代艺术的表现意识的觉醒。他对唐以来空间构架与节奏同步的成功进行思考后,大胆舍弃了线条的节律(相对于前人),以单一的空间架构作为主攻的目标,对书法艺术构成进行了独特的理解。在他的书法里线条显得麻木不仁,非常迟钝,没有点画撇捺的变化,是一种绝对的平正的隶书格调,但这一点又有别于金农对线条的全破坏。他有意削弱线条的节奏——顿挫提按的弹性,而准确地捕捉住中锋美的线条本质,加大了线条的立体感和力量感,真正使人感到“古穆雄强”的书法风范。他似乎不在乎别人的献媚与讨好,而是我行我素,天马行空,他像一个忠厚老成但不懦弱的托孤老臣,正襟危坐,不动声色,但一切事态变化都已尽收眼底。正如熊秉明所说:“他写大字雄伟厚重,笔画往往跃出格子,侵入边缘留白,发出一种威临观者,震慑观者的气魄。文字内容和书法形式打锤为一体,是道德令句,是棒喝,仿佛是摩西捧出来的戒律碣,这和过去唐代的醉狂派、宋代的抒情派、明代的宁丑派都是不同的。”

    据包世臣《艺舟双楫》记载,伊秉绶的执笔方法是从刘墉处学得,“其法置管于大指、食指、中指之尖,略以爪佐管外,使大指与食指作圆圈,即古睛之法也。其以大指斜对食指者,则形成凤眼,其法不能死指,非真传也。”我们仔细体会伊秉绶独特的书法风格当与其执笔用笔的方法有相当的关系。他以龙晴之法作书,笔杆常常斜向左前方,用笔取逆涩之势,而且写字速度甚缓,因而书作极富金石意趣,耐人寻味。

    伊秉绶的书法精彩过人,让人叹为观止,但是他留下的书论却极少,我们只能从片言寸语中去寻找他的创作轨迹,他将自己一生的艺术经验集结为三十二个字:“方正、奇肆、姿纵、更易、减省、虚实、肥瘦,毫端变幻出于腕下,应和凝神造意,莫可意拙。”这是极富见地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商鞅之殃

李洁非

    ①商君在历史上究竟给我们的社会、文化、思想究竟留下了怎样一种遗产?单论功过,岂能有他——不正是他,令原本贫而弱的秦国走向强大,渐为霸主,一统天下的吗?

    ②据《史记》记载,商君重军功,奖耕织,打击贵族,立信于民。“行之十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从这个侧面看,这些都与历史的文明方向一致。假使历史上商君的形象都保持在这个方面,后人对他便只有感恩戴德了;可惜事实主要不是这样。

    ③18世纪德国思想家赫尔德的这段论述:“纵览历史可以看到,随着真正人道的发展,人类当中破坏精灵的确大大减少,这种情形是依照一种开明的理性和治国之术的内在的自然规律发生的。”将这个思想运用到历史中去,我们的历史观也就极其明朗——历史事件和人物的作为应该起到增进“开明理性”和抑制、减少‘破坏精灵’的作用。

    ④商君变法、强秦,最终也须放到这个尺度下来衡量。商君掌权下秦国“大治”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乃至“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弃灰于道者被刑”……如果百姓把灰撒在路上也会受刑,则“道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奇迹又有何可稀罕、可称道的?

    ⑤尤不可忽视的是,商君“变法”在中国历史上开了非常坏的先例:铁桶统治。在他以前,中国固不乏昏君佞臣,像纣、幽、历、晋灵公、屠岸贾之流,但好歹只是以个人之恶祸国殃民,自商君之手,个人之恶则变成制度之恶,上升为体制性的暴虐,这简直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项发明。他还鼓励和强制推行告密,“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斩敌同赏”。可以想象,生活在这样一个“告密时代”,会是怎样一幅令人心惊肉跳的景象,商君之“治”十分看重对人的精神的压制和奴役,中国政治、人性由此所受的损害怎么估量均不为过。

    ⑥汉以后中国以比较开明的儒家伦理为社会精神基础。商君之“治”遭废止,作为一种野蛮因素,却在各朝各代的暴政中不时浮现。别的不说,中国历史的“特产”酷吏——明显是秦代“严刑峻法”播下的种子。

    ⑦荒唐的是,至今还有人望文生义,以商君法家身份而误判其为“法治”,真是十足地揭示了中国文化的悲哀。所谓“法治”,必以民主精神为基石,不以民为敌,不以刑残民,更非密探统治、恐怖政治;所有的法律均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意志而立,均以保障人民的利益为根本

    ⑧试问,商君之“法”骨子里跟现代法治哪里有半点共通之处?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所谓“被遗忘权”,即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有权被互联网遗忘,除非数据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数据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意义。

    首先,“被遗忘权”不是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而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的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的边界,进一步说,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的权利,与纯粹的“隐私权”不同,“被遗忘权”更是一项主动性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数据主题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排除他人非法使用的权利。

    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且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的监狱之中,不论是个人的遗忘还是社会的遗忘,在某种程度都是一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让我们能够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的记忆所束缚。

最后,大数据技术加速了人的主体身份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征,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的主体身份会导致一种危险,即“我是”与“我喜欢”变成了“你是”与“你将会喜欢”;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的认同。也就是说,不是主体想把自身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而是客观的数据来显示主体是什么样的人,技术过程和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的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由数据主体掌控,而是数据控制者选择和构建关于我们的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的认同。这种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指向特定的目的。因此,适度的、合理的遗忘,是对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的抵抗。

(摘编自袁梦倩《“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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