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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69中学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12月质量监测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小题。

谁能让我带走星空

迟子建

①年过完了,我也要返城了。每次离开故乡,家人都会让我带上各色绿色食品,野生的蘑菇木耳,磨坊磨出的黑面,各类江鱼,韭菜花,风干肠,小笨鸡,山野菜等等,够我吃小半年的。因为这半个冬天在哈尔滨被PM2.5所害,太向往新鲜空气了,我这次最想带走的,不是故乡的吃食,而是星空!因为带走这样的星空,就有了蓝天,有了好空气,有了温柔的梦乡!

    ②可是谁能让我带走星空呢?我们又是在哪里失去了灿烂星空呢?

    ③祭灶前夜,我回到故乡。想必半个冬天在哈尔滨为雾霾所困,没过多少有蓝天的日子,也没呼吸多少空气,眼睛和肺子空前亏着了,所以下了火车进了家,一顿酒肉下肚,见午后阳光甚好,窗外是白雪世界,也不顾旅途劳顿,冒着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就去户外散步了。

    ④我没戴口罩,大口大口呼吸着来自山野的新鲜空气。踩着白雪走在街上,听着“咯吱——咯吱——”的回声,如闻天籁。抬头看天,它是那么的蓝,蓝得不真实似的,让人怀疑自己被罩在水晶玻璃里,直想用一把大锤,砸向那片蔚蓝,看它是不是天!百货商场前的小广场,成了爆竹、春联和灯笼的专卖场。卖主们一边招揽生意,一边跺脚御寒。不跺脚也不行啊,他们穿得再厚,也厚不过寒风的脸皮。我心想,这红红火火的春联和灯笼,要是变成一汪炭火该多好啊,可惜我不是魔法师。

    ⑤腊月的街市,一派忙年的情景。我穿梭在集市里,在每个年货摊前都驻足着,拉长着时光去找寻着城市里销声匿迹的景象。街角卖花生瓜子的汉子,在外站了多半天了吧,他的黑胡子挂着霜,成了白胡子了!卖糖葫芦的女人,冻得嘶嘶哈哈的,脸颊比糖葫芦还鲜艳!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条拉着三轮车奔跑的大黄狗。三轮车上载着一个老头和他采买的年货。狗跑得一身热气,眼睑处雪茫茫的,而老头叼着烟袋,自在地吸烟。联想起在城里看到的那些被主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宠物狗,我对这条大黄狗,无比怜惜。但转而一想,这狗参与了忙年的事务,有新鲜空气可吸,能为主人出力,兴许还很快乐呢。

    ⑥这场雪中漫步,使我受了风寒,当夜就咳嗽起来。咳得睡不着的时候,我关掉灯,站在窗前望星空。窗外的山峦原野,此刻被白雪统帅着,即便下弦月的日子,半个月亮加上满天繁星,也把它们照亮了。故乡的星空显得很低,星星仿佛枝头的花朵,唾手可得。这样的星空,也就给人花团锦簇的感觉。我也曾无数次站在城市窗前望星空,可那里空气一年不如一年,我见到的星月,容颜也就越来越憔悴。月亮常常乌蒙蒙就出来了,像是多日没洗脸似的;而星星稀疏极了。混沌的大气中,有一张看不见的嘴,吞噬了太多的星星。所以每次回乡,我最惬意的,就是望星空。

    ⑦第二天母亲推门而至,见我重感冒了,就急匆匆地给我熬姜糖水。待她看到我夜里没拉的窗帘,就叹着气说:“多大的人了,还这么任性。寒风吹进来,怎么能不感冒?”她的叹息没有切断我和星星的联络。我生病的那几天,星星忙碌极了,频频来我床前探视。没有一个夜晚,我不是沐浴着星光入睡的。这样的星光就是一味芬芳的药,很快治好了我的病。

    ⑧我的故乡并不是世外桃源,因为有人类的地方,就会有罪恶,有腐臭和腥膻。所幸它的广阔和它的不发达,给这里的人们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空间。即便是冬天,哪怕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哪怕吸进肺子的是冰碴,但这清冽的空气是多么令人留恋啊。

    ⑨三十年前,我曾写过一篇童话《拾月光》,说是一个少年背着桦皮篓,带把小铲子,每天去冰面拾月光,把月光带到冰屋子里,当柴来烧。那时的我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被这样美妙的星空笼罩着,所以写出了这样的童话。而如今身处之境越来越污浊,怕是这样的幻想,再不会在心中发芽了。

    ⑩如果我们不能给下一代一个美丽星空,我们眼前的繁华,都将化为尘埃。

(1)、阅读全文,除了“病中看星空”这件事外,文中还有哪些细节表现了“我”的任性?
(2)、分析文中两处画线句所表现的人物的心理。

①可是谁能让我带走星空呢?我们又是在哪里失去了灿烂星空呢?

②待她看到我夜里没拉的窗帘,就叹着气说:“多大的人了,还这么任性,寒风吹进来,怎么能不感冒?”

(3)、第⑥段中“我也曾无数次站在城市窗前望星空,可那里空气一年不如一年,我见到的星月,容颜也就越来越憔悴。”这句话里的“憔悴”具体指什么?
(4)、结合全文,说说为什么“我这次最想带走的,不是故乡的吃食,而是星空”呢?
(5)、如何理解文章结尾句“如果我们不能给下一代一个美丽星空,我们眼前的繁华,都将化为尘埃”的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各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①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
        ②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③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
        ④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⑤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⑥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⑦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人的智慧;你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你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⑧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⑨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⑩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
        ⑪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哪怕它将苛烈十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饿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⑫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⑬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至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⑭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⑮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拔掉那颗蛀牙

      她恨全家人。
      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好做的事与把事做好

何飞鹏

    ①我们经常本末倒置,当我们搞砸一件事时,我们会说这件事太难做了,所以没有做好。而到底是事情难做,还是我们没做好?谁都不知道。正确的观念是:把事情做好,就算难做也好做。没把事情做好,就算好做也难做!

    ②遇到一个许久没见的部属,我关心地问:“现在在做什么?”他回答:“我现在开一间小店,可是实在很难做。”他接着反问:“何先生,你知道有什么比较好做吗?我想找一个比较好做的事。”我无言以对。

    ③我无言以对的原因是,世界上哪有好做的事?哪有轻松的事?哪有容易的事?可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偏偏都这样想?每天都在找好做的事,许多人找了一辈子,什么也没找到,换得的是一生一世的蹉跎!

    ④我听过一个医生家族告诫下一代学医要学皮肤科,千万别当外科医生,因为美容整形当红,好赚又没风险,外科医生既辛苦又危险。我还听过一对父母亲要小孩去当老师,不是要得天下英才而教,而是可以收补习费,而且退休生活优裕而轻松。这其实都是令人伤感的说法,如果全社会的人都拣轻松、好做的做,那辛苦的事谁来做?社会又会变成如何的急功近利?撇开社会的公益不谈,就个人的角度来看,工作趋吉避凶理所当然,但问题是一味地找寻好做的事,真能得到最好的结果吗?

    ⑤我个人是不相信这个说法的,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好做的事,更不相信有容易赚的钱,更没有能简单料理的生意!我不相信“好做”,我只相信“做好”,因为世界上没有好做的事,任何事只要你能把它做好,最后都会有好结果的。

    ⑥一个人只想找好做的事,根本就是认知上的错误,因为世界上没有好做的事,用一辈子时间去寻找,也不可能找到,结果只会落一个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不切实际的批评。

    ⑦寻找好做的事,是聪明人的思考,是用巧,是走快捷的方式;选一件事,把事情做透、做好,是笨人的事,是痴人的思考,有的是傻劲,有的是执著。

    ⑧好走的路,熙来攘往,人声鼎沸,大家都挤在一起,就算有好做的事,也早有人捷足先登。八字不够好、不够硬的人是抢不到的。而就算你有机会遇到,没一会儿,跟进的人也人满为患,一旦大家都跳进去做,好做的事也变成难做的了。

    ⑨“做好”的路,参与者较少,因为笨人不多。但是因为是做好,要靠苦力、靠耐力、靠死力,而一旦做好,别人就算闻香而来,跟进学步,也并不容易。这是管理学上所谓的“进入障碍”,也是所谓的核心竞争力。山东省平邑县兴蒙学校初中部李传鹏输入

    ⑩舍“好做”,就“做好”,是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的成功要素。不再犹豫、不再寻找,也不要问那个本问题:你那一行好做吗?在谁也看不上眼的领域每天倒腾一点,虽然很艰难、很慢,但你竞争对手少,而且慢慢地他们也都退出了,这样十几二十年下来,你成功的机会几乎是百分之百。这正是不争的智慧所在。

(选自《读者》2014年第6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使你发胖的绝不是马铃薯

    ①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都认为土豆是容易导致发胖的食品。其实,体重增加的最根本原因是人体摄入的热量超过了消耗的热量,土豆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控制体重的食物。

    ②人们之所以把土豆划入发胖食品的行列,是认为土豆淀粉含量太高。其实,土豆的淀粉含量并不高,只有20%左右。为人体提供能量的最经济、最直接的来源是碳水化合物。对于想减肥的人来说,食物中50%~60%的热量应来自碳水化合物,而其中大部分应该为复合碳水化合物,即含有大量的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碳水化合物。土豆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是减肥者的理想食物。

    ③土豆不仅是低热量食物,而且脂肪含量极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是所有充饥食物中含量最少的,这对控制日常饮食中脂肪总量的摄入非常有益;而且,土豆的含水量很高,每百克高达78.6克,配合膳食纤维,食后令人产生饱腹感,可以避免摄入过量,这是控制体重的关键要素。数字最说明问题,100克的蛋糕可产生能量437千卡,而100克土豆只产生能量77千卡。

    ④另外必须强调的是,科学研究已经证实,土豆淀粉中有1/4是抗性淀粉,这种淀粉能提高饱腹感。同为主粮,土豆的饱腹感指数为323,即使时下备受推崇的全麦产品也只有151。

    ⑤抗性淀粉,又叫难消化淀粉,这种淀粉较其他淀粉难降解,在体内消化缓慢,吸收和进入血液也较缓慢。抗性淀粉具有可溶性食用纤维的功能,食后可增加排便量,减少便秘,同时也会增加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的排出量,从而起到减肥作用。抗性淀粉也叫抗酶解淀粉,可抵抗酶的分解,使葡萄糖在体内缓慢释放,具有较低的胰岛素反应,可控制血糖平衡,减少饥饿感,从而控制食量。

    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不加油的土豆才能充分发挥土豆高饱腹感的效果。换句话说,如果土豆使人发胖,那只有一个途径一一当土豆与油脂相遇。土豆是非常容易吸收油脂的,如果用油炒食或炸食土豆,就会使土豆中的淀粉凝固在体内,再加上植物油或动物油的效力,很容易促人发胖。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汉斯·费希尔博士曾这样说:“放心大胆地吃吧,使你发胖的绝不是马铃薯,而是油脂、乳酪、甜食和冰淇淋。”

    ⑦所以,吃土豆最好煮食、蒸食、炖食、烤食,这样土豆纤维中所含的淀粉粒子就被分解而不会渗入人体。如果在烹调土豆时加入了油脂,一定要削减其他富含脂肪的食品,以保证一日当中的总脂肪不会超标。

    (摘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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