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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2019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独立检测试卷(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正义的边界

鮑鹏山

    ①孔子不提倡以德报怨,因为这样就等于取消了道德;但是他也反对以怨报怨,因为这样我们就会堕落得与对方一样。所以,孔子的观点是以直报怨以公正来对待无良之人。

    ②可见,孔子既反对我们对坏人无原则地好,也反对我们对坏人无约束地报复。

    ③孔子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对不仁的人,恨得太过分,就是祸乱。我们可以理解为:天下的很多祸乱,是由绝对道德主义者惹出来的。

    ④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惩罚不道德,又如同以暴制暴。

    ⑤举一个例子,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仍与抢劫者斗智斗勇。最终,那个19岁的抢劫者精神崩溃,瘫倒在地,而李建华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让他得到及时救治。

    ⑥这是很感人的事件。李建华老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表现了人性的高贵和美好。但是,在媒体报道这件事后,却出现了争议。有不少人认为,对于这样的歹徒,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帮助。

    ⑦一个网友在网上的留言是:“假如我碰到这样的歹徒,我要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吃了他的肉,砸了他的骨,吸了他的髓!”这种极其残暴的心态,使我毛骨悚然。从不在网上留言的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话:“你更像歹徒啊!”

    ⑧孔子做了鲁国大司寇,摄行相事,坚决推行“堕三都”,他的学生子路被鲁国执政季桓子任命为家臣,负责具体执行、可以说,堕三都的成败,关乎孔子在鲁国的政治生命。但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公伯察,竟然对季氏说子路的坏话,导致子路丢了职务,对堕三都的失败,以及孔子最终离鲁出走都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⑨这样一个学生,后人把他称之为“圣门蟊腰”,意思是孔子门下的害虫。当时,鲁国一个叫子服景伯的大夫对孔子说:“你的这个学生实在太不像话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⑩孔子说:“如果我的道能够行得通,那是命;如果我的道行不通,那也是命。公伯寮能把我的命怎么样呢?”(《论语。宪问》)孔子断然拒绝子服景伯的杀人建议。

    ⑪公伯察不好。但是,假如我们用杀掉他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我们就更不好了。用极端的手段来清除异已,还有比这更坏的行为和更坏的人吗?

    ⑫因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的方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维护道德?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定隐含对某种价值的破坏。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⑬正义是有边界的。

(选自《读者》2018年09期)

【注】堕三都:指春秋时期鲁国孔子执政,毁坏三桓(鲁国公族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私邑的事件。堕(huī),同“隳”,毁坏。

(1)、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什么?全文是怎样围绕中心论点展开论证的?
(2)、文章第⑦段,作者认为网友“更像歹徒”,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3)、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对不仁的人,恨得太过分,就是祸乱。因为天下的祸乱就是由绝对道德主义者惹出来的。 B、李建华老师在特殊的时刻拨打电话救歹徒,虽然表现了人性的高贵和美好,但是也纵容了坏人。 C、孔子学生公伯寮对季氏进谗言的行径遭到当时人们及后人的睡弃,以至有人意欲杀之而后快。 D、孔子拒绝子服景伯杀公伯寮,他认为“道” 能否行得通,取决于“命”,这完全是宿命论思想的体现。
举一反三
记叙文阅读。完成1-5题。

爱在身后二十米

郝金红

①读初中时,家离学校有十几里的山路,那时又没自行车可骑,全靠一双脚板走。 

②第一天上学时,我起得很早,父亲也跟着起床了。他收拾利索了,就在一旁等我。“你起来干什么?”我问他。“黑漆漆的夜,我送你一段!”父亲指着外面漆黑的夜。“不用了,我都这么大了,又不是小孩子,我不怕的!”青春年少的我,在父亲面前表现得像个大人。况且,与我一同上学的,还有同村的小栓,两个大男人,不就是走山路吗,有啥怕的?

③面对我的拒绝,父亲迟疑了一会儿,“那好吧,我等你走后,把院门关一下!”我背起书包,挺起胸脯,在父亲面前昂着头走出了院门。小栓已在村口等我。我望着前面漆黑的一片,心里还真有点儿害怕。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要走这么长的一段山路。“你怕不怕?”我问小栓。“怕?有啥怕的?我们有两个人呢。”小栓的声音不大,但我听得出来,他一定和我一样,在假装勇敢。

④ 我们出发了。黑漆漆的夜,天边悬挂着两三颗孤星,阵阵山风吹过,让人不寒而栗。“要是有大人送我们一阵就好了!”小栓在后面低声嘀咕。是啊,现在我真的后悔刚才为什么要拒绝父亲的好意。我想象着此刻父亲就在我的身后,但我不敢回头看,只顾着埋头往前疾走。等我们走到学校,早已是大汗淋漓

⑤  这样的时光持续了三年。但每一天上学,父亲必定要跟我一同起床,他有时甚至起得比我还早。自从我拒绝他送我之后,他再也没说过这类的话,只是说等我走后,关好院门,再也没有别的什么。直到有一天,我才知道父亲对我撒了谎。

⑥初三毕业,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县城的师范院校。父亲显得特别兴奋,他邀我下河去洗澡,我这次没有拒绝。当父亲脱下长裤的一刻,我瞥见他的右腿上,有一块长长的伤疤,像一只黝黑的壁虎伏在腿上,特别的刺眼。“爹,你的腿啥时弄伤的?”父亲迟疑了一阵,呵呵一笑:“那次上山砍柴,让树枝给划的,没事,庄稼人嘛,哪没个小伤小疤的,早就好了。”父亲说得那样自然,我信了。

⑦  但随后不久,母亲和我聊天时,无意中说到了父亲的那个伤疤:“你爹一天早上送你去学校,让猎人的套弓夹着了,淌了不少的血,好几个星期才好呢。”“送我?爹送过我?”我惊讶地向母亲求证。“是啊,你爹不让我对你说,上初中那会儿,他一直在送你,为了不让你发现,他就远远地跟在你后面。他还说,离你二十米远,既能看到前面的你,又不会被你发现。送你三年,你爹呀,都总结出经验来了。”母亲说得自然,我的心却在流血,为自己曾经的固执。

⑧ 那一刻,我的脑海里闪现出这样的画面:漆黑的夜,两个少年行走在狭长的山路上,在他们身后的二十米处,一位老农在悄无声息的跟着,他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⑨ 一直固执地以为自己是多么的勇敢,不曾想却辜负了父亲那一颗慈爱的心。这一生,只要我们还行走在人生崎岖的山路上,父亲就会一直紧紧地跟在我们身后二十米,直到他再也迈不动脚步的时候……


阅读舒婷的《在那颗星子下》,完成下题。

       ①母校的门口是一条笔直的柏油马路,两旁凤凰木夹荫。夏天,海风捋下许多花瓣,让人不忍一步步踩下。我的中学时代就是笼在这一片红殷殷的花雨梦中。

       ②我哭过、恼过,在学校的合唱队领唱过,在恶作剧之后笑得喘不过气来。等我进入中年回想这种种,却有一件小事,像一只小铃,轻轻然而分外清晰地在记忆中摇响。

       ③高中时,我们有那么多学科,只要把功课表上所有的课程加起来就够吓人的,有十一门课。当然,包括体育和周会。仅那个绷开线的大书包,就把我们勒得跟登山运动员那样善于负重。我私下又加了近十门课:看电影、读小说、钓鱼、上树……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把读书当玩了,还是把玩当作读书。

       ④学校规定,除了周末晚上,学生们不许看电影。老师们要以身作则,所以我每当大摇大摆屡屡犯规,都没有被当场逮住。

       ⑤英语学期考试前夕,是星期天晚上,我串了另外三个女同学去看当时极轰动的《五朵金花》。我们咂着冰棍儿东张西望,一望望见了我们的英语老师和她的男朋友。他们在找座位。我努力想推测她看见了我们没有,因为她的脸那么红,红得那么好看,她身后的那位男老师(毫无根据地,我认定他也教英语)比我们的班主任辜老师长得还神气。

       ⑥电影还没散场,我身边的三个座位一个接一个空了。我的三个“同谋犯”或者由于考试的威胁,或者受到良心的谴责,把决心坚持到底的我撂在一片惴惴然的黑暗之中。

       ⑦在出口处,我和林老师悄悄对望了一眼。我撮起嘴唇,学吹一支电影里的小曲(其实我根本不会吹口哨,多少年苦练终是无用)。在那一瞬间,我觉得她一定觉得歉疚。为了寻找一条理由,她挽起他的手,走入人流中。

       ⑧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天已大亮。老外婆舍不得开电灯。守着一盏捻小了的油灯打瞌睡,却不忍叫醒我起来早读。我跌足大呼,只好一路长跑,幸好离上课时间还有十分钟。

       ⑨翻开书,眼前像骑自行车在最拥挤的中山路,脑子立即做出判断,那儿人多,那儿有空档可以穿行,自然而然有了选择。我先复习状语、定语、谓语这些最枯燥的难点,然后是背单词。上课铃响了,b﹣e﹣a﹣u﹣t﹣i﹣f﹣u﹣l,beautiful,美丽的。“起立!”“坐下。”赶快,再背一个。老师讲话都没听见,全班至少有一半人嘴里像我一样咕噜咕噜。

       ⑩考卷发下来,我发疯似地赶着写,趁刚才从书上复印到脑子的字母还新鲜,把它们像活泼的鸭群全撵到纸上去。这期间,林老师在我身旁走动的次数比往常多,停留的时间似乎格外长。以致我和她,说不准谁先扛不住,就那样背过气去。

       ⑪成绩发下来,你猜多少分?113分(基础题100分,附加题20分,满分共120分)!真的,附加两题,每题10分,我全做出来了。虽然beautiful这个单词还是错了,被狠狠扣了七分,从此我也把这个叛逃的单词狠狠地揪住了。

       ⑫那一天,别提走路时我的膝盖抬得有多高。

       ⑬慢!

       ⑭过几天是考后评卷,我那林老师先把我夸一通,然后要我到黑板示范,只答一题,我便像根木桩戳在讲台边不动了。她微笑着,惊讶地,仿佛真不明白似的,在五十双眼睛前面,把我刚刚得了全班第一名的考卷,重新逐条考过。你猜,重打的分数是多少?47分。

       ⑮放学后,林老师来教室门口等我,递给我成绩单,英语一栏上,仍然是叫人不敢正视的“优”。

       ⑯她先说:“你的强记能力,连我也自叹不如。以前,我在这一方面也是很受我的老师称赞的。”沉默了一会儿,只听见一群相思鸟在教室外的老榕树上幸灾乐祸。她又说:“要是你总是这么糟蹋它,有一天,它也会疲累的。那时,你的脑子里还剩了些什么?”

       ⑰还是那条林荫道,老师纤细的手沉甸甸地搁在我瘦小的肩上。她送我到公园那个拐弯处,我不禁回头深深望了她一眼。星子正从她的身后川流成为夜空,最后她自己也成为一颗最亮的星星,永远闪烁在我记忆的银河中。哦,我的林老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把我的鞋子传真过来

姜钦峰

    ①前不久,日本神奈川县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警察从犯罪嫌疑人居村佳知的家中搜出了5把手枪、一台3D打印机,以及存有手枪设计文件的电脑。没错,这些手枪是用3D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可以实弹射击,一枪毙命。居村佳知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职员,并非枪械专家,警方怀疑他的手枪设计文件是从国外的网站上下载的。

    ②像这样的高科技犯罪手段,现在几乎没有技术门槛。国外的网站上早就有人上传过枪支的设计文件,网友只需下载文件,启动3D打印机,就能打印一把来复枪,原料为普通的树脂,成本约30美元。

    ③2014年,能与失足明星争夺媒体版面的,大概只有3D打印机了。当年4月,首批3D打印的房子在上海亮相;9月,全球首辆3D打印的电动汽车在芝加哥面世,最高时速可达64公里。与这些大制作相比,3D打印枪支只能算小儿科。

    ④传统的机器制造通过切割或模具来塑造物体的形状,3D打印机则是通过层层堆积的方式制造物体。在设计文件指令的引导下,3D打印机喷出固体粉末或熔融的液态材料,使其固化成特殊的平面薄层,然后打印头返回,在其外部形成第二个薄层。如此往复,最终堆积打印成三维物体。

    ⑤这种打印方式与传统的喷墨打印机有相似之处,二者最大的区别是维度:喷墨打印机是二维打印,3D打印机是三维打印。以打印剪刀为例,喷墨打印机在平面纸张上喷出彩色墨粉,打印出精美的剪刀图片;而3D打印机喷出的“墨水”是金属、塑料等材料,直接打印出一把拿在手里就能剪断绳子的锋利剪刀。

    ⑥电影《十二生肖》里有一个情节:成龙戴上特制的白色手套去摸鼠首,360度无死角地反复抚摸,将鼠首的形状扫描下来。与此同时,他的伙伴们坐在另一间房子的电脑前,接收扫描数据。随后,一台长方形的机器启动,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很快就复制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鼠首,就像变魔术。这不是科幻情节,那台神奇的机器就是3D打印机。

    ⑦扫描技术与3D打印相结合,让精确复制变得非常简单,未来,3D打印机很可能会变成实物复印机。假如你看中了同事的一款高跟鞋,不必打听店铺地址,拿过来扫描一下,自己打印一双就行了。当然,你也可以把扫描文件传给朋友,重复复制,就像数字音乐文件那样可以无限复制下载,但音质并不会下降。也许有一天,你会在电话里说:“把我的鞋子传真过来。”不过,实物复印技术一旦成熟,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势必受到严峻挑战,这是法学家将要面临和思考的问题。

    ⑧未来的网购模式可能是这样的:你看中了一件衣服,下单付款,店主不是寄给你一件衣服,而是在线传给你一个数字文件。你不必苦苦等候快递员的电话,甚至不用走出房间,只要连上家用3D打印机,就能把衣服打印出来。如果这件衣服材质特殊,或者对打印机有特殊要求,可能就需要你多走几步路,去街上找专业的打印店了。

    ⑨传统制造业依靠大规模批量生产来降低成本,我们能买到各种廉价的商品,是以牺牲他们的多样性为前提的。你想得到实惠,就必须放弃个性,每天与数十万人使用一模一样的东西。3D打印兼具大规模生产和手工制作的特征,正好能调和个性与成本的矛盾,私人定制不再是少数富人的专利。

    ⑩或许未来的生活将会是这样:早晨起床,厨房里的3D食品打印机已经为你打印好了可口的松饼,不必担心吃了会发胖,因为打印机会根据你的身体状况精确控制营养成分,然后,你穿上崭新的鞋子去建筑工地上班,这双鞋是为你定制的,由3D打印机打印而成,左右脚的尺寸有细微的差别,因此完全合脚;建筑工地上工人不多,一台巨大的3D打印机正在喷出混凝土,用不了几天,一幢高楼将拔地而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香伯

尤今

    香伯住在一幢很旧的老屋里。屋子坐落于一条很瘦的老街上。这间祖传的屋子,砖瓦破落,屋内屋外的墙壁,全都被岁月的火把熏得灰黑灰黑的,尽管其貌不扬,可是,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慕名而来。

    到老屋来的人,只有一个目的:买饼。

    香伯做的香饼,单是饼皮,便足以令人拍案叫绝:它们一层叠一层,脆而不碎,烤成很淡很淡的褐色,最上面的那一层,还调皮地粘着几颗好似在跳舞的芝麻。充作饼馅的麦芽糖,软软甜甜且不说,最不可思议的是它不腻、不滞、不粘牙。

    香伯的一生,好像是为了做香饼而活的。

    他做饼的手艺,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没人知道。我只记得,当我还在怡保育才小学读书时,便常常看到皮肤好像古铜一样闪闪发亮的香伯,把他做好的香饼,放在纸箱里,用电单车载到菜市去卖。生意很好,才一盏茶工夫,便卖光了。

    他姓什么,没人探问;他名唤什么,没人关心;只是人人都喜欢他卖的香饼,所以,顺理成章地唤他作“香伯”。

    八岁那年,我随同父亲举家南迁,到新加坡落叶生根。

    长大以后,婆家在怡保,有一回,一名姻亲送了一包香饼到婆家来给我,说:“你尝尝, 特地订的。那老头,生意真好,脾气可大呢,一面做饼,一面骂人!”

    我拿起了一个香饼,无意识地看。半圆形的香饼,呈淡淡的褐色,薄薄脆脆的饼皮,层层相叠;咬一口,那薄若寒蝉的饼皮,依然一层一层若即若离地叠在一起;饼内的麦芽糖,不腻不滞不粘牙……

    我那份意愿,死亡了的记忆,立刻霍地复活了。

    “做饼的人可是香伯?”对方一点头,我立刻便央她带我去看。

    香伯早已不在菜市摆卖香饼了,他成日成夜地窝在老屋里烤饼。烤好的饼放在铁皮饼干桶内,每桶十斤。凡是上门买饼的,必须拨电话预订,凡是贸然摸上门去的,香伯一概不应酬。除此以外也将饼批发给附近的杂货店,不过呢,他有个凡人皆知的怪脾气:向他领货的人必须将领回来的香饼,在同一天内卖完,借此以确保香饼的新鲜度。

    有时,他心血来潮,还会“微服出游”,查看别人有没有把他的饼卖完,倘若卖不完,下回去领货时,他便会让你领教领教他那好像石头一般又冷又硬的臭脾气。有人劝他把这种家庭式的香饼制作业“机械化、企业化”,他一口回绝。理由是:“机械死板板、硬邦邦,做出来的饼一个个好像穿上制服的木乃伊,连味道都带着机器那一股冰冷生硬的味儿!”

    有人见他孑然一身,劝他寻个伴。他倒听了,一寻便是两个,不过呢,寻来的不是老婆,而是徒弟。他收了两个失学的少年做徒弟,三个人“生死与共”地窝在老屋里做饼。可叹的是:小徒弟学得了三分功夫便以为自己是无可匹敌的“香饼大王”了,居然另起炉灶,自设分号。那些识货的人们,不肯随意“屈就”,依然回返老屋找香伯。然而,许多没有尝过香伯“原装货”的,却傻傻地把“鱼目”当“珍珠”。两个小徒弟违背道义的做法大大地伤了香伯的心,原本孤僻沉默的他,变得更加古怪寡言了。他誓言此生不再收徒,所以,在暮年的岁月里,一个人留在老屋里,苦苦拼搏。

    姻亲带我到老屋去,远远地,便闻到了烤饼的香味。

    屋里,打着赤膊的香伯,正把搅好的麦芽糖放入擀好的饼皮里,他的神情,是这样的专注、是这样的虔诚,好似他做的是惊世骇俗的艺术品、是举世无双的雕刻品。

    夕阳通过色漆剥落的木窗斜斜地照了进来,浸在金色余晖里的香伯,像是一枚熟透了的柿子。尽管这枚表皮起皱、黑斑丛生的柿子已不再新鲜,可是,那种源于内心的敬业乐业、寻求完美的精神,却是让这枚行将腐化的柿子在这幢光线暗淡的老屋里,焕发着一种炫人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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