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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安达市第七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是孔子的名言。意思是说:只读书不思考,后果是糊涂;只思考不读书,后果是危险。

    孔子当然不是无的放矢,“学而不思”和“思而不学”是好些聪明人也容易犯的毛病。有一种人,读书很多,称得上博学,但始终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见解。还有一种人,酷爱构筑体系,发现新的真理,但拿出的结果往往并无价值,即使有价值也是前人已经说过而且说得更好的。遇见这两种人,我总不免替他们惋惜。我感到不解的是,一个人真正好读书就必定是有所领悟,真正爱思考就必定想知道别人在他所思问题上的见解,学和思怎么能分开呢?不妨说,学和思是互相助兴的,读书引发思考,带着所思的问题读书,都是莫大的精神享受。

    如此看来,学和思不可偏废。在这二者之外,我还要加上第三件也很重要的事——录。常学常思,必有所得,但如果不及时录下来,便会流失,岂不可惜?不但可惜,如果任其流失,还必定会挫伤思的兴趣。席勒曾说,任何天才都不可能孤立地发展,外界的激励,如一本好书,一次谈话,会比多年独自耕耘更有力地促进思考。托尔斯泰据此发挥说,思想在与人交往中产生,而它的加工和表达则是在一个人独处之时。这话说得非常好,但我要做一点修正。根据我的经验,思想的产生不仅需要交往亦即外界的激发,而且也需要思想者自身的体贴和鼓励。如果没有独处中的用心加工和表达,不但已经产生的思想材料会流失,而且新的思想也会难以产生了。黄山谷说,三日不读书,便觉得自己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的体会是,三天不动笔,就必定会思维迟钝,头脑发空。

    灵感是思想者的贵宾,当灵感来临的时候,思想者要懂得待之以礼。写作便是迎接灵感的仪式。当你对较差的思想也肯勤于记录的时候,较好的思想就会纷纷投奔你的笔记本了,就像孟尝君收留了鸡鸣狗盗之徒,齐国的人才就云集到了他的门下。

    所以,不但学和思是互相助兴的,录也是助兴行列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学而思,思而录,是愉快的精神拾荒之三步曲。

(1)、下列对“精神拾荒三步曲”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文中“精神拾荒”是指通过学、思、录获取生活中的新思想。 B、作者倡导的精神拾荒三步曲中的“三步曲”是指学、思、录。 C、学和思不可偏废,常学常思。“学而思,思而录”,都很重要。 D、“精神拾荒三步曲”中只有“录”才是精神拾荒最重要的角色。
(2)、下列对第四段有关内容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灵感是思想者的贵宾”这句话生动形象地阐释了灵感的重要性。 B、“思想者懂得待之以礼”中用“待之以礼”来强调思想者十分的有礼貌,有修养。 C、“写作便是迎接灵感的仪式”一句中,“仪式”一词强调了写作是留下灵感的好方式。 D、“较好的思想就会纷纷投奔你的笔记本了”中“投奔”突出了“勤于记录”的效果。
(3)、下列对选文的内容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学而不思”和“思而不学”是好些聪明人容易犯的毛病,其后果是糊涂、危险的。 B、作者认为新思想的产生既需要外界的激发,也需要思想者独处时的用心加工和表达。 C、席勒和托尔斯泰都认为新思想的表达和加工只需要与人交往即外界的激励或激发。 D、作者通过“精神拾荒三步曲”告诉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做到好读,爱思,勤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同诗歌、散文、戏剧一样,对于中国现代小说形式发展的评价,离不开五四初期的语言变革对于中国现代小说由传统向现代转换的决定性意义这个“基点”。每次语言变迁都带来中国现代小说形式的发展和变化。初期现代小说对各种语言资源的综合,直接推动了中国现代小说写实性、抒情性、象征性等原则的确立,孕育了中国现代小说的诗化、散文化等美学风格,也使得现代小说的复调叙述成为可能;政治文化语境下语言方式的变动,推动了小说形式的进一步发展,“小说语言的政治化”带来的“标语口号”、“概述”、“讽刺”、“直语”等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小说文体带来“审美危机”,而作为对政治语言的反援,又是小说发展了限制性语态、隐喻和幽默修辞封个等文体表现形式;30年代新媒体影响下的语言变迁,催生了新的小说语言方式,带来了现代都市新小说的形式,如跳跃的小说节奏、画报体小说、电影化小说等形式的发展;40年代小说语言的“口语化”,带来了小说形式的戏剧化追求,推动了章回体等传统小说形式的再利用和再发展。

        从语言变迁与中国现代文学形式演进的角度,不仅可以准确评价中国现代文学形式发展中的得与失,也能更加客观地评价同样作为语言艺术的中国古典文学,重新来看待和审视文言之于文学形式的意义。新文化运动提倡者从当时的文化发展大目标出发,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完成了白话语言方式的确立,这种历史功绩自然不能抹杀。但当年有许多学者对五四语言革命中彻底丢弃文言文的观念和实践持保留态度,他们的言论、思考和忧虑中的合理成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被人们重新认识。时过境迁,尤其是在冷静面对白话语言给文学带来的一些困境时,在追寻白话语言的“艺术化”加工过程中,当年新文化运动提倡者事后的反思性意见,与五四白话文运动中以“学衡”为代表的反对派意见,在语言与文学关系问题的许多认识上有着惊人的一致。而且很多现代文学史上的代表性作家在创作实践中,在各类文学文本的写作中,也吸收了大量文言的因素和成分,甚至创作了大量的文言诗词,其造诣也是很高的。这不仅证明了文言作为文学语言的生命力,并未因白话文的兴起而消失,而且也表明:事实上文言也参与了语言变迁与中国现代文学形式演进的过程。

(所选文段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文后各题。

“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丑中之美

    庄子及其后学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因而,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的外形的丑丝毫也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庄子一方面赞赏他理想中的“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的“神人”,另一方面又丝毫不歧视形体残缺丑陋,却具有精神人格美的人。在中国美学史上,也是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指出了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

    《德充符》中通过许多寓言说明了这个道理。卫国的哀骀(tái)它是一个奇丑的人,“以恶(丑)骇天下”,然而“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鲁哀公和他相处不过数月就想请他当宰相。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描写了这个奇丑者得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人的爱慕,同时又借孔丘之口说明了他之所以得到爱慕的原因:“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而所谓“使其形者”就是精神。人们之所以爱这个奇丑的人物,就是爱他的“全德”,爱他的精神美。“闉(yīn)趾支离无脤(shèn)”“瓮盎大瘿(yǐng)”都是一些腰弯及于脚趾、形体残缺没有嘴唇、身上长着像盆瓮一样大的瘤子的奇丑人物,然而前者说卫灵公,后者说齐桓公,都得到了赏识和喜爱,以至卫灵公、齐桓公看起那些形体齐全的人来,反而觉得“其脰(dòu)肩肩(瘦小样子)”,矮小可怜了。庄子认为,这是“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缘故。这些奇丑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庄子看到了人的内在精神美能够压倒和克服外在形体的丑,“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在追求着个体人格自由的庄子眼里,就连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孔子,虽然形体健全,但较之于被砍掉了一只脚,却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兀者叔山”,在精神上是遭受了无可解救的“天刑”的。在庄子看来,这种精神上的刑残比肉体上的刑残更加可悲。庄子一点也不忽视形体的美,但更加重视精神的美。这种对于人的精神美的高度重视和追求,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从艺术史上看,庄子认为在丑怪的形相中可以包含强烈的精神美的思想,曾对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五代人物画家禅月大师贯休的人物画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贯休是禅宗的信奉者,曾被皇家授予师号。而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贯休所画的人物,其形相十分怪异甚至丑陋,却又使人感到有一种内在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力量。“其名作十六帧水墨罗汉,骨相奇特古怪,为前代所找不出的。例如有庞眉大目者,孕颐隆鼻者,倚松石者,坐山水者。以之与阎立本的帝王图相对照,虽则坚实劲拔的笔致,略有相似,而人物的形态完全不同。阎氏的人物庄严肃穆,是一种士大夫社会的正型。而贯休的人物怪骇突兀,宛如战斗时神经紧张的一种变型”。完全可以说,在中国美学史上,对丑怪之美的肯定,为庄子美学所特有。这也是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则是排斥丑怪之美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永远的烛之武

    秦晋围郑,郑危在旦夕,“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佚之狐的力荐可谓慧眼识英雄,烛之武临危受命,夜缒而出,智说秦君,秦穆公心悦诚服,秦军乃还。晋文公面对风雨突变,亦毅然去之。郑国终于转危为安。

    在国家危难面前,烛之武深明大义、义无反顾;在强秦面前,烛之武不卑不亢、能言善辩、聪慧机智。他的不计个人得失,处处为郑国安危着想的爱国主义精神,他的义无反顾赴敌营的信心和勇气都值得我们学习。烛之武的智勇及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溢于字里行间。

    1955年,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冲破重重阻挠回国,当时美国的海军处长金波尔说:“我宁可把这家伙枪毙了,也不让他离开美国,无论他在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一个人的力量能抵得上五个师吗?《烛之武退秦师》告诉了我们答案。

    曹操有句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古往今来,有多少志存高远之士,哪怕社会、命运对他如何不公,但到了紧要关头,依然挺身而出,为国家、为苍生献出自己的一份光和热。烛之武就是这样一个让我们敬佩不已的人。

    刘备三顾茅庐见到了诸葛亮,诸葛亮对他畅谈天下大势。可以说诸葛亮未出山前就做着出山的准备,烛之武也是如此,尽管怀才不遇,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希望。烛之武不是不想做一番事业,他的心始终没有放弃过“一飞冲天”的渴望,他一刻不停地关注着天下形势,思考着定天下济苍生一逞抱负的路径。你想,一个小小的“弼马温”,怎么对晋国的历史、对晋国国君的为人那么清楚,对秦伯的心理、对秦晋之间的恩怨又是如此了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豪情无疑是后人景仰他们的主要缘由。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样一个让才华长久没显出来的人,当国家有难的时候他还是出来解国家之围了。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须发尽白的老者,夜缒而出时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当他拄着拐杖走进秦营时又是怎样的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岁月给了烛之武太多的落寞与不甘,同时也磨砺了他的沉稳与敏锐,对郑国的最朴素的爱又加固了他的沉稳与敏锐。他与秦伯的交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胜局,几十年积蓄的能量终于在瞬间有了释放和爆发的闪亮时刻。“机会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只是这机遇来得太迟了一点儿,而且是冒着亡国的危险。但如果不是秦晋围郑,烛之武恐怕真得“骈死于槽枥之间”,湮灭在历史的风雨之中了。

    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齐鸣。那些鲜活的身影却依然存留在人们的心头。像烛之武这样的识大体顾大局,临危受命的勇士,可以说就是国家的脊梁!让我们以古人为镜来勉励自己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所谓“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所谓“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算是书法理论的萌芽。此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中的“屈脚之法,弯如角弓之张”,则揭示了书法点画形状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相似性。这种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的理论,属于第一自然——“眼中自然”。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被进一步细化,但对自然内涵的拓展上并没有多大进展。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毕竟有限。因为,它只能停留在书法具体点画外形的层面,一旦超出点画外形,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于是,书法理论的构建中就出现了“第二自然”,即“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表达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

    怎样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呢?这就进入了基于法道观念与心性表现的“第三自然”——“手中自然”。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妙悟自然,更不是眼观自然,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他本人真性情、真情感的流露。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为自由自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书法的点画样式,丰富了书法的生命意象,升华了书法的审美境界,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

(摘编自史忠平《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汉字美学

骆冬青

汉字美学要关注汉字独特的美学创造的智慧,即汉字构造的原则。汉字的造字原理,以许慎《说文解字》所论影响最为深远。甲骨文的发现,固然令汉字造字在人们的视野中变得更加复杂,来自远古的蛮荒之气、野性的思维,渗透到原初的汉字形态中,值得我们从美学思维的层面进一步探索;许慎揭示的“六书”说,在思维层面对汉字的造字原理,做出了堪称经典的阐说,或许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归纳和补正,但其无疑已为探讨汉字美学提供了一种深刻的致思方向。汉字构造以象形为根基,图象先于声音的原理,就是造字层面上的美学阐论。汉字美学真正的起点,正在汉字创造的美学原点之中。

这种关于造字的美学探索,也就与汉字从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草书以及楷书的不同书体的变易有关,更与汉字最终的“方块字”形态相关。其中奥妙,虽与书写的物质变迁、技术要求等相关,却更应当在一种美学的思维下予以理解。但最根本的,却在于汉字造字的美学原则的探索。这些原则的发现,当与汉字创生的原初情境息息相关。

由此原理、原则的探索,自然引入关于汉字美学、汉字文化精神的探讨。汉字之中的文化积淀,是与汉字的构成相关的。例如,一个“中”字,一个“道”字,所包含的中国文化内核,需要多少部论著才能阐释清楚?西方文字也有类似情形,汉字之不同则在于字形、字音的分析中已经包含着深刻的文化史的内容,这种对中国文化史内容的积淀,成为汉字美学又一深刻的方面。若深究“文”①之含义,则“文化”本身即为“审美化”的重要体现。所以,在汉字中积淀的文化史,包含着许多美学的内容,需要进行深入研究。每个汉字都是一首诗、一个故事、一段历史,还是一种哲学。而这些内容,与其他文字不同,是深刻地蕴涵于汉字的训释之中的。训诂学或传统的小学②之所以重要,显然并非“识字”那么简单。或者说,广义的“识字”,正包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而审美的感悟乃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汉字“偏旁”的构成,形成了一个稳定而持久的谱系。这当然与汉字创造时的物质条件相关,但是,汉字之所以能够长久地应对物质世界的变迁,灵动自如地承担复杂的表达任务,自是与汉字的特点相关。汉字本身内在的美学谱系与汉字观照世界的方式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关联。许慎说:“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这里的“俯仰”、“观象”、“观法”,“近取诸身”等,昭示了文字与世界建立关系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却在文字本身中如同活化石般被凝定。

汉字美学的蕴涵,不妨说是无尽的。中国文化的蕴涵,在汉字美学中具有相当充分的体现。从汉字到汉语,当是一个更广远、更深邃的美学境域。可是,“汉字美学”的独特性,却可以自成一体,与“汉语美学”并非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我们瞩目于“汉语美学”,但更注重“汉字美学”的奠基性。

(选自《文史知识》《汉字蕴涵的美学》)

(注)①文:许慎《说文解字序》:“文者,物象之本。”②小学:汉代称文字学为小学。隋唐以后为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之总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类在进化的蒙昧时期,就已经具有一种才能,这种才能,因为没有更恰当的名字,我姑且叫它为数觉。由于人有了这种才能,当在一个小的集合里边,增加或者减去一样东西的时候,尽管他未曾直接知道增减,他也能够辨认到其中有所变化。

数觉和计数不能混为一谈。计数似乎是很晚以后才有的一种收获,由后文可以知道,它牵涉到一种颇为复杂的心理过程。就我们所知,计数是一种人类独具的特性;另一方面,有若干种动物看来也具有一种和我们相类似的原始数觉。至少,有权威的关于动物行为的观测家持有这种主张,而且有很多实例支持这种理论。

例如,许多种鸟类是具有这种数觉的。鸟巢里若是有四个卵,那么可以安然拿去一个;但是如果拿掉两个,这鸟通常就要逃走了。鸟会用某种奇怪的方法来辨别二和三。但是这种才能不仅限于鸟类。实际上,我们所知道的最惊人的例子要算叫作“独居蜂”的昆虫。这种母蜂在每个巢里下一个卵,并且在巢里面预先储藏了一批活的尺蠖,作为幼虫孵化后的食料。使人吃惊的是,各类独居蜂每巢里所放的尺蠖数目都是一定的。

由于蜂类行为的规律化,而且这种行为和它的生命的基本机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上述例子不如下面的例子来得更加令人信服。这里所举的鸟的行为,似乎已经处于自觉的边缘了。

有个田主决心要打死一只在他庄园的望楼里筑巢的乌鸦。他试了好多次想惊动它,始终没有成功:因为人一走近,乌鸦就离开了巢,飞开了。它栖在远远的树上守着,等到人离开了望楼,才肯飞回巢去。有一天,这田主定下了一个计策:两个人走进望楼,一个留着,一个出来走开了。但是乌鸦并不上当:它老等着,直到留在望楼里的人也走了出来才罢。这个实验一连做了几天: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都没有成功。末了,用了五个人:也像以前一样,先都进了望楼,留一个在里面,其他四人走出来,离开了。这次乌鸦却数不清了:它不能辨别四与五、马上就飞回巢里去了。

这个例证可以引起两种反驳的意见。第一,具有这种数觉的动物只限于极少的几类,而在哺乳动物中就没有发现这种才能,甚至猿猴也好像没有。第二,就已经知道的一切事例而言,动物数觉的范围实在太小,简直可以略而不论。

第一点意见我们是承认的。这确乎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识数的才能,不论是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看来总是限于几种昆虫、几种鸟类和整个人类。对于狗、马和其他家畜所做的实验和观察,都不曾发现它们有什么数觉。

至于第二点意见,却没有多大价值,因为人类的数觉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的。寻常让一个文明人去辨别数目的时候,他总有意无意地用其他的技能,诸如对称图形读法、心计组合法、计数术等,来帮助他的直接数觉。特别是,计数已经变成我们智能的如此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用心理学的方法来实验我们的关于数的知觉,实在是很困难的。但是,话虽如此,现在还是有了一些进展。根据精密安排的实验结果,不能不下结论说:普通文明人的直接视觉数觉,很少能超过四,至于触觉数觉,范围甚至还要小些。

我们绝没有理由相信,我们的远祖有更高的天赋,却有许多理由使我们怀疑这种想法。试看各种欧洲语言,几乎都带有这种早期局限性的痕迹。英文的 thrice和拉丁文的ter,有同样的双重意义:三倍和许多。拉丁文的 tres(三) 和 trans(超过)之间有着可信的联系,而法文的 très(甚) 和 trois(三)也是如此。

一种比鸟类高强不了多少的原始的数觉,就是产生我们数概念的核心。毫无疑问,如果人类单凭这种直接的数的知觉,在计算的技术上,就不会比鸟类有什么进步。但是经历一连串的特殊的环境,人类在极为有限的数知觉之外,学会了另一种技巧来给他帮忙,这种技巧注定了使他们未来的生活受到巨大的影响。这种技巧就是计数,并且,正是由于有了计数,我们赢得了用数来表达我们的宇宙的惊人成就。

有些原始语言对于虹的各种色彩都有专门的词,但是没有“色”这个词;又有些语言所有数词都有,只是没有“数”这个词。其他的概念也有这样的情况。在英文中,对于某些特种集合,有丰富的本国语言的表现方法,例如,flock( 一群)、herd(一帮)、set(一套)、lot(一土堆)、bunch(一束)分别适用于特殊的场合,然而 collection(集合)和 aggregate(集)这两个词却是外来语。

具体的东西总在抽象的东西之先。罗素说: “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年,人类才发现一对锦鸡和两天同是数‘二’的例子。”到现在我们还有不少词来表达“二”这个概念,如 pair、couple 、 set 、 team 、 twin 、 brace 等。

早期数概念的极端具体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辛姆珊族的语言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种语言共有七种不同的数词:一种用于走兽和扁平的物体,一种用于时间和圆形的物体,一种用来数人,一种用于树木和长形物体,一种用于小艇、一种用来测量、还有一种是在没有特定对象时计数用的。最后一种大概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前几种必定是这族人还没有学会计数之前的早期遗物。

正是计数、才使县体的、不同质的表达多寡的概念结合为统一的、抽象的数概念,前者是原始人的特点,后者则是数学发展的前提。 

(摘编自丹齐克 数:科学的语言》,苏仲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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