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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二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名医

袁炳发

    梅子涵是苇子沟的名医,这是苇子沟的人公认的。

    梅家是鼎鼎有名的中医世家。关于梅家的来历有很多版本,最普遍的一种说法是,梅子涵的祖父梅春鹤早年是宫里医术高深的御医,后来因为无意被牵扯进宫里的一个事件,不仅丢了差使,还险些丢了性命,就一狠心跑到了东北的苇子沟。

    许多年下来,梅家在当地已是屈指可属的殷实人家了。

    梅子涵自幼聪颖,勤奋好学,白天从塾师攻读经书,晚上随祖父、父亲学医。他对医学有着特殊的爱好,在弱冠时就已通读了《本草纲目》《千金方》《内经》《难经》等医学经典,这便为日后行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在祖父的教导下,梅子涵的医术日臻成熟,各科兼能,得到远近推重。祖父过世后,梅子涵独挑大旗,继续光大着梅家祖传的医德医道。凡是来他医室治病者,不待启口言明病情,他在视行、听声、切脉、望色中,已能揭示是何病症,言之确凿,就似见到病人体内的五脏六腑一般。对于疑难杂症,有的就在患者平日不良嗜好中找到得救之法;有的并不示方,只告患者谨慎起居饮食,化病于不药之中。

    大凡别人医不好的病,到最后就只能求到梅子涵的门下。如果梅子涵再治不好,这个人恐怕就时日不多了。今天来的病人是这样的,家里已经为他备好了入殓的棺木和寿衣,来这里是因为仰慕梅子涵的大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情来此一试。

    梅子涵一边细听家人讲述病人的病史,一边走上前为病人细细切脉,回头开出一个方子,而这方子外人是难得一见的,只留作自家的医案。随后,梅子涵又亲自到后院自家药房配药,梅家的这一规矩始自于梅春鹤。待药配好后,梅子涵又亲自将药煎好,要病人立时服下。他嘱咐病人的家人:“如果此人能在子夜时分醒来,说明还有存活希望,不然就真的无药可救啦!”

    说来也奇,这位病人在服下药不多时,便有了动静,不到子夜时分,只见他已能微张双眼。此后数日,几副药服毕,病人的状况竟一天好似一天,最后竟能自己起身了。病人的家人为此感激不尽,特地将一面写有:“妙手神医起死回生”八个烫金大字的匾额送到了梅子涵的府上。

    梅子涵治病救人的奇事轶闻,在苇子沟几乎是妇孺皆知,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医,称他的医术为仙术。经他手医好的病人到底有多少,就连梅子涵自己也记不清了。

    多年行医下来,有一件事一直深深困扰着梅子涵。这就是他始终没有找到可以传承他医术的合适人选,梅子涵膝下有一儿一女,但这一儿一女对祖传的医术竟都毫无兴趣,谁也不肯去接续梅子涵的衣钵。

    岁月如驷之过隙,转眼梅子涵已年届花甲。眼看着祖传的医术就要在他这一代失传,梅子涵心急如焚。无奈之下,他只好登出启示,招徒传艺。最终从应招者中挑选了两个人跟自己学医。这时的梅子涵恨不能在一日里,就把自己的所知所学都毫无保留地教授给徒弟,但他又深知欲速则不达这个理,这最是急不得的事,只能慢慢来。

    不料,天有不测,三年之后,梅子涵突然患病,他自己给自己配了一副药,服下却未见好转。不久,病情竟日益加重。两徒弟见状痛心不已,于是各自小心翼翼为师父切脉、诊病,并各自开出了一个方子,可踌躇半晌,竟都不敢轻易给师父下药,都怕自己药方不当,而延误了师父的病。

    几日后,梅子涵病势加重,两徒弟只得跟梅子涵的家人商量,把师父送进省城的一家中医院。一名年轻的中医在诊过梅子涵的病后,马上开出了方子,谁料,不等药煎好,梅子涵就断气了。

    师父突然撒手人寰,两徒弟心存疑惑,便追问那位年轻的医生,问自己的师父究竟患的是什么病,竟会这么快就走了!那位医生告诉他们,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病难病,只是一般普通的肺热,但因医治不及时,虚火上升转而成了急症,如果当初医治及时是不致搭上性命的。

    两徒弟听后立时都红了脸,愧疚地低下头。

    后来,当省城的那位年轻的医生得知被自己诊治的人,就是苇子沟大名鼎鼎的梅子涵时,禁不住大惊,继而摇头叹息:“想不到能起死回生的一代名医,自己竟然死于轻如鸿毛的小病之上,可悲呀!”

(选自《小说月刊》2008年12期)

(1)、下列对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待“梅子涵是苇子沟的名医”,开门见山,既点明标题,也引出下文,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B、小说介绍梅子涵的家世,意在说明梅子涵的艺术来自家传,没有祖父的悉心教导,他就不会成为一代名医。 C、小说的语言平实朴素,在疾徐有度的叙述中向读者讲述了一个具有讽刺意味,同时也令人唏嘘的故事。 D、在梅子涵救活垂危病人的情节中,作者运用了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了梅子涵的医术高超,不负“名医”盛名。
(2)、请结合小说分析作者创设“省城年轻医生”这一人物有何作用。
(3)、小说以“想不到能起死回生的一代名医,自己竟然死于轻如鸿毛的小病之上,可悲呀!”一句结尾,请结合文本说明造成这可悲结局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狗不理

冯骥才

    天津人讲吃讲玩不讲穿,把讲穿的事儿留给上海人。上海人重外表,天津人重实惠。人活世上,吃饱第一。天津人说,衣服穿给人看,肉吃在自己肚里;上海人说,穿绫罗绸缎是自己美,吃山珍海味一样是向人显摆。

    天津人反问:那么狗不理包子呢,吃给谁看?谁吃谁美。

    天津人吃的玩的全不贵,吃得解馋玩得过瘾就行。天津人吃的三大样——十八街麻花耳朵眼炸糕狗不理包子,不就是一点面一点糖一点肉吗?玩的三大样——泥人张风筝魏杨柳青年画,不就是一块泥一张纸一点颜色吗?非金非银非玉非翡翠非象牙,可在这儿讲究的不是材料,是手艺,不论泥的面的纸的草的布的,到了身怀绝技的手艺人手里一摆弄,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宝贝了。

    运河边上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他的大名高贵友,只有他爹知道;别人知道的是他爹天天呼他叫他的小名:狗子。那时候穷人家的孩子不好活,都得起个贱名,狗子、狗剩、梆子、二傻、疙瘩等等,为了叫阎王爷听见不当个东西,看不上,想不到,领不走。在市面上谁拿这种狗子当人?有活儿叫他干就是了。他爹的大名也没人知道,只知道姓高,人称他老高;狗子人蔫不说话,可嘴上不说话的人,心里不见得没想法。

    老高没能耐,他卖的包子不过一块面皮包一团馅,皮厚馅少,肉少菜多,这种包子专卖给在码头扛活儿的脚夫吃。干重活的人,有点肉就有吃头,皮厚了反倒能搪时候。反正有人吃就有钱赚,不管多少,能养活一家人就给老天爷磕头了。

    他家包子这点事,老高活着时老高说了算,老高死了后狗子说了算。狗子打小就从侯家后街边的一家卖杂碎的铺子里喝出肚汤鲜,他就尝试着拿肚汤排骨汤拌馅。他还从大胡同一家小铺的烧卖中吃到肉馅下边油汁的妙处,由此想到要是包子有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他便在包馅时放上一小块猪油。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皮捏得紧,褶捏得多,一圈十八褶,看上去像朵花。一咬一兜油,一口一嘴鲜,这改良的包子一上市,像炮台的炮一炮打得震天响。天天来吃包子的比看戏的人还多。

    狗子再忙,也是全家忙,不找外人帮,怕人摸了他的底。顶忙的时候,就在门前放一摞一摞大海碗,一筐筷子,买包子的把钱撂在碗里。狗子见钱就往身边钱箱里一倒,碗里盛上十个八个包子就完事,一句话没有。你问他话,他也不答,哪有空儿答?这便招来闲话:“狗子行呀,不理人啦!”

    别的包子铺干脆骂他“狗不理”,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

    狗子的包子原本没有店名,这一来,反倒有了名。人一提他的包子就是“狗不理”。虽是骂名,也出了名。

    天津卫是官商两界的天下。能不能出大名,还得看是否合官场和市场的口味。

    先说市场,在市场出名,要看你有无卖点。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名没人稀罕,骂名人人好奇。“狗不理”是骂名,却好玩好笑好说好传好记,里边好像还有点故事,狗子再把包子做得好吃,“狗不理”这骂名反成了在市场扬名立万的大名了!

    再说官场。三岔河口那边有两三个兵营,大兵们都喜欢吃狗不理的包子。这年直隶总督袁世凯来天津,营中官员拜见袁大人,心想大人山珍海味天天吃,早吃厌了,不如送两屉狗不理包子,就叫狗子添油加肉,精工细做,蒸了两屉,赶在午饭时候,趁热送来。狗子有心眼儿,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在袁大人用餐时先送上狗不理。人吃东西时,第一口总是香。袁大人一口咬上去,满嘴流油,满口喷香,心中大喜说:“我这辈子头次吃这么好吃的包子。”营官自然得了重赏。

    转过几天,袁大人返京,寻思着给老佛爷慈禧带点什么稀罕东西。谁知官场都是同样想法,袁大人想,老佛爷平时四海珍奇,嘛见不着?鱼翅燕窝,嘛吃不到?花上好多钱,太后不新鲜,不如送上前几天在天津吃的那个狗不理包子,就派人办好办精,弄到京城,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赶在慈禧午间用餐时,蒸热了最先送上,并嘱咐说:“这是袁大人从天津回来特意孝敬您的。”慈禧一咬,喷香流油,勾起如狼似虎的胃口。慈禧一连吃了六个,别的任嘛不吃,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

    这句话跟着从宫里传到宫外,从京城传到天津。金口一开,天下大吉,狗不理名满四海,直贯当今。

(选自《收获》2015年第04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史密斯先生的新鼻子

(英)克里斯•罗斯

    “史密斯先生,如果您喜欢别的类型的鼻子,我们有很多选择供您参考。”“我想这个鼻子太小了点。”“小鼻子今年非常流行,史密斯先生,非常流行!”“您认为它适合我吗?”史密斯先生问。“我觉得非常好!”店员说道:“好,我买了。”在驾驶空中客车回家的路上,史密斯先生用手表式袖珍手机打电话给他太太。“嗨,亲爱的。你喜欢我的新鼻子吗?”史密斯太太在厨房的可视电话上看着丈夫的新鼻子。“我想太小了点,亲爱的。”她说道。

    现在是22世纪,由于有了基因工程,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自己的身体。

    史密斯看着镜子中的新鼻子,想象着自己有多时髦。他非常开心拥有这么一个新鼻子。有点遗憾的是,他的头发与新鼻子不怎么搭配。他决定第二天再到人体商店去。“早上好,史密斯先生。”人体商店的店员说道,“今天您需要什么?”“我想要一顶新头发。”“好的,史密斯先生。您想要什么类型的?短金发和小鼻子非常相衬。您觉得呢?”史密斯在镜子里看着他的头发:过时、灰白。是的,短金发。他年轻时就有一头短金发。他想再次年轻起来。“对,我就要一顶短金发。有卷曲型的吗?”“当然有啦,史密斯先生。您还要别的东西吗?本周我们的耳朵特价。非常优惠。”最后,史密斯先生带着一顶卷曲的短金发、两只新耳朵离开了人体商店。

    从此,他对新身体的兴趣越来越浓。在随后的几周,他买了新眼睛(绿色的,不常见但流行)、新手掌、新胳膊、新膝盖和新脚。史密斯太太很高兴,因为史密斯先生原来的脚气味很难闻。

    然而,一天早上,史密斯先生醒来时,鼻子突然出问题了。“我的新鼻子出问题了——被塞住了。”“也许你感冒了。”史密斯太太安慰他。“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基因人造鼻子,不会感冒。”

    他再次来到人体商店。“早上好,史密斯先生。”店员说道,“今天您想要什么?”“我想要一个新鼻子。”“但是您已经有了一个新鼻子。”店员惊讶地说道,“您换上这个新鼻子刚一个月。不要担心,小鼻子仍然很流行。”“不,你不明白。我想要一个新鼻子是因为这个不起作用了。”“这是不可能的。您拥有的是一个基因人造鼻子。不可能出问题。”“但它的确出了问题,它被塞住了,我呼吸困难,闻不到任何气味。”“您用您的鼻子做了什么,史密斯先生?”店员问道。“我用我的鼻子干什么?我用它来呼吸,嗅气味,像任何人一样。”“如果您没有正确使用您的鼻子,是有可能无法正常工作的。”“真是荒谬!”史密斯先生大喊道,我要退款。”“恐怕我们不能给你退款,史密斯先生。这个鼻子没有保证书。”史密斯先生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带着愤怒与失望离开了人体商店。

    但现在他有了一个大问题:一个没用的鼻子。很流行,但没用。不幸的是,他的问题越来越多。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他听不见了。接着,他的新金发开始变成灰白色,他的新膝盖不能动了,他的稀有的绿眼睛看不见了,他的手指一个接一个断了。

    史密斯太太赶紧把他放进飞车,飞到了人体商店。她抱着她的丈夫走进人体商店,因为这时他已经无法走路了。

    “早上好,史密斯先生。”店员说道,“今天您需要什么?”“谢谢。史密斯先生今天不需要任何新东西。”史密斯太太答道,“但他想要回他原来的身体。”“恐怕我们不能退款,史密斯太太。”店员说道。“我不是想要退款。”史密斯太太解释道,“我想要回我丈夫原来的身体。我不喜欢这个新身体。”“恐怕很困难,史密斯太太。”店员说道,“我们是一家环保公司,所有的旧身体我们都循环利用。”“但是你们卖给他的新身体部件现在已经失去了作用。他现在该怎么办?”“他可以买一个翻新的身体。”“翻新的身体?”“就是对原来的身体进行修复。”“我可以看一看吗?”“当然。”店员对他的电脑发出指令,一个翻新的身体马上出现在屏幕上。这是一个非常熟悉的身体。史密斯太太认出了那个大鼻子和那些灰头发。史密斯太太喊道:“这是原来的史密斯先生!”“是的,没错。”店员说道,“我们修复了史密斯先生原来的身体。”“那么,他可以要回他原来的身体吗?”“当然,史密斯太太。付10万欧元就可以了。”“10万欧元!”史密斯太太大喊,“太贵了!”“史密斯先生已经被翻新过了。”还是活命要紧。史密斯太太最终付了10万欧元要回了丈夫的身体,然后带着他飞回了家。

    “我又是我自己了!”史密斯先生喊道。“不完全是。你已经被翻新过了。”史密斯太太说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无名书店

傅月庵

    旧书店老板有两种,一种是很懂书的,一种是不太懂书的;前者少,后者多。不太懂书的又有两种,一种是售价五折的,一种是售价五折之外的;前者多,后者少。无名书店属于后者。它没有店名,没有店招,只有一个白色亚克力带滚轮招牌,上面用红漆写着“低价书”三个大字,以及“平均约三点三折”的一行小字。每天下午两点之后,老板把它咕噜咕噜推到巷口摆着,路过罗斯福路台湾大学对面汤圆店、吉野家速食店旁的人,都可见到。

    无名书店是台北市少有独栋独户的旧书店,店门口有块空地,还有棵盎然蔽天的大榕树,夏天时绿荫满地,清风习习,理论上景致不差,可惜大树旁一个防火浴缸跟破馊水桶坏了风水,地上许多污渍,因此永远清除不掉,斑斑难数。但无论如何,在寸土寸金的公馆商圈,有此三四坪的空地,还是奇迹,可称福地。因为是福地,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黃昏后,警察纷出巡逻时,无路可躲的流动摊贩们,很有默契地都会涌入此港避风。下班时间顺路闲逛,十有七次,那位忠厚的少年老板很可能正拿着一个便当边吃边跟“难民”聊天。

    少年老板接掌此店不久,大约仅是两年前的事吧。更早的时候,是老板的父亲在经营:“门虽设而常关”,“书虽有而凌乱”,一叠又一叠的新旧中洋文书籍堆得满地都是,从来不整理。店内还有个小房间,更是连叠都不叠,大小书籍随意拋得齐腰高,每次看到总会心动忖思:底下应当有宝!但无论如何,也只敢窥望而不敢进去一游,原因是害怕如同电影中的雨林、沼泽、流沙阵一样,一个不小心,身陷其中,竟将慢慢灭顶……

    老老板其实不老,是个精壮汉子,皮肤黝黑,一口白牙,终年背心短裤,经寒耐暑,非常有性格。他卖书从来不啰嗦,随心情好坏,最贵也就是五折,更多时候,四折三折都敢卖,尤其“汉声精选绘本”,还有低得不像话的“泄愤价”,因为他最痛恨不能分售的儿童套书!有一回跟他闲聊起来,才晓得以往他是专卖进口画册,摄影、建筑、戏剧、旅游、美术……无所不包,在台北圈内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物,不输“棠雍”、“雅典”等大角色。谁知后来一场水灾,把存书淹去大半,心灰意冷之下,才卖起旧书来的,这也就是店内为何那么多精装画册的由来。

    无名书店地段虽好,老老板的性格经营方式,虽然有趣,却注定人气萧索:这世界上,甘心在霉味四溢、灰尘四起的仄屋里挥汗如雨翻披旧书拼凑上下册者,毕竟不多。这种“卖与识者”的“看天田”景象,一直到了两年前,才总算有了改变。

    少年老板原来是职业军人,据说干到连长退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偶然再到店里时,书是人非事事不同。精壮汉子换成白面书生,让人担心的“流沙房”,清出四面书架,整个店面虽然称不上整齐清洁、本本归定位,但也总算有模有样,空气流通,光线还不错了。第一次跟少年老板买书,是一本1943年上海开明版的朱光潜《文艺心理学》。“老板,这本多少?”我心想这书只怕不便宜。“喔,这是古董书,按厚度跟大小卖的,50元,这样可以吗?”清晰的声音透着一丝腼腆,我则当场傻眼,这种估价方式,这种征询态度,逛了二十几年旧书店,难道我终于逛到“君子国”了吗?后来我才发现,新人新气象,如今书价一律三折,旧版书跟英文书架上则贴有“依厚度及大小计算”的纸条,果然虎父无犬子,照样有趣!

    少年老板的有趣,除了每一笔生意,他都会翻到版权页向顾客说明:“我们这里是按定价的三折计算,这本定价是多少多少,所以是卖多少多少。这样可以吗?”不管生熟,买一次,说一次,绝不偷懒。同时为了怕人找不到老板,他还在左胸口别了个识别证,上面写着“低价书”,所以不写“老板”,我相信,一定是害羞的缘故!

    老实说,无名书店的存书不多,归类得也不算好,糟糟乱乱的,我却很爱去逛,一来是两位老板都很有趣,无论碰到谁,聊上几句,顿觉人间存古意,值得活下去。二来因为书价实在太便宜,来逛的人随手都会带个一两本,许多书,根本还在骑楼里整理,就被卖光了。

    人生贵自适,买书未必为了书,读书也未必为了知。买书卖书,藏书散书,论到底,也不过就是浮生梦尘之一耳,新旧良窳无论,千卷买进终复去,或许,来去之间的“那一点意思”才是更值得挂念宝贵的吧!

(选自《买书琐记》,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沈从文

    ①有个小小的城镇,有一条寂寞的长街。

    ②那里住下许多人家,却没有一个成年的男子。因为那里出了一个土匪,所有男子便都被人带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永远不再回来了。他们是五个十个用绳子编成一连,背后一个人用白木梃子敲打他们的腿,赶到别处去为军队搬运军火。他们为了“国家”应当忘了“妻子”。

    ③大清早,各个人家从梦里醒转来了。各个人家开了门,各个人家的门里,皆飞出一群鸡,跑出一些小猪,随后男女小孩子出来站在门限上撒尿,或蹲到门前撒尿,随后便是一个妇人,提了小小的木桶,到街市尽头去提水。有狗的人家,狗皆跟着主人身前身后摇着尾巴,也时时刻刻照规矩在人家墙基上抬起一只腿撒尿,又赶忙追到主人前面去。这长街早上并不寂寞。

    ④当白日照到这长街时,这一条街静静的像在午睡,什么地方柳树桐树上有新蝉单纯而又倦人的声音,许多小小的屋里,湿而发霉的土地上,头发干枯脸儿瘦弱的孩子们,皆蹲在土地上或伏在母亲身边睡着了。作母亲的全按照一个地方的风气,当街坐下,织男子们束腰用的板带过日子。用小小的木制手机,固定在房角一柱上,伸出憔悴的手来,敏捷地把手中兽骨线板压着手机的一端,退着粗粗的棉线。带子成了,便用剪子修理那些边沿,等候每五天来一次的行贩,照行贩所定的价钱,把已成的带子收去。

    ⑤许多人家门对着门,白日里,日头的影子正正的照到街心不动时,街上半天还无一个人过身。每一个低低的屋檐下人家里的妇人,各低下头来赶着自己的工作,做倦了,抬起头来,用疲倦忧愁的眼睛,张望到对街的一个铺子,或见到一条悬挂到屋檐下的带样,换了新的一条,便仿佛奇异的神气,轻轻的叹着气,用兽骨板击打自己的下颌,因为她一定想起一些事情,记忆到由另一个大城里来的收货人的买卖了。她一定还想到另外一些事情。

    ⑥有时这些妇人把工作停顿下来,遥遥的谈着一切。最小的孩子已饿哭了,就拉开衣的前襟,抓出枯瘪的乳头,塞到那些小小的口里去。她们谈着手边的工作,谈着带子的价钱和棉纱的价钱,谈到麦子和盐,谈到鸡的发瘟,猪的发瘟。

    ⑦街上也常常有穿了红绸子大裤过身的女人,脸上抹胭脂擦粉,小小的髻子,光光的头发,都说明这是一个新娘子。到这时,小孩子便大声喊着看新娘子,大家完全把工作放下,站到门前望着,望到看不见这新娘子的背影时才重重的换了一次呼吸,回到自己的工作凳子上去。

    ⑧街上有时有一只狗追一只鸡,便可以看见一个妇人持了一长长的竹子打狗的事情,使所有的孩子们都觉得好笑。长街在日里也仍然不寂寞。

    ⑨街上有时什么人来信了,许多妇人皆争着跑出去,看看是什么人从什么地方寄来的。他们将听那些识字的人,念信内说到的一切。小孩子们同狗,也常常凑热闹,追随到那个人的家里去,那个人家便不同了。但信中有时却说到一个人死了的这类事,于是主人便哭了。于是一切不相干的人,围聚在门前,过一阵儿,又即刻走散了。这妇人,伏在堂屋里哭泣,另外一些妇人便代为照料孩子,买豆腐,买酒,买纸钱,于是不久大家都知道那家男人已死掉了。

    ⑩街上到黄昏时节,常常有妇人手中拿了小小的笸箩,放了一些米,一个蛋,低低的喊出一个人的名字,慢慢的从街这端走到另一端去。这是为不让小孩子夜哭发热,使他在家中安静的一种方法,这方法,同时也就娱乐到一切坐到门边的小孩子。长街上这时节也不寂寞的。

    ⑪黄昏里,街上各处飞着小小的蝙蝠。望到天上的云,同归巢还家的老鸹,背了小孩子们到门前站定了的女人们,一面摇动背上的孩子,一面总轻轻的唱着忧郁凄凉的歌,娱悦到心上的寂寞。

    ⑫“爸爸晚上回来了,回来了,因为老鸹一到晚上也回来了!”

    ⑬远处山上全紫了,土城擂鼓起更了,低低的屋里,有小小油灯的光,为画出屋中的一切轮廓,听到筷子的声音,听到碗盏磕碰的声音……但忽然间小孩子又哇的哭了。

    ⑭爸爸没有回来。有些爸爸早已不在这世界上了,但没有信来。有些临死时还忘不了家中的一切,便托便人带了信回来。得到这个信息哭了一整天的妇人,到晚上便把纸钱放在门前焚烧。红红的火光照到街上下人家的屋檐,照到各个人家的大门。见到这火光的孩子们,也照例十分欢喜。长街这时节也并不寂寞。

    ⑮一到阴雨的夜里,这长街更不寂寞,因为狼的争斗,使全街热闹了许多。冬天若夜里落了雪,则早早的起身的人,开了门,使可看到狼的脚迹,同糍粑一样印在雪里。

一九三一年五月十日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狼牙(节选)

刘猛

    何志军坐在床上看着人越来越少的宿舍。雷克明和一中队的副中队长小赵去和北京来的组织部门谈话了,剩下的人大多数也都回原来的单位了。A军区侦察大队将从此成为战史中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那么一个自然段甚至就那么一句话了。

    雷克明和小赵回来就收拾东西。何志军看着他们出去,宿舍又没人了,自己真的成了光杆儿大队长了。他苦笑,站起身看着外面操练的防化团战士。没有了参战老兵们的压力,防化团的战士们生龙活虎。连参加过战争的人都没有了,那场战争的最后一点儿痕迹也从何志军眼前消失了。

    真的从此消失了吗?何志军心中感到一阵悲凉,翻身拿起脸盆和洗漱用具去水房冲澡。哗啦啦,一盆凉水浇下,让他清醒很多,看着镜子里面自己健壮却伤痕累累的上身。伤疤是军人的勋章,每一道伤疤都是一枚勋章,一个铁与血的故事。这些故事真的成为了往事,一个月的集训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了和平环境的军营。但他猛然醒过来——自己虽然下了战场,但还是一名军人!他匆匆擦干净自己,跑回去穿上常服、戴上帽子、扎起腰带——他要出操,一个人出操——只要有他一个人在,侦察大队就没有消失!

    这个信念让已经不年轻的他热血沸腾,他咚咚跑到操场上。防化团的官兵诧异地看着这个黑脸中校,他以极其标准的姿势跑步到一片开阔的位置上。他喘着粗气,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激动,一种久违的激动,从战场上下来,他再也没有这样激动过。

    “中国人民解放军A军区狼牙侦察大队现在开始点名——”他自己高喊,用浑厚的嗓子高喊。防化团的官兵都停止了训练,看着这个从战场上下来的战斗英雄。何志军这个名字,他们并不陌生,军报和军区《战歌报》都曾长篇报道过他和他的那支传奇侦察队的故事。这个被敌人敬畏地称之为“狼牙”的侦察兵英雄,是他们这些年轻军人的偶像。

    “何志军!”他喊着自己的名字,然后高声喊,“到!”然后就安静了,大家都在看他。何志军心中的情绪是复杂的。忽然,一个声音从后面低低地传出来:“大队长,还有我。”何志军回头,看见了扎着武装带的陈勇。他很惊讶:“你还没走?”

    “我今天晚上搭车回夜老虎团。看见您出操,我就赶紧过来了。我没迟到吧?”陈勇说。何志军点头:“没有!没有迟到,你是个好兵!”陈勇立正高喊:“是,请大队长指示!”

    “陈勇,你自编的少林军体拳,还记不记得?!”何志军高声问。

    “记得!”陈勇高喊。何志军厉声说:“给我打一套!”“是!”陈勇摘下军帽放在一边,走回原位站好姿势。众目睽睽之下,他高喊一声,起手——腿踢正面、拳扫背面、啪地侧倒。随即拳脚如同旋风一般,一个人的杀声也是震天,周围的防化团官兵都看得眼花缭乱,心中暗自惊叹这帮侦察兵确实不简单。陈勇在空中一个分腿飞踹倒地后,鲤鱼打挺起来又是一个组合拳,最后一记弹腿正蹬才慢慢收势。他的额头流着汗,慢慢收好腿归置军姿。官兵们都看傻了,何志军却有一种悲凉的骄傲。

    “是坚守,还是抗议?”

    何志军立即向后转,麻利敬礼:“首长好!”

    副司令脸上是耐人寻味的微笑:“稍息。”

    “是!”何志军转身,“稍息!”

    陈勇稍息,胸部还在起伏。

    副司令看着何志军,笑着说道:“出操给所有能看见的人,告诉他们,你的侦察大队没有消失,对吧?”何志军高喊:“报告首长!不是!我出操,是因为我还是个军人!”

    副司令点点头:“那就是坚守了?”何志军说:“是!坚守一个军人的信念!”

    “给你两个选择。”副司令笑了笑,说,“第一,在军区机关给我当参谋;第二,在军区情报部继续当参谋。”

    “我想下去带兵。”何志军苦着脸:“副司令,我不想再在机关里待了。”但副司令根本不搭理他这套:“想跑可没那么容易——我说了两个选择。”

    “没别的了?”何志军看着副司令的脸,知道没选择以后说,“那我还是回军区情报部。”

    副司令看着他说:“做好被搁置的准备,你会成为搁置在仓库的一门重型火炮。在没有战争的时期,你就要一直被这么搁置着。”何志军回味着副司令的话,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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