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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南通中学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11月高三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谈起快速发展的网络文学,人们对网络创作所对接的文学传统,似乎关注不 多。事实上,网络文学传承中华文学传统,网络创作秉持中华文学立场,不仅是 对网络文学的一种期待,而且也是许多优秀网络作品的一种内在品质。

    网络文学是伴随互联网的兴起而出现的一种新兴文学形态。网络技术可以“无中生有”,网络文学却需要技术联姻和精神传承。有网络作家曾说过:“网 络文学的父亲是网络,母亲是文学。”网络是当代高科技的代表,文学则是人文 精神的体现,科技与人文在网络文学旗帜下达成统一。网络文学创作同人类任何 一种精神生产一样,不是白手起家、从零开始,也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 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的创造。

    网络文学虽然有些“另类”,但网络文学毕竟还是文学,它仍然需要赓 续文学传统,在继承中创造,始于返本而得以开新。不仅网络写作的语言表达古 已有之,许多网络作品的情节设置等也都能找到传统文学的影子,受益于传统文 学千百年的艺术积淀。更为重要的是,网络文学的思想蕴含、价值营造等观念层 面的东西也无不渊源有自,可以从传统文学的文化母题中找到它们的历史基因。 比如,明清时期的四大名著,《西游记》写神魔、《三国演义》写历史、《水浒 传》写侠义、《红楼梦》写才子佳人,可以说是类型化的长篇小说。网络上数量 最大的幻想类作品如玄幻、仙侠等,与近现代文学史上的金庸、古龙等人的武侠 小说不能说没有渊源关系。《择天记》等众多热门小说展现的玄幻世界,均可在 传统神话中找到源头。

    文学是变化的,正所谓若无新变,不能代雄,特别是在急剧变化的时代 就更是这样。不过,不管怎么变,网络文学终归还应该是文学,大凡是文学就该 有一些属于文学的不变的东西。这个不变的东西是什么呢?多年前就有作家提 出,网络改变的只是文学载体、阅读习惯和表现方式,不能改变文学本身,如情 感、想象、良知、语言等文学要素。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网络文学要往前走、向 上走,成为凝聚中国力量的优质源头,离不开文化立场的主体定位,即对接优秀 文学传统,使网络文学成为新时代中国文艺建设性的积极力量。从古代神话到《诗 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一直到现当代优秀文学传统, 这一中国文脉对于网络文学创作不仅有用,而且有效,不仅不能终止于网络,而 且应该在网络文学中得到传承和弘扬。“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 必浚其泉源”。网络文学从传统文学中吸取养分,必将促使自己从“高原”走向 “高峰”,创造出新境界。

(摘编自欧阳友权《网络文学创作并非“从零开始”》)

(1)、如何理解“网络文学的父亲是网络,母亲是文学”?
(2)、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3)、网络文学对于文学传统的赓续表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美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缺乏独立性,源自传统诗学追随儒家的政治功利主义和伦理实用主义。代表作是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此书以治国平天下式的雄心壮志,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诗学体系。开篇《原道》一章,便确立了“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的道统原则。这种道统诗学上承曹丕《典论•论文》所主张的经世致用文学观,即所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下开文以载道之先河。唐代,韩愈提出“文以明道”;白居易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宋儒周敦颐明确“文以载道”的宗旨,都不过是《文心雕龙》顺理成章的延伸。由此可见,王国维和陈寅恪之于中国诗学缺乏独立的美学原则的感慨,洞见到了中国文化的核心部分:非功利、非实用的审美传统始终阙如。

       正是这种阙如,导致中国的诗学传统和文学传统总是无法进入精神层面,仅止于世俗的功用,越来越滑入俗世的纷争、功利的得失。“诗言志”沦为诗人得意或失意的渲泄;评话衍生出的小说,或聚焦于庙堂纷争的计谋较量如《三国演义》,或忘情于江湖造反的草莽传说如《水浒传》;更不用说《隋唐演义》《封神演义》之类的演义小说,既没有《山海经》神话中的阳刚,也没有《诗经》三百篇中的清纯。人的尊严、悲悯的情怀、君子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的底线,在这类文学中被小不忍则乱大谋、无毒不丈夫的厚黑原则取代,这种审美趣味造就一代又一代的草莽,制作出一个比一个暴虐的帝王,进而滋生出民族诸多难以治愈的心理疾病:诡计崇拜、暴力崇拜、权力崇拜等等。

       在这样的美学背景下,《红楼梦》的问世是一场审美革命:从容推出女性崇拜、悲悯崇拜,拒绝功名崇拜。《红楼梦》的问世使这个民族的审美趣味,不再纠缠于生存博弈而具有纯粹精神的存在意味,从而在美学上回归《山海经》式的混沌和《诗经》国风所具的清纯,达成名副其实的文艺复兴。王国维指出:《红楼梦》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因为“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正如《红楼梦》写出悲剧本身已经具有美学革命的意味,王国维指出了《红楼梦》的悲剧品质,中国诗学的眼界由此被打开。他在《人间词话》中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这与被《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调教出来的国民醉心于权谋和暴力的审美品味截然不同,而是关注人世间的苦难,并从宇宙的视野加以审视。

       佛学的东渐,禅宗的兴起,在中国士大夫阶层引发了心灵的解放,终致中国诗学界异端突起。相对于李白急功近利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苏东坡信笔挥就的乃是心平气和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严羽的《沧浪诗话》顺流而至,借禅宗之名,挑战《文心雕龙》的道统诗学,连同文以载道的诗学传统,但比起王国维、陈寅恪的美学思想,严羽在《沧浪诗话》里的诗学追求,不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王国维和陈寅恪之于中国文化的独到贡献,不在于学问的博大精深,而在于识见和思想的不拘流俗。中国数千年文化之所以江河日下,不可忽视的原因在于审美上的疲乏。而王国维和陈寅恪的过人之处,则在于对这种审美疲乏的洞察。

(摘编自李劼《王国维、陈寅恪的文艺复兴意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和”是儒家美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范畴,温柔敦厚的中和之美对于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钱穆先生指出:“读一部中国文化史,正如听一场歌唱,不外一‘和’字。”“和”这一美学范畴包含着浓厚的政治、道德观念,它的内涵既是指艺术的,也是指道德的,是善与美的统一。《论语》中曾先后8次出现“和”的观念,如“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用,和为贵”,“和无寡”等。《左传》曰:“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立面的多样统一。孔子论“和”,强调用道德来规范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以达到“善”和“美”的统一。“和”与“中”密不可分,“和”是把杂多与对立的事物有机地统一起来,“中”则是在“和”的基础上所采取的居中不偏、兼容两端的态度;“和”偏重事物的调和统一,“中”强调事物所达到的最佳状态。在《论语·先进》中,他评论他的学生说:“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在艺术与审美方面,孔子对《关雎》的评价颇高:“《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认为《关雎》在情感把握上恰到好处,既不过分,也无不及,这是非常可贵的。在他看来,像《关雎》那样不淫不伤的诗,才是合乎“中和”的诗,这才是合乎孔子所要求的美。“中”“和”本身,即包含着“美”与“善”的统一。孔子在其文质观上也体现出“和”的思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在这里指后天学习所形成的文化素质与修养,“质”指内在的道德品质。对于文学艺术来说,文和质,即形式和内容,如果能和谐统一的话,它就是美的,也是善的。孔子认为,无论是“质胜文”还是“文胜质”,都会产生偏重的效果,破坏和谐之美,外在的礼仪修养与内在的道德品质达到完美的融合,这样的人就是“君子”。理想的美应是文和质二者对立统一,这是“文质彬彬”的境界,也是“尽善尽美”的境界。

    儒家思想认为,善是美的基础、内容和目的,对美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强调审美和艺术的道德与社会作用。孔子区分了“美”和“善”,又充分肯定了“美”和“善”的统一。好的客体必须符合美善合一的标准,同时审美主体也必须努力达到美善合一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乐”。在儒家主张的中和之美中,“尽善尽美”代表了其最高的审美理想,通过艺术来倡导教化,实现社会和谐,在当今追求个体感官体验美学观念泛滥的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从这一角度来讲,“尽善尽美”这一审美标准具有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然能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

(摘编自《浅谈孔子美学思想之“尽善尽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独表现在物质方面,更表现在精神方面的复杂关联。除了自然界种种物象变化对人心的影响之外,人的现实处境和主体心态也会导致其对自然有不同理解和表现。梁启超在《饮冰室文集》中说:“同一月夜也,琼筵羽觞,清歌妙舞,绣帘半开,素手相携,则有余乐;劳人思妇,对影独坐,促织鸣壁,枫叶绕船,则有余悲。”在不同的人眼中,自然的面貌原本就是不同的,给人的感触也不一样。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两种形态:一方面,自然摇荡着人的性灵,使人产生或悲或喜之情;另一方面,人将悲喜之情转移、投射到本无情感知觉的自然物上,使其具备了与人同一的感情色彩,从而在自然施与人巨大影响的同时,人也以自我的情志改变着自然物在人们心中的面貌。。

    对这种人与自然之间奇妙的生命共感现象,西方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自然变化、草木荣枯使古人看到自己的影子,觉察到自己的生命,并联想到万物与人的生死。因此,在古人的诗文中,纯粹的自然现象是没有的,流动的水,吹过的风,开落的花,都与人自己的命运休戚相关。

    生命的共感帮助我们理解了自然物与人的生理心理之间的密切关系,却难以解释为什么有的自然物可以引起人的快感,有的则引起人的悲感,更难以解释为什么同样的自然物色在有些人看来充满愉悦,而在另一种人眼中却充满悲伤。这就需要探讨自然与人之间异构与同质的问题。

    异构,指二者之间有不同的结构形式;同质,指两种物质之间本质的相同。前者将两种物体区别开来,后者则将两种物体联系在一起。人类和自然,无论形式差异多大,都遵循生命的规律,如生老病死、兴衰荣枯。只是作为高等动物的人具有更强烈的心理感受和情感介入,因此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所具有的特定精神内涵,都是人赋予它的。但久而久之,这种内涵脱离了人的主观赋予而内化为物的客观属性了。比如,人愤怒的时候就像江海中翻滚的波涛,于是有人便赋予波涛以愤怒的含义;在悲伤的时候泪如雨下,于是有人便赋予雨以悲伤的含义。可是随着这些含义日趋固定,当后人写“峰峦如聚,波涛如怒”时,写“泪飞顿作倾盆雨”时,谁还会为这些自然物的原初含义而大动脑筋?在人们看来,这些自然物所包含的愤怒、悲伤、愉悦等含义似乎是它们与生俱来的。

    自然物之所以能表现人的心理情感,除了人赋予它以意义之外,它本身必定也具有能够使人赋予这种意义的某种特质。这种特质,被西方美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称为“力的结构”。由于人的情感也受着形式不同但实质一样的力的结构的制约,所以,人便自然地从外部事物中观察并提取与自己心理情感相一致的内在意义,从而将该事物作为表现自己某方面的情感的特定载体。

    由此可见,人们观察自然并借以表现自我情感,是一种主客观相互包容、渗透、影响的活动。这个活动中人的心理情感的作用会得到强化,但自然的物性特征也不可忽略。

(摘编自尚永亮《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与异构同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文艺原创力是具有独一性的文艺创新能力,它基于文艺家对生活与现实的全新思考和把握,并有着创造性的艺术呈现。提升文艺原创力是推动当代文艺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前提。而坚定文化自信对于提升文艺原创力意义重大。

    提升文艺原创力必须杜绝平庸,拒绝重复。黄庭坚有言:“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文艺创作就需要弘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当代文艺产品,如文学、影视、音乐、绘画乃至更广泛的文化产品,要成为精品,要拥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和精神能量,就必须把创新理念贯穿文艺生产的各个方面。文艺创新不能凌空蹈虚,艺术之花需绽放在历史与现实的沃土上。伟大的作品具有对个体、民族、国家命运最深刻的把握。文艺家对历史与现实的全新视角与观照是形成文艺原创力的关键。历史与现实为文艺创新提供了无穷无尽的原创资源,当代文艺实践也为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借鉴。当代文艺工作者有着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创新机遇,但只有具备足够的文化定力和审美独立性,坚定对民族、国家、时代的文化自信,并将民族的审美特性融入个人的艺术追求中,才能超越前人,创作出体现时代精神的作品。如果在文化自信上出现问题,在美学追求上出现动摇,一切以被外国人接受或者以市场热捧为追求,就不可能创作出有骨气、有个性、有神采的精品力作。

    文艺创新不能为创新而创新,更不能执着于虚妄怪诞。在文艺创作中,大胆创新、勇于突破与追求怪诞、故弄玄虚有着本质的不同。大胆创新之作,能够在前人的成就中探索艺术的未知领域,在题材、风格、手法、形式上突破固有规则,达到前人不曾达到的艺术高度。但怪诞之作并无真诚的艺术追求,表面上大胆新颖,实质上难以掩饰内心的不自信。中国书法史上,东晋的王羲之、王献之,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张旭、怀素,宋代的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元代的赵孟,明代的董其昌……一代代的书法大家就像跑着“接力赛”,走正道,有耐力,在继承传统、发扬传统的基础上勇于创出自家面目,登上书法艺术高峰。他们的身上,体现着不懈的创新努力。但当代一些所谓书法家,把书法创新等同于笔墨杂耍,刻意求新求怪,哗众取宠,偏离了中国书法本质规律。这种现象在其他艺术门类中也有不同表现。

    只有不断提升文艺原创力,以持续不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更为敏锐而全面地反映时代、引领时代,从而更好地讲好当代中国故事,有效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才能使我们的文艺产品在国际文化竞争中赢得先机,收获赞誉,从而增强全民族的文化自信,耸立起文艺创作新的“高峰”。

(摘编自叶青《提升文艺原创力要杜绝怪诞和平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创作实践中对情景交融的追求,贯穿于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这种追求萌芽于先秦,六朝时获得进一步发展,唐代达到辉煌的顶峰,并且再以后的宋、元、明、清一直得到了自觉的继承和延续。

    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对追求情景交融的创作现实进行了不断总结,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学说,要点如下:其一,情景应兼备。一片诗作如果单纯言情而不借助景物来抒发,便易流于直白浅露;若专注于描摹景物而缺乏真情实感,则会出现盲目堆砌的现象。因此,有情无景,或有景无情,都会破坏诗歌的表现力,危机诗歌的艺术生命。其二,情景须交融。一首诗歌有景又有情,并不等于就是成功之作。假如情景两分,各不相关,那么二者都将丧失自身存在的意义。情与景的交融,对两者都是至关重要的。景因与情交融而获得了内在的精神价值,并确认了自身的艺术意义;情则因与景交融而得到了最佳的表现符号和传达载体。显然,合则两利,分则两伤。其三,以情为主导。情与景在诗歌中要交融,必须以情为主导,景则应服从于情。自然景物进入诗歌作品,实际上已经过了诗人感情的选择和重塑,已受到感情的浸润,从而心灵化了。景物的艺术生命完全是由情感赋予的,景物的具体形态和风貌更直接受到情感的支配和影响。

    中国古代诗歌对情景交融的不懈追求,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与西方文化注重人与自然相对立的一面所不同,中国文化主张“天人合一”,对二者沟通一致、调和互补的一面,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主张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的,在深层本质上是相通的,甚至是同一的。当然,儒道两家具体的着眼点并不相同。儒家强调以自然现象迎合人的精神需求和道德意识,而道家则强调“道”为万物本源,人与自然均为“道”的物化。儒家是以自然合于人,道家更讲究人合于自然。中国人对自然山水存在着一种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亲切感和认同感,容易与自然景物建立起正面的审美关系。诗歌中情景交融的艺术特色,就是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形成发展的。

    中国古代诗歌的情景交融,显示了独特的审美价值。当人突破了物质与精神的束缚,实现了相对的自由时,就会与自然建立起一种审美关系。与西方人单纯讲“移情”不同,中国人在解释这种审美关系时,特别注重其双向交流和沟通的属性。一方面是自然景物触动诱发人的主观感情的积极活动,另一方面是人以自身的情感世界去把握自然景物,使自然景物成为情感交流的特殊对象,并最终被情感所驾驭。前者从物到心,其结果表现为人的感情在自然景物刺激下的勃兴;后者从心到物,其结果则表现为自然景物的感情化。在这里,物的内化与情的外化双向作用,合为一体,构成了完整的审美感兴。诗歌作品中的情景交融,正是审美感兴“心物交融”的艺术升华。

(摘编自汪又红《试论中国古代诗歌的情景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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