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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语文选修11《外国诗歌散文欣赏》第七单元第4课《京都四季》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绵绵土

牛  汉

那是个不见落日和霞光的灰色的黄昏。天地灰得纯净,再没有别的颜色。

踏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恍惚回到了失落多年的一个梦境。几十年来,我从来不会忘记,我是诞生在沙土上的。人们准不信,可这是千真万确的,我的第一首诗就是献给从没有看见过的沙漠的。

年轻时,有几年我在深深的陇山山沟里做着遥远而甜蜜的沙漠梦,不要以为沙漠是苍茫而干涩的,年轻的梦都是甜的。我的心灵从小就像有血缘关系似的向往着沙漠,我觉得沙漠是世界上最悲壮最不可驯服的野地方。它空旷得没有边沿,而我向往这种陌生的境界。

此刻,我真的踏上了沙漠,无边无沿的沙漠,仿佛天也是沙的。全身心激荡着近乎重逢的狂喜。没有模仿谁,我情不自禁地五体投地,伏在热热的沙漠上。我汗湿的前额和手心,沾了一层细细的闪光的沙。

半个世纪以前,地处滹沱河上游苦寒的故乡,孩子都诞生在铺着厚厚的绵绵土的炕上。我们那里把极细柔的沙土叫做绵绵土。“绵绵”是我一生中觉得最温柔的一个词,词典里查不到,即使查到也不是我说的意思。孩子必须诞生在绵绵土上的习俗是怎么形成的,祖祖辈辈的先人从没有解释过,甚至想都没有想过。它是圣洁的领域,谁也不敢亵渎。它是一个无法解释的活的神话。我的祖先们或许在想:人,不生在土里沙里,还能生在哪里?就像谷子是从土地里长出来一样的不可怀疑。

因此,我从母体降落到人间的那一瞬间,首先接触到的是沙土,沙土在热炕上焙得暖呼呼的。我的润湿的小小的身躯因沾满金黄的沙土而闪着晶亮的光芒,就像成熟的谷穗似的。接生的仙园老姑姑那双大而灵巧的手用绵绵土把我抚摸得干干净净,还凑到鼻子边闻了又闻,“只有土能洗掉血气。”她常常说这句话。

我们那里的老人们都说,人间是冷的,出世的婴儿当然要哭闹,但一经触到了与母体里相似的温暖的绵绵土,生命就像又回到了母体里安生地睡去。我相信,老人们这些诗一样美好的话,并没有什么神秘。

我长到五六岁光景,成天在土里沙里厮混。有一天,祖母把我喊到身边,小声说:“限你两天扫一罐子绵绵土回来!”“做甚用?”我真的不明白。

“这事不该你问,”祖母的眼神和声音异常庄严,就像除夕夜里迎神时那种虔诚的神情,“可不能扫粗的脏的。”她叮咛我一定要扫聚在窗棂上的绵绵土,“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净土,别处的不要。”

我当然晓得。连麻雀都知道用窗棂上的绵绵土扑棱棱地清理它们的羽毛。

两三天之后我母亲生下了我的四弟。我看到他赤裸的身躯,红润润的,是绵绵土擦洗成那么红的。他的奶名就叫“红汉”。

绵绵土是天上降下来的净土。它是从远远的地方飘呀飞呀地落到我的故乡的。现在我终于找到了绵绵土的发祥地。

我久久地伏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又厚又软的沙上,百感交集,悠悠然梦到了我的故乡,梦到了与母体一样温暖的我诞生在上面的绵绵土。

我相信故乡现在还有绵绵土,但孩子们多半不会再降生在绵绵土上了。我祝福他们。我写的是半个世纪前的事,它是一个远古的梦。但是我这个有土性的人,忘不了对故乡绵绵土的眷恋之情。原谅我这个痴愚的游子吧。

(1988年10月)

(1)、本文描写的“绵绵土”有哪些特点?

(2)、从全文看,为什么作者一踏上大沙漠,就 “全身心激荡着近乎重逢的狂喜”?

(3)、除了以“沙漠——绵绵土——沙漠”为思路安排的文章结构,本文还另有一个隐喻性的表达结构,请写出体现这一线索的三个关键词语。

(4)、作者对绵绵土的回忆和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抒写,寄托了什么样的思想情感?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晚饭花

汪曾祺

    晚饭花就是野茉莉。因为是在黄昏时开花,晚饭前后开得最为热闹,故又名晚饭花。

    野茉莉,处处有之,极易繁衍。高二三尺,枝叶披纷,肥者可荫五六尺。花如茉莉而长大,其色多种易变。子如豆,深黑有细纹,中有瓤,白色,可作粉,故又名粉豆花。曝干作蔬,与马兰头相类。根大者如拳、黑硬,俚医以治吐血。

    吴其癋:《植物名实图考》

    李小龙的家在李家巷。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

    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东边,靠北是一个油坊的堆栈,粉白的照壁上黑漆八个大字:双窨香油,照庄发客。

    靠南一家姓夏。这家进门就是锅灶,往里是一个不小的院子。这家特别重视过中秋。每年的中秋节,附近的孩子就上他们家去玩,去看院子里还在开着的荷花,几盆大桂花,缸里养的鱼;看他家在院子里摆好了的矮脚的方桌,放了毛豆、芋头、月饼、酒壶,准备一家赏月。

    在油坊堆栈和夏家之间,是王玉英的家。

    王家人很少,一共三口。王玉英的父亲在县政府当录事,每天一早便提着一个蓝布笔袋,一个铜墨盒去上班。王玉英的弟弟上小学。王玉英整天一个人在家。她老是在她家的门道里做针线。

    王玉英家进门有一个狭长的门道。三面是墙:一面是油坊堆栈的墙,一面是夏家的墙,一面是她家房子的山墙。南墙尽头有一个小房门,里面才是她家的房屋。从外面是看不见她家的房屋的。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天井,一年四季,照不进太阳。夏天很凉快,上面是高高的蓝天,正面的山墙脚下密密地长了一排晚饭花。王玉英就坐在这个狭长的天井里,坐在晚饭花前面做针线。

    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他看了陈家的石榴,又看了双窨香油,照庄发客,还会看看夏家的花木)。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

    这是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其为黄昏了。

    李小龙很喜欢看王玉英,因为王玉英好看。王玉英长得很黑,但是两只眼睛很亮,牙很白。王玉英有一个很好看的身子。红花、绿叶、黑黑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的牙,这是李小龙天天看的一张画。

    王玉英一边做针线,一边等着她的父亲。她已经焖好饭了,等父亲一进门就好炒菜。

    王玉英已经许了人家。她的未婚夫是钱老五。大家都叫他钱老五。不叫他的名字,而叫钱老五,有轻视之意。老人们说他不学好。人很聪明,会画两笔画,也能刻刻图章,但做事没有长性。教两天小学,又到报馆里当两天记者。他手头并不宽裕,却打扮得像个阔少爷,穿着细毛料子的衣裳,梳着油光光的分头,还戴了一副金丝眼镜。他交了许多三朋四友,风流浪荡,不务正业。都传说他和一个寡妇相好,有时就住在那个寡妇家里,还花寡妇的钱。

    这些事也传到了王玉英的耳朵里,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王玉英还能不知道?不过王玉英倒不怎么难过,她有点半信半疑。而且她相信她嫁过去,他就会改好的。她看见过钱老五,她很喜欢他的人才。

    钱老五不跟他的哥哥住。他有一所小房,在臭河边。他成天不在家,门老是锁着。

    李小龙知道钱老五在哪里住。他放学每天经过。他有时扒在门缝上往里看:里面有三间房,一个小院子,有几棵树。

    王玉英也知道钱老五的住处。她路过时,看看两边没有人,也曾经扒在门缝上往里看过。

    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

    从此,这条巷子里就看不见王玉英了。

    晚饭花还在开着。

    李小龙放学回家,路过臭河边,看见王玉英在钱老五家门前的河边淘米。只看见一个背影。她头上戴着红花。

    李小龙觉得王玉英不该出嫁,不该嫁给钱老五。他很气愤。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女匪

孙方友

    民国十几年的时候,豫东一带活跃着一支女匪。队伍里多是穷苦出身的姑娘,而匪首却是位大家闺秀。至于这位小姐是如何沦入匪道的,已无从考究。她们杀富济贫,不骚扰百姓。打舍绑票,也多是有钱人家。

    女匪绑票不同男匪,她们大多是“文绑”,极少动枪动刀。先派一位精明伶俐的女匪徒,化装一番,潜入富豪之家当女仆,混上半年仨月,看熟了道儿,定下日期,等外围接应一到,便轻而易举地抱走了人家的孩子。然后托中人送书一封,好让主家准备钱财。

    这一年秋天,她们又抱了陈州一富商之家的独生子。那富商是城里的首富,已娶了七房姨太太,方生下这一后嗣。七夫人很有学识,见娇儿被绑,悲痛欲绝,几经思索,便给女匪首写了一封信:

    我愿意长跪在您面前哀求,看在上帝的面子上,把孩子安全地还给我,免除我的痛苦。我以一个母亲和你同属女性的身份,请你三思你所做的事对我全家造成的伤害。我要回孩子的愿望比要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强烈,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来换回我的儿子,请你告诉我你的条件。

    女匪首看了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很是欣赏,一时来了兴致,便回信一封:

    我不愿跪在任何人的面前,我也不愿别人跪在我的面前。我只请求你看在上帝的面上,把我所需要的东西安全地送给我,免除我的人生之苦。我以一个女性的身份,请你理解你我命运的不同!一哲人说:谁都希望不跟着命运走,到头来,命运却又主宰着那么多人!由于命运之神把我推上了匪道,因而我需要生存和向一切富人报复的愿望比要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强烈!我愿意为你保全你的儿子,请你拿出三千大洋来,于本月×日在我随时通知你的地点换回你的儿子!为保险起见,请不要告诉任何人!

    那夫人接到女匪首的信,颇为惊讶!她万没想到女匪首竟也如此知书识礼,文采照人!她产生了见见那才女的心情,当下准备三千大洋,等到匪首的通知,亲自坐船去了城东的芦苇荡里。

    女匪首并不失约,等观察四下无动静后,便威风凛凛地出现在一只小船上。大红斗篷,迎风招展,于碧绿的青纱帐中,犹如一朵硕大的红牡丹,映衬出眉目的秀丽和端庄。七夫人惊愕片刻,才发现那个曾在她府上当过丫环的女匪正逗着她的孩子玩儿,她那颗悬挂的心才落了下来,忙让人亮出大洋,让女匪首过钱。女匪首笑笑,打出一声呼哨,芦苇荡里旋即荡出一叶小舟,上面有女匪二,各佩枪刀,接过大洋过了数,又箭般地驰进芦苇荡的深处,淹没在一望无际的绿色里。这时候,只见女匪打了一下手势,两船靠拢。那女匪递过孩子,交给夫人。可万没想到,孩子竟不愿找他的生身母亲,又哭又号,紧紧地搂抱住了女匪的肩头。

    夫人惊诧万分,痛心地流下了泪水,对女匪说:“万没想到,你们首先绑走了孩子的灵魂 , 令我战栗!”

    女匪首大笑,说:“孩子毕竟是孩子,每一个女人向他施舍母爱,他都将会得到温暖!尊敬的夫人,这些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常言说:生身没有养身重!你想过没有,当你抱走你儿子的时候,我的这位妹妹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夫人抬起头,那女匪正在伤心地抹眼泪,好似有着和她同样的悲哀!

    夫人感动了,对女匪首央求:“让这位妹子还回我府当丫环吧?”

    女匪首望了夫人一眼,说:“由于她已暴露了身份,我认为不太合适!你若想让你的儿子乐乐地回去,夺回那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可以在我们这里住上几日!”

    七夫人秀眉紧蹙,迟疑片刻,毅然上了匪首的小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翻浆的心

    那年,我放假回家,搭了一辆运送旧轮胎的货车,颠簸了一天,夜幕降临才进入戈壁。正是春天,道路翻浆

    突然在无边的沉寂中,立起一根“土柱”,遮挡了银色的车灯。

    “你找死吗?”司机破口大骂。

    我这才看清是个青年,穿着一件黄色旧大衣,拎着一个系着鬃绳的袋子。

    “我要搭车,我要回家。”

    “不带!哪有你的地方!”司机愤愤地说。

    “我蹲大厢板就行。”

    “不带!”司机说着,踩了油门,准备闪过他往前开。

    那个人抱住车灯说:“我母亲病了……我到场部好不容易借到点小米……我母亲想吃……”

    “让他上车吧!”我有些同情地说。

    他立即抱着口袋往车厢上爬,“谢谢谢……谢……”最后一个“谢”字已是从轮胎缝隙里发出来的。

    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鸣叫。我找到司机身后小窗的一个小洞,屏住气向里窥探。

    朦胧的月色中,那个青年龟缩在起伏的轮胎里。每一次颠簸,他都像被遗弃的篮球,被橡胶轮胎击打得嘭嘭作响。

    “我好像觉得他要干什么。”司机说。

    这一次,我看到青年敏捷地跳到两个大轮胎之间,手脚麻利地搬动着我的提包。那里装着我带给父母的礼物。“哎呀,他偷我东西呢!”

    司机狠踩油门,车就像被横刺了一刀的烈马,疯狂地弹射出去。我顺着小洞看去,那人仿佛被冻僵了,弓着腰抱着头,企图凭借冰冷的橡胶御寒。我的提包虽已被挪了地方,但依旧完整。

    司机说:“车速这么快,他不敢动了。”

    路面变得更加难走,车速减慢了。我不知如何是好,紧张地盯着那个小洞。青年也觉察到了车速的变化,不失时机地站起身,重新搬动了我的提包。

    我痛苦地几乎大叫。司机趁着车的趔趄,索性加大了摇晃的频率,车窗几乎吻到路旁的沙砾。再看青年,他扑倒在地,像一团被人践踏的草,虚弱但仍不失张牙舞爪的姿势,贪婪地守护着我的提包——他的猎物。

    司机继续做着“高难”动作。我又去看那青年,他像夏日里一条疲倦的狗,无助地躺在了轮胎中央。

    道路毫无先兆地平滑起来,翻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司机说:“扶好你的脑袋。”就在他的右腿狠狠地踩下去之前,我双腿紧紧抵地,双腕死撑面前的铁板……

    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个青年,在这突如其来的急刹车面前,可能要被卸成零件。“看他还有没有劲偷别人的东西!”司机踌躇满志地说。

    我心里安宁了许多。只见那个青年艰难地在轮胎缝里爬,不时还用手抹一下脸,把一种我看不清颜色的液体弹开……他把我的提包紧紧地抱在怀里,往手上哈着气,摆弄着拉锁上的提梁。这时,他扎在口袋上的绳子已经解开,就等着把我提包里的东西搬进去呢……

    “他就要把我的东西拿走了!”我惊恐万状地说。师傅这次反倒不慌不忙,嘴角甚至显出隐隐的笑意。

    我们到了一个兵站,也是离那个贼娃子住的村最近的公路,他家那儿是根本不通车的,至少还要往沙漠腹地走10公里……

    那个青年挽着他的口袋,像个木偶似的往下爬,跪坐在地上。不过才个把时辰的车程,他脸上除了原有的土黄之外,还平添了青光,额上还有蜿蜒的血迹。

    “学学啦……学学……”他的舌头冻僵了,把“谢”说成了“学”。

    他说:“学学你们把车开得这样快,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在赶路……学学……”他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们。

    看着他蹒跚的身影,我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你停下!”

    “我要查查我的东西少了没有。”我很严正地对他说。

    司机赞许地冲我眨眨眼睛。

    青年迷惑地面对我们,脖子柔软地耷拉下来,不堪重负的样子。我敏捷地爬上大厢板。我看到了我的提包。我摸索着它,每一环拉锁都像小兽的牙齿般细密结实。突然触到鬃毛样的粗糙,我意识到这正是搭车人袋子上那截失踪的鬃绳。它把我的提包牢牢地固定在大厢的木条上,像焊住一般结实。我的心像凌空遭遇寒流,冻得皱缩起来。

(有删改)

【注】①翻浆:春暖解冻时,地面或道路表面发生裂纹并渗出水分和泥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笨拙的土豆

王晓莉

    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盘土豆。我凑到饭桌边,仿佛还没有吃就已经感到满足。尤其是,这样自己极中意的、怎么吃都好吃、怎么吃都吃不厌的食物,这样圆滚滚、笨嘟嘟,甚至可说丑兮兮,但又热乎乎的土豆。

    很难想象,有三十年,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

    那时我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误区:以为吃了土豆、红薯这类外形圆头圆脑、看上去憨厚笨拙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这样肥圆不堪。我总觉得土豆、红薯,都是那些膀阔腰圆的人才吃的。或者反过来说,是吃了土豆、红薯,他们变成了膀阔腰圆的人。

    于是我总是偏爱甜食与水果。它们散发出的甜美、浓香,像一层又一层面膜,覆盖在我的感觉之上;它们以一种味道遮蔽了其他真实之味。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是口味还是心灵都有些褊狭的人。一个明明很笨拙却又极度害怕笨拙的人。也许所有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与甜食、水果为伴的时期吧。

    2003年秋天,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他当时在翻的一本《凡·高画册》吸引了我,我们渐渐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喜欢的是凡·高那一系列自画像。

    对面的他说,那么,凡·高有张早期的画作有没有引起过你的注意呢?

    临下车前,这个男子把这本边页已经翻得有点微微卷起的《凡˙高画册》送给了我。正是在这画册里的中间某页,有他着重提到的那幅画:《吃土豆的人》。

    现在,这幅《吃土豆的人》,我闭上眼睛即可回忆起画中任意一细节,我若有任何绘画天赋定当临摹一千次。

    它那么悲伤刻骨,而又坚忍不拔。

    画面正中是一盏悬挂的昏黄油灯,使整个画都带着深褐色的凝重。灯光下,一家五口正围桌而坐,木纹餐桌上摆放的,正是还冒着腾腾热气的一大盘土豆。热气袅袅地上升到他们的头顶,有了温暖的氛围。

    一个老太太正把一个特大个的土豆递给那一家之主妇模样的人,仿佛在赞赏地说:瞧,这一个,多大个啊。主妇则低眉筛着茶(许是咖啡),她的粗眉有些皱起,仿佛有点不耐烦眼前这样的生活了,却又依然惯性地深思着这样的生活该怎样才可过得更如意更体面些。

    主妇的对面是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矿工,手指叫煤炭染得发黑他也懒得去洗洗。他凝望着他老婆,仿佛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而另一个戴头巾的女人又凝望着他。一个穿裙子的姑娘,身形要娇小些,背对着我们。他们的手关节都出奇地大,骨突着,你知道,那样的手是可以把食物或茶壶抓得很牢的,也可以把生活抓得很牢的。他们的鼻翼也很宽,鼻孔粗大,他们的呼吸,一定是粗重的。劳动,改造一切。包括他们的呼吸。

    在我看来,这一幅画里,有笨拙的男女,有笨拙的土豆,还有笨拙的一壶茶,是一个农民之家全部的笨拙不堪的生活。

    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信证明了我的看法。

    据说提奥一见到这画,就鼓动哥哥拿去沙龙参加展览。但是凡·高回信说:“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某样司空见惯的事物,如何在某一天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实在是有各种契机的。就比如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多年前的画作引领,重新进入我始终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

    我开始爱上吃土豆,煎、炒、炖、煮;或单独吃,或搭配其他食物吃;当饭吃,当菜吃,当零食吃;没有一样不尝试。没有一样不好吃。土豆那满满的淀粉里,还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清香。

    我也开始关心跟土豆有关的一切。我最喜欢探究的是土豆的成长。所有的蔬果,都是裸露在空气与光线中,它们一生都与风和光线打情骂俏着,最后用碧绿的、红彤彤的颜色告诉人们:我熟了,来吃我吧!只有土豆、红薯,那不多的几样,从春到秋,它们完全地埋伏在泥土之下。命中注定它们的工作就是在漫长的黑暗里沉默与积蓄。它们从土地里出来的那天,就是它完全成熟的日子。土豆可以露天存放几乎整整一个季节。它的构成分子,该是有多牢固啊。

    每一次,听了这些,我总是外表平静,内心却热血沸腾地想,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种植至少一季土豆,去观察、了解、亲近那些披着大地色外衣的土豆,那些外表粗糙、内心扎实的土豆,那些在市场的菜堆上与人们的菜篮中笨拙地滚动的土豆,那些养育生活的土豆。

    有时在灯下吃着土豆,会想起火车上偶遇的那人。他当时那么坚定地指出我会忽略凡·高那幅《吃土豆的人》,也许并不是他的武断,而是他看出了当时的我。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①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②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高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坍台(注)。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去了。

    ③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④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他问道:“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在这儿吗?”坐在餐桌尽头的奥士高纳大爷回答说:“在。”于是宪兵大队长又说:“奥士高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⑤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高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朗丹先生,马具商,他看见您捡到了啦。”

    ⑥这时老人想起来了,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⑦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高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高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⑧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⑨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维尔村的农民布列东大爷的长工马利于斯·博迈勒,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维尔村的乌勒布雷克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⑩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高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向过路的人讲,在酒馆里向喝酒的人讲,星期天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⑪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克里格多村的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高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⑫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故事每天都长出一点来,每天都加进些新的理由,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

    ⑬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多余一句话

秋林

    那天我坐公交车去找朋友。

    车上人不多,但也没有空位子,有几个人还站着吊在拉手上晃来晃去。一个年轻人,干干瘦瘦的,戴个眼镜,身旁有几个大包,一看就是刚从外地来的。他靠在售票员旁边,手拿着一个地图在认真研究着,眼不时露出茫然的神情,估计是有点儿迷路了。

    他犹豫了半天,很不好意思地问售票员:去颐和园应该在哪儿下车啊?

    售票员是个短头发的小姑娘,正剔着指甲缝呢。她抬头看了一眼外地小伙子说:“你坐错方向了,应该到对面往回坐。”

    要说这些话也没什么错了,大不了小伙子下一站下车到马路对面坐回去吧。但是售票员可没说完,她说了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拿着地图都看不明白,还看个什么劲儿啊!售票员姑娘眼皮都不抬。”

    外地小伙儿可是个有涵养的人,他嘿嘿笑了一笑,旁边有个大爷可听不下去了,他对外地小伙子说:“你不用往回坐,再往前坐四站换904也能到”。

    要是他说到这儿也就完了那还真不错,既帮助了别人,也挽回北京人的形象。可大爷一定要把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说完:“现在的年轻人呐,没一个有教养的!”

    站在大爷旁边的一位小姐就忍不住了:“大爷,不能说年轻人都没教养吧,没教养的毕竟是少数嘛,您这么一说我们都成什么了!”

    这位小姐穿得挺时髦,两细带子吊个小背心,脸上化着鲜艳的浓妆,头发染成火红色。可您瞧人这话,不像没教养的人吧,跟大爷还“您”啊“您”的。谁叫她也忍不住非要说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呢:“就像您这样上了年纪看着挺慈祥的,一肚子坏水儿的可多了呢!”

    没有人出来批评一下时髦的小姐是不正常的。可不,一个中年的大姐说了:“你这个女孩子怎么能这么跟老人讲话呢!要有点儿礼貌嘛,你对你父母也这么说吗?”

    您瞧大姐批评得多好!把女孩子爹妈一抬出来,女孩子立刻就不吭气了。要说这会儿就这么结了也就算了,可大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呢。

    “瞧你那样,估计你父母也管不了你。打扮得跟狐狸精似的!”

    后面的事大家就可想而知了,简单地说,出人命的可能都有。这么吵着闹着,车可就到站了。车门一开,售票员小姑娘说:“都别吵了,该下的赶快下车吧,别把自己正事儿给耽误了。”

    当然,她没忘了把最后一句多余的话给说出来:“要吵统统都给我下车吵去,不下去我车可不走了啊!烦不烦啊!”

    烦不烦?烦!不仅她烦,所有乘客都烦了!整个车厢这可叫炸了窝了。骂售票员的,骂外地小伙子的,骂时髦小姐的,骂中年大姐的,骂天气的,骂自个儿孩子的,真是人声鼎沸,甭提多热闹了!

    那个外地小伙子一直没有说话,估计他受不了了,他大叫一声:“大家都别吵了!都是我的错,我自个儿没看好地图,让大家跟着都生一肚子气!大家就算给我面子,都别吵了行吗?”

    声音很快平息下来,但你们不要忘了,外地小伙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还没说呢:“早知道北京人都是这么一群不讲理的王八蛋,我还不如不来呢!”

    想知道事情最后的结果吗?

    我那天的事情没有办成,大伙儿先被带到公安局录了口供,然后到医院外科把头上的伤给处理了一下,我头上的伤是在混战中被售票员小姑娘用票匣子给砸的。你们可别认为我参与了他们打架,我是去劝架来着。我呼吁他们都冷静一点儿,有话好好说,没什么大事儿,没什么必要非打个头破血流。

    我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不就是售票员说话不得体吗?你们就当她是个傻瓜,和她计较什么呢?”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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