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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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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六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废园外

巴金

    晚饭后出去散步,走着走着我又走到这里来了。

    从墙的缺口望见园内的景物,还是一大片欣欣向荣的绿叶。在一个角落里,一簇深红色的花盛开,旁边是一座毁了的楼房的空架子。屋瓦全震落了,但是楼前一排绿栏杆还摇摇晃晃地悬在架子上。

    我看看花,花开得正好,大的花瓣,长的绿叶。这些花原先一定是种在窗前的,我想,一个星期前,有人从精致的屋子里推开小窗眺望园景,赞美的眼光便会落在这一簇花上。也许还有人整天倚窗望着园中的花树,把年轻人的渴望从眼里倾注在红花绿叶上面。

    但是现在窗没有了,楼房快要倾塌了。只有园子里还盖满绿色,花还在盛开。倘使花能够讲话,它们会告诉我,它们所看见的窗内的面颜,年轻的面颜,可是,如今永远消失了。花要告诉我的不止这个,它们一定要说出8月14日的惨剧。精致的楼房就是在那天毁了的,不到一刻钟的工夫,一座花园便成了废墟了。

    我望着园子,绿色使我的眼睛舒畅。废墟么?不,园子已经从敌人的炸弹下复活了。在那些带着旺盛生命的绿叶红花上,我看不出一点被人践踏的痕迹。但是耳边忽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陈家三小姐,刚才挖出来。”我回头看,没有人。这句话就是在惨剧发生后的第二天听到的。

    那天中午我也走过这个园子,不过不是在这里,是在另一面,就是在楼房的后边。在那个中了弹的防空洞旁边,在地上或者在土坡上,我记不起了,躺着三具尸首,是用草席盖着的。中间一张草席下面露出一只瘦小的腿,腿上全是泥土,随便一看,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人腿。人们还在那里挖掘。远远地在一个新堆成的土坡上,也是从炸塌了的围墙缺口看进去,七八个人带着悲戚的面容,对着那具尸体发愣。这些人一定是和死者相识的罢。那个中午妇人指着露腿的死尸说:“陈家三小姐,刚才挖出来。”以后从另一个人的口里我知道了这个防空洞的悲惨故事。

    一只带泥的腿,一个少女的生命。我不认识这位小姐,我甚至没有见过她的面颜。但是望着一园花树,想到关闭在这个园子里的寂寞的青春,我觉得心里被什么东西搔着似的痛起来。连这个安静的地方,连这个渺小的生命,也不为那些太阳旗的空中武士所容。两三颗炸弹带走了年轻人的渴望。炸弹毁坏了一切,甚至这个寂寞的生存中的微弱的希望。这样地逃出囚笼,这个少女是永远见不到园外的广大世界了

    花随着风摇头,好像在叹息。它们看不见那个熟悉的窗前的面庞,一定感到寂寞而悲戚罢。

    但是一座楼隔在它们和防空洞的中间,使它们看不见一个少女被窒息的惨剧,使它们看不见带泥的腿。这我却是看见了的。关于这我将怎样向人们诉说呢?

    夜色降下来,园子渐渐地隐没在黑暗里。我的眼前只有一片黑暗。但是花摇头的姿态还是看得见的。周围没有别的人,寂寞的感觉突然侵袭到我的身上来。为什么这样静?为什么不出现一个人来听我愤慨地讲述那个少女的故事?难道我是在梦里?

    脸颊上一点冷,一滴湿。我仰头看,落雨了。这不是梦,我不能长久立在大雨中,我应该回家了。那是刚刚被震坏的家,屋里到处都漏雨。

【注】①指日本国旗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①段中“走着走着我又走到这里来了”。“又”字写出了作者对小园的留恋,这里是他在战乱中得到慰藉的地方。 B、“陈家三小姐,刚才挖出来。”这句话两次出现,既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又直接抒发了作者满腔仇恨、满腔愤懑的感情。 C、这篇文章表现了对年轻生命被扼杀的无限痛惜和对卑劣、凶残的日本侵略者的无比愤恨。 D、末段写雨,有明显的象征意味,既写出了当时形势的险恶,又表现了对抗日暴风雨早日到来的期盼。
(2)、联系上下文,写出对“这样地逃出囚笼,这个少女是永远见不到园外的广大世界了。”的理解。
(3)、本文用了不少文字描绘花,你认为作者的意图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中国古典建筑从很早便开始确立理性精神的建筑艺术总体特征。西方古建筑多半是供养神的庙堂,如希腊神庙、伊斯兰建筑、哥特式教堂等。中国则大都是宫殿建筑,即供世俗中的君主们居住的场所,是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亭台楼阁、轩榭廊桥,分工细致。具体到建筑内部,不是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异常空旷,而是平易的,表现出浓厚的生活情趣;选材上不以阴冷的石头为主,而多用暖和的木质。另外,中国古典建筑工于整体布局,讲究严格对称,展现出严肃、方正、井井有条的特色。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取胜,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而取胜。在局部组成中,则形成在严格对称中仍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貌。如万里长城,虽然它的每段体制是类同的,像一条巨龙横亘于大地,但每一段又仿佛一条独立的龙在飞舞。它在空间上的连续本身即展示了时间中的绵延,整个长城如同无数的龙蛇在作永恒的飞舞。再者,中国古典建筑历来重视以亲近自然山水为目标的园林建筑。皇室不必说,民间诸如“吸江亭”“面花轩”的名目比比皆是,但始终没有太多越出古典理性的范围,实际上,它们只是以玩赏的自由园林来补足居住的整齐屋宇罢了。

             (选自李泽厚《 中国古典建筑的理性精神》,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小题。

姥姥的端午

王瀛

    ①十余年前的五月,姥姥忙碌完生命里最后一个端午,便匆匆离去。

②以前每自清明夜始,随着金银花的细碎步声,临近粽香五月,便有姥姥的絮语叮咛,踱着疲惫的小脚,轻轻推门,轻轻走近,拾起床边垂落的被角,为我一掩再掩。

    ③物质极度贫瘠的岁月,端午,在童年的期盼中,总是姗姗来迟。等待中长大的日子,不知何时,青苇已隔夜盈尺。端午,似一株凌虚而至的瓦楞草,无声无息落在老家的瓦房上,就在某个清晨,姥姥推醒了还在熟睡中的我们,她说,粽子熟了。烧了一夜的灶火已渐燃渐熄,大锅里还咕嘟嘟冒着些微的水泡,粽香漫过那口大锅的四周,弥漫在农家小院上空,萦绕在孩子渴望的小嘴边,飘荡在蹦跳的童歌里。

    ④端午粽香,萦绕岁岁年年童谣,我们在姥姥精心赶制的一个又一个端午之后长高。姥姥一双操劳的枯手,渐渐托不住昔日蹒跚的娃儿们,当小弟也站在她身后,声渐雄浑之时,姥姥缓身回望,却已一笑白头

    ⑤姥姥的端午,从老家搬到城里,仍旧初始味道。而安逸清闲的市民生活,狭窄的蜗居,使姥姥更多地呆坐在门前 , 想念乡间,想念宽敞的农家小院,鸡鸣犬吠,想念清晨趟着两腿露珠,一双巧手侍弄过的黄瓜架、葡萄秧,想念老槐树阴下,几位老邻絮絮陈年旧话,农谚桑麻。姥姥似乎在那一年忽然苍老。

    ⑥最后的端午,姥姥依旧忙碌,她似乎始终是这个节日大会的主持人,任何人都可以忽略和忘记这个日子,唯她不能。我们从各自的家里奔来吃粽子的时候,还丝毫没有感觉到姥姥的端午,将在这里停留。只记得姥姥唠叨了许多,关于谁该谈朋友了,谁该快点结婚了,别让姥姥这么等着。大家听着,都没有在意。

    ⑦端午后几日,姥姥在一个深夜忽然丢下大堆未了的心事,匆匆撒手而去,我守在她床边仅仅一步之遥,却空着两手没留下老人家只言片语。

    ⑧次年端午,凝重在无限哀思里,大家小心翼翼躲闪着,似乎稍不留意会不慎碰落太多的哀伤。谈话间,说到童年,那苇塘、蛙鸣、老家的土炕、邻家小孩憨态可掬的猫头小布鞋……小弟忽然一句“一到端午,就想起姥姥来。”大家顿住了,都不说话,大弟站到阳台,低头点起一支烟,妈妈肩头抽动,不知谁的眼泪叮咚掉在米盆里,落在一只只秀气的青粽上……姥姥赐我农家巧手,包粽的“工艺”代代相传,粽香飘进以后的日子。

    ⑨端午,翠绿与寂静,蒹葭苍苍的古韵,带着一春濡湿的水气,简淡、玄远。芦丛摇曳、薄雾轻裳,青衣姗姗,不禁想起眉清目秀,淡妆行走在阡陌上的秀丽村姑,初见有股矜持的冷,一身素衣隔岸浅笑低吟,柔骨而就、甜而不腻,那种感觉在常久的凝睇里埋藏,永远都蛰伏在心灵深处不会消失。

    ⑩娴静的汨罗江,从远古走来,走近几千年光阴。姥姥的端午永远是其中一尺鲜洁的水,涤荡着我生命的五月,走过多少年,芬芳多少年。

选自《散文百家》2006年0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村里第一个穿裙子的女孩

赵淑萍

    1980年的夏天,酷暑,狗都热得吐舌头。我却忙着串门,从这家的葡萄架穿到那家的丝瓜架,脚下不时被南瓜藤缠绕,不时有热浪夹着青草被烤的香味阵阵袭来。我要挨个去看那一年未曾见面的小伙伴以及村里的男女老少。

    从一家丝瓜架下穿过,我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喊:“英子,过来!”

    原来是陈金莲。她在堂檐纺石棉。她下了纺车,端了椅子让我坐。转身去井里打水洗手,还吊上一个被井水镇了半天的菜瓜,然后,用拳一砸菜瓜,脆脆的瓜马上裂成两半。她抠去瓜子,递一半,让我吃。“英子,你快讲点城里的事给我听!”

    这个陈金莲,比我大十岁,也不沾亲带故,但是,自从我去父亲工作的城市读书后,暑假回来她对我就分外地客气。于是,我边吃瓜,边给她讲,城里用自来水,城里人很多吃单位食堂。食堂里各种点心都有,包子、花卷、发糕,还有面包、蛋糕。

    “城里女人都穿裙子吗?”她问。

    “穿呀。老太太和小女孩都穿裙子,她们有的还戴墨镜。”我说。

    她的眼睛落在了我的小花裙上

    “英子,你跟我来!”陈金莲把我带进她的睡房。虽然家里人都不在,她还是锁上了房门。她从箱底拿出了一条裙子,苹果绿小碎花的。她先套上裙子,然后脱下长裤,转了一圈,那没膝的裙子像花一样绽开。我看到她的光洁的白生生的一截小腿。“英子,好看吗?”她问。我真心觉得好看。其实,陈金莲长得很漂亮,粗粗的辫子,黑葡萄一样的眼睛,高高隆起的胸脯,这一切都让一个小女孩盼着自己也快快长大。

“那好,明天晚上,天黑时,你穿着裙子,早点站在路口的那棵皂角树下好不好?到时,我穿着裙子过来,你一定要看着我。”她说。

我很奇怪,这算啥事呀。那棵皂角树,村民们晚上就在那里乘凉,我也常跟我妈妈一起坐那边。

    第二天,我按照她的话做了。白天的暑热退了,人们都围过来了。在大树下,一边谈天,边摇着蒲扇。也有来来往往的人。有的去村干部家的院子里看电视,那黑白电视,经常飘雪花,大家还看得津津有味;有的是就着凉风去游荡。

    突然,乘凉的人都伸长了脖子。一个穿着裙子的袅娜的身影正由远至近。清风吹起,那裙裾就像荷叶一样摆动。而那个陈金莲,她就昂着头挺着胸过来了。

    “这不是陈家的丫头吗?真不像话。穿起裙子来了,伤风败俗!”已经有几位中年男人发话了。而一些后生则轻佻地吹起了口哨。那些妇女们更是鄙薄,“眼戳刺”“眼戳刺”地叫着。一位老太太,好像是陈家门的老祖宗,颠着一双小脚,鼓着劲儿厉声道:“这丫头不像话,明天我去把她的裙子给剪了。”可不管怎样,在村人的议论和异样的目光中,陈金莲看着我,勇敢地走了过去。

我被眼前的一切惊得目瞪口呆。回家我问妈妈,为什么这村里的男女说话调笑肆无忌惮,但女孩穿条裙子就犯了大忌?而且,傍晚女人们从地头收工回来,在河埠头洗脚,裤腿卷得老高的,比穿长裙露出一截小腿肚要厉害多了。妈妈说那是在农村。“我也穿着裙子呀。他们怎么都对我客客气气的?”我问。妈妈说:“因为你是个孩子,而且,你是城里的孩子。

    我很关心的是那个小脚的老太太到底有没有拿着剪刀去绞陈金莲的花裙子,结果大概是没有。只是,后来陈金莲的裙子,被她那老实巴交的男友给剪了。因为这,陈金莲死也不肯嫁给他了。后来,陈金莲又穿上了另一条裙子。过了两天,村西有位姑娘,也穿了裙子出来。后来,穿裙子的女孩越来越多了,大家也不知道该去骂哪一个了。

    有人说,陈金莲穿裙子,其实早有预谋。因为,她那条裙子就是她的堂妹、小脚老太太的嫡亲孙女、学裁缝的阿花做的。而且,村里女孩的裙子,式样都一样,想必都出自阿花之手。她们一起做的裙子,已经藏了一阵子了。

    多少年后,一次我回故乡,听陈金莲跟阿花说:“你说现在的女孩咋回事,裙子越穿越短?”“老姐姐,以前呀,她们让我做裙子,我都做能盖住膝盖的。可是,现在她们根本不要我做,都直接去店里买了。”“年轻人,就由她们去吧。”陈金莲说。说着,她的目光,投向了路口的那棵皂角树。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9年第21期)

[注]①眼戳刺:慈溪话,讨厌的意思。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荣军鞋铺

石钟山

老兵姓吴,一只脚是跛的。吴老兵参加过抗美援朝,那只跛脚就是在朝鲜战场上留下的纪念。

那一年,军营正门口,马路对面,多了一个修鞋铺,起名“荣军鞋铺”,吴老兵便成了这家鞋铺的主人。店内店外就他一个人,戴着一副花镜,低着头,有一缕花白的头发从额头滑下来,认真又执着地修理堆在眼前的鞋。

鞋大都是对面军营里的军官送来的,那些年部队上只有军官才发皮鞋,4年一双,军官们对鞋都很仔细。有时鞋刚发下来,为了防止鞋底磨损,都来他这里钉掌儿。钉了掌儿的皮鞋,穿在脚上,走起路来不仅有声有色,后背也挺得格外直。

荣军鞋铺的窗子上立了块纸壳,纸壳上标明了钉鞋掌的价格,后掌儿两角,前掌儿七角。春夏秋冬,吴老兵把鞋摊摆在门外,身上系了条黑色围裙,低着头、弓着身子,一丝不苟地钉鞋掌。

午休或傍晚,是荣军鞋铺最热闹的时候,三三两两的军人从军营大门里走出来,轻车熟路地来到吴老兵的鞋铺,把鞋放下,亲切地叫一声:“吴师傅,鞋放这了。”这时,吴老兵会半仰起头,交代一句:“把名字写好。”

凡是来过荣军鞋铺的人都知道,吴师傅有个习惯,总会让来人用纸条把钉鞋人的名字写上,放在鞋窠里,这样不会拿乱。

从大院出来的军官们,有时放下鞋并不急着走,而是立在鞋摊前和吴老兵聊一会儿。久了,便知道修鞋的吴师傅是名老兵,而且参过战。聊到兴致处,吴老兵会说几句当年去朝鲜参战的事,他话不多,三言两语后总是适时打住。军官们把吴老兵的故事连缀起来,慢慢地把吴老兵的经历铺展开来——吴老兵叫吴先发,是第二批入朝作战的,参加过第三次和第四次战役,脚就是在第四次战役中受的伤。回国后,他在锅炉厂上班,退休了,就搞起这个鞋摊。

青年军官们连缀起吴老兵的经历后都啧着嘴,眼神里多了崇敬。再称呼吴师傅时,有的叫班长,有的叫老兵,也有人仍称吴师傅。

吴老兵总是在每晚军营响起音乐时收摊。不用问,此时是九点四十,他知道,再过二十分钟,军营的熄灯号就该吹响了。他把摆在门口的工具,还没来得及修的鞋拿到鞋铺里,用一把铁锁把门锁了,推起立在一旁的自行车,跛着脚上车,影子便遁到了暗夜里。有一天吴老兵来到鞋铺门前,像往常一样开门、搬出工具,却猛然发现了异样,抬眼向对面的军营望去,军营安静得出奇。一夜之间,军营里的军人开拔了。那阵子,电视、收音机里天天播放的都是南部战事(对越反击战)。

吴老兵有个收音机,就放在摊位前,他不仅把音量调到最大,还要竖起耳朵来倾听。手里的活儿已经干完了,他并不收摊,仍旧坐在那儿,跟前只有收音机陪伴着他。日子忽悠一下,三个月过去了。他在一天早晨来到鞋摊前,军营突然又热闹起来,又听到了熟悉的军号,还有士兵列队走过的声音。

吴老兵的脸色又活泛起来。这时,军营里有两个军官直奔他的鞋摊而来,报上姓名,他很快在那一排修好的鞋里找到属于他们的鞋,庄重地递过去。

接下来的日子,又有一些军官陆续来取自己的鞋。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他却发现还有十双鞋没人认领。他从鞋窠里把纸条掏出来,姓名清晰,他找了一块比较大的纸壳,依次把这些人的名字写上,立在摊位显眼的地方,希望鞋的主人早点来把它们取走。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那十双鞋仍没人来认领。一天,团长来了,站在纸壳前依次把那些名字看了,叹了口气,说:“吴师傅,他们都成了烈士。”说完弯下身子把纸壳反转过来。团长他认识,当营长时就到他这儿来钉鞋。他死死盯着团长的脸,虽然已有预感,但还是觉得有些突然。团长又看了眼玻璃窗后那十双摆放整齐的鞋,说:“鞋就放这儿吧,权当留个念想。”

团长走了,他的目光久久收不回来。

从此,每天打开鞋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擦拭那十双鞋,然后把它们又庄重地摆到原处,像展览橱窗。更多时候,他的眼睛先是盯着那没人认领的鞋,随后,眼神定在某一处。

偶然的一天,有两个军官在鞋摊前说起要去南方某省新建的烈士陵园参加纪念仪式……后来军官走了,他的心也不在了,眼神飘飘地定在天边的某一个地方。

后来,儿子成了他的徒弟。鞋摊前一老一少,叮叮当当的钉鞋声,像二重奏。儿子三十几岁,胡茬儿硬硬地扎在脸上的样子,很硬朗,但修鞋的动作却很温柔,这是父亲要求的。

又过了些时日,鞋摊前突然少了父亲。

南方某省的烈士陵园来了一个老人,背着包袱,不时停下来,从鞋窠里拿出纸条在碑上查对着名字,终于对上一个,他把鞋摆放在烈士墓前,冲着那墓说:李大生排长,鞋给你送来了。穿上鞋,脚不冷。

十双鞋,他找了三处墓地,终于都找到了它们的主人,一双双摆好,敬礼。两个月后,他又回到鞋摊前,儿子修鞋的手艺已经很熟练了,他能腾出空来发呆了。他经常抬起眼,望着远处的天际,一望就是半晌,嘴里一遍遍唠叨着:把鞋穿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火,对于原始人类来说意味着什么?南非的斯瓦特兰洞穴考古发掘给我们提供了生动的线索。在该洞穴埋藏最深也是最早的堆积层中,我们找不到积碳,也就是说还没有发现人类用火的证据。在这一层中,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大型猫科动物的完整骸骨,还有许多零散的骨头碎片,上面带有牙齿的咬痕,其中就包括直立人的骨骼残骸。往上走,到了较后期的堆积层,考古工作者发现了积碳,积碳是因不完全燃烧而形成的沉积物,这是人类用火的证据。而在这一堆积层中,所发掘出的是直立人的完整骸骨,还有其他各种哺乳类、爬行类和鸟类动物的零碎残骸,其中包括被啃咬过的大型猫科动物的骨头,为数还不少。由此观之,洞穴“所有权”的转移,以及谁吃、谁又被吃的角色变化,都生动地证明了火的威力。

火可以说是人类最古老又最伟大的“工具”,用火是人类独有的行为,使用火可以重塑自然世界。然而, “工具”也许并不是非常准确的字眼:不同于一把没有生命的刀具,火有自己的“生命”。即便时至今日,火至多是一种“部分驯化物”,经常不请自来,若不加以谨慎看管,它随时可能脱离控制。

人类用火的证据,至少可以追溯至四十万年之前。人类用火带来的巨大影响,·远非后面驯化植物或动物所能比及。人类手中的火是地貌景观的“设计师”,但为何这一观点在我们过去的历史叙述中并未留下应有的记录呢? 原因很可能是火的力量是在数十万年的历程中扩展开来的,而完成这一过程又是在“未开化”的阶段。

在漫长的历史中,我们的祖先注意到自然界的野火能够改变人类的生存环境:野火清除了旧有的植被,火熄灭后,会产生人类所需要的种子、浆果等,最重要的是,野火熄灭后,新长出的草地又会吸引食草动物前来觅食,而这些食草动物正是人类的猎物。北美的原住民懂得用火去整饰地貌景观,招引麋鹿、海狸、野兔等,最后将这些猎物擒获。也就是说,他们首先精心创造出一片“栖息地”,引诱猎物前来,把猎物收入囊中,这也就代表着某种“丰收”,只不过对象是他们有意识吸引而至的。如此看来 , 早期的人类不仅用火改变地貌景观,而且他们还懂得用火去捕捉猎物。在火被驯化后,人类为张罗一餐所要奔波的半径范围,也就大大缩小了。这就为人类逐渐形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奠定了基础。

火可用于烹饪,将生食煮熟——这是使人口聚集起来的一种方式。用火去烹制生食,就等于将一部分消化过程放到体外进行。在火的作用下,食物中淀粉会发生糊化,这时淀粉会变成糊状的溶液,食物将变得更为柔软和粘稠,也更易让人咀嚼和消化,人类从糊化后的食物中提取营养所需要消耗的热量也相应变得更少。同时,烹饪所引起的化学分解,可以为人体提供更多的能量,因此使得智人所需的食物更少。有了火,早期人类就可以收集并进食各种食物,其范围远非早前所及:有些植物长有棘刺、褶皱,或者厚厚的外皮,现在通过火的烹制,就可以将它们去皮、打开;那些坚硬的种子和纤维性的食物,消化它们需要惊人的热量,直接食用这些食物对人类而言得不偿失,现在经过火的作用,这些食物不仅变成了可口的美味,而且消耗的热量更少。

利用火给人类的基因和生理带来的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若同灵长类的“表兄弟”进行比较,人类肠道的长度还不到它们的一半,牙齿更是小得多,这是因为在烹饪过程中,食物内部蛋白质的空间结构发生了改变,这会使食物变得更为软烂,更易咀嚼和消化。因此我们在消化食物时消耗的热量也就少得多,这样就可以给大脑提供更多的热量。理查德·兰厄姆认为,这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人类的大脑容量为什么这么大,其体积是一般哺乳动物的三倍之多。从考古遗迹中发现,人类大脑容量的激增,是与家户灶台同时出现的。

(摘编自詹姆斯·C.斯科特《作茧自缚·人类早期国家的深层历史》)

材料二

先祖何时跨过了从利用自然火到有控制地用火的这道门槛? 一些学者认为应该是发生在直立人的早期(大约距今200万年) ,因为直立人与更早的能人乃至南方古猿相比,在体质形态方面发生了重大改变,尤其是脑容量的显著增加,而这些改变只有在用火熟食后才会发生。“熟食假说”认为人类用火始于200万年前的直立人早期。该假说认为用火是人类的一项重大“发明”,用火的初衷是烧烤生食,熟食使人类更易获得所需的营养。对大脑而言,食物经过高温烹饪,其中的蛋白质会发生水解,生成具有鲜味的氨基酸,这些氨基酸不仅提高了食物的口感,还是大脑所需的重要营养物质。同时熟食大大减少了茹毛饮血的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危害,这使得人类体质发生了明显改变,并因此进化成直立人。人类从此解放了双手,能够开始进行采摘、制造工具等复杂的活动。

这一假说是从人类进化过程中形体变化的角度进行的推断,尽管得到很多支持,但由于缺乏直接的考古学证据,也受到一些质疑。有些学者宣称在古人类遗址中发现了早期直立人的用火证据,例如南非的斯瓦特兰洞穴、肯尼亚的切苏旺加遗址、中国山西的西侯度遗址和云南元谋人遗址,这些古人类遗址距今都超过150万年,但这里发现的所谓古人类“用火证据”,因遗迹遗物分散、材料少、保存状况不佳而很少被学术界认可。例如,早期人类不会构建火塘,很少会留下结构性的火塘残余,同时,对于出现在地层中的零散的不完全燃烧沉积物,是人为用火还是自然野火的产物,也很难辨识。

大量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表明,人类新发端的行为方式,会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人类的栖居方式,并使人类的社会组织结构发生改变,向减少流动性、更好地控制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向发展,而人类学会利用火被认为是对人类生计模式、社会结构变革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变量与发展动因。

人类引来的燎原之火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使区域内特定生存资源的密度增加,获取特定资源的可预见性增强。在此情形下,捕获小型猎物更加便利,觅食的不确定性大为减少,觅食所要行走的路途大为减少,人群的流动性随之变小,这就预示着定居趋势的出现,进而人口规模扩大,社会日益复杂化,私有领地和财产的概念开始出现,这时文明的曙光若隐若现。

(摘编自高星《史前人类的生存之火》)

【注】人类的进化主要分五个阶段: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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