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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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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水袖之痛

肖复兴

    ①胡文阁是梅葆玖的徒弟,近几年名声渐起。作为梅派硕果仅存的男旦演员,胡文阁的声名无疑沾了梅派的光。当然,他自己很努力,唱得确实不错。六年前,我第一次看他的演出,是在长安剧院,梅葆玖和他前后各演一折《御碑亭》。坦率地讲,说韵味,他还欠火候,和师傅有距离;单说声音,他要比师傅更亮也更好听,毕竟他正当年。

    ②其实,我对胡文阁的兴趣,不仅在于他梅派男旦的声名和功力,还因为听他讲了自己的一件往事。

    ③20世纪80年代,他还不到20岁,在西安唱秦腔小生,却痴迷京戏,痴迷梅派青衣,便私下向名师李德富先生学艺。青衣的唱腔当然重要,水袖却也是必须苦练的功夫。四大名旦中,水袖舞得好的,当数梅、程二位。水袖是青衣的看家玩意儿,它既可以是手臂的延长,载歌载舞;又可以是心情的外化,风情万种。那时候,不到20岁的胡文阁痴迷水袖,但和老师学舞水袖,需要自己买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做水袖。这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当时需要22元,正好是他一个月的工资。为了学舞水袖,花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值得的。但关键问题是,那时候,胡文阁的母亲正在病重之中——他很想在母亲很可能是一辈子最后一个生日的时候,给母亲买上一件生日礼物。但是,他已经没有钱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了。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他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他想得很简单——年轻人,谁都是这样,把很多事情想得简单了——下个月发了工资之后,再给母亲买件生日礼物。在母亲的病床前,他把自己的想法对母亲说了。已经不能讲话的母亲嘶哑着嗓子,“呃呃”地不知在回答他什么。然而,无情的病魔没有给胡文阁补上母亲生日礼物的机会。母亲去世了,他才明白,世上有的东西是补不上的,就如同落到地上的叶子,再也无法如鸟一样重新飞上枝头。

    ④30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胡文阁都非常后悔。水袖,成为他的心头之痛,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根永远拔不出来的刺。

    ⑤胡文阁坦白道出自己的心头之痛,让我感动。

    ⑥我们也常常会面临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事业、爱情、婚姻、子女……我们觉得每件事都比父母重要。即使在母亲病重的时刻,胡文阁还觉得自己的水袖更重要呢。

    ⑦都说人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年轻时是不懂亲情。爱情,总还要去追求,亲情只要伸手接着就是,那么轻而易举。问题是,胡文阁还敢于面对自己年轻时的浅薄,坦陈内疚——多少孩子吃凉不管酸,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地方,没有什么心痛之感,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

    ⑧想起我的父母,我常常会涌出无比惭愧的心情,因为在我年轻的时候,一样觉得自己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父母总是被放在了后面。记得当初母亲从平房搬进新楼之后,已年过80,腿脚不利索,我生怕她下楼不小心会摔倒,便不让她下楼。母亲去世之前,一直想下楼看看家前面新建起来的元大都公园,总是兴致很高地对我说:“听说那里种了好多月季花!”正是伏里天,我对她说:“天凉快点儿再去吧。”谁想,没等到天凉快,母亲突然走了。那时候,总以为父母可以长生不老地永远陪伴着我们。我们就像蚂蟥一样,趴在父母的身上,理所当然地吸吮着他们身上的血。

    ⑨我不知道,如今的胡文阁站在舞台上舞动水袖的时候,会不会在一瞬间想起母亲。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听到他讲述自己这件30多年前的往事之后,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电视里,再看到他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

(原载《今晚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写胡文阁作为梅派男旦的声名和功力,目的是为下文写他的心头之痛做铺垫。 B、胡文阁决定先买水袖再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主要原因就是他觉得亲情容易得到,所以可以暂时不必在乎。 C、作者写到许多年轻人对待亲情和对待自己的事情的不同态度,意在表明,胡文阁的“心头之痛”,并非个别现象,从而增强文章的现实意义。 D、作者在写胡文阁时,融入了自己的切身体会,使文章情感更加厚重感人,也更能引发读者深思。
(2)、从修辞的角度赏析“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一句。
(3)、紧密结合全文,理解“水袖”在文中的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才告结束。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 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烤着火,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 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 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

    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我收 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 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印第安营寨

(美)海明威

    两个印第安人站在那里等着。

    两条小划子在黑暗中出发了。尼克听到桨声从前面那条小划子远远地透过夜雾传来。两位印第安人快捷而有节奏地划着。尼克依偎在父亲的怀里。湖上很冷。

    “我们去哪儿,爸爸?”

    “湖那边的印第安营寨。一位印第安女士病得很重。”

    他们拐过一道弯,一只狗吠叫着迎出来。前面是剥树皮的印第安人棚屋的灯光。又有些狗朝他们冲来。一位年长的妇女端着灯站在门口。里面一张固定在墙上的木铺上躺着一位年轻的印第安妇女。她在分娩,已经两天了。营寨里所有年长妇女都一直在帮她分娩。男人们则都到听不见她哭闹的路那头的黑暗中坐着抽烟去了。尼克和两位印第安人跟着他父亲和乔治叔叔进去时,她正喊叫着。她躺在下铺上,盖着被子的身子高高隆起。她的头侧向一边。上铺躺着她的丈夫。三天前,他用斧头重伤了脚。他抽着烟斗。屋子里味道呛人。

    尼克的父亲吩咐让在火炉上热上水。水热着的时候,他和尼克谈起来。“这位女士要生孩子了,尼克。”他说。

    “我知道。”尼克答道。

    “你不知道。”他父亲说。“听我说。她现在这样子叫分娩。孩子想生出来,她也想生出孩子来。她全身肌肉都在设法让孩子生出来。这就是她为什么在喊叫。”

    “明白了,”尼克说。

    就在这时,印第安产妇大叫起来。

    “啊呀,爸爸,能不能给她点什么药让她不再尖叫啊?”尼克问道。

    “没办法。没有麻醉药,”他父亲说,“但是她的尖叫不重要。我听不到她的尖叫,尖叫不重要。”

    上铺的丈夫翻了个身,面朝向墙壁。

    厨房的女人示意医生水已热好。尼克的父亲走进厨房,将大壶中的水倒出一半到脸盆里。在壶中剩下的水里,他放进了包在手绢里的几件东西。

    “这些得开水煮。”他说,然后开始在热水盆中用从营地带来的肥皂揉搓双手。尼克看着父亲两只手用肥皂揉来搓去。他父亲一边细致全面地清洗双手,一边说话。

    “你知道,尼克,孩子应该头先生出来,但有时却不这样。如果头不先生出来,对谁都是问题。也许我得给这位女士做手术。过一会儿我们就能知道。”双手洗满意后,他进屋开始助产。“向后拉拉被子行吗,乔治?”他说,“我不想碰被子。”

    稍后他开始手术,乔治叔叔和三个印第安男人则紧紧按着那位产妇。……尼克则为父亲端着脸盆。手术进行了很久。

    他父亲提起婴儿,拍打几下,让其呼吸顺畅,然后交给那位年长印第安妇女。

    “瞧,是个男孩儿,尼克,”他说,“你觉得做实习医生怎样呢?”

    尼克答道:“行。”他看着别处,不愿看他父亲做的事。

    “嗯。顶好,”父亲说着,将什么放进脸盆。尼克没看。

    “嗯,”他父亲说,“要缝几针。你可看可不看,随意。我要缝合刀口。”

    尼克没看。他的好奇心早已荡然无存。

    医生朝产妇俯下身子。她现在安静了,两眼闭着。她脸色苍白。她不知道孩子怎样,什么也不知道。

    “上午我会再来。”医生说着站起身。“护士中午就到,她会把我们需要的东西都带来。”他很得意,话很多,就像赛后更衣室里的橄榄球运动员。“这次手术可发表在医学学术刊物上,乔治,”他说,“用折刀做剖腹术,用九英尺细接钩线缝合刀口。”乔治叔叔靠墙站着,“嗯,你了不起,是的,”他说。

    “应该看看自豪的爸爸。此类小事中最受罪的是那些爸爸们,”医生说。“我得说,他非常安静地承受了折磨。”

    他将那位印第安人头上的毯子拉开。他松开的手是湿的。他踩着下铺边缘擎灯向里看去。那位印第安人面朝墙壁躺着。他的喉管已完全切开,身体压成的低洼处聚起一汪血。他头枕左臂。打开的剃刀刃朝上落在毯子上。

    “把尼克带到棚屋外面去,乔治。”医生说。

    没那必要了。他父亲擎灯向后移动印第安人的头时,站在厨房门口的尼克已清楚地看到了上铺的一切。他们沿伐木大道向湖边走回时,天已要亮了。

    “真不该带你来,尼克,”他父亲说,手术后的兴奋已无影无踪。“让你经受这个,再糟糕不过了。”

    “女人生孩子都这样难吗?”尼克问。

    “不是,这是极少极少的例外。”

    “他为什么要自杀呢,爸爸?”

    “不知道。我想,他是受不了吧。”

    “自杀的男人多吗,爸爸?”

    “不是很多。”

    “女人多吗?”

    “几乎没有。”

    “从来没有?”

    “哦,有。她们有时也自杀。”

    “爸爸?”

    “在。”

    “死难吗,爸爸?”

    “不难,很容易,尼克。要看情况而定。”

    他们坐在船上。太阳已升到了山顶。一只鲈鱼跃起,湖面荡开一圈波纹。尼克将手伸进湖水里。在早晨的清冽中,湖水显得暖暖的。大清早的湖面上,尼克坐在船尾,父亲划着船,他觉得他自己肯定不会死。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梨花白

    梨花白在老街唱红时,年方十六岁。

    梨花白六岁开始跟着师傅学艺,拜在将派名师门下。在老街首次登合时,正值染花满天,一院春色,师傅便给她起了个艺名梨花白。

    梨花白登合唱的是梅派经典剧目《黄起醉酒》。梨花白书相俊秀,嗓音甜润,念白、喝腔、舞蹈、水袖,一招一式,举手投足都深谙梅派风韵,把老街人听得如醉如痴。

    梨花白走出戏楼已是午夜,一轮弯月苍白地挂在面家门的檐角,青石板路泛着幽幽的冷光。一辆车轻轻地来到她的面前,拉车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

    老街人成息的早,天黑收店,吃饭睡党。半夜里是不会有啥生意的,尤其是个拉车的。

    “这么晚了,还没有收工?”

    小伙子憨憨地笑笑:“我是在等你,天黑,路上怕不安全。”

    梨花白好生感动。说了句:“去怡心胡同。”车子在青石板路上轻快地颠簸起来。

    老街的戏园子在城外两里地。从丽京门到戏园子,一色的青石故路。青石板路在戏班子唱戏时才热闹一下,沿街两边卖各种小营生的摊版忙碌着,多半是些卖小吃、水果的。在这里可以吃到纯正的不翻汤,浆面条、绿豆九子汤。戏散人静,青石板路便又恢复了冷清。

    车子在青石板路上微微颠簸,却很舒适。也许是太累了,梨花白在轻微的颠簸中闭上眼睛睡了,拉车的小伙子放慢了脚步,双手攥紧车把,让车子走得更平稳些。怡心胡同到了,小伙子不忍心叫醒梨花白,车子拐过头又跑了回去。梨花白醒来,见小伙子气喘呼呼,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梨花白连忙表示歉意,小伙子乐呵呵的说:“没事,我爱听你唱戏,只要你有戏,多晚我都等你。我姓程,你叫我程子就中。”程子真的每次都等着啦梨花白,并且说啥都不收钱。梨花白说急了,程子就呵呵说:“那中,啥时候你给我唱出戏就中了,我爱听《贵妃醉酒》”

    一个雨夜,程子送梨花白回家,发现胡同门口有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程子也就没走,躲在一个屋檐下。

    梨花白住的二层木楼上果然传出了动静。程子飞一般蹿过去,跑上二楼,推开了门。几个汉子满嘴酒气,梨花白单薄的身子缩在床角发抖。

    几个痞子对程子来搅和他们的好事极其恼怒,三五下就把程子打翻在地。程子满脸是血,依然倔强地站起来。痞子头儿说:“看来你真是想逞能了。那我成全你,今天我要不了女的就要你。你是干啥的?”

    “拉车的。”

    “靠腿脚吃饭啊。那好吧,今天我废了你的腿,就放过这个小姐。”

    “咋都中,你们别欺负女娃。不然,就是打死我,我也拽个垫背的。”

    痞子掏出了刮刀,程子的一双脚筋被他们生生挑断。

    虽然那几个痞子后来被法办了,但是,程子只能坐轮椅了。

    程子学了剪裁手艺,在丽京门下开了“贵妃醉裁缝店”。每天接送梨花白的是她师兄洛半城。老街人都说梨花白和她师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就是等不到他们结合的消息。

    动乱的年月,剧团由造反派接管,梨花白被当成资产阶级的黑苗子遭受批斗,发配到街道去扫大街。

    程子转着轮椅,找到“靠边站”的洛半城,说:“我听着剧团里演李铁梅的那主嗓子不中,不洪亮。英雄李铁梅声音不洪亮咋能鼓舞咱老街人们。你和剧团头头说说,可以让梨花白伴唱,这也是接受改造,接受教育嘛。”

    剧团头头觉得革命群众说得有理,就把梨花白抽回团里,在幕后为演李铁梅的演员伴唱。老街人知道后,都去听梨花白唱戏,听戏的人多了,剧团头头挺高兴。中秋时节,梨花白发烧,嗓子不佳,她和剧团头头请假。头头瞪着三角眼不允许——中秋节快到了,要过革命化的中秋节,死了都要唱。

    结果梨花白在唱“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时,倒了嗓子。剧团头头说梨花白故意破坏,还是想着那些才子佳人。在戏园子的土台子上,不但批斗打骂梨花白,还要她把“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唱一百遍。

    梨花白直唱得气若游丝,昏死过去。从医院出来,梨花白彻底失音,别说唱戏,说话都如蚊子嗡嗡。洛半城气愤难平,把剧团头头狠狠揍了一通,从此不再唱戏。

    一个艺人,不能唱戏,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梨花白来到了洛河边。圆月朗朗,秋水依依。梨花白的脚刚刚踏进河水,却听到洛河桥上传来《贵妃醉酒》: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竟然是程子。梨花白哭倒在程子怀中。

    动乱过后,梨花白又回到剧团,担任艺术指导。她退休后常常推着程子去广场听大家聚会唱戏,两人真的是发如梨花。

    又是一个中秋夜。老街戏园子那座土台子上,梨花白和洛半城着装重彩,冰冷的月光下,演着《贵妃醉酒》。

    台下没有观众,静静的场子里,只有一部空空的轮椅。

阅读下面现代文,完成各题。

芦  苇

    那些草从黑色的泥地里长出来,它们和地下的根一样,也是一节一节的,它们有着竹子一样修长的叶子,但是我的祖先却叫它们芦苇。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父亲告诉我,芦苇到秋天的时候,就开一大团一大团的白花,冬天的时候死去,第二年春天再活过来;而竹子不开花,竹子一开花就永远地死去了,再活不过来。

    我的故乡遍布这种叫芦苇的植物,它们成片成片地长在村庄的周围,跟着一条叫蒲苇河的河流曲折蜿蜒,长成一大片茂密的芦苇荡。

    这些植物的年纪比我祖父还大,我的祖先还没有来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在这儿长了,一年死一次,一年活一次。它们把根深深地扎进黑色的泥土里,向四周肆意扩展,你拿一把铁锨随便找个地方挖下去,都会切着它们纤细的根。父亲犁地的时候就常常翻出来一两棵脆脆的白的苇根,那可是一块种了多少年的熟地啊。它们藏在地下,一有机会就冒出尖尖的头来,并且趁你不留神的工夫就迅速地长成一棵挺拔的芦苇。这些根在土里就像千万只鸟在空中一样任意飞翔,占领着空间和泥土,织成一张巨大的网。我们整个的蒲苇桥村庄就坐落在这张大网上。这里到处都长满了芦苇和蒲草,我们的村庄就是以它命名的。父亲说,实际上我们都是蒲苇桥一棵一棵活着的芦苇,我们的根像芦苇一样深深地扎在大地上,我们永远离不开这黑色的泥土。父亲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少年,但是我隐约地觉出父亲是一位乡村哲学家,除他之外,我还没听谁说过人是一棵芦苇。

    地面是一个界点,芦苇在两个空间里活。根向底下使劲扩展,死死地抓住泥土;茎则直直向上,抢占着地上的位置。芦苇是一种特殊的植物,它一节一节地长着,就像我们进行一次长途的旅行,总要走一走歇一歇一样。每歇一次,它就挑起一把叶子做绿伞。我觉得芦苇更像一个人,抑或是人在冥冥之中学了芦苇。但人和芦苇是不一样的。一位哲人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会思想是人比芦苇高明。但会思想也使许多人长得歪了,不能像芦苇一样正直地长。人群中有歪心斜术之人,但谁见过一棵弯着长的芦苇?

    芦苇一路直直地长下去,慢慢高过我们的头顶,我拨开苇丛走进去,后面的芦苇复又合拢,苇荡把我淹没了。这些细细的苇叶组织成了翠绿的空间。它们像一叶叶小舟,又像一队队纤柔的少女,这让我想起古老的歌谣:“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些长腿细腰的美人儿可就是我二十年中夜夜梦见的伊人?我顺手捋过一支细长的苇节,做成清脆的苇笛,这是芦苇的情歌,汩汩流淌,滋润着幸福的胸膛。

    我看见母亲的羊群走进了苇荡,苇荡里马上就绽开了洁白的花朵。苇荡里偶尔会有一小片芦苇稀疏的地方,这儿长满了丰茂的野草,有水稗子草,芨芨草,开白花的野荞麦和许许多多不知名的野草,母亲的羊群就在这儿吃草,神秘而又浪漫。

    这让我想起我的先人,他们一拨一拨地走进苇荡,最后睡在苇荡里滋养着芦苇,不知道我的身体能长出多少棵挺拔的芦苇?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把栏杆拍遍

梁衡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

辛弃疾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为了光复大业,他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此时,他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辛弃疾的词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时隔千年,我们仍能从他的词中感受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他本来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南渡后却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

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

辛词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辛弃疾南归后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1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于是皇帝对他时用时弃,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辛弃疾名弃疾,但他那从小使枪舞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尝有什么疾病?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菩萨蛮》)。

他得的是心郁之病啊!他甚至自嘲自己的姓氏:

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得姓何年,细参辛字,一笑君听取。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辛酸辛苦。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永遇乐》)。

“艰辛”、“悲辛”、“辛酸”、“辛辣”,真是五内俱焚。

南宋朝廷将他闲置了20年。辛弃疾在他的词中自我解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这有点像宋仁宗说柳永:“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柳永真的去浅斟低唱了,结果唱出一个纯粹的词人艺术家。辛与柳不同,他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拍栏杆,大声议政的人。报国无门,他便到赣南修了一座带湖别墅,咀嚼自己的寂寞。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先生杖屦无事,一日走千回。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白鹤在何处,尝试与偕来。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水调歌头》)。

这真应了他的号:“稼轩”,要回乡种地了。一个正当壮年又阅历丰富、胸怀大志的政治家,却每天在山坡和水边踱步,与百姓聊一聊农桑收成之类的闲话,再对着飞鸟游鱼自言自语一番,真是“闲愁最苦”,“脉脉此情谁诉”?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

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一将成名万骨枯”,一员武将的故事,要多少持刀舞剑者的鲜血才能写成!有思想光芒而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呢?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所以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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