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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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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第三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主角

陈彦

    很多年后,成名后的忆秦娥记得,改变她命运的时刻,是一个太阳特别暴烈的下午。她正在家对面山坡上放羊,头上戴了一个用柳条编的帽圈子,柳叶都被太阳晒蔫干了。她娘突然扯破喉咙地喊叫,说她舅回来了。

    她随娘赶场子,到几十里地外,看过几回县剧团的戏,见她舅可神气了。戏要开演前,他朝靠背椅子上一坐,二郎腿一跷,还给腿面子上垫一块白白的布。他噗噗地吹开茶水上的浮沫,呷几口茶后,才从一个长布套里,掏出一对就像两根“筷子”的鼓槌来。“筷子”头朝鼓皮上一压,眼看“筷子”都要折断了,可手一松,又立即反弹得溜直。几个敲锣、打铙的,看着“筷子”的飞舞,还有她舅嘴角的来回努动,下巴的上下含翘,眼神的左右点拨,就时急时缓、时轻时重地敲打起来。整个山沟,四处八下的人,循着热闹,急急呼呼就凑到了台前。看的人越多,她舅手上的小鼓槌就抡得越欢实,敲得那个快呀,像是突然一阵暴雨,击打到了房瓦上。那鼓槌,看似是在一下下朝鼓皮上落,落着落着,就变成了两个喇叭筒子,好像纹丝不动了。可那鼓,却发出了皮将爆裂的一迭声脆响。以至戏开始了,还有好多人都只看她舅,而不操心场面上出来的演员。好几次,她都听舅吹牛说,附近这七八个县,还找不到他这敲鼓的好手艺。省城大剧院的戏,舅说也看过几出的,就敲鼓那几下,还没有值得他“朝眼窝里眨的”。不管舅吹啥牛,反正娘见了就是骂,说他一辈子就知道在女人窝里鬼混。

    舅对娘说:“麻利把招弟收拾打扮一下,我赶晚上把娃领到公社住下,明天一早好坐班车上县。”

    娘就赶紧张罗着要给她洗澡、梳头。她舅说:“一定要把头上的虱子、虮子篦尽,要不然进城人笑话呢。”她娘说:“知道知道。”娘就死劲地在她头上梳着篦着,眼看把好些头发都硬是从头皮上薅掉了,痛得她躲来躲去,可娘还不停地梳。

    招弟也不知是高兴还是茫然,头嗡的一下就木了。她想,那咋都是她姐来弟的事。来弟比她漂亮,能干。可没想到,这事竟然是要让她去了。

    洗完头,娘给她扎辫子的时候,她问:“这好的事,为啥不让姐去?”

    娘说:“你姐毕竟大些,屋里好多事离不开。我跟你爹商量来商量去,你舅也同意,还是让你去。”

    “我去,要是人家不要咋办?”她问。

    娘说:“你舅在县剧团里,能得一根指头都能剥葱。谁敢不要?”

    娘把她姐的两个花卡子从抽屉里翻出来,别在了她头上。这是姐去年挖火藤根,卖钱后买下的,平常都舍不得戴。

    “姐不让戴,你就敢给我戴?”她说。

    “看你说得皮薄的,你出这么远的门,戴她两个花卡子,你姐还能不愿意。”

    娘说完,咋看,又觉得她身上穿的衣裳不合适。不仅大,像浪浪圈一样,挂搭在身上,而且肩上、袖子上、屁股上,还都是补丁摞补丁的。娘想了想,突然用斧子,把她姐来弟的箱子锁砸了。娘从那里翻出一件绿褂子来。那是来弟姐前年过年在供销社买的,只穿了两个新年,加上六月六晒霉,拿出来晒过两回,再没面过世的。那褂子平常就一直锁在箱子里,钥匙连娘都是找不到的。

    她咋都不敢穿,还是娘硬把绿褂子套在了她身上。褂子明显大了些,但她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出门时,舅说:“你看你们把娃打扮的,像个懒散婆娘一样。再没件合身衣服了?”

    娘说:“真没有了。就身上这件,还是她姐的。”

    舅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看看你们这日子。不说了,到城里我给娃买一件。走!”

    刚走了几步,娘就放声大哭起来。其实,招弟也舍不得娘。

    刚出村子,她舅说:“得把名字改一下,以后不要叫招弟了,就叫易青娥吧。省城有个名演员叫李青娥,你叫易青娥,说不定哪天就成大名演员了呢。”舅说完,还很是得意地笑了笑。

    突然变成易青娥的易招弟没有笑。她觉得舅是在说天书呢。

    易青娥舍不得娘,也舍不得那几只羊,它们还在坡上朝她咩咩叫着。

    十几年后,易青娥又变成了忆秦娥。

(节选自陈彦《主角》,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全文来看,文章开头关于天气的环境描写,既表现了当时天气的炎热,又展现了主人公小时候单调而又贫穷的生活。 B、娘和爹爹以及舅舅都偏爱招弟,主要是因为她虽然年纪小,但是艺术天分很高,容易出人头地,改变家庭命运。 C、在叙述视角上,本文主要采用第三人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文章所表达的客观社会现实。 D、文章结尾处"她觉得舅舅是在说天书呢",表现了招弟对于生活中突然而来的变化茫然无措的心理。
(2)、文中第二自然段作者用大量的篇幅穿插有关舅舅的文字,有何写作意图?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文中招弟的心路历程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练习题

         慢词长调是中晚唐以来就在社会上流传的一些俗曲,是配合当时新兴音乐歌唱的里巷俗歌。《花间集》所收的是诗客曲子词,这些诗人文士所写的词,大半都是小令。小令的格式与诗比较接近,因此诗人文士插手写词后,习惯于写小令。而且,诗人文士常常自己觉得比较高雅,而慢词长调当时是流行于市井之间的,所以,他们不肯去写慢词长调。慢词长调的填写,要配合音乐的曲谱,它的格律要求更加严格,不像五七言的字句那么简单。因此,一般的诗人文士也不能为。柳永的出现就像一座里程碑。他的创作突破了小令的范畴,而以慢词长调为主。写慢词长调就要铺排,铺展开来叙述,就不能够只以一个重点的感发为主。它不像欧阳修的词,也不像李后主的词,也不像冯延巳的词。他们是在语言文字之外,有很高深的意境、境界,教你去联想想象。柳永的长调呢?因为铺陈,就好像都明白地说出来了,没有可发挥的余地。所以有些文人诗客评价柳永词浅俗,比如王灼在《碧鸡漫志》中就批评柳词:“唯是浅近卑俗,自成一体,不知书者尤好之。”值得注意的是,柳永所写的相思离别之情,不再是女子的口吻,而是从一个客子身份来写,他开创性地选取高远的景物,并在词作中融入了自己的追寻和感受,这是柳永词最大的特色。

(选自叶嘉莹《唐宋词十七讲》,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慢慢老去的故乡

牧云

①人们常说,城里是农村人的梦想,农村是城里人的精神家园。可是,我的家乡就像我们的乡亲一样,年复一年地老去。

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田野依旧平静,炊烟依旧袅绕。除了平坦的乡村道路延伸着一些希望,其他的都早已定格在记忆里。

③我的故乡在湖北黄冈,坐落在倒水河畔,是著名的老区。那里远离都市,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角落。群山环绕的故乡被高速公路、铁路抛在一边,更不用说机场了。千百年来,人们或吃田地的出产,或靠一门手艺走村串户,或从事服务业,或在小型企业做手工活,养活着穷二代、穷三代。

④老家有百多户人家,胡同连通,鸡犬串户。老屋的一条巷子十二户屋连屋,脊连脊。当年,人们吃饭的时候聚在某一家门前,尝“百家菜”;哪家有红白喜事,大家纷纷自愿帮忙,那叫一个壮观。月儿升起了,竹床、藤椅、小凳搬到一块,劣质烟点燃了,一壶茶,几瓶水,天南海北地唠。小孩们财捉迷藏,从第一家一直藏到最后一家。月儿西斜,在大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里,不知疲倦的孩子们才依依不舍地散了。

⑤如今,这条巷子只住着一个独身老人,今年七十多了。其余的都搬家做了城里人。有两间屋子因年久失修、雨水冲刷倒塌,其余的被铁锁封存。走在巷子中,满眼残破、衰败,连鸡犬猫都不见踪影。

⑥新房子很少,穷二代、三代们把从城里挣的钱还给了城市。

⑦村里少见青壮年,他们纷纷到城里打工去了,家里有大事才回来。女孩子开了眼界,宁可嫁给老头、多婚头、残疾人甚至做二奶,也要保留城里人的身份。只有老人、妇女和孩子,留守着祖传的家业。晚辈给年迈多病的老父老母雇来保姆,给田地请来小工。一句话,不差钱,缺的是宝贵时间。农村的扶贫款项很多,合作医疗也很完备,但是老人缺的是在身边尽孝心的孩子。

③小学荒废了。斯壁残垣,荒草藤蔓,紧锁的木门。也不知道没有玻璃的窗户里,除了藏着我儿时的回忆之外,还有什么宝贝物什。随着孩子自然和非自然的递减,农村学校大都被并到乡镇里了。孩子在家门前上学的时代就这样远去。

⑨村予旁有一个工厂,曾经机声隆隆。这里加工的半成品源源不断地送往武钢。能够到厂里做工是青年人的梦想。他们能够拿一份不错的薪水,每年还有几次去武汉的机会,的确让人眼馋。现在,这里已经办成了榨坊,虽然仍有机器声,但没有当年旺盛的人气。

⑩走近田野,澄澈依旧、碧绿依旧。虽然种植的面积与重点有些不同,但不外乎还是那些品种。欠缺和遗憾却太多了。水间鹭鸶呢?田埂上的王八、水蛇呢?塘梗上的桑葚、梧桐籽呢?望着绿得有些沉寂的田野,我怅然若失。

11 乡间还有保留了数十年的行当,那就是货郎、赤脚医生(兽医)。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只有在年关,摩托、各种小汽车才会多起来。

12 在跟村支书的聊天中得知,虽然党的富民政策好,但青年人习惯了做城乡之间的候鸟,不愿意在老家生活。可喜的是,本村有一个叫二狗的青年,在外打工十多年,积累了千万身家,近来准备回乡投资创办绿色家园公司。他计划承包部分的山和坡,逐年改良山林品种,以山荼和意杨林为主。扩建山间公路,增挖鱼塘鱼池。并新建体闲餐厅、宾馆和体育娱乐场馆。二狗的计划提起了我的兴趣。也许,像这样的有志青年才是农村的希望,他们的投资能够给家乡注入活力,使古老的乡村焕发出无限生机。

                                           (选自《散文百家》,2013年7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

    “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十八岁的电影

红鸟

    清明节又到了,坐在家里,一阵落寞,就想到了父亲,想到了十八岁的电影。

    十八岁那年,我在陈城读高中。离开了家,就像脱缰的野马,再也没有了束缚。那时,接触了一帮子小混混,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时不时地打个小架、谈个恋爱,成绩总是大红灯笼高高挂,日子过得满目疮痍,惨不忍睹。

    有一次,我和几个哥们儿蹲在铁道边抽烟,你一言我一语地胡喷大侃,正巧父亲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当时他戴着大檐帽,车后座带了一壶油。我想坏了,烟在手里也扔不及了。可是父亲在我们身边并没有停留,哗啦一下就过去了。

    高一下学期,父亲开始肚子疼痛,头冒冷汗,他舍不得去医院,因为那需要一大笔开销,就自己去药店拿点止疼片吃,日子久了,病情就加重了。他自己偷偷跑到医院,拍个片子,医生一看,纷纷咬耳朵,父亲就知道坏了,他最终还是知道了病情:胃癌晚期。

    在市医院治疗了一个月,转到了省医院,每天都是挂吊针、喝中药。有时候我妈陪着,有时候就他自己。我决定逃学去郑州看望他。

    到了医院,他正躺在病床上,面黄肌瘦,胡子也好久没有刮了。看到我来了,他很吃惊,问我,你怎么来了。我说,就是想来看看你。病房里没有其他人,他那天下午精神很好,慢慢地坐了起来,和我聊他以前经历的事情,讲我小时候如何调皮,讲他年轻的时候如何追我母亲,还和我讲如何做人。最后,他让我帮他换上新衣服,他说要带我去看一场电影。

    我清晰地记得,我们坐在3 排的5 号和6 号,电影开始之前,父亲递给我一支烟。我愣住了,没有敢接。他说,抽吧。我颤抖着双手接过,却并没有点着。也奇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抽过烟,一直到现在。

    那天放的电影是霍建起导演的《那人那山那狗》,讲述的是一个老邮差退休后儿子第一天接替自己工作引出来的故事。儿子高考落榜不得已回到大山中的家后,做了大半辈子山村邮递员的父亲提前退休,安排儿子接下自己的工作。儿子上班第一天,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之后仍不放心,带上长年在其左右的忠实老狗决定陪儿子再走一趟送信之旅。

    起初,父子两人因为长期隔膜只默默走路,渐渐地,通过与不同村民尤其一个漂亮女孩的接触,两人渐渐打开话匣,对彼此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了解。秀美如画的风景中,儿子慢慢明白了父亲工作的辛苦和意义,也明白了父亲深沉的爱,父亲也渐渐体会到他二十几年来对家庭的亏欠。

    影片里最让人动情的场景,应该是儿子背起父亲过河的那一段吧。儿子对父亲说,你背我那么多次,现在我长大了,应该我背你了。父亲伏在儿子的背上,一个山一样的男子,就那样湿了眼睛。我承认,我也感动了,眼睛湿润了。

    电影散场后,已经很晚了,外面刮起了风,很冷,父亲显得很疲惫。我说,爸爸,我背你走吧。他没有说话,像个小孩子似的伏在了我的身上。我背起父亲慢慢地往医院走,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生怕打破了夜晚的宁静。父亲的身子已经很瘦削,我感觉好轻,好轻。父亲的双手耷拉在我的耳边,一晃一晃的,是那样的无力。父亲伏在我的背上睡着了,我走得很慢,很慢,好像我背上背的就是整个世界。

    在医院待了三天,我要回去了,父亲去送我。在火车站,他站在风里面,目送我上火车,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把从火车站买的小糕点递给了我,示意我路上吃。

    一个月后,父亲病重,在医院里去世,享年49 岁。当父亲的遗体运到家里时,我竟然没有了泪水,只是久久地跪在父亲身边。

    如今我已是一名中学教师,每年新生入学,我都要给学生放《那人那山那狗》,学生们看得很认真、很动情,慢慢地就能听到不少学生轻微的啜泣声。我能做的,只有紧紧地盯着电脑屏幕,让我的思绪像风筝一样,离开教室,飞到家乡的大平原,飞到父亲身边……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游褒禅山记

王安石

    ①褒禅山亦谓之华山,唐浮图慧褒始舍于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禅”。今所谓慧空禅院者,褒之庐冢也。距其院东五里,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

    ②其下平旷,有泉侧出,而记游者甚众,所谓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问其深,则其好游者不能穷也,谓之后洞。余与四人拥火以入,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遂与之俱出。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然视其左右,来而记之者已少。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时,余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③于是余有叹(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 ________。

    ⑤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怀念鲁迅先生

巴金

    四十五年了,一个声音始终留在我的耳边:“忘记我。”声音那样温和,那样恳切,那样熟悉,但它常常又是那样严厉。我不知对自己说了多少次:“我决不忘记先生。”可是四十五年中间我究竟记住一些什么事情?

    四十五年前一个秋天的夜晚和一个秋天的清晨,在万国殡仪馆的灵堂里我静静地站在先生灵柩前,透过半截玻璃棺盖,望着先生的慈祥的面颜,紧闭的双眼,浓黑的唇髭,先生好像在安睡。两次我都注视了四五分钟,我的眼睛模糊了,我仿佛看见先生在微笑。我想,要是先生睁开眼睛坐起来又怎么样呢?我多么希望先生活起来啊!

    四十五年前的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不管我忘记还是不忘记,我总觉得先生一直睁着眼睛在望我。我还记得在乌云盖天的日子,在人兽不分的日子,有人把鲁迅先生奉为神明,有人把他的片语只字当成符咒;他的著作被人断章取义、用来打人,他的名字给新出现的“战友”“知己”们作为装饰品。在香火烧得很旺、咒语念得很响的时候,我连纪念先生的权利也给剥夺了。在作协分会的草地上有一座先生的塑像。我经常在园子里劳动,拔野草,通阴沟。一个窄小的“煤气间”充当我们的“牛棚”,六七名作家挤在一起写“交代”。在“牛棚的一个角落,我又看见了他,他并没有改变,还是那样一个和蔼可亲的小小老头子,一个没有派头、没有架子、没有官气的普通人。

    我想的还是从前的事情,一些很小很小的事情。

    我当时不过是一个青年作家。我开始写作的时候,只是为了倾吐个人的爱憎。可是走上这个工作岗位,我才逐渐明白:用笔作战不是简单的事。鲁迅先生给我树立了一个榜样。我仰慕高尔基的英雄“勇士丹柯”,他掏出燃烧的心,给人们带路,我把这幅图画作为写作的最高境界,这也是从先生那里得到启发的。我勉励自己讲真话,卢梭是我的第一个老师,但是几十年中间用自己的燃烧的心给我照亮道路的还是鲁迅先生。我看得很清楚:在他,写作和生活是一致的,作家和人是一致的,人品和文品是分不开的。他写的全是讲真话的书。他一生探索真理,追求进步。他勇于解剖社会,更勇于解剖自己;他不怕承认错误,更不怕改正错误。他的每篇文章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他的确是把心交给读者的。人们说他的笔像刀一样锋利,但是他对年轻人却怀着无限的好心。一位朋友在先生指导下编辑一份刊物,有一个时期遇到了困难,先生对他说:“看见你瘦下去,我很难过。”先生介绍青年作者的稿件,拿出自己的稿费印刷年轻作家的作品。先生长期生活在年轻人中间,同年轻人一起工作,一起战斗,分清是非,分清敌友。先生爱护青年,但是从不迁就青年。先生始终爱憎分明,接触到原则性的问题,他决不妥协。有些人同他接近,后来又离开了他;一些“朋友”或“学生”,变成了他的仇敌。但是他始终不停脚步地向着真理前进。

     “忘记我!”这个熟悉的声音又在我的耳边响起来,它有时温和,有时严厉。我又想起四十五年前的那个夜晚和那个清晨,还有自己说了多少遍的表示决心的一句话。说是“决不忘记”,事实上我早已忘得干干净净了。但在静寂的灵堂上对着先生的遗体表示的决心却是抹不掉的。我有时感觉到声音温和,仿佛自己受到了鼓励,我有时又感觉到声音严厉,那就是我借用先生的解剖刀来解剖自己的灵魂了。

     “忘记我!”经过四十五年的风风雨雨,我又回到了万国殡仪馆的灵堂。正因为我又记起先生,我才有勇气活下去。正因为我过去忘记了先生,我才遭遇了那些年的种种不幸。

    假如鲁迅先生还活着……当然我们都希望先生活起来。每个人都希望先生成为他心目中的那样。但是先生始终是先生。

    为了真理,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敢追求……

(选自巴金《随想录》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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