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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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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扶余市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十八岁的电影

红鸟

    清明节又到了,坐在家里,一阵落寞,就想到了父亲,想到了十八岁的电影。

    十八岁那年,我在陈城读高中。离开了家,就像脱缰的野马,再也没有了束缚。那时,接触了一帮子小混混,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时不时地打个小架、谈个恋爱,成绩总是大红灯笼高高挂,日子过得满目疮痍,惨不忍睹。

    有一次,我和几个哥们儿蹲在铁道边抽烟,你一言我一语地胡喷大侃,正巧父亲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当时他戴着大檐帽,车后座带了一壶油。我想坏了,烟在手里也扔不及了。可是父亲在我们身边并没有停留,哗啦一下就过去了。

    高一下学期,父亲开始肚子疼痛,头冒冷汗,他舍不得去医院,因为那需要一大笔开销,就自己去药店拿点止疼片吃,日子久了,病情就加重了。他自己偷偷跑到医院,拍个片子,医生一看,纷纷咬耳朵,父亲就知道坏了,他最终还是知道了病情:胃癌晚期。

    在市医院治疗了一个月,转到了省医院,每天都是挂吊针、喝中药。有时候我妈陪着,有时候就他自己。我决定逃学去郑州看望他。

    到了医院,他正躺在病床上,面黄肌瘦,胡子也好久没有刮了。看到我来了,他很吃惊,问我,你怎么来了。我说,就是想来看看你。病房里没有其他人,他那天下午精神很好,慢慢地坐了起来,和我聊他以前经历的事情,讲我小时候如何调皮,讲他年轻的时候如何追我母亲,还和我讲如何做人。最后,他让我帮他换上新衣服,他说要带我去看一场电影。

    我清晰地记得,我们坐在3 排的5 号和6 号,电影开始之前,父亲递给我一支烟。我愣住了,没有敢接。他说,抽吧。我颤抖着双手接过,却并没有点着。也奇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抽过烟,一直到现在。

    那天放的电影是霍建起导演的《那人那山那狗》,讲述的是一个老邮差退休后儿子第一天接替自己工作引出来的故事。儿子高考落榜不得已回到大山中的家后,做了大半辈子山村邮递员的父亲提前退休,安排儿子接下自己的工作。儿子上班第一天,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之后仍不放心,带上长年在其左右的忠实老狗决定陪儿子再走一趟送信之旅。

    起初,父子两人因为长期隔膜只默默走路,渐渐地,通过与不同村民尤其一个漂亮女孩的接触,两人渐渐打开话匣,对彼此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了解。秀美如画的风景中,儿子慢慢明白了父亲工作的辛苦和意义,也明白了父亲深沉的爱,父亲也渐渐体会到他二十几年来对家庭的亏欠。

    影片里最让人动情的场景,应该是儿子背起父亲过河的那一段吧。儿子对父亲说,你背我那么多次,现在我长大了,应该我背你了。父亲伏在儿子的背上,一个山一样的男子,就那样湿了眼睛。我承认,我也感动了,眼睛湿润了。

    电影散场后,已经很晚了,外面刮起了风,很冷,父亲显得很疲惫。我说,爸爸,我背你走吧。他没有说话,像个小孩子似的伏在了我的身上。我背起父亲慢慢地往医院走,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生怕打破了夜晚的宁静。父亲的身子已经很瘦削,我感觉好轻,好轻。父亲的双手耷拉在我的耳边,一晃一晃的,是那样的无力。父亲伏在我的背上睡着了,我走得很慢,很慢,好像我背上背的就是整个世界。

    在医院待了三天,我要回去了,父亲去送我。在火车站,他站在风里面,目送我上火车,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把从火车站买的小糕点递给了我,示意我路上吃。

    一个月后,父亲病重,在医院里去世,享年49 岁。当父亲的遗体运到家里时,我竟然没有了泪水,只是久久地跪在父亲身边。

    如今我已是一名中学教师,每年新生入学,我都要给学生放《那人那山那狗》,学生们看得很认真、很动情,慢慢地就能听到不少学生轻微的啜泣声。我能做的,只有紧紧地盯着电脑屏幕,让我的思绪像风筝一样,离开教室,飞到家乡的大平原,飞到父亲身边……

(1)、下列对小说的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十八岁那年,我和几个哥儿们蹲在铁道边抽烟,被父亲看到了,但他毫无反应,这是因为在父亲看来,年轻人抽烟并不是什么大毛病。 B、小说之所以把我去医院看望父亲的过程写得非常详细,是因为父亲得了不治之症,这是我与他的最后一次见面,这件事情让我终生难忘。 C、我十八岁那年逃学去医院看望父亲时,父亲带我去看的那场电影,寄托着父亲对我的希冀,让我深深感受到父爱是一种责任的延续和传承。 D、每年新生入学时,我都给学生播放当年父亲带我去看的那部电影——《那人那山那狗》,我是想让我的学生随电影一同了解我父亲的故事。
(2)、作品是怎样叙述我和我父亲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国学大师饶宗颐

余秋雨称他为“国际瞩目的汉学泰斗”、“整个亚洲文化的骄傲”;还断言:只要香港有饶公,就不能算文化沙漠。这位饶公,就是著名的国学大师饶宗颐。在香港,饶公是名人,也可算奇人。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人称“业精六学,才备九能”。

然而,谁会相信,这位顶着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美国耶鲁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日本京都大学、北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客座教授头衔的大学问家,竟是从广东潮州走出来的一名初中生!

少年早慧的饶宗颐,20岁出头因整理发表了父亲的遗著《潮州艺文志》而文名大噪,旋即被聘为中山大学的研究员。当时,日军已经南侵,中大迁往云南。在赴聘途中,饶宗颐大病一场,滞留在香港。没想到,这场大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在香港,他有机会结识了后来对他影响深远的学者王云五和叶恭绰,从而正式步入国学研究的大门。

而这场大病,是饶公此生唯一害过的一场大病。因此,对佛、道都深有研究的他认为,这是一种缘分。

饶宗颐治学,涉猎领域很广。季羡林先生曾将饶氏的学问分归八个门类,后来郑炜明先生更是添加补充,细分为十五类。儒学、道学、佛学,诗、词、文、史,目录、考古、敦煌学,音律、书法、绘画、甲骨文,饶公样样都有研究;时间跨度更是惊人,从上古到明清,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涉猎。哪来的这么广泛的兴趣、这么旺盛的精力?

饶宗颐的回答是:得益于从小文化空气的“熏蒸”,正如林语堂所言,学问是像熏火腿一样“熏”出来的。我家里有那么多书,我整天在看,把读书当成了玩耍,用的时间比在学校上课的还多。在那个小图书馆里,我可以一边享受,一面玩,懂不懂就在那里面逛。

治学的博与专,是一对矛盾,很难兼得,但饶公做到了。在一些领域,他占据了开路人的地位。例如,他的《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震惊了国际学界;他的《梵学集》,也开辟了该领域中国学术研究的新天地。为了达到“专”,饶公不顾一切地“往里钻”。像梵学,为了品到“原汁原味”,他硬是从40多岁开始埋头学习梵文,一学几十年,可以朗朗而读。饶公说,我的梵文是与一位印度学者“换”来的。50年代末,那位在内地留学过的学者提出向我学《说文解字》。我正好想用功学学梵文,于是与他讲了条件:用《说文解字》交换梵文。此后几年间,我们互为老师,都学到了想学的东西。

支撑饶宗颐在学术方面锲而不舍深钻的,是一种“求阙’’精神。饶公说,‘‘求阙’’是曾国藩的话。他认为做人、做学问,都要“求阙”。“阙”同现在的“缺”,就是要不知足的意思。实际上,天下万物都是有“缺”的,追求把“缺”的补齐,可事实上永远也补不齐,这样就会永远不知足地追求下去。

饶公是史学家,他说,最令我兴奋的是今天中国不断地有很多新东西(出土文物)从地下冒出来了。而这些东西又带出了许多新问题,需要解答。比如,遇见冒出来的东西以后,发现有的文字与我们今天看到的本子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你就要解答了,我是研究这方面的,我有找出答案的责任,我要研究。我不能不研究,别人有没有兴趣,我不管;别人说·这个毫无用处,没有意思。我不理,我对它有兴趣,我就要研究。价值这个东西很难讲,我看有价值,别人看毫无价值。在学术上,越有争执的东西,越需要讲出一个道理来。我就是要找出这个“道理”来。

了解饶公的人说,别看他是国学大师,但他一点也不迂腐、守旧,开拓精神极强。他周游世界,精通英、法、德、日文。他研究国学,不仅从中国古籍中找材料,还密切关注着考古的新发现。例如,他用四川三星堆考古成果,印证以往古文献资料的研究结论,并进一步取得新的重要发现。他借鉴西方汉学家研究方法,从印度和西域文字典籍入手,拓展汉学研究的视野。他还利用敦煌写卷的新资料,深入研讨诸多史学之谜;通过“比较古文字学”,探索远古中外文化交流问题。难怪季羡林教授称其在掌握材料、运用材料上“令人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感”。

以有限的生命探求无涯的学问,于是饶宗颐做到了既博又专。

(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各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把一叠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很亮的秋天

王清铭

    南方的季节分野不是很明显,还穿短袖的时候,秋季就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叶子还是那么绿,偶尔飘落几片黄叶,但这还不是秋天。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在南方往往也等到冬天。郁达夫曾感慨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如果不是肌肤偶尔感觉有点凉意,看到那轮月比夜色还早升上有些黯淡的天空,我还真的感觉不到秋季的足迹正从远处逶迤而来。

    我很少仰望天空,也极少出门。刚读过两句古诗:“人行秋色里,雁落客愁边。”我只是用肌肤感觉一点很淡的秋意,而大雁好像有很多年不见了,这些旧时相识大概也忘了混迹于普通市民的我了吧。如果我也能够长出翅膀,大概也很能飞离这复制一般的日子。站在楼的最高层,我在高处,但天空在更高的地方,秋高气爽,秋天的高度不是任何人可以触摸得到的。

    但秋天毕竟到来了,尽管不像故都的秋那样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前天中午出门,天气还很热,抬头,天似乎显得高了,应该是逐渐枯落的河水给天空腾出一些位置了吧。立秋以来,有几个阴天,太阳似乎在夏天把自己的能量挥洒殆尽,显得有点有气无力。不过这一天还好,在很高的天空中太阳依旧炽热,阳光很亮。秋天不是诗人所感慨的那样愁云惨雾,落木萧萧,秋天也是很亮的。

    夏天是在炎热的极致中自己化掉的,那么,很亮的秋天是怎么到来的?秋在心上,就是愁。年轻的时候,我面对悄然侵袭而来的秋天总有一种诗人般的感伤,现在没有了,或许是心灵钝化了吧。但有一点,我是明确的,秋天从心境开始,也在心境中延伸。我所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心境中酝酿一个属于自己的秋天。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们也没有萧瑟的感受,南方的秋天更适宜心灵的远行。我很自然地默念几句前人写秋的诗句。比如刘禹锡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空中有没有鹤不要紧,重要的是我让自己的思绪翱翔起来了;再比如毛泽东的“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鱼在清浅的水底也能够飞翔,真的有点佩服诗人的想象了。鱼没有天空,没有翅膀,但照样可以飞翔。环境只能限制身体,但不能束缚人的心灵。昂扬向上的人,在秋天,或无暇感伤,或超越了悲伤。

    人生也有四季,秋季是人的壮年时期。读蒋捷的《虞美人》词,词人感慨壮年的羁旅漂泊生活:“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其实在秋雨中听雨滴落在心上,偶尔感伤一下,说明内心的诗意并没有随流水消逝,随黄叶飘零。晴朗的时候,也不妨让这只断雁引诗情到碧霄。壮年漂泊的生活足够让自己的人生也波澜壮阔。换一个角度看秋天,我们或许能够从中看出秋天的缤纷、高远和壮阔。说过“人生即痛苦”的叔本华也说过这么一句话:“事物本身并不影响人,人们只受到对事物看法的影响。”秋在心上,可以是愁,也可以是无边的诗意。

    秋天是在心境里展开的,也是在心境中酝酿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犹如酝酿果实,我们也为自己的秋天灌浆、着色。“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我想我的秋天应该会有自己的收获的,最少,秋天来过我的心灵,在我的心内停留了一段,我的秋天就在心境中铺展开去。

    或许秋意渐浓的时候,我也会有点感伤的。我不喜欢张爱玲,但喜欢她写的一段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我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应当也是快乐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听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的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发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到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哝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致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账。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能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呼兰河传(节选)

萧红

    在小街上住着,又冷清、又寂寞。

    一个提篮子卖烧饼麻花的,从胡同的东头喊,胡同向西头都听到了。虽然不买,若走谁家的门口,谁家的人都是把头探出来看看,间或有问一问价钱的,问一问糖麻花和油麻花现在是不是还卖着前些日子的价钱。

    间或有人走过去掀开了筐子上盖着的那张布,好像要买似的,拿起一个来摸一摸是否还是热的。

    摸完了也就放下了,卖麻花的也绝对地不生气。

    于是又提到第二家的门口去。

    第二家的老太婆也是在闲着,于是就又伸出手来,打开筐子,摸了一回。

    摸完了也是没有买。

    等到了第三家,这第三家可要买了。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刚刚睡午觉起来,她的头顶上梳着一个卷,大概头发不怎样整齐,发卷上罩着一个用大黑珠线织的网子,网子土还插了不少的疙瘩针。可是因为这一睡觉,不但头发乱了,就是那些疙瘩针也都跳出来了,好像这女人的发卷上被射了不少的小箭头。

    她一开门就很爽快,把门扇呱哒地往两边一分,她就从门里闪出来了。随后就跟出来五个孩子。这五个孩子也都个个爽快,像一个小连队似的,一排就排好了。

    第一个是女孩子,十二三岁,伸出手来就拿了一个五吊钱一只的一竹筷子长的大麻花。她的眼光很迅速,这麻花在这筐子里的确是最大的,而且就只有这一个。

    第二个是男孩子,拿了一个两吊钱一只的。

    第三个也是拿了个两吊钱一只的。也是个男孩子。

    第四个看了看,没有办法,也只得拿了一个两吊钱的。也是个男孩子。

    轮到第五个了,这个可分不出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头是秃的,一只耳朵上挂着钳子,瘦得好像个干柳条,肚子可特别大。看样子也不过五岁。

    一伸手,他的手就比其余的四个的都黑得更厉害。其余的四个,虽然他们的手也黑得够厉害的,但总还认得出来那是手,而不是别的什么,唯有他的手是连认也认不出来了。说是手吗,说是什么呢,说什么都行。完全起着黑的灰的、深的浅的,各种的云层,看上去,好像看隔山照似的,有无穷的趣味。

    他就用这手在筐子里边挑选,几乎是每个都让他摸过了,不一会工夫,全个的筐子都让他翻遍了。弄了他满手是油,把那小黑手染得油亮油亮的,黑亮黑亮的。

    而后他说:“我要大的。”

    于是就在门口打了起来。

    他跑得非常之快,他去追着他的姐姐。他的第二个哥哥,他的第三个哥哥,也都跑了上去,都比他跑得更快。再说他的大姐,那个拿着大麻花的女孩,她跑得更快到不能想象了。

    已经找到一块墙的缺口的地方,跳了出去,后边的也就跟着一溜烟地跳过去。等他们刚一追着跳过去,那大孩子又跳回来了,在院子里跑成了一阵旋风。

    那个最小的,不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的,早已追不上了。落在后边,在号啕大哭。

    他们的母亲,虽然是很有威风的样子,但是不动手是招呼不住他们的。母亲看了这样子也还没有个完了,就进屋去,拿起烧火的铁叉子来,向着她的孩子就奔去了。不料院子里有一个小泥坑,是猪在里打腻的地方。她恰好就跌在泥坑那儿了,把叉子跌出去五尺多远。

    于是这场戏才算达到了高潮,看热闹的人没有不笑的,没有不称心愉快的。

    就连那卖麻花的人也看出神了,差一点没把筐子掉了地下。他高兴极了,他早已经忘了他手里的筐子了。

    至于那几个孩子,则早就不见了。

    等母亲起来去把他们追回来的时候,那做母亲的这回可发了威风,让他们一个一个地向着太阳跪下,在院子里排起一小队来,把麻花一律地解除。

    闹到结果,卖麻花的和那女人吵了一阵之后提着筐子又到另一家去叫卖去了。他和那女人所吵的是关于那第四个孩子手上拿了半天的麻花又退回了的问题,卖麻花的坚持着不让退,那女人又非退回不可。结果是付了三个麻花的钱,就把那提篮子的人赶了出来了。

    为着麻花而下跪的五个孩子不提了。再说那一进胡同口就被挨家摸索过来的麻花,被提到另外的胡同里去,到底也卖掉了。

    过去了卖麻花的,后半天,也许又来了卖凉粉的,也是一在胡同口的这头喊,那头就听到了。

    卖凉粉的一过去了,一天也就快黑了。

    打着拨浪鼓的货郎,他担着担子从大街口走回家去。卖瓦盆的,也早都收市了。拣绳头的、换破烂的也都回家去了。

    只有卖豆腐的则又出来了。

    晚饭时节,吃了小葱蘸大酱就已经很可口了,若外加上一块豆腐,那真是锦上添花,一定要多浪费两碗苞米大芸豆粥的。一吃就吃多了,那是很自然的,豆腐加上点辣椒油,再拌上点大酱,那是多么可口的东西;用筷子触了一点点豆腐,就能够吃下去半碗饭,再到豆腐上去触了一下,一碗饭就完了。因为豆腐而多吃两碗饭,并不算吃得多,没有吃过的人,不能够晓得其中的滋味的。

    所以卖豆腐的人来了,男女老幼,全都欢迎。打开门来,笑盈盈的,虽然不说什么,但是彼此有一种融洽的感情,默默生了起来。

    卖豆腐的一收了市,一天的事情都完了。

    家家户户都把晚饭吃过了。吃过了晚饭,看晚霞的看晚霞,不看晚霞的躺到炕上去睡觉的也有。

    这地方的晚霞是很好看的,有一个土名,叫火烧云。说“晚霞”人们不懂,若一说“火烧云”就连三岁的孩子也会呀呀地往西天空里指给你看。

    晚饭一过,火烧云就上来了,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红堂堂的,好像是天着了火。

    一会工夫火烧云下去了。于是孩子们困倦了,回屋去睡觉了。竞有还没能来得及进屋的,就靠在姐姐的腿上,或者是依在祖母的怀里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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