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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4届浙江省临海市杜桥中学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卷(带解析)

下列句子语序调整后,意思变化最大的一组是 (  )

A、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不犯人,人不犯我。 B、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C、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D、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为鱼肉,人为刀俎。
举一反三
阅读《贝多芬百年祭》(节选),完成各题。

音乐的作用并不止于创造悦耳的乐式。它还能表达感情。而贝多芬所做到的一点,也是使得某些与他同时的伟人不得不把他当做一个疯子,有时清醒就出些洋相或者显示出格调不高的一点,在于他把音乐完全用作了表现心情的手段,并且完全不把设计乐式本身作为目的。不错,他一生非常保守地使用着旧的乐式;但是他加给它们以惊人的活力和激情,包括产生于思想高度的那种最高的激情,使得产生于感觉的激情显得仅仅是感官上的享受,于是他不仅打乱了旧乐式的对称,而且常常使人听不出在感情的风暴之下竟还有什么样式存在着了。他的《英雄交响乐》一开始使用了一个乐式(这是从莫扎特幼年时一个前奏曲里借来的),跟着又用了另外几个很漂亮的乐式;这些乐式被赋予了巨大的内在力量,所以到了乐章的中段,这些乐式就全被不客气地打散了;于是,从只追求乐式的音乐家看来,贝多芬是发疯了,他抛出了同时使用音阶上所有单音的可怖的和弦。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觉得非如此不可,而且还要求你也觉得非如此不可呢。

以上就是贝多芬之谜的全部。他有能力设计最好的乐式;他能写出使你终身享受不尽的美丽的乐曲;他能挑出那些最干燥无味的旋律,把它们展开得那样引人,使你听上一百次也每回都能发现新东西:一句话,【甲】你可以拿所有用来形容以乐式见长的作曲家的话来形容他;但是他的病症,也就是不同于别人之处,在于他那激动人的品质,他能使我们激动,并把他那奔放的感情笼罩着我们。当伯辽滋听到一位法国作曲家因为贝多芬的音乐使他听了很不舒服而说“我爱听能使我入睡的音乐”时,他非常生气。【乙】而当你想独自一个人静一会儿的时候,你就怕听他的音乐。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诗国里的革命家喊道“皈返自然”!不过那是偶然的事。偶然在言语里发现一点类似诗的节奏,便说言语就是诗,便要打破诗的音节,要它变得和言语一样——这真是诗的自杀政策了。其实他们要知道自然界的格律,虽然有些像蛛丝马迹,但是依然可以找得出来。不过自然界的格律不圆满的时候多,所以必须艺术来补充它。自然中有美的时候,是自然类似艺术的时候。最好拿造型艺术来证明这一点。我们常常称赞美的山水,讲它可以入画。的确中国人认为美的山水,是以像不像中国的山水画做标准的。我在赵瓯北的一首诗里发现了同类的见解。“绝似盆池聚碧孱,嵌空石笋满江湾。化工也爱翻新样,反把真山学假山。”这径直是讲自然在模仿艺术了。

    诗之所以能激发情感,完全在它的节奏;节奏便是格律。莎士比亚的诗剧里往往遇见情绪紧张到万分的时候,便用韵语来描写。歌德作《浮士德》也曾用同类的手段。韩昌黎“得窄韵则不复傍出,而因难见巧,愈险愈奇……”这样看来,恐怕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做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缚束。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

(节选自闻一多《诗的格律》)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水缸里的文学
    ①我始终认为,我的文学梦,最初是从一口水缸里萌芽的。
    ②我幼年时期自来水还没有普及,一条街道上的居民共用一个水龙头,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储水的水缸,我们家的水缸雄踞在厨房一角,像一个冰凉的大肚子巨人,也像一个傲慢的家庭成员。记得去水站挑水的大多是我的两个姐姐,她们用两只白铁皮水桶接满水,歪着肩膀把水挑回家,哗哗地倒入缸中,我自然是袖手旁观,看见水缸里的水转眼之间涨起来,清水吞没了褐色的缸壁,我便有一种莫名的亢奋。现在回忆起来,亢奋是因为我有秘密,秘密的核心事关水缸深处的一个河蚌。
    ③请原谅我向大人们重复一遍这个过于天真的故事,故事说一个贫穷而善良的青年在河边捡到一只被人丢弃的河蚌,他怜惜地把它带回家,养在唯一的水缸里。按照童话的讲述规则,那河蚌自然不是一只普通的河蚌,蚌里住着人,是一个仙女!也许是报知遇之恩,仙女每天在青年外出劳作的时候从水缸里跳出来,变成一个能干的女子,给青年做好了饭菜放在桌上,然后回到水缸钻进蚌里去。而那贫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青年,从此丰衣足食,在莫名其妙中摆脱了贫困。
    ④我现在还羞于分析,小时候听大人们说了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童话故事,为什么独独对那个蚌壳里的仙女的故事那么钟情?如果不是天性中有好逸恶劳的基因,就可能有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庸众心理。我至今还在怀念打开水缸盖的那些瞬间,缸盖揭开的时候,一个虚妄而热烈的梦想也展开了:我盼望看见河蚌在缸底打开,那个仙女从蚌壳里钻出来,一开始像一颗珍珠那么大,在水缸里上升,上升,渐渐变大,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正规仙女的模样了。然后是一个动人而实惠的细节,那仙女直奔我家的八仙桌,简单清扫一下,她开始往来于桌子和水缸之间,从水里搬出一盘盘美味佳肴,一盘鸡,一盘鸭,一盘炒猪肝,还有一大碗酱汁四溢香喷喷的红烧肉!(仙女的菜肴中没有鱼,因为我从小就不爱吃鱼。)
    ⑤很显然,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这样的阅读一方面充满诗意,另一方面充满空虚,无论是对诗意还是空虚,都要用时间去体会。我从来没有在我家的水缸里看见童话的再现,去别人家揭别人家的水缸也一样,除了水,都没有蚌壳,更不见仙女。偶尔地我母亲从市场上买回河蚌,准备烧豆腐,我却对河蚌的归宿另有想法,我总是觉得应该把河蚌放到水缸里试验一下,我试过一次,由于河蚌在水里散发的腥味影响水质,试验很快被发现,家里人把河蚌从缸底捞出来扔了,说,水缸里怎么养河蚌?你看看,辛辛苦苦挑来的水,不能喝了,你这孩子,聪明面孔笨肚肠!
    ⑥我童年时仅有的科学幻想都局限于各种飞行器,我渴望阅读,但是身边没有多少适合少年儿童的书,我想吃得好穿得光鲜,但我的家庭只能提供给我简陋贫困的物质生活。这样的先天不足是我童年生活的基本写照,今天反过来看,恰好也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我们格外好奇。我们家家都有水缸,一只水缸足以让一个孩子的梦想在其中畅游,像一条鱼。孩子眼里的世界与孩子身体一样有待发育,现实是未知的,如同未来一样,刺激想象,刺激智力,我感激那只水缸对我的刺激。
    ⑦我一直相信,所有成人一本正经的艺术创作与童年生活的好奇心可能是互动的。对于普通的成年人来说,好奇心是广袤天空中可有可无的一片云彩,这云彩有时灿烂明亮,有时阴郁发黑,有时则碎若游丝,残存在成年人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变得功利而深奥,有的直接发展为知识和技术。对人事纠缠的好奇心导致了历史哲学等等人文科学,对物的无限好奇导致了无数科学学科和科技发明。而所谓的作家,他们的好奇心都化为了有用或无用的文字,被淘汰,或者被挽留。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若即若离的族群,他们阅读,多半是出于对别人的好奇,他们创作,多半是出于对自己的好奇。在好奇心方面,他们扮演的角色最幸运也最蹊跷,似乎同时拥有幸运和不幸,他们的好奇心包罗万象,因为没有实用价值和具体方向而略显模糊,凭借一颗模糊的好奇心,却要对现实世界做出最锋利的解剖和说明,因此这职业有时让我觉得是宿命,是挑战,更是一个奇迹。
    ⑧一个奇迹般的职业是需要奇迹支撑的,我童年时期对奇迹的向往都维系在一只水缸上了,时光流逝,带走了水缸,也带走了一部分奇迹。我从不喜欢过度美化童年的生活,也不愿意坐在回忆的大树上卖弄泛滥的情感,但我绝不忍心抛弃童年时代那水缸的记忆。这么多年来,我其实一直在写作生活中重复那个揭开水缸的动作,谁知道这是等待的动作还是追求的动作呢?从一只水缸看不见人生,却可以看见那只河蚌,从河蚌里看不见钻出蚌壳的仙女,却可以看见奇迹的光芒。
(取材于苏儿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大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

    “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月下美人泪

肖建国

    惠州城有两大养花高手,一个叫黄金,一个叫季献民。

    称得上高手的,总得有点绝活。

    先说黄金。

    从黄金记事起,他家就是花匠。别人养花大都为了观赏,而黄金家是为了生活。他家以种花卖花过日子,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靠花。所以黄金从小就跟着家人干养花的活。八岁,黄金去上小学。刚好学校的校园在翻整,墙角要种一排花。有员工过来问,种什么花?校长沉吟一会说,种白鹤仙吧,陆游不是说过“芳兰移取偏中村,余地何妨种玉簪”吗?

    校长对古诗词有研究,这玉簪就是白鹤仙。

    黄金一听,就说不行不行。这玉簪不能种墙根,炕都会炕死。少儿雌黄,校长哪放在心上。果然种上不多久,这玉簪全都晒死了。

    校长对黄金刮目相看.黄金读到初二,辍学了。他成绩不好,整天就想着如何侍弄花草。校长说,你回去也好,花草有本心,说不定能让你黄金万两。

    校长也真说对了。十多年后,黄金成了惠州城花卉行业的大佬。他不种一般的花,只种奇花异草。比如兰花走俏时,惠州城里的花匠都去养。春兰、蕙兰、建兰、寒兰、墨兰,你方唱罢我登场。朝京门的王胡子竟养出了猴脸小龙兰。一茎一花一雷公,粉面蒜鼻红头发。嘿,奇了。轮到黄金出手,养的是蝴蝶兰。品种虽一般,可花蕊里包含着一只展翅欲飞的白鸽!栩栩如生,绝了。

    再比如,养昙花,也叫月下美人。

    黄金能让昙花在白天开放。这个,稍有养花经验的人都会。将昙花用黑布蒙起来,不让其见光。到了晚上,则用射灯对着照,照得昙花“阴阳颠倒”。一个星期后,昙花彻底蒙了,不得不顺从人意,在白天开放。

    虽然都会,然而都没黄金的昙花开得艳,开得大,开得多。黄金的诀窍在哪里?据王胡子说,黄金爱搞嫁接,不是一类的花,也硬要把它们“嫁上”。

    黄金的昙花供不应求。为防假冒,他在每盆花上都系个标牌:黄金之花。王胡子有次在黄金家喝了点酒,对他说,你养花虽好,可比不过季献民。黄金心里咯噔一声。

    季献民是教书匠,退休后回到家里,开始养花。他只养四种花,梅花、兰花、昙花、菊花。可能因为竹子不方便“院养”,就换成了昙花。他养的花不卖,只送人。

    送人也看对象。王胡子同季献民认识多年,也只得到过一盆。

    季献民养花好在哪里呢?黄金想去看看。

    季献民家住在东江边,门前有棵木棉树,老干横枝,雄姿英发。据说每到春天,木棉花开,这树冠就成了燃烧的火焰山。

    有同行来访,季献民忙迎出屋外。黄金开口便说,听说你的花种得很好,特来向你请教。按照黄金的想法,若季献民不愿意,稍稍皱下眉头,他寒暄两句便走。毕竟有技艺的都怕外露。

    没想到季献民非常高兴,连说岂敢岂敢,今日你来得正好,晚上我有昙花盛开,正好一起品赏。

    季献民的花种在后院,有三四个屋地大小,木架上按品种分类,养的全是花。有幼苗,有成品,有的正热热烈烈地开放。花香扑鼻。

    黄金仔细嗅了嗅,这花香与他那里香得不一样。香得纯粹,甘甜。真是奇怪了。

    再看昙花,黄金更为惊讶。有很多盆都是他家的,“黄金之花”标牌还在呢。季献民说,这都是别人丢掉的,我捡回来重新修整。昙花期短,可它命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花一命,它知感恩。

    这高论,黄金第一次听说。晚上,季献民刷牙漱口、洗面洗手,清理好自身,才进入后院.后院里没有灯,星月辉映,影影绰绰。黄金莫明地感到一阵心虚。

    就这样赏花?

    对。不过,你坐着,我还要做点事,来,看着这盆昙花,今晚她将为我们绽放。季献民边说边拿出一管笛子来。黄金发现今晚要观赏的,正是从前他的昙花。

    笛声响起,婉转悠扬,伴随习习凉风,如清水般掠过黄金心田。黄金不懂旋律,更不懂诗文,但此刻,这如怨如慕的笛声让他觉得身心变空,身体在变轻盈,有一种想飘起来的感觉。

    醉了,还是晕了?黄金想不明白。他只想随着这笛声向上走,向上飘,最好能飘到云端去,再也不回来。然而,笛声戛然而止。

    昙花开了。

    在月光的映照下,悄悄然,昙花的花蕾慢慢翘起。随着笛声的缠绵,昙花如同少女一般,很害羞地将淡紫色的外色慢慢打开。一层层,一片片,有序地展现洁白芬芳的玉体。当花心褪到最后一层时,忽地,满院飘香,如雪般的大花朵就这样猝不及防地绽放了。最让人惊奇的是,每朵花片上都凝聚一滴晶莹的泪,在月光下闪着温润的光,并当着黄金的面滴落而下。有的落到了黄金的膝盖上,沁人心脾的凉!

    黄金彻底呆了。好久,他才醒悟过来。

    月偏西,黄金告辞季献民回家。转身,他发现季献民家门口贴了副很显眼的对联:

相看何须尽解语

爱花最是惜花人

    这联,进去时怎么没看到呢?黄金自言自语。

(选自《百花园》2018年第5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雷雨(片段)

曹禺

    鲁侍萍  姓梅的?

    周朴园  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 , 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后来,后来,——你知道么?

    鲁侍萍  不敢说。

    周朴园  哦。

    鲁侍萍  我倒认识一个年轻的姑娘姓梅的。

    周朴园  哦?你说说看。

    鲁侍萍  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

    周朴园  也许,也许你弄错了,不过你不妨说说看。

    鲁侍萍  这个梅姑娘倒是有一天晚上跳的河,可是不是一个,她手里抱着一个刚生下三天的男孩。听人说她生前是不规矩的。

    周朴园  (苦痛)哦!

    鲁侍萍  这是个下等人,不很守本分的。听说她跟那时周公馆的少爷有点不清白,生了两个儿子。生了第二个,才过三天,忽然周少爷不要了她,大孩子就放在周公馆,刚生的孩子抱在怀里,在年三十夜里投河死的。

    周朴园  (汗涔涔地)哦。①

    鲁侍萍  她不是小姐,她是无锡周公馆梅妈的女儿,她叫侍萍。

    周朴园  (抬起头来)你姓什么?

    鲁侍萍  我姓鲁,老爷。

    ……

    周朴园  (惊愕)梅花?

    鲁侍萍  还有一件绸衬衣,左袖襟也绣着一朵梅花,旁边还绣着一个萍字。还有一件——

    周朴园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侍萍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周朴园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侍萍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周朴园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侍萍)

    鲁侍萍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周朴园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鲁侍萍  不是我要来的。

    周朴园  谁指使你来的?

    鲁侍萍  (悲愤)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②

    周朴园  (冷冷地)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

    鲁侍萍  (怨愤)我没有找你,我没有找你,我以为你早死了。我今天没想到到这儿来, 这是天要我在这儿又碰见你。③

    周朴园  你可以冷静点。现在你我都是有子女的人。如果你觉得心里有委屈,这么大年纪,我们先可以不必哭哭啼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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