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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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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西省赣州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玻璃门

陈树龙

    明天工程要竣工验收了。

    早上,我起床后,没吃早餐就匆匆赶往工地,我第一个到达,保安开了门,我往里面走去。突然,“砰”的一声,我的头撞上什么东西,一阵晕,定下神一看,撞上玻璃门了,这门什么时候装上的?再一看,眼镜掉地上了,还撞坏了,没法戴了。

    我用手摸摸刚才撞到的额头和脸,咦,流血了。我开始感觉脸有点疼了,捡起眼镜赶紧往洗手间去,透过镜子一看,天哪,满脸是血,用水洗了洗,血还在流,这得找医生去。

    刚走到门口,碰到小李,我赶紧说,我刚才给玻璃门撞到了,你小心啊。小李一听,紧张地说,是哪一道玻璃门?我说,好像是昨天才装上的。小李二话没说,跑了过去。我也紧跟着过去。

    小李看了看地上,还看了看玻璃门,说,还好,玻璃门没砸到地上的抛光砖,要不,可要影响明天的验收了。

    小李说完走开了。

    我用手按着脸上的伤口,准备走。小张来了,我又赶紧说,我刚才给这道玻璃门撞到了,你小心啊。小张一听,紧张地说,怎么撞上了?把门锁撞坏了吗?我说,不知道。小张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高兴地说,还好,没坏,不影响明天的验收。小张说完走开了。

    血还在流,我忍着疼。小王来了,我又赶紧说,我刚才给这道玻璃门撞到了,你小心啊。小王说,昨天下午我可是在玻璃上贴了标示的,是不是给昨晚搞卫生的人撕掉了?我说,这可不行,估计以后还有人会撞到。小王说,你打电话给现场工程师黄工吧,让他把这问题转告设计师郑工。他说完又走开了。

    我拨通了黄工的电话。黄工说,怎么?把玻璃门给撞坏了?你是怎么走路的?那么大块的玻璃门,亏你还戴了眼镜!

    我急忙说,没坏。只是撞了一下,这个位置,玻璃门迟早要给人撞的。黄工说,你先别走,我马上赶过去!

    我用手一抹,脸上都是血,我想再去洗手间洗一下,但担心别人撞到,我在边上拉过一架梯子放在玻璃门的前面。

    等我从洗手间回来时,黄工和郑工都到了。黄工说,是谁把梯子放在这里的?他示范着说,如果一不小心,从这里反推玻璃门,岂不是把玻璃门撞坏了?岂不是影响明天的验收?

    我说,是我,我怕别人撞到,放在那里的。黄工瞪了一眼,怎么又是你!

    郑工开口了,是谁说这设计不好的?是门撞你,还是你撞门?一个大活人,走路不长眼。我忍着疼,不敢出声。

    过了一阵子,我说,黄工,我可以走了吗?我要去看医生和配眼镜。黄工说,明天验收,今天全体加班,快去快回,不来要扣工资的!我说,好的。

    我以最快的速度看完医生和配好眼镜后回到工地,刚走到门口,听到里面有人在喊:赵总撞到玻璃门啦!

    我进去一看,真是甲方的赵总撞上了玻璃门!郑工说,赵总啊,工地这么乱,怎么不提前给我们打声招呼呢?

    赵总满脸是血,指着玻璃门说,把它拆掉!

    黄工和郑工异口同声地说:马上把玻璃门拆掉!说完,两人扶着赵总上医院去了。

(摘自《羊城晚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交代第二天工程要竣工验收,既为后文作铺垫,也与小张、小李、小王、黄工等人的表现相呼应。 B、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小说主要运用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手法,生动地写出小李、小王、黄工等人的特点。 C、小说语言形象,如“怎么不提前给我们打声招呼呢?”“马上把玻璃门拆掉!”等刻画出郑工等人的谄媚之态。 D、“我”与赵总都撞上了玻璃,但两事件的结局大相径庭,作品以鲜明的对比反映深刻的主题,给读者以启示。
(2)、小说以“玻璃门”为题构思谋篇,“琉璃门”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3)、“我”在小说中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林海音与其散文

张默芸

林海音从写散文开始她的创作生涯。她的散文充满乡恋、哲理、亲情,浸润着人们的心。

那北京风貌、台湾民情、异国景物,以及天伦之乐、同乡之亲、师生之谊,读书心得,偶闻杂感,都令人兴起缕缕情思。而最令人感动的是:大多文字都流露出作者对祖国母亲的挚爱,对第二故乡北京的怀念。“我漫写北平,是为了我多么想念她,写一写我对那地方的情感,情感发泄在格子上,苦思的心情就会好些。”(<陈谷子·烂芝麻》)她把满腔思恋,倾诉于对昔日亲朋好友的怀念中,表现在北京特有的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市场变化的描绘上。至于北京的四季美景,在作者笔下,展现的是一幅幅彩色鲜明的图画:明媚的春,欢乐的夏,红叶满山的秋,鹅毛大雪的冬。“这一切,在这里何处去寻呢?像今夜细雨滴答,更增我苦恋北平!”(《苦念北平》)。作者的绵绵情思,真是“诉不尽,理还乱”!此外对天安门、故宫、景山公园、天桥、地坛等地的深情描绘,都洒下了作者相思的泪。因为“那里我住得太久了,像树生根一样。”人同树,没有根是无法生存的。这也是她虽然长住台湾,但她这个人,她的作品却“有浓厚的北平味儿”“甚至比北平人还北平”的原因。

她自然也爱她的故乡台湾。那里到处可见的相思树,香花,台北的温泉,狮子山的美景,妈祖生日的热烈气氛……都再现在她的篇章中,倾注着她的温情。而对故乡的英雄,则更是无限崇敬,如《雾社英魂祭》,洋洋数千言,从雾社山民的祖先写到今日雾社的庄严美丽,从山民的自由幸福生活写到日寇入侵后的悲惨命运,又从山民的奋起反抗写到殖民者的残酷镇压,更从英雄的顽强战斗写到烈士精神的永垂不朽。跨越了那么漫长的岁月,描写了那样壮阔的画面,全文感情深沉而主题深刻,笔势纵横而线索明晰,处处围绕着烈士精神与山河同在这个凝聚点取材,将叙述、描写、议论、抒情熔于一炉,从而使这篇祭文成为一首缅怀英烈的颂歌。

林海音的另一些散文,则注重哲理的探求。如因“窗”的特殊作用而判“窗是有情的”(《窗》),而“门”则是“无情的东西”(《门》);作者通过对“门”的有关成语的种种解释,阐述自己独到的见解,写得别具一格。更指出狗仗人势的可憎(《狗》),至于钱,也不是万能的东西,因为它买不到青春、生命的真理(《钱》)。只有春,才是充满希望的,“儿童,春天,希望,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春》)。这些内涵丰富、哲理深刻的散文,是林海音对人生深入观察的结晶。

林海音叙写夫妻情、母子爱、师生谊之类的散文.充满一种真挚、亲切的情趣美。如妻子为尽妇责,好心地把丈夫书桌上乱物整理好,反而引起丈夫的怪脾气,妻子据理力争,丈夫只好认输:“算你赢,还不行吗?”结尾多么风趣而亲切呢!作者还常选用一些生活细节突出这种情趣,如“丑小鸭”们“侦察出父母因熬夜写作而偷吃东西”的物证后,四张小脸冲着“我”要求“赔”的笑剧(《鸭的喜剧》);为帮助学生默默改错误,以不损伤学生的自尊心,她又采用先叫学生一个一个走到操场,让偷球者自己去还球,小偷不敢还;后又用学生和老师一个一个走出教室又一个一个走进,小偷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球放回原处,虽然老师明知是谁,也不点破,这一组细节描写,显得新颖别致,更体现老师一片爱心和巧妙的工作方法。……这样描写,妙趣横生,充满诗情画意,折射出作者热爱生活的底蕴。

优美的散文,常常是精巧构思的结果,林海音散文构思的特点,是形散神不散。为使散文神凝,她很注意“文眼”的安设,却又不露痕迹。如《贝多芬的力》,作者既写贝多芬父亲的酗酒和母亲的早丧,又写他负担全家生活和培育两个弟弟的艰难,也写他失恋的痛苦,耳聋的打击,以及他立了遗嘱又奇迹般地活了二十五年,直到完成《第九交响乐》才在贫病中逝世。全文紧紧围绕着这位杰出人物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把许多有关的片段汇集于“力”这个焦点上,从而使这篇散文凝炼、浓烈,并以它思想的光辉而使读者受到启迪。《辛酸餐馆泪》《日落百老汇》《诗的婚礼,诗的岁月》也体观这种构思的特点。有些篇章,用对比突出主题,如《五十两黄金·一块抹布》《二弦》。但她大多散文,都以清新的文字和素淡的笔调,将一个短小的故事、一件普通的事物,舒徐自如地写出,让读者得到丰富的感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赝品

姜铁军

    鸿图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王利在北湖边上看中了一块地皮。在市规划局工作的朋友告诉他,按照规划,北湖很快就要修建地铁,到那个时候,这里的地皮可就值钱了。地皮值钱了,房子价格还不上涨吗?王利当然会算这笔账,决定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胜帮忙给协调协调。想请黄胜吃饭,在酒桌上谈这件事情。被黄胜一口回绝了:“中央有八项规定,反对大吃大喝,你就别费心了!”说完就把电话挂断。

    王利没想到会碰一鼻子灰,心里想,一定得想个办法让黄胜帮忙。于是托人打听黄胜喜欢什么。很快,那人给王利打来电话:“黄胜喜欢收藏瓷器。”王利说:“我知道了。”放下电话,王利就在心里琢磨,送黄胜什么样的瓷器好呢……

    过了几天,王利通过一家快递公司给黄胜寄来一只瓷瓶。王利给黄胜打电话说:“黄局长,这个瓷瓶是清朝的粉彩,你好好留着吧!”

    黄胜明白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点点头,说:“地皮的事你听信吧。”

    第二天,黄胜叫自己老婆拿着这只瓷瓶,来到市文物鉴定所,请瓷器专家做鉴定。瓷器专家仔细看了看,说:“这个粉彩是假的。”黄胜老婆立马火了:“这不可能,你是不是鉴定错了?”瓷器专家害怕自己看走了眼,急忙找来所里另外两位专家,共同又鉴定了一次,出具了鉴定书:赝品。

    黄胜看着文物鉴定证书,给王利打电话,说:“我这地方小,没地方放你送的东西,把那只瓷瓶拿回去你自己收藏吧!”王利赶忙说:“拿回来多不好,你不喜欢就拿到拍卖公司卖了吧!”听到这话,黄胜鼻子差点气歪了,这么个破瓷瓶,还要去拍卖,拿我不识数是不?“啪”地一声把电话摔了。他老婆说:“这样也好,拿拍卖公司拍卖也卖不了几个钱,拍卖公司会给我们作证这是个赝品,省得他反咬我们一口,说拿了他的粉彩不给办事,败坏我们。”黄胜连连点头:“有道理,有道理。”

    黄胜就把瓷瓶拿到了拍卖公司参加拍卖。拍卖公司的规矩是,只要有客户拿来东西我就负责拍卖,不保证东西的真假。责任是买家自负。他们也有鉴定师,看了黄胜拿来的瓷瓶,笑着说:“这东西还值得来拍卖吗?怕是不够手续费的。”黄胜心里很恼火,脸色十分难看。拍卖公司鉴定师问黄胜:“这个瓷瓶拍卖底价是多少?”黄胜没好气地顺口说:“五万。”

    到了拍卖那天,不少人来参加竞拍。

    黄胜拿去的粉彩瓷瓶五万开价,马上有人加到六万,接着被人叫到十万。而后一路攀升,最后被一个买家以九十八万元买走。

    黄胜从拍卖公司拿到这笔钱的时候,自己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投桃报李,黄胜给王利开了绿灯,让他以低于市场很多的价格拿到了北湖那块地皮……

    事后有人举报,说黄胜受贿,收了房地产商的粉彩瓷瓶,以地皮做交易。

    纪委派人找黄胜谈话。黄胜说,王利送给自己一只粉彩瓷瓶不假,就是朋友间的互赠,根本就是一个赝品,不值钱。他拿出了市文物鉴定所的鉴定证书,证实自己说的都是实话。纪委又派人到拍卖公司了解情况,拍卖公司证明粉彩瓷瓶确实是一只赝品,值几百元钱。至于买家愿意出高价买走,那是买家的事,谁也管不着。买家看走眼的事在拍卖的时候经常发生。

    黄胜没受什么处分,事情过去了。

    现在,那只瓷瓶就放在王利家的卧室里,他当痰盂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岱庙

车祥俊

    九月。秋雨淅沥沥洒在了泰山上下,也湿透了岱庙内外,到了下午,在雨滴之间,大地之上,还浮起来一层薄雾,让四周苍茫茫一片。模糊之中,近看岱庙的朱色墙壁,竟然平添了几分鲜艳。那红色,与地上被水浸润了的青砖,和青砖缝隙里撮撮油绿着的苔藓,构成了秋之岱庙的三原色。

    悄然间,有一个人,他踏过台阶,漫步走上了岱庙正阳门高大的城墙。平日里北望,那水墨画一样挂在眼前的泰山,此刻,已深深藏进雨幕之后,看不见一点踪影。转过脸,他看一眼墙外的红尘都市,再看一眼墙内的仙宫净土,轰隆隆的人间喧嚣和道乐佛号的交响,在他两耳间此起彼伏……

    他,久久伫立。

    暮钟之声悠远传来,穿过碑林,穿透神殿,又绕过唐槐和汉柏,在这雨中,它让岱庙更加寂静和深邃。一只夜鹭从银杏树上展翅飞走,而一只喜鹊正栖在古柏枝头,抖着它湿热的翅膀,一片羽毛轻轻落下,地上的小麻雀正巧抬头看见,它突然腾空而起,将羽毛衔走,飞回它神殿檐下的巢里去了。

    鸟巢渐多,鸟鸣不止。岱庙俨然是鸟儿们的乐园,鸟儿们的家了。

    然而,在这样一座殿阁辉煌、雕梁画栋的恢宏建筑群里,东岳大帝端坐其间千百年,一派主人的样子,岱庙是他的家才对。可是,无论庙里还是庙外,与鸟儿相比,他又能主宰什么呢?

    汉武帝栽下几棵柏树,走了;宋真宗立下几块石碑,也走了。当一千年前的那截石碑,和两千年后的几株汉柏开始对话的时候,那个伫立在城墙上的人,便慢慢走下来,他静默在石碑和古树之间,做起了它们唯一的听众。

    汉柏劫后余生,仅存一脉生机。那些受尽岁月盘剥,变得赤裸裸的枝丫,依然苍劲有力地直指天穹,它质问的姿态,显然不是针对曾经的风霜和雪雨,而是生命本身。

    当年宋真宗声势浩大的封禅、修殿和立碑,除了几分象征意义之外,更是无法解释汉柏的追问。

    在东御座里,乾隆帝的龙榻和龙座依然,他喜欢的画儿也还挂在墙上,一眼望去,桌上的茶壶,仿佛还在冒着热气,是一幅主人刚刚出门的样子。然而,当门外的黄金竹枯了又绿,绿了又枯,主人却始终没有再回来。

    因此,岱庙也不是帝王的家。

    那个人,他又穿过甬道,在钟楼里抄写下“东岳大帝真训”之后,心中默念“凡人有势不可使尽,有福不可享尽,贫穷不可欺尽,此三者乃天运循环,周而复始……”便到天贶殿门前细看东岳大帝去了。

    过配天门,进仁安门,眼前露台高筑,场地开阔。脚下的青砖已被游人踏去大半,青石台阶也磨得光滑如镜。秋雨虽然洗刷掉了层层叠叠的脚印,包括汉武帝宋真宗和乾隆爷他们的,以及两千多年中所有造访过的,但那个人他相信,到目前他踏上去的,是最后的新鲜的脚印。

    这一脚下去,他发现台阶已经向外倾斜了许多:所有坚硬的棱棱角角,都被时间打磨掉了。仿佛只有那砖缝或空地上的苔藓,不长也不短,不言亦不语,从两千年前,完整地保存到了今天。他于是弯下腰,用手指抠下了一小撮,顿时,一股浓烈的历史的味道扑面而来——潮湿而咸腥。

    一名香客将手中的“高香”举过头顶,祈祷之后,对东岳大帝虔诚下跪。大帝的表情始终如一,端坐,威严,眼角里却又透出慈祥。他目睹过他眼前所有人的表情或表演,但他未必能够猜透人世间这些男男女女的心事。

    东岳大帝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他似乎在等待——等待人们哪怕有一刻,能像他一样静下来,如他般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人是为劳苦而来,为名利而来,也就是为烦恼而来,除此便觉无聊。其实,东岳大帝也对人们没有办法,因为他知道,所有的下跪,都是对神灵有所祈求。

    绕过天贶殿,后面是“淑明后”宫。宫小,香火也不旺,但宫前的两株硕大银杏树,却吸引了极多的游人。树龄三百八十载,但依然挺拔健壮,枝繁叶茂。雨滴滑落时,会有熟透了的银杏儿从枝头坠落,啪嗒一声,在地上甩出那粒叫作“白果”的杏核来。

    树叶哗啦一响,有风,从岱庙外面吹过来,很急躁。但除了叶子,银杏树是一动也不动。它已经在这里以这种不变的姿势,陪了“淑明后”几百年了。它用坚守告诉我们,这满树的黄杏和鸟巢,就是它结满的期待。

    但“淑明后”仍然是孤独的。宋真宗封了帝号,又赐了宫后,他以凡人之心去揣度神灵之腹,多少有些强人所难,不伦不类。因此又回到了究竟谁是谁的主宰的问题上来了。

    那个人穿过整个岱庙,穿过千年历史,他觉得累了,他来到“淑明后”宫旁一棵古藤树下。古藤盘根错节,遮天蔽日,藤下的青砖上有一层薄薄的淤泥,脚一踩,极滑。起身时,他趔趄了一下,就在差点摔倒的一瞬,深吸的那一口气,却又让他顿觉清爽宜人,心肺通透。

    走出厚载门,他就又走进了城市——尘世。回头,见高大的城墙上竟长出一株柏树来,想必当年那一粒柏籽无论如何也不愿离开岱庙,就算在墙上也要生根发芽。但他,是没有这样的机会的,他还是要无奈地回到人间来——他把粘在鞋上的淤泥弹了一弹,又跺了一跺,之后,便消失在雨雾之中、街巷之中。

    可惜的,是那一撮被他踩在鞋子上带出来的泥土,它可能再也回不到庙里了,深感遗憾。因为能在岱庙里清清净净做泥土,也是件幸事。

(选自《十月》2017年第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米在人间

李思维

    茂盛的玉米地,散落在村庄的周围,一片连着一片,把村庄包围在万绿丛中,带着乡亲们的体温,聚着他们的心血,成为乡村最朴实,最优美的风景,在我的眼睛里,这是一片绿色的海洋,波涛起伏,涌动蓬勃的生命。

    身居城市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家乡的那些景物,尤其是那些庄稼,那碧波如浪的玉米林,我仿佛听到风儿吹过来的沙沙声响,嗅到阵阵夹杂着甜味的清香,每当这个时候,我好像又找回了那些丢失了的东西,找到了我的乡村记忆和童年的快乐时光。

    闲暇时翻阅史料,得知玉米的渊源来自墨西哥的古印第安人,墨西哥因此被誉为“玉米的故乡”。历史风云,世事沧桑,我想,当年墨西哥那些土著居民,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培育的这种黄金般的玉米竟漂洋过海,养活了无数中国人。在漫长的岁月里,玉米用一代一代的生命轮回精心地呵护着村庄民众,与村庄一起经历风雨洗礼,一起接受阳光的爱抚。

    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逢春风吹醒冻裂的泥土,父亲总在这个时候左手持鞭右手执犁,跟在那头老牛后面,用一把锋利的犁铧划开春天的序幕,农事是一波接一波的,耕好了地,接着就要把玉米种子播进地里,乡间的路上,随处可见推着种子化肥,肩扛锄头的人们,偶尔还能看见施拉机“突突”地驶过,整个田野像一锅煮沸了的开水欢腾起来。

    一场春雨过后,玉米就开始疯长,放眼望去,一片葱茏,一片苍翠,漫山遍野的绿像大海一样铺天盖地卷来,淹没了村庄。闭上眼睛,整个田野里都是玉米拔节的声音,这时节的天空是明朗干净的,土地是妩媚舒展的,玉米生长着,长到一筷子高的时候,又要追一次肥,追过肥的玉米像发育期的少年,在土地的滋养和阳光的照耀下,使劲地蹿个儿,似乎不几天,田野成了青纱,一片浩瀚壮观的风景。

    玉米快要成熟的季节,大自然的芬芳犹如久违的甘露沁人心脾,我们孩子们难以控制焦急等待的心情,迫不及待地往玉米地里钻,童年里玉米杆的美味是无与伦比的,它的汁水甜得黏牙,是我们最喜欢的免费零食,孩子们像挨了饿的小兽,迫不及待啃生棒子,甜甜的有种牛奶的香味,还有煮玉米,水是村中甘甜清澈的井水,把嫩乎乎的小玉米丢进煮饭的开水锅里一起煮,煮熟的嫩玉米水灵灵的,热气氤氲,握住玉米的两头,用牙齿轻轻地啃食,满嘴都是清香。

    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农历八月十五前后,地里的玉米成熟了,经过阳光照耀的玉米,籽粒饱满,色泽光亮,一个个大棒子看上去就像兵马俑的方阵,威武而庄严,轻轻抽动鼻翼,满口满鼻都是甜蜜的气息,那年月收获玉米没有机械化,一家一户的几亩地,全是人工收获。人们拉上车子,提着袋子,挎着篮子,来到地头,掰玉米的人一手握紧秆子与玉米蒂。一手握紧玉米棒一折,一个玉米棒子就掰下来了。

    玉米秆砍下来后,捆成直径一尺的草捆子,再一簇簇地把十来个这样的草捆子聚拢,让它们彼此依靠着,站立起来,玉米秸秆要在收获后的玉米地晾里一段时间,等到水分全干了,再运回家仔细地垛起来,到了冬天,或铡成草料喂牲口,或用来搭建菜窖的顶棚,或烧火做饭,或沤制农家肥……到了春天还可以扎成菜园子的篱笆,人们一点儿也舍不得丢掉。

    吃过晚饭,碗一推,剥玉米又要开始了,干这种活,不用点灯,白白的玉米皮已经映得院里发亮,或搬个小凳子,或席地而坐,大家围着玉米堆,去除玉米的外套,只留下几片薄薄的内叶,成对成对地栓在一起,待绑好了,一下子搭在事先栽好的木桩上,挂在一个个树杈上,炫耀着一个家庭,一个村庄的丰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蝼蚁

周海亮

婴儿就在他们的头顶上疯狂地嚎哭,他们却无能为力。

他们的头顶上还有士兵。荷枪实弹的士兵,抽着烟,看着婴儿,手指不离扳机。士兵知道附近肯定有人。这里的人们,绝不可能丢下一个婴儿。

士兵在两小时以前袭击了村子。村人们多被击毙,只有他们躲进地下室。地下室极其隐蔽,现在,那里藏着三个女人、一个男人和两个孩子。

女人中,她是婴儿的母亲。

本来是她的男人抱着婴儿。逃跑时,男人腿部中了一枪,肩膀又中了一枪。他跌倒,爬起,继续跑,用着一种怪异并且滑稽的姿势。他们躲进地下室的时候,男人已经冲进院子,然后,他的后背中了一枪,又一枪,又一枪。男人躺在地上痛苦地挣扎,却用了一种极舒服的姿势抱着他的婴儿。那时地下室的盖口尚未关上,他看着女人,冲她挤挤眼睛,然后目光转向别处。他不想让追赶他的士兵觉察到屋子里还有一个地下室。女人甚至认为,他也许是故意挨上子弹。

女人中,她是婴儿的母亲。

本来是她的男人抱着婴儿。女人试图冲出去,可是她被别人强行拖下去。盖口合拢的瞬间,士兵冲进院子。士兵在男人的脑袋上补了一枪,却留下婴儿。

他知道村子里还有人。

一天前,有村里人帮助游击队偷袭了他们的队伍。战斗中他失去两个兄弟——真正的兄弟——父亲将他们兄弟三人,一起送上了战场。

他在等待有人自投落网。他相信这件事终会发生,因为他有一个婴儿。

婴儿哭着,喊着,也许是饿了。婴儿有着黄色的头发,圆圆的鼻子,眼珠就像褐色的水晶球。士兵盯着婴儿,心中泛起波澜。然后,士兵对自己说,战争早一天结束,他就能早一天回到家乡。

杀光隐藏在暗处的村人,就会距战争结束更近一步。这是长官的想法,也是他的想法。

婴儿一直在哭,一直在哭。

两个女人将地下室里的女人紧紧箍住。女人想不顾一切地冲出去,抱起她的孩子,扯起她的衣衫,让孩子含住她的乳头,狠狠地吸,狠狠地吸……她想喊出来,可是声音卡在喉咙,将她噎出眼泪。她薅着自己的头发,浓密结实的头发,此时弱不禁风。

士兵就在他们的头顶。他们甚至可以听到士兵的呼吸。然后婴儿变得安静,女人感觉到婴儿的体温。

地下室里漆黑一片。不能说话,不能动,不能哭泣,不能点亮任何可以照明的东西。黑暗里的女人认为自己并不重要——是死是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身边还有两个女人、一个男人和两个孩子。

婴儿的嚎哭声再一次挤进地下室,每一声都像刀子,一下一下剜着女人的心。女人听到她的牙齿发出奇怪的声音,张开嘴,伸手去接,她的手心里,多出一颗带血的牙齿。

附近教堂的钟声响起,女人知道,他们躲进地下室里,已经整整一天。

有那么几个瞬间,女人真的想冲出去。冲出去,求士兵放过她的孩子,为此她可以付出一切——她的身体,她的生命,甚至,地下室里其他人的生命。后来她终于决定这样去做,却既动不了,也不能说话。他们将她绑起,用衣服堵住了嘴。

他们知道,女人随时可能疯狂。

女人感觉她的身体在抖。女人感觉每个人的身体都在抖。她恨他们,又不敢恨。她怕他们,又不敢怕。后来她想,就算她真的冲出去,又能做什么呢?她相信不管她怎么说,怎么做,士兵都会将她射杀,将他们射杀,然后,将她的孩子射杀。

婴儿再一次变得安静。士兵的脚步声有节奏地在头顶上响起。她听到士兵划一根火柴,点燃香烟。然后,一声重重的叹息。

女人静静地倚着墙壁,不动。她的手指将坚硬的墙壁犁开一条深深的沟渠,沟渠里,渗出鲜血。绑住女人的绳子早已松动,女人随时可以推开其他人,叫喊着冲出去。可是她没有。或许,她已经放弃。

嚎哭声再一次挤进来,却那么无力,那么微弱。教堂的钟声再一次传来,此时,他们躲在地下室里,已经整整两天。两天里,孩子没吃一点东西,没喝一点水,她躺在冰凉的地板上,任寒风将她的脸蛋冻伤,将她的四肢冻僵,任士兵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将她打量。

女人知道,她的孩子正在一点一点死去。

她再一次有了冲出去的冲动。却不是去救孩子,而是让自己死去——死去,便再不必理会孩子的死活,也不必理会别人的死活。

她相信,让她在孩子死去以前死去,她会好受很多。

可是她终没有动。她闭着眼睛,十指深深地嵌进墙壁。她感觉不到疼痛。

她是在孩子死去之前死去的。她因痛而死,因绝望而死。宽容的上帝给了她提前死去的机会。

剩下的人们,安静地等在地下室里,或者等待士兵离开,或者等待被士兵发现。等待活着,或者等待死亡。

士兵是在三天以后离开的。那个婴儿顽强地撑过三天,终因饥饿而死。

婴儿死去时,士兵落下一滴眼泪。

士兵希望战争结束,他用了他认为正确的方式。当战争结束,士兵就会回到家乡。家乡有他的妻子,还有他五个月大的女儿。女儿有着黄色的头发,圆圆的鼻子,眼珠就像褐色的水晶球。

(选自《小说月刊》20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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