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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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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中学、洪都中学、麻丘高中等八校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卖厨刀

刘明

    早晨有雾,淡淡的。

    桐庐镇优雅的轮廓,在薄纱般的晨雾中显露出来。奔流不息的富春江和天目溪交叉着从镇前的岩石下缓缓流过,背后是若隐若现的青山翠岭。远远望去,水傍青山,雾缭古城,宛如一张鲜嫩碧绿的荷叶,托着颗晶莹闪烁的珠露。

    正是起早赶露水集的时候。来赶年前最后一个集市的乡民们,肩上挑着柴禾,手里提着鸡婆、绳头串着蘑菇,盆里盛着活鱼,从四面八方涌入这个小镇。

    桐庐镇仅有的这条直街上热闹起来了,热闹得就像一锅正在滚动着的粥。卖韭菜的放开嗓子直着吼叫:“多水嫩的韭菜,六角八一斤,便宜过草!”卖金针木耳的吆喝起来顿挫抑扬,如同唱戏文一般:“黄针——木耳,蘑菇——生姜!”卖藤条锅刷的吆喝声很有些特别,前声十二分地拖长,而到后半部分却喊得出奇的短:“卖藤——条!”卖葱煎包子的把平底锅沿敲得梆梆响;卖鸡的鼓圆腮帮吹开鸡婆的尾毛,两指捺着滚圆的鸡屁股直伸到买主的鼻尖,正和买主作激烈持久的讨价还价。人们仿佛不是来赶集,而是来比声音的。

    唯有市场西边的一根电线杆子下,一个穿黑袄的汉子一声不响地蹲着,跟前放着二十多把厨刀。汉子抬起胡子拉碴的脸朝喧闹的人群望了一眼,从他兜里摸出一块砚台大小的铁块和一团筷子粗的铁丝放在地下,捡起一把厨刀,低下头,“咔咔咔”砍起铁丝来了。

    “是在变戏法儿吗?”外圈的人只想往里面挤。

    “他怎么不说话?”里圈的人直纳闷。

    见人多了,黑袄汉子从他兜里摸出一张红纸,上面写着一行工工整整的柳体大字:自家打的厨刀,每把两元。

    “哼,店里张小泉剪刀厂出的厨刀也只卖一块六。”有人摇着头冷言冷语。

    “不过,这厨刀的刚火倒是硬碰硬的。”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见。

    黑袄汉子一声不响,低着头又砍起铁丝来。“咔咔咔”铁丝都断成了一厘米长短的小段。

    “嘿,这厨刀砍铁丝就像切粉丝一样,我买一把!”有人把捏着钞票的手伸了过来。

    “慢!”一个工人模样的青年挤到黑袄汉子跟前,从地上另捡起一把厨刀:“你换一把砍砍看。”众人都投来赞佩的眼光。

    黑袄汉子好像没听见,依旧埋头只顾自己砍。

    “唔——?是个哑巴?”工人模样的青年把厨刀递到黑袄汉子的手里,比比划划做了一阵手势。

    黑袄汉子接过厨刀,“咔咔咔”,一气砍了三十几下。青烟飘起,火星四溅,砍断的铁丝飞了一地。

    工人模样的青年夺过刀来,仔细地瞄了瞄闪着寒光的锋口,扔下两元钱,心满意足地走了。

    人群哄地一下炸了。“我买一把!”“我买一把!”几十只捏着钞票的手伸了过来。

    “砍得硬的厨刀不一定切得软!”刚才说风凉话的人又不阴不阳地插了一句。

    众人迟疑了,有几只捏着钞票的手缩了回去。

    黑袄汉子慢慢站起身来,高眉脊下那双明亮的眸子里,射出两道光来,直瞪着说风凉话的人的脸。瞪着瞪着,一言不发的黑袄汉子猛一抬臂,将厨刀举在了脖子跟前。

    众人吓了个大跳,哗地撒开了个大圈。只见黑袄汉子不慌不忙举刀在下巴上刮了几下。“嚓嚓嚓”,胡须纷纷落地,只留一片青青的胡渣儿。

    说风凉话的人嗫嚅着,似乎还想说几句什么,但人们一拥而上,早把他挤出了人圈。黑袄汉子的二十多把厨刀顷刻卖完。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搭上搭兜,走到卖葱煎包子的摊前:“喂,买四个葱煎包子。”

    两个刚买了厨刀的人听见他说话,大感惊讶:

    “咦,他会说话,他不是哑巴!”

    “他会说话,做买卖为什么硬是一声也不吆喝?”

    太阳升高了,晨露散尽了,桐庐镇幽雅的轮廓清楚地显露出来了。前面是奔流的江水,背后是兀立的青山,好一幅古朴淡雅的水墨画卷。黑袄汉子背着搭兜,手里托着四个刚出锅的葱煎包子,大踏步地走了。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宛如一张鲜嫩碧绿的荷叶”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将桐庐镇比做鲜嫩碧绿的荷叶,生 动形象地写出了桐庐镇的勃勃生机。 B、“人们仿佛不是来赶集,而是来比声音的”,真实地写出了集市人声鼎沸的情形,表现了作者对日常生活中热闹景象的欣赏。 C、小说将卖刀写得一波三折,引人入胜。人们开始以为有人在变戏法,后来才发现是卖刀;开始怀疑菜刀有假,后来又争抢买刀。 D、小说语言雅致朴实,主要通过语言、动作、神态等描写刻画了一个看似普通但又与众不同的“黑袄汉子”,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小说中的“黑袄汉子”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3)、小说最后一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岁月在墙角剥落

杨崇德

    父亲在过完他七十八岁的生日之后,记忆力一落千丈。我的弟弟哲娃打电话对我说:“如果你有时间,回来看看父亲,他已经不认识人了。他时常把我当成是你,可一摸到我脖子时,他就说,你不是叫花子,叫花子这里有块疤!”

    我听了这话,眼泪都出来了。

    我请了一个星期假。我回到了我的山村老家。那天太阳亮晃晃的,我满头大汗进了屋。弟弟不在。莲花和鼻涕虫也不在。我问:“爹呢?”弟媳妇说:“他要跟哲娃上山,哲娃不要他去。他现在应该在仓屋场那边。他认不到人了。”

    仓屋场是我们村生产队时期的仓屋,旁边有一大块水泥晒谷坪。小时候,那里是我最快乐的地方,也是我最难忘的地方。我们一帮子人爬的爬楼,翻的翻筋斗,跳的跳,唱的唱,打枪的打枪。我的弟弟哲娃,那时还小,也跟在我屁股后面乱跳。我喊了几句,把右手变成一把手枪,对准我弟弟,就是一枪。我弟弟没有倒。我一巴掌打过去,他倒了。哇哇大叫。不巧的是,父亲正好从山上下来,扛着一截树,从仓屋场路过。我看到形势不妙,立刻爬到屋梁上。父亲抽出背上撇的那把柴刀,对着仓屋柱子使劲地敲。慌忙间,我从屋檐上掉了下来。父亲还在发火,冲过来,举起手,准备打。父亲发现我脖子上有血,一把掀开我的衣襟,我脖颈被地上的石头切去一大块肉。我躲过一劫。但是,我脖颈上却留下一块永远的伤疤。

    我提着鸡蛋糕,向仓屋场走去。远远的,我看到了父亲。他坐在地上,手里扶着一根棍子。我叫了一声“爹﹣﹣”

    父亲的耳朵还算可以。我喊到第三声时,他转过头来,看着我。我走过去,掏出一个鸡蛋糕给他。他没有接。

    我蹲下去,翻开我的衣襟,然后抓着父亲的手,去摸我脖颈后面那块隆起的伤疤。父亲眼睛眨了几下,说:“是叫花子吗?”

    我说:“爹,是我!我是叫花子!”

    我把一个鸡蛋糕送进父亲嘴里。他笑起来了。他用他那两颗不规则的门牙,慢慢地啃嚼。

    父亲在那个时候终于有了记忆。他似乎沉浸在幸福之中,像个孩子。我不知道,人为什么老到一定程度,就会可爱得像个孩子。

    我给父亲一张面额很大的钞票,他接过去,放在眼前眯了眯,然后笑嘻嘻地放进他的棉衣口袋里。最后还按了一按。

    我拉着父亲的手,准备回家。这时,旁边跳出来一只小青蛙。父亲变得更加有趣了。他挣开我的手,蹲下去,窝着手掌,去罩那只青蛙。我说:“爹,我们回去吧!”

    父亲昂起头,看着我。很久,他说了一句:“你是哪个?”

    我说:“爹,我是叫花子。”

    父亲说:“你是灰子?”

    我说:“爹,我是叫花子!”

    父亲说:“你是有贵?”

    我急忙蹲下去,翻开我的衣襟,抓起父亲的手,去摸我脖颈后面那个伤疤。父亲认出我来了。父亲说:“你是叫花子吧,只有我们叫花子,这地方才有这么大一个疤。”

    我说:“爹,我是叫花子。我们回家去吧。”

    我扶着父亲,迎着亮晃晃的太阳回家。

    父亲的记忆力真的不行了。在我陪伴他的五天时间里,父亲对我忽然亲近,忽然冷落,忽然恐慌。我只有通过不断地让他摸我脖颈后面那块伤疤,来唤醒他对我的记忆。

    父亲真的像个孩子,他完全没有以前那种威严,那种不与人轻易闲聊的个性了。我让父亲好好地摸了一阵我那块伤疤,然后,我和父亲就在屋当头的墙角边,玩起了“摆家家”、“打山棋”。我们还做了两根钓竿,一起来到田埂上钓青蛙。父亲变得很高兴,像个孩子,更像我儿时候的弟弟哲娃。

    弟弟说:“你请了几天假?快到了吧?”

    我说:“今天是第六天,我明天就走。今天我和父亲再去钓一餐青蛙回来。”

    弟弟说:“他过一会儿,又认不到你了。”

    我说:“不会的,他只要摸一下我脖颈上的疤,他就知道我是叫花子了。”

    又到了月收残暑的时候。昨天晚上,我弟弟打电话告诉我说,父亲几次不吃饭,他让他摸了一下他的脖颈,他以为是我,马上就吃饭了。

    我问弟弟:“他怎么知道是我呢。”

    弟弟说:“这段时间,我一直给别人扛树,扛了一个多月,肩膀上有一层厚厚的茧。爹以为是伤疤。”

(选自2015年第11期《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三伯

刘家玉

    小徐虽十分聪慧,高中毕业,未能考上大学;到外地打工,又吃不得苦,无奈,只好投奔时任东佳集团总经理的三伯。小徐认为当总经理的三伯为侄儿谋一官半职,找个干活少、挣钱多的差事,应该说是小事一桩。

    中午下班,三伯听说侄儿来了,特地赶回家共进午餐。小徐见三伯一家忙得风风火火,上酒上菜,边吃、边喝、边聊天拉家常,伯父伯母问这问那,还连连叫他吃酒吃菜,一家人的盛情,使得小徐很不好意思。

    饭后,伯父问小徐:“来三伯这儿,有事吗?”

    小徐回答:“三伯,我书不读了,父亲又不在人世,想找您安排一点事做做。”

    不料伯父和霭的面容突然换上严肃的面孔,说:“侄儿啊,找我安排工作,你除能认得几个A、B、C的字母,还能干什么?你还是回去照顾你母亲吧。”说罢,三伯再也没有其它言语,当即乘专车走了。

    小徐见三伯不帮他,只得无助地拖着比挂铅还重的双腿回到家。

    妈妈看到回来的儿子,疲劳的眼神顿时亮了许多,他为儿子的前程喜出望外。

    妈妈问:“孩子,三伯怎说的?……”

    小徐张不开嘴,满眼的泪水,夺眶而出。

    妈妈感到被人迎头泼了一盆冷水,不由得打了寒战。希望的风筝线断了。

    儿子的出路在何方?

    妈妈擦去泪水,挺直脊梁骨,说:“儿子,不要哭,世上的路都是人走出来的。”妈妈心里在流泪,怨丈夫未把小孩抚养成人,竟独自离去。

    妈妈没有忘记丈夫临终前,在病榻上一手拽着儿子、一手拽着自己,生死离别,难舍难分,期待的目光盯着母子俩……

    母子连心,儿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压着似千斤重担的妈妈,昼夜难眠。

    妈妈认准一个理:“世上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我们农家人就想农家人的办法。”

    霜前冷、雪后寒,小徐品尝过日月艰辛、世态炎凉的滋味,决心全身心地投入自己创业。他利用农村的原料,搞食用菌栽培、开发及研究。

    他认准“食用菌”的前景,百折不挠。

    小徐创业终于成功,自学大专函授毕业,被市委授予民营企业“专家”称号。

    小徐大学毕业、创业出成果的喜讯,迅速传遍左邻右舍、长辈、平辈、同学,上门祝贺,络绎不绝。消息传到三伯的耳朵里,三伯随手回书。信中说:

    小徐侄儿:听说你函大毕业、苦干有成,被授予民营“专家”称号,我甚为高兴。我全家向你表示祝贺。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成就未来,才能有竞争力。其余不多说了,如果我当时只仁慈地给你一个饭碗,你就不会奋发读书与艰苦创业,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

    小徐看信后,不屑一顾地把信丢在一边……

    不料当年创业时主动借钱给他的债主告诉他说:“你欠我的债务不用还了。那钱是你三伯经我的手暗中资助你的。”

    小徐这才知道:他三伯当初不帮安排工作,是激励他读书、创业的恩人。他回到家中,把三伯的信,恭恭敬敬地珍藏了起来。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天地有大美

学群

    青藏高原,一个离天最近的地方,一个离人世的喧闹与繁华很远的地方,大自然将它的雄奇与壮丽钟集于斯,从地上铺到天上,从脚下一直铺进你的灵魂。

    这是我第二次踏上这块大地。和初来时一样,面对它的辽阔,它的静默,它的壮美,我长时间地失语,只能看,只能听,只能呼吸,什么也不能说。

    这是一种震撼人灵魂的大美。在这里,太阳一直照进我的心里,星星就在我的灵魂中闪烁。风吹起蓝色的波纹,那是什么?那是我的灵魂在颤动。

    这是一种辽阔的宁静,一种深厚的安详。山川大地如此壮美,却又表现得如此平静。在这里,无论你朝向哪个方向,无论你走多久,都是这样静美,这样安详,这样无穷无尽。

    我注视着周围的宁静:山,一副静思默想的样子;草地,湖泊,大地天空全都带着静默的神情。我感到,这片土地上藏有某种只有沉默的山知道的东西,只有旷远的天知道的东西。我感觉到了,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些散布在草地上的牦牛和羊,每天看着这些,只是低着头,把大地的静默吃进肚里,然后反刍。仿佛它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什么,仿佛它们反刍的是一些伟大的思想。

    是的,在这天空才有的高度上,在这天空般辽阔的宁静里,山水木石,在其间走动的动物,无不带上神性。一朵花、一片叶子就像一位先知。因此,羚羊的啃食,牦牛的反刍就有了修炼的意味。我真想变成一头羚羊,一匹野驴,或者一只兔子,用博大的心脏从这里走过,走过自己的一生。

    只要有足够的宁静,大地便显出它的神奇。沉静的大地离永恒这样的近,在永恒的宁静里行走,那就是朝圣,人用他的脚步向着大地朝圣。我从大地走过,大地从脚下走进我的血液我的体内。我留下的脚印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走进我体内的大地成为我的灵魂。大地走进你以后,就装得下山川人物,就可以把自己的辽阔在原野上铺开。

    第二天,一场大雪把一个安静纯美的童话铺在可可西里,从辽阔的草地到远处的山。雪山就像童话的城堡,阳光给它披上一层甜美的红云。野生动物纷纷出场:藏羚羊、牦牛、野驴、黄羊、白唇鹿、狼,还有许多鸟类。它们是童话的主角。连天上的白云也忍不住来到童话里,它们的影子在雪地上轻轻地游动。

    雪其实是来自地面的天空。天空来到地面上,地面也就成了天空。走在雪地上,每一个脚印都印在天空的洁白上。

    唯其高,我们这个星球上总算留住一块不事稼穑没有被耕耘的地方,好让我们站在高处放眼遥望,灵魂有一个驰骋的地方。庸常的市井生活,似乎不在缺少什么,它缺少的只是辽阔。人们抵达了许多东西,唯独不能在一片辽阔中静静地抵达自己。

    梭罗说:“野地里蕴含着这个世界的救赎。”如此说来,青藏高原大概是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了

(选自《散文》,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8年第13期)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西游摇滚记

马伯庸

出现在玄奘面前的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瘦,眼窝深陷,周围一圈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①整个人像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槁而冷漠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拿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刻录的吧?”孙悟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吉他演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赞。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心思。”说完以后,孙悟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孙悟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的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股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挲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闹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和听众们带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荡,把全城的警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你不后悔吗?”“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回到公寓,打开门,他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躺下没五分钟,孙悟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他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孙悟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在五指山公寓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喇喇地停在花园里,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

“切音手法不对。”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这人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他的演奏水平来。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②眉头皱得越来越紧。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是当年伴随着花果山乐队走完全程的重装木吉他。

“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孙悟空心里纳闷,他自己都不记得那把吉他最后的下落了。他又看了一眼,忽然鼻子微微发酸,意识到他没见到这个老伙计快十年了。

久已干涸的泪腺涌出泪水,漫过有些刺痛的眼睑。孙悟空一瞬间产生了幻觉,仿佛楼下疯狂弹奏的不是玄奘,而是那把重装木吉他本身。它在呼唤着他,正像一只寻找主人的忠犬,又似是一具失去了魂魄的躯壳。

玄奘弹完一曲,抓起麦克风,冲着二十八楼大吼:“孙悟空,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大闹天宫》!!”

“孙悟……”玄奘再一次仰头大叫,刚刚喊出两个字,手里突然一轻,吉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抢走。

“这一段的指法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板着脸,可双目却炯炯有神。他抱起重装吉他,人与吉他接触的一瞬间,那只野性的猴子复活了。

孙悟空的手只是那么轻轻拂过,根本无需任何犹豫,磅礴的旋律自然而然从孙悟空体内流泻出来,流经重装吉他,发出巨大的声响。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③四下万籁俱寂 , 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有删节)

材料二

大圣即出洞门,又翻一筋斗,使个隐身法,径至蟠桃会上。他将大的从左右肋下挟了两个,两手提了两个,即拨转云头回来,会众猴于洞中,就做个仙酒会,各饮了几杯,快乐不题。

却说那七衣仙女自受了大圣的定身法术,一周天方能解脱,各提花篮,回奏王母。王母闻言,即去见玉帝,备陈前事。说不了,又见那造酒的一班人,同仙官等来奏。玉帝越发大惊道:“这厮假传旨意,快着纠察灵官缉访这厮踪迹!”灵官领旨,即出殿遍访,尽得其详细,又将前事尽诉一番。玉帝大恼,即差众神布一十八架天罗地网,下界去花果山围困,定捉获那厮处治。

当时李天王传了令,着众天兵扎了营,把那花果山围得水泄不通。那大圣正与七十二洞妖王,并四健将分饮仙酒,笑道:“④莫采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说犹未了,又一起小妖来报:“那九个凶神杀进来也!”大圣怒,即命独角鬼王,领帅七十二洞妖王出阵,老孙领四健将随后。大圣到了,掣开铁棒,幌一幌,碗来粗细,丈二长短,丢开架子,打将出来。这九曜星一齐踊跃。那美猴王不惧分毫,轮起金箍棒,左遮右挡,把那九曜星战得筋疲力软,一个个倒拖器械,败阵而走。李天王即调四大天王与二十八宿,一路出师来斗。大圣也公然不惧,就于洞门外列成阵势。这一场自辰时布阵,混杀到日落西山。大圣见天色将晚,即拔毫毛一把,丢在口中,嚼碎了喷将出去,就变了千百个大圣,都使的是金箍棒,打退了哪吒太子,战败了五个天王。

(节选自《西游记》第五回《乱蟠桃大圣偷丹 反天宫诸神捉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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