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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云南省玉溪市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叮叮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彰显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以唤起读者对他更强烈的鄙视和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再加上女婿惨死他乡,这一切使得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创造了辉煌文明的所有古代民族中,四五千年前的古埃及人对来世的执着真可谓无出其右者。对死后永生的热烈追求使埃及人不仅建金字塔,也修神庙。而且总趋势是,越往后,神庙便修得越宏伟高大,在豪华奢侈上无所不用其极。与之相应的是,祭司作为一个特殊阶层,人数众多,能量极大,而且越往后便越膨胀,越强势。

最初僧权还没有从王权中分化出来,国王就是最大的僧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结构越来越复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僧权便从王权中分离出来了。既然国王必须依靠僧侣才能进行有效的统治,那么国王与祭司之间很自然地存在着一种天然的合作关系,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种宿命般的矛盾和冲突关系。这里的关键是,两种势力在此消彼长的同时如何维持起码的平衡。随着祭司阶级权势日增,王权与僧侣势力间的平衡越来越难维持,两者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冲突越来越严重,且越到后来,越显得不可调和。事实上,从古王国后期起,祭司阶层就变得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强势,与王权的矛盾冲突也越来越激烈。

    埃及社会在被迫供养一个强大的世俗统治阶级以外,还得遭受庞大祭司阶层的经济压迫和掠夺。在太阳神崇拜之新神学的强制下,埃及社会被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把法老当作太阳神来崇拜,为之举行极其繁琐而又费用昂贵的仪式。同时,埃及人还为形形色色的小神祇修庙塑像,而且还举行复杂的祭拜仪式。这些都大大加重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负担。不用说,祭司作为一个寄生阶层,具有极强的剥削性、掠夺性和压迫性。

    及至十九王朝拉美西斯二世在位期间,僧侣的权势达到一个令人目眩的新高度,阿蒙高僧的职务竟已不再由国王任命,而改为父子世袭!在拉美西斯二世在位第四十六年的一次审判中,十名审判官中竟有九人为僧侣。僧侣阶级权势之大,无以复加,即便这一时期埃及国势日衰,也未见他们有所收敛。

    甚至晚至希腊人统治埃及时,神庙僧侣仍然拥有巨大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力。这对托勒密王朝统治者无疑是一种强大的震慑。为有效统治埃及,托勒密王朝的希腊国王不得不实行宗教“宽容”政策,甚至对祭司们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

    凡此种种表明,对死后永生的执着追求,使埃及与其他古代文明相比,只能是一个成绩不菲的先行者,却不可能对西亚地中海世界进行深度的整合,这项工作只能留给后起的文明来做。这就是为什么较之“发迹”之前的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埃及人虽然所掌握的物质和文化资源多得多,却没能表现出长久维系一个强大国家、使文明不断成长壮大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埃及文明作为最早的文明之一,虽然创造了一个了不起的帝国,虽然以种种方式包括军事行动启动了西亚地中海世界的整合进程,却注定只能是开个头而已。

(摘编自阮炜《文明的毒瘤》,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收获

苏雪林

    一九二四年,我由法国朋友介绍到里昂附近乡村避暑,借住在一个女子小学。因在假期,学生都没有来,校中只有一位六十岁上下的校长苟理夫人和女教员玛丽女士。

    我所在的学校开课本来就迟,我在这里住了一夏,又住了半个秋天;每天享受新鲜的美食,我的体重竟增加了。

    到了葡萄收获的时期,村里处处贴了,大家都到田里相帮采摘葡萄。

    记得一天傍晚,我和苟理夫人同坐院中菩提树下谈天,一个脚蹬木屐、腰围犊鼻裙的男子到门口问道:“我所邀请的采葡萄工还不够,明天你们几位肯来帮忙么,苟理夫人?”

    我认得这位威尼先生,他在村里颇有田产,算是一位小地主。他平日白领高冠,举止温文尔雅,俨然是位体面的绅士,在农忙的时候,却又变成一个满身垢腻的工人了。

    苟理夫人答应他愿意帮忙,又问我愿否加入。她说,相帮采摘葡萄并不是劳苦的工作,一天还可以得六法郎的工资,并有点心晚餐,她自己是年年都去的。

    我并不贪那酬劳,不过她们都去了,独自一个在家很闷,不如去散散心,便答应明天一同去。

    第二天,太阳的第一缕光线由菩提树叶透到窗前,我们就收拾完毕了。苟理夫人和玛丽女士穿上围裙,吃了早点,大家一齐动身。路上遇见许多人,男妇老幼都有,都是到田里采摘葡萄去的。这里是产葡萄的区域,几十里内,尽是人家的葡萄园,到了收获时候,阖村差不多人人出场,所以很热闹。

    威尼先生的葡萄园,在女子小学的背后,由学校后门出去,五分钟便到了。威尼先生和他的四个孩子,已经先到园里。他依然是昨晚的装束,孩子们也穿着极粗的工装和笨重的破牛皮鞋。另有四五个男女,想是邀来帮忙的工人。

    那时候,麦陇全黄,而且都已空荡荡的,只有三五头白色的牛,静悄悄地在那里吃草。无数参差不齐却株距相等的白杨,似一支支朝天绿烛,插在淡青朝雾中;白杨外隐约看见一道细细的河流和连绵的群山,不过烟霭尚浓,辨不清楚,只见一线银光,界住空蒙的翠色。天上紫铜色的云像厚被一样,将太阳包裹起来;太阳却不甘蛰伏,挣扎着要探出头来,时时从云阵缝隙处漏出奇光,似放射了一天银箭。这银箭落在大地上,立刻传明散采,金碧灿烂,渲染出一幅奇丽的图画。等到我们都在葡萄地里时,太阳早冲过云阵,高高升起了。红霞也渐渐散尽了,天色蓝莹莹的似一片清的海水,近处黄的栗树红的枫,高高低低的苍松翠柏,并在一处,化为斑斓的古锦;秋,供给我们的色彩真丰富呀!

    威尼先生田里葡萄种类极多,每一球不下百余颗,颗颗匀圆饱满。采下时放在大箩里,用小车载到他家榨酒坊。我们一面采,一面拣最大的葡萄吃;威尼先生还送来装在瓶中榨好的葡萄汁和切好的面包片充作点心;但谁都吃不下,因为每人工作时,至少吞下两三斤葡萄了。

    天黑时,我们到威尼先生家用晚餐。那天帮忙的人,同围一张长桌,都是脚蹬木屐、腰围围裙的朋友,无拘无束地喝酒谈天。玛丽女士讲了个笑话,有两个意大利的农人合唱了一阕意大利的歌,大家还请我唱了一支中国歌。我的唱歌,在中学时常常是不及格的,而那晚居然博得许多掌声。

    这一桌农家饭,我们吃得比巴黎大餐馆的盛宴还痛快。

    我爱我的祖国。然而我在祖国只尝到连续不断的破灭的痛苦,却得不到一点收获的愉快。过去的异国之梦,重谈起来,是何等的教我亲恋啊!

(选自苏雪林散文集《绿天》,北新书局1928年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大漠里的旗帜

刘建超

    夜晚,她躺在床上,他躺在地上。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

    他不知道,兴奋紧张搓着一双皲裂粗壮的手,这么远,天啊,你怎么来了?

    她看着他,看着相恋10年、那个曾经帅气、充满诗意的小哥,如今粗犷得像工地上的装卸工。她还是没有忍住泪水,晶莹的泪珠在白嫩的脸颊冰冷地滑落。

    她下了火车乘汽车,走了三天三夜,又搭乘过往的大货车颠簸了一天,才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看到了他居住的那个小屋。西部边陲的一个养路站,只有一个人的养路站,养护着近百公里的国道。

    她和他在大学相识,他们都是学校野草诗社的。他俩相恋了,就因为都喜欢泰戈尔的诗,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还在乎拥有什么?在校园的雁鸣湖边,他轻轻地牵着她,说过不了几年,我将成为中国诗坛的一面旗帜。

    浪漫似乎只在校园里才蓬勃疯狂地蔓延。当毕业走上社会,才知道校园的美好都被现实的无情的铁锤砸得粉碎。为了寻找工作,他和她早把诗意冲进了马桶。他的父亲是养路工,在西北。父亲生病期间,他去了父亲生活的城市照顾父亲,父亲去世后,他竟然接过了父亲手中的工具成为了一名养路工。

    大漠荒烟,千里戈壁,他给她写信,描绘着他眼前的风景,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真的感受到泰戈尔这句话的含义了。她感受不到那些诗意,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寂寞无聊。家里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拒绝了。可是,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能等到个什么样的结果。

一年一年的春花秋月,把他们推向了大龄的边缘。经不住妈妈的哭闹哀求,她妥协了,去见了妈妈公司领导的儿子,小伙子很精干,谈吐也很睿智。她就模棱两可地处着,心中还是牵挂着远方的他。她要了断同他的情缘,这样下去对谁都不公平。她给他带了大包的物品。他笑着说,我这啥都不缺,啥都不缺。她环顾四周,煤气炉,木板床,米面油,咸菜。他笑了,似乎恢复了校园里的神气,笑着说,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些我都具备了,就等着天降大任了。

    晚饭,稀饭,馒头,她带来的熟制品。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在这一抹黄的沙丘,见到鲜绿的青菜,她都舍不得动筷子。你一个人不寂寞吗?她说。不寂寞,白天养路,晚上看书,看你的信。我能背下来泰戈尔诗集,也能背下来你写的每一封信。

    荒漠的风狼一样嚎。

    第二天风和日丽,天蓝如洗。她搭上了一辆过路的货车。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小伙子,踩上油门也打开了话匣子。小伙子说,这个养路站就像是他们跑长途车的司机的驿站,加油加水,填饱肚子。养路站就他一个人,他还学会了修车补胎。几千公里的路段,就他养护的这段路最好。在一个大拐弯处,司机停下车,提着一只袋子下了车。她伸头望去,路基的远处是一个低洼带,竟然有一片十几平方米的小菜地。菜地里的绿色格外养眼。怕菜苗被飞鸟或小动物侵害,菜地的四周插满了树干,树干上挂着五颜六色的布条,像是挂满了万国旗。司机把袋子里的土倒在菜地边,回到车上说,经常走这里的司机都知道给这块菜地带点土。这地方风沙大,就这一块是个避风的港湾。他每天都要骑车几十里来这里种菜浇水。我们司机每次经过这里都要鸣笛致意,我们把它称为大漠里的旗帜。那些布条上都写着一些字,有人说是诗,我也不懂。反正我记得其中一个上面写着,生如夏花。

    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的名字就叫夏花。

    她回到家,眼前总是飘舞着大漠里那五颜六色的旗帜。

    她又准备动身去看他,她带了一挎包土。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栀子花开

刘美兰

    又是栀子花开时,她喜欢这个季节,走到哪个角落,都能从空气中嗅到栀子花的芬芳,清冽而怡人。

    王小柔今年28岁了,她外表秀气文弱,内心却十分逞强,已完成从学霸到建筑设计师的华丽转身。表姐说:“小柔,别瞧你是个建筑设计师,要抓紧时间啊。”

    表姐在市公安局工会工作,她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每年5月与市妇联共同策划警地青年联谊活动,男女青年各带亲友团3人,在某公园一角用彩带圈出一块地来,开展异性搭档才能完成的野战项目。活动简单却带来很高的牵手成功率,但王小柔从来不曾应表姐邀请参加过一次。

    这天一大早,王小柔的手机就响了。“小柔,你来救个急吧,在琴台公园东南角,上午九点钟必须赶到,今天24个女嘉宾有一个来不了。快点呵,救场如救命呵。”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王小柔一看闹钟已经七点钟了,表姐的工作是必须要抬桩的。王小柔找了件黑色运动服,就那么朴素无华地跳上了地铁,心想,今天就我不是为相亲而来,嘿嘿。

    到了表姐指定位置,湛蓝的天空下,彩旗招展。活动开始了,表姐在远处向王小柔招手。

    分组了,王小柔觉得自己运气不错,遇上了特警戴钢,至少在进行“结对跑终点”的游戏中会有不错的表现。

    “我叫戴钢,咱俩搭档。”特警T恤使他高而结实的身材看起来像钢铁侠。

    “王小柔,合作愉快!”王小柔又补充:“我的体力不行,有可能需要你拖着我跑。”

    戴钢笑了笑:“没上场就打退堂鼓。没关系,拖着你跑应该是很轻松的。”

    “爸爸,爸爸。”一个小女孩跌跌撞撞地从草地那边向戴钢王小柔跑过来。王小柔惊讶地看着戴钢抱起小女孩说:“我女儿,也是我的亲友团成员。”她冲着小女孩笑笑,心想这人竟然带着孩子来参加相亲活动,真是够坦诚的!还好自己就是来充数,又不是真正来相亲。

    小女孩骑在戴钢的肩头不肯下来。带孩子的两位老人在草地那头急得不行,这可是个相亲活动呢。只见戴钢轻轻地对小女孩说着什么,小女孩接到指令,小鳗鱼一样紧紧地箍住了戴钢的头,两只胖小腿交叉紧紧贴在戴钢的胸前。

    “记住,要听我的口令。一二一,一二一。”只露着眼睛鼻子嘴的戴钢示意着王小柔。这时,工作人员正用背包带将戴钢左腿和王小柔右腿捆绑在一起。

    发令枪准时打响。

    奔跑中的王小柔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梅花鹿,轻灵、欢快、充盈。跑着,跑着,突然脚下踩空,一个前冲差点跌倒。“抱紧我的腰。”戴钢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她立刻响应他的指令。瞬间,王小柔觉得自己被带着飞了起来,丝毫没有感觉到三个人的奔跑带来的牵绊。他俩步调惊人的一致,获得全场叫好声和掌声。

    “冠军组合。好样的。”表姐站在终点处,张开手臂一把将小女孩从戴钢肩上接了下来,王小柔看到两个老人也向着他们开心地走来。

    王小柔假装抬手擦汗,刚一抬头,发现戴钢正仔细端详自己,眼神里有一点不一样的光彩,王小柔的脸腾地就红了。表姐压低着嗓子咬着她的耳朵说,“小柔,你觉得戴钢怎么样?”原来一切都是表姐的策划。

    一个午后,戴钢打来了电话。放下电话,王小柔坐立不安,犹豫着是不是要如约前往。她想见见戴钢,但又觉得在与戴钢是否交往这个问题上,自己还有很多疑问,比如你是什么时候离婚的,孩子为什么没有跟着妈妈,两位老人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还是外公外婆……

    赴约,两人漫步在江滩。戴钢穿着很休闲,一条黑色西装裤搭配着浅蓝色的衬衣,而王小柔一袭亚白皱面长丝裙随着江风飘曳着,似乎在表达着她复杂又多变的心情。

    给你讲个特警故事吧。在江边的一片栀子花林间,戴钢把小女孩的身世一五一十告诉了王小柔。

    “我们大队长叫程功,是特警队的第一任队长,他爱人是我们女子特警中队的神枪手,两人是我们队里立功最多的人……不幸的是,夫妻俩在执行一次特别任务途中,遭遇车祸牺牲了。那天见到的小女孩就是他们的孩子,她叫程程。大队长夫妻牺牲时,程程还太小,还没记住他们的模样,只记得爸爸妈妈身上的特警制服,所以见到穿特警衣服的就叫爸爸叫妈妈……大队长生前待我如亲弟弟,他的父母早逝,眼看带着程程的外公外婆年纪也大了,我就经常上门带程程出去玩儿,在程程眼里,我就是她爸爸。我希望这种美好能在她心里延续。我也希望我将来的另一半能接受我的这个选择。”

    王小柔没想到可爱的小女孩身上竟有着这么残酷又感人的故事。没有当过警察,但她却被戴钢的铁血柔情打动了。她曾经在西藏的山南地区当过2年支教老师,直到现在她仍在资助两名藏族女孩的学费。热爱公益的她,理解戴钢的这份超出血缘的父爱。听着耳边戴钢温和的声音,她突然觉得四处涌动而来的花香浓烈而醉人。

    月光下,和煦江风吹动起一片片的栀子花,如银白色的波光,王小柔似乎看到,小女孩正拉着外公外婆的手,欢快地从远处慢慢地向他们走来……

(《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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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蒲台

孙犁

越过平原,越过一条大堤,就是白洋淀水乡了。

这里地势低下,云雾很低,风声很急,淀水清澈得发黑色。芦苇万顷,俯仰吐穗。

自从敌人在白洋淀修起炮楼,安上据点,抢光白洋淀的粮食和人民赖以活命的苇,白洋淀的人民就无以为生。鱼米之乡,变成了饿殍世界。

正二月间,正是环境残酷、白洋淀的人们没法生活的时候,县里派我到这一带组织渔民斗争,就住在采蒲台。

采蒲台是水淀中央的一个小村庄,平常敌人扫荡不到。支部书记把我领到紧靠水边的曹连英家去住下。

每天,天不明,这一家人就全起来了。曹连英背上回子,沿着冰上的小路,到砸好的冰窟窿那里去掏鱼。小红穿一件破花布棉袄,把苇放在院里,推动大石磙子来回碾轧。她整天在苇皮上践踏,鞋尖上飞破,小手冻得裂口。轧完苇,交娘破着,她提上篮子去挖地梨。直等到天晚了才同一群孩子沿着冰回来,嘴唇连饿带冻,发青发白;手指头叫冰凌扎得滴着血。娘抬头看见,眼里含着泪说:“孩子饿了,先去吃块糠饼子吧!开了凌,我们拿上席到端村去卖,换些粮食。”

小姑娘嚼着冰硬的饼子说:“粮食,粮食,什么时候我们才有粮食吃呀。”说完,她望着我。娘笑着说:“对,跟同志要吧!他是咱们的一个指望,他来了,我们就又快过好日子了!”

我看在眼里,也酸酸地难过,就说:“开了凌,我们去弄些吃喝来!”说着,连英也背着回子回来了,把鱼倒在筛子里,说:“淀里起风了,凌就要开!”

这一晚上,我听见小红在外间屋地下一边编席一边唱:

眉子细,席子白,

八路同志走了你还要来。

你们远出在外,

敌人,就上咱的台阶!

你快快打回来,

你快快打回来!

风越刮越大,整整刮了一夜。第二天,我从窗口一看,淀里的凌一丝也不见,全荡开了,一片汪洋大水,打得岸边劈劈拍拍地响。

这天正是端村大集,各村赶集的小船很多。小红和她母亲,也要带着编好的席、织好的网,到集上去换粮食,我也跟着到集上看看。

赶集的人很多,那些老乡们都是惊惊惶惶的。我跟着小红娘到了席市。

席一捆一捆并排放着,卖席的妇女都眼巴巴望着南边大梢门那里,等候着那收席的汉奸出来。

很久不见有人出来。巳时以后,那个收席的大官员,本街有名的地主豪绅冯殿甲家的大少,外号“大吉甲”,才前呼后拥地出来。他一手拿着一个丈量席子的活尺,一手提着黑色印桶。

收席的像员大将,站在席边,把尺丈一抛说:“五百!”

小红的娘吃了一惊,抬起头来说:“先生,这样的席五百一领呀?”

收席的说:“这是头等价钱!”

小红的娘叹口气说,“先生,你说小米子多少钱一斗啊?”

“我买的是你的席,我管你小米子多少钱一斗?”收席的愣着眼说,“不卖?好,看第二份!”

他从她的席上踏过,就来看第二家的席。小红的娘呆呆地坐在自己的席上。

第二家卖席的是个年轻人,五百一领,他哭丧着脸答应了,收席的就啪啪地在席上打上印记,过去了。年轻人一边卷着自己的席,一边回头对小红的娘说:“谁愿意卖呀!可是你不卖就是死路一条,除了他这里,你没有地方去买苇,他又不让别的客人来收席!大嫂,我看你还是卖了吧!”年轻人弯腰背起他那一捆席,到梢门口里换票去了。

背席进去的人,手里捏着一沓票出来换苇或是换米去了。太阳已经过午。小红的娘抬头看见了我,她许是想起家里等着她弄粮食回去,就用力站起来,一步一步挪到收席的汉奸那里说:“你收了我那一份席吧!”

“你不是说不卖吗?怎么样,过了晌午,肚子里说话了吧,生成的贱骨头!”

小红的娘卖了席,背进去换了一沓票出来。

我到梢门口那里一望,看见院里和河码头上,敌人收的苇席,垛得像一座座的山。我心里想:这一捆捆的、一张张的席都是这一带的男女老幼,不分昼夜,忍饥挨冻,一尺一寸织成了的。敌人收买席子的办法是多么霸道!这些卖席的人,竟像是求告乞讨,买席的一定要等到他们肚里饿得不能支持的时候,才肯成交。这还不如明抢明夺!他们设下一层层的圈套拴得老百姓多么紧!

晚上,就召集人们开会。

支部书记说:“同志,你知道,我们这围村子不大,却是个出鱼米的富庶地方。自从敌人在端村、关城、同口一带安上据点炮楼,扒大堤破坏了稻田,人们就没有粮食吃。我们这里出产好苇,远近驰名,就是织席编篓,也吃穿不尽。敌人和汉奸们又下令,苇席专收专卖,抢了席子去,压低席的价钱,把人们逼到绝路上来了。③端村大街,过去是多么繁华热闹!现在一天要饿死几口人!再有一年工夫,我们这水淀里就没有人了!”

我说:“我们要组织武装,寻找活路。我们把村里的枪支修理一下,找几只打水鸭的小船,组织一个水上游击队,先弄敌人的粮食,有了粮食,什么也就好办了。”

游击小队组织起来,一共有十只小船,二十个人。我们就在村南一带去年没有收割的大苇塘里驻扎,每天拂晓和黄昏演习。

有一天,小红在淀里顺着标志收鱼篓,看见敌人一只大船过来,她绕着弯飞快地来告诉我们。我们在大苇塘附近,第一次袭击了敌人,夺回一大船粮食,分给采蒲台的人们吃。

直到现在,白洋淀还流行着这首描写了真实战斗情况的歌:

队长下命令,

弟兄往前冲,

不怕流血,

不怕牺牲。

打得他们见了阎王。

盒子大枪敛了一大舱;

嘿!

一大船粮食送进大苇塘!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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