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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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温州九校联盟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司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会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来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阅读全文,说说文中划线句的作用。
(2)、孙华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在对比中写人物,可以凸显人物的性格特点。请找出文中的对比并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上便都围着大黑圈。早饭之后,她便到镇的西头的土地庙里去求捐门槛。庙祝起初执意不允许,直到她急得流泪,才勉强答应了。价目是大钱十二千。

    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但自从和柳妈谈了天,似乎又即传扬开去,许多人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至于题目,那自然是换了一个新样,专在她额上的伤疤。

    “祥林嫂,我问你:你那时怎么竟肯了?”一个说。

    “唉,可惜,白撞了这一下。”一个看着她的疤,应和道。

    她大约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所以总是瞪着眼睛,不说一句话,后来连头也不回了。她整日紧闭了嘴唇,头上带着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那伤痕,默默的跑街,扫地,洗菜,淘米。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婶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的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四婶慌忙大声说。

    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淘米。

    “祥林嫂怎么这样了?倒不如那时不留她。”四婶有时当面就这样说,似乎是警告她。

    然而她总如此,全不见有伶俐起来的希望。他们于是想打发她走了,教她回到卫老婆子那里去。但当我还在鲁镇的时候,不过单是这样说;看现在的情状,可见后来终于实行了。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碗羊肉汤

(金光)

    就在县里准备树立脱贫致富的典型时,长岭乡建起了一个大牧场。刘乡长说,这个大牧场完全采用孟加拉式的养殖办法,从新疆、内蒙古和西藏各地购进优质绵羊2000只。虽然乡里在农发行贷了100万元的款,但望着潮水般的羊群,大家心里很踏实:这钱不出两年就可赚回来。

    县委张书记亲自到牧场察看,拍着刘乡长的肩膀说:“不错不错,因地制宜,这才是真正的脱贫项目。”回到县城,张书记当即打电话召集开会,谈了到长岭乡察看天然牧场的感受,他要求从县委班子开始,轮流到长岭乡牧场去参观。

    县委办的同志不敢怠慢,连夜排出参观者的顺序:从6月8日起,当天是常委班子成员,9日是县政府领导,10日扶贫办,11日县委办,12日县委组织部……一直排到了第二年的3月19日,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组都排上了,要求所有参观单位要认真学习长岭乡的经验,学习他们敢想敢干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提出自己乡、村的脱贫办法,力争在两年之内摘掉全国贫困县的帽子。

    接到县委办的通知,刘乡长说,这次县里对长岭乡牧场如此重视,要把长岭乡树为脱贫致富的典型,我们一定不辜负上级的期望,一要把牧场建设得更好,二要搞好接待工作,给参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乡政府办的同志冷不丁地提出一个问题:一天要接待二十多个人,生活咋安排?这一下难住了刘乡长,牧场远在离乡政府二十多公里的荒山上,参观的人在乡里吃饭不合适,到山上又没有好东西招待,怎么办?刘乡长忽然闪出一个念头。他说:“我说个办法,人家领导来参观牧场,这牧场就是养羊,咱们这里啥都缺就是不缺羊,明天领导们来,我们在山上垒两口大铁锅,拣两只大肥羊宰杀,在山上熬两锅羊肉汤,经济又实惠。”大伙一听,不禁拍手叫绝。第二天县委的小车一字型排开,足有二十多辆停在了离长岭牧场五六里的山下路旁,领导们一路风尘来到牧场,大家看到荒岭上建成如此规模的牧场,无不称赞。中午12点,每人一大碗鲜羊肉汤配上两个脆香的烧饼,更让领导们赞不绝口。县委张书记端着羊肉汤喝了一口说:“香,这比吃几百几千块的宴席有滋味多了,你们勤俭节约的精神更值得发扬。”张书记号召,今后无论谁来牧场参观,都只准喝羊肉汤,不准吃酒宴。

    第一批来了,第二批来了,一批又一批的参观者都对长岭乡牧场特别是那碗羊肉汤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转眼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市扶贫办的领导得知长岭牧场的事,决定到牧场看看。这下可慌了刘乡长,他打电话与县委张书记商量了好长时间,询问接待的事宜,张书记最后在电话中毫不犹豫地指示:仍然用羊肉汤招待。

    市领导来了,他们转圈看了看牧场后表示满意,就是不见大羊群,便问羊呢?刘乡长心慌慌的,说正在联系贷款购买。现在资金是个大问题,希望市里能给扶持点。中午他们端起羊肉汤时,一位老领导提了个问题:这羊肉是从山下买的,还是在山上杀的?刘乡长忙回话:“这是咱牧场的羊,现宰现熬,鲜得很,鲜得很!”这位领导盯着碗里羊肉和漂在汤里厚厚的一层油,皱起眉头问:“一天能宰几只?”刘乡长忙竖起两根手指:“两只,两只!”领导没有再说话,放下羊肉汤就走了。

    刘乡长等着市扶贫办的答复,但眼看牧场的优质绵羊宰完了,还不见上面的精神。于是他沉不住气了,去找县委张书记。张书记正在低着头看一份《内参》,一行醒目的标题在张书记和刘乡长眼前晃着:《参观者一年吃掉一个牧场》。张书记沮丧地说:“刚才市里来了电话……牧场暂时关闭。”

(选自《最好的小小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这几天,霍夫曼的心情就如同街道上空随风飘飞、不知方向的落叶一样纷乱复杂。

    霍夫曼名义上是驻某国大使馆的武官,实际上是一名双重间谍,不仅为自己国家工作,也给敌国提供情报。当然,他也获得了他人无法想象的利益。为了方便自己的“工作”,他娶了一个驻在国的姑娘,这样才有借口每天回家。

    这天早上,霍夫曼刚进使馆,大使就要他去办公室。

    霍夫曼下意识地摸了摸腰边的手枪。他看到二秘伯朗正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盯着他,顿时意识到失态了,连忙笑笑,问:“有什么事吗?”伯朗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

    大使眯着眼睛吸烟斗,慢悠悠地问霍夫曼:“我亲爱的上校武官,你知道吗,在我们中间出现了一个可恶的家伙,他享受着我国纳税人为他提供的金钱,却在为我们的敌人效劳!”说完,他用一双深邃的眼睛定定地看着霍夫曼。

    霍夫曼站得笔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心里却在紧张地琢磨:看来我已经暴露了,怎么办?是鱼死网破,还是……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霍夫曼听到一声“坐”。他一个激灵。大使离开座位,朝霍夫曼走来。霍夫曼暗暗捏紧了拳头……

    大使绕过霍夫曼,走到门边,将门轻轻关好,然后回过身,说:“有个重要的任务要你去执行,秘密押解这只狼回祖国,而且不能让他有所察觉,就像平常回国述职一样。当然,一回到祖国,我们就会对他进行正义的审判,让这个该死的家伙受到应有的惩罚!”

    霍夫曼这才轻轻地舒了一口气。他挺了挺腰,问:“大使先生,能告诉我这个家伙是谁吗?”大使说:“我们的二等秘书伯朗。”

    “他?”霍夫曼做梦也没想到伯朗竟然也是双重间谍。他看到大使正用一种说不出的目光看着自己,突然浑身一颤,心中恨恨地骂道:“你这只老狐狸,我差点上了你的当。你这是用特殊的方法考验我呢。混蛋!”

    大使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两张机票,扬了扬,说:“喏,今天下午的。要记住,千万不能让伯朗有所发现,更不能让他溜掉。”

    大使拍拍霍夫曼的肩头。

    下午,霍夫曼和伯朗按时登上了飞机。今天的任务到底是什么他还是摸不清。不过,看来自己暴露的可能性不大。退一步说,就算这伯朗是自己的战友,既然已经暴露,为了长远的利益,也只能让他做出牺牲来保全自己了。

    霍夫曼看看伯朗,伯朗一路上嘴巴闭得紧紧的,什么也不说。

    在法兰克福转机要等待三个小时。两人无所事事,就在候机大厅里到处转。突然,伯朗对霍夫曼说:“上校,你替我看会儿包,我去趟卫生问。”说罢,也不等霍夫曼答应,就匆匆向卫生间走去。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霍夫曼的大脑竟一片空白,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难道他发觉了,准备脱身?想到这儿,霍夫曼不由冒出冷汗。霍夫曼一个箭步冲到卫生间里,没人。他喊道:“伯朗先生!伯朗先生!”没人应声。霍夫曼真的慌了,他抬头看看天花板,有一块似乎有点松动,于是他一个打挺蹿上竖着的隔板,准备钻进天棚里。就这时,下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霍夫曼上校,您在干什么呢?”

    伯朗像变魔术般地又出现在霍夫曼的面前,以至于霍夫曼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问:“你刚才……”“噢,一个女士摔倒了,我帮了她一下。”伯朗若无其事地说,“你进来干什么,也解手?”

    “噢,是的。”霍夫曼忙跳了下来。

    霍夫曼再不敢有一丝的大意了,19个小时的旅程他强打精神,不敢合眼。那伯朗好像也正在等机会,所以整个旅程中虽是哈欠连天,却一刻也不睡。

    终于到了,两辆高级轿车将他们分别接到了外交部和国防部。

    霍夫曼对国防部长一个敬礼,然后报告:“上校霍夫曼执行完毕祖国交给我的任务。”

    部长点点头,然后冲门外一挥手,立时进来两个全副武装的军人,一下子将霍夫曼按倒在地上,给他戴上了手铐。

    霍夫曼高声抗议:“部长先生,您误会了。我是奉命将伯朗押解回国的功臣!”

    部长微笑着说:“不错,伯朗是你押回来的。但你不知道,伯朗的任务就是秘密押解你回国。我们早已调查清了,你一直在为德意轴心国效劳,将我们的大量情报出卖给敌国!为了避免引起你的疑心,我们才给了你一项假任务。谢谢你的全力配合。”

    霍夫曼听罢,目瞪口呆。

    虽然霍夫曼没有供出什么,但军事法庭还是判处了他死刑。当行刑车停下来后,霍夫曼看到刑场上还停有一辆行刑车,一个人被推下车来。霍夫曼看到他,顿时惊讶得张大嘴巴,因为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伯朗。伯朗看到了霍夫曼,同样也露出惊讶的神情。

    行刑官将二人推到一起,冷笑了一声,说:“互相认识一下吧,这位是012号霍夫曼,这位是009号伯朗。你们这对人民的败类。”

    霍夫曼不由仰头长叹。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信一口

    明嘉靖十三年,被流放云南,“永远充军烟瘴”的大诗人杨慎来到建水拜访他的朋友,西南边睡的建水城令他大吃一惊并留下了数篇文字。令我惊讶的是,杨慎诗里描写的建水,并未隔世,我几乎以为,杨慎才搁笔走了不久。杨慎笔下的这个建水城大体上还在着,“少年社火燃灯寺”,燃灯寺还在,依然在响着木鱼。寺院门口的那口井依然清冽,杨慎如果在燃灯寺喝过寺僧沏的茶,茶水应当就是这口井里的水。

    如今建水县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见送水的马车。马车上绑着一只铁桶,里面装着井水。马车驶进小巷,将井水送给各家各户。在自来水已经普及的今天,城市里还有送井水的人,除了建水恐怕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这是一份古老的工作,我三十年前来建水的时候,就见过这些送水的马车。现在,马车已经被汽车包围了,依然雄赳赳气昂昂地跑在汽车中间,没有被取缔,可以说是一个奇迹。送水的人骑在桶上,吆喝着湿淋淋的马车跑过建水城,就像童话里的人物。马车一到,接水的人们心怀喜悦,开门出来,提着一桶芳香四溢的清水回家去。井水渗入人们的生活习惯中,没有这桶水,一天的生活便无法开始。

    马车送来的水,取自水板井。建水民谣说:“先圈大板井,后建建水城。”如果没有这口井,建水城不会建在此,文明不会兴起。至今,大板井的水依然清冽甘醇,一位前生产队的老会计守护着它,老伯已经70多岁了,终日坐在井后面的小庙里,他后面是供着龙王的神龛。水井对于建水人来说,不仅仅是水源,而且是来自大地的保护神,每一口水井都具有神的地位。许多井的旁边,都盖着庙,里面供奉着龙王、水神,终年香火不绝。建水立城以来,一直靠井水滋养。喝井水的人,已经死去无数,运送井水的人,也死去无数。但新一代的送水人仍通过送水而生活,这是一种故乡经验。井水是一种“信”,这不仅是源于生活习惯的依赖,更是祖传的“信”,每个建水人都收到过这个“信”。井水令一代一代建水人信任大地,安居乐业。生生之谓易,送水人不会怀疑,跟着祖先送水就行了。这一眼,令他成了一个保守派。破旧立新、怀疑旧物是这个时代的风气,改天换地,人们已经不再信任大地,不再道法自然了。送水的人必须守旧,大地之水是旧的,从来没有进步过一滴。这个时代的目标是“先富起来”,送水的人像井一样,天然地自甘落伍。送水只能维持温饱,年复一年地送水,做这个活计更得不为所动。但是,只要水在,他就不会失业,也不必担心成本。人们信任他,只要他的马车一到,各家各户就提着桶走出来,仿佛他是一个大地派来施水的使者。井水维系着这座小城中人与人之间的“信”。建水的送水人诚实地信任着祖传的井,就像祖先们信任大地之水、开始之水。他通过日复一日运送这口唯一的井里的水,立其诚。送水的人像写诗一样,送的是大地的现成,大块假我以文章。这个工作微不足道,没有技术含量,有力气就能干。但是,必须有人干,不能须臾或缺。他的职业精神,就是每一次送水都要恭恭敬敬的,忠实于一口井。看建水人如何取水,送水人站在马车上,用瓢将桶中的水慢慢舀出,车旁的人双手捧着盆,捧至眼前,瓢里的水跃入盆中,如天地孕育出的精灵。送水人与取水人不说话,但凭借青色的一缕完成了最神秘的交流。偶尔,水沾湿额头,有一点凉,这是确定无疑的,大地之凉。

    说实话,大板井的水与自来水管里流出来的没有多少区别,如果用技术检测的话,成分也不会有多大差异。但这是一种“信”,这种“信”非常古老,这是对起源、开始的“信”。人们迷信的是这个开始,通过对开始之水的迷信,人们永远记着祖先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定居。从科学的观点来看,这是迷信。科学只看到水的分子构成:水(H2O)是由氢、氧两种元素组成的无机物,无毒。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科学不知道这种“信”来自时间、经验、细节,井是文明照亮的,水不是一般的水。水中有“信”,是人们对于祖先和神灵的一种态度,水井唤起的是感激和敬畏。大板井的旁边不仅有龙王庙,还有无数的传说、诗歌,无数来自祖母们的自生自灭的箴言……没有人会为自来水公司建一座庙,虽然它的有无也生死攸关。人们喝水管里的水只是因为契约、抵押、担保、制度,所以不会对一个水表、一份供水合同恭恭敬敬。人们提心吊胆,担心着毁约。大地不会毁约,大地就是诚实。人们与大地的关系是“信”,不是契约。

    黎明,马蹄嗒嗒响起,送水的人来了,这是一个喜讯。有部电影叫作《都灵之马》。

    大风,灰沙弥漫,疯狂之马,最后几颗土豆,一群吉普赛人在荒野中找到一口干了的井。在整个世界上,井越来越少,一口接一口地少下去,现在,井就像诗一样卑贱而金贵。许多井已经不被信任,封了填了。有一次我在苏轼老家的井边跪下去,像信任他的诗那样信任着,捧起一口来喝掉,旁边的导游大喊:“喝不得!”他不信了。大地藏着毒药,不再信任井,这是一种新的觉,人类从来没有如此觉过,耶稣、佛陀、庄子、老子等的觉都是:井是好的,井就是诚实,可以信任、依靠。井藏着毒药,这种可怕的想法已经萌生。黑暗是什么?是送水的人不再来了。建水城可以信任,看啊,送水的马车来了!

    马车从我身边经过,我坐在燃灯寺前,像五百年前的杨慎一样,端起茶碗,品着井水,品着“信”的滋味。

(选自于坚《建水记》,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

人生的乐趣

林语堂

我们只有知道一个国家人民生活的乐趣,才会真正了解这个国家,正如我们只有知道一个人怎样利用闲暇时光,才会真正了解这个人一样。只有当一个人歇下他手头不得不干的事情,开始做他所喜欢做的事情时,他的个性才会显露出来。只有当社会与公务的压力消失,金钱、名誉和野心的刺激离去,精神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荡之时,我们才会看到一个内在的人,看到他真正的自我。中国人在闲暇时是最聪明最理智的。他们有着如此之多的闲暇和悠闲的乐趣,这有关他们生活的一章,就是为愿意接近他们并与之共同生活的读者而作的。这里,中国人才是真正的自己,并且发挥得最好,因为只有在生活上他们才会显示出自己最佳的性格——亲切、友好与温和。

既然有了足够的闲暇,中国人有什么不能做呢?他们食蟹、品茗、唱戏、放风筝、猜谜、看斗鸡、浇花、下棋、养鸟、猜拳、看手相、腌萝卜、喂鸽子、登山、看赛舟……

这是因为中国人总是那么亲切、和蔼、活泼、愉快,那么富有情趣,又是那么会玩儿。这也是自然的,因为情趣来自传统。人们被教会欣赏美的事物,不是通过书本,而是通过社会实例,通过在富有高尚情趣的社会里的生活。工业时代,人们的精神无论如何是丑陋的,而某些中国人的精神——他们把自己的社会传统中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抛弃掉,而疯狂地去追求西方的东西,可自己又不具备西方的传统,他们的精神更为丑陋。在全上海所有富豪人家的园林住宅中,只有一家是真正的中国式园林,却为一个犹太人所拥有。所有的中国人都醉心于什么网球场、几何状的花床、整齐的栅栏、修剪成圆形或圆锥形的树木,以及按英语字母模样栽培的花草。上海不是中国,但上海却是现代中国往何处去的不祥之兆。它在我们嘴里留下了一股又苦又涩的味道,就像中国人用猪油做的西式奶油糕点那样。它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就像中国的乐队在送葬行列中大奏其“前进,基督的士兵们”一样。传统和趣味需要时间来互相适应。

古代的中国人是有他们自己的情趣的。我们可以从漂亮的古书装帧、精美的信笺、古老的瓷器、伟大的绘画和一切未受现代影响的古玩中看到这些情趣的痕迹。人们在抚玩着漂亮的旧书、欣赏着文人的信笺时,不可能看不到古代的中国人对优雅、和谐和悦目色彩的鉴赏力。仅在二三十年之前,男人尚穿着鸭蛋青的长袍,女人穿紫红色的衣裳,那时的双绉也是真正的双绉,上好的红色印泥尚有市场。而现在整个丝绸工业都在最近宣告倒闭,因为人造丝是如此便宜,如此便于洗涤,三十二元钱一盎司的红色印泥也没有了市场,因为它已被橡皮图章的紫色印油取代。

古代的亲切和蔼在中国人的小品文中得到了极好的反映。小品文是中国人精神的产品,闲暇生活的乐趣是其永恒的主题。小品文的题材包括品茗的艺术、图章的刻制及其工艺和石质的欣赏、盆花的栽培,还有如何照料兰花、泛舟湖上、攀登名山、拜谒古代美人的坟墓、月下赋诗,以及在高山上欣赏暴风雨——其风格总是那么悠闲、亲切而文雅,其诚挚谦逊犹如与密友在炉边交谈,其形散神聚犹如隐士的衣着,其笔锋犀利而笔调柔和,犹如陈年老酒。文章通篇都洋溢着这样一个人的精神:他对宇宙万物和自己都十分满意;他财产不多,情感却不少;他有自己的情趣,富有生活的经验和世俗的智慧,却又非常幼稚;他有满腔激情,而表面上又对外部世界无动于衷;他有一种愤世嫉俗般的满足,一种明智的无为;他热爱简朴而舒适的物质生活。

在中国,人们对一切艺术的艺术,即生活的艺术,懂得很多。一个较为年轻的文明国家可能会致力于进步;然而一个古老的文明国度,自然在人生的历程上见多识广,它所感兴趣的只是如何过好生活。就中国而言,由于有了中国的人文主义精神,把人当作一切事物的中心,把人类幸福当作一切知识的终结,于是,强调生活的艺术就是更为自然的事情了。但即使没有人文主义,一个古老的文明也一定会有一个不同的价值尺度,只有它才知道什么是“持久的生活乐趣”,这就是那些感官上的东西,比如饮食、房屋、花园、友谊。这就是生活的本质,这就是为什么像巴黎和维也纳这样古老的城市有良好的厨师、上等的酒和美妙的音乐。人类的智慧发展到某个阶段之后便感到无路可走了,于是便不愿意再去研究什么问题,而是像奥玛开阳那样沉湎于世俗生活的乐趣之中了。于是,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它不知道怎样像中国人那样吃,如何像他们那样享受生活,那么,在我们眼里,这个民族一定是粗野的,不文明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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